四螺旋理论下的创业人才培养策略研究
2023-04-05马韵涵徐雪娇
○马韵涵 徐雪娇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强调要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在校大学生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实现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在此背景下,加快创业人才培养、推动创业型经济发展成为当下的重要课题。因此,全面梳理四螺旋理论,搭建政府、高校、产业以及社会公众四螺旋模型,使四者既各自保持独立又相互协同,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实现螺旋式上升,进而推进适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创业人才培养策略,实现创新创业系统的演化与升级是当务之急。
一、四螺旋理论内涵
20世纪9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亨利·埃茨科维兹及罗伊特·雷德斯多夫首次提出三螺旋理论,以政府、产业以及大学为主要元素,区别于以往传统的线性创新模式,被认为是一种全新的创新范式[1]。但是,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和经济转型的时代变化,三螺旋理论已经不能圆满诠释创新链、创业链、产业链、政策链、资金链、服务链等相互交织、相互支撑的新形势新发展[2]。随着美国学者埃利亚斯·G·卡拉雅尼斯将“公众”引入三螺旋的动力机制[3],四螺旋创新模型应运而生。在四螺旋创新范式中,第四螺旋的“公众”不仅仅包含少数主体,而是代表了一种公众参与机制,使得权力结构由多极化向扁平化过渡[4],增加了自下而上的政策和实践路径,主体间的协同作用机理也随之转变,使政府、高校、产业以及公众及其协同互动关系更加紧密,发展方向更加明确。
自四螺旋理论出现以后,国内外学者均对四螺旋理论的价值给予了充分肯定,四螺旋创新模式不断得到拓展及应用,从而使探索四螺旋理论指导创业人才培养成为可能。传统的创业人才培养理论往往将高校置于核心地位,政府以及产业作为从属或辅助角色,而社会公众的作用则未予以重视。而在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政府、高校、产业以及社会公众是四个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政府提供政策引导,高校提供教育资源,产业提供平台支撑,社会公众提供引导催化。信息、知识、平台和人才等要素在四大主体不断互动中呈现开放循环模式,从而实现对创业人才培养的放大效应。因此,要培养高质量的创业人才,四个主体需要主动参与到创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并在相互协同中打破壁垒,进行资源的有效流动与共享,缓解耦合协调分化现象[5],构建创业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由此可见,四螺旋理论的价值主张与创业人才培养的内核理念之间具有高度契合性,因此,四螺旋理论为构建创业人才培养策略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
二、四螺旋理论下的主体功能定位
在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如果政府、高校、产业以及社会公众功能定位模糊,协同合作不充分,会导致创业人才培养处于低效困境中。因而首先需要明确四螺旋理论中各主体在创业人才培养中的功能定位,才能充分发挥其特有作用,为螺旋式协同奠定基础。
(一)政府行政驱动
四螺旋中,企业“趋利性”、大学“公益性”与社会“公共性”必定带来利益冲突与行为失范[6],因而需要政府在保证各主体功能发挥与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在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履行行政驱动功能,从而充分发挥指导、支撑和协调作用,这是推动创业人才培养的强大助推器。第一,营造创业氛围。政府从政策及宣传层面加大对创业活动、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营造适宜的社会文化环境与意识氛围,打造公平公正的创业环境,从顶层设计角度推动创业型经济发展,为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土壤。第二,统筹协调资源。政府需要协调各主体间的关系,创办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搭建信息、技术、政策、数据等交互流通的平台,使区域内的各个协同培养主体间能够高效沟通与协同,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第三,出台优惠政策。工商、财政、教育等政府职能部门应通力合作,通过政策引导与财政支持等方式,在市场准入、融资政策、税收减免以及创业孵化器等方面提供公共服务,为创业者降低创业风险。同时,政府也需要听取创业人才培养主体及创业者的需求反馈,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法规,为创业型经济发展助力。综上,根据四螺旋理论,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在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并为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政策支撑。
