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理学“发明”的宋元理学诗 表达方式及其文本形态
2023-03-15王培友
[摘 要] 理学之“发明”,因其涵涉实践主体对于物理、义理、性理等问题的认知、体验和践履,因而具备了体验性、审美性、实践性等品格,故必然成为宋元时期理学家诗人书写或者创作理学诗的基本表达方式。基于理学“发明”的理学诗书写,外显为宋元时期理学诗的三种基本表达方式:直接解释、阐释理学话语以作“发明”;藉“物”而以考索、注疏或说明而作“发明”;“格物致知”以作“发明”。基于理学“发明”的上述三种理学诗表达方式,表征为宋元时期理学诗的若干种典型文本形态,因而具有了一定的文化价值。
[关键词] 宋元 理学诗 发明 表达方式
[基金项目] 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元代理学诗文献集成与研究”(AZW009)
[作者简介] 王培友,北京语言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 100083)
[DOI编号] 10.13761/j.cnki.cn23-1073/c.2023.04.007
“发明”是汉唐学者所总结的重要经学阐释方法。东汉徐防认为,子夏“发明章句”[1]1500。此说为黄宗羲、刘师培等所承继,已成为目前学界普遍承认的看法。但实际上,以“发明”经典的方法来表达思想观点,至迟在孔子时代已经是重要的说理方式之一。今本《周易》之以《系辞》《彖》等阐释经文,上博简《孔子诗论》《缁衣》等所载孔子说《诗》,孟子以“四端”说“性善”,荀子以“性恶”“气质”等释“性”与“命”等,均可谓儒家代表人物之“发明”经典的方法。汉初的四家诗文献遗存,东汉郑玄诸经注,唐孔颖达诸经《正义》等,均表征出“发明”之于经学阐释的重要价值。可以说,自孔子而后以至于唐,“发明”已经成为解读或阐释儒家经典的重要方法。
汉唐诸儒以“发明”来阐释儒学经典的做法,对宋元理学家产生了重要影响。元人许衡注意到周敦颐以“发明”而创辟理学:“太极、阴阳、五行,下至于成男女而化生万物,此正推原生物之根柢,乃发明天地之秘……。”[2]513其指出周敦颐以“发明天地之秘”而建构其理学。清人黄宗羲表赞二程门人谢良佐之理学思想:“其论仁,以觉,以生意;论诚,以实理……皆其所自得,以发明师说者也。”[2]925黄氏认为谢良佐以“自得”而“发明”二程学说,进而生成其理学思想。考察可见,自周敦颐、邵雍、二程直至朱熹、吕祖谦、陆九渊、叶适,宋末黄榦、陈埴、杨简、王柏等,以及元代的许衡、刘因、姚燧、许谦、陈栎、同恕、黄溍、韩性、欧阳玄、贡师泰、吴当、第五居仁等,其“发明”之目的往往与“明理”“见性”“明善”等理学认识论、工夫论和目的论紧密相关。因各自“求道”理路之不同,宋元理学家又有“观物”“用敬”“体贴”“格物致知”“明心”等不同的“发明”之法。考察表明,宋代理学家之“发明”,在承继汉唐诸儒之“发明”方法的基础上,逐渐具有了造作、阐释、说明、引申、解说、考索、界定、甄别,以及澄思、践行等颇为复杂的含义 参见王培友:《两宋理学“发明”话语流变及其典型形态考论》,载《北方论丛》,2022年第1期。 。
作为诗歌创作主体的理学家诗人,同时也是理学实践主体和道德实践主体。由此之故,理学之“求道”途径、方法的“发明”,也就具备了认知性、实践性和审美体验性等理论品格。而受“文以载道”“因诗求道”等思想观念的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大多数理学家是把作为“物”的诗歌当作了承载“道”的载体形式来看待的。故而,理学“发明”的诸方法手段、途径等,也就与诗歌表达方式产生了直接的、必然的联系。考察可见,作为兼备工夫论和认知论属性的理学之“发明”阐释思想及其方法,因其影响到理学诗人的理学诗书写,而表征为宋元时期理学诗的三种基本表达方式:直接解释、阐释理学话语以作“发明”,藉“物”而以考索、注疏或说明以作“发明”,“格物致知”以作“发明”。这三种理学诗表达方式,形塑出宋元时期典型的理学诗文本形态,并表征为宋元理学诗的审美风貌和语体风格,因此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
一、直接性或间接性言理以作“发明”
宋元理学家依托于“发明”,而在阐发理学性理精微、探索理学认识论和工夫论方法、建构其理学体系等方面,造极于精微高妙。理学实践主体往往也是理学诗的书写主体。因此,作为认知、实践等“求道”途径、方法和手段,宋元理学家之“发明”,自然也就迁移、转化(下文称之为“转化”)而体现在他们所书写的理学诗写作中,由此而成为其理学诗书写的重要表达方式。“发明”即是理学家诗人实现其迁移、转化的重要路径及学理依据。
