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与调和:泰勒视域中语言与伦理关系新解
2022-12-17王琼张萍
王 琼 张 萍
内容提要 伦理冲突是当代道德哲学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查尔斯·泰勒基于语言本体论立场,重新思考语言与伦理的相互关系,提出化解伦理冲突的新方案。通过肃清对语言本质的错误理解,泰勒主张语言和伦理之间存在建构关系,并以此论证伦理冲突发生的根源在于语言,不同伦理理解在主体达成对世界的普遍认知之后,获得互相通约的可能性。由于单纯的建构关系并不足以应对多元伦理理解带来的挑战,泰勒的“调和论”进一步阐释语言带给人类的“灵活性”能够帮助我们克服动物性本能,转变自身去追求更高的善,从而达到调和伦理价值体系之间纷争的目的。
当今世界的冲突越来越显性地体现为伦理价值体系的较量,不同价值观之间很难通约,衍生出各异的伦理形态,这种异质性往往引发伦理冲突。为此,伦理多元主义主张推动不同伦理观念的交流,但却受困于找寻不到伦理观念可以共存与共享的基础,或是难以为诸种伦理价值的普遍性提供充分的论证。更糟糕的是,伦理“暴力”乘虚而入,企图以一种普遍的伦理理解方式统治有差异的伦理共同体。如果想要达成伦理间的理解与和解,同时避免伦理“暴力”,我们该怎么办?
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为我们提供的解决方案具有明显的语言面向,他立足于语言本体论立场,概述了语言与伦理在建构关系中走向调和的逻辑过程,向我们展示了一种能够调解冲突的伦理理解方式。
查尔斯·泰勒语言本体论的提出及其伦理道德指向
面对当今世界文化和价值的种种冲突,泰勒始终致力于为相互理解、“包容”和“共同善”找到一个合理的基础。例如,在《伦理与本体论》中,泰勒谈及“我们的伦理观点和承诺在本体上致力于什么”。①在《世俗时代》中,泰勒探究“什么在本体上生成了我们的伦理观点和道德根源的承诺”。②寻找答案的过程并不顺利,泰勒似乎并未从道德本体论中获得充分的支持,他呼唤“更丰富的本体论”,③语言本体论成为另一种选择。泰勒为何会试图从本体论层面寻求化解伦理冲突的方案?他又为何在寻找“善”之基础的历程中提出了语言本体论立场?这一立场将引领伦理与语言关系走向何方?
几乎不会有人否认泰勒道德哲学中的现象学路径,该路径交织着对自然主义的批判。这种路径不仅构成泰勒语言本体论思想的学理背景,同时也是泰勒提出化解道德理想冲突本体论方案的缘起。
泰勒的道德现象学进路首先体现为其道德定义的广泛性。在《语言动物》中,泰勒认为伦理和道德不可分。他把伦理(ethics)一词的首字母大写,将道德来源、道德障碍连同伦理、道德全部归为“大写的伦理”(Ethics),形成了广义的伦理概念。④其次,在《自我的根源》中,泰勒认为人类至少有三种道德关切。他称之为我们道德生活的三个“轴心”⑤——“我们对他人的尊重和责任感”“我们对怎样过完满生活的理解”以及“存在关于尊严的一系列概念”,认为三者构成我们道德生活的框架。依托此框架,泰勒区分了“生活的善”与“建构性的善”,强调后者作为道德根源在道德观念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上述两方面可见,泰勒宽泛的伦理概念为“善”的多样性预留了充足的空间,容纳了我们对于价值的不同理解,同时从概念上为勾勒日常道德行为发生的“更丰富的背景性语言”⑥奠定了基础。此外,泰勒认为,道德框架中的“三种轴心的东西可能存在于每种文化之中”,⑦不同文化背景影响道德来源,后者又将作用于我们的道德动机,使得我们的道德体验更深刻、更富有说服力。
无论从哪个向度看,泰勒描绘道德图景时的关键语词如“丰富性”和“日常体验”等针对的都是现代道德哲学理论对人类主体和伦理理解的压制与还原。这些理论顺应自然主义潮流,给予伦理道德异常狭隘的空间,试图站在中立立场、从自然科学角度研究道德问题,它们不仅从客观的、第三人称视角阐释道德,甚至“倾向于在根本不提任何本体论主张的情况下只阐述道德反应”;⑧它们奉行的伦理理解方式迫使现代社会以更加疏离、更加冷漠的态度审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面对严重的伦理冲突时,它们或是采用教条式的手段粗暴干涉,或是强行推进某种“还原式的”伦理形态模式,并最终为我们呈上一个愈发矛盾和漠然的祛魅世界。
