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介休后土庙戏台演出功能研究
2023-02-23张晓蒙
张晓蒙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5)
一、后土庙戏台构造
(一)介休后土庙建筑群的整体布局
介休后土庙位于山西省晋中市介休市城内庙底街北端,2001 年6 月,介休后土庙被评选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是一片由后土庙、三清观、太宁寺、吕祖阁、关帝庙、土神庙等建筑组成的规模庞大的道教古建筑群,总面积约6000 平方米,后土庙与三清观是整个建筑群的主体,建筑群包含建筑物30 余间。介休庙始建于北魏,据《介休县志》记载,明嘉靖十三年(1534 年),介休后土庙进行了重修,“重檐转角,金碧辉煌,龙凤飞翥,倍增于昔”[1],且增建了献亭、两庑、香炉等,进一步完善了后土庙的组群格局。
(二)后土庙戏台与庙宇的坐落关系
后土庙戏台是介休后土庙的重要组成部分,碑文《创建献楼之记》记载:“后土庙旧有乐棚三间,因其敝坏,短窄不堪。正德丙子春,梁公等欲建楼,广阔而重修之……三载之工,其费也大矣!……”①建于明正德年间(1506 年—1521 年)的三清献楼是后土庙的主体建筑,后土庙的前面就是三清观,三清观的正殿与后土庙的戏台脊背相倚,形成一个完整的建筑体。介休先增后土庙,后设三清观,二者原本是两个独立的建筑群组,三清观以“三清”为主尊,后土庙奉“后土娘娘”为主尊,二者本无关联,但由于地形的关系,人们将戏台与三清殿合为一体,这既满足了人们崇奉后土的需要,又体现了人们对三清尊神的尊敬。
(三)后土庙戏台单体建筑的演出功能剖析
1.台口——演出范围。后土庙戏台是我国留存下来的年代较早的一座戏台,其组群布局表现了山西明代建筑的转型特点,将宋、辽、金流行的总体呈正方形,上面亭榭式盖顶的近似方形戏台建筑变革为呈平面长方形的殿堂式建筑,其特点是将台口扩宽,让舞台纵深变小,使面对观众的表演面变大,且其台口为凸式台口,变化的原因是宋、元戏剧一般情节简单、角色单一,演出人员较少,而明代戏曲开始多人主唱,角色扩充,上场演员增加,单开间的狭小戏台就显得不合适,为了适应新的戏剧演出需要,戏台的形制也开始调整,形成面阔三间至五间,三面封闭,一面供观看的戏台格局。建筑面积也同样进行了扩大,介休后土庙戏台面阔五间(因减柱法而表现为三间),室内空间相对完整,形成“明三暗五”的平面格局,横向扩展了表演空间,增加了舞台台口范围,台口的拓展体现了时代的需要,是传统戏曲发展进步的体现,戏剧的丰富化与细致化的发展推动了戏台建筑的革新,而介休后土庙戏台正是这种时代变化的体现。
2.台面——演出空间。后土庙戏台高2.5 米,抬高了演出平台,体现了古人“因地制宜”的智慧。一是台板下为道路,台板上是演出空间,行走演出两不妨碍,既便于演出,又便于人群流动。戏台台面高出室外地坪是庙宇中戏台建筑的基本特点之一,既满足人群观看的需求,又符合寺庙的祭祀功能,它与一般戏场不同,人员的流通性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二是上文提到,早有三清观、后土庙,后才修戏台。抬高台面有利于与三清观建筑结合,在建筑样式上比较美观。三是演出平面抬高体现了“神上而乐下,使人心安而神妥也”的信仰,传统神庙戏剧讲究戏剧表演是为了“酬神”“敬神”,应以神的观看视角作为主要视角,这样既保证了神可以不受影响地观演,又保证了人民群众基本的看戏需要。神人各得其宜,形成“神人同乐”的演出空间。