以解释、阐释表达方式而写作的理学诗,在理学家受到“发明”之影响而写作的理学诗中,所占的数量最大,种类也最多。这一类表达方式,又可以分为以直接性言理表达方式与间接性言理表达方式两大类别。
宋元时期,以直接性的言理或解释表达方式而写作的理学诗,数量较为丰富。如邵雍有诗句:“人破须至护,物破须至补。补护既己多,卒归于败露。人有人之情,物有物之理。人物类不同,情理安有异。”[3]4683诗篇直接言理,诗篇开头即从人情、物理角度来谈“护”“补”的问题,强调“物极必反”之理,人情、物理都因“理”而统一。再如胡宏有诗句:“动中涵静是天机,静有工夫动不非。会得存存存底事,心明万变一源归。”[3]22108诗篇直接言理,强调“心”体之体用问题,強调“静”中有“动”,存养之目的在于“心明”而识察万物之“一理”。与之相似,元人郝经亦有诗句:“太虚道之蕴,太极道之体。象滋本太元,气母托太始。维系复融液,有万皆本此。总向此中生,会向此中死。谁作先天囊,颠倒不见底。我欲包无穷,满贮本然理。”[4]200诗作言及“道”之“蕴”“体”“用”,及其与“象”“气”之关系,表赞周敦颐、二程等“发明”太极之功。而元人王旭《杂兴》三十二首,其中多有直接言理者。如其组诗之十四:“希圣与希贤,功夫不偶然。扫除心上地,开广性中天。”[5]97诗作强调“希圣”“希贤”之“工夫”在于存养心性,从“性”中求道。以直接性的言理或解释表达方式来“言理”,是宋元理学诗最为常用的方法。
宋元时期以直接言理而写作的理学诗,往往重视入题直接而不假借其他,抓住其中话语思理的关键处来“言理”。如姜特立有诗句:“君子多短拙,动或福随之。……巧拙不必问,天道自平夷。”[3]24128诗篇抓住“祸福”两字展开论述,崇“拙”而抑“巧”,认为“拙”致“福”而“巧”触祸。再如元人胡祗遹亦有诗句:“人生一何愚,精魄常外驰。……神为事物耗,梦逐声利飞。朝遂侥倖志,暮愧颠覆悲。百事欲佳美,一身不自持。此身如舍屋,主者当日治。此心同主者,有物当依归。”[6]35诗作感慨于外物夺人精魄心神,强调惟有“日治”其身其心,杜绝外物侵蚀,方能“自持”。总的来看,宋元时期以直接言理来书写理学之性理、表述理学主张的诗篇,因其数量众多而可被视为理学诗的重要表达方式。这一理学诗表达方式可远溯及邵雍、张载,经杨时、张九成、范浚、陈渊,以及胡宏等人的努力,而在南宋初期成为流行广泛的诗歌书写惯例。在此之后,朱熹、陆九渊及其门人后学,均有大量的以直接言理表达方式而写作的诗篇。至于元人许衡、刘因、吴澄、胡祗遹、侯克中等人的理学诗书写,亦多见这一表达方式。
直接解释,是宋元时期直接言理表达方式的另外一种类型。宋元时期,一些理学家在写作理学诗时,往往自觉不自觉地以类似于“传注”“注疏”的表达方式来写诗,以对理学性理范畴或者命题进行直接解释来表达诗歌主旨。如袁燮有诗:“寓形宇宙间,所至习乃成。……一心湛不挠,四体明且清。平居寡悔尤,处困心亦亨。……”[3]30996诗作释“习斋”之“习”,强调居敬、养性以成“习”,明确践履之于道德之重要性,诗篇直接解释“习”。再如朱熹有诗:“圆融无际大无余,即此身心是太虚。不向用时勤猛省,却于何处味真腴。寻常应对尤须谨,造次施为莫放疏。一日洞然无别体,方知不枉费工夫。”[3]27592全诗直接阐释于日用中求道的步骤、层级,强调久久用功而一日洞见道体。宋末元初金履祥亦有诗:“圆融无际大无余,万象森然本不癯。百圣渊源端有在,六经芳润几曾枯。人于心上知涵处,古在书中非远图。会到一源惟太极,包羲原不与今殊。”[6]333诗作强调问学于《六经》,乃能洞见道体。从发展历程而言,以直接解释的表达方式而写作的理学家,似乎亦如以“直接言理”表达方式相类似,自邵雍发其端而在二程门人杨时之后,方成为较为流行的理学诗表达方式。张九成、陈渊、罗从彦、李侗等,都有不少的此类诗歌表达方式。之后,朱熹、陆九渊、黄榦、曹彦约、孙应时,杨简、陈文蔚、金朋说、真德秀、魏了翁、王柏、熊禾等,以及元人刘因、许衡、吴澄、姚燧、张伯淳、袁桷、孛术鲁翀等人,皆有不少诗篇使用了这一表达方式。
