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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背景下农民数字素养提升对策研究

2023-04-05○雍

中国成人教育 2023年1期
关键词:数字农民素养

○雍 婧

一、引言

数字乡村建设是伴随数字时代发展而提出的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它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数字乡村战略纲要》规划了数字乡村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提出“到203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城乡‘数字鸿沟’大幅缩小,农民数字化素养显著提升”。当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广泛进入乡村社会各领域,数字生活持续向乡村传统生活渗透时,必然要求农民数字化素养水平持续提升。在数字化时代,农民数字化素养水平的高低,不仅与数字乡村建设中自身的获得感、幸福感息息相关,还事关数字乡村建设的实现。因为,农民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主体,数字乡村各领域的实践活动需要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关于“数字素养”的概念,国内外学者都进行了相关研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18年发布的《数字素养全球框架》报告中,将“数字素养”定义为:安全并合规地获取、管理、融入、交流、评估、创建信息的能力,这些能力包括信息通信技术素养、互联网素养、媒介素养。而以色列学者Eshet-Alkalai[1]关注数字素养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从图片—图像素养、再创造素养、分支素养、信息素养和社会—情感素养构建了数字素养的五个框架。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数字素养”概念进行界定,如肖俊洪[2]从远程教学角度,认为数字素养不仅包含纯技术性技能,还应涉及认知技能、情感技能和社交技能,乃至教学中的应用潜能。王杰[3]等从个体层面出发,认为“数字素养”是微观主体在新兴数字环境下正确和合理使用数字工具和设备、利用数字资源、学习新知识及与他人社交沟通等的态度和能力。综合国内外学者研究,本文将农民数字素养界定为:数字化时代农民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对数字媒介的认识和使用能力,主要体现为数字使用素养、数字社交素养、数字创意素养、数字专门素养和数字安全素养五个方面[4]。

当前,学界关于数字乡村建设的研究成果较多,但大部分研究主要从宏观层面或以县域为单位,围绕数字乡村建设的理论内涵、运行机制及实践路径等方面开展研究。而从微观层面,基于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关注农民主体数字素养提升的成果略显不足,如谷雨[5]等基于乡村振兴背景下,提出高素质农民数字素养培育对策;孙在福[6]等认为,在信息化变革时代,高素质农民的培育既要注重教育与培训的精准性,也要注重高素质农民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因此,我们在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在理清农民数字素养赋能数字乡村建设的价值意蕴及农民数字素养提升困境基础上,尝试提出农民数字素养的提升对策。

二、赋能:农民数字素养对数字乡村建设的价值意蕴

伴随以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蓬勃发展,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是顺应时代潮流之必然。当前,我国数字乡村建设进入加速推进阶段,而提升农民数字素养有利于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主体任务的实现,有利于弥合城乡居民“数字鸿沟”,赋能数字乡村建设。

(一)农民数字素养是实现数字乡村建设主体任务的坚实基础

数字乡村是一个系统的整体,是农业农村整体现代化表征。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决定数字乡村建设的主体任务必然是围绕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数字生活、数字治理等方面而进行。而农民数字素养水平的高低决定其在数字乡村实践中的参与深度与广度,进而影响数字乡村建设主体任务的实现进程。这是因为农民数字素养水平成为现代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的关键因素。农民数字素养越高,越能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在农业生产领域,农民可以利用无人机、遥感、互联网等技术时刻监测土壤干湿、农作物生长、病虫害情况,实施精准灌溉、科学施肥,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精准化;同时利用新技术发展智慧乡村旅游、创意农业、观光农业等新业态;利用电商销售农产品及附加产品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另外,农民可以深入参与乡村数字治理,他们可以通过微信群、政务平台实时获取政策和规定,并反映村两委、基层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和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方便政府有效搜集相关信息。“互联网+”渗入乡村的出行、就医、教育、购物等日常生活后,农民数字素养越高越能提高其幸福感和推动乡村数字生活的实现。由此可见,农民数字素养水平与数字乡村建设主体任务之间是正相关的,提高农民数字素养对数字乡村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二)农民数字素养提升是弥合城乡居民“数字鸿沟”的有力抓手