3.后台——后台分析。随着戏曲艺术形式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其对演出准备工作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由此衍生的戏台建筑越来越重视后台空间的设置。元代之前的剧场后台在修建时只考虑到演出的需要,而很少顾及演出准备工作。后土庙戏台的后台比例的扩展表现了明代剧场的特点,前后台之间不用帷幕分隔,而改用木隔扇分隔,使前后台之间的界限直接体现在建筑上,与元代采用帷幕分割前后台具有根本的不同,它使后台成了永久性的独立空间,后台空间得到了解放,而随着后台空间的扩大,演员的活动空间就不再局促,使舞台的纵深满足了当时的戏曲表演需要,后台空间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后土庙戏台建筑形式的高度发展。
4.影壁——声音处理。台口两侧增设八字影壁,既可以改善音质,又有收束视线的作用,这一手法在元代戏台建筑中尚未出现,甚至,这一手法也使其远远走在其他明代戏台的前面。八字影壁的设立将整个戏台东、南、西三面围合,仅北面一面敞开供观演,呈“镜框式”舞台,八字影壁的设计起到了围合舞台、收束视线的作用,而且,八字影壁上还雕刻有图案装饰,凸凹不平,有利于声音的传播,从现存明代戏台建筑并非都有八字影壁这一现象来看,八字影壁在明代还没有普遍出现,在清代戏台建筑中,八字影壁才成为戏台建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八字影壁对戏曲声音的音质有很大程度的提升,而且,八字影壁的设计起到了扩声作用,曾有人评论说,“影壁”仅是特定时期的建筑装饰,其作用主要是烘托气氛和修饰美化,但是,从“影壁”所在的特殊位置——舞台的台口,以及其具备的对气流和声音的反射功能来看,其建筑初衷应该包含改变戏场的音质这一重要因素。
5.屋顶——采光效果。介休后土庙的屋顶为重檐歇山顶,相比元代屋檐,屋面举折降低,使光线进一步减弱,舞台照明由利用松明、篝火、灯碗、吊灯发展到汽灯,随着灯光的发展,自然光照明已经不再是实现舞台采光的唯一手段,降低屋面举折有利于更加突出人造灯光的利用效果,减弱日常光照,舞台照明的配合可以更好地集中视线,衬托表演。从后土庙舞台建筑的形式可以依稀看到现代新式舞台的影子,现在的西化的戏剧舞台以镜框式舞台为主,所谓镜框式舞台,就是舞台留出一面给观众观看,其余几面均被封住,像镜框一般。其采光部分则完全依赖灯光,因自然采光极难控制,且不稳定因素过多,所以,已经无法满足演员演出的需求,因而渐渐淡出戏剧舞台。从介休后土庙戏台的建筑设计,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古人在戏台设计方面令人叹服的前卫意识。
二、演出俗规
(一)剧目特点
在元杂剧繁盛时期,曲牌和板腔混合体制的锣鼓杂戏在山西长期流行。明、清时风行全国的昆曲、戈腔也在这里留下了足迹。明朝中叶形成的新的剧种形式“乱弹”极大地推动了舞台戏曲的发展,也曾在这里上演。为适应广场庙会演出需要,人们就地取材,截枣木为梆击节,因此,这时的声腔又被称为“梆子腔”,介休后土庙也演出过很多梆子戏。此后,介休又在梆子戏的基础上发展出本地的介休干调秧歌,剧目有五十多个,分为三类:一是民间自编自演的秧歌小调,二是梆子戏中移植的剧目,三是创作剧目。明初后土庙戏台表演的剧目以祭祀为主,而随着梆子戏的发展,“正日不用乱弹,恐亵神也”[2]的庙会也不得不用这种“土戏暂补”来“以应其事”。清末秧歌的发展也扩充了后土庙戏台的演出剧目,被祭祀功能限制的神庙演出逐渐向民间演出转型,其代表剧目有《介休县送女》《夏家庄》等。
(二)表演方式