泰勒试图反击自然主义对道德哲学的侵害。他写道:“在开始我就讲要探讨处于我们的道德和精神直觉背后的‘背景状况’……我的目标是表达这些直觉的道德本体论。”⑨泰勒言及“精神直觉”和“背景式图景”,其实质指向道德反应及其背后所关涉的人类意义本性的根本事物。“正如泰勒所指出的,我们的某种反应被证明是对一种‘人类本体论’的实践确认。”⑩可以说,泰勒既维护道德反应在日常生活中的现象学存在,又表达了道德主体对某种道德“根源”的依赖,批判伦理自然主义无视道德律令带给我们超越自身的体验,并通过诉求道德本源从本体论上驳斥自然主义对于意义和框架讨论的拒绝。这就回答了第一个问题:泰勒为何从本体论层面寻求化解伦理冲突方案。
“道德本体论”作为概念首次出现在《自我的根源》中,但泰勒似乎没有准备好展开论述,仅用道德本体论去探究我们道德反应和判断的背景。从文本表现看,泰勒最相关的论述出现在《伦理与本体论》中,其核心在于寻求现象学层面道德反应的本体论贡献。泰勒指出某些道德反应具有区别于其他道德反应的“强价值”,而那些具有更高价值的善被泰勒称为“超善”。他尝试通过充分揭示体验更高价值需要的本体论条件,达到理解这些“强价值”根源的目的。
然而,泰勒对道德现象学方法与道德本体间关系的阐释并不完满。于个体而言,道德经验的内在形式意味着,若究其根源,必越不过“主体”,但泰勒的道德本体论维度却恰恰相反,并未涉及主体,而直指先验世界或者更加复杂的本体论集合。梅耶尔(Meijer)据此表示,这种自下而上,即从现象学经验上升至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推衍方式,并未厘清道德现象在本体论上究竟致力于什么的问题,反而徒增诸多不解之处。泰勒的道德现象学路径完成了驳斥伦理自然主义的任务,也暴露了自身与道德本体论之间难以跨越的鸿沟。
尽管《伦理与本体论》所表征的道德本体论维度未能建构出道德现象的形而上学基础,泰勒并未停止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其后期所著的《语言动物》带领我们来到道德哲学视域内的语言维度。这里不仅孕育了语言建构伦理思想,促成道德现象学和本体论的再次相遇,又因为语言的加入,得到不一样的结论。当自然主义本体论无法解释关涉意义、认同和善的问题,当道德本体论难以匹配其对于生活之“善”的现象学描述时,泰勒需要找寻更丰富的本体论,于是语言本体论呼之欲出。
纵观泰勒的语言本体论思想,可以比较清楚地划分出《本体论》时期(早期)和《语言动物》时期(晚期)两个阶段。若结合泰勒的学术生涯进行比较,我们不难发现,两阶段之间的差异与分析哲学和欧陆哲学传统对泰勒的影响有关。
泰勒写作《本体论》时正于牛津大学求学,彼时英美分析哲学大行其道。年轻的泰勒开宗明义地排斥实体本体论的思考方式,指出“何物存在”的传统本体论问题预设了我们已经很清楚“being”是什么,因而极易被误导。他将问题的根源指向语言,提出:“这里没有本体论的问题。问题很简单地出自如何正确理解我们语言不同术语的逻辑角色。”此阶段泰勒的语言本体论应当更准确地概括为“本体论问题的语言学路径”。依据语言逻辑分析方法,泰勒首先确定真正的本体论问题“与概念作为谓语的使用相关”。具体地说,它们出现在语言使用的模糊之处,即“当两种不同的特殊类型似乎有相同的权利占据相同的逻辑空间,其中一种与另一种却不相容”之时。为此,泰勒区分了描绘物质对象的M-语言和描绘人及人类行为的P-语言,前者所表征的科学语言与后者所指向的日常语言存在本体论上的冲突。鉴于日常语言表达的行为与科学语言描述的事件是异质的,泰勒企图澄清这两种语言之间的逻辑关系以克服自然运动与人类行为在本体上的差异。然而,一旦采取一种语言去审视另一种语言,或是判断两种语言在逻辑上孰高孰低,本体上的冲突随即出现。我们似乎只能用科学概念而非日常概念去解释科学语言,反之亦然,科学语言与日常语言终究难以联合成一体并走向逻辑统一。
