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企业用工模式多样化及其实施路径
2022-12-28冯连标
冯连标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200940)
0 引言
近年来,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互联网+”国家战略的驱动下,互联网平台经济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推动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促进了用工模式的创新和发展,给社会创造了许多新的就业机会,对全口径就业率的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围绕互联网平台经济产业链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网络营销员、餐饮配送员、车辆驾驶员以及IT设计研发人员等数量的大幅增加,也反向促进了平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整体而言,用工模式多样化已经成为平台企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完善和加强用工模式多样化管理也是平台企业管理能力持续提升的重要保障。
1 平台企业的用工特征及用工模式多样化的发展历程
1.1 平台企业的用工特征
平台企业是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共同发展的产物,通过信息技术大幅拓宽传统企业边界,将传统企业及其外部合作者逐渐演变成一个产业更加广泛、边界更加模糊的生态联盟。平台企业经营的重要特点,是关注行业的全产业链,面向上游供应商、下游代理商或终端用户,以及与企业横向关联的技术提供者、服务提供者和金融、物流等相关者,塑造较为综合的产业生态圈,解决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平衡、服务效能差、物流成本高、交易流程长等传统企业的发展瓶颈问题。平台企业经营的这一特点,使得平台企业的运营势必要面临行业贸易性波动、季节性波动、时间性波动等变动情况。同时,经营业务的全产业链属性和业务的波动性,要求平台企业的用工模式也与传统企业存在较大的差异,更加关注复合型且具备高度灵活性的人力资源,从用工效能的角度,传统的单一劳动合同制用工很难满足平台企业用工需求,采用灵活的多样化用工方式则能满足全产业链人力资源聚集,能够有效解决在波动的业务量下人力资源过剩或短缺的问题。
1.2 用工模式多样化的发展历程
用工模式多样化,是指在标准的劳动合同制用工基础上,积极使用业务外包(包括劳务外包、项目外包、技术外包等)、劳务派遣或其他灵活用工等多种用工形式。用工多样化的发展与市场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早在上世纪20年代,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经济体,受其经济萧条的影响,为了提升就业率、加强社会保障,大力支持发展灵活用工模式;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经济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劳动保障政策和用工模式都得到较大的完善和丰富,在标准的劳动合同用工基础上,业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用工等均得到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蓬勃发展,平台经济用工模式的创新使得多样化用工更是受到前所未有的广泛使用,且方兴未艾。随之而来,由于我国目前的劳动保障制度对用工模式多样化的管理覆盖尚存在一定的滞后,平台企业多样化用工所聘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维护政策尚在逐步完善过程中。
2 平台型企业用工模式多样化的意义
(1)多样化用工有助于平台企业高效集聚人力资源。平台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打造跨产品、跨技术、跨工序、跨区域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所需的人力资源专业覆盖面广,单一用工模式难以高效满足需求,多样化用工能够有效满足这一需求。
(2)多样化用工能够迅速提升平台企业的经营或技术短板,产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人才,既需要相关产业领域产品制造的知识和营销技能,又需要大宗商品物流、供应链金融的专业服务能力,这些能力的培养往往都不能一蹴而就,而通过灵活的业务外包,加强与第三方专业公司合作,则可以事半功倍,快速提升自身短板。
(3)多样化用工还有助于平台企业实现人工成本降低、招聘快速化、用工风险外部化。通过多样化用工,企业可以将人力资源招聘、管理的需求交付于第三方服务商,共享企业外部专业人才资源,集中内部核心资源开发关键业务,提升整体竞争力。
(4)多样化用工具有积极的社会效用。一方面,国家层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企业多渠道扩大就业。另一方面,相较于传统就业形式,灵活就业是数字经济时代满足劳动者需求的一种有效措施,多样化用工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的灵活性得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青睐,能够促进劳动者个人才能的更好发挥。
3 平台企业用工模式多样化的实施路径
3.1 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人员到用工单位从事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一般按照派遣的时间和计费标准,根据约定派遣的人数结算费用,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人”。与下文其他用工多样化路径不同的是,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同时,国家对企业劳务派遣适用范围也有明确的要求,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中,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2 业务外包
一般也称为劳务外包,其在法律中的定义叫外包承揽。业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根据劳务承包单位完成的劳务工作量结算,其合同标的一般是“事”;业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单位直接管理,劳务承包单位作为劳动者的直接用工主体承担劳动合同法明确的用工主体责任;发包单位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也不对劳务承担单位的员工承担任何责任;劳务外包适用民事法律,违约人除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适用民事赔偿责任。业务外包能有效的满足平台企业辅助业务剥离、劳动纠纷风险转移、人工成本控制的需求,因此在快速发展的平台企业中收到广泛追捧,并且其外包形式也得到了极大的丰富化,如当下受到普遍关注的互联网营销师、快递员、快车驾驶员、餐饮配送员等等多样化用工,广义上均可视为业务外包及分包的范畴,灵活地支持了平台企业的发展壮大。
3.3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是基于平台企业所在产业链业务细分情况,对于产业链上游、下游及其他与本企业经营发展直接相关的业务,通过寻求第二方、第三方的专业合作对象,弥补自身经营短板或能力断点的商业模式。包括管理合作、技术合作、营销合作等,比如互联网电商平台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搜索引擎、云存储、视频直播、智慧仓储等基础功能,大量地使用了产业链商务合作的方式,实现了产业链专业人才资源的共享,从而促进相关方营利能力与商业能力的协同提升。
3.4 咨询顾问
咨询顾问的方式主要用于企业外部高端人才的使用,使用对象主要为能够在企业经营治理、项目管理以及关键技术领域达到专家程度的人才。咨询顾问的方式,能够帮助企业快捷地引入外部成熟人才,迅速地促进某一专业领域的能力提升或技术业务难题取得攻关突破,同时可以高效提升内部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按照职责范围,可以分为管理咨询顾问、财务咨询顾问、法律顾问、品牌顾问、投资顾问、工程顾问、技术研发顾问等。咨询顾问从管理周期的角度,可以分为短期顾问(一般为一次性)、中期顾问(一般六个月以内)或长期顾问(一般六个月以上),工作方式安排上,亦可分为专职顾问或兼职顾问,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实施。
3.5 专家讲学
平台企业发展过程中,在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领域会频繁地遇到不同于既往实践的新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不同领域的前沿理论或技术支撑,而企业内部一般不具备全视野的一线理论和技术研发能力。这种情况下,通过面向高校、科研院所、顶流同行聘请拔尖人才授课讲学成为快速有效的解决方案。近年来,国内外各行业的头部平台企业几乎都有专门的内训机构或机制,不断地通过聘请外部专家讲学,提升内部团队的能力素质,解决经营和技术难题。
4 结束语
平台企业用工模式多样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对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和发挥人才价值都具有重要作用。平台企业一方面要基于自身发展需要,采用灵活多样的用工形式,同时也要加强规范管理,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完善内部管理规则和制度,依法保障不同用工形式劳动者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和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的权益,以此来充分调动人才队伍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与劳动者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