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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基因与社区营造
——兼及中国社区模式研究

2023-03-02吴秋林吴晓梅

关键词:村寨民族社区

吴秋林 吴晓梅

社区是一种在工业生计方式下的以居住为主要功能表达的结群方式,是工业革命给人们带来的“果实”。它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社会的国家治理模式,因为社区成了游牧文化中的“旗单元”、农耕文化中的“村寨单元”之后的新的社会组织单元,而且是最小的组织单元。所有的国家治理,在现代工业化的情形中,都会从社区开始,这在西方的社区研究中称为“元治理”。所以,社区营造就会在现代性工业化国家城镇化研究中成为一个要点,尤其是在中国这样有着多种“元区域”遗存和影响力的国家尤为重要,这是一个国家“顶层设计”的重要方面(1)中国社区营造的八种方式为中国20世纪初叶进行社区营造时的基本实践情态归纳和总结,并不是某一种标准的分类,它反映了中国20世纪初叶进行社区营造时的多样化理解,构成不同区域的社区模式表达。。在这样的国家治理以及民族学和人类学的学术关注中,民族文化基因与社区营造又是一个具有重要关联性的议题,是中国这样以民族平等为立国之本国家中,国家的社区建设不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一、社区和民族文化基因的研究

19世纪90年代,德国学者滕尼斯出版了一本《社区与社会》的著作,“社区”这个概念一般认为就出自此。但当时的社区概念一般被理解为“将城市划分为若干社区……”(2)徐震:《台湾社区发展与社区营造的异同——论社区工作中微视与巨视面的两条路线》,《社区发展(季刊)》2004年第107期,第34-36页。来进行国家治理的一种方式。西方的社区包含了现代社会的卫生、福利、教育等基层机构设置和管理,当然也包含了一定的宗教组织等。这也是西方社区存在、表述和研究的基本点。在西方的人类学研究进入中国时,关于社区的研究也一起进入。比如吴文藻时期的中国人类学研究就多有社区概念的引入,但在传统的“村寨结群”方式仍然处于“统治地位”,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社区单元结群还不是十分普及的情况下,这样的社区概念还是比较混沌的,往往与村寨混淆。在20世纪末期,随着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城镇化过程中的社区建设成为主流的结群方式,社区研究才比较全面地开展起来。

在这些研究中,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对于西方社区研究理论的引入,以及在理论上探讨社区与国家现代性的关系;二是对于城市社区发展的研究;三是对于农村社区、民族村寨社区的研究。

第一个方面,有吴晓林、郝丽娜的《“社区复兴运动”以来国外社区治理研究的理论考察》就从“大国治理需从小社区做起”的视角,梳理了国外对于国家社区治理的理论研究,认为“自西方社区复兴运动以来,国外的社区治理研究有了新的发展”(3)吴晓林、郝丽娜:《“社区复兴运动”以来国外社区治理研究的理论考察》,《政治学研究》2015年第1期,第47-58页。。论述了“社区内部互动论”的研究范畴和国家“元治理”等一系列概念。希望以此来“推动符合中国实际的‘社区治理理论’的发展”(4)吴晓林、郝丽娜:《“社区复兴运动”以来国外社区治理研究的理论考察》,《政治学研究》2015年第1期,第47-58页。。翟本瑞的《从社区、虚拟社区到社交网络:社会理论的变迁》探讨了社会学理论对“社区/社会”的认知过程,认为“‘社区’观念一直对社会学发展,扮演关键性角色”(5)翟本瑞:《从社区、虚拟社区到社交网络:社会理论的变迁》,《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012第5期,第51-66页。。在一系列讨论中,认为“社区的本质因素有三点,即社会互动、地理区位和共同约束”(6)翟本瑞:《从社区、虚拟社区到社交网络:社会理论的变迁》,《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012第5期,第51-66页。。郭圣莉的《国家的社区权力结构:基于案例的比较分析》(7)郭圣莉:《国家的社区权力结构:基于案例的比较分析》,《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3年第6期,第80-93页。一文是对国家社区治理理论的实践性研究。高永久、朱军《民族社区研究理论的渊源与发展》一文认为:“民族社区理论是民族社会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8)高永久、朱军:《民族社区研究理论的渊源与发展》,《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2期,第6-11页。故该研究梳理出了社区研究的类型学、生态学、城市性、社区权力等四种理论,并且提出了民族社区理论的概说。李雪萍、曹朝龙的《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公共空间的生产》(9)李雪萍、曹朝龙:《社区社会组织与社区公共空间的生产》,《城市问题》2013年第6期,第85-89页。是比较微观性质的理论探寻,希望能为未来的城市社区治理和良性发展提供重要动力。

第二个方面,有汪春燕的《城市民族社区研究的文化意义摭析》(10)汪春燕:《城市民族社区研究的文化意义摭析》,《黑龙江民族丛刊》2014年第4期,第107-110页。,希望从语言、文化归属感等方面来研究城市民族社区的文化意义。魏娜的《城市社区建设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11)魏娜:《城市社区建设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1期,第69-74页。是一种对于社区组织的微观研究,是国家“元治理”的文化自觉。李迎生的《对中国城市社区服务发展方向的思考》研究了社区服务的福利性和公益性问题,探寻了国家治理在社区服务这样一个视角下的种种运行机制与问题。(12)李迎生:《对中国城市社区服务发展方向的思考》,《河北学刊》2009年第1期,第134-138页。

