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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引领城乡关系发展的逻辑理路及实践进路

2023-03-06邓玲

理论导刊 2023年1期
关键词:城乡融合发展

邓玲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江苏 扬州 225009)

“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1]伴随着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为核心表征的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矛盾问题日益凸显,世界各国也因此都极为重视城乡关系问题。建党百年来,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阶段,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维护人民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领导广大人民就如何处理和改善城乡关系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使中国城乡关系从割裂、统筹逐步走向融合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世情、国情、农情演变的科学把握,是对工农关系、城乡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2],有力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史为鉴,开创未来”,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引领城乡关系百年发展历程及其逻辑理路进行回溯和探赜,揭示新发展阶段新型城乡关系的实践路向,对于当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引领城乡关系发展的百年探索

城乡关系是最基本的经济社会关系。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围绕城市和乡村的关系问题进行过诸多论述,并就不同历史时期城乡发展的不均衡、不协调矛盾的解决作出积极探索,由此推动了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城乡二元割裂

马克思曾指出:“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和乡村无差别的统一。”[3]事实上,由于自古以来一直是农耕文明占主导地位,加上中国古代城乡社会是以土地财产为基础形成的混沌、相对同质的空间聚合体,城乡居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发展基本趋于平衡。然而,在西方工业文明的冲击挟裹下,中国被迫卷入世界政治经济体系,并逐渐走上了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城市偏向型发展之路,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原初样态被打破,城乡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正如亨廷顿所指出的那样,“现代化带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后果就是城乡差距”[4]。由于中国是后发国家,对现代化的追求更为迫切,在以工业化为核心的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城乡差距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长期以来,随着城市统治、剥夺乡村的政治经济格局的发展延拓,与之相应的城乡对立愈加尖锐,并裂变为两个具有鲜明特点的社会空间实体。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对城乡关系问题高度关注。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世情、国情和农情,坚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对中国城乡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认为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城乡是割裂对立的二元矛盾体,农村日趋衰败,而城市畸形繁荣。其反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与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主义的对立关系,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城乡关系。在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无情掠夺盘剥下,乡村社会日趋衰败,近80%的农民因无地、少地而长期处于赤贫状态。

面对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城乡空间极化社会,中国共产党人起初由于理论和经验不足,照搬效仿苏俄先攻占城市的革命模式,但由于力量悬殊,以城市为中心的革命运动遭到了重大挫折。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对中国国情以及中国革命条件的特殊性进行科学分析及对城市革命进行总结和反思后,将革命重心转向了农村,扎根农村、依靠农民群众开展革命。正如毛泽东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所指出的:“城市是带着领导性质,但不能完全统治乡村,因为城市太小,广大的人力物力在乡村,不在城市。”[5]在这一认识基础上,毛泽东提出了“工农武装割据”思想,若从城乡关系视角来看,其核心要义就是坚持“以农村为中心”,发动农民、依靠农民进行革命。因为与沿江沿海的城市不同,农村相对独立,农民人口众多且在长期的压迫下生活苦不堪言,能够为革命发展提供主力军和持久动力,这为后来城乡关系格局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八七会议”确立了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此后党创建并发展了大量农村革命根据地,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加速了全国革命高潮的到来。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的颁布实施正式确立了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并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的政治权利。历史事实证明,从制定《井冈山土地法》到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在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领导下,形成了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发展道路,激发了农民的革命热情,最终夺取了反动势力盘踞的中心城市,为城乡从割裂向一体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城乡分治

新中国的成立某种意义上标志着城乡割裂与对立关系的结束,也意味着国民经济恢复期新型城乡关系探索的开始。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始全面执政,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加快恢复国民经济,稳定物价,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奠定基础,尽快改变国家“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事实上,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从乡村转移到城市。为此,党中央后来又采取了多种有力举措,如实施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政策,允许土地、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相对自由流动,整个国民经济由此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影响着城乡关系的形塑。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对于如何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指出,“城乡必须统筹,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业和农业,紧密联系起来”。鉴于当时的国内外环境,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依靠建立单一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的苏联社会主义模式为我们党和国家所借鉴。为实现使中国从农业国逐步变为强大工业国的目标,党和国家建立并实施了与之相配套的人民公社体制、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多种政策措施,以充分利用乡村的原料、资金、劳动力等资源,支持和保障城市化、工业化发展,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由此初步形成并逐步固化。例如,在社会管理方面,建立起严格的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和城乡有别的社会福利制度,限制城乡人口流动,强化城镇居民福利保障;在经济发展方面,通过价格管制保障城市发展的物质需要,形成了“以农补工”“以乡支城”的二元格局。

