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研究
2022-12-21吴若冰
□吴若冰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广西 南宁 530004)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要持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1],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资金投入。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必须着眼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2]。同年,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印发《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提出“要深化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3]。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系统的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巨大的融资需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农村金融,特别是数字普惠金融的稳健支持,而数字普惠金融凭借金融科技创新能力,扩大了金融服务半径,有效降低了金融服务成本,大幅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对加速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一、数字普惠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独特价值
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普惠金融发展的高级阶段,对于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从现阶段情况来看,我国农村金融资源整体配置尚未到达帕累托最优状态,还存在金融市场失灵、系统性负投资、二元金融市场结构等问题,无法完全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4]。因此,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是现阶段数字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数字普惠金融显著区别于传统普惠金融的核心优势,主要体现在借助金融科技手段,能够大幅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增加金融资源供给以及化解潜在金融风险,进而从根本上缓解农村金融供求不平衡的状态。
(一)有效降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
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主要受制于网点布局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影响,若要扩大金融服务半径,就必须增加投入新增网点或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站,将导致金融机构经营成本大幅增加。而数字普惠金融以互联网、移动服务终端为载体,依托于数字化信息技术,具有获客成本下降、拓客途径便捷、长尾客户覆盖面广等优势,能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显著降低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成本、提升金融机构盈利能力。此外,借助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可以及时获取客户数据信息、挖掘客户个性化需求、积累海量征信资料、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实效,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营销成本和风险管控支出。
(二)显著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效率
普惠金融的理念使得农村金融机构认识到了80%长尾客户群的潜在需求实力,然而传统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并未更好满足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需要。伴随着数字化金融服务供给模式的推广,有效打破了传统农村金融服务模式的低效供给问题,彻底打通了金融服务供给的“最后一公里”,成为农村金融机构与客户无缝衔接的重要途径,使客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获取高品质、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从而大幅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提升农村金融客户黏性、市场份额和市场竞争力。数字普惠金融作为金融科技在普惠金融领域的创新应用,能够突破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常规模式,以智能化的方式引导乡村生产生活各领域实现深度变革和模式创新。
(三)大幅提升金融资源有效供给
数字普惠金融是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科技手段与传统普惠金融业务持续融合发展的创新模式。数字普惠金融借助互联网及移动终端的服务模式,彻底打破了农村金融服务依赖于物理网点限制的痼疾,随着国家数字化转型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加快实施,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以实现最大化延展,电脑和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成为拓宽广大长尾客户群体的主要金融服务载体,使农村金融服务的共享性、普惠性、均衡性在数字普惠金融的实施中得以加速实现。数字普惠金融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可以有效地搜集、汇总、充实客户金融需求、征信信息等,为个性化金融服务供给和产品研发奠定基础,助力提升金融服务供给质效。
(四)助力防范化解潜在金融风险
风险管理是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重心。尽管多年来农村金融机构在风险管理领域做了大量改进和提升,但以劳动密集型为特征的风险管理模式在具体工作中仍是捉襟见肘。基于信息科技创新的数字化风险管理既可以保持风险管理连续性,又可以提高风险管理的质效性。数字普惠金融以数字化技术手段变革传统信用体系,可增强金融风险的管控能力。数字化风险管理可以通过信息系统、预警系统、管理系统的建设,通过大数据系统的信息更新迭代、收集整理,将潜在风险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系统根据风险管控的需要,对数据进行整合、分类、共享、挖掘,对潜在风险点进行预警提示,提供及时高效的风险决策参考,助力全面规避和有效化解潜在风险。
二、传统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国各地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采取了系列举措,乡村建设的基础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农村金融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仍存在一些滞后的现象,传统农村金融在助推产业衔接、技术投入、基础设施、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仍有待完善[5]。
(一)传统金融服务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不充分
乡村产业振兴要通过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产业效率和产品质量,实现乡村产业的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从产业融合发展来看,乡村产业振兴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在各产业之间形成全面互动、协同发展、良性循环的产业体系。当前,由于传统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仍然以传统生产资料供应、农业生产领域为主,具有显著季节性特征。加之金融机构服务供给不充足,缺乏与产业融合发展相匹配的金融产品,致使农户及农场主难以获取优质金融服务资源。此外,由于传统金融服务缺乏对产业链上主体资质的深入跟踪研究,传统金融服务无法了解各方主体信用水平,进而难以及时为产业链上的金融服务需求主体提供充足借贷资金,导致乡村地区产业多元化、特色化、数字化、融合化、链条化发展进程相对缓慢。
