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觉叙事与民族记忆
——以托尼·莫里森的《所罗门之歌》为例
2023-01-23周亮亮张小平
周亮亮 张小平
听觉叙事指的是文学作品对声音现象和听觉行为的描摹和再现,近年来成为文学研究新的增长点。2020年,剑桥大学出版社结集出版国外听觉叙事研究的集大成者——《声音与文学》(SoundandLiterature)[1],梳理归纳听觉叙事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路径。2021年,傅修延教授的大作《听觉叙事研究》[2]问世。该书提出听觉叙事研究的两个核心概念——“音景”和“聆察”,为听觉叙事研究提供了重要风向标。总体而言,听觉叙事研究以声音和倾听为“左膀右臂”,广泛吸收声音研究、文化研究等其他学科研究成果,为文学研究提供诸多颇有意义的新发现。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Toni Morrison)小说中的听觉叙事不仅包含劳动歌曲、布鲁斯、爵士乐等黑人音乐声音,还涵盖大笑、哭喊、沉默等非音乐声音,以及人物在不同语境中的听觉实践。
听觉叙事是莫里森构建美国黑人民族记忆的重要途径。她曾在《记忆之场》(“The Site of Memory”)一文中指出,鲜活丰富的听觉等感官记忆是其创作的源泉:“从本质上讲,我的创作灵感来自不可言喻、灵活多变的东西,比如一个依稀可见的人影、屋子一角、一个声音”,或“一根令人回味无穷的玉米”[3]357-358。因此,她在创作中采取“文学考古”(literary archeology)式的小说创作策略[3]353,即借助文学想象,挖掘并再现黑人民族对于过去的感官记忆。莫里森认为,这种创作方式以作家对人物情感和记忆的想象为基础,能够在虚构的艺术世界中创造出“一种真实”[3]353,进而修正黑人文学遗产——奴隶叙事关注黑人被奴役事实,忽略黑人内心世界的偏颇①。[4]
《所罗门之歌》(SongofSolomon,1977)是一部聚焦于黑人民族记忆的小说。国内外学者目前主要从黑人口语文化[5]、心理创伤[6]、记忆场所[7]、黑人女性主义[8]、种族主义[9]等视角分析其中的民族记忆。然而,莫里森如何通过声音和听觉建构民族记忆?这是本文需要回答的问题。下文结合声音文化研究与听觉叙事研究相关理论,分析莫里森在小说中如何借助声音与听觉反思民族历史,重建民族记忆。
一、 沉寂与歌声:民族记忆的缺失与在场
小说开头处的听觉意象——沉寂(quiet)是主人公奶娃黑人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的真实写照。“这时弥漫于医生住宅中的沉寂就只是沉寂,偶尔被吃着靠太阳光烤出来的糕饼的女人叽里咕噜的低语所打破而已。”[10]10美国声音研究专家唐·伊德(Don Ihde)认为,沉寂可以让忙碌的现代人逃离噪音,心灵回归平静:“噪音整日起起伏伏,不会停歇。如果工厂、机场、城市的噪音过于喧嚣,我会逃到乡村,寻找沉寂。”[11]81但奶娃家的沉寂与之相反,无法给一家人带来平静。