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构建“城乡分治”“以农补工”“以乡支城”的城乡二元结构,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逐步从农业向工业、从农村向城市转向。当然,这一方面为国家在较短时期内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维护了国家安全;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工农、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致使农业农村发展水平长期徘徊不前,进而影响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整体质量。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城乡失衡到城乡统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全党工作的中心转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城乡关系发展也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先农村,后城市”的发展理念,通过经济体制改革解放农村生产力。1978年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业产出快速增长。1982年至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乡关系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这一历史阶段城乡关系出现了微妙的变化,体制性障碍虽然不断被突破,但城乡二元结构关系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城市化成为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路向。无论是国家的投资重点,还是公共基础设施的布局、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的投入,城镇获得的要远远超过乡村。因此,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随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生产关系的变革,农民虽逐渐获得生产生活资料的支配自由,家庭人均收入不断提高,但城乡发展差距整体上依然有所扩大,到2002年,城乡收入差距比高达3倍之多。同样,在社会管理与建设方面,随着人口流动限制的逐渐放开,农村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向城市,但城乡居民在就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的享有方面还存在明显差距,大量流入城市的农业人口几乎享受不到或享受较少的社会福利待遇。

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日益严峻的“三农”问题,中国共产党人跳出“就农村论农村”的传统发展理念,不仅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农民福利水平,还强调要“引导第三产业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形成以工补农、以工建农、以工带农的机制”。在制度保障上,为解决城乡差距拉大、地区发展失衡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作出了关于“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深刻阐发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这一时期如何看待和解决“三农”问题定下了基调。在经济发展上,实施“以城带乡”,到2002年国内生产总值已接近1.5万亿美元,农业基本完成了资本积累的历史任务,为此全国开始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并出台种粮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城乡关系出现了重要转折。在社会管理与建设方面,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4年党中央在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阶段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战略;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逐步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以改善城乡关系,不断提升农民社会福利水平。这些都表明我国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为核心表征的城乡关系发展新阶段。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城乡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城乡发展问题,并就如何处理好工农、城乡关系,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发展战略;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总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为核心表征的现代化加速推进中,对于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性制度的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我国城乡进入加快融合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进一步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习近平多次强调,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标志。而要实现城乡一体化,地区之间人口的自由流动、自由落户无疑是重要基础条件。为进一步打破户籍制度壁垒,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市民化,201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以此政策为导向,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全国范围全面建立起来。与此同时,农业转移人口城市落户管制逐渐放开,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实现了在大多数城市包括特大城市在内的落户自由。据统计,2014—2019年,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的数量超过1亿人。二是建立健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基础条件。进入新时代以来,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党和政府一方面加快了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面向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以建立完善。此外,这一时期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向着一体化方向发展,到2019年底,全国范围乡镇(建制村)的道路均实现了硬化,网络基本实现了畅通[6]。城乡融合发展的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总之,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新时代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新政策新制度,加强了城乡人口和要素更加自由、充分的交流互动,促进了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中国共产党引领城乡关系发展的逻辑理路

城乡关系发展是历时性与共时性的逻辑统一体。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引领城乡关系发展的探索历程同样始终遵循着一定的内在逻辑。因此,在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城乡关系发展历程的基础上,阐释其蕴含的逻辑机理,对于深入理解我国城乡关系的发展演变同样十分重要。

(一)社会发展规律:党引领城乡关系发展的根本遵循

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首先是自然历史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人的主观意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对城乡关系的探索历程是中国共产党人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活动,在实践进程中始终遵循着历史发展规律的客观性。一方面,从唯物史观看,中国共产党百年城乡关系的探索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既真实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必然性和客观性,也深刻揭示了我国城乡关系演进历程的特殊性、多维性,因而有着不同于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性质和特征。另一方面,从发展规律看,无论是自然发展规律还是社会发展规律,中国共产党城乡关系的百年探索实践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之间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是在中国国情、农情背景下城乡关系发生的演进变化。而这又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方面来理解,从纵向上看,中国共产党对城乡发展关系的探索历程总体上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局部到系统的渐进发展过程。这一演进逻辑表征了“城乡同一——城乡兼顾——城乡分隔——城乡统筹——城乡融合”社会进步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人类社会城乡关系演变的一般规律体现。从横向上看,中国共产党对城乡关系的百年探索历程,既有同类社会形态下城乡关系演变所具有的共性特征,又有其自身不同的一面。之所以不同,主要在于中国国情、历史传统、社会文化、外部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城乡关系发展的演进历程、表现形式有着自身特色。总之,中国共产党城乡关系的百年探索实践,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必然性,这种历史必然性主要又是通过城乡发展进程中的偶然性体现出来的,表现为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探索实践的多样性与曲折性。