数字鸿沟是随着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而出现的社会现象。数字资源分布不均、不同群体的数字使用能力差异等因素导致了这一现象出现。当前,我国的数字鸿沟主要表现为地区鸿沟和代际鸿沟[7],而城乡居民数字鸿沟作为地区鸿沟的表现之一,不利于城乡融合发展,阻碍了城乡要素流动,亦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制约因素。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为2.93亿,占网民整体的27.9%;城镇网民规模为7.58亿,占网民整体的72.1%。”而数字乡村建设的目标之一就是弥合城乡居民数字鸿沟,防止因数字技术发展导致城乡之间出现新的不平等。基于此,提升乡村居民数字素养就是不断提高农民的数字使用能力和参与数字生活能力。随着农民数字使用能力的提高,当他们在面对短视频、各种信息泛滥时,能准确识别信息为自己所用,缩小与城市居民之间获取信息资源的差异,有利于城乡各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另外,农民可以利用手机通过抖音、快手、微信等接受城市文化、流行文化,同时也会制作宣传乡村传统文化、特色文化的短视频,避免其在城乡文化发展中处于劣势地位。农民数字生活能力提高,可以有效缓解其在现代生活中的窘境,如电子支付、就医网上挂号、缴费以及疫情期间顺利出行等。总之,农民数字素养提高既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数字鸿沟,也有利于数字乡村建设。

三、困境:农民数字素养提升的现实之困

数字乡村建设加速推进,在具体实践中却出现农民数字素养水平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提升农民数字素养陷入了能力之困、技术之困及服务之困。

(一)能力之困: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有待提高

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是其融入现代生活的前提,也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要素。但是,农民数字素养发展水平却不能适应数字乡村建设之需,反而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制约因素。首先表现为农民数字理念滞后。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致使他们接受数字资源能力有限,呈现出对数字技术的认知和学习意愿不强的现状。特别是农村老年群体自身数字技术知识储备及主动获取相关知识的文化程度和能力有限,无法与时俱进形成先进的数字理念。其次是农民数字技术通用素养有待提升。数字技术通用素养即农民的数字技术使用能力。从当前农村数字技术使用情况来看,农村大部分群体对于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使用仅限于日常生活的交往和娱乐。这种有限的数字技术使用能力让农民群体在农业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乡村治理现代化中成为边缘群体,影响农民群体的社会参与感、生活满意度及与人互动交往。最后是农民数字安全素养有待提高。数字时代不仅强调农民对数字资源的获取与使用能力,更强调农民对信息的辨别能力。然而,现实中,农民群体在面对垃圾信息、诈骗引诱信息时不能准确辨别真假,因而可能成为不法分子进行诈骗的重点对象。

(二)技术之困: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与平台有待完善

在国家政策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下,近年来,我国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成果显著,2022年10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全国现有行政村全面实现‘村村通宽带’,通宽带率达100%”,线上购物、线上缴费、智慧物流等平台在乡村也取得一定成就。但整体来说,我国乡村数字基础设施与平台建设依然呈现不充分不平衡性。首先,乡村数字基础设施还需持续完善。与东部地区乡村数字建设相比而言,西部偏远农村地区5G网络设施并未全面覆盖,网速慢、网络信号差影响农民体验感;部分农民陷入数字技术设备不足的困境,甚至不拥有最基本的老年机、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村生产领域的应用范围也有限,如在设施农业、精准养殖等方面还未普遍推广。此外,智慧物流、智能仓储等设施布局欠缺,使得地区特色生鲜农产品不能形成完整的销售链,影响农民经济收入增长。其次,乡村数字平台建设也有待深入推进。一方面,乡村数字平台建设涉及领域有限,部分农村地区的数字平台,如电子政务平台,只服务于政务工作,乡村在线医疗、乡村智慧旅游、农业产销一体化等方面,平台建设并未成熟。另一方面,已建成的数字平台服务质量急需提高。由于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还存在壁垒,城乡数据统一共享平台还未建成,农民线上办事难的现象依然存在。

(三)服务之困:多元主体参与农民数字化素养提升有待深入

农民数字素养提升过程中,基层政府、高校、涉农科研机构和企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具有重要作用。但总体而言,多元主体在参与农民数字素养提升中并未充分发挥其作用。首先,多元主体参与农民数字素养提升的服务内容广度有限。基层政府在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时必须借助现代数字技术,但是他们缺乏应有的大数据思维,数字化治理意识不强,因此,在使用“互联网+政务”平台时,只是简单进行数据收集或线上办事,不能全面发掘数字技术在服务乡村数字治理中的多种功能。对于高校、涉农科研机构与企业而言,服务乡村建设时更多只是配合当地政府决策,将服务重点聚焦于农业生产领域,关注农业生产的整体变革,而不注重参与农民生产生活多领域,进而提升农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其次,多元主体参与农民数字素养提升的服务对象范围需扩大。农民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主体。目前在数字乡村建设中,多元主体服务乡村时主要围绕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群体,为其提供数字知识、数字设备等。不可否认,重点关注新农民数字素养提升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但是,传统农民群体人数依然占据乡村人口中的大部分,如果忽视这部分群体数字素养的提升,就很难激发数字赋能乡村建设的活力。

