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农村环境治理研究
2022-12-27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监测站王珂
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监测站 王珂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如何有效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是防治污染、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的日常主要任务。现阶段,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正受到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推动,然而农村污染整治难度大,污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要切实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
(一)切实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我国是人口大国,食品生产安全是立国之本,优良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可以为农业的绿色发展提供不竭动力。特别是在粮食主产区,土地资源、水源等工作环境直接危及粮食作物的生产、销售和质量。近年来,农村环境监测整治范围加大,但由于前期环境污染严重,农用地不断开垦,整治周期增加。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建设,抓好根源,在治理和全过程监管层面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建设,维护和管理好农用地和生态环境。进一步保障生产安全[1]。
(二)切实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为农村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新形势下,农村发展转型发展既要夯实农牧业基础,又要积极推动农村一二产业发展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以产构建高效农业产业链,稳步发展壮大农村产业。农村产业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是拥有良好的经济、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此,必须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将农村环境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的环境。
二、现阶段农村环境污染源分析
现阶段,由于在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中缺乏环保意识,缺乏必要的设施技术支持,农村环境污染日益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业生产污染
在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相比,农牧业生产还处于生产制造过程中,关键是利用化肥和化肥使农民致富。粮食作物的消化吸收不完全。许多化肥和农药残留渗入土层和水质,立即引起土壤酸化、土层软化、肥效降低、水质变黑、产生臭味,导致水体减少,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较差。虽然长期以来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但粮食作物秸秆的生产加工技术相对有限。秸秆收割期综合利用达不到检测标准。就地焚烧处理方法污染了农村的大气环境。此外,畜禽养殖粪便、粮食作物覆盖等农牧业生产废弃物的乱处理,也造成了水土污染。
(二)工业排放污染
在当前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城乡一体化的重点政策下,许多企业逐步下乡,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据统计,我国农村企业较多,经营规模小,覆盖面广。绝大多数加工制造行业经营规模小,经营资产相对有限,环境污染排放的工艺和设备缺乏。此外,三农政策环境宽松,自然环境控制范围广,农村企业对环境污染排放合格解决方案没有强制监管,缺乏申请必要的财力,工业产品得不到解决,并且这些工业生产废料会立即排放到土壤中。地层中含有有毒物质和少量重金属元素,对农村自然环境造成很大破坏。
(三)农民生活污染
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消费能力进一步提高,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生活垃圾,如塑料垃圾、生活污水、充电电池、餐厨垃圾、剩菜剩饭、各种清洗污水等,不仅影响农民的日常生活,也不断降低大家日常生活的幸福感,限制了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全国各地要主动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统一村级垃圾分类收集点,组织汇总生活垃圾处理,在家里铺设污水管道。但现阶段,城乡垃圾处理的技术实力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欠缺。处理过程的关键是焚烧和简单的垃圾填埋。养殖场的污水在处理时,大部分未达标便排入周边水体,严重污染了当地水资源。农村生活垃圾的增加与如何有效控制还存在矛盾,各级政府部门要多想办法加强农村生活污染的治理[2]。
三、生态文明构建视域下农村环境治理的困境
在“千山万水是绿色发展理念”的指导下,美丽乡村建设全面启动,取得明显成效。我国农村地区虽然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进一步改善环境的困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卫生治理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试验。必须保持项目投资,确保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下,地市级政府越来越重视农村绿色生态环境的污染治理,中央财政也对农村大气污染工程设立了专项资金,生态环境问题也在逐步改善。目前农村面积大,环境污染比较严重,整治难度大,基础设施必须投资于大量资产。许多农村地区资产相对有限,基础设施落后,造成环境污染加剧,合理整治问题无法缓解。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大,农村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投资需求无法满足。
(二)制度供给缺失,监管力度受阻
制度体系的建立是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合理保障。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必须强化规章制度服务体系,使制度体系成为整治农村大气污染的威慑力量。现阶段,我国已经实施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与生态环境治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此类法规主要适用于城市污染控制,许多政策法规对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没有专业的处理,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条例也没有落实到位。农民日常生活中与农业、工业化生产、环境污染控制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空缺,缺乏法律体系。很多村都建立了区域安全组织,但环境监测管理效率不高。农产品的生产没有严格的规定,市场上的化肥销售没有受到有效控制,农村环境的污染没有得到控制。
(三)治理主体单一,民众参与意识淡薄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行动计划》文件,并以此为基础的多主体联动整治体系。然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一直采用单一政府来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由于人员短缺,通常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总体管理目标。整体整治方式不符合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实际规定。大型城市环保活动大,公众环保意识强。许多城镇居民自行组建了环保志愿者队伍。但是,农村农民环保意识淡薄,缺乏环保意识。正确引导必要的新闻媒体宣传策划普及参与制度。使广大农民对环境保护漠不关心,不承认环境污染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环境责任不明确[3]。
(四)盲目发展经济,生态考量欠缺
