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人民性意蕴
2023-03-06张建军朱贞
张建军,朱贞
(新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乌鲁木齐 83004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立足统揽“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着眼人心向背的政治高度,围绕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人民幸福安康、社会长治久安的大事要事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形成了关于“国之大者”的重要论述,彰显了鲜明的人民立场、深厚的人民情怀与强烈的为民担当意识。以“人民性”为视角,能够厘清“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形成逻辑、核心要义与实践指向,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践行“国之大者”的思想自觉、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以人为本:习近平关于“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形成逻辑
“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提出,是文化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与情感逻辑共同作用的结果。传统“民本思想”的时代转换、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自觉遵循、对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高度关切及习近平为人民造福的笃定初心等,都揭示了“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多维成因,而贯穿其中的逻辑主线是以人为本。
(一)文化逻辑:传统“民本思想”的时代转换
“国之大者”重要论述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智慧,“民本思想”是其宝贵的思想资源。自古以来,“民本”始终是关乎“国本”的重要议题,“民本思想”的经典命题始终与政权稳固、社会安定、人民幸福等“国之大事”相互交织、紧密相连。一方面,重民生就是固国本。从“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到“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历代统治者从农民起义的历史洪流中,看到了人民群众“载舟覆舟”的磅礴力量,并把重民生当作巩固政权的重要依托,力图通过敬民爱民的民生改善实现江山永固。另一方面,固国本就要重民生。从“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到“国家大事,惟赏与罚”,历代统治者在汲取前朝政权颠覆的历史教训基础上,往往会慎重对待祭祀、军事、刑法等事关国本的大事要事,尤其重视对民心民意的系统考量。从某种意义上看,“以民为本”即是“国之大事”,已经成为传统时期统治者治国理政的宝贵经验,并在历史实践中不断丰富拓展,成为烙印在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的智慧与经验,让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精神魅力、展现时代生机。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习近平深刻把握“民本思想”与“国之大事”的内在逻辑,创造性地挖掘“民本思想”的时代价值,为认识和把握新时代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提供重要借鉴。他将“国之大事”转换成为“国之大者”,虽一字之变,却彰显了共产党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批判性继承与创新性发展。“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提出,准确把握了时代和实践的发展特点,实现了从传统“民本思想”到“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时代转换,是习近平亲自推动建立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话语体系的生动实践。
(二)理论逻辑: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自觉遵循
“国之大者”重要论述具有可靠的理论根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其坚实的哲学基础。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这一论断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初步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强调:“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这一宣言昭示了无产阶级政党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初心使命,这也是其区别于资产阶级政党的鲜明标识。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其核心主张包括:强调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肯定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主张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致力于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在党的百年历史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人民至上政治立场的理论基石,是正确处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理念遵循。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镌刻在自己的旗帜上,放在治国理政的最高处,人民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底气,是党的生命之根、执政之基、力量之源。
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自觉践行,习近平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理念与行动原则,强调坚守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提出事关国之大局、国之大计、国之大业、国之大要的重大事务,形成了关于“国之大者”的系列重要论述。因此,“国之大者”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的人民性,深刻回答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维护谁”等系列重大命题,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遵循与躬身实践,是对党和人民赋予时代使命与历史重任的自觉担当。
(三)实践逻辑:对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高度关切
