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日本对中国东北水电资源的掠夺
2023-03-16魏仕俊
魏仕俊
(湖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2)
近代中国东北水电资源的开发,同日本侵略者的掠夺行径密切相关。既往对近代日本掠夺中国诸种资源的研究成果已相当丰硕,但中日学界对日本掠夺中国可再生资源,尤其是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水电资源关注尚显不足①个案研究主要有:広瀬貞三.「満洲国」における水豊ダム建設[C]. 新潟国際情報大学情報文化学部紀要,2003(06):1-25. 南龍瑞.「満洲国」における豊満水力發電所の建設と戦後の再建[J]. アジア経済,2007(05):2-20. 井志忠. “丰满水电站”的殖民动机与客观效果[J]. 外国问题研究, 2010(04):9-15. 整体研究包括:小林英夫. 1930 年代植民地「工業化」の諸特徴[J]. 土地制度史学,1976(71):29-46. 須永徳武. 満洲における電力事業 [J]. 立教経済学研究. 2005(02):67-100. 須永徳武. 1940 年代の満洲工業[J]. 立教経済学研究,2011(01):81-114. 林美莉. 外资电业的研究(1882—1937 年)[D]. 硕士学位论文. 国立台湾大学,1990. 陈慈玉.二战结束前东北电力事业的发展[J]. 新亚学报, 2015(32):63-129.。水电资源与一般资源相比,其掠夺形式更具隐蔽性,但其所提供的海量能源,又成为日本维系在中国东北统治和掠夺其他资源的重要能源支持。这是揭露近代日本侵华罪行的重要一环,也是对日本右翼分子所叫嚣的“东北建设论”的有力批驳。因此,有必要对战前日本对中国东北水电资源的调查、掠夺与配置过程,及对水电劳工造成的苦难记忆予以探析。这有助于多维度剖析近代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手段,更能深化对近代东亚地区能源型资源开发的历史认识,以及更加深刻地理解东亚社会历史记忆的形成过程。
一、盘算:日本掠夺东北水电的谋划
20 世纪初,日本囿于国际政治环境与自身发展水平,只能依托满铁攫取中国东北的火电能源。由于满铁所修建的火电站,大都规模较小且相对分散,可提供电力能源极为有限,这无法满足日本持续膨胀的侵略野心,以及重化工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因而,随着其势力在东北地区的进一步渗透,日本愈发垂涎中国东北的水能资源。
早在1900 年,日本人已经注意到镜泊湖蕴含丰富的水电资源,计划蚕食中国东北后即开始水能掠夺[1]116-117,这是在中国境内最早利用水电资源的构想,客观上,对中国水电资源的开发提供了一定的镜鉴作用。此后,为侵略东北掠夺资源,日本继续派遣专人开展对中国东北水能资源的实地调查。1916 至1917 年间,其曾经两度派出鸭绿江调查队,对中国东北与朝鲜的界江鸭绿江所蕴藏的水能资源展开深入调查[2]12。
1920 年代,日本学者又陆续带着政治使命赴中国东北开展水能调查,为其掠夺中国东北水电资源做准备。日本专家降矢芳郎认为中国东北地理条件优越,既蕴藏丰富的水能资源,又拥有广阔的平野,可供长距离的水电运送,并为启动引水工程提供可操作的空间。尤其是中国东北与朝鲜边境的鸭绿江,其上游形成的天然落差带来大量势能。总之,中国东北水能资源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3]13,能够满足日本在该区域设立重化工业的实际预期。当时掌控东北的奉系军阀受日本利诱,也对其建设水电工程的提议表示支持,但囿于华盛顿体系的新环境,日本未敢付诸实践,但调查并未停止[4]291。