奶娃的父亲麦肯是平静的破坏者。他信奉白人中产阶级价值观,无视家人情感与民族记忆。小说中反反复复出现的钥匙、轿车意象折射了这点。麦肯认为,房子钥匙象征财富,扫除了他作为南方乡村黑人的自卑感,使他有勇气去接近当地显赫的黑人医生,提出娶其女儿为妻的想法。“因为每把钥匙都代表他当时所有的一幢住宅楼,他才可能举起狮爪式的门环,才可能抱着娶医生女儿的想法。”[10]24麦肯因求婚成功而倍感振奋,并将一切魔力归功于财富。于是他努力积累财产,并且每周日例行向黑人社区邻居炫耀他的财产——豪华的“柏加”轿车。“全家在周日下午乘车出游已经成为一种习俗惯例,是麦肯赏心悦目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活动。对他来讲,这是一种使他感到当真是一个飞黄腾达人物的自满自足的方式。”[10]33王辰晨结合小说的时间背景指出麦肯的行为属于炫耀性消费:“20世纪30年代正值汽车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麦肯的出行模仿了当时的汽车广告,意图呈现出当时人们对富裕中产生活的想象。他精心设计的兜风路线连接非医生街、贫民窟和白人社区,试图向城里不同肤色、不同阶层的人群显示自己的奢华生活。”[12]25对财富和地位的狂热追求使麦肯无视妻儿的内心感受,与住在贫民区的妹妹派拉特断绝关系,与黑人民族记忆背道而驰。
在父亲灌输的物质主义价值观影响下,奶娃对自我身份深感迷茫,只有借助镜中影像确认自我。他发现自己的面孔“相当动人”:“眼睛是女人们所恭维的,下巴轮廓很坚定,牙齿长得洁白齐整。五官的各部分分开看都不错,还不仅是不错。可是,脸上各部分凑在一起,就不够带劲,缺乏统一的整体感。”[10]77对脸部的不满反映出奶娃对自我身份及所处状况的迷茫与困惑。Marilyn Sanders Mobley指出,奶娃“必须从镜中的虚拟自我、对自我影像的凝视及不连贯的叙述声音中挣脱出来,去理解他与他人之间的连接,审视他对父亲权威话语的内化以及对自我声音的压迫”[13]54-55。这也说明,奶娃在白人文化的冲击之下与黑人民族记忆疏远,无法形成成熟的自我与人格。
如果说麦肯的物质主义观念造成民族记忆的缺席,那么派拉特的故事声和歌声则宣告民族记忆的在场。派拉特是奶娃的姑姑,像非洲部落首领一样擅长讲述黑人民族故事。从其娓娓道来的家族故事中,奶娃了解到父亲的早年经历、祖父耕作的农庄、白人射杀祖父等家族历史。派拉特的嗓音还唤醒他的耳朵,让他平生第一次对声音产生浓厚的兴趣。“她的声音让奶娃想起了鹅卵石,小小的、圆圆的鹅卵石,互相冲撞着。也许她嗓音有点沙哑,也许说出话来就是这个样子,慢吞吞地拖着长腔,可是有时又挺干净利落。”[10]43此外,派拉特家的歌声也抚慰了一心追求财富的麦肯。他工作之余寂寞难耐,来到派拉特家门外,躲在黑暗中偷听歌声。“麦肯向这歌声屈服了,向近处移动了一下。他不想同她们谈话,也不想让她们看见,只想听一听也许再看一看这祖孙三人,她们唱出的歌声使他想起了田野、野生的火鸡和长斑点的野兽。”[10]31
民族记忆不仅与声音有关,还与听觉模式密不可分。声音研究学者认为,特定历史与文化孕育特定的声音和听觉模式。Steven Feld从现象学视角分析巴布亚新几内亚卡露力族(Kaluli)的听觉模式并指出,卡露力族对声音的理解离不开其历史与文化,他们会将热带雨林中一些鸟类的叫声和歌声视作祖先对他们的召唤。[14]麦肯长期受物质主义文化腐蚀,像消费商品一样消费歌声,企图通过听歌消除疲惫、烦躁、孤独情绪,并不试图理解歌声背后的黑人民族记忆。派拉特家女人们尊重民族记忆,她们的听觉模式也与麦肯的大相径庭:“而酒馆里的女人们对什么事都不冷淡,但也不理解。每一句话、每一个词对她们都挺新鲜,她们听着他说话,就像眼睛明亮的渡鸦,急切得周身颤抖,努力领悟和解释宇宙间各种响声。”[10]87女人们的倾听与莫里森年幼时对家族女长辈的倾听遥相呼应:“曾祖母年纪最大。她说话过激犀利,残忍冷酷,但言语之间却充满智慧。最年幼的我,宛如一块海绵,吸收智慧。母亲天赋异禀,热爱交际,说话一针见血。祖母拥有秘密宝藏,总会讲述那个可怕的、被施了魔法的世界。这就是我们——三个女人和一个从未停止倾听,观察,渴求长辈建议与赞赏的女孩。”[15]XIV莫里森及其黑人女性人物的听觉模式产生于黑人日常生活土壤,是了解黑人民族文化、历史与记忆的重要渠道,也是奶娃开启黑人民族记忆之门的一把钥匙。