“国之大者”重要论述具备突出的实践导向,对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高度关切是其鲜明的现实关怀。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和重要调整,不仅从总体上规定了新时代我国最主要的时代命题,成为我们思考问题、研判形势、制定政策的根本依据,而且指明了推进理论创新的重要方向,成为党和国家进行理论创新的重要原点。同时,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在日益提升,开始经历由“有没有”向“好不好”的深刻转变。更高水平的教育、更有保障的医疗、更多样化的就业、更加优美的生态、更加便捷的出行等等,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变化特点。如何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殷殷期盼,成为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核心议题。习近平指出:“只有聆听时代的声音,回应时代的呼唤,认真研究解决重大而紧迫的问题,才能真正把握住历史脉络、找到发展规律,推动理论创新。”[3]“国之大者”重要论述,正是基于社会主要矛盾深刻调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逐步提升的客观条件而形成的,是回应时代之问、破解时代之题的必然结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把人民期待作为治国理政的行动指南,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4],把让人民满意作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着眼党和国家前途命运、人民幸福安康等重要关切,科学谋划了反腐倡廉、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粮食安全等系列重大问题,而且从人心向背、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提出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小事琐事。“国之大者”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的实践导向和突出的民生情怀,是在顺应人民意愿、满足人民利益、致力为民造福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是习近平对人民美好生活向往高度关切的生动体现。
(四)情感逻辑:为人民造福的笃定初心
“国之大者”重要论述饱含深切的为民情怀,习近平为人民造福的笃定初心是其特殊的情感动机。情感社会学认为,人的情感是特定场域、特定文化、特定情境与特定制度等综合塑造的结果,能够通过赋予行为以价值和意义的方式,对人的行为产生约束和调适[5]。习近平为人民造福的笃定初心,同样是特定环境的综合作用,是传承良好家风、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以及其长期基层从政经历等多重条件共同促成的。出身革命家庭的特殊环境,使习近平自幼便接受到了良好家风家教的熏陶,早早地种下了对人民的赤诚热爱,奠定了他为民造福的情感基因。长期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教育,特别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持久研学,让习近平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成为忠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铸就了他为民造福的思想自觉,拓宽了他人生奋斗的宽度和厚度。多岗位的实践历练,让习近平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有了更深刻的情感体悟,在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协力奋斗的岗位淬炼中,在为民造福、为民解忧的具体实践中,更加坚定了他为民造福、为民谋利的笃定初心。
正是基于对人民的赤诚热爱和深厚感情,习近平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以“我将无我”的精神状态,模范践行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维护群众利益、实现人民期盼、增进人民福祉的过程中,习近平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国之大者”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既涉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大事要事,也涉及人民群众日常关切的琐碎事、烦心事,彰显着习近平为民造福的炽热初心和深沉大爱,凸显出习近平“成功不必在我”的气度胸怀、“成功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体现着人民领袖念兹在兹的人民情怀和赤子之心。从主体性角度,情感逻辑揭示了习近平为民造福的内在动机,这也是“国之大者”重要论述形成的主观条件。
二、人民至上:习近平关于“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关于“国之大者”的重要论述,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其核心要义是人民至上。从价值依据、工作指引、评判标尺、动力源泉等向度考量,人心向背论、人民幸福论、人民满意论与人民力量论构成了“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内涵体系。
(一)人心向背论:人心向背定义“国之大者”
人心向背论主张把人心向背作为最大政治,重视算“政治账”“人心账”,不仅凸显了“国之大者”的价值关切,也为理解何谓“国之大者”提供了内在规定。习近平强调:“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6]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政治领域改革的焦点开始从“注重利益分配”向“突出认同整合”深刻转向,开启了从“利益政治”向“认同政治”的重要转变[7]。这一显著性变化,要求我们必须把争取人心、凝聚共识作为时代命题,作为制定重大决策、作出重要部署的关键考量。理解“国之大者”,就要善于从人心向背的战略高度、政治高度看待现实问题,既要紧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国家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又要善于把群众“小事”当成发展“大事”来办,聚焦解决人民安居乐业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由表3可知,平茬高度10cm和15cm两处理之间无显著性差异,但它们与平茬高度20cm和5cm处理间存在显著性差异。其中平茬高度10cm和15cm两处理效果最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作风问题看作关乎人心向背的重大政治问题,强调“反腐败斗争”是“国之大者”,打响了一场悄无声息的“人心争夺战”。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战略性成果,反腐常态化、制度化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并逐步巩固,极大地净化了我国的政治生态,有力地提振了党心军心民心,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汇聚磅礴力量。反腐败斗争之所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效,主要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站在人心向背的战略高度、政治高度审视腐败问题,以坚定信心、顽强意志、超强定力、有力举措推进反腐败斗争,汇聚成高压反腐的强大合力。因此,人心向背论回答了“国之大者”是什么、如何看的根本问题,为认识和把握“国之大者”提供了政治视野和战略高度,重视人心向背、立足争取人心、突出凝聚共识,成为胸怀“国之大者”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二)人民幸福论:人民幸福规定“国之大者”
