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的财务风险控制研究
2023-03-03陈曦
陈 曦
一、引言
若商业保险公司出现财务风险,被保险人的利益则无法得到保障,间接影响保险市场乃至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财务风险属于保险经营的主要风险,为了确保商业保险企业自身稳定发展,杜绝被保险人利益损失,必须要做好商业保险财务风险管控。
二、商业保险财务风险管控特点分析
商业保险财务风险管控是围绕商业保险项目进行的财务风险管控,因为商业保险财务风险属于经济学交叉属性学科内容,其中涵盖了项目管理、风险管理等诸多内容,在开展商业保险财务风险管控工作时,自身具备复杂性,需要结合商业保险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明确商业保险项目自身的各种情况,多个角度分析风险潜在的可能性,并且明确风险影响因素。商业保险财务风险防控水平,是衡量企业自身内部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若要提高商业保险财务风险防控水平,必须要对商业保险企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细致化管控,在现代财务经济学角度对商业保险财务风险开展细致分析,明确保险决策、保险融资、险种特点、潜在风险问题等诸多内容,切实有效提升商业保险财务风险管控效率。伴随着保险市场日趋成熟,投融资环境日趋复杂,险种日益增多,竞争愈发激烈的环境中,商业保险企业逐渐认识到了商业保险财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并且积极参与到了商业保险财务风险控制当中。但是不同商业保险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必须要深入了解商业保险财务风险类型和特点,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财务风险管控方式。
三、商业保险的财务风险类型
1.商业保险保费收入入账风险
目前商业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绝大多数是科层式(金字塔式)管理结构,在上级要求之下,会明确年度以及季度销售额,为此下级机构工作人员需要定期定时完成相应任务,这就促使虚挂应收保费、虚增保费、应收保费率超过安全警戒线等诸多问题出现。甚至一些公司在完成本季度、本年度销售额之后,会将剩余的保费转移到下个季度或者下个年度当中,等到下个季度或者下个年度再转为当期保费收入,从而冲抵第二年的保费任务,此种情况就很容易出现商业保险收入入账风险,轻则为后续财务管理工作带来麻烦,重则会导致当年现金流降低等财务管理风险,甚至会出现当年偿付能力下降等影响整个商业保险公司稳定经营的问题。
2.虚假保险赔付风险
虚假保险赔付,是商业保险财务风险当中最为主要的风险类型之一,此类风险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其一,商业保险公司捏造事故,甚至会虚构理赔事故,进而对“被保险人”进行虚假理赔,最后再借助第三方将“理赔款”转回到保险公司,进而形成“小金库”用于各项开支。其二,小事故大赔款问题,针对这类问题来说,一般是被保险人出现了赔付金额较小的小事故,但是保险公司会提前和被保险人进行协商,并且赔付给被保险人较大金额,将原本的赔付金额归还被保人之后,剩余的赔付金归保险公司所有。其三,在理赔费用中虚列汽油费、勘察汽车修理费、过桥路费、勘察人员加班费、出差补贴等诸多查勘费用,从赔款当中提取一部分进入私人账户当中。其四,各项准备金提取,针对未分配留存利润安排时,存在瞒报的情况,很容易导致保险基金减少,直接损失了国家以及股东、投保人的切身利益。
3.偿付能力风险
针对保险公司的经营运行模式来说,一般是借助收取保费来获取资金,并且与投保人、被保人签订相关的风险赔偿合同。赔偿或者给付的前提,是将保险基金以及赔偿准备金进行投资或者储蓄使其产生增值,以便于后续赔偿工作开展。保险监管部门规定保险公司应具备与公司规模相契合的偿付能力,若不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针对其承保的险种进行相应的限制。为了确保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保险监管部门监管的相关规定,审计部门会定期对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审计鉴证,发现很多商业保险公司各项保险赔款、理赔费用、经营费用支出大大超过了规范范围,提取的保险准备金严重不足,具体表现在保险公司各项准备资金金额不足、资本充足率较低,尤其是一些小型保险公司,赔付能力相对较低,很容易在出现大额赔付时,导致商业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甚至会出现被保人利益受损的问题。
4.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不畅
当前我国关于保险领域的法律法规日渐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内容持续更新,其中明确提出“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遵循安全性原则,同时要求资产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但是结合当前商业保险公司的实际资金投资途径来看,投资、贷款、拆借的资金占比相对较多,并且长期没有收益的投资金额也相对较大,这些不良资金大部分已经形成呆账、坏账而很难收回,这不仅直接为商业保险公司带来资金损失,而且还进一步增加了投保人的资金风险。当前因为一些商业保险公司对资金使用管控不严格、运用方式不当,很容易导致保险公司资产状况不理想问题的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出台应用之后,允许少量保险资金用于股市投资,但是因为股票属于高风险的投资项目,很容易导致商业保险公司投资亏损。