四、突破:数字乡村建设背景下农民数字素养的提升策略

农民数字素养提升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渠道、全方位发力,形成强大合力。实践中,既要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也要立足于现实需要制定科学的提升策略。

(一)以构建科学的农民数字化培养体系为基础,培育农民数字素养意识与技能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提升农民数字素养的关键是转化农民的数字素养理念,激发农民学习数字化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为此,构建科学的培养体系培育农民数字素养知识与技能是农民数字素养提升的基础。首先,细化农民群体,科学安排培训内容。根据当前我国农民构成现状,农民群体逐渐分化为传统农民、高素质农民、兼业农民等群体,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安排农民数字素养培育内容时须以不同群体的需要和特性为依据。比如,传统农民主要包括留守乡村的老年群体和妇女,于他们而言,数字素养培育时应侧重数字设备的基础功能素养培养,避免其沦为数字时代的边缘者;而对高素质农民群体,不仅是数字知识的教育,更重要的是数字工具使用能力、数字资源获取能力和数字技术创新素养。其次,注重培训方式的多样性。合理安排各群体的培训内容后,要采取多样化的培训方式增加培训效果。地方基层组织和政府在开展培训活动时,不能仅限于线下方式。对于农业生产者而言,很大程度上会受制于时间和地点而导致培训缺乏连贯性。因此,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挥远程视频、多媒体教学和直播教学等形式,弥补单一培训方式不足。同时,将数字技术使用方法、网络安全知识等内容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制作成短视频进行传播。此外,鼓励家庭教育的积极参与。促进农民数字素养提升,通过家庭各成员之间的交流,让年轻一代提升老一辈参与现代生活能力。最后,注重培养标准和评价体系的科学性。要针对不同农民群体发展情况和自身能力,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数字素养培养标准和评价体系,而不能采用统一标准。

(二)以夯实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优化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环境

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和数字服务平台是农民数字素养提升的技术保障。因此,夯实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要综合各地实际情况推进,兼顾“硬件设施”和“软件平台”共建,不断优化农村数字技术应用环境。首先,持续完善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要积极联合三大网络运营商,精准识别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尤其推进西部农村地区5G网络全覆盖,稳信号、提网速,缩小与城市之间的网络基础建设差距;与此同时,政府通过政策倾斜鼓励三大网络运营商推出价格优惠适合老年农民群体使用的手机,解决老年农民群体设备困境。其次,创新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场景。一方面为农业生产提供自然环境数据和市场信息,帮助农业生产者合理安排生产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协调城乡数字资源要素供给,重点推进乡村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慧物流和智慧仓储等发展水平,既为提升农民数字素养提供坚实物质保障,又为检验农民数字技术使用能力提供场所。最后,完善乡村数字平台建设。数字平台是推动农民参与数字乡村深度与广度的有效途径,也能凸显其数字素养发展状况。地方政府要依据乡村发展特色,开发各类线上服务平台。如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乡村,要致力于完善益农软件服务质量,重点搭建涉农要素供给一体化平台建设,以数字技术降低农业生产要素的获取成本。此外,构建城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简约线上办事程序并加强各部门、政府部门与农民之间数据互联互通;持续推进政务服务、益农服务等平台的APP、公众号等移动应用功能的开发和应用,拓宽线上服务覆盖率,让农民共享数字生活便利。

(三)以提高多元主体服务质量为支撑,协同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

农民数字素养的提升不能仅依靠农民自身树立主动学习的意识,更需要政府、高校、涉农科研机构和企业组织等多元主体通力合作,协同提升农民数字素养。首先,多元主体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对政府和基层组织而言,在加强工作人员数字化治理意识建设的同时,要不断开发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数字化应用,既要涉及事关农民生存的农业生产,又要涉及农民发展的领域,如医疗、教育、养老、金融、文化、人才等方面,致力于以数字技术提升农民生活质量。而对高校及涉农科研机构而言,一方面可以根据乡村自然条件因素,推广科研成果,帮助农户建立现代农业生产模式,提高农户收入;另一方面也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政策融入农民数字素养提升,支持本校学生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者组织学生与当地乡村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定期深入农村进行数字知识和数字技术使用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其次,扩大农民数字素养服务对象范围。多元主体在供给数字资源要素时可以适当向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重点提升此类群体的数字素养,并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发挥他们的带头示范作用或者帮扶作用。同时,也要兼顾传统农民和兼业农民群体数字素养的提升,要依靠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群体带动作用,提升农民数字素养培育效果。

农民数字素养水平事关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现。在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理念下,更要培养农民的终身学习理念,突破现实因素制约,从变革农民数字理念、优化数字环境和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等方面着手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为数字中国和数字乡村建设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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