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里木河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实践
2023-01-02魏光辉
张 靓,魏光辉
(新疆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841000,库尔勒)
一、流域概况
塔里木河是我国最长的内陆河,是环新疆塔里木盆地的阿克苏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等九大水系144 条河流的总称,流域水资源总量401.8 亿m3,总面积102.7 万km2, 总人口1 254.3 万人,灌溉面积5685 万亩(1 亩=1/15 hm2,下同)。 受人类活动与气候变化影响,目前塔里木河来水主要依靠阿克苏河、和田河、叶尔羌河、开都—孔雀河,形成“四源一干”格局,其水资源总量为215.34 亿m3, 灌溉面积3 584万亩,天然林草面积6 227 万亩,是塔里木河流域的主要水源区、绿洲分布区与经济发展区。
二、流域河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管理调控工作不到位,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情况依然存在
一方面,相关地区和部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水资源综合规划不到位,导致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高达90%左右,尤其是南疆地区的传统农业, 灌溉面积超标、用水方式粗放,占据了用水总量的97%以上。 在水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农业耗水大,导致天然植被、湖泊湿地等生态需水量存在较大缺口,影响了流域生态环境修复。 另一方面,流域水资源缺乏统一、有效的调度和管理,源流、干流,上游、中游、下游,左岸、右岸,地表水、地下水,没有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流域部分河流由于上游的水能资源过度开发,影响河道生态输水, 造成河道中下游部分河段失水减水, 河段生态基流无法保障,影响水生物生存和下游农业灌溉。例如开都—孔雀河规划了11 级梯级电站, 已建电站总库容2.39 亿m3,占据原本应汇入博斯腾湖的水量。 同时,水库调蓄与削峰改变了河流径流过程和时空分布,导致河道时常出现间歇性断流或水量突增,影响河道生态环境和农业灌溉。
2.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工作不到位,侵占破坏河道岸线行为频繁发生
和田河两河流域(玉龙喀什河、喀拉喀什河)源头保护区采矿活动频繁;塔里木河干流、托什干河存在围垦河道问题;提孜那甫河、柯柯牙河存在侵占挤占行洪通道问题,不仅影响河势稳定、河道行洪安全,还造成水土流失,破坏河道周边自然环境,给河道岸线保护带来严重影响。 在岸线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方面,缺乏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缺乏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涉及的水利、自然资源、交通、住建、 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流域管理机构、地方政府之间, 普遍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缺乏对岸线的防洪、供水、道路、生态保护等功能的全面统筹。
3.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入河湖排污问题亟待解决
塔里木河流域工业较少,城镇化率低,水环境质量总体较好,但部分地区生活、 工业污水擅自排入河道,灌区农业面源污染水通过排渠排入河道等问题也不容忽视。 例如开都—孔雀河流域的重要支流黄水沟,作为博斯腾湖的第二大源流, 近10 年平均3.19 亿m3的径流量全部被用完,同时沿岸大量的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农田排水通过黄水沟进入博斯腾湖,严重污染了博斯腾湖水质。
4.水政执法监管工作不到位,震慑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不够
流域内非法打井、非法架泵取水以及乱采滥挖、围垦河道、非法排污等一系列问题,都与执法监管工作不到位有直接关系。 流域综合治理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多个层级,涉及上下游、 左右岸和不同行政区域,利益交叉关系复杂,仅靠职能单一的流域管理机构难以解决,必须抓紧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同时流域管理机构在水政执法方面执法边界模糊、 执法能力薄弱,多以行政处罚为主,震慑力不强,为流域水事安全保驾护航的作用发挥不够,须切实加以解决。
三、流域河湖长制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1.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一是严守“三条红线”。 压实流域内各地州、 兵团师和流域管理机构的责任,严格考核监督,真正把有限的水资源管好用好。二是全面抓好节水。加快实施农业、 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2.加强河湖岸线管理保护
编制出台塔里木河流域水域岸线利用和保护规划,对岸线未批先建、乱占乱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问题进行清理整顿,实现岸线资源合理配置;重拳整治非法排污、非法采砂、河道设障、非法建设、围垦河道、破坏湿地、侵占水域岸线等问题。
3.坚持水陆统筹、联防联控,切实解决水污染问题
加强源头控制、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 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
4.加快修复流域水生态
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 把生物措施、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结合起来,在确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保留自然滩涂湿地和泛洪漫滩,为生物多样性提供适宜生态环境。
5.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一河一策”开展巡河工作
(1)进一步了解掌握流域整体情况
熟悉掌握塔里木河水系、流域地形、气候条件等自然概况;熟悉掌握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和引水蓄水工程、 水利电力工程等分布情况;熟悉掌握流域水资源、 水域岸线、水环境、水生态等管理保护现状,全面系统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各级河长、河段长履行全域化保护管理责任。
(2)开展非法采砂和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河道采砂审批监管,非法河道采砂打击等。目前流域非法采砂、围垦河湖等现象仍时有发生, 要分片开展督导检查,扎实有序开展非法采砂和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解决塔里木河流域的非法采砂问题。
6.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构建新型流域管理体制机制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部署、 亲自安排推动、亲自督促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机构、工作机制的一次重大革新和升级, 是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力量、工作资源一次重新凝聚和整合。目前核心工作是建立和落实区、地、县三级河长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流管理难点痛点,推动实现河湖长治。
四、对策建议
1.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河长湖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 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开展巡河,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河湖面貌不断改善。 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作为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主体,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推动落实等职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完善体制机制
河长制的各项任务能否有效落实,关键在河长。 要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确定联席会议召集人、召开频次、会议组织、会议内容、议事规则,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使这一机制的议事决策更高效、抓落实更有力。建立通报约谈机制,完善流域统筹协调机制,探索建立上下游、干支流生态补偿机制,发挥联席会议在综合协调、监测监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实现河长治、湖长治。
3.加大分类整治力度
以县市、团场为主体,以问题清单为导向, 以制定分类处置方案为关键环节,结合各自实际和“退地减水”任务,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流域内有关地州、兵团师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流域管理机构要主动与流域内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对相关县市、团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对口指导、配合、 协调。 要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由地州牵头组织,流域管理机构协同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严厉打击非法取用水行为, 坚决取缔非法取用水口,维护良好的流域水事秩序。
4.强化督查考核
加大河流监测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力度, 在全流域特别是关键点位、重点区域、矛盾问题多发地带,安装探头、球形机等设备,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完善监测网络,实时监测河湖动态,健全流域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努力把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加强舆论引导
主动宣传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深入细致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做好群众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 主动引导新闻媒体,宣传河湖长制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取得的积极成效。 要充分做好舆情管控,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做好教育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