在城市社区的研究中,和谐社区的研究被人们广泛关注。在谢建社、朱明的《构建和谐社区的社会学思考》一文中,作者认为和谐应为社区的重要表现。(13)谢建社、朱明:《构建和谐社区的社会学思考》,《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第72-75页。万勇的《构建和谐社区的意义及目标》认为,和谐社区应该通过四个方面建设成为一个“文化共同体”(14)万勇:《构建和谐社区的意义及目标》,《中国民政》2005年第5期,第18-19页。。谈志林、张黎黎的《我国台湾地区社改运动与内地社区再造的制度分析》也具有同样的观点,社区建设需要文明共同体意识。(15)谈志林、张黎黎:《我国台湾地区社改运动与内地社区再造的制度分析》,《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第16-24页。对于城市和谐社区的特征研究还有金立兴的《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16)金立兴:《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11期,第67-68页。、丛芸的《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思考》(17)丛芸:《关于构建和谐社区的思考》,《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第105页。、李应龙的《构建和谐社会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18)李应龙:《构建和谐社会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求索》2006年第3期,第80-81页。等。

民族社区的概念不但在乡村有,在城市也有,并且也有不少研究。比如陈轶、吕斌等人的《拉萨市河坝林地区回族聚居区社会空间特征及其成因》(19)陈轶、吕斌,等:《拉萨市河坝林地区回族聚居区社会空间特征及其成因》,《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1期,第32-39页。的研究,这是一个城市民族社区的个案研究。这样的研究还有刘昱彤、唐梅的《论族群认同在城市民族社区发展中的作用——以沈阳西塔为例》(20)刘昱彤、唐梅:《论族群认同在城市民族社区发展中的作用——以沈阳西塔为例》,《民族论坛》2011年第6期,第49-50页。,但其研究的角度是族群认同,实际上是在社区情景下的族群认同研究。

第三个方面,有钱宁的《对新农村建设中少数民族社区发展的思考》(21)钱宁:《对新农村建设中少数民族社区发展的思考》,《河北学刊》2009年第1期,第138-141页。是一个时代性的视角,思考了在原来的民族村寨区域中,按照社区的理念来建设民族村寨的行为,认为这样的农村社区建设有许多弊端。“以少数民族为居民主体的社区是一种特殊的社区类型。作为民族社会的重要构成单元,社区内独特的民族性、文化性和地域性日益成为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重点。”(22)李亚娟、陈田、王开泳,等:《国内外民族社区研究综述》,《地理科学进展》2013年第10期,第1520-1534页。李亚娟、陈田、王开泳等人的文章“首先回顾了国外民族社区研究的历史起源,总结了城市民族社区的研究重点,并对乡村民族社区的影响、类型、变迁、旅游和感知研究进行详细的归纳总结;国内民族社区研究则从内涵、演变、发展以及旅游影响研究4个重点领域进行进展分析。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从研究领域、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研究理论基础和研究内容5个方面将国内外民族社区研究进行对比,并提出,国内民族社区研究亟须加强民族社区演化的影响因素、动态演化机制、居民生计方式、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经济结构协调等7个方面的研究”(23)李亚娟、陈田、王开泳,等:《国内外民族社区研究综述》,《地理科学进展》2013年第10期,第1520-1534页。。

有关村寨民族社区的研究有陈志永、李乐京、李天翼的《郎德苗寨社区旅游:组织演进、制度建构及其增权意义》(24)陈志永、李乐京、李天翼:《郎德苗寨社区旅游:组织演进、制度建构及其增权意义》,《旅游学刊》2013年第6期,第75-86页。,这也是一个在传统村寨基础上平推而来的所谓农村民族社区研究。对于社区的研究还有许多概念和研究实践,比如在社区之前加缀学习、品牌、学术、网络、虚拟、转制等名称来表述社区研究的延展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区研究的活力和无限可能。

文化基因的研究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在学术界展开的。20世纪80年代,英国学者道金斯的传播学著作《自私的基因》(25)R.道金斯:《自私的基因》,卢允中、张岱云译,北京:科学出版社,1981年。一书中有一个概念:“meme”(觅姆),本是一个传播和复制的概念,在中文的翻译中被认为是“文化基因”一词。1988年,米文平在《北方文物》第2期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欧厥律即今鄂温克——兼论古民俗中的文化基因》的文章,于是,在研究中标签式地使用文化基因一词即成为燎原之势,也形成了一种“学术时尚”。

