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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逻辑与基本历史经验

2023-01-08刘红凛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政治路线群众观点官僚主义

刘红凛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1]。纵观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全文,如果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贯穿始终的一条“主线”,那么坚持人民至上就是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在《决议》主题、四大历史时期与伟大成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大明确内涵”、百年奋斗五大历史意义与十大历史经验、继往开来“四个必须要求”等关键之处,都着力强调“人民至上”,而且《决议》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作为十大历史经验中最为关键的两大经验“置顶”。《决议》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正义是最强的力量。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2]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的根基与根本政治立场、民心向背与党群关系、党的宗旨与价值追求等,深刻揭示了百年来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奥秘所在,同时也揭示了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从政治角度看,无论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逻辑还是实践逻辑,都是基于党的根本政治立场而形成的政治逻辑。在建党百年、深入学习《决议》精神之际,深刻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逻辑与基本历史经验,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逻辑:从人民立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标准到人民利益

客观而言,任何一个现代政党都有一定的政治立场与价值取向。比较而言,“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3]。革命先驱在反思英雄史观、宣传马克思主义、创建中国共产党的过程中,就逐渐树立起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人民立场。诚如1916年李大钊在《民彝与政治》中所言:“吾民当知国家之事,经纬万端,非一二人之力所能举,圣智既非足依,英雄亦莫可恃,匹夫之责,自我尸之。”[4]1921年,毛泽东明确提出“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5]。

从根本上看,人民立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既是创建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基石,也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但绝不是一个“休止符”。坚持人民立场,必然要求树立与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坚持群众标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从此意义上看,对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人民立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标准、人民利益等始终是一脉相承、相辅相成的。具体而言,只有坚持人民立场,才能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只有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才能形成并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唯有践行群众路线,才能形成科学的领导方法、工作方法与群众标准;唯有坚持群众标准,才能满足与实现人民利益;唯有满足与实现人民利益,才能践行党的初心使命、赢得人民群众认同与支持。这些内在关联充分彰显了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逻辑,并在中国共产党的创建与百年奋斗中不断得到诠释与发展。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人民立场,创新形成了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标准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历史地形成并深刻诠释了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逻辑。其中,基于人民立场,毛泽东提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6]等著名政治论断,并反复强调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在群众观上,提出“有无群众观点是我们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这一著名论断[7],发展形成了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向人民群众负责、相信群众、向人民群众学习等基本群众观点,坚持并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国革命与党的领导实际,创造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并使之成为党的生命线、根本工作路线和根本工作方法。在群众标准上,强调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8]。在党的宗旨上,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强调共产党人“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9]。

总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群众观,已经形成了坚持人民至上的基本理论与理论逻辑,并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得到坚持与发展,成为毛泽东思想的重要内容。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尽管内外部环境变了,“人民”与“群众”的内涵与外延也有所变化,但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逻辑没有变。在这一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人民立场,并赋予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标准、人民利益等新的时代内涵。如改革开放伊始,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化对群众路线的认识,强调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群众路线”才能解决[10];要求克服“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11];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党和国家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从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兼顾结合上维护人民利益,强调党的工作重点不仅要放在实现人民群众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上,还要放在群众的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上,把人民生活逐年有所改善放在党和国家工作的优先位置[12]。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基于对“苏东剧变”等国内外形势的审视与时代发展要求,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仅坚持与发展党的群众观点,将群众观点从革命时期的“四个基本点”①即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向人民群众负责、相信群众、向人民群众学习。丰富发展为“六个基本点”②即“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参见《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版,第346页。;而且,从执政角度赋予党的宗旨新内涵,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13];重申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要求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14]。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总结世界政党兴衰成败经验教训基础上,胡锦涛同志指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15]。这一政治判断,将党的政治立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人民利益有机统一起来。同时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16],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17]。

进入新时代,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着力强调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申“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18],强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19],深刻诠释与丰富发展了坚持人民至上的基本理论。一是立足于人民立场,提出并形成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全党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二是立足于党群关系新特点新要求,反复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20],强调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要求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三是从多个维度强调群众标准,既从整体上要求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21],又从改革角度要求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还从全面从严治党角度要求“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22];四是在维护人民利益上,既继续重申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又针对性地提出三个“绝不”政治论断,强调我们党“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23]。

二、坚持人民至上的实践逻辑

中国共产党始终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论、方法论的统一论者。党的二大《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就针对性地指出,共产党既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应当是“无产阶级中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24];既然如此,“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25];既然要组成一个做革命运动的大的群众党,那么,“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26]。一百年来,我们党践行初心使命、贯彻群众路线,把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逻辑落实到实践中,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27],历史地形成了坚持人民至上的实践逻辑。