党中央把现代农业发展放在整体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位置,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基本一致的现代农业发展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应。完成生产制造的日常生活,是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但是,这一宏观经济发展战略并没有明确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法律规范。在部分农村实际运行中,为了实现早期脱贫,农村自然资源被滥用,农民滥用化肥农药增产增收,导致大片森林和河流遭到破坏,一些城市盲目砍伐森林能源建设进口重工业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没有考虑资源环境容量,没有考虑产业发展条件和利润约束力作为衡量标准。这种透支生态环境以实现经济增长的方式,长期困难重重,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生态文明构建视域下农村环境治理的对策
(一)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注入
为了有效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必须保证巨额的资金投入。现阶段,主要是面临政府部门资产不足的困境,必须拓宽资产的出路。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中央要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的实际困境,适当增加地方政府环保资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环保设备改造发展财政资金、节能环保产业的分配。调整科技研发基金等资本性支出计划,合理推进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进程,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差异,基本建成绿色生态最美乡村。二是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将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存量资金纳入地区部门预算,落实中央环保工程资金,科学安排财政布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排水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出台减税、银行降息、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鼓励社会企业和民间投资参与农村环境污染治理,营造社会力量协同合作的良好环境。
(二)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管力度
事实表明,法律、法规、规章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环境改善的有力保障。完成农村环境保护的合理整顿和改善,需要建立高效的制度和管理模式[4]。
一是制定完善农村环境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必须严格法律法规控制,确保整治效果。政府部门要结合农村污染的具体情况,贯彻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和农牧业环境污染生产和工业生产环境污染法律,修改完善现行农村环境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消除不合理之处,对实用性不强的法规进行修改和量化。地方政府部门应当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农村污染形势,制定区域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确保各类绿色生态整治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建立农村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建立农村环境治理和监督体系,可以有效遏制农村企业和村庄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同时,通过建立化肥、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监管制度,建立环境审查审批和污染物收集制度,严格遵守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制度,控制污染源。另一方面,要开展责罚从重治理污染活动,地方政府要加强农村大气污染检查,对破坏农村环境保护的企业要求承担全部责任,明确轻重缓急。通过罚款、整顿和取消生产制造许可证等办法,告诫公司和本人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最后,强化农村环境治理领导责任落实制度。当农村环境治理工程中的权威地位不明确时,会影响农村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地区党委要增强责任感,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明确地方党委在农村环境治理中的领导职责,开展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和绿色产业发展年度绩效考核。
(三)加大宣传教育,构建多元主体治理格局
首先,农村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农民共同参与,助力农村建设,实现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长远目标。最重要的是,政府的主体应该是一个好的生态“指南”。政府在农村环境治理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和宣传引导作用,公众参与农村环境治理一定要发挥政府部门的作用。可以利用广播节目、电视机、网络媒体等,向社会各界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大家的安全观念,塑造尊重自然的观念,开展更加全面的生态文明建设活动,通过举办环境艺术表演、宣传典型示范行为等多种宣传方式,潜移默化地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自觉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践行者。
其次,社会发展的主体必须是美好的绿色生态“梦想”。社会发展主体是完成农村环境改造和维护的主要动力。建立政府部门、公司和村庄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体系。环保公司可以提供保洁服务、环卫等技术专长,政府机构可以与环保公司合作处理因技术或人手不足而无法解决的问题。自身环境整治的技术和系统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可以为农村环境整治提供针对性的服务项目,提高环境污染治理的质量和效率。环保志愿者工作组由环保人员组成,按时走访村落,为群众提供环保知识、文化教育和环保专业技术培训,及时将农村环境整治成果传播给广大群众[5]。
最后,农民必须是生态的“守护者”。农民不仅是农村环境改善的参与者,也是农村自然环境的“卫士”。群众要转变观念,认识环境安全管理维护的必要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环保知识和文化教育,学习科学的种植方法和繁殖技术,规范日常生产和日常个人行为。并主动维护农村良好环境。同时,要提高环境保护管控理念,维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安全。
(四)统筹规划发展,严格环境准入规定
实施农村环境治理,要转变仅占GDP的发展观,积极推进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综合考虑区域资源特征、环境优势和产业基础等因素,合理制定发展计划。
一是符合现状的生态环保农牧业发展。农业必须坚持绿色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标准,根据生态资源的差异划分功能区,山适合山,水适合水,农适合农。在山坡、河流等绿色生态系统重点区域,以环境保护和河道整治为重点,推进绿色农业生产,利用废弃粮食作物制作有机肥,应用化肥和工业化肥等工业化生产。大多数用于生产更坚固的设备和肥料的无污染环保产品对健康有益[6]。
二是打造产业园区,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规定。城市大规模工业向农村转移,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由于缺乏严格的控制制度,也导致了明显的环境污染问题。当地政府创建工业园区,严格遵守企业入园自然环境准入要求,严禁新建不符合当地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的项目,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和资源消耗型行业企业,大力鼓励企业更新工艺装备,提高资源回收率,开展清洁生产。
五、结语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不是短时间能解决的,也不是孤军奋战的事情,需要最高水平的设计、全员协调、全员参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是实现农村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以农村环境治理为试点,积累足够的治理经验,可以有效支持我国建设生态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