二、从种族主义听觉模式到因声而听:回归民族记忆
与黑人老妇瑟丝的交流揭示,要理解黑人民族记忆,奶娃首先需要摒弃种族主义听觉模式。奶娃南方寻金第一站到达宾夕法尼亚州的丹维尔小镇。他在这里找到前黑人女奴瑟丝,试图从她那里探寻黄金的下落。瑟丝虽然已过百岁,但是声音铿锵有力,宛如年轻姑娘。她在白人家中为奴,也是黑人社区的接生婆,曾为麦肯和派拉特接生;她找铁匠为刚出生的派拉特做了装有名字字条的耳环;麦肯父亲被白人枪杀后,她挺身而出,保护年幼的麦肯和派拉特。颇有神秘色彩的瑟丝可谓民族记忆的化身。她向奶娃讲述戴德家族的历史:奶娃祖父的名字是吉克,祖母的名字是兴·戴德,他们在朝北走的运送奴隶的车上相遇。但是,主人巴特拉一家去世后,瑟丝为何留下守护白人的住宅?奶娃认为,瑟丝对白人“依旧忠心耿耿”[10]277。瑟丝听后勃然大怒:“你不听人讲话。你的耳朵长在你的脑袋上,可没连到脑子里。我说的是,她宁可自杀也不肯干我这一辈子在她家干的活儿!”[10]277
瑟丝指责奶娃耳朵“没连到脑子里”,实际上是在驳斥其种族主义偏见及种族主义听觉模式。奶娃长期浸淫于白人文化中,毫不关心黑人的历史与文化。比如,他对Emmett Till惨案表现出的事不关己态度。Till是一个14岁的黑人男孩,从小在芝加哥南部长大,1955年赴密西西比州访亲时,因向一名白人妇女吹口哨,被两名白人男性殴打致死。但是,杀害Till的两位凶手却被法庭无罪释放。该案件震惊全美,引起各地种族主义暴动。Henry Hampton和Steve Fayer专访该案并指出,该案点燃美国民众反抗种族主义的热情,极大促进了20世纪50年代末民权运动的发展,表明美国历史上“黑人不停为自由而战斗的主题”[16]xxiii。莫里森别出心裁地将该历史案件编织进小说文本。几位黑人男性聚集在托米的理发馆,激烈讨论梯尔案件引发的种族仇恨、司法不公等问题。对于他们义愤填膺颇的言辞,奶娃颇为不解:“哎,他妈的梯尔。我真倒霉了。”[10]98可见,奶娃关心的不是黑人遭遇的种族主义不公,而是一己生活。对种族前途的冷漠,对黑人生活的漠视,使他像大多数白人一样,以主流社会规定的刻板印象衡量曾经为奴的南方黑人,将瑟丝视为对白人唯命是从的奴仆。王守仁,吴新云切中肯綮地指出,瑟丝的行为是一种“复仇”:“她知道这复仇的代价,愿意承担复仇的责任,时刻准备着有一天老到不能再动时让恶狗吞食她。”[17]89白人富丽堂皇的住宅由黑人奴隶的血汗铸造而成,见证了奴隶制对黑人的剥削与压迫。瑟丝留下来,就是想目睹它被猎狗肆意破坏,亲眼见证奴隶制的瓦解与溃败。
南方森林的听觉实践表明,奶娃打破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观念,开始“因声而听”。傅修延指出,“因声而听是人类和许多动物共有的本能,声音总是与某种即将发生的行动或曰事件有关——黑暗丛林中每有响动发出,不管是处在食物链顶端的猛兽还是被其觊觎的猎物,都会立即进入一种全神贯注的聆听状态。”[2]238Roland Barthes将这种状态称为“警示”:“在这个层次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动物与人分开:狼在听一种野物的(可能的)声音,兔子在听一种(可能的)侵犯者的声音,儿童、恋人在听向近处走来的也许是母亲或是心上人的脚步声。