(二)高校创业教育
高校是创业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不仅承担知识传播普及的功能,也是储备高质量创业人才的重要基地。高校创业人才培养的供给要素主要包含培养理念、培养方式、培养主体等[7]。第一,在培养理念上,高校创业教育应紧跟国家战略方向和产业发展变化,摒弃传统的同质化或学院派的教育模式,贯彻“专创融合”培养原则,真正将社会需求热点转化为创业教育的核心内容,培养高质量的创业人才。第二,在培养方式上,高校需要将创业教育纳入主体教学体系中,避免只以公选课、讲座或创业竞赛等形式进行培养,从而导致创业教育被边缘化。此外,在实践教学领域,高校应充分发挥非正式教育的培养作用,开展多样化的创业实践活动如创业孵化器、创客空间等,与社会各界合力搭建实践平台。第三,在培养主体上,高校需要通过“内培外引”的方式组建创业教师队伍。“对内”加强对专职教师的培养,鼓励“双师型”教师发展;“对外”聘任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企业家、行业代表等担任创业导师,充实创业教师队伍,将实践经验引入创业培养。综上,根据四螺旋理论,高校应充分发挥其在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并为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教育资源。
(三)产业协同培养
产业是创业型经济发展的载体,是沟通“政”“校”“众”的中心节点,掌握前沿的市场信息,拥有多样化的实践平台以及大量的产业人才,是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力量。第一,联合培养。产业保持与政府、高校以及社会公众之间信息要素的流动畅通,将其掌握的社会需求信息及时共享,为高校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方向。同时,产业应主动向高校寻求建立功能互补、资源共享的产教融合网络,深化协同关系,搭建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实践平台、实训基地,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此外,产业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为高校输送创业型导师,弥补高校师资力量的不足。还可以为高校教师提供挂职锻炼机会,促进理论与实践、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第二,自主培养。在创新创业的时代背景下,产业的职能应不断优化,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应逐步承担起创业人才培养的职能,通过创办企业性大学或培养企业内部高级管理、技术人才等形式,为创业型经济储备创业人才,使产业成为创业人才培养的第二摇篮。综上,根据四螺旋理论,产业应充分发挥其在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载体作用,并为创业人才培养提供现实支撑和实践载体。
(四)社会公众催化
创业政策的制定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创业教育的开展需要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为起点,创业活动需要在社会公众中进行实践,因而社会公众对创业的态度以及理解程度对促进创业型人才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引导与催化作用。第一,创业引导。创业活动需要在市场化理念指导下进行,社会公众的需求是创业活动的源头,应构建多元化的信息流通渠道,充分吸收公众的意见反馈,促进社会公众真正参与到创业人才培养中,进一步提高创业活动与社会需求的融合度。第二,创业监督。社会公众是最大的监督群体,对其他主体的活动起到监督作用,让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法律道德的约束下,形成开放、包容、协调、平衡的创业培养环境。第三,创业服务。社会公众除公民层面,还包括经济机构和社会组织等,例如科技中介机构及资本部门,可以直接与高校或者产业建立协同关系,参与创业培养过程,也可以利用技术、管理、市场、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提供服务,是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重要的辅助催化角色。综上,根据四螺旋理论,社会公众应充分发挥其在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催化监督作用,并为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必要服务。
三、四螺旋理论下的创业人才培养策略