稍后,东京帝国大学教授内丸最一郎又开展了实地踏查,并称朝鲜与中国的界河鸭绿江流量丰沛,第二松花江和嫩江流域降雨量与贮水量亦较好①第二松花江即松花江吉林段(自长白山天池而下至扶余县三岔河口),从伪满洲国起至1988 年采用的名称。伪满洲国时期,为平衡松花江的吉林段与嫩江的正源之争,改称为第二松花江。,尤为适合水力发电的建设[5]。1924 年,日本富宁公司针对天然堰塞湖—镜泊湖所蕴含的丰沛水能,向日本政府提交了《镜泊湖水力工程调查书》[6]622。日本在中国东北凭借满铁的便利,怀着掠夺资源的目的,多次派遣相关专家学者调查中国东北水能资源的潜力,实地调查的日本人大多称赞中国东北水能具备大容量、大水量、高落差等优点,不断挑逗着日本侵占东北水电的野心。虽然也有专家坦言,多数河流的流量颇为一般,但可以通过兴建大坝式水库解决这一问题[7]174,这些思考显然已将中国东北地区视为日本的囊中之物。
1932 年,随着伪满洲国的成立,日本肆无忌惮地掠夺东北的一切资源,其称“虽然在殖民地(水电工程)施工运费成本可能会增加,但土地与水能资源却全无代价,而且雇佣中国工人的成本极其低廉”,由此日本开始假手伪满洲国政府,将攫取中国水电资源提上日程。1933 年,关东军攻占热河省,确立其在中国东北军政“二体合一”的绝对统治权后,便授意伪满洲国国道局第二技术处的治水科和利水科,对中国东北水能蕴藏状况进行全面调查。1934 年,伪满洲国临时产业调查局也加入水能调查行列,并以水电开发为调查重点,着重对松花江、太子河、辽河、鸭绿江等地进行考察[8]657,并由关东军牵头,与伪满政权联合成立日(伪)满合办的电气公司,为日本统制东北电气事业,并获取更为廉价的电力资源而服务[9]。调查结果表明,东北境内的诸多河流的确蕴含丰富的水能资源,符合日本在中国东北的开展支持侵略所需的重化工业需要,以及维持对该区域人民奴役统治的基本需求[4]105。
1937 年,水利电气建设局及委员会成立,关东军又授意伪满政权实施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由于该计划将钢铁的增产列为重中之重,煤炭资源便从大量供给发电转为投入炼钢[10],煤炭资源渐不能满足当地工业的发展需求,经营多年的东北火力发电工程开始受到资源限制[11]14。为解决这一问题,关东军当即决定大力开发中国东北的水电资源,其能源攫取的导向从既往的“水火并重”转变为“水主火从”。为全面促成这一变化,1939 年3 月,镜泊湖水力发电所和第二松花江水发电所并行建设[7]55。
关东军授意伪满洲国兴修水利工程所带来的收益,亦是其推进的动力。当时的“亚洲第一坝”是位于松花江上丰满峡谷谷口的丰满大坝。日本称其竣工,可获得九点好处:首先,能够解决松花江的水患问题;其次,预计发电设备共计可达70 万千瓦,一年的发电量会达到300 亿千瓦,数额极其巨大;再者,下游的17 万公顷农田也得到灌溉;稻米增产预计将多300 万石;能建设中国东北第一景“松花湖”;确保饮用和工业用水的水源;能将吉林塑造为“电都”;松花江的水面增高有利于通航,最后,有利于周边渔业及林业等资源开发[12]27-34,日本煤炭称此开发“实有一举多得之效”[13]。1942 年大坝建成,水库开始蓄水后,其产生电力资源陆续供给长春、吉林、哈尔滨、沈阳等东北地区的重要城市,为日本维系其侵略统治提供了重要的能源支持,至日本投降前,累积供电量达123500 万千瓦[14]31。