人民幸福论强调把人民幸福作为奋斗旨趣,千方百计造福于民,不仅明确了“国之大者”的工作指引,更为如何践行“国之大者”提供了实践遵循。习近平2021年在广西考察时指出,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8]。人民生活幸福,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需要转化为扎扎实实的实践行动。追求人民生活幸福的努力,需要以民心工程和民生实事为有力抓手,通过解决急难愁盼和共享发展成果等来实现。回顾百年党史,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到“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伟大实践,再到“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的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造福于民的奋斗永不止步。因此,从根本上讲,人民幸福论规定了“国之大者”的实践指向与奋斗旨趣。让人民生活幸福,也逐步成为共产党人念兹在兹的大事要事、躬身实践的行动指南、孜孜以求的使命担当。切实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胸中有策、行中有效,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明确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工作指引,紧扣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基本、最普遍的突出问题,制定各项政策、作出系统安排,不断致力于实现人民生活幸福。如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迫切愿望,习近平强调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9],强调要让良好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此,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打响了“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经济发展韧性活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回应人民群众对共同富裕的殷切期盼,习近平强调共同富裕关乎“国之大者”[10],并把致力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任务,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独特优势。因此,人民幸福论回答了践行“国之大者”“干什么、如何干”的实践问题,为各级党员干部践行“国之大者”提供了工作指引,成为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行动指南。
(三)人民满意论:人民满意评判“国之大者”
人民满意论注重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重视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的提升,不仅亮出了“国之大者”的评判标尺,更为如何评价“国之大者”的实践效果提供了基本依据。马克思主义认为,以什么尺度评判工作,不仅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价值问题,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对谁负责、让谁满意”的检验问题,直接关乎党的性质和宗旨。让人民满意,意味着要把人民群众作为工作得失、发展好坏的评判者,把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作为重要的评价内容。人民满意论的发展指向是多面的,要求各级党员干部既要抓好事关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大事要事,又要着眼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解决好利当下的小事琐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扣人民满意这个根本标准,抓好事关国家发展、民族未来、社会安定的“国之大者”,取得了一系列可喜的重要成就。例如,鉴于粮食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关乎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习近平反复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11]这一重要论述,既是对“抓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的清醒认识,又是对保障国计民生、维护粮食安全、实现人民满意的自觉担当。鉴于教育事业是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习近平强调要心怀“国之大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12]。这一重要论述,立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把发展高质量的教育事业作为实现人民满意的重要方面。因此,人民满意论回答了践行“国之大者”“为了谁、谁来评”的原则问题,为“国之大者”的践行成效提供了评价标准和检验依据。这就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用好人民满意的最高标准,检验干部是否践行“国之大者”,是否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安危冷暖、嘱托诉求开展工作,是否通过让人民群众分享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高品质幸福生活,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人民力量论:人民力量支撑“国之大者”
人民力量论坚持把依靠人民作为制胜法宝,重视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仅指出了“国之大者”的动力源泉,更为如何真正践行“国之大者”提供了重要依托。紧紧依靠人民,意味着把人民群众作为推进工作、克服困难、战胜挑战的重要支撑,把调动人民积极性、激发人民创造性、发挥人民主动性作为创造性开展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是我们在党百年历史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而坚持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始终是我党的胜利之本、力量之源。因此,必须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不断挖掘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为有效践行“国之大者”提供支撑保障。
三、为民担当:习近平关于“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实践指向
践行“国之大者”,要求各级党员干部把为民担当作为政治责任和实践要求,自觉站稳为民造福的政治立场,着力练就为民谋利的过硬本领,积极理顺为民尽责的辩证关系,不断强化“我将无我”的精神境界,努力锤炼担当之责、增强担当之能、拓宽担当之法、筑牢担当之基。
(一)担当之责:站稳为民造福的政治立场
为民担当,要在担责。践行“国之大者”,要以提高“政治三力”为重点,提高党员干部看待问题的格局视野,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站稳为民造福的政治立场,强化为民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要提高政治判断力。践行“国之大者”,首先需要明确何谓“国之大者”。要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视野和大局观念,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研判形势、把握本质、明辨是非、抵御风险上下功夫,弄明白哪些是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期盼的大事要事,理清楚如何更好地造福于民,切实提升政治站位,练就政治慧眼。二要增强政治领悟力。要善于从政治高度上看待问题,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领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增强对党和国家政策精神理解把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以站稳为民服务的政治立场为指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领悟力,引导其更好地把握哪些是“国之大者”、何谓真正践行“国之大者”,从而不断增强干部胸怀“国之大者”的主动自觉,践行“国之大者”的责任担当。三要强化政治执行力。要自觉强化对党和国家政策精神贯彻落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改革的重心、工作的重点放到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期盼的事情上,落实到诚心诚意为民造福的具体行动中,推动各项政策精神坚定不移、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自觉抵制象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低水平执行等[13]各种形式主义。总之,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强化过硬的“政治三力”,始终站稳为民造福的政治立场,始终把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作为“国之大者”,切实增强为民干事创业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担当之能:练就为民谋利的过硬本领