我们可以说,这第一种听是一种警示(alerte)。”[18]242可见,因声而听作为生物体谋求生存的本能,为人和动物共有,是最为基本、最为浅层的听,也是事关生命存亡的最为重要的听。奶娃南方寻金第二站到达祖父母的出生地沙理玛——弗吉尼亚州一个独具黑人文化特色的小镇。他应镇上黑人男性的邀请,晚上同他们一道狩猎。这也是奶娃平生第一次狩猎。置身漆黑又陌生的森林中,面对随时会出现的危险,奶娃发现金钱、汽车、名声、西服等外物都成为求生的阻碍。他唯一能够信赖的只有身体、感觉和人格品质:“在这种地方,一个人所有的一切就是与生俱来的身体,余下的便只有学着去应用的本领。以及坚忍的品质。还有视、闻、嗅、味、触——还有他自知他不具备的其他官能与意识:在需要感觉的一切事物中,要有一种分辨能力,一种生命本身可以仰仗的能力。”[10]311在这些感觉能力中,因声而听首当其冲。
狗,人——没有一声是空叫乱喊,全都是指示方位与距离的信号。人和狗在互相交谈。他们用一种特殊的声音谈着特殊的、复杂的事情。……所有那些尖啸,那些由高到低迅速变换的吠叫,那些拖得长长的呼号,那些号音,那些鼓声,那低低的流水般的哗哗声,那芦笛声,那短号的单薄的嘀嘀声,那低音大提琴的嗡嗡声。这些全都是语言。……是人类和动物彼此确实交谈的时代的语言;是一个人可以和一只猿坐在一起谈话的时代的语言;是一个人可以和一只虎共用一棵树,而且彼此了解的时代的语言;是人和狼跑在一起,而不是人逃避或追逐狼的时代的语言。[10]312
在黑暗的森林中,因声而听使奶娃与黑人民族记忆建立连接。通过聆听动物、流水、树木、大地的声音,他认识到人与动物、自然赖以生存的基础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结合美国黑人历史可以发现,这些声音不只是人和动物在远古时代进行交流的媒介,也是三百多年前的黑人祖先——逃亡黑奴的生存策略。在美国南北内战之前,很多奴隶不堪忍受奴隶制惨无人道的暴力,选择逃离南方,奔向北方自由州。根据历史学者李青的观点,这种现象在奴隶制时期十分普遍。“在美国历史上,奴隶起义为数甚少,而逃奴现象却大量存在。这是美国近代史上的一个特点。逃亡,作为被压迫人民的一种反抗手段,通常并不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然而,在美国历史上逃亡却成为黑人奴隶反抗奴役的极为重要的手段。”[19]10需要注意的是,奴隶逃亡过程异常艰难,很多时候会面临生命威胁。首先,奴隶主会雇佣专门的奴隶捕手,发布缉奴告示,抓捕逃奴。并且,美国联邦法律对此默许纵容。美国国会于1793年和1850年相继通过两部《逃奴法案》,指出奴隶逃亡行为违法,允许任何州逮捕审讯逃奴,并将他们归还给原来的主人;任何人一旦被发现窝藏奴隶或协助奴隶逃亡,将面临500美元的高额罚款或监禁。其次,为了躲避追捕,“有不少奴隶逃到南方人迹罕至的森林、山区和沼泽地带,这些逃奴被称为‘玛茹人’(maroon)。”[19]12这些“玛茹人”东躲西藏,伺机向北方行进。在漆黑危险的森林,聆听并辨别各种声音显得至关重要。Solomon Northup在其奴隶叙事《为奴十二年》(TwelveYearsasaSlave,1853)的第十章就对这点有过叙述②。有一次,诺萨普有幸逃出奴隶主提比兹的种植园,躲在一片无际的沼泽地。午夜过后,他聆听各种声音——野鸭的叫声,鳄鱼的叫声,狗吠声等,最后循着微弱的鸡叫声走出沼泽,到达安全之地。[20]96-108