关东军还注意到横跨伪满洲国与朝鲜的鸭绿江,其水能条件优越,修筑工程有助于日本统合殖民地资源,更能推进“满鲜一如”的妄想[15]。日本曾宣称“朝鲜现今处于关键位置。作为日本与中国东北之间的‘栈桥’,基于日本与中国东北不可分离而言,朝鲜处于心脏位置,得天独厚”[16]472。1936 年,朝鲜产业经济调查会召开,日本政府、伪满洲国、满铁、关东军、朝鲜等代表都列席其间。时任朝鲜总督的南次郎与满铁总裁松冈洋右共同提出,将联袂推进“鲜满经济协力诸问题”,并深入探讨“满鲜一如”的具体方法。最终,二人决定,立即开展鸭绿江水电共建计划[17]106。次年,朝鲜总督府与伪满政府议定《鸭绿江·图们江架桥协定》[18],该方案旨在促使中国东北同朝鲜的交通和经济关系进一步结合。稍后,又由日本控制的朝鲜总督府与伪满洲国政府共同牵头,在构筑松花江水电产业的同时,开展对鸭绿江及图们江水电产业的开发,并昭示出公摊共得的四条章程,即按《鸭绿江及图们江发电事业实施谅解事项》:两条河流电力开发由日本国的朝鲜鸭绿江水电和伪满洲国的满洲鸭绿江水电共同经营,共同开发,投入资金对半均摊,电力供给对半平分[19]290-292。至此,修筑水丰大坝在日本侵略者的规划下迅速推行,而所谓的均摊恰恰是“满鲜一如”思想的一种体现。
二、进程:总体战指导下的水电掠夺
1921 年,永田铁山、冈村宁次、东条英机等人即提出了“总体战构想”。1931 年,日本关东军悍然发动九一八事变,军事侵占了中国东北,继而扶植建立傀儡政权—伪满洲国,作为其控制中国东北及掠夺当地资源的“白手套”。当然,成立傀儡政权只是日本对外侵略的一环,并非最终目标。策划事变的石原莞尔曾提出“世界最终战争论”,这不仅是构想,也是日本走向不归路的“预言”,即“黄种人”与“白种人”之间的最终一战,而在实现“黄种人”胜利前,日本要整合一切现有资源,供给日本扩大战争。而日本战争的发展轨迹确实如其预言,稍后出台的日本“国家总动员法”即规定,“由总动员到军需动员再到军动员”,直至开启了世界全面战争[20]262。
20 世纪30 年代,为满足日渐扩大的总体战需求,日本决定加大工业动员的力度[21]14。在此之际,日本政府决定将工业发展的新希望,寄托于中国东北地区,即“重点开发有事之时所必需的资源,且尽可能谋求该地的资源自足并及时供给日本”[22]470,尤为关键者,即亟对动力能源—电力的大力开发[15]。又因中国东北与朝鲜北部接壤,地理条件特殊,电力开发更为重要,为此日本特意制定了一套过送电网整备计划,企图通过电力贯通“满鲜”,进而带动朝鲜北部以兴南为中心的重工业地带建设与中国东北地区相应的重工业发展,为其开展“全面战争”提供助力。
伪满洲国成立后,东北的水电工程建设提上日程,由关东军主导,满铁配合定策,伪满政府负责具体行事。
1932 年10 月,为了总体战目标,关东军即谋划成立日满产业统制委员会,为攫取东北水电做好充分前期准备[23]。同年,关东军还驱使傀儡伪满洲国实业部设立电业管理局,并通过制定《满洲电气株式会社要纲》,企图完成中国东北电气实施一元统制[24]23。而电气的一元统制能够落实,这既是满铁与关东军妥协的产物,又是关东军和伪满洲国合力的结果[25]。在中国东北,满铁与关东军虽长期存在决策意见相左的矛盾,但在东北水电资源开发的问题上,二者却达到高程度契合,并通过“白手套”—伪满洲国操作具体事务,为日本总体战服务。
为长期窃据中国东北及实施侵华扩大化行动,日本对电力资源加大了攫取力度。1936 年,关东军授意伪满洲国制定第一次产业五年计划,其中发电量规划高达140 万千瓦,水力发电规划量则要求达到59 万千瓦。中国东北的水力发电,虽较之火力发电起步晚,但占据份额相当可观[16]731。不过,因水电开发的基础设施需要大量劳工完成修筑,关东军决定役使大东公司加大宣传力度,诓骗以华北为主的各地劳工赴中国东北参与水电工程的修建,这导致了大批中国劳工来到东北后,或当牛做马,或客死关外。