为弥合语言本体上的差异,泰勒提出“像学习母语那样学习多种语言”或是回溯到“最基本科学出现之前所使用的语言,一种没有‘M-语言’和‘P-语言’冲突的语言层次”。显然这两套方案并未直面本体冲突本身,泰勒选择了迂回或是回避的策略,因此没有带来实质性贡献。他亦在文中表明,如果仅仅是从日常语言或是科学语言视角出发,本体论问题“无法回答”。
早期泰勒以语言逻辑分析形式实现对本体问题的追问并不成功,但这种努力从两个方面为泰勒晚期语言本体论思想做了铺垫。其一,虽然两种语言间的逻辑关系没有得到厘清,但它们共同存在,并且没有哪种语言处于决定性的统治地位。这意味着泰勒的语言不是“单数”而是“复数”,语言的多元化样态或者说审视语言的多维度视角成为泰勒始终坚持的观点。其二,面对冲突,泰勒自年轻时便趋向以调和的方式解决问题,虽然招致批评,但此时泰勒宽容的哲学气质已初现雏形。《本体论》的结束部分阐明“我们对真语言的形而上学追求并未满足”。那么泰勒对真语言的形而上学讨论是如何继续的?产生了哪些变化?
晚期泰勒历经了对分析哲学的失望,学术上趋向欧陆哲学。随之而来的是泰勒的语言理解方式的质变,这极大地影响了他从语言视角得出的本体论结论。
最突出的变化是泰勒不再将本体论问题归结于语言逻辑问题,而以“意义”为切入点,强调“意义就是事物对我们的重要性……描述‘人类意义’就是去描述事物阻碍或是促进我们实现目标的方式”,而不是“语言学的意义”(linguistic meaning)。换言之,泰勒区分了当我们说“这段关系对我而言意义重大”和“这个单词的意义是什么”时所表征的“意义”含义。“意义”理解方式的转变可以解读为泰勒与分析哲学的“告别”,这也是他探索语言本体论过程中踏出的重要一步。其背后蕴含着18世纪德国浪漫主义时期哈曼(Hamann)、赫尔德(Herder)、洪堡特(Humboldt)的语言思想对泰勒的影响,其中赫尔德提出的“表达-建构语言观”是泰勒语言观点最主要的来源。此外,泰勒也从海德格尔语言本体论中得到灵感,在语言和存在的关系层面阐述语言对人类意义的创造力、生成力、建构力,提出表达-建构语言观实则是一种与伦理思考紧密相关的本体化的语言思想。可以说,赫尔德和海德格尔思想共同构成泰勒语言本体论的学理基础。
泰勒论述其语言本体论思想的重点之一是重构赫尔德的“表达-建构语言观”。赫尔德主张“语言建构了语义维度,更广泛地说是语言的维度,换言之,拥有语言使我们能够以新的方式联系事物,获得新的情感、目标、关系以及对强价值的问题做出反应”。泰勒通过比较霍布斯(Hobbes)、洛克(Locke)和孔迪亚克(Condillac)为代表的语言指称论与赫尔德的理论的差异,强调赫尔德的语言并非仅仅是对某一对象的反应,而是赋予对象某些“属性”,因而不仅用于描述事物,而且用于构成新的意义。泰勒将赫尔德建构观中“语言生成新意义”的主张与价值观点相结合,重构了语言建构理论:
然后我们可以通过说语言在我们的世界中引入了新的意义来重新表述建构性观点:我们周围的事物是某些性质的潜在持有者;它们可以对我们产生新的情感意义,例如作为钦佩或愤怒的对象;我们与他人可发展新的关系,成为爱人、配偶或同胞公民;它们可以有强大的价值。
泰勒的解读不再强调语言的“反思意识”,却“赋予表达一个创造性的角色”,突出了语言对意义的创造。在这个维度内,“意义”可以与我们的情感相关,可以是与我们之间的某种关系,同时也可以是强价值,这里不同的意义指“事物以不同的方式(对我们而言)显得重要”,而“强价值”指“与我们的认可无关的价值”。鉴于泰勒曾经阐明“只有语言动物才能识别出值得渴望或厌恶的事物”,我们可以体悟到泰勒企图将语言建构意义观点和价值问题结合在一起。事实上,泰勒将意义分为“生命意义”(life meaning)和“超生物意义”(metabiological meaning),前者是人类和其他动物共有的意义,关涉诸如筑巢、捕食等行为,后者则“关系到目标、目的,以及对什么是更好的或更坏的进行区别”,“与‘强评价’有关”。根据泰勒,“‘强评价’描述了一种涉及到价值差异的伦理反映”,也就是说,和我们对强价值的体验相关。根据上述观点,我们有理由相信,泰勒的语言建构观表明,语言创造出和“强评价”有关的意义,它们属于超生物意义,比其他意义对我们而言更重要、更强大。换言之,意义在泰勒这里有价值高低之分,或者说不同意义对我们的重要性存在差异。