(二)传统金融服务乡村绿色发展结构不平衡
当前乡村绿色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但乡村地区尚未形成农、林、牧、副、渔一体化的绿色农业产业结构布局,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现阶段我国绿色金融的供给与乡村振兴对绿色金融的需求不相匹配。尽管传统绿色金融发展迅速,但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外部性、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等现实障碍。传统金融服务对农村绿色金融供给较为有限,市场参与能力相对薄弱,商业可持续性欠缺,导致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缺乏专业性和创新性,难以满足乡村建设中旺盛的绿色金融需求。此外,由于乡村绿色项目本身普遍存在规模小、区位分散、投资周期长、收益不确定、主体信用信息缺失等一系列问题,导致市场调节机制在乡村绿色金融资源配置中作用失灵,使得绿色金融的需求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三)传统金融服务乡村低收入群体力度不足
在服务农村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传统金融服务网点布局规划不完善,制约了普惠金融服务在空间布局上的有效配置,由于缺乏与小微企业及农村居民需求充分契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无法及时结合市场需求创新并推出相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传统金融服务更侧重于硬性资产抵押贷款模式。担保品、抵押品不足是农户及小微企业的主要堵点,因此对乡村振兴的信贷支持存在规模不足、期限错配等情况,没有形成信贷引导下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乡村地区对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不足、业务额度偏小、资金支付成本高等因素,导致金融机构对乡村地区的网点布局较少、业务创新滞后、市场深耕不足、获客拓客缓慢,进一步加剧了广大乡村地区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所迫切需求的便捷优质低费率与金融基础服务不足的矛盾。
(四)传统金融服务乡村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受限
目前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形成以数字技术为主导、以金融领域为基础的宽框架、广范畴、区域化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很多农户甚至从未在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而出现征信信息缺失的情况,导致农村长尾客户群体因缺少征信信息和信用数据,使得传统金融机构对农户征信评估有效性大打折扣,无法实现传统征信系统的广泛覆盖,有效收集涉农相关信息的难度较高。在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受制于农户信息分散化、信用信息数据库不完善,以及严重的信用信息屏蔽和割裂,导致乡村金融生态问题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等难以获得新的突破和持续动力。依托传统金融服务很难构建起“信息采集数字化+信用评价智能化+信贷投放线上化+社会应用网络化”的“四位一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三、数字普惠金融高质量助力乡村振兴的路径
通过对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资金供求均衡关系分析,可以看出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影响。在支持乡村振兴发展初期,由于农村普遍存在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城乡之间数字鸿沟明显、金融机构自身创新性不足等情况,数字普惠金融的有效供给增速滞后于农村金融需求增速,出现金融资源供求均衡偏差。为此,通过运用数字普惠金融的信息科技和金融创新,实现涉农信息数据平台建设、加速数字金融产品创新、拓宽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等,可有效降低金融交易门槛、扩大金融服务覆盖、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完善金融价格发现机制等,显著改善金融服务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质效,为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效保障。
(一)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供应链整合,激活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动能
产业兴则乡村旺,产业兴旺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农民增产增收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一是整合全产业链资源,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助力农业供应链延链补链强链,可以更好带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将散小弱的农户群体引入现代农业产业链条中,整合农资采购、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产品销售等产业链条上下游资源,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6]。二是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加速特色产业发展。通过以农资经销商、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核心的农业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模式,发挥供应链金融以核心企业为着力点,以金融资源为黏合剂的运作模式,将整个产业链上的上下游企业和农户整合到农业产业生产链,更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无缝衔接。三是拓展资源互联模式,高效盘活生产要素。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供应链金融供求信息实时交互,创新以动产质押为主的数字化供应链金融模式,解决收购商在异地收购农产品时缺少房产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物或担保主体等问题,全面满足企业和农户的有效流动资金需求,从根本上改善了供应链各方融资难的问题。
(二)数字普惠金融助力绿色宜居建设,构建乡村振兴生态低碳发展新模式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农业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发展绿色产业。一是实施信贷差异定位,助力农业绿色转型。数字普惠金融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实现差异化绿色信贷发展定位,通过助力乡村绿色宜居建设,提升乡村地区绿色信贷可得性与覆盖面,可以有效带动小微、“三农”等乡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广泛参与绿色发展,促进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的有序转型。二是引导资源集约运用,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有助于大幅提升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绿化覆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绿色农业科技的资源倾斜。引导乡村企业绿色转型和绿色技术创新,实现乡村地区经济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和乡村绿色协调循环生产发展新模式。引导更加充足的社会资源参与发展循环农业、体验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型农业,将农业资源消耗的线性增长模式,转变为资源环境友好型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三是培育农村绿色产业,打造生态宜居家园。数字普惠金融通过支持绿色产业链延伸、资源集约应用、强化资金扶持、探索政银社合作等,唤醒绿水青山潜藏经济价值,促进绿色产业持续发展助力生态宜居家园建设,实现农业向绿色化、环保化、低碳化转型。