1938 年,为适应变动的总体战需求,关东军通过伪满洲国产业部及总务厅调整电力规划,较之既定指标,又上浮至257 万千瓦。尔后,第二松花江丰满水电站开工后,关东军又授意伪满政府制定产电量新目标,要求未来4 年总发电量需达750 万千瓦[16]453-454。对东北电力能源不遗余力地榨取,并以无视中国劳工生命的劳动强度与肆意破坏周边生态的横暴行径,都是为进一步侵略扩展做足后备保障。1941 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又将其国内有修建难、维护难等问题的重要电力及重化工产业,尽数放在中国东北进行建设。日本无视重化工业对中国东北的生态破坏,大力榨取该区域各类资源,尤其对发电量需求逐年剧增。
日本对殖民地的重要规划进一步趋向为总体战服务,由此开始统筹中国东北、台湾、朝鲜水电产业。日本相继授意伪满洲国实行的第一次、第二次产业五年计划,指挥台湾总督府实施的生产力扩充四年计划,要求朝鲜完成的送电网整备计划。在日本的“指挥棒”下,伪满、台湾与朝鲜三方的电力生产既定方案,具有较大程度的趋同性。此外,由于日本侵略者非常重视电力资源,电力也被列为生产力调整的最重要课题之一[26]。在总体战要求下,日本强制大量劳工,以高强度作业榨取其价值换取电力工程的竣工。最终,中国东北的电力生产额,从1936 年的900 万日元,上升至1940 年的3900 万日元,翻了四倍有余,并带动在东北的日本化学工业产值猛增至5.1 亿日元。
当时,电力及瓦斯产业占东北工业生产指数第二位,这是堆满中国劳工森森白骨换来的工业成绩。1938—1943 年间,电气及瓦斯保持平稳增长,1936 年其资本构成名列该区域第二,1937—1939 年达第一位,从1.37304 亿日元升到了3.22168 亿日元,翻了将近三倍。电气投资指数也翻了两倍有余,逐渐满足了当时各项工业的用电需求。1935—1941 年间,在中国东北的日系金属工业、化学工业与矿业,位居工业生产电力需求的前三,且金属与化工长期保持在每年2000 万千瓦以上[27]。因这种巨额用电需求,关东军不断对水电工程加大投入人力物力。至1944 年,即使遭受美军的空袭干扰,第二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仍将电力生产量提高至第一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194%[28]72。在工业设备相对缺乏的时代,人力投入无疑巨大,修筑水电工程的劳工多被压迫致死,随即被弃尸万人坑,这一切残酷行径只为满足日本扩大侵略的工业指标与总体战目标。
1943 年7 月,为拯救日趋颓势的战争局面,关东军假手伪满洲电力协议会制定了《开发电源及产业分配基本方针》,并极具欺骗地声称,该方针是为全面调整“大东亚共荣圈”的电力开发与产业分配。实质上,日本已打算做困兽之斗,为保障工业安全,其将大量日本本土的电力产业转移至中国东北,使之免于遭受美军的轰炸。此外,为保障水电能源的供应,关东军要求东北水电工程仍统一采用拦坝式,只要还能开工建设的水电工程全部继续建设,同一水系有多所水电工程则对新修水电站要优先建设。在总体战大背景下,其规定水电资源的分配,要优先供给日本的军工相关产业,或重工业里遭遇困难的产业[7]160-170。1943-1945 年间,日本在中国东北进行资源掠夺的重要工具—满洲人造石油株式会社、满洲轻金属株式会社、四平人造石油工场等日资重工业生产组织,都是依靠丰满水电站的供电,运转其侵略机器,完成其既定的生产指标[29]49,为日本维系侵略战争提供支持。
日本侵略者对中国东北水电工程投入成本时,主要由关东军谋划,伪满政府代为执行,但因其均不谙能源生产之道,为增大产出供给其重化工业,而一味地加大投入人力物力,使东北逐渐出现了严重的电力产能过剩问题。
1935 年,仅火电供给的实际发电量就达到4.02 亿千瓦[16]684-685,而日本在中国东北实际控制的纺织、金属、机械、化工、印刷、矿业、电气等产业的年度电力需求总量,不过3.74 亿千瓦[27],此时的电力生产已经是供过于求。随着日本在东北大力发展钢铁产业,该行业对煤炭需求巨大,致使火力发电总额有所下调,水力发电继之而起,供求矛盾暂时得以缓和。但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电力过剩问题再次显露出来,1941 年的年电力需求总量为13.643 亿千瓦,电力生产额达到了21.64 亿千瓦。这暴露出日本侵略者的规划漏洞,尽管极力压榨中国劳工过度攫取电力资源,却未能及时发展配套产业,致使以中国劳工的血汗换来电力产能遭到了大规模浪费。