间接性表达方式诸类型之中,以因象明理、象物比德 参见王培友:《两宋理学:“象物比德”话语与诗性表达》,载《东方论坛》,2019年第3期。 这两种类型较有代表性。因之而写作的理学诗篇,往往因其具有形象性且具有较为完整鲜明的诗歌境界。这两者理学诗表达方式,大致是依托自然景物、社会生活之事物来取象以使用比拟、类比、比方等表达方式而实现“物”与“理”或“德”之关系的连接。其实现连接内在理路,是就“物”的外在形状、结构以及内在的本质、规律等同实践主体的某类属性相比拟或者类比,强调“物”与“理”或“德”同基于经过类比而有相同之处的某一认识结论,由此而实现了实践主体通过“观物”“格物”“体贴”等而对形而上的“心”“道”“德”等问题的认识和把握。以“因象明理”表达方式来写作的诗篇,如李复有诗句:“美木交柔柯,薿薿众叶光。……寒暑迭往返,物生安有常。百年只瞬息,忍使生理伤。起坐理素琴,曲罢取酒尝。既饮复又酌,仰看闲云翔。得为太古民,优游见羲皇。”[3]12416诗篇因夏景而言天地运化之不息,继之谈及应以释然之心以适运化之道,因物象而阐明天理、人情是此诗之表达方式。至于以“象物比德”而写作的诗篇,更是理学诗常见的表达方式。如朱熹有诗句:“宝鉴当年照胆寒,向来埋没太无端。只今垢尽明全见,还得当年宝鉴看。”[3]27500诗作以明镜之鉴物无隐之“性”,来比喻实践主体之心体,强调刮垢磨光之“克己”的“知性”工夫,是明见“心”体的必须条件。再如元人郝经亦有诗句:“大鹏欲南运,北溟待天风。……有形皆受制,无体方独通。……化冥复神俱,进退何雍容。掌握起消息,孰能为樊笼。”[4]202诗作以《庄子》鲲化为鹏之“象”而言理,以明“有形”“无体”之用,以表雍容进退、脱略樊笼之理。而元人胡祗遹亦有诗《石砚屏》,其中有诗句云:“兹石一何异,高广不盈尺。天地与海岳,纳影无遗迹。……人出万物表,胡为自戕贼。发我云汉章,明我天地德。”[6]23诗作因石砚屏而悟及造物之“理”,又推广而及为人之理,强调去“自戕”而明“天地德”。总的来看,宋元时期,以因象明理和象物比德表达方式而书写理学诗,是比较普遍的。这说明儒学经典之“象物比德”表达方式,以及自《诗经》而奠定的比兴诗歌传统等,可能都對宋元理学诗书写产生了显著影响。
因“日常日用”而连带、引申以说理,是间接性言理方式的另外一种值得注意的类型。这是因为宋元时期的文人诗较少关注日常日用事物之中所蕴含或者可以引申出的“道(理)”。而自北宋中期以至于元末的理学学者,从体、用等若干方面拓展了“道在日用”话语的涵蕴,并使之与不少理学话语产生了关联。由此,“道在日用”具备了若干规定性特质,并逐渐被视为儒学区别于道、释的义理安顿处之一,从而该话语具有了贯通于天道、人道,而具备了本体论和道德论、工夫论和实践论、境界论和审美论等属性特征。该话语因之而具有了宋元理学“义理之网”的枢纽或关键节点之一的重要地位。宋元理学诗则因“发明”而及理学诗书写,往往从其所表达或者书写的“日常日用”事物之中引申出理学之性理、义理、物理、道理等,形成迥异于文人诗的独特诗歌风貌。如朱熹《和秀野韵二首》其一:“闻道无余事,翛然百虑空。何心分彼我,无地著穷通。……天机元自尔,不是故匆匆。”其二:“久矣安岑寂,山栖恨不深。……炙背迎朝景,加趺度夕阴。感君传秀句,把卷独呻吟。”[3]27531通观二首诗,内容大致是表达作者安于“日常日用”之生活,由“物”而及于求道、养性。再如元人刘祁有诗:“孤云出岫本无心,何用微名挂士林。近日故园消息好,西岩花木已成阴。”[7]13诗题为“家僮报西岩栽植滋茂喜而成咏”。作者因推故土西山之孤云、园林花木之美而及志向、心性,于“日常日用”生活而存养心性。许衡亦有诗:“拨去尘机得暂闲,秋蟾思比去年看。……世间万事难前定,付与无心却自安。”[7]54诗因秋景而及日常日用生活,因之而明理:事由天定,故人世间应“无心”以养性。这里的“无心”,指的是随运自然、不以私欲而干天道等。比较而言,元人因“日常日用”而及说理的理学诗书写方式,较之宋人更为普遍。这大概与很长时间内元代理学家“处野”文化地位或处于官僚较低层次的社会处境有关。
二、考索、注疏理学话语而作“发明”
宋元理学诗书写,在诗歌表达方式上,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重要特征,那就是以考索、注疏理学话语而作“发明”。考察可见,宋元理学家“求道”之“发明”,往往使用考索、注疏等方法来梳理、考辨一些理学重要范畴或者命题的历史渊源及发展流变。如南宋初理学家张九成有《论语绝句》 有学者认为,张九成《论语绝句》是伪作,但其所论为孤证,不足取信。 百首,其大多数诗作均以经学注疏中常用的“考索”方法写作而成。如其有诗句:“贫即无聊富即骄,回心独而乐箪瓢。个中得趣无人会,惆怅遗风久寂寥。”[3]20018诗作把俗世之人对于贫富之态度与颜回作了比较,表达其对于“颜子之乐”的推崇态度。朱熹亦有用注疏、考索方式而写作的诗篇,如其《训蒙绝句·天》云:“气体苍然故曰天,其中有理是为乾。浑然气理流行际,万物同根此一源。”[3]27671其对“天”“乾”的释义,以及三四句对“理”的解释,均为经学阐释中常见的“注疏”及考索方法。朱熹常用经学注疏之方法来写作理学诗。其《训蒙绝句》之《良知》《知天命》《动心忍性》《先难》《慎独》《鸢飞鱼跃》《君子去仁》《安仁利仁》等,皆以注疏或考索方法写作而成。再如宋末元初人熊禾《戒言》诗有句:“仁而不佞斯为美,信有其徵乃可师。多寡屈游宜自省,诐淫邪遁会人知。”[8]269全诗围绕“戒言”而展开,标示其对于成德、存养心性等之重要性。总的看来,宋元理学诗人以考索、注疏等方法来梳理、考辨一些理学话语,进而表达诗旨的理学诗,其数量是比较多的。宋元时期代表性的理学诗人如邵雍、张载、杨时、张九成、陈淳、罗从彦、朱熹、黄榦、程端蒙、曹彦约、魏了翁、真德秀、许衡、萧 、徐明善、吴会、吕诚等,其理学诗书写皆多用这种表达方式。这种写作方式鲜明地体现出理学对于理学诗书写的显著影响。