泰勒论述的重点之二是他将语言理论转换为本体论推论,从而清楚地呈现海德格尔语言本体论对他的影响。语言建构观的核心是语言为“世界”引入新意义,从而改变了世界。泰勒说,他是从“海德格尔式的感觉”来理解“世界”的,即我们处于这个世界之内,而不是其外部,世界是包括林林总总和我们相关的事物在内的一个范围的名称。泰勒以此为背景来审视语言的建构能力,“有建构能力意味着语言在某种意义上使它自己的内容成为可能,或者向我们打开它所‘解码’的领域”。泰勒以“machismo”为例,认为在这个单词出现之前,那种潇洒的生活方式并不存在。换言之,语言的创造力意味着表达并不仅仅简单地描述已经存在的事物,而且“让我们拥有一些只因语言存在才得以获得的可能性”,泰勒称前一种情况为使新意义成为可能的“可及”维度,后一种为“存在”维度,无论哪种维度都涉及我们以何种联结状态存在于这个世界。所以泰勒说“语言关乎一种不同的存在方式”。在“可及”维度内,我们对已经存在的事物产生赫尔德式的反思意识,然后进行表达。“存在”维度内的语言能够确认具有强价值的事物,让“强评价”成为可能。语言构成我们的存在方式,建构我们的社会地位和关系,并且塑造我们自身,因此一个新的自我形态一定具有存在意义。在这里,泰勒思考人作为语言动物怎样存在,这是他将语言讨论转换到本体论层面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泰勒基于语言整体主义,将“整体”视作我们的行为获得理解的本体论框架。泰勒语言哲学的问题域是“语言整体”。他认为语言整体主义的含义是“单个词只能是出现在经过表达的语言上下文中。语言不是由单个词累加就能建立起来的东西。语言不是一次可以建立一个单词的东西”。语义学范畴的整体观表征着在语言开启的意义世界中,从获得语言意识的那一刻起,我们便不断遭遇“表达不畅”的情景,似乎总缺少一个更准确的词去表述我们的内心所想,泰勒称这种现象为“语言的有限性”。事实上,每个人所掌握的语言其实属于一个更大的语言体系。我们很容易发现自己表达的局限,以及现在所关注的地方和对象的边界,然而却无法厘清它们所在的那个更大的空间和时间整体。
如何理解泰勒对整体的强调?可以说,此举旨在克服语言指称观中被对象化的、立于语言对面的有待认识的世界,进而抛弃认识论来到本体论层面。“我这里观点……是整体的观点,即我们的语言将它们置于相互关系之中,作为对比或交替,或部分相互渗透。要在语言中掌握它们,就必须对它们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了解。”泰勒的语言整体论将语言从单一的“语义”维度扩展至人与社会、宇宙的关系维度。围绕“关系”,泰勒向我们说明人类在语言中建立了与时间、空间延伸而成的背景之间的联结。这背景既包括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指整个大化宇宙,容纳一切存在。泰勒所说的语言整体,其实是所有人类行为发生的本体论背景,或者称其为语言本体论框架。只有理解了这个整体,方可洞察自我,探究我们行为的意义所在。泰勒视域中语言明显具有本体论地位,语言构成的本体论背景是一切意义发生的场所。他的上述推论不妨解读为对海德格尔名言“语言是存在之家”的辩护。
让我们回顾一下泰勒论述的第一个重点:语言建构了世界,生成新的意义,其中包括超生物意义和生命意义并让“强评价”成为可能;第二个重点:语言关涉存在,它在本体论层面构建了我们和我们的行为得以理解的背景。假若将这两个重点合二为一,一个关涉语言、本体论和伦理的整体图景:我们和那些由语言创造的意义共存于语言整体构成的本体论框架内,它们之中有些有强价值,有些没有,因而我们对它们的体验也不同,透过框架内的各种对比,我们获得对自身以及什么是对我们而言更重要的事物,也就是“强评价”的认知。紧接而来的问题是从语言本体论视角看,这些由语言生成的“超生物意义”和“生命意义”有何本体论上的差别?那些于我们而言更重要的价值(“强评价”)的本体论地位是什么?