1940 年代,伪满地区的工业生产与经济发展最大阻碍因素,即劳动力相对不足。在此情况下,关东军为完成总体战的需求指标,却一意孤行地将大量人力投入水电设施的修筑工作,致使其他日资重化工业发展陷入困境。1941 年劳动力缺乏甚至高达需求的19.2%。由于缺乏投入生产所必需的劳动力资源,使得金属、电气与化学等日本在东北的重要化工产业很长时间处于低迷的发展状态[30]。然而,过大投入水电工程的兴修,却并不能直接缓解其巨大的军需压力,反而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这也阻碍了日本总体战目标的实施。
总之,就关东军对中国东北电力供需调配的处理而言,实属失策,甚至可称为“愚蠢”。虽然,1941 年伪满洲国各地的电力企业已经完全统归日本满洲电业株式会社监督与调配,实现了对中国东北电力资源的统一调配,满足了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总体战要求,但因过分强调电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性[31]83,对水电资源投入劳动力过多,导致电力产能过剩,但又无法储存与消耗,造成了大量电力资源的浪费[7]142。日本残酷地榨取中国劳工用以过度开发资源,却又没有配套的使用空间,这既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又阻碍了日本在东北发展其他重化工业,严重影响了太平洋战争期间日本在东北资源调配的总布局,其罄竹难书的罪恶纪录中,还增添了“愚蠢”的成分[32]87。
三、残影:水电劳工的苦难记忆
日本为了攫取东北水电及其他资源,假伪满洲国政府之手修建水电工程,企图满足日本在该区域的重化工业发展需求。因修筑大坝工程量巨大,施工的基础条件又不充分,没有合适机器设备襄助的情况下,只能依靠大量人力完成工程[33]3。故而,对关内与东北的劳动力进行统制,成为日本实现攫取各类资源的前提。大量中国劳工被选为日本完成对外侵略与统筹殖民地资源的生产工具。日本辞书更将苦力直接释义为中国人。近代日本在中国东北完成的每个水电工程,无疑都留下了累累白骨,浸透着中国劳工的汗水与血水,其剥削的残酷程度令人发指。而饱受苦难的中国劳工也不甘被欺压,“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战后存活的劳工与监工,对同一历史现场的不同建构,形成了相对抗的历史记忆场。
1933 年,日本关东军特务部曾召集了“日满劳动研究会议”,随后授意伪满政府成立劳动统治委员会,并假手大东公司实际操办[34],限制华北劳工进入东北。此举主要为了防范抗日人员在东北地区活动,防止汉民族扩大在东北的影响并解决当地工人失业等问题。不过,东北当地劳工数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东北日资重化工业的实际发展需求,随后又不得不放宽进入东北劳工的限制[35]。并随着“劳务新体系”的形成,关东军劳动统治委员会逐渐退居幕后,日本的“白手套”—伪满洲国国务院劳务委员会成为制定劳务政策的“门面”[36]42。