(二)对立统一关系:党引领城乡关系发展的方法原则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两个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的实质”[7]605。毋庸讳言,城市与乡村之关系正是人类社会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矛盾之一,二者之间具有鲜明的对立统一关系。从人类社会现代化的进程来看,乡村是人类文明的基础与起点,城市则是现代化的沃土与摇篮,它们在现代化发展中的“位差”和“势差”,源于相互统一又彼此对立的两大生产和生活地域空间体。

矛盾分析法作为分析事物本质的方法,是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要求对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保持辩证的认识态度。建党百年来,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城乡关系作出的分析研判、政策调整均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城乡社会发展矛盾的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整个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是毛泽东对近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基于对这一双重矛盾的深刻分析党形成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八大明确提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8]。因此,这一时期党对城乡关系的探索是以城市重工业为代表的先进生产力发展为路向,秉持“以农促工、以乡支城”的发展理念,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工业化、城市化的政策制度,快速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但同时也造成了城乡发展的两极化和不平衡。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展要求和目标任务,实施非同步、非均衡的城乡发展战略,在实践过程中推动实现城乡之间的均衡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不平衡不充分显然包括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乡村内部发展的不充分两个方面,如城乡的居民收入、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因此,新时代城乡关系是以工农、城乡的融合发展、共享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导向。历史是前进的,矛盾是变化的,全局之变的关键在于矛盾之变。党中央紧紧抓住中国城乡这一矛盾变化发展的趋势,辩证地看待城乡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历史方位,提出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

(三)以人民为中心:党引领城乡关系发展的价值立场

马克思主义对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肯定和赞扬,认为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剧中人”也是“剧作者”,不管何时何处,始终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对于城乡发展而言,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二者关系的百年历程中,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发展为了人民的价值追求,坚持发展依靠人民、惠及人民的实践取向。历史与现实表明,处理好城乡关系,实现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多方资源和力量的协同参与,并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最终目标。

无产阶级政党从来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7]44。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群众视为历史发展的核心主体,把维护人民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引领城乡发展和形塑城乡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百年探索实践中,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带领人民群众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发展之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重视同广大农民群众结成牢固的工农联盟,自觉以广大农民为力量之源,认识、利用城乡的对立统一关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党中央出台了城乡有别的诸多发展政策,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认为“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改造出来,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持续推进对城乡关系的深化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进“伟大社会革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彰显了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本质要求,也诠释了中国共产党人鲜明的价值立场和政治底色。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引领城乡关系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从根本上说在于始终坚守人民立场,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城乡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既是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探索城乡关系的逻辑起点,也是我们党在处理城乡发展问题中能够得到广大人民拥护和支持的原因所在。

三、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城乡关系发展的实践进路

建党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为正确处理城乡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实践成就。总体来看,实现城乡共促互补、推进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践路向,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一)全面融合:新型城乡关系的发展之路

任何国家的现代化都面临着从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的现代转型问题。事实上,很大程度上中国现代化进程就是一部处理工农城乡关系的历史,是从农业大国到以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为核心表征的现代化过程。这样一来,城乡发展的关系问题就成为整个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在马克思看来,共同体的首要条件之一就是要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我国正处于大转型、大发展的新时期,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城市和乡村原有的关系样态也随之发生复杂而巨大的变化,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符合国情民情的新型城乡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显然,新型城乡关系不是要以城镇化的方式弱化甚至消灭乡村,也不是要将二者割裂开来实行差异化对待,而是坚持整体性、系统性理念看待和处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城乡关系。换言之,这种关系是将城乡作为两个空间主体的平等关系,主体内部及主体之间相互作用、互为补充、共同演进,犹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是同等重要、全面融合的两大空间体。

全面融合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从空间上来看,主要表现为城乡两大系统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突破部门、地域边界,实现双向流动、合理配置。而要达成这一目标,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提高城镇化水平。目前我国人均GDP近1万美元,城镇化率接近60%,这与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的城镇化稳定期还有一定差距。因此需要进一步提升人口城镇化水平,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才有稳固基础。二是要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实现城乡发展的空间平等。例如,统一城乡发展规划、完善乡村公共服务,既在空间上保障城市和乡村同样的发展地位,又将均等化服务落到实处。此外,要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协调互补发展,夯实城乡融合发展的产业基础[9]。总之,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已进入中后期发展阶段,如果城乡关系依然是失衡失序状态,乡村社会的空心化、边缘化势必更加严重。正因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由此宣告了形塑中国新型城乡关系的开启。