宋元时期,理学家诗人往往因“堂”“室”“轩”等赋诗而阐释儒学或理学之义理。如蔡沈《玉堂真丈索毋自欺斋诗》有诗句:“人心具天德,气禀有昏明。学以致其知,善恶义乃陈。恶既在必去,善即在持循。知之虽曰至,行之贵乎诚。……由中以达外,万善皆精纯。大书毋自欺,高斋扁新名。居常目在是,以况汤盘铭。”[3]33649诗篇针对斋名“毋自欺”而加以疏解。一二句讲“心”摄良性与气禀,次四句讲学以致知以明善恶,五六句讲“致知力行”应以“诚”为贵,进而引出“毋自欺”之于察识、慎独、力行的重要性。再如楼钥《攻愧斋》有诗句云:“圣贤不得见,道散固已久。学者多自贤,鲜肯事师友。颠冥声利中,悔吝皆自取。……因之更加警,补过尚无咎。”[3]29317诗作以圣贤之道自期,抒写对先圣的尊崇之心,也表达出自己自讼自励的志向。“重道”“崇圣”与“存心”,是此诗的主体内容。而元人陈栎有诗《四美堂诗》,以考索、注疏等方法来阐说四美之“寿富禄福”,认为“天莫限量我,惟在此德耳”,故“德则仁而寿,德则富于义。德则禄其中,德则福顺止”[8]130,表达出显豁的重德思想。元人任士林亦有诗《题默斋》,其诗句云:“不言之默,吾全吾身。无言之默,吾全吾真。时行物生,夫子圣人。”[8]1380诗作阐释“默”之于全身、全真之重要性,强调天地处“默”而万物自生,惟有圣人洞见其体。从总体情况来看,以注疏、考索等形式而对以“诚”“仁”“拙”“敬”等为名的斋、轩、居、室等予以疏解,是理学家诗人惯常用的表达方式。对此前人已有所关注。宋代李涂《文章精义》即云:“程门文字,到底脱不得训诂家风。”[9]81所谓的“训诂家风”,正说明了注疏、考索等治经方法之于诗文写作的重大影响。宋元理学诗人如张九成、曾丰、胡宏、袁燮、孙应时、刘黻、度正、王旭、阎复、舒岳祥、黎廷瑞、韩信同、姚燧、袁桷、安熙、腾安上、陈旅、胡炳文等,都写有为数不少的此类诗篇。
值得注意的是,宋元时期一些理学家在对理学精义进行阐释、解释或者说明时,往往能自辟蹊径而创造、发挥,提出新的理论乃至建构其独具特色的理学性理学说。他们的这一认知或思维方式,也被应用于其理学诗书写中。这一类诗作,数量虽然不多,但因其涉及理学精义,故呈现出义理精妙、说理深刻等特征。如胡宏《示二子》之一,其诗云:“此心妙无方,比道大无配。……得之眉睫间,直与天地对。混然员且成,万古不破碎。”[3]22103诗作以“心”等同于“道”,认为由“心”可得“道”之“妙处”,表达了对个体能“体贴”天地之“道”的焕然自信。尾二句则点明心体、道体共有的特性,那就是无可捉摸(无极)、运化无穷而万古常在。胡宏对于“心”體的这一看法,较之二程、胡安国等人是不同的。胡宏的这一看法为其门人张栻所继承,对陆九渊、杨简、袁燮等心学学派理学家产生了重大影响,最终成为阳明学的重要理论基础。再如朱熹《送林熙之诗五首》之三:“天理生生本不穷,要从知觉验流通。若知体用元无间,始笑前来说异同。”[3]27573朱熹以“生生不已”为天理,强调此天理须从“知觉”来体察验证,又指出“天理”之体、用是互存互依的关系,这两者是不能截然分开来认识的。这是朱熹理学思想区别于周敦颐、二程、李侗、陆九渊、吕祖谦等人的重要方面。再如杨简《丁丑偶书》之二:“物物皆吾体,心心是我思。……涧水谈颜乐,松风咏晳词。仲尼亲许可,实语断非欺。”[3]30085强调我与物、我心与他心,在本体上是一致的,都体现为良心、善心。在杨简看来,四时代谢只不过是天道(良知、善心、良心)的流布运行,因此不可视作“四时节序,成功者去”。他认为,直指良知、良心而不必“格物”以“明理”,或趋“万殊”以归“一理”,此正是其所主张的“心外无物”“心外无道”之理学思想。再如吴澄有诗句:“逍遥知胜地,缥缈到钧天。动境风中叶,浮生水上船。有形俱待尽,无住自忘年。”[10]257引佛教动静观、存灭观来说生灭存亡之理,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理学疆域。吴澄又有诗《勉学吟》之三有诗句:“十分底蕴从人说,百倍工夫自己充。旧学要加新学养,今朝不与昨朝同。”[10]262诗作强调师者仅具“发其蒙”之功,问学之要则在于学者以百倍之“工夫”而“自己充”,勉励他人努力“用工”。其“旧学要加新学养”可算是对程朱理学所强调的“切磋”“向道”“渐开”等求学要旨的进一步发展。总的来讲,宋元时期以创设、创造、发挥而提出新理学思想的理学家毕竟是少数,因此,以创设、创造、发挥的方式而写作的理学诗,其数量当然也较少。