(一)坚持人民至上的实践成效

从历史上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救亡图存、推翻“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这一主要任务,我们党领导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28]。在这一过程中,党始终关心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如建党初期,党领导与组织工人运动,便是从改善工人生活和劳动条件等经济斗争入手;土地革命时期,“打土豪、分田地”,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实际问题;抗日战争时期,提出“维护工人生活,劳资互助互让”的政治口号,注重运用合法手段维护工人利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在巩固新政权、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党的八大提出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作为主要任务[29],领导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基本奋斗目标,兼顾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逐步实现了人民群众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伟大飞跃”[30]。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31],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纵观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初心使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既致力于追求中华民族与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始终维护、满足与实现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带领中国人民与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二)坚持人民至上的实践路径:围绕党的政治路线与中心任务贯彻群众路线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和群众观点,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与中心任务来贯彻群众路线,以正确的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来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探索形成了坚持人民至上的实践路径与工作方法。

对于群众路线,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群众路线本质上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只有坚持这一基本原理,我们才能把握历史前进的基本规律。只有按历史规律办事,我们才能无往而不胜。”[32]从根本上看,坚持走群众路线是建设马克思主义群众性政党的根本要求。将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群众观点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彻群众路线这一根本工作路线和根本工作方法,是我们党解决革命与建设中的各项问题的一大“法宝”,也是始终赢得人民群众支持的一大“法宝”。建党之初,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就致力于建设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为无产阶级利益而奋斗、走群众路线的大“群众党”。党的二大就确立了建设一个大的“群众党”的基本目标,明确了深入群众、走群众路线的基本遵循。在革命实践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论、方法论有机统一起来,创造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并且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33]党的七大在确立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的同时,对党的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作出进一步概括,强调群众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34]。从群众路线的形成与发展看,党的七大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的成熟与定型,相关思想一直坚持并延续至今[35]。

从党的百年奋斗史看,无论是党的二大提出要组成一个大的马克思主义“群众党”的基本党建目标,党的六大把“争取群众”作为党的总路线、要求“党要用一切力量去加紧团结收集统一无产阶级的群众”[36],还是后来把群众路线定义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与正确领导方法,都是将群众路线与党的政治路线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从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的政治报告可见一斑。在报告中毛泽东指出,为了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必须制定一条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并把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的干部政策”和“任人唯贤”[37]干部路线的基本要求。

那么,什么是党的政治路线?本文认为,所谓党的政治路线,简单说,就是立足于党的性质、政治立场、政治纲领与政治使命,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实现全局性战略性的政治任务(中心任务)、解决主要矛盾而制定的总政策、总遵循或总方针。

具体而言,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面临的主要任务、党的二大制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与政治口号①“打倒军阀!打倒国际帝国主义!为和平而战!为自由而战!为独立而战!”这既是党的二大提出的政治口号,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政治路线与中心任务的生动写照。,结合毛泽东提出的“党的建设要联系党的政治路线”[38]之说,可以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政治路线概括为:党领导人民群众(走群众路线)进行武装革命、推翻“三座大山”,致力于实现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具体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的政治路线,则始终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密切相关,可以简单定义为以“四个现代化”为基本内容、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基本目标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从历史上看,在社会主义革命完成以后,中共八大就概括提出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把“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作为主要任务[39]。在此之前,1954年周恩来在一届全国人大会议上就初步提出了“四个现代化”构想。1964年12月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周恩来根据毛泽东建议,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同时明确提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两步走”发展战略。对此,邓小平明确指出:“我们现在讲的四个现代化,实际上是毛主席提出来的,是周总理在他的政府工作报告里讲出来的。”[40]从改革开放至今,党的政治路线一直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且始终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密切相关。如党的十二大报告明确把“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作为新的历史时期总任务的主要内容[41]。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三大报告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概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42],明确提出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一基本路线就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沿用至今的党的政治路线。如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作为党的政治路线,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必须坚决捍卫、坚定执行。”[43]总之,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看,尽管不同历史时期对党的政治路线的表述有所不同,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始终是全面执政以后党的政治路线的核心内容。

进一步就党的政治路线与群众路线之间的关系看,毛泽东深刻指出:“一切问题的关键在政治,一切政治的关键在民众。”[44]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上强调指出:“我们党的一切政治与一切工作必须密切地与群众相结合。”[45]这两段讲话,深刻道出了党的领导、党的政治路线、党的群众路线之间的密切关系。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理论与实践充分证明:党的正确领导必须通过正确的政治路线来实现。制定并坚决执行正确的政治路线,既是坚持与加强党的领导的根本要求,也是正确贯彻群众路线的政治前提,更是坚持人民至上、实现人民利益的一条实践主线与必由之路。只有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贯彻群众路线,才能坚持与加强党的领导、满足与实现人民群众利益、改善党群关系、推进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反之,就容易流于形式,就会削弱党的领导与党的事业。进一步而言,要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必须坚持以正确的思想路线作指导;要贯彻落实正确的政治路线,必须依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障。因此,从根本上看,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党的事业始终是相辅相成的,党的政治路线、群众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也始终是相辅相成的。