国内文化基因研究代表主要有刘长林、刘植惠、尚乐林、毕文波、王东、徐才、赵传海、闵家胤、吴秋林等,他们都有自己的关于文化基因的观点和见解。刘长林认为,文化系统中基于底层的思维方式,就是文化基因。(26)刘长林:《宇宙基因·社会基因·文化基因》,《哲学动态》1988年第11期,第29-32页。刘植惠提出了“知识基因”的概念。尚乐林有“文化基因三层观”的一系列论述。毕文波认为文化表达的基本风格就是文化基因。(27)毕文波:《当代中国新文化基因若干问题思考提纲》,《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第27-31页。王东也认为文化基因的核心内容是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28)王东:《中华文明的五次辉煌与文化基因中的五大核心理念》,《河北学刊》2003年第5期,第130-134页。徐才的观点是,人类的本能文化和权能文化、智能文化、类能文化是类似生物基因的四个“碱基”的“社会碱基”,是它们演进了人类的文化。(29)徐才:《文化基因的内在机制与社会权力结构的历史演变》,《理论探讨》2006年第3期,第141-144页。赵传海认为可以被复制的思想因子就是文化基因。(30)赵传海:《论文化基因及其社会功能》,《河南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第50-52页。闵家胤认为“文化是社会系统内社会—文化遗传信息S-cDNA的总和”(31)闵家胤编:《社会文化遗传基因(S-cDNA)学说》,桂林:漓江出版社,2012年,第273页。。吴秋林的文化基因概念认为,人类文化的内部存在着某种有力的运动机能,它可以理解为文化基因。“从概念的基点上讲,文化基因一词就是把文化中的某些构造等同于遗传学上的基因概念,认为文化人类学中有一个最基本的单位叫文化基因,并具有在其内部运动中对文化的根本性的影响。”(32)吴秋林:《原始文化基因论》,《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第5-10页。在当下,文化基因的研究已经从一种标签式的学术时尚,转向了严肃认真的人类学学术研究和追寻。吴秋林《文化基因新论:文化人类学的一种可能表达路径》(33)吴秋林:《文化基因新论:文化人类学的一种可能表达路径》,《民族研究》2014年第6期,第63-69页。一文认为,文化基因论应该是当下文化人类学的一种可能表达的新路径,并且可以成为一种理解人类自身文化的新的话语方式。2017年,吴秋林出版了《文化基因论》(34)吴秋林:《文化基因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比较全面地论述了文化基因的意义。

国内学术界专门的民族文化基因研究还很少,它应该就是文化基因研究的标定性词汇,基本上可以与文化基因一词合并使用,因为其中的文化多样性表述是一致的。

二、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几种社区模式

“中国大陆的社区建设始于20世纪90年代,直到2000年,民政部发布《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社区建设才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推广。近年来,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涌现出了不少成功的模式。”(35)吴晓林、郝丽娜:《“社区复兴运动”以来国外社区治理研究的理论考察》,《政治学研究》2015年第1期,第47-58页。在社区成为国家认可和推进的一种“元治理”方式之后,社区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展开,新的居住单元关系确立,既展示了实现基本工业化之后的国家城镇化发展水平,也改变了人们的居住和“结群”方式。据笔者多年的人类学田野调查的积累,可以归纳的社区模式大致有八类。(36)吴秋林:《微信的结群革命与现代生活》,《民族学刊》2018年第6期。在未来的发展中,社区的基本模式会向规范和集约的方向发展,故现今的八类只是一种历史过程中的动态表达。

(一)以原来城市街道形成的社区,为A类社区

A类社区应该是形态最为完整的社区。地理区位、共同约束、社会互动,甚至共同的街区民间信仰等方面,在A类社区中表现得最为完整。这类社区经过清末和民国近百年的城镇化集聚,已经形成了超越亲族和家族的传统村寨的集聚形式,初步完成了城市社区的形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已经显示出与乡村村寨完全不同的结群方式。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发布,把“街道办事处”牌子换为“社区”。但这样的城市社区在中国城市发展的大背景下,也不是一个稳定的结构,会随着城市的改造、扩展、拆迁,以及流动人口的进入被打破和重构。

(二)特定居住人群的社区,比如军队、机关大院、工厂居住区等,为B类社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国家在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实行了一系列的完全不同于常规的发展理念和思路,所以,在一些地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批军队、机关大院、工厂居住区的人群集聚区域,这样的区域在国家社区行政化的过程中,也被形塑为社区来实现城市的区域性管理。在这样的社区中,“社区三要素”也有,但其“规则”内容和形式与A类社区完全不同,来自机关和工厂的行政和服务虽然在社区化的过程中被逐步减弱,但其影响至今仍然存在。另外,在B类社区中,其结群的因素和形式也与A类社区不同,A类社区的贸易色彩是其基本底色,而B类社区的军队、行政服务和制造科研为其基本底色。B类社区就是20世纪特定时期军队、机关、工厂办社会的产物,这样的结群集聚,完全是中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独有的事物。在新的发展形势下,社会化是这一类社区的主要转型方向。