需要注意的是,以考索、注疏或说明而作“发明”表达方式写作理学诗,与前面所讲的“直接性或间接性言理以作‘发明”表达方式有一定的联系。两者的差别主要是言理的精微程度角度有所不同。比较而言,以考索、注疏或说明而作“发明”表达方式写作的理学诗,其言理更加精微深刻。总的来看,宋元时期考索、注疏或说明而作“发明”来写作的理学诗,其数量是不少的。除了以上所举之外,一些代表性的理学诗人,如邵雍、杨時、张九成、陈渊、罗从彦、李侗、朱熹、陆九渊、孙应时、陈淳、杜範、詹初、真德秀,元人郝经、姚燧、方夔、王恽、陈栎、任士林、同恕、吴莱、苏天爵、范梈、陆文圭、余阙等,都有以考索、注疏等表达方式而写作的若干理学诗。不言而喻,以考索、注疏理学话语而作“发明”,是宋元时期理学诗书写主体受到理学认知或思维方式影响或制约,而表征为理学诗的重要诗歌表达方式之一。宋元理学诗的这种重要诗歌表达方式,较之于此际文人诗书写,在很大程度上是此时期理学诗最为独特的诗歌呈现形态之一。
三、“格物致知”以作“发明”
因“‘格物致知以作‘发明”,可视为宋元时期理学诗书写作为独特的诗歌表达方式。考察可见,“格物致知”是宋元理学家之“发明”最有代表性的话语。自二程拈出“格物致知”而赋予其新义之后,杨时较早使用了“格物致知”话语,张栻、朱熹、吕祖谦、陆九渊等踵武其式而推演其义,“格物致知”遂成为程朱学派代表性的理论主张。朱熹门人及后学,如黄榦、陈淳、真德秀、魏了翁、王柏等继之而不断拓展,“格物致知”之意蕴及其理学价值得到进一步抬升,并逐渐成为涵涉和提领朱子学派众多理学范畴或命题的纲领性话语之一,而逐渐兼备了认知性、实践性、审美体验性和目的性等属性特征。与此同时,伴随着“格物致知”话语意蕴的不断丰富和发展,宋代理学各派逐渐以之与原始儒学、理学若干话语相联系,最终使“格物致知”同诸多儒学及理学话语相绾合,而生成了近古时期儒学及理学的“义理之网”。因理学家诗人兼具“实践主体”的共有之身份,而藉因理学、诗学的“潜转”之认知或思维路径的同一,故“格物致知”也就成为宋元理学诗书写的最为独特的诗歌表达方式,而形塑出此际理学诗最为独特而典型的诗歌章法或结构形态。
从宋元理学诗书写的发展历程来看,作为程朱学派理学家诗人所普遍采用的理学诗表达方式,“格物致知”的生成与发展轨迹清晰可寻。自邵雍、张载、二程及其门人肇其端,发展至杨时、范浚、赵鼎、胡安国、朱震、胡宏等,“格物致知”已经成为彼时为理学家所广泛瞩目的重要理学思想。与之相应,此际代表性的理学家诗人常常以“格物致知”表达方式来从事理学诗书写。如范浚《杂兴五首》之一因观雉与鸡“肆其桀傲”而堕危机之“事”而“格”得慎独远祸之“理”[3]21481。其《理喻》因羁旅行役见老翁安心自睡,而“格”得“是中转物有妙理,起予暗契瞿昙旨”[3]21488。再如胡宏《和江子玉二首》之二以白马来空谷起兴,书写其不为世人所知,良夜酣寝之后“无欠亦无足”[3]22095,心性不为外物动摇。诗人由此而“格”出“休争得失等鸡虫,克己乐善充身腹”的德性之“理”。其《独坐》《水心亭》《水石》《碧泉独步》《和人》《泉上》《题齐云阁》诸诗,皆于“物”中“格”得德性之“理”,或表达其推崇“天德”而反观慎省之意,或表达其重视因物“求道”之心,或于观景即境而践履心性“定止”之“理”。与上述胡宏、范浚等人诗歌相似,赵鼎、朱震、朱松等人亦能熟练地以“格物致知”认知方式来组织诗歌结构。
“格物致知”成为朱熹及程朱后学经常使用的理学话语,并成为了其理学诗书写的重要表达方式。这种情况,一方面反映出具备认知属性、实践属性和价值属性的“格物致知”在理学体系中地位得到明显提升;另一方面,也说明理学诗人开始有意识地把“格物致知”当作重要的表现手法来创作那些“载道”的理学诗。如朱熹《春日偶作》:“闻道西园春色深,急穿芒屩去登临。千葩万蕊争红紫,谁识乾坤造化心。”[3]27500诗因“春色”而“格”得“乾坤造化心”亦即天地运化万物之“生生不已”,此“生生不已”也就是天道或天德。此天道或天德降临于人,则为人之“性”亦即“仁”“德”“命”等,朱熹概言之而为统摄天地、万物与人之“理”。朱熹门人黄榦、曹彦约、陈文蔚、陈淳,及其后学魏了翁、真德秀、吴泳等,在其理学诗书写中较多地使用了“格物致知”诗歌表达方式。如曹彦约有诗:“步出山前坂,遥望徒惊心。下无百尺流,上无千岁林。……莫饮盗泉水,莫息恶木阴。”[3]32133诗由山前之坂无“百尺流”“千岁林”而“格”得“莫饮”“莫息”之“理”,指向于德性修养。