因声而听救了祖先诺萨普一命,也让奶娃绝处逢生。当他将手指伸向草丛,聆听大地要说的话时,“而它果然很快就告诉他,有人站在他背后,他马上把一只手举到脖子上,刚刚来得及抓住套紧在他脖子上的绳索。”[10]313大地传来的声音让奶娃及时抓住吉他套在他脖子上的绳索,躲过一劫。莫里森在此运用其擅长的魔幻主义手法,有意识地将奶娃的林中狩猎与逃亡黑奴的林中求生经历构成互文。这种如梦如幻的描绘使奶娃深刻体会到,在生死考验面前,白人文明外物毫无用处,他只能依赖身体及其感觉官能,尤其是听觉能力保全生命。经历死亡威胁之后,奶娃的精神获得成长,身体也变得矫健:“他发现自己仅仅由于走在大地之上便振奋不已。走在大地上就像是他属于大地;就像他的两腿是庄稼的茎,是树木的干;他的部分躯体就这样往下延伸,延伸,直扎进石头和土壤之中,感到在那里十分畅快——在大地上,在他踏步的地方。他也不跛了。”[10]315Wes Berry指出,奶娃经历的是一种死而复生的“兴奋感”(euphoria):“那些从险些夺命的癌症、车祸中康复的人会经历的兴奋感,甚至从噩梦中醒来,发现身体温暖,呼吸顺畅,也会经历的兴奋感。”[21]143可以说,林中的因声而听使得奶娃经历死亡仪式与成人仪式,走出资本主义文化束缚,学会黑人祖先的生存本能,切身融入到民族记忆之中。
三、从因听而思到因听而行:反思和重建民族记忆
因声而听也为奶娃“因听而思”,重建反思民族记忆奠定了基础。因听而思侧重人对外界声音的回应,是一种“独属于人类的行动”[2]242。奶娃对南方童谣《所罗门之歌》的听觉反应较好阐释了这点。
奶娃第一次听到童谣是在派拉特家中。派拉特领唱之后,三个女人一起合唱:“焦糖人飞走了/焦糖人走啦/焦糖人掠过天空/焦糖人回家喽。”[10]54荆兴梅结合黑人口语传统的“召唤—应答模式”指出:“奶娃深深痛恨父母亲之间日复一日硝烟弥漫的情形,却又无力改变现状,因而苦闷至极,派拉特家中的温馨画面一下子吸引了他,使他陶醉于爱的力量和美好之中。”[22]126需要指出的是,奶娃此时虽然被歌声吸引,但并不知晓歌曲背后的飞翔故事,甚至将歌谣唱得妙不可言的派拉特也不知道歌词暗含的家族历史。到达祖父母出生的沙理玛小镇后,他第二次听到歌谣,开始对童谣有了一定的思考。他在这里看到一群南方儿童做着一种游戏:八九个儿童站成一个圆圈,有个男孩站在圆圈中间伸直两条胳膊,像飞机一样旋转,其他孩子则唱着:
吉是所罗门的独子
来卜巴耶勒,来卜巴嘡哔,
扶摇直上,飞抵太阳
来卜巴耶勒,来卜巴嘡哔[10]296
奶娃此时虽然无从理解歌词的意思,但是根据游戏和歌声联想到自身的童年生活。他开始反思父母灌输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母亲为他穿的丝绒西装使他与底层人家的黑人孩子疏远,但是黑肤色又无法使他被白人孩子所接纳。儿时的他没有玩过这种围成一圈、边唱边玩的游戏,也没有伸直胳膊像飞机那样飞行过。值得一提的是,这是奶娃三十余年来第一次思考童年经历。通过反思他意识到,物质财富没有给予他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而是乏善可陈、孤单无聊的童年。
奶娃对歌谣的第三次聆听则更进一步。他开始整理,记忆歌词,试图弄清歌词背后的家族历史和民族记忆。首先,他从歌曲里找寻到已故祖父母的名字。“他竖起耳朵听着孩子们唱歌。那可是他正在寻找的亲人。一个男人叫吉克,他妻子叫兴,都住在沙理玛。”[10]340他闭目聆听,用心记下歌词并从中找到更多亲人的名字——所罗门、莱娜和海迪,也理清他们之间的关系:吉克的父亲是所罗门,母亲是莱娜。他欣喜若狂地发现:“这些孩子唱的是他自己祖先的故事!他一边尽量把歌词串出意思来一边自言自语地笑了。”[10]343