在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传统人才培养模式视角狭小,难以满足社会需求多样化的要求。构建以政府、高校、企业和社会公众为主体的四螺旋协同驱动策略,可以实现政治逻辑、市场逻辑与创业逻辑的内在统一[8],推动主体间打破壁垒,协同合作,以培养更高质量的创业人才。
(一)构建创业文化
创新创业文化是一种有利于促进和开展创造性活动的社会意念共识,是以流畅协作与和谐共存为表现的思维土壤[9],创业人才的培养需要立足于这一土壤。因此,政府、高校、产业以及社会公众需要同步进行并推动创业文化的构建,以期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由于文化元素缺失而造成的利益失衡、行为导向模糊以及协同困难等问题。四螺旋主体协同的基础是信任,因而培养以信任为核心的创业文化是当前的首要任务。一是以政府为主导,各主体协同参与建立包括协同机制、培养机制、监督机制以及反馈机制等在内的创业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各项机制的规范及约束作用,提升彼此间的信任感;二是从文化内核着手,要求各协同主体从自身属性中剥离,跨越组织边界,打破利益、区域等的限制与束缚,通过构建共同的价值观提升契合度,增强主体间的协同意愿,形成相互信任的文化氛围。此外,四螺旋理论下的创业人才培养还处于探索阶段,起步阶段的特殊性要求构建包容的创业文化。这既是对创业人才培养主体协同互动中相互间的包容,也是对创业活动从无到有的容错性包容。因而,构建创业文化,形成创业文化共识是四螺旋主体协同的基石,是推动创业人才培养的首要条件。
(二)构建协同互动网络
四螺旋理论强调四个主体之间需要保持同步,提升多维协同程度,达到相互融合和上升的状态。因此,建立以四螺旋主体为核心的横向协同链条以及以创业活动流程为核心的纵向协同链条,从而构建多点对接的协同互动网络。横向协同是指政府、高校、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四者间通过共建多种模式的新型创业人才培养共同体,培养共同体需要明确培养责任、权利和利益,多主体统筹规划,充分挖掘、整合各方资源优势。在培养共同体这一模式中,不刻意强调哪一方是创业培养的主体,在不同阶段,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培养共同体的组织者或领导者。通过创新培养机制以及协同合作机制,从而形成培养共同体支持创业活动,创业活动反哺培养共同体的良性互动。纵向协同是指为吸引更多创业者进行创业实践,根据创业活动流程,构建资源共享平台,包括需求热点、政策解读、创业评估、管理咨询、科技金融服务等模块,为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外部支持,最大程度提高创业活动可行性。此外,项目管理式协同是对协同互动网络的重要补充,政府、高校、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均可针对社会及市场热点问题,作为项目的牵头方,根据项目需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实现资源共享,并依据贡献分享项目成果。
(三)搭建多维实践平台
实践是培养创业人才的关键环节,仅仅从创业教育理论和人才培养机理两方面来实施实践活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搭建多维实践平台实现对真实环境的模拟与演练,从而提升创业人才培养效果。政府、高校、企业以及社会公众应重构创业实践平台,协同挖掘创业机会的市场化潜力,共同推进创业教育实体化以及创业项目产业化,形成创业人才培养的全面协同及可持续发展。政府需要组建独立于实践平台之外的第三方机构,该类机构不承担创业人才培养功能,但对实践平台具有管理与监督的责任,从而平衡各方利益,提高培养效率。高校与企业是搭建实践平台的主导,应丰富实践平台模式。如校企共同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实践项目或创业项目,并以此为载体,共同开展实践教学及创业活动;吸引创业型企业入住实践平台,为创业教育提供真实实践场所等。从社会公众角度,为实践平台提供信息、技术、培训、资金、中介等服务。此外,应构建多元化表达渠道,听取最广大社会公众的意见反馈,在实践中优化创业活动,从而使社会公众真正参与到创业人才培养中。
(四)发展多元教师队伍
四螺旋创业人才培养主体构成多元且具有多重属性,跨越了职业与知识的背景,教师的边界正在被逐渐打破,只有构建融合理论、技术与实践的教师队伍才能胜任对创业人才的培养工作。从宏观视角,应邀请创业相关政策的制订者、执行者或从事政策研究的专家学者对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宣讲解读,从而推动相应政策落地,填补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对政策解读的缺失。从中观视角,需要发挥产业智库的培养作用,例如产业协会或综合管理咨询公司等,可以从产业政策分析、产业市场分析、产业技术分析、产业环境分析等方面提供教学。宏观与中观视角下的创业教育内容是传统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最容易被忽略的领域,也是当前多元教师队伍组建过程中的最大缺口,亟待补充。此外,高校与企业仍然是多元教师队伍的主要构成,需要对现有创业教师进行补强升级,并且双方都应利用“内培外引”的方式进行师资力量的流通,真正打破知识与实践的壁垒,将创业人才的储备从高校拓展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