再如魏了翁有诗:“猩屐常为醉魂役,骊珠适与睡时丁。外物移人每如此,人心可使不长醒。”[3]34866诗篇言及“猩屐”“骊珠”常因偶然性而发生变故,诗人由此而“格”得“性理”:“外物移人”每于不经意之间发生,因此务必时刻戒惕。其《题蔡氏丛桂堂》《追送刘侍郎以宝制帅湖北》《题沈氏书堂》《次韵虞永康庐居生芝》等诗,皆为魏了翁以“格物致知”表达方式来写作的诗篇。再如真德秀之《志道生日为诗勉之》,诗作先言志道其人来自闽越之地,继言闽越之地的地理特性。作者因之而“格”得其理:“皆由一静功,变化生万有。千古无动摇,两仪等悠久。”接着,诗篇提出对志道其人的劝勉:“吁嗟人心危,六凿互攻斗。眇焉方寸微,怵彼群物诱。扰扰无宁期,得不易衰朽。”[3]34837诗作因山岳之性而“格”得天地、人之“性”,再联系到“人心”,以明定止其心的重要性。“格物致知”是其诗歌章法的呈现形态和组织形式。以“格物致知”作为诗作表达方式,亦见于真德秀的《题全氏三桂堂》《寿杨龢父》《题李立父高远楼》《送王子文宰昭武》等诗篇之中。以“格物致知”作为结构诗篇和表达主题的表达方式,在程朱学派后学的理学诗书写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如黄榦门人吴泳,有诗《用晦翁十梅诗韵酬张伯修孙子直》,其一曰:“幽人履贞吉,采藻南涧滨。所采一物微,所思万物春。”[3]35076诗作以秋冬采藻起兴,因此“微物”而推知万物之春意,其诗歌章法的组织方式即是“格物致知”。又其《果山春郊即事七首》其三有诗句:“野寺藏春不一奇,静机还有动机随”[3]35076,由野寺春景多样而“格”知事物动静相随之“理”,其诗作体现出了理学的“格物致知”认知或思维方式。
自邵雍、张载、二程等开始,以“格物致知”而书写、表达“性理”诗旨或组织诗篇(此即诗篇之章法),逐渐为理学诗人所普遍接受,而成为理学诗发展史上令人瞩目的独特文学景观。如程颢《秋日偶成二首》之一:“闲来无事不从容,睡觉东窗日已红。……富贵不淫贫贱乐,男儿到此是豪雄。”[3]8237诗篇因日常日居而“静观”返照,认为天地有形无形之物,风云变幻之态,皆为天地“生生不已”之相,而不变的是“生生不已”之“天德”,因此,世人應以德性的定止而应对富贵、贫贱等“外物”侵蚀,以全德性。再如胡宏有诗《春日郊行》:“东郊野马烂氛氲,聊驾柴车问讯春。……动植自私还自足,天边愁杀踏青人。”[3]22099诗篇因观景而“格”得天地“生生不已”之“德”,由此而“格”得“自私”“自足”之“天德”。入元后,很多理学家承继了“格物致知”这种诗歌表达方式,而写有不少理学诗。如元人许衡有诗:“物产天地间,精粗据两偏。……善善不可缓,安安贵能迁。人心喻此意,自当心乾乾。”[7]49因“物”有“两偏互倚伏”之属性特征,而“格”得善不可缓、安贵能迁之理。郝经亦有诗句:“此心本澄净,万事空纷扰。日月不变天,万事不变心。洞观天人际,一理神几深。”[4]169因观天地日月而“格”得心性之体,故明不动心之必要。从宋元理学家所创作的理学诗来看,以“格物致知”这种表达方式来言“理”的理学诗,其数量是很多的。如朱熹、杨简、陈淳、孙应时、真德秀、徐元杰、吴澄、许衡、韩信同、戴表元、王恽、韦居安、张恒范、蒲道源、张翥、郭奎、赵汸等,皆有不少以“格物致知”来明理的理学诗作。由此而言,基于理学之“格物致知”认知或思维方式而写作理学诗,是此际理学诗人所普遍重视和惯常使用的重要理学诗表达方式。
以“格物致知”作为诗歌的表现方式,不仅见于二程门人及其后学诗歌创作实践中,也可见于与程朱理学主张有所不同的陈傅良、叶适、陈耆卿等人的诗歌中,以及与朱熹学派诸人互有攻扞的陆九渊心学学派诸人的诗歌中。这种现象,颇为引人注意。陈傅良《南岳圣业寺禹栢》以禹柏之本、末、枯、蔚等外形谈起,赞美其“终焉人伪尽,独以天巧遂”,由之而“格”得“纯朴去故智”之“理”。叶适《陈同甫抱膝斋二首》(其一)以陈亮“抱膝斋”名起兴,联系今古人对于“抱膝”的态度,“格”出“内窥深深息”与 “且令四体胖”之“理”,勉励陈亮不坠青云之志。需要强调的是,作为深受文人诗影响的叶适而言,以“格物致知”理学认识方式而写作的诗篇,在数量上是比较少的。至于叶适门人陈耆卿、陈亮等,以“格物致知”来书写理学诗的情形就更少了。这种情况说明,不同理学学派的学术主张和学术思想,对其理学诗书写方式具有重要的影响或作用。
