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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网络谣言协同治理动因及策略分析

2022-12-18

新闻传播 2022年11期
关键词:辟谣谣言协同

宋 雪

(辽宁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沈阳 110136)

在社会化媒体时代,以政府为主导的传统单核谣言治理模式显露出诸多弊端。多元主体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模式势在必行。在新冠疫情中,社交媒体平台中涌现出公众、企业、自媒体、组织机构等谣言治理主体,成为网络谣言治理的坚实力量。但这些谣言治理主体尚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其谣言治理行动多处于零星、分散状态。因此,有必要基于多元主体谣言治理动因分析,将多元治理主体的力量集结起来,构建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机制,提升谣言治理效力。

一、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机制的主体构成

新冠疫情中,微博平台出现了来自不同主体的原创辟谣微博。综合谭九生[1]、曾润喜[2]对微博辟谣主体的分类,并结合样本的实际情况,原创辟谣微博的发布者可以分为六类:政府、非官方媒体、官方媒体、认证用户、普通个人、企业与组织机构。

无论是从辟谣微博发布数量还是谣言治理能力来看,政府主体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谣言治理的核心力量。当谣言泛滥时,政府主体通过观测舆情来及时发现网络谣言,随后进行事实核查,及时发布辟谣信息。政府主体还可以在谣言协同治理行动中起到统领作用,制定决策目标,号召其他主体加入谣言治理行动当中。[3]

普通个人主体谣言治理行动虽不活跃,但意义重大。参与辟谣的普通个人不会再继续传播谣言,辟谣信息可以为后续其他主体辟谣提供证据支持。[4]官方媒体主体凭借专业优势在辟谣行动中发挥关键作用。官方媒体主体有能力、有条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接近第一现场进行调研,也能够及时从政府等相关部门获取最新消息,这些条件保障了官方媒体能够提供负责任的、高质量的辟谣信息。认证用户被关注度高,影响力大,具有更为丰富的与公众沟通交流的传播经验,其所发布的辟谣信息更贴近公众,容易被理解、接受。非官方媒体是非常活跃的谣言治理主体,也是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凭借庞大的粉丝数量为辟谣信息快速传播扩散提供条件。非官方媒体各具特色,既有新闻综合类又有科技、医疗等专业信息类,凭借各自优势,在谣言治理行动中发挥所长。企业与组织机构主体发布的辟谣微博数量最少,通常只在被谣言波及时为防止形象受损而做出澄清,但因其与事件的相关性高,辟谣信息影响力不容小觑。

二、多元主体谣言治理动因分析

(一)公共利益的驱动

公共利益涵盖了全体或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利益,是个体利益的总和。对于公众来说,疫情谣言的出现使得本就充满不确定性的信息环境变得更加混乱,无法辨别信息真伪,无从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在新冠疫情爆发时,公众迫切需要准确、真实的信息以应对突发状况,而真假难辨的信息环境不仅无法满足公众的信息诉求,还会引发群体恐慌、焦虑情绪。对于政府来说,疫情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干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工作,甚至引发次生危机。对于官方和非官方媒体来说,疫情谣言对社会心理和社会秩序产生不良影响,而媒体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其服务公共利益的责任,媒体要通过事实核查并及时发布辟谣信息,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工作提供详尽、准确的信息。

新冠疫情中,因谣言传播扩散带来的公共利益受损会影响每一位社会成员,因而所有类型的主体均具备参与谣言治理行动的动力,通过事实核查与发布辟谣信息来帮助厘清真相,制定出正确的疫情应对措施,恢复社会秩序。