(三)以城区城建开发形成新的居住区域的社区,为C类社区

这样的社区形成基础完全是人群的居住选择和人的居住资本聚集的结果。在城市发展过程中,选一块地,输入一个理念,做一个规划设计,运作资本,房地产开发商完成一个社区所有的功能性建设,住房、服务配套设施(医院、学校、体育、商贸、交通)、环境设计、文化艺术设计、吸引人群的类别选择(精英、中层、底层)等,这样的社区建设完全以物质的形式出现,然后是社区管理国家机构和人群的进入,最后形成一个崭新的社区。故C类社区的人群集聚基础构成完全在于预先的区域性设计之中,完全是一个新的“造城运动”的结果,几乎所有的数据都可以输入该区域的总控计算机,并且连接到“国家计算机”(如果真有的话)被人“看到”。C类社区可以是一个小的社区,也可以是无数个格式化社区组成的城市。贵阳市的花果园就是这样的地方和区域。这座可以容纳30万人的巨大社区就是在预先的设计中,而后一步一步被人们“建造”出来的。这样的区域被预先设计划分为无数个小的区域,以字母标识,每一个字母所对应的至少有10栋近50层高的住房,理论上可以居住数万人,再把政府的社区管理机构引入,一个社区就基本形成。这样的社区人群集聚是以物质为先导的,即任何付出货币购买其中某套住房的人都有资格在这里结成某个字母下的群体,所有的人都会具有一个同样的名字——业主。在这样的社区中,如A类社区、B类社区中的那些结群因素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这一类社区就是人们所理解的数字化社区。对这样的新型社区研究是比较多的,因为这样的社区结群不会停留在住房在一地的形式中,由于现代网络的存在,其中的成员往往在网络中形成无限多的网络结群和异地社交结群,完全是一幅“生活在别处”的情形。

(四)城中村、城市民族社区等,为D类社区

在中国的城市发展中,有两个比较特定的城市社区,一个是“城中村”,一个是以民族身份自然集聚的区域。“城中村”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乡村村寨结群形式,具有完整的形式外壳以及来源于传统的结群文化规则,守持着农耕文化的结群意义。但在改革开放之后的城市发展中,逐步被城市化的基本结群形式——社区发展所包围,在比较长的时间还“顽强”地保持自己的结群方式。但在资本的强大压力下,“城中村”的瓦解是必然的,但为了维持“城中村”的基本物质利益,其原来守持的结群方式开始成为物质利益的一种“砝码”,于是,维持“城中村”的基本结群利益,把“城中村”改造为社区就成为一种双赢的选择。这样的社区与其他的社区相比,也就有着自己不同的色彩,传统的乡村邻里不存在了,但基本的人群还在,熟人社会已经崩溃,一系列传统的结群规则被社区规则所替代,原有的乡村影响还在。“城中村”改造而来的社区是D类社区的主体,这是这个城市原来就具有的异质部分,这个部分有亲族血缘的因素,有乡村文化的因素,也有民族的因素,在改造为社区之后,这些因素会积淀在社区文化中,成为一种记忆和历史。具有这些因素在城市社区存在中发生影响的还有一种社区也属于D类,即在一系列的因素中,由于民族、宗教等,一些人群在城市既有的地方形成集聚,进而形成社区,也可以属于此类。只不过前者是这个城市中原来就有的,是既有的结群,而后者则是自然的集聚,是后来的,但它们对社区的影响和作用是一样的,即原来的文化底色在社区中仍然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对于这一类社区的研究比较多,比如周尚意、朱立艾、范芝芬的《城市交通干线发展对少数民族社区演变的影响——以北京马甸回族社区为例》(37)周尚意、朱立艾、范芝芬:《城市交通干线发展对少数民族社区演变的影响——以北京马甸回族社区为例》,《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第33-39页。、杨圣敏、王汉生的《北京“新疆村”的变迁:北京“新疆村”调查之一》(38)杨圣敏、王汉生:《北京“新疆村”的变迁:北京“新疆村”调查之一》,《西北民族研究》2008年第2期,第1-9页。陈轶、吕斌、张纯等的《拉萨市河坝林地区回族聚居区社会空间特征及其成因》(39)陈轶、吕斌、张纯,等:《拉萨市河坝林地区回族聚居区社会空间特征及其成因》,《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2013年第1期,第32-39页。等。这样的区域还有西安“回坊”,南京市七家湾回族社区、山东省台儿庄区回族聚集区、深圳南山区新疆人聚集区、上海普陀区回族聚集区、拉萨河坝林回族聚集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碌曲县回族聚居区等。

在这样的区域中,“城中村”主要表现为传统结群方式与社区的协调和转制问题,也有一定的族群认同问题。在后一种社区中,族群认同感是其集聚的主要动因。它说明,在中国城市的社区建设中,族群认同感在某些社区的作用是巨大的,它应该是民族文化基因在社区营造中起到主要作用的一个方面。

(五)乡村发展而来的小城镇社区,为E类社区

在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到一定时候,会发生溢出效应,即城市社区发展的观念和物质资源都会“溢出”到乡村,在一些比较大的乡镇发展中起作用。比如国家提倡的“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就是如此。在某些具有传统商贸集聚基础、行政治理基础、物质交换集聚、交通条件便利的地方,国家会推进建设一系列的社区性质的服务设施,吸引人们以社区的形式在这些地方集聚,便于该地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基础治理。