三、坚持人民至上必须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反对腐败、反对特权

《决议》要求全党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46]。这深刻说明:坚持人民至上,必须正风肃纪、严惩腐败、实行廉洁政治,必须坚决克服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必须坚决防范形成利益集团、权势团体与特权阶层。比较而言,官僚主义、权力腐败与特权现象虽在表现形式、危害程度上有所不同,但从根本上看,三者都是与党的性质格格不入的“权力异化”现象。若任凭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滋生蔓延,则会使党“变味”;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则会使党“变色”;任凭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权势团体与特权阶层,则会使党“变质”。因此,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既始终重视党的作风建设与反腐败斗争,也始终注意防范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权势团体与特权阶层。

纵观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史,也是一部反对与克服官僚主义、不断改进党的作风的历史。从历史上看,反对官僚主义的现实起点,可追溯到1927年毛泽东带领秋收起义部队进军井冈山的过程中制定的“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以及实行的“三湾改编”。从表面上看,“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与“三湾改编”主要针对的是军队作风问题,但其中必然内含着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说话和气、军队内部实行民主等基本内容,则充分彰显着反对官僚主义的基本要求。在全面抗战时期,毛泽东将精兵简政视为改造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在延安整风中,反对官僚主义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整风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整治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思想与行为。在延安整风基础上,党的七大概括提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即“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47]。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及时告诫全党: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48]。从党群关系角度看,在全面执政以后,我们党更加注重反对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更是从“事关党的生死存亡”高度强调作风建设,先后把官僚主义视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与干部制度的主要弊端之一、“党的一大祸害”[49]、严整“四风”的重中之重。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在全党范围内共进行了近10次整党整风、近10次党内集中教育或主题教育,基本上每次都会把反对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内容。时至今日,反对“为官不为”与“新官僚主义”现象,依然是党的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历史充分证明,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对官僚主义始终是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任务。

纵观中国共产党执政史,也是一部坚决反对腐败、严惩腐败、同腐败分子作斗争的历史。常言道: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从根本上看,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我们党自成立伊始就深刻认识到,一个革命的党,若是容留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必定会使党陷于腐化。早在1926年8月,中央就发布了《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坚决清洗党内不良分子、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50]。在根据地建设与局部执政中,我们党更加注重反对与惩治腐败,如1932年至1934年间,中央苏区先后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等法令,明确规定“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51],并通过建立监察委员会等专门机构来查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开展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败斗争。瑞金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谢步升成为第一个因腐败而被枪决的贪官。在全面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与《惩治贪污条例》,要求政府工作人员“知法守法,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不要私情,不贪污,不受贿,不赌博,不腐化,不堕落”[52],厉行廉洁政治、严惩贪污行为与假公济私行为。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底便开展了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三反运动”,1952年2月刘青山、张子善因贪污被执行死刑,成为新中国反腐“第一案”。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十四大明确把“坚持反腐败斗争”作为密切党群关系的重大问题,要求下决心抓出成效以取信于民[5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壮士断腕、猛药去疴”的坚定决心严惩腐败,强调“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四亿人民,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54]。经过近十年努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全面执政史,也是一部克服特权现象、防范形成利益集团、权势团体与特权阶层的历史。从根本上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与任何利益集团、权势团体、特权阶层格格不入。在全面执政后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告诫全党:“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55]刘少奇也明确指出,如果不注意,“在我们这些国家,也可能产生一种新的‘贵族阶层’。在工人阶级里面可以产生,在共产党里面也可以产生”[56],要求必须防止领导人员特殊化。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将“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视为既有制度的五大弊端之一[57]。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强调严整“四风”、严惩腐败必须“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58],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59]。《决议》在总结百年来坚持人民至上基本经验基础上,郑重宣告:“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60]这里的“从来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谓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又一政治宣言书。

结语:进一步健全完善坚持人民至上的制度体系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理论与实践充分表明:在任何历史时期,法规制度都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坚持人民至上,必须以健全完善的法规制度作保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尽管革命环境异常艰险,但我们党依然通过不断完善党章、出台相关决议案、制定相关法令与条例等,来有效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贯彻群众路线、维护与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通过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实行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等,来落实与保障人民至上。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注重民主法治建设,强调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着力通过改革完善党和国家制度、实行制度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党内民主等来落实与实现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建立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权力监督与制约体制与机制,致力于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通过完善法规制度来实现与保障人民至上。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百年经验与智慧告诉我们,坚持人民至上,必须从根本上破除“官本位”封建遗毒,从制度上破解马克思所言的“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宰”这一执政根本问题。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既要坚持走毛泽东黄炎培“窑洞对”所言的“民主新路”,牢记“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能不敢松懈”这一至理名言;也要与时俱进地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坚持人民至上的制度体系;还要立足于党的初心使命与长期执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与时俱进地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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