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2014-04-28徐中张哲
徐中 张哲
[摘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和态度以及正确处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价值理念,九十多年来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作为制定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新境界。新形势下全党努力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群众观点;群众路线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14)02-0003-06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价值理念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人民群众的根本立场和态度以及正确处理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基础上,第一次把对人的关注从抽象的人转到直接从事物质生产活动的广大劳动者方面来,从而形成了正确认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的群众观。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唯物史观的理论基石。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价值观上区别于剥削阶级政党的标志。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原理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承认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也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哲学基础。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点上,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社会发展史就是物质资料生产者本身发展的历史,首先从吃、喝、住、穿等人的基本需求出发找到了打开人类历史发展之谜的钥匙,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和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 (P287)。这彻底颠覆了以往哲学家把物质世界的一切变化甚至人本身的一切活动都视为神灵、上帝的产物的谬论,有力驳斥了资产阶级思想家主张的“天赋人权”和把人民群众看作低俗、愚昧、缺乏理性的代名词,故需要通过契约把权力让渡出来,交给所谓社会精英的怪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成为无产阶级解放自己、夺取革命胜利的思想支撑,它要求无产阶级政党更好地领导人民群众,发挥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摆在第一位。“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唯物史观必然的逻辑结论,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的活水源头。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鲜明立场。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真假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指导,从建党之初就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鲜明的政治立场,发出了“为天下劳苦大众谋幸福”的铮铮誓言。毛泽东在革命战争年代就指出:“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2] (P522)正是坚定地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我们党才能广泛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才能战胜种种艰难险阻,领导人民建立了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也正是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我们党不仅创造了经济腾飞的“中国奇迹”,还交出了人民满意的“中国答卷”,书写了人民幸福的“中国故事”,迈上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新征程。习近平强调:“党要继续经受住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就必须始终密切联系群众。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虽然时空适时变迁,但亘古不变的是根植于中国共产党人心中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立场上,时刻牢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才能冲破前进道路上的藩篱,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汇聚起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力量源泉。无论是从党的历史经验看,还是从长期执政的现实经验看,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不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不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所有美好的目标和梦想都无从谈起。当前,我国正向更加开放、多元的现代社会转型,已进入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各种思想观念交融、交锋,外部局势复杂多变,广大人民群众对过上幸福生活有更迫切的期待,对行使民主权利有更强烈的愿望,对享受高质量的文化生活有更突出的需求。习近平指出:“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全国各族人民一定要牢记使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用13亿人的智慧和力量汇集起不可战胜的磅礴力量。”[3]这就要求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极端重要性,充分反映人民的需求和愿望,最大限度地激发出人民群众的活力和创造力,积聚起实现中国梦的正能量。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实现中国梦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全党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新的发展实践中传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凝聚起亿万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中国共产党开辟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新境界
早在一百六十多年前,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关注党群关系并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为正确处理无产阶级政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奠定了基础。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成为执政党之后,列宁曾把人民群众比作大海,认为共产党人和党的干部只是沧海一粟,“无产阶级政党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是和群众在一起”[4](P28)。斯大林把人民群众比作大地母亲,把布尔什维克党比作安泰,充分说明了密切党群关系对于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性。中国共产党始终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作为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理论基础,并融入党的全部奋斗实践中。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陈云、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历史时期阐述过一系列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不断开创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新境界。
在九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时代特点的群众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新发展。我们党对群众观点的集中阐述主要体现在党的七大报告、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八大修改党章的报告、十三届六中全会的决定、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等文献中。例如,党的七大报告明确把党的群众观点概括为四句话,即相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再如,十三届六中全会把党的群众观点概括为六句话,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向人民群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党要依靠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概括起来讲,中国共产党具有代表性并被广泛运用的群众观点主要有: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英雄的观点;相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党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工具的观点;党和党的各级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相一致的观点;党要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观点;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等等。
认真学习领会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关于群众观点的重要论述,结合九十多年党的事业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考察,上述群众观点在中国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的地位是不同的。
第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首要观点。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主体,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尊重群众的根本依据。列宁在领导十月革命的过程中认识到:“只有相信人民的人,只有投入生气勃勃的人民创造力泉源中去的人,才能获得胜利并保持政权。”[5](P57)中国共产党人历经艰苦卓绝的斗争,更是振聋发聩地提出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6] (P1031)。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我们党九十多年来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依靠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这一点我们永远不能忘记,不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就不可能真正做到尊重群众。有些党员干部根本看不到人民群众才是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将群众视为政策措施的对象,视为实现特定目的的工具,这是许多困难和矛盾产生的根源。
第二,党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工具,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是阶级的工具。共产党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民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实践中发展了这一观点,进一步提出“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7](P218)。既然党是人民群众的“工具”,那就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利益,以人民群众的意志为意志,决不能有任何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的特殊的利益和意志。正如毛泽东所强调的:“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6](P1096)。民主革命时期,党是人民群众推翻三座大山压迫,实现人民民主的“工具”,今天党是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工具”。
第三,党的权力、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从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出发,毛泽东认识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最终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明确回答了我们的权力是占人口90%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多次强调“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8](P368)。党员干部手中权力的唯一作用就是诚心服务群众,而用好权力的重要前提是管好权力。所谓管好权力,就是习近平强调的必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防止权力异化为特权。