陆九渊门人及其后学,也常常使用“格物致知”诗歌表达方式。如杨简《石鱼楼》其一:“多谢天工意已勤,四时换样示吾人。……机关踏着元非彼,正是吾家固有身。”[3]30081因春花繁茂,次第而盛,“格”得天地之“生生不已”正是世人之“性”所承载“身”。此外,杨简诗作《咏春》《丙子夏偶书》《丁丑偶书》《偶成》《慈溪金沙冈歌》等,皆可见“格物致知”诗歌表达方式。再如陆九渊门人袁燮有《以鉴赠赵制置》,以“鉴”之“莹乎其明”而“格”得其生成之“理”:“非由外至,实自中发。”[3]30985-30986显然,此诗使用了“格物致知”的表达方式。陆九渊门人包扬亦有诗《雨后观新荷》,因观雨后新荷之容,而“格”得脱尘之生意,表达出遗落物象而直指性体之“理”。其《观泉》则由泉水清澈冷寒之特性,“格”得其“内以洗我心,外以刮我目”之用,其思理指向乃是由“物”而及实践主体之“心”,这一认知路径正是陆九渊心学一脉的“格物致知”思想。可见,包扬的上述两首诗,均以“格物致知”为其诗作的结构组织方式,也就是诗歌章法组织方式。至于陆九渊其他门人及后学的理学诗书写,亦时见以“格物致知”表达方式来组织诗篇的情形。
上述可见,浙东学派、陆氏后学虽然有意识地保持对于程朱学派之“格物致知”思想的疏离,但其理学诗书写并没有与之同步。这说明,作为代表性或典型性的宋元理学认知或思维方式,“格物致知”确实是理学家赖以实现“发明”理学义理的重要手段或路径。无论是程朱学者还是其他理学学派,不管其理学思想或理学主张如何,实质上是难以避开“格物致知”而另选他途来“发明”理学义理的。宋元之际的理学诗书写,显豁地表征出攻讦程朱理学之陆氏心学学派、浙东学派的这一理论矛盾性。
上述考察可见,宋元理学家已经把“格物致知”这种理学认知方式内化为理学诗的一种重要的诗歌表达方式。这一做法逐渐为理学后学所重视,并逐渐成为宋元理学家写作诗歌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书写形态。
四、基于理学“发明”的理学诗表达方式之文化价值
理学实践主体与理学诗创作主体的身份同一性、“文以载道”的文道观念和“因诗求道”诗歌功用观念等,是促使理学家的思维方式、认知方式、审美体验方式等向着理学诗表达方式发生“潜转”或“转移”的重要学理基础 参见拙作《宋代理学求道“工夫”与理学诗表达之会通性学理考察》,载《文学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 。理学“发明”的途径或方法,事关实践主体的“知”与“行”。就其“知”来讲,实践主体以演绎、类比、判断和归纳等思维或认知方式参与了认知过程,又以概念、范畴或命题的形式呈现出来。而就其“行”而言,实践主体之体贴、观物、玩物从容、格物致知等践行方式等,都参与了“发明”之始终。而实践主体的理学家、理学诗人之身份同一性,决定了理学思维或认知方式必定会对理学诗表达方式产生影响。当实践主体被对象化的事物“异化”之后,他便不可避免地把被“异化”了的认知和思维方式投射、应用于对其它事物的认识上来[11]188-304。理学家的理学思维或认知方式之所以能够实现对理学诗的表达方式的“潜转”或者说实现其影响,在本质上是两者之共同的主体经受了理学之于主体的本质力量性的“异化”问题。由此,理学之思维或认知方式自然对理学诗表达方式产生影响。理学家思维或认知方式向着理学诗表达方式“潜转”或“转移”,也与“文以载道”或“因诗求道”紧密相关。理学家所推崇的“文以载道”或“因文求道”之中心为“道”,作为诗歌的“文”因能“载道”而具有了存在的价值。既然以“求道”为目的,那么,宋元时期理学诗人的理学诗书写就呈现出其迥异于文人诗的独有特质。由此而言,要正确认识宋元理学诗的文学特性及文化特征,尤应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理学诗中的“意象”,以及以“意象”为载体书写“道”,并不是重要或必要的。用不用或用何“意象”,乃至因“意象”而建构的“意境”,都是被“求道”目的所决定了的。从这个角度而言,自宋代以来,很多诗论家对理学诗人缺少“兴象”的批评,实际上是囿于文人诗的特征而对理学诗的特点不甚了解所致。何况,以“兴象”论诗只是唐宋以来诗学批评的一个重要方面而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中国诗歌的叙事性传统、“温柔敦厚”诗教传统等,也是古典诗学批评的重要组成部分。故而,以缺少“兴象”来定位宋元理学诗,并进而行抹杀其历史地位或文化价值之实,是不公正的。须知,作为文学的诗歌语言艺术之“艺术”,固然多重技巧、技艺等,但“语言艺术”可有多种发展或探讨路径。比如美国学者杜威等认为,艺术是工具,其功能在于加强生活的经验,而不是提供某种指向外在事物的认识[12]8-10。以此而言,宋元理学家于“日常日用”中“求道”,书写其体悟、内省或“格物致知”而来的践行心得或对“道”的认识,当然是“艺术”。作为承载这一语言之“艺术”的理学诗,怎么能仅仅因为缺少“兴象”而被完全或基本否定其文学或文化价值呢!