1937 年4 月,伪满政府开始执行“第一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但面临东北劳动力不足问题,无法满足日本既定的资源攫取规划的要求。故而,在日本授意下,伪满当局又开始调整限制中国劳动力进入东北政策,采用把头招募制度(即“外包工制度”),以高额收入与发放返乡礼金等方式,骗招了来自天津、北京、上海、河北、山东、湖北、湖南等地的大量劳工。仅1939 年,外地赴东北务工的劳工数量就超过了49 万[37]11-13。此外,伪满政府通过收编保安补充队、强制犯人劳动和实施《劳动者紧急就劳规则》与《国民勤劳奉公法》等方式完成日本强征指标[37]49-50。被伪满强征的劳工不仅在中国东北从事水电工程,还有部分劳工被日本哄骗到中朝边境的鸭绿江,强制参与修筑水丰水电站工程。绝大多数劳工在修建水电站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无情剥削与非人虐待,相当一部分劳工沦落至客死异乡的悲惨结局[38]213-225。
首先,招募技术人员的待遇上存在巨大差别。修建丰满大坝时,日本曾委托伪满政府从大同电力、朝鲜长津江水电会社、伪满洲国国道局招募近500 名日本人与朝鲜人技术工作者,又从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与沈阳的工业学校招募了50 到60 名中国毕业生。然而,同为技术工作者,国别差别带来了一套不公平的工资体系。对日本人技术工作者的工资锻工最高可达5 元,电工最低也有2 元,而朝鲜技术工作者则从5.7 元到1.4 元。相较而言,中国技术工作者的薪资最高不过2.1 元,这与日本技术工作者的薪资下限相差无几[39]40-41,这种待遇上的差异也反映出日本对中国人的歧视。
较之技术人员,普通的水电工程劳工更是受尽“非人”的虐待。在关东军撑腰的局面下,伪满政府在大坝附近布置了严密军警监督机构,用以监视大坝施工与维持治安、防止抗日武装的突袭。警备队、宪兵队、警察署、兵团等同驻发电所修筑地,同时采用政治压迫、经济剥削、肉体精神摧残等诸般残忍的手段进行控制及虐杀水电劳工[37]21-33。
镜泊湖发电所筹建时,关东军授意伪满政府拨付出六万元专款,用以修建15 种警报与警备设施,且设电网3 条,兵营2 处,堡垒5 个,警察派出所1 处,并派专人负责监督及捕杀逃跑的劳工[40]425。修筑丰满大坝时,该处设有丰满警备队、丰满警察署、丰满宪兵队、伪满洲吉林第二宪兵团丰满分团、日军108 部队、日伪军高射炮团、丰满劳务股等监察迫害劳工。1941 年,丰满大坝最多日出工量达到18000 人次,持续劳动长达十余小时,温饱也得不到解决,遑论医疗卫生。贫病冻饿与毒打、工伤等事时常发生,并夺取了数以千计的劳工生命[41]3-4。起初,对死难劳工尚给予薄棺一口,后来死亡人数攀升,监工便将尸体随意丢弃附近约3 条百余米长,6 米宽,4 米深的天然沟壑及修筑的大坝处[42]969。吉林的丰满万人坑便是成千上万劳工尸体堆积而成。据不完全统计,仅修筑丰满大坝的死难劳工就超过6500 人。为掩人耳目与减少工人罢工,1941 年伪满洲劳务协会召开劳工大会,在吉林丰满江东五垧地修建了一座慰灵塔。由满洲劳务协会理事、大东公司原负责人饭岛满治题写碑文,其中称死难工人为“因公病故许多无名英雄”,并“为了吊唁英雄们的精灵,康德八年(1941 年)5 月30 日敬请(伪)满洲国早期水力发电局长直木伦四郎博士挥毫,建造工人慰灵塔”[37]293-295,此举的欺骗性不言而喻,该塔现已拆除。而在丰满万人坑处新建有劳工纪念馆与丰满陵园,且树新碑题有“不忘阶级苦,牢记血泪仇”句,以此铭记历史,不忘苦难。
日本的残酷剥削引起了劳工的激烈反抗。修筑丰满大坝期间,劳工们“磨洋工”、“糊弄鬼”的怠工和每年数以千计逃跑行动,已经属于较柔和的反抗;类似丰满变压器爆炸事件等破坏行为,1941 年夏季大罢工、中之岛罢工等罢工行动,三惩菊地痛打监工与大屯炸狱等一系列武装暴动[37]43-50,则属较为激烈的斗争。虽然这些行动都遭到了日本士兵与伪满军警的残酷镇压,但在劳工的反抗斗争中,其英勇的举动充分反映出中国人民的不屈精神,也显露出日本侵略者的剥削压迫之酷烈。