第四,密切联系群众,对人民群众负责,向人民群众学习,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要求。毛泽东指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6](P790)新时期以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把党群关系提升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生死存亡的高度上,强调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现在我们谈不上说一块苦,但一定要一块过、一块干,保持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工作做好。”中国共产党时刻把人民放在心上,对人民群众负责,向人民群众学习,形成了“人民群众至上”的价值观。
第五,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6] (P1094-1095)邓小平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7] (P257)在新形势下,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多次指出,要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全社会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由此形成了“人民群众至上”的利益观,激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开创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新境界,还突出体现在我们党提出并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明确提出群众路线的科学概念,群众路线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人富有特色的伟大创造和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重大贡献。建党初期,党就开始在革命实践中探索群众路线,提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1929年9月28日,陈毅根据周恩来等人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群众路线”概念,强调一切工作都要依靠群众,“不要红军单独去干”,而要“经过群众路线”。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注重调查研究和联系群众,把群众路线作为一种工作方式运用于实际工作中。1934年1月,毛泽东提出了群众路线的基本思想——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1943年6月1日,毛泽东深刻阐述了群众路线的哲学思想基础,科学分析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把党的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有机统一起来,使党的群众路线具备了完整的理论形态。新中国成立后,党对群众路线进行了概括和发展。1956年邓小平在党的八大所做的修改党章的报告中,一方面从党的性质和宗旨上阐述了“每一个党员必须养成为人民服务、向群众负责、遇事同群众商量和同群众共甘苦的工作作风”[7](P217);另一方面从工作方法上阐述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基本方法,使群众路线的内涵更明确完整了。八大通过的党章首次写入了“群众路线”,要求“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 1981年我们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党的群众路线做出了简明而准确的概括,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的十三大党章中又加上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形成了关于党的群众路线的完整表述。
三、新形势下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路径
理论只有在与实践的互动回应中才能得到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也如此。知之愈深、行之愈笃。领导干部能否自觉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一个根本的立场问题和党性问题。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高瞻远瞩、展望未来,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9],旗帜鲜明地发出了我们党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首位的时代最强音。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在新形势下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的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再教育,就是要使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成为党员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一)以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为重点,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感人心者,莫先乎情。作为践行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投入的情感和态度直接决定着群众工作的好坏。邓小平反复强调:“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8](P368)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是人民群众选择的结果,党员干部对人民群众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认识,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才能更好地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但是,一些党员干部不能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已成为隔在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一堵墙,而与群众日益疏远的结果必然是得不到群众的认可,与群众之间的感情淡化,血肉联系变成了油水关系。因此,只有使党员干部清醒地认识到“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在实际工作中尊重群众、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也才能更好地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
(二)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核心,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社会活动的动因,人民群众既然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当然也是社会利益的主体。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过去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0](P411)是否以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是检验一个政党是不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正是因为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凝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正是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需要过程中,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在当前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住房难、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养老难等民生问题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对改革开放的信心。习近平强调:“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11](P6)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顺应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我们必须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休戚相关的民生问题,努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保证,也是当前党员干部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根本要求。
(三)以发扬民主为切入点,推进群众政治参与有序扩大。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归宿。坚持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翁地位,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力,这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待人民群众的基本态度。马克思恩格斯设想,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胜利就是夺得政权、实现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后,“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12](P760)。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其他剥削阶级政党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始终强调人民当家做主,这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然而,我们还远远没有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体、权力主体地位问题,有的党员干部处理不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有的党员干部总喜欢“一言堂”自己说了算。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只是把自己当成人民群众的天然代表,把公共权力看作自己的个人权力,使权力的运行与人民群众的意愿背道而驰。习近平强调:“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13]要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政治参与制度,发挥党代会、人代会的主渠道作用,使之真正发挥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功能,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同时,要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基层政权的政治生活中来,尊重、维护和发展人民民主权利,推进群众政治参与有序扩大,这样才能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落到实处,真正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四)以健全制度机制为保障,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的发展历史充分表明,人民群众是党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做好群众工作是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的根本要求。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元,群众工作内容更加丰富,群众工作环境更加复杂,这对健全完善群众工作的制度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首先,要以群众满意作为健全制度机制的首要标准。要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有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是否能够参与决策的制定、是否可以履行监督职责作为检验群众工作制度机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条件,以此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其次,要把人民群众的实践作为健全制度机制的必要条件。做好群众工作源于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内在动力,培养和激发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有助于人民群众在认同自身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参与创新和发展。通过与人民群众的共同思考、沟通协商,就能更了解群众的需要,为做好群众工作提供更科学的依据,使党和人民群众的思想更趋一致,党员干部能更有效地做好群众工作。最后,要以做出硬性规定为着力点,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规定,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办法,针对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直接联系群众等事项,形成刚性制度要求,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要通过健全制度规定,促使基层党员干部关心群众冷暖,关注群众矛盾,发挥做好群众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整体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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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