可以说,因听而思不仅让奶娃明白歌词的含义,而且让他整理出完整的家族历史:曾祖父所罗门是会飞的非洲人的后代,和莱娜育有二十一个儿子,最小的是吉克;所罗门本想带吉克一起飞走,可惜他掉落下来,被女奴海迪收养,和海迪的女儿兴一起长大。了解家族历史带给他的喜悦与幸福远远超过了黄金,“他有生以来还从来没这么迫切和幸福过。”[10]344正如有学者所言,奶娃“虽没寻得物质意义上的宝物,却在精神上抓住了历史的真实,找到了黑人的文化之根和自身精神的充实。”[17]74曾竹青也指出,奶娃“更是克服了没有笔记录就不能记忆的毛病,像远古时代没有文字的人一样,强行将歌词记在心里,让祖先的事迹铭刻在脑海里,与他共生死”[7]97。可见,奶娃的寻金梦虽然随着南方之行而破碎,但是他却收获了丰厚的民族记忆遗产。
“因听而悟”是听觉反应的高级阶段,因为“由思到悟是一个突进过程,不过并非所有的思都会导向悟,而且人们一般只注意悟而往往忽略悟前之思。”[2]247这也意味奶娃只有突破飞翔传说的表层意义,才能获得对民族记忆的深层领悟。小说卷首献词为“父亲们可以翱翔/而孩子们可以知道他们的名字”。莫里森在访谈指出,飞翔在黑人文化生活中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也需付出代价:“父亲们可以远走高飞,追求成功,但是孩子们会以一种既自豪又责难的心情铭记他们。这也是小说的主题之一,男人们留下他人飞走,孩子们记住这个故事,歌颂它,将其变为神话,使其成为家族历史的一部分。”[23]46
对于奶娃来说,他只有辩证地看待祖先飞回非洲的民族记忆,才算获得真正的成熟。所罗门不堪忍受奴隶制的凶残,离开所有亲人飞回非洲。这一民间神话向受奴役的黑人展示,他们可以选择飞向非洲,超越奴隶处境。但是,所罗门的飞翔并非像奶娃想象的那样英勇伟大。因为这同时意味着所罗门为了个人自由,抛弃了为夫之责、为父之责。正如苏珊对依然回荡在峡谷的莱娜(所罗门之妻)的哭喊声的疑问:莱娜为什么失声痛哭?是因为无法离开男人而生活?还是因为不堪忍受独自照顾二十一个孩子的重负?这是对传说故事的发问,也是对沉寂在男性英雄主义中的奶娃的发问。这些问题让奶娃发现,正如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飞翔也具有互相对立的双重意义。所罗门的飞翔之于奴隶争取个人自由是成功,但之于男性养育家庭却是失败。由此,奶娃意识到他对周围女性的冷落与失职。“他母亲和派拉特从一开始就为挽救他的生命奋争,而他从来连一杯茶都没给她们俩泡过。”[10]374对于女友哈格尔,他没有真心实意地对待过,并且一直利用她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幡然醒悟的奶娃回到北方后,从派拉特家带回一盒哈格尔生前的头发,这也意味着他对哈格尔的自责与愧疚。所以,关爱黑人女性,承担男性之责,表明奶娃对民族记忆的反思与重建。
此外,派拉特的飞翔还让奶娃发现民族记忆的另一层内涵——真正的飞翔不仅需要责任,还需要博爱。身为女性的派拉特被男性一次又一次抛弃,身为黑人的她又遭受白人的种族歧视,没长肚脐的平滑小腹令她遭受黑人族群的孤立。但是,她没有像奶娃的好友吉他那样以暴力宣泄不公,也没有像哥哥麦肯不惜一切跻身中产阶级。她选择独立自主地思考与生活,严格抵制白人文化的腐蚀,拥抱黑人文化,像黑人祖先一样关爱和滋养周围的人。正如章汝雯所评论的,“帕洛特(派拉特)和寿丝的力量来自她们的自然性和民族性,对于莫里森而言,扎根于民族文化的人,其力量是强大的,有时甚至是超人的。”[24]89派拉特坚守黑人民族文化,通过讲故事、唱歌等传统使民族记忆代代相传;她还具有超自然能力,使用伏都教巫术等黑人文化习俗驱鬼除魔,保护亲友免遭伤害。临终之前,她没有指责将其射杀在地的吉他,而是感慨:“我要是再多结识一些人多好啊。我会爱他们大家的。要是我认识的人再多些,我就可以爱得更多了。”[10]379