为民担当,贵在有能。践行“国之大者”,要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鲜明导向,以“干部四炼(练)”为成长路径,引导党员干部积极练就为民谋利的过硬本领,以扎扎实实的行动持续增进人民的福祉。一要强化思想淬炼。思想淬炼是党员干部成长之基,也是党员干部明确何谓“国之大者”、如何胸怀“国之大者”的思想基础。要以干部教育培训为依托,强化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和思想建设,以科学理论坚定信仰、补钙壮骨,以“四史”学习教育净化思想、荡涤灵魂,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为民造福的初心使命,深刻认识践行“国之大者”就要为民谋利,切实提升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二要增强政治历练。政治历练是党员干部成长之本,也是深入践行“国之大者”的关键要求。要加强政治建设,常态化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载体,开展严肃的政治生活历练。同时,善于在困难时期、风险面前、危急时刻检验和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担当,磨砺党员干部的政治本领,增强为民谋利的政治自觉。党员干部只有经过长期的政治历练,才能在政治上更加成熟,才能更好地践行“国之大者”。三要加大实践锻炼。实践锻炼是党员干部成长之要,也是党员干部践行“国之大者”的现实依托。要以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为依归,针对性地把党员干部放到艰苦的环境中、斗争的最前沿、矛盾的第一线,真正使其在实践中锤炼胆魄、磨砺本领、强化素质,积极提升为民造福的能力本领。四要强化专业训练。专业训练是党员干部成长之力,也是党员干部践行“国之大者”的支持保障。要按照专业化发展的时代要求,围绕行业发展所需要的知识、能力、作风、精神等现实需要,全方位提高党员干部的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着力增强党员干部的专业化发展水平,让更多党员干部依托自身的专业素养更好地为民造福。
(三)担当之法:理顺为民尽责的辩证关系
为民担当,重在得法。践行“国之大者”,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方法指导,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理顺为民尽责的辩证关系,尤其是妥善处理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努力掌握为民担当的基本方法。一要科学把握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践行“国之大者”,要妥善处理大与小的关系。要“多打大算盘、算大账,少打小算盘、算小账”[14],认清楚什么是整体、哪些是大局,什么是局部、哪些是小局。在工作实践中,党员干部既要着眼整体、立足两个“大局”,科学谋划工作,又要立足实际、落在细处,抓好工作落实。二要科学统筹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践行“国之大者”,妥善处理远与近的关系。在工作实践中,党员干部要把虑长远、谋未来与顾眼前、干当下结合起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保持工作的战略定力和历史耐心,“不能只热衷于做‘质变’的突破工作,而要注重做‘量变’的积累工作”[15]。三要科学兼顾重点与一般的关系。践行“国之大者”,要妥善处理重与轻的关系。在工作实践中,党员干部要增强工作的统筹力度,既要准确把握重点方面,着重解决涉及国计民生、社会稳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又要关注一般、局部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做到两点论与重点论的有机统一。总之,践行“国之大者”,要着力强化党员干部的整体思维、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引导党员干部妥善处理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的多元关系,做到顺应历史发展之势、把握全局发展之要、破解时代发展之题,着力完善和增强践行“国之大者”的思维方法和行动自觉。
(四)担当之基:强化“我将无我”的精神境界
为民担当,成在筑基。践行“国之大者”,要以干部政德建设为重点,以涵养“无我”精神为要求,不断在为民担当、为民造福的实践中,砥砺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精神境界,赓续干事创业的精神之源,夯实为民造福的动力之基。一要以“明大德”为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当前,针对极少数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存在的“小我”“自我”“为我”等功利性表现,党员干部要以伟大建党精神为精神之源、立身之本、安身之要,不断涵养精神境界,增强党性修养,自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不断强化“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无我精神。二要以“守公德”为关切,锤炼过硬作风。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前“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行为,要着力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锤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为民造福的正确政绩观,时刻坚持权为民所用的正确权力观,切实提振为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要以“严私德”为底线,严格约束自身。针对少数党员干部私德不立、作风不严等问题,要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品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原则,严格约束自身的言行举止,自觉将自身的模范行动与造福于民的伟大实践结合起来,转换成为民造福的不竭力量。总之,通过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让党员干部在日常的政治实践中不断提升精神境界,以更加敬业勤勉的精神状态、更加积极有为的工作作风、更加诚挚为民的无私大爱,投入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进而转变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安全感与获得感。
习近平关于“国之大者”的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指向鲜明,是党员干部涵养为民服务初心使命的“营养剂”,是坚定为民造福政治立场的“压舱石”,是提升为民谋利工作能力的“金钥匙”。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国之大者”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与原则方法,深刻领悟其人民性的本质属性,并将其自觉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同时,要善于站在党中央关心、人民群众关切的角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不断在领悟“国之大者”、胸怀“国之大者”、践行“国之大者”上取得新进步,让“国之大者”蕴含的人民立场、人民情怀贯穿于为民造福、使人民满意的伟大实践中,使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与获得感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