(二)共促互补:新型城乡关系的形塑之理

作为国家的一体两面,城市和乡村是建立在差异化基础上的互联互动、对立统一、共生共荣的关系。在不完全意义上,长期以来“人化自然”的城市和“自在自然”的乡村进行着关系上的竞存和流变[10],而城市占有绝对优势,乡村处于相对劣势,为城市发展提供资源能源,消纳城市的工艺品、污染物。恩格斯在阐释事物的空间位移、作用关系时指出:“如果两个物体相互作用,致使其中的一个或两个发生位置变动,那么这种位置变动就只能是互相接近或互相分离。”[11]由此看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的城乡关系,显然不是孰轻孰重、割裂对立的极化关系,而是互动互补、共生共荣的一体关系。不过要消弭城乡差别,形塑新型城乡关系,关键在于真正实现城乡之间的互促互补,从“通”“融”“合”三方面着力。

“通”——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藩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城市现代化与乡村现代化的一体设计、一体推进,是二者之间的“同频共振”。我国在现代化建设初期,囿于当时的国情民情,国家出台的诸多政策制度是城乡有别、标准不一的,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均存在明显的差异。在二元结构下,城乡空间分布不合理,乡村逐渐自我僵化,疏离城市,城市愈发壮大,排斥、挤压乡村。因此,进入新发展阶段,应通过顶层设计对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不合理体制机制进行彻底改革,为形塑新型城乡关系,实现城乡良性互动、有效沟通扫清障碍。唯有建立新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实现政策通、人才通、资源通、服务通,才能跨越横亘在城乡融合发展面前的“鸿沟”。

“融”——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有序均衡流动。现代化是国家通过资源配置以实现高效产出的发展过程。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初期,党中央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在这一政策方针的指引下,大量生产要素的配置不断向城市非农产业集聚,而为支持和服务城市化、工业化发展,乡村资源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物质资源的单向流动,弱化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进而制约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然要求修复过往物质资源流动的不平衡关系,实现互为需求、双向流动,在良性互动中让农民参与到二三产业中来,共享发展成果,以强化农民新发展理念,改变农业农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的境况。具体来说,就是要在立足乡村社会情境、充分发挥乡土资源禀赋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在城乡地区之间的有序转移、双向流动,为乡村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提供全方位支持,助推城乡全面融合发展。

“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城乡融合发展涉及多个部门、多方利益。在实践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问题导向,将顶层设计与尊重基层探索结合起来,确保城乡资源要素的良性互动、渐进融合。事实上,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来自农村的实践探索积累了经验,最终上升为顶层设计,推动了改革事业发展。此外,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建设中,还需要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城乡两个空间各司其职、各有特色,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人们更向往。那么,在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发挥城乡各自优势,保护乡村原有样貌而不变质、不变味?需要坚持新发展理念,既充分体现城市特点,又注重保留乡土风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全可以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12]

(三)乡村振兴:新型城乡关系的实践之力

消弭城乡差距、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让城乡居民共享现代化成果一直以来都是党的工作重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以此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农村工作、补齐乡村建设与发展“短板”的总抓手,满足广大乡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升级版”,乡村振兴战略是进入新发展阶段后提出的,不仅要着眼于加快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还要重建乡村的主体性,推动城乡融合发展。2021年1月,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以集中优势资源、凝聚强大力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可以说,在“十四五”乃至未来更长一段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将成为推动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实践路向和重要动力。

之所以说乡村振兴是形塑新型城乡关系、实现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重要实践,一方面在于乡村振兴实践能够为城乡全面融合发展夯实基础。从政策层面看,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如何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如2018年以来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与此同时,在中共中央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指导下,全国各地也都出台了地方性战略规划。从目标层面看,乡村振兴不是指农业农村农民“三农”某一方面的振兴和发展,而是一个包括生态、产业、文化、人才等在内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既要乡村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也要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这些无疑将有力推动乡村的振兴发展,重建乡村的主体优势,也只有农业强了、农村美了、农民富了,城乡全面融合才有坚实基础。另一方面在于乡村振兴实践能够为城乡全面融合发展提供动力。其一,乡村振兴有助于激发乡村内生动力。乡村振兴由国家战略推动,是农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向度的振兴发展。在实践中,要坚持以农业农村农民为导向,激发乡村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发挥乡村自身的独特优势,使其能够转化为城乡全面融合发展的内在动能。其二,乡村振兴有助于城乡资源互动互补。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真正实现不仅要发挥乡村社会的主体性作用,还需要包括城市在内的社会外界力量的助推。事实上,乡村振兴战略在实施进程中由于蕴含的巨大机遇和红利,必然会吸引城市资源、产业、人才等要素下乡,进而弥补乡村振兴发展的短板和弱项。城乡的互联互动互补,促成了生产要素在城乡空间的双向流动,进而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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