(二)主体效益的刺激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各个主体参与谣言治理行动可以获得不同的效益,这是多元主体参与谣言治理行动的原动力。政府主体通过舆情预警体系及时发现疫情谣言,迅速作出反应并发布辟谣信息,避免社会恐慌出现,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同时政府主体通过谣言治理行动提升了社会治理能力,也提升了政府公信力,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非官方媒体主体紧跟社会热点,关注疫情谣言并及时发布辟谣信息,提高了非官方媒体品牌的权威性、可信度,帮助品牌提高关注度和知名度。认证用户主体需要不断建构自身的权威性,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认证用户主体积极参与辟谣行动可以推动其树立和巩固负责任、有担当的形象,成为更被信赖的、更具权威性的网络意见领袖。当谣言波及企业与组织机构主体时,这些主体必然要参与到辟谣行动当中,从而维护自身形象,规避名誉受损带来的损失。

(三)亲社会性和利他性的助推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认证用户和普通个人主体参与谣言治理行动是费时费力且没有直接收益的,属于义务工作。认证用户和普通个人主体在社交媒体平台中参与事实核查、揭示事件真相,使公众免受疫情谣言干扰,面对突发状况时能够做出正确决策,让整个社会从疫情带来的不稳定状态中尽快恢复。认证用户和普通个人主体为了社会公共利益,不计个人回报,义务参与到辟谣行动中,其行为具有亲社会性和利他性。

三、网络谣言协同治理机制构建策略

(一)构建网络谣言协同治理的共同目标

共同目标是引导多元主体协同联动的关键。对于政府主体来说,对网络谣言做出迅速反应、及时辟谣是政府进行社会治理的需要,也是政府的责任。官方媒体肩负社会责任,有责任、有义务凭借自身传播优势来助推辟谣信息传播,遏制谣言扩散。非官方媒体传播范围广,有责任、义务监督、管理好信息内容,严格进行事实核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及时获知真相、遏制谣言扩散是全体公众的核心诉求,因此认证用户和普通个人主体有动力参与谣言治理。企业与组织机构参与辟谣行动的动力在于澄清谣言、维护自身名誉,对涉及自身的相关谣言及时进行回应。

通过事实核查来厘清真相,遏制谣言传播扩散是符合全社会共同利益的,是凝聚多元主体参与谣言治理行动的共同目标。

(二)完善信息资源配置

各类主体的事实核查和辟谣行动都需要依赖充分共享交互的信息资源。对政府和媒体主体来说,畅通的信息资源交互机制,可以方便其将已知信息快速传播出去,有利于建立清朗的舆论空间,为后续的辟谣工作提供保障。同时,政府和媒体主体可以及时了解其他主体的事实核查动态,并对此做出信息反馈或据此调整事实核查方向。[5]对于认证用户、普通个人、企业与机构主体来说,在他们不掌握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完善信息资源配置,可以方便其获取相关信息,为辟谣行动提供基础的信息保障,提高其参与辟谣行动的积极性;在他们掌握基本信息的情况下,完善的信息资源交互机制可以方便其发布已知信息,并与其他主体发布的已知信息互相碰撞,共同组接出事实真相。

政府主体及时公开与回应相关信息,认证用户、普通个人、企业与机构主体汇集并传播各自已知的信息,官方和非官方媒体准确发布、传递信息。在政府主导下,各类主体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整合信息,彼此互通有无,构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6]

(三)完善网络谣言协同治理中多元主体联动机制

各类主体要依托自身优势,积极沟通协商,构建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政府主体应引导普通个人等其他主体参与到谣言治理行动中来,协同设计、制定应对谣言的方式、方法。官方媒体的辟谣信息具有专业性、权威性优势,为其他主体参与辟谣行动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非官方媒体主体传播范围广,影响力大,可以助推辟谣信息传播扩散。认证用户和普通个人所发布的辟谣信息以情绪传播见长,更有说服力,影响力更为持久,应在态度倾向上发挥引领作用。

多元主体联动机制的建立还需要各类主体之间达成协同治理文化共识,构建互相信任、沟通协商、协同行动的协同治理文化体系。此外,人力资源基础也是多元主体联动机制的必要条件,应将组织、机构、社会个体的人力资源基础转化为谣言协同治理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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