这样的社区深受地域文化的影响,因为这些地方距离城市的社区文化比较远,同时距离地方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又比较近,所以,城市化进程中的基本治理单元——社区,可以在这些地方推进和建设,但在文化机制的相互影响和制约下,E类社区会在中国具有极为复杂的形态和表现。

(六)村寨直接平推改造的社区,为F类社区

F类社区可以在城市出现,也可以在纯粹的农村出现。在城市的F类社区或者因为民族身份,或者因为文化、传统工艺职业类型而出现。它们在成为社区之前,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类似于乡村结群的形式,遵循村寨结群的文化规则,与社区结群在形式上具有天然的对立状态,但为了推行社区行政化的国家治理,就被直接行政化为某某社区。F类社区在纯粹的农村也会有出现,尤其是在一些激进的社区治理地区,许多比较成型的村寨直接被转制为社区了。原来的村主任可能一夜之间就变成了社区主任,所以,我们说这是“直接平推改造的社区”。

在这样的社区中,普遍的意愿被忽略,社区的基本要素也会被变形地理解和推进,即仍然以乡村治理的模式来开展社区管理和服务活动,与以前的村寨没有太大的区别,属于只戴了个帽子的社区。当然,如果这样的村寨跟进了一系列的社区服务和管理建设,影响和改变了乡村治理的原有格局,也会带来乡村结群的形式和文化内涵的改造。

对于F类社区的研究有吴永祥的《城市化背景下的少数民族社区研究——在厦门钟宅进行的人类学调查》。(40)吴永祥:《城市化背景下的少数民族社区研究——在厦门钟宅进行的人类学调查》,厦门: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年。在这个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到,其所谓“钟宅畲族社区”的形成,实际上就是国家社区行政化推进的过程,基本没有顾及社区成员的意愿。

(七)旅游开发而来的乡镇村寨社区,为G类社区

在中国的农村,随着农业生计方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渐式微,依存于此的村寨结群方式也日渐衰落,空村现象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出现,传统的结群方式肯定不会在乡村第四代人中出现,乡村空了,人走了,心也空了。这是一个传统断裂的最大危机时代。在这样的历史情境下,人们也在努力寻找中国传统乡村的出路。在生产上是工厂化、集约化的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生产,以及特种种植和特种养殖的开展。在风景好、文化积淀深厚和民族文化浓郁的地区开展乡村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以此来使乡村社会融入现代化的发展中。在这样的发展中,一些乡村民族文化旅游开发比较成功的地区,村寨和村寨的民族文化留存了下来,也形成了一些特定的以旅游开发而来乡镇村寨社区,比如贵州省的朗德,以及后来的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旅游区。

在现今的朗德,传统的村寨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但它已经被人们作为一个社区来看待和管理了。陈志永、李乐京、李天翼的《郎德苗寨社区旅游:组织演进、制度建构及其增权意义》(41)陈志永、李乐京、李天翼:《郎德苗寨社区旅游:组织演进、制度建构及其增权意义》,《旅游学刊》2013年第6期,第75-86页。就是这样的研究。在这个案例中,传统的村寨形式没有出现,而是被作为一个社区研究的对象。其实,在朗德这样的地方,苗族人的村落、文化以及以亲族血缘关系为主体的结群,从形式到内涵都在,但都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的旅游资源,在社区的“管理”中被保存了下来。这种社区在经济发展方面有了自己的地位,即可以获得和分享发展的经济利益,但也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原来乡村的生活。现今的朗德人说,他们现今几乎天天过节,只要有游客来就穿上衣服“过节”。

(八)游牧区定居点的草原社区,为H类社区

在中国,尤其是北方,版图上有大量只适合牧业生产的地区,比如内蒙古、新疆、西藏的一些草原地区,这些地区在历史上有自己一系列的结群方式,比如“旗”,现今的内蒙古地区还有大量的以旗为名的地名。在深受这种结群文化影响的地区,也有这样的地名,比如贵州省安顺地区现在仍然有“魏旗”“丁旗”“宋旗”等村寨名。游牧文化中的生存结群方式是“那达慕”式样,很少有村寨定居式样的结群,但在国家主流的结群方式影响下,定居是解决游牧人生活和国家公共服务的基本思维,所以,定居、定牧在草原地区普遍开展起来。2000年后,这样的牧民定居点也自然成为国家社区行政化的社区形态了。故H类社区也自然受到国家社区治理模式的影响,成为一种普遍化、平等性、可复制的社区,当然,H类社区也自有各地草原牧区的地域和民族文化色彩,也会如G类社区一样,成为社区治理和文化自在的“两张皮”。