清末以前,后土庙戏台的表演以酬神为主,通常,庙戏演出都十分慎重,主持者要严格选腔种、选戏班、选角色,各班各角成为主要的备选对象。请戏班也要考虑经济问题,梆子戏传统表演属于板式变化体,传统一般定二眼调,伴奏曲牌分丝弦与唢呐两类,唱腔也有加和声伴奏者,有的戏还增添了伴唱或合唱形式。神庙里举行的祭祀活动俗称“迎神赛会”,迎神赛会期间举行的活动往往注重仪式,一般要先请神迎神、抬像游行、静台开台、上演神戏等。演戏是寺庙祭祀与节日庆祝的重要活动,在寺庙中组织各种形式的演出成为聚拢人脉、烘托气氛的重要手段。
(三)观演群众
在神庙里看戏是老百姓爱好的娱乐活动,但这被有身份的绅士视为低贱的事,因有功名的仕宦人家可在家中开唱堂会,他们不屑于在神庙中与普通大众拥挤在一起。神庙演戏的主要观众就是妇女,普通妇女通常没有条件读书,也缺乏日常娱乐,到庙里看戏是她们唯一的娱乐和受教育的方式,因此,普通妇人通常对此乐此不疲。神庙戏剧对乡风民俗的影响极深,对受到传统思想束缚的大众的精神产生了强烈的触动,推动了社会思潮的进步。
三、后土庙戏台发挥的社会功能
(一)戏曲的娱乐性
中国戏曲要想发展和生存,就必须具有娱乐性。为了得到人们的认可,戏曲创作者将大量道德教化的内容融入戏曲表演中,随着戏曲社会地位的提高,其娱乐功能与道德教化功能便不再融为一体。自明朝开始,社会风气就不再像以前那样压抑,人们在祭祀的同时,也注重个人的娱乐,演戏酬神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娱人的借口,是人们在酬神的幌子下从事的自娱活动。《乡宁县志》里有如下记载:“茸乐亭为奏伎乐所,以崇祈报,以娱乐性。”[3]就充分表明了这种思想。戏曲的主要受众是普通群众,这样的受众群体决定着戏曲的艺术旨趣,这使得戏曲给观众带来许多快乐。明朝中后期的戏曲内容发生了极大变化,诞生了许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曲目,观众可以在观剧的过程中看到自己的影子,在生活中相互比较,互相打气。于是,戏曲就成为最贴近平民生活,能让人们在单调枯燥的生活中摆脱烦恼的艺术形式。
(二)社会交往功能
在山西乡村社会,演戏并不是经常的事,只在一年中固定的几个日子才有演出,而在没有演出的期间,戏台同样作为公共场所发挥着作用,《介休县志》记载:“设于各寺庙中,凡九十处”[4]及“有义仓五处,四处设于庙内”[5],展示出当时的庙与村已经融为一体,庙成为村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人们经常光顾,故而,人们在多数情况下都会自然而然地想到大庙。在民众选择公共场合时,有戏台的庙宇最有影响力,因此,庙宇就与戏台紧密融合在一起,这也使寺庙不仅仅是祭祀的场所,也是休闲消遣的聚集地,平时人们忙碌于工作,现在终于有了集会的场地,于是,人们利用逛戏场的时间进行各种买卖或物品交换,欣赏各种各样的表演,人们也可以在这里交流各类所见所闻,评论各种逸闻趣事,犹如过节一般。社会交往对建立、巩固和发展人际关系十分重要,人们在这里获得信息传达、人际交往与自我协调等各方面的满足。
(三)文化传承功能
戏曲的独特表现方式是为民众所喜欢的,因此,戏曲能深入千家万户。陈独秀在《论戏曲》中写道:“戏馆子是众人的大学堂,戏子是众人的大教师,世上所有人都是他们调教出来的。”[6]这句话虽有些夸大戏曲的功能,却反映出戏曲对民众的教育作用。戏台就是最简单的学堂,通过上演各种剧目,向群众讲述做人做事的道理,观众在演员的嬉笑怒骂中得到启发,懂得礼义廉耻,明白做人的道理,各个戏曲故事的深刻寓意便深深地印刻在观众的头脑中,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事情时,这些记忆会帮助他们做出抉择,成为他们判断是非的参照。
注释:
①郭东海,创建献楼之记,明正德十四年(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