第二,以文人诗之“言志”或“缘情”的诗歌功用作为评价标准,来界定理学诗的文学地位,脱离了理学诗的实际。宋元时期的理学诗书写,在很大程度上是实践主体藉以体察、认知和践履心性之“道”的途径或方法。理学诗人的书写目的是“求道”,而非以诗“言志”或因诗“缘情”。因此,理学诗人对于使用什么类型的诗歌表达方式,并不是特别重视的。通过写作理学诗,宋元理学家实现了反求诸身而“明善”“明理”等“观物”或者“格物”目的。宋元理学家在以“发明”来探求理学性理精义、建构理学体系的过程中,因“发明”之阐释、说明、考索、引申、创设、发挥等诸方法而兼摄体验、认知、思维与实践,故而影响到理学家的认知方式、思维方式和审美体验方式等。从这个角度而言,宋元理学家的理学诗书写,可能并不具备选择表达方式的方法论自觉。在很大程度上,“文以载道”和“因诗求道”的诗歌功用观的显著影响,理学认知或思维方式决定了的理学家的认知或思维惯性,影响或左右了理学诗人的诗歌书写,而表征为其所书写的理学诗表达方式。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基于理学“发明”的宋元理学诗表达方式,是客观的历史文化存在。以此而言,作为理学家“求道”之重要途径或方法的“发明”,因而成为了中国古典诗学中的 “语言艺术”的重要艺术形式。这一独特的“语言艺术”之诗学表达方式,具有一定的文学及文化价值:
宋元理学诗“发明”表达方式,豐富和拓展了中国古典诗歌的表达方式类型。在宋元理学诗登上文化舞台之前,中国古典诗歌表达主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融情入景而形成的情景交融境界,这种境界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交融无间,此可谓之“唐韵”的典型体现。第二种是以叙事为主的诗歌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注重书写事件起因、经过、结果,以及时间、地点等,以汉乐府及唐代拟乐府等为代表。第三种是议论说理表达方式。这种表达方式主要是通过议论来表达思想或情感。本文考察可见,宋元理学诗人以“发明”表达方式来书写或反映理学之“理”为目的而书写的理学诗,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上述这三种诗歌表达方式相异的。大体而言,宋元理学诗之“发明”,主要依托于诗歌内容所统摄的作者之思维或认知活动的历时性或共时性展开,而外显为诗歌的组织结构的主线,因此而表征为理学诗的表达方式。
宋元理学诗“发明”表达方式及其所形塑的理学诗之内容、主旨及整体诗歌面貌,提升了此时期诗歌的文化品位。比如,宋元理学诗的“格物致知”表达方式,呈现为理学实践主体兼备感性体验与理性认知而带来的理性之美。“格物致知”所具有的实践主体之体验、认知和思辨,与作为实践对象的客观之“物”紧密结合,以其所“格”之理,而往往表现为冷峻、客观的理性审美品格。在审美的层面上,理学诗人以推理的或直觉的方式,藉由对“物”的感知、体认和理性抽绎,而达到了物我不分乃至物我一体之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西方文化颇为推重的自然界、道德界的“会通”乃至“统一”。而宋元理学诗的“格物致知”表达方式,乃是理学实践主体之“格物致知”认知、思维或践行方式的诗歌呈现形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基于“发明”的理学诗表达方式提升了此时期诗歌的文化品位。
宋元理学诗“发明”表达方式,提升了此时期包括理学诗在内的宋元诗歌章法结构的严密性或复杂性。比如,宋元理学家以“发明”诸表达方式之一的“格物致知”来书写理学诗,受“格物致知”思维或认知方式的影响或制约,这一类理学诗作之内容除了有种类丰富的“象”之外,还有从“象”而“格”出的“道”“理”或“德”等。一些代表性的理学诗作,甚至体现出非常复杂的“格物”进路,以及因“致知”目的而被统摄着的复杂事类、物象或历史事件、社会生活等。邵雍的《观棋大吟》、朱熹的《斋居感兴二十首》等可为典型。与之相似,宋元理学家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言理以作“发明”,以及因考索、注疏理学话语而作“发明”这两种理学诗表达方式,亦在一定程度上表征出儒学或理学对于理学诗书写的直接的影响,同样表征为此时期理学诗章法结构的严密性得到了显著提升。以此而言,宋元理学诗所体现出来的诗歌内容的丰富性和内在组织结构的严密性,实质上已经远远超过了魏晋玄言诗、及唐宋偈语诗、唐宋步虚词等。
宋元理学之“发明”,因其涵涉实践主体对于物理、义理、性理等问题的认知、体验和践履,因而必然成为宋元时期理学家诗人书写或者创作理学诗的基本表达方式。基于理学“发明”的理学诗书写,外显为宋元时期理学诗的三种基本表达方式:直接性或间接性言理以作“发明”;考索、注疏理学话语而作“发明”;“格物致知”以作“发明”。基于理学“发明”的理学诗表达方式,表征为宋元时期理学诗的若干典型文本形态,因而具有了一定的文化价值。
[参 考 文 献]
[1] 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黃宗羲,等.宋元学案[M].北京:中华书局,1986.
[3]傅璇琮,等.全宋诗[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1999.
[4]杨镰.全元诗:第4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
[5]杨镰.全元诗:第13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
[6]杨镰.全元诗:第7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
[7]杨镰.全元诗:第3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
[8]杨镰.全元诗:第16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
[9]李涂撰.文章精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0.
[10]杨镰.全元诗:第10册[M].北京:中华书局,2003.
[11]吉尔伯特·赖尔.心的概念[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12]杜威.艺术即经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责任编辑 王洪军]
The Expression and Text Form of Neo-Confucianism Poems in Song and Yuan Dynasties Based on the “Illustration” of Neo-Confucianism
WANG Pei-you
Abstract: The “illustration” of Neo-Confucianism, whose connotation involves the cognition, experience and practice of the subject of practice on issues such as the specific regularity and properties of things, moral principles of society, and the moral nature of man, it has the qualities of experience, aesthetics, and practicality, therefore, it must be the basic expression for Neo-Confucianism poets to write or create Neo-Confucianism poems in the Song and Yuan Dynasties. Those poems utilizing “illustration” took three major forms: direct illustration or interpretation of Neo-Confucianisms discourse for “illustration”; ponderation depending on “beings” and notation or explanation for “illustration”; “inference of the principles of things” for “illustration”. Based on the “illustration” of Neo-Confucianism, the three major forms of Neo-Confucianism poems metioned above, are represented as several typical text forms of Neo-Confucianism poems in Song and Yuan Dynasties, hence they have certain cultural value.
Key words: the Song and Yuan Dynasties Neo-Confucian poems illustration ways of expre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