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现代国企治理体系的思考
2023-03-06文/彭程
文/彭 程
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中。为全面了解近年来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的现代国企治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我们面向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收集调研问卷2 000余份、面对面采访党组织书记50余人、实地走访企业24家。研究表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设计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完善。本文结合调研,聚焦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的实践,就国有企业发挥党委领导作用的影响因素作进一步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思路。
当前制约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现代国企治理体系效能的主要症结
部分领导干部的认识不尽一致,影响党委作用发挥。调研显示,39.9%的被调研对象认为党委在企业治理体系中发挥的是政治核心作用,而不是领导作用。在实践中,法人单位建制的党(总)支部是否发挥领导作用、多层级国有企业三级党委是否发挥领导作用以及领导作用的内涵需要进一步明确。
部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企业治理能级。在关于“影响企业治理体系中党委发挥好领导作用的主要因素”反馈中,63.6%的被调研对象认为党的领导体制还有待健全、治理体系不够完善,与企业高质量发展不相适应。
前置讨论研究程序落实不到位,影响领导决策效能。有的国企前置讨论研究清单没有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及时更新,清单过细,党委直接成为企业生产经营的指挥中心。有的国企前置论证程序不够规范、论证不够充分。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体制下,有的企业党委会和经理班子人员高度重叠,存在反复研究、重复研究的情况,制约了决策效能。
部分企业领导班子治理能力相对薄弱,影响企业目标管理。在关于“您认为影响企业治理体系实践效能的主要因素有哪些”的问题反馈中,76.4%的被调研对象认为主要因素之一是各级管理人员企业治理能力不到位,政治执行力有待提升;67.8%的被调研对象认为,影响企业治理体系实践效能的主要因素之一是治理体系运行效能的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不健全。
治理监督体系尚未健全,影响监督整体合力。主要体现在对于监事会如何全面深度履职缺乏系统的制度设计和针对性的考核指导,监事会约束无力。“一把手”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力量、监督资源整合不够,没有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现代国企治理体系的思考与建议
在“十四五”新征程新阶段,国有企业党委要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理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党的组织与公司治理体系相衔接、党的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相融合的国有企业新型治理模式,确保党委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到位不越位、融入不融化,推动各治理主体各尽其责、协调统一、共同发力。
系统思维完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确保治理体系高效运转。一要进一步明确党建进公司章程的内涵。分层明确不同层级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职责要求,既要确保党委领导、又不搞以党代政。二要不断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系。在制度上明确党委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组建各治理主体班子成员时,应充分考虑“双向进入”的实际需要;并适度提高党委班子成员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人员比例。三要优化治理机制。加强党委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有机联动,统筹协调好党委统领企业改革发展全局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努力实现党委把关定向与董事会科学决策有机统一,党委领导力、组织力与经理层执行力有机统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与全方位、立体化监督格局有机统一,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与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同联动,坚持党管干部,人才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有机统一,确保治理体系高效协调规范运转。四要切实加强各治理主体建设。把握党委“定”和“议”的职责范围,完善制度机制,明确各治理主体的功能定位、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运行方式。
与时俱进优化运行机制和把关标准,提升前置程序决策效能。一要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坚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由党委前置讨论研究,党务工作、党的自身建设由党委决定,企业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策、生产经营由经理层决定的原则,划出“三重一大”基准线。党委前置研究重在把好政治方向、改革方向、发展方向;董事会、经理层决策侧重于保证事项的科学性、技术性、操作性。二要持续优化清单范围。结合中央、上级党组织相关要求和企业实际不断优化前置讨论清单范围。坚持管大局而不是管全局,既要避免事无巨细盲目前置、以党代政,也要避免党只管党建、改革发展把关不足。三要注重加强会前酝酿。党委书记、总经理意见不一致的应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后再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经反复沟通仍难以达成共识的,必要时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四要突出提升决策效能。根据治理主体班子配备情况优化决策流程,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经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总经理办公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决策程序,避免同一范围人员对同一事项重复研究。五要推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前,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委员要充分反映党委会意见,并将决策情况反馈报告党委。经董事会、经理层科学论证,未采纳党委会意见的或对党委意见有重大调整的,党委会应支持其依法履职必要时再次研究讨论。
上下贯通健全领导机制和制度标准,确保选人用人科学规范。一要规范把关权责。从制度和决策程序上,理顺党管干部和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用人权的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深化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干部任用与依法行使任命有机衔接,完善党委任职条件把关、任前考察、对行政提名、程序把关等形式明确党委对企业重要干部的任免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二要选优配强班子。建立专项制度,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和企业改革发展两个能力过硬作为国有企业党委书记选拔标准;把所长、副所长履职经历作为科研院所党委书记选拔条件。优化党委班子能力结构和专业结构,以匹配研究讨论企业重大事项的素质要求。三要建立干部重大事项决策档案。树强“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胸襟”的理念,建立领导干部担当决策档案机制,记录领导干部在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投资项目、急难险重事件面前的担当精神、决策胆识,为干部选用提供多维度决策依据。
靶向发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确保企业治理行稳致远。一要加强思想淬炼。把“两个一以贯之”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的必修课,掌握科学内涵、重大意义,找准履职重点、工作偏差和改进方向。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先进治理理念和科学治理方法。二要加强政治历练。把对党忠诚作为第一位的能力素质,建立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持续提升领导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要完善激励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和用活市场机制融合贯通,完善任期制考核和契约化管理制度,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干事创业;充分激发各治理主体班子成员活力和创造力,提升企业市场化、现代化治理水平。
多维一体统筹监督体系和资源力量,提升治理过程监督合力。一要构建大监督格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内监督为主,监事会、纪检、内部巡察、内部审计、职能监督、职工监事民主监督有效整合贯通、有机统一协调的“大监督”体系,强化政治监督、深化高效协同监督。二要深化专项监督机制。突出重点领域、重要事项、重大决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形成事前预防、事中跟踪、事后改进的闭环管理。三要夯实监事会监督。发挥企业内部监事会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整合监督力量和监督效能,把纪委对干部的监督与监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有机结合,具备条件的企业可由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