三、社区作为中国社会新的结群方式

在把社区作为中国社会当下新的结群方式来看待的时候,才发现人类学理论上的认知空白到了令人恐慌的地步。在知网上输入“结群”时,只有200条左右的词条,而且一大半是动物学和电子学的研究,涉及结群问题的人类学研究只有数篇文章,并且多是论述其他问题时提及的,真正涉及结群问题好像只有王明珂的《人类社会的三个层面:经济生业、社会结群与文化表征》(42)王明珂:《人类社会的三个层面:经济生业、社会结群与文化表征》,《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第1-4页。。从生物学的意义上讲,动物大多是通过结群的方式来适应自然生存的,人从生物学特征中也有动物性的结群意识,但在人组成社会之后,其结群就不是动物学上的结群,而是社会意义上的结群了。“人类社会其实并不十分复杂。经济生业、社会结群、文化表征三者及其交错关系共同构成了人类社会。”(43)王明珂:《人类社会的三个层面:经济生业、社会结群与文化表征》,《青海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第1-4页。这样的认知是其在民族志和文献研究中得到的。他进一步论述了经济生业与社会结群、文化表征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样的认知中,生业—结群—维持结群的文化产生,由此形成维持社会群体性结构。这样的认知虽然幼稚和缺乏深刻性,但也涉及结群的基本意义表达。实际上,人类社会的结群和文化生产,比之王明珂的认知要复杂得多,因为同样的“生业”业态,但结群的形式完全不同,所依存的文化也完全不同,其结群的文化表达和意义也不同。

人类的结群有动物性遗存,但社会文化的意义优先,甚至是一种文化理想主义的设计,比如中国上古时代的“小国寡民”结群,以及最早的“井田制”结群。《孟子·滕文公上》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这是夏、商、周时就出现的一种古代土地制度,但实际上也是人类结群的一种方式,是中国最早的“农业生产社区”的“顶层设计”。

“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即每一个“井田制”就是一个中华早期农耕社会的结群设计,每一个农业耕作群都会受到如王明珂先生所说的“经济生业”的限制,900亩耕地构成一个单元,由8个家庭组成一个社会群体,来实现古代农业“井田制”生计方式的运作,8家一组,这也就成为那个时代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这是中国农业“生业”的基本结群。后来此结群方式有所发展变化,但基本形式不变。《周礼·地官·小司徒》载:“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凡税敛之事。”在周代时,夏、商时期的“八家为井而有公田”改为了“九井”,原来中间的公田也为私人耕种,而大家平摊国家的赋税,所以这里说为“九井”。而“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其国家的基本体制就建立在这样的农耕集群之上。这种结群方式在后来发展为“二十五户为一社”的结群形式,但结群的性质不变,而且这是中国亚细亚生产方式最好的结群设计。这种国家治理奠定了中华几千年的国家治理基础,是人类最早的“元治理”。中国当下依然存在的村寨结群,不管规模和形式如何,其基础仍然在“二十五户为一社”那里。这个结群形式的影响自古而今,在今天的中国国家社区治理中仍然有它的身影。从2000年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发布之始,国家的社区治理一直在推进中,既有在传统结群形式上的创新发展,也有对于各种结群因素的社区适应性拓展。

从社区的本质要素而言,地理区位、社会互动、共同约束等三要素是根本,但实现这三要素的路径却千差万别。在中国社会类似于社区建设和明确的社区建设历程不过一百多年,但百多年间多重因素参与了中国社区的建构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早期城市街道,传统乡村社会的村寨结群,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初期的军队、机关、企业办社会的结群,城市社会的创新发展结群,农村社会的创新发展结群等几个方面。

早期城市街道。在中国清末已经出现工商贸易的现代性“生业”,一些以工商贸易为基本生计方式的结群方式开始出现,这就是早期中国的街区、街道。这种街区、街道虽然也包含了旧有农业生计方式中的商业贸易底色,但基本的趋向和影响因素还是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这样的早期城市街道结群是中国当下社区国家治理的最早社区形态,其社区的三要素基本成熟,经过一定的行政化就可以顺利地完成社区的改制过程。这样的社区因素是中国社区国家治理的基本模板,在这方面,“街道办事处”时期早就积累了一系列的治理经验,“朝阳群众”基础深厚,在很大程度上深刻地影响着中国的社区国家治理。

传统乡村社会的村寨结群。在20世纪80年代时,中国还是一个农业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乡村的村寨结群还是人们结群的主要方式,其国家治理的基本底色还是乡村治理,即“城乡二元”,城市先进,农村落后,工业先进,农业落后,故乡村治理的基本理念是“压制”传统,改造优先。这样的乡村国家治理符合把人们“固定”在土地上,完成国家“生业”的运行,也继承了建立在乡村村寨结群群体之上的一切传统。这样的结群形式在中国可谓“幅员辽阔”,也是后来国家社区治理中最为麻烦的部分。早期城市街道的社区包含现代性的新的结群理念,转制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传统乡村社会的村寨结群,如果要转制为社区,也就要面对中国几千年的结群理念和形式,以及依存于其中的整个中国传统文化。把传统乡村社会的村寨结群向社区转化,以适应国家现代工业生计方式的发展,这是历史的必然,但如何在社区中包含和保留中国历史文化传统,则是一个充满冲突和危机的过程。所以,在前面论述的D、E、F、G、H等五类社区都面临、或者说都有这样的问题,这是中国社区国家治理与传统文化和结群方式冲突最多的地方,而且不能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初期军队、机关、企业办社会的结群。这个因素在中国的社区国家治理中显得很特别,有着浓厚国家行政管理色彩的这种结群,实际上也是新中国区别于早期城市街道结群的一种城市型、工业型的结群方式,是一种在革命理想中发展国家工业社会的结群,在形式上它区别于早期城市街道结群方式,但在功能上是具有一致性的。所以,这样的结群在社区改制中也没有遭遇太大的困难,它源于行政,而国家的行政也能够解决这样的问题。但无可讳言,这样的结群在中国社区国家治理改制中,在一定时期占有很大的分量。