1945 年日本投降后,熬过痛苦岁月而存活下来的水电劳工群体,对这段“噩梦”既有各自的苦难记忆,又有共同的历史记忆。已经撤回日本本土或残存在中国东北的“施暴者”—水电监工群体,则与水电劳工都形成了相互对抗的“记忆场”。水电劳工和监工的个体记忆与共同记忆之间,会因对抗性矛盾而产生复杂的反应。一方面,劳工或施暴者的个体记忆会同集体记忆产生一种“互恰”关系。另一方面,劳工或施暴者的个体记忆的发展,也可能满溢出以往既定的集体记忆,从而又构成新的集体记忆。
水电劳工的集体记忆会形成一种群体认同和外部认同。而施暴者群体通常会选择承认错误倾向,以期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谅解或历史声誉,从而获得生活或心灵的救赎[43]175-177。但在战后日本,部分施暴者随着记忆力的衰退或扭曲自身记忆,开始对施暴的行径选择遗忘或歪曲。因此,劳工与监工的记忆开始出现对立,形成了不同的历史记忆群体及相悖的历史记忆。这种现象的形成,也与战后日本政治导向息息相关。日本战败后,东久迩宫内阁便提出的歪曲史实的“一亿人总忏悔”,即其要道歉的对象,并非受害国及盟国,而是对天皇和国家进行忏悔[44],这种偷换“发动战争责任”与“战争失败责任”概念的忏悔,对日本国民的战争记忆的形成与反思,无疑起到了错误的导向作用。
相左的历史记忆不论是重现或者重构,都深刻地影响着中日之间的现实政治关系,甚至呈现出了一种真实的对抗性形态,这可能是东亚社会所独有的政治现象。现今,东亚社会曾受日本侵略的诸国,面对日本这一曾经的“施暴国”选择遗忘的行径,一致表示强烈谴责。东亚国家间互不信任的因素,也随着受害者群体的记忆传承而不断滋长与变异。因此,东亚社会的真正历史和解,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43]5-18。
结 语
中国东北被称为“天然的宝库”,蕴藏各种丰富资源,日本对此垂涎已久。随着其势力逐渐渗透,日本通过满铁染指了该区域大量资源。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在中国东北拥有的“特殊权益”有限,且碍于国际形势的阻力,不能肆无忌惮地开发东北电力资源,因而,只以修建小型火力发电所为主。但日本早已借机踏查中国东北河流,且留下了利用中国境内水电资源的构想记录。
九一八事变后,关东军扶植建立伪满洲国,开始水力发电工程的修建,此后其电力发展方针更是调整为“水主火从”。日本为带动其在东北的重化工业建设,完成总体战目标,大力攫取中国东北的水电资源,其遵循着“大东亚共荣圈”的“电力资源开发和产业分配的基本方针”进行资源调配。这种电力规划为日本发动“全面战争”,起到了一定的资源整合作用。而中国东北水电工程的修建,需要大量劳动力,为此关东军以大东公司为媒介,坑骗数以万计的中国各地劳工进入东北,迫使他们参与修筑水电工程。在严苛的管控与残酷的剥削下,为修坝而死伤的中国劳工数以万计,这是日本侵略者欠下的一笔血债。
战后日本对中国东北水电工程的发展仍然保持高度关注,对此中国应予以警惕。尽管日本投降与伪满洲国覆灭后,中国东北的水电事业已经焕然一新,但关于电力能源开发的观念与配套资源更新的意识等问题仍值得思考。尽管当年参与修建水电工程的劳工多以辞世,但其历史记忆得以传承,这绝不仅是劳工苦难者的个人追溯或共同悼念,而是构筑东亚三国集体历史记忆的重要组成部分。东亚的现实政治仍在对历史记忆进行重构,东亚社会现实国家间,因这种对抗性的历史记忆,时而呈现紧张和对立的局面,这是东亚社会所独有的一种现象。深入思考这一问题,或将成为破解现实政治困局的一个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