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清”目录 用好三项举措 推动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走深走实
2022-12-17驻马店市委编办
驻马店市委编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驻马店市委编办紧紧围绕“四清”目标,用好三项举措,确保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一、注重统筹谋划,下好“先手棋”
坚持把做好机构编制核查作为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委编委和市委编委关于核查工作的相关要求,驻马店市委编办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打好机构编制核查“主动仗”。
一是方案制定到位。市委编委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编委《河南省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就方案起草的基本思路、总体框架、重点任务提出要求。市委编办结合市情实际及时起草了《驻马店市机构编制核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市委编委审定后印发。《方案》明确了核查范围和时间节点,规范了方法步骤和操作流程,同时绘制“三个阶段、五个环节”流程图,确保核查动作不走样、内容不漏项、范围无盲区,为开展核查提供了基本依据。二是力量聚合到位。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副职、1名业务科长具体负责核查工作。为更好发挥牵头作用,市委编办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专班,监督检查科负责核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日常联络,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三是业务培训到位。为实现全方位动员、全流程解读、全要素保障,在前期印发《方案》的基础上,根据省委编办印发的《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手册》,结合工作实际,着重从细化工作流程、把握重点环节等方面完善了市本级核查操作细则,向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及时召开了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动员部署暨业务培训会,印制了《核查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资料,相关负责同志详细解读和说明了核查范围、核查指标、核查步骤、关键环节等重点内容。同时,培训会现场就工作协调配合、工作流程和实际操作等问题进行了答疑,统一了数据采集口径、实名制系统指标标准,为顺利开展核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跟踪指导到位。实施过程中,注重站在单位的角度去操作,在导出单位信息和数据初审环节,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采取电话提醒和提前预约服务,切实做到对核查事项理解不清的问题解释到位,对光盘操作程序和上报内容指导到位,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位,不让操作人员带着疑问去工作。
二、优化工作机制,打好“组合拳”
围绕组织实施加强综合调度,紧盯核心环节,严格程序要求,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完善机制,凝聚攻坚合力。坚持各方面力量同心同向、同行同力,做到责任共担、数据共享、疑难共解。落实专班推进机制。市委编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工作专班先后4次召开内部协调会,做好工作研判和力量布局。每一环节启动前,都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对下一环节需注意的重点事项提出要求,既通报核查工作整体进展,又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序推进。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建立由编办、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会商,听取部门意见建议,分析研判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联席会议无法决定的疑难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核查期间,先后召开3次部门联席会议,商讨推进工作。完善数据校核机制。将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主要数据分别与干部配备情况、预算单位信息、参保信息等方面的数据逐条进行比对,既保证了核查工作精准、有效,又为今后管好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打下基础。整个核查工作中,相关部门做到了提供数据到位、参与人员到位、配合工作到位,切实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示范带动,市县协调推进。市本级始终坚持先行一步,示范引领,带动县区核查工作同步推进。一方面,建立核查工作报告制度,要求所属县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了解核查工作进度;另一方面,对县区进行实地督导。2021年11月17日至25日,市委编办组成两个督导组,对县区核查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了解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每个县区随机抽选1至2个县直单位和乡镇围绕实地核实进行现场指导,结合问题给予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督导结束后,印发核查工作通报,发至县区委组织部长和编办。坚持每月督导研判,召集各县区党委编办主任及牵头股室负责人,围绕市县在核查推进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实地督导反馈的情况进行会商,边交流、边总结、边分析、边改进,做到节奏上促、难题上帮、方法上教,有效地推动市县核查工作同步深入展开。三是严把质量,抓好实地核实。严格抓好实地核实这一重点环节,把核实质量作为核查的生命线,力求核查的针对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科学选定对象。首先,在量上落实要求。严格按照“实地核实的比例不低于本级核查单位总数的30%”的要求,确定实地核实的单位数量。其次,在面上不留死角。将机构类别和规格作为考量依据,确保实地核实的对象涵盖党政群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最后,在点上突出问题导向。通过梳理分析市本级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巡视巡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将存在问题的单位列入实地核实名单。高效配置力量。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通报核查工作进展和前期数据比对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召开协调会进行会商,完善工作机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4个实地核实督导组,每组由部门分管领导任组长,2名成员中有1名编办工作人员,以分组包干的形式,明确时间节点、任务和要求,各自到所分包的单位展开核实工作。把准核实重点。紧紧围绕“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制作了包括单位机构设置、领导职数核配、机构挂牌、在编人员与统发工资信息、人员基本信息、公示情况、编外用人情况等要素的实地核实记录表,发给各组成员,便于大家开展工作,确保核实全面,重点突出,情况真实准确。创新核实方式。首先,听与看相互印证,做到心中有数。在听的方面,既通过集体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单位核查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的汇报,又针对数据比对不一致和问题台账相关问题,随机对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个别访谈,以便掌握真实情况。在看的方面,不仅看单位提供的核查相关文件材料,而且实地察看机构和人员信息公示、实际挂牌情况等。其次,点与面综合分析,把握核实质量。一方面,各个督导组根据分工,按照实地核实记录表列出的要点,逐项检查核实,既澄清单位的机构和人员底数,又具体掌握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现状。另一方面,综合研判各督导组反馈问题,重点发现个性问题,总结带有普遍性的共性问题,为深入发现问题促整改奠定坚实基础。最后,查与改贯穿全程,提高核查实效。通过实地督导,有针对地解决发现的问题:机构和人员信息有误的,提醒单位及时予以修改完善;对未进行公示的,要求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对个别机构编制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帮助分析原因并找出可行性的解决办法。此举真正实现了机构编制核查与问题整改统筹推进,相得益彰。
三、坚持结果导向,用好“诊断书”
坚持把机构编制核查作为一次全面体检、自我提升的难得机遇,用好核查成果,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一是抓实问题整改。围绕数据比对、实地核实、督导反馈以及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在认真梳理归纳的基础上,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试行清单化管理,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的原则,压茬推进。建立问题督办机制,建立问题台账,逐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的时间节点、整改方式、具体责任人,督促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无正当理由整改不到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说明情况,倒逼主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清零。比如,针对群众通过“12310”举报的某县一事业单位15名工作人员机构改革后未按规定划转问题,我们及时调查核实,挂牌督办,当月即完成整改。二是抓严机制约束。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管住“源头”。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注重加强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的协作配合,将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机构编制审批的要件,印发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报送工作规范(试行)》,规范了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受理审批流程,明确要求存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未落实或机构编制文件印发半年内仍未执行的,不予办理新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有效地维护了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抓好成果运用。把核查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聚焦即将开展的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坚持把核查结果作为评估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与使用效益、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和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市县同步选择三个单位和一个所属事业单位作为试点,围绕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挖掘部门机构编制使用潜能、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能,有针对性地制定细化评估指标,完善评估流程和方法步骤,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进行全面评估,主动发现问题短板、找准改进路径,促进编制资源优化配置,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全市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编制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