城市社会创新发展的结群。这样的结群方式在前面的论述中我们归为C类社区。这样的社区结群是在中国的“造城运动”中出现的,应该是国家类似于“井田制”的“顶层设计”。它几乎没有任何传统文化的“羁绊”,所有的传统文化(包括人类所有的)在这里都成为要素符号,并且被“设计”在结群形式中。这样的社区可以无限制的复制,也可以出现类似于“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的现代国家治理。这样的社区发展因素已经在中国成为社区发展的未来趋势,没有力量能够阻挡这样的发展和国家治理模式,因为这是中国未来成就自己的“生业”。

农村社会的创新发展结群。在城市的社区发展中,人们已经在A、B、C三类社区建设中取得了显著发展,A类社区改制轻松完成,B类社区改制也已经完成,C类社区在“造城运动”中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显示了中国社区国家治理的光明未来。但是,虽然中国的城镇化率已经比较高,新的结群方式展开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但在中国的社区国家治理中,人们还是给予了历史上积累下来的结群方式高度的关注,希望把“幅员辽阔”地区的一系列乡村社会中的村寨转化为社区,使其既适应国家现代化的发展,也在保护传承传统文化上做出努力。在前面的论述中,D、E、F、G四类社区的建设,都属于国家在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发展。D类的“城中村”就是传统的村寨群体和相同文化认同的群体,只不过它被城市所包围。E类社区中,小城镇的发展不但要“复制”城市社区,也要顾及乡村社会的村寨结群形式,以借以替换“村寨”。这样的社区营造也就会既包含社区国家治理和服务的功能,又保留基于村寨的某些传统,与城市社区区别;F类的社区在农村地区的推行虽然急躁,但对于建设新的农村国家治理和服务系统也还是有益的;G类社区如前所述,基本上是“两张皮”,但受到干扰的代价是经济利益的实现,以及国家治理和服务建设的到来。这些,都是国家在广大的农业区域开展的社区国家治理的创新和发展,未来前景如何,可能有许多未知数,但前进姿态是有的。

H类社区在世界上可能是一个特例,但也是中国社区国家治理在传统区域中的一种结群的创新。

在世界工业化发展进程中,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遭遇了那么多传统的结群方式,但在中国却“步步惊心”,所以才有那么多的社区营造类别,出现那么多类型的社区。在工业化生计方式的情形下,社区作为一种基本的结群方式,已经在历史中做出了必然的回应,也只有这样的结群方式最符合工业化生计方式的“生业”。这样的结群可以实现国家的基本治理,可以有效地建立公共的服务系统,以保障人们基本的生产和生存。这在许多传统薄弱的地方,社区的国家治理顺理成章,但在中国,从“井田制”开始的农业社区国家治理传统一直影响到今天,并且依存了一整套的传统文化。今天,结群形式的改变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传统文化对于新的结群方式的损益指标如何?传统文化和传统结群形式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和新的结群方式连接?我们把C类社区的建设称为类似于中国古代“井田制”社区国家治理的“顶层设计”,其最后的影响力如何?这些都是我们在论述社区作为中国最新的结群形式时必然要面对的。

四、社区营造与民族文化基因

社区营造是目前中国国家治理的大事,犹如“井田制”之于中国古代一样。但在新的结群方式全面展开之际,如何留住中国传统的民族文化基因,即在新的国家治理基本单元改造过程中如何保护历史上优秀的文化传统,如何在社区建设中包含和保留中国的民族文化基因,使文化的多样性和文化尊严在社区的建设和运行中有自己独特地位和作用,则是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命题。

在文化基因的认知中,“自意识”是人类文化的“原点”。创造世界和人类起源神话是人类文化的“节点”,只有完成这两个节点的表述,信仰文化才可能建立起来,实现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文化过程。不同的节点意义表述就可以出现不同的信仰文化,不同的信仰文化才能够实现文化的多样性。每一个民族或族群,都具有这样一整套的文化结构,民族文化基因指的就是这样独立的文化。中国的社区营造,自然表述的是与中华文化基因的关系。

从文化发展的自在规律而言,新的文化发展不可能在全面的“废墟”上“重建”,而只会是在原有基础上的适应性发展,社区结群方式的出现,也应该符合这样的总的文化发展规律,不会完全切断与传统的联系。但是,中国的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系统,在面对社区营造这样一个新事物时,也不会平面地与一种结群形式直接关联。故而,在不同的文化层面,不同的文化基因中,与社区营造的关联性质也不尽相同。