对莫里森而言,派拉特以博爱礼赞生命,拥抱死亡,无须离开地面,也能展翅高飞。派拉特的飞翔是一种更高层次的“飞翔”,也让奶娃看到,民族记忆向他传递的不是飞翔神话本身,而是一种博爱精神,即不分种族、等级、厚薄亲疏地爱一切人。
小说以奶娃的飞翔结尾:“他像北极星那样明亮、那样轻快地朝吉他盘旋过去,他们两人谁的魂灵会在自己兄弟的怀抱中被杀死是无所谓的。因为如今他悟出了沙理玛所懂得的道理: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驾驭它。”[10]380此处的飞翔代表什么?奶娃自杀,与吉他搏斗,还是两人和解?Wahneema Lubiano认为,“小说没有以飞翔结束,而是启发我们以各种方式去解读飞翔。”[25]111李宏洪指出,这是“精神上的飞翔”,与中国庄子“能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的思想不谋而合,都是表达无须借助任何外力遨游无穷的境界。[26]78承接上文的因听而悟,可以说奶娃的飞翔是“因听而行”,即对黑人民族博爱精神的践行。“把自己交给空气”,说明奶娃摆脱西方个人主义的束缚,将自我交给自然与宇宙,像派拉特一样达到与万物合而为一的博爱之境。正是这种博爱境域,使没有动听歌喉的奶娃为奄奄一息的派拉特唱出平生的第一首歌曲,使他将生死仇恨置之度外,拥抱意欲取其性命的吉他。乘着祖先赐予的博爱双翼,奶娃像北极星一样“明亮”和“轻快”。莫里森的星星比喻暗示奶娃像济慈诗歌[27]207中的星星一样勇敢坚定③,也标志他从听者升华为行者,学会最高层次地飞翔。
四、结语
莫里森笔下的南方黑人民族记忆充满希望,令人向往。正如John N.Duvall指出的,福克纳的《去吧,摩西》和《所罗门之歌》都是关于家族记忆的书写,但是奶娃破除了“对戴德家族有害的恶性循环和西方父权制社会结构”[28]98。这也彰显出莫里森对福克纳哀悼老南方荣耀的故事情节及悲剧风格的创造性改写。莫里森以非洲所罗门飞翔神话为叙述线索,再现黑人民族记忆,反思过去之于当下的意义,为黑人走出西方现代性困境和主流白人文化裹挟提供新的希望与选择。因声而听到因听而行的听觉实践使奶娃一步步融入黑人文化与历史,反思并重建民族记忆,成长为一个真正的黑人。奶娃回归民族记忆的动态过程揭示,声音和倾听是现代黑人与祖先对话交流,重建民族身份的关键机制。《所罗门之歌》的听觉叙事不仅见证了莫里森对黑人民族记忆的重建,而且对其他少数族裔小说的记忆研究具有重要启示。
注释:
①王欣等学者指出,“纪实型叙述不是对事实的叙述,而是要求叙述的内容是有关事实的。虚构型叙述不被要求与事实有关,但说出来的却不一定不是事实”[4]43。他们将奴隶叙事归为纪实型文学作品,这与莫里森对奴隶叙事的理解相一致。并且在莫里森看来,其小说作为虚构型叙述,与关注历史事实的奴隶叙事相比,更能真实再现黑人过去的记忆与情感。
②诺萨普本来是纽约的一名自由黑人,不幸被奴隶贩子绑架至南方种植园,开始十二年的奴隶生涯。1853年获救后,他成为一名废奴主义者,并根据为奴经历出版回忆录《为奴十二年》。
③英国浪漫派诗人约翰·济慈(John Keats)作诗《灿烂的星,愿我像你那样坚定》,以表对未婚妻范妮·布劳恩的坚贞爱情,其中第一句尤其脍炙人口:“灿烂的星,愿我像你那样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