(三)数字普惠金融助力新业态拓展,拓宽乡村振兴资源配置新路径
依托互联网和数字化金融技术,构建移动支付、网络小贷、智能投顾等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融资类产品渗透率,拓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渠道。一是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以基层网点为支点,以网络化全覆盖的形式,打造上至小微企业、下至农户家庭的全覆盖式金融服务模式。将线下业务与线上业务紧密结合,开发更有市场竞争力的网络快贷等互联网线上产品,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的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二是加大涉农信贷整体投放,提升乡村金融获得感。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考核方案,合理安排小微企业贷款投放节奏,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强化便民点费用代缴、补贴领取、农贷咨询等民生类服务,不断丰富普惠金融类服务内容,全面提升涉农企业和农户的金融服务获得感。三是持续创新业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大数据信贷支持白名单库,做好小农户、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长尾群体金融服务,持续提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持续推进“四级联创”工作和农户信息采集、整村授信工作,加强涉农贷款数据监测,真正实现农户贷款“线上化、无纸化、移动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切实优化乡村振兴资源配置新模式。
(四)数字普惠金融助力智慧乡村建设,提升乡村振兴数字化发展新成效
当前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尚未突破40%,这就需要依托“宽带中国”战略,加大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促进乡村地区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一是突破传统筹资路径,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通过拓宽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渠道,使数字信息技术与普惠金融有机结合,实现乡村一体化资金供给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挖掘农村履约信息,构建信用信息闭环数据库,实现线上贷款、支付、转账、收款、结算及风险的数字化智能监测,通过全域覆盖的数字普惠金融共享乡村基建金融服务平台。二是夯实乡村软硬件基础,助力乡村高质量发展。通过提升农户和涉农企业的金融服务便利度,让智慧金融服务惠泽乡村高质量发展,助力提升农业产业价值增值,使智慧金融在“三农”建设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通过改善乡村数字软件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充分激活农村土地、资本、劳动力等基本要素价值增值路径,带出乡村数字化发展加速度。三是构建自我迭代循环模式,助推乡村智慧发展。根据收益递增模式理论提升农民的数字经济素养,有效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实现“占位优势+规模效应+学习互补+市场协同”的自我迭代良性循环模式,助力乡村地区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数字普惠金融加速推动乡村数字经济和智慧农业体制机制创新,使数字金融创新模式发挥服务乡村智慧发展最大效应。
(五)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信用体系建设,呈现乡村振兴社会治理新风尚
借助大数据平台建设等信息科技手段,构建模型化信用评价系统、制定农户信用信息采集评价共享标准、制定科学的农村信用等级评价模型指南,科学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采集和评价机制,实现以“信”增贷、助贷、换贷、惠贷。一是完善信用金融顶层框架,助力改善乡村社会治理。多方发力搭建统一的信用金融信息平台,全方位整合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内的征信机构采录信息,建立农村信用体系数据更新机制,促进信息在政银企户之间的丰富完善和有序交换。二是搭建信用金融信息平台,完善乡村信用体系构建。探索建立“信息采集数字化+信用评价智能化+信贷投放线上化+社会应用网络化”的“四位一体”新模式,多方发力搭建信用金融信息平台,依托“整村授信”提升乡村地区诚信意识及信用水平,为信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三是优化信用主体金融服务,正向激励盘活信用金融动能。通过采集农村经济主体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征信履约信息等,将信用数据纳入大数据信息平台管理,在授信、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以“信”赋能,引金融活水带动乡村高质量发展,形成以“信”增贷、以“信”换贷的信贷良性循环模式。通过引导激励机制,提升民众的信用金融观念认识和主动参与,加速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向全面、持续、纵深推进,进而实现乡村地区社会治理新风尚。
四、结语
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战略之间存在着一个长期且稳定的均衡增长关系,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方式是动态、交互、双向的。随着数字普惠金融与乡村振兴的稳步发展,两者之间的协调关系是不断优化和持续完善的,数字普惠金融的辐射作用能够高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乡村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也伴随着制度的完善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备,反作用于数字普惠金融并加速其向更高阶段发展,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黏性与相互影响程度也逐步增强,随着时间推移两者之间将呈现出更高水平的耦合度。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进程中,数字普惠金融的高质量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加速实现的重要金融保障,需要持续优化数字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一是积极加强农村地区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顶层设计,以完备的制度体系加强数字普惠金融的统筹协调发展,夯实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石,促进两者协调发展。二是持续完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保障体系,明确划分监管主体,搭建行业监管体系,从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及规范监管机制等方面,构建有利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保障机制。逐步引入数字普惠金融沙箱监管机制,在保障市场参与主体权益前提下,在沙箱内实现数字普惠金融更加贴合市场需求的迅速响应发展模式。三是重点结合乡村振兴发展实际,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提升数字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满足农村农业农民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服务需求,稳妥实现数字普惠金融更广更深全覆盖,为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