5.商业保费透支现象严重
当前很多保险公司会按照当年收入保费的特定比例进行费用开支,但是若本年度的保费开支不够,则会透支下一年的保费资金,这种现象在小商业保险公司更加常见,这也增加了商业保险的财务风险。为了切实满足当前投保人的多元化需求,新兴保险公司开拓了诸多新兴保险项目,促使投入新项目的资金巨大,高额的手续费和佣金,造成中小型商业保险公司资金缺口很大,很多分支机构向总公司借款来维持经营,这也增加了总公司与分支公司之间经费划拨的矛盾。但是商业保险公司即使在资金亏损的情况下,却依然发放高额的奖金和福利,实际上是花费掉了投标人缴纳的保费,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侵害了广大投保人的切身利益。
四、商业保险的财务风险控制策略
1.强化系统性财务风险控制能力
在进行商业保险的财务风险控制时,应该从系统层次上研究,切实有效借助战略眼光,从核心系统角度对潜在的财务风险进行严格管控。其一,创新商业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控思想。全面分析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趋势,对我国法律法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了解我国政治情况、经济形式,加强保险业务的合法性,在原有的保险业务基础上发展新兴业务,真正关注民生需求,创新商业保险的财务风险控制思路,真正借助创新化、创新思想强化商业保险公司抗风险能力。其二,持续优化传统商业保险公司的财务指标考核机制。对保费总收入进行考核的基础上,还应该结合不同保险种类开展细致化分析核查,结合不同财务考核指标,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商业保险保费收入考核方式。切实有效结合商业保险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化、合理化的系统性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真正从企业发展角度出发,做好各个环节的收支管控,降低潜在财务风险可能性。
2.做好商业保险公司业务集中管理
想要杜绝商业保险保费收支管控混乱、厘清各个项目的收支情况,就应该做好商业保险公司项目集中管控,真正将商业保险项目收支资金都把控在总公司手中,保障资金使用科学和理性。其一,做好赔付支出集中管控。合理把控商业保险公司赔付指标,尽量降低因为保险赔付造成的严重财务风险,针对未结算的赔付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明确各个赔付阶段的准备金,做好准备金提取管控,提升商业保险偿付能力。其二,构建出完善的商业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标。结合商业保险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阶段性风险管控制度,以连续三至五年的保费收入和创造出的经济效益为考核指标,合理改革佣金制度,确保代理人佣金比例的合理性,适当调整当期与续期代理手续费的比例,重点落实各项开支,做好商业保险公司成本管控。其三,落实好财务工作收支两条线管理,对保费收入、赔款支出、费用支出等诸多内容进行账户分开管控,实现专户专管,保费收入应该通过银行定期上交总公司账户当中,对商业保险赔付、退保、费用支出等诸多内容进行明确划分,杜绝商业保险收支费用出现混乱交叉问题。
3.完善商业保险公司内外部审计制度
借助内审和外审的方式,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真实性,杜绝虚假财务信息的出现,保障财务数据信息真实、严谨。其一,针对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来说,必须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我国内部审计工作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并且制定出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对保险公司财务报表、财务资金、财务数据进行定期核查,确保财务数据信息真实性。其二,针对外部审计制度建设来说,应该与国家审计部门、保险行业监督部门进行联系,定期开展外部审计监督管理,在外部审计介入的基础上,引导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管控方向,降低潜在的财务风险。借助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联合管控模式,做好保险公司财务风险监督检查管控,督促强化保险公司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健全,规范保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在完善的内部外部审计制度支撑下,将保险公司财务风险降至最低。
五、结语
总而言之,加强商业保险财务风险管控属于现代保险企业最为关键的管理内容,更是现代经济背景之下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根本,所以必须要结合商业保险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对商业保险当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细致化分析,找出风险规避策略,真正在保护广大被保人切身权利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商业保险财务风险管控,确保商业保险企业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