在A类社区中,由于这一类社区形成的历史动因多为商贸和手工业者的聚集,多数人都是把中华文化基因中的根本——血缘祖先的信仰文化,从原来的乡村宗祠中逐步转移到街区家庭的中厅家先牌位上来,即把乡村的“家”搬到城市街道里,以完成其文化基本因素的转移。这样,一些乡间习俗在城市街区里,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化,呈现某一乡俗的“城市版”。所以,在这样的社区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与乡村的普遍联系,可以把乡村的一些文化习俗与之联系起来。在这样的社区中,传统民族文化基因保持着,但在不断衰落。在国家加强社区营造时,A类社区只是如何保持和发展原有的社区传统文化即可。

在B类社区中,这个群体的区域指导思想主要为革命的理想主义和唯物主义,其社区的出现是革命时期的供给制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产物,其基本特征就是单位、军队、企业办社会,由单位、军队、企业办理社会服务、教育、卫生、医疗、养老等一切社会性事务。它们的存在几乎影响了中国一半左右群体中两三代人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观。除了一系列的革命色彩之外,在这类社区中,中国传统的思想意识和礼俗依然存在,中国人的基本人伦礼仪和规范,与革命思想和浪漫主义并没有根本冲突。在这样的社区,中国传统的民族文化基因不会因为外在的色彩变化而改变,只不过它更加注意时代的发展要求和表现形式,以及如何配合国家的文化政策。

C类社区是一种全新条件下出现的现代性社区,它是最具有现代性功能和色彩的社区,其居住功能、社会服务功能,以及社会管理和治理的网格化功能突出,在传统文化的融入上没有明确的要求,反而是社会化的娱乐与审美、环境美化和建设,以及在健康和体育上有一定的要求。但在实践中,这样的社区也能实现一定的中华文化基因的社区营造,但均遵循了针对性和普遍性原则,即把全部的人类传统文化,根据需要,而符号化地表现在社区的建设中,没有民族倾向性选择。比如贵州省贵阳市的花果园S区社区,在建设之前定位是吸引黔东南地区的群众,故在社区的公共空间建设中,建设了“鼓楼”和“花桥”,以作为吸引黔东南苗族、侗族的文化符号。这实际上也是在社区营造上表述民族文化基因的一种浅层方式。

在D类和E类社区中,传统文化参与社区营造就需要不同主题和情景。D类本身就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色彩浓郁的社区,它在社区的转型中本身就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色彩,其社区组织规范而有序,只要一套相应的符号和机构,就可以实现日常转型。这样的社区在实现转型后,既有浓烈的民族文化基因色彩,又表现为具有现代性意识和现代性符号体系的“元治理”单元。E类社区是在原有的村落单元中建立起来的社区,亦类似于D类社区的在原有文化基因基础上的转型。它们的情景主题,既包含了传统的中华主流文化,也表现为某一特定的少数民族族别文化和特定的地方性文化。故这样的情景主题同质性和差异性同在。同质是一般的基本规律,但差异又是D类社区和E类社区在表现社区特色上的天然优势。56个民族是中国的一个既定的主体,但每个民族又有特定的文化基因存在,并且在不同地区的历史发展中,其文化形态多姿多彩,所以在D类和E类社区中,民族文化基因参与社区营造就会多种多样。基本的社区国家治理和服务系统是一致的,但社区文化的多种样态建设,亦是社区民族文化基因营造应该为之努力的。在民族文化基因参与社区建设中,社区建设和文化参与两个方面都有相互适应的过程,值得不断探索的地方最多。可以用“一个社区一个样”来形容它。

F类社区和G类社区基本上是在既定的村寨之上“换个马甲”的社区,是乡村社会的村寨被直接改制成了社区。即原来的村寨形式基本不变,行政性质不变,区域大小不变,隶属关系不变,民族文化基因状态也就在那儿。社区营造也就是社会服务体系重构和再建的问题,或者说原来的机制与现代性管理机制之间的适应和调适的问题。这样的改制为国家的现代性建设所为,也是国家管理模式改变的需要。

H类社区从形态上来说还不是成熟的社区,把游牧的“生业”当成“定居定牧”的“生业”,是1980年代在草原牧业地区“分草地到户”之后的产物,所以说一些“草原社区”并不是成熟的社区,因为它不可能实现起码的人群聚集。其中包含社区与游牧区的矛盾,包含农牧两种“生业”的根本矛盾。这样两种矛盾,使得草原社区的民族文化基因营造,其关系复杂而多重。

F、G、H这三类社区营造一定有许多文化上的根本问题,社区的国家治理和服务系统存在,但与当地文化的参与度不会密切,许多时候就是“两张皮”。

五、结语

社区是现代国家治理基本单元,它是中国目前新的结群形式,也是中国实现了现代工业化的一种标志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发展形式,它使得中国所有的人群都面临一种新的结群方式,面临一种新的、具有普遍性质的生活方式,并且深刻地影响整个社会和人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它是中国国家现代性建设的重要策略,会如“井田制”的设计和建设一样,深刻地影响未来中国的发展。中国现存的八种社区形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社区国家治理的复杂性。社区从本质上来说也是一种现代工业化生计方式的结群形式,是时代发展和适应的结果。如何在新的结群形式中保持传统文化基因和民族文化基因是社区营造的一个重要话题,但在当下不同的社区中有不同的文化参与和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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