似乎是为了避免陷入道德本体论困境,泰勒没有正面回答,实际上语言“松弛的”的本体论特性预示泰勒本就不会在语言中寻求本体论基础去比较意义或价值的重要性。但是他将问题的主语由物类——意义和价值,转化为人——“我们”,从第一人称提出道德问题“我们是否同样强烈地持有一些直觉和其他直觉”。这个问题考察了主体如何感知道德直觉,是对伦理理解的内部途径的拷问。所谓“理解”对泰勒而言“意味着用人类理解方式,让行为和反应变得可以理解”。上述问题中的“一些直觉”“其他直觉”的比对暗指我们感受到一些价值较另一些价值对于我们更加重要,而“我们是否强烈地持有”则可以解读为是否以深刻的方式让不同的道德体验获得理解。谈论“理解”的下一步就会涉及“解释”,因此泰勒说“我们正确地解释,我们就能理解行为和反应”;各种“解释”粉墨登场,“解释间的冲突影响深远”,此时最重要的任务变成找寻对我们的道德体验以及“强评价”合适的描述。
如果说“强评价”描述了我们对强价值的伦理反应,后者不被我们的欲望所控制,是一个“独立的实在”,那么对强评价的表达是否会因为其独立性和重要性而凌驾于其他表达,成为泰勒提及的“真语言”,进而消除解释间的冲突?泰勒没有给出这样的结论,他认可的“真语言”指向“具有创造性的语言”,因而不是斯蒂尔认为的“最后的词汇”,或是康诺利所说的“终极表达”,强评价描述不会也不能通过取代、压制其他意义描述去克服解释间的冲突。
在《语言动物》中,泰勒反复强调“真语言”概念的创造性向度,从未提及“真语言”具有超越性。这是否暗示泰勒已经放弃找寻某种更高级的语言去应对挑战,而将争议暂时搁置,给予各种描述存在空间,探究其他的解决之道?泰勒的阐述确实如此。前文已述,早期泰勒的语言是“复数”,确保两种对立的语言逻辑共存。晚期泰勒将语言的范畴由指称论中描述世界的口述和文字语言拓展至包含诸如身体姿态、手势、艺术作品等形式,他的语言以前所未有的4*3的结构(四种范围与三种表达方式)呈现,并在各种“正确性”的指引下建构出多种类型的新意义。由此可知,泰勒晚期依旧保留甚至加强了早期的多元化认知,他的语言本体论背景允许对生命意义和超生物意义的各种问题的讨论,也接纳它们的回答,而拒绝一方对另一方的干涉、侵犯。面对语言层面的冲突,泰勒转向如何借助语言带来的“灵活性”实现和解以及“真语言”如何让我们重新在一起的问题。泰勒最终效仿海德格尔,认为诗歌的语言会让我们打开自己,掌握和理解所有的意义与世界融合在一起。
前文指出泰勒的道德本体论无法支持其现象学路径,假如我们把泰勒基于语言本体论的讨论应用到道德哲学层面,就会发现这个困境或许可以解决。首先,泰勒的语言本体论不追求形而上学基础,它不是“强本体论”,而是包容、松弛的本体论,所以不需要回答什么是日常善的基础问题。其次,从意义背景看,泰勒的现象学路径可以理解为语言描述了我们感受日常善的各种方式。他对伦理学问题本体论化(将强评价视为日常道德实践背后更广泛的基础)的开放主张,可以理解为我们对日常伦理体验的描述和我们对“强评价”的表达间的关系讨论。这就意味着作为独立实在“强评价”(具有强价值的意义)和日常道德体验(没有强价值的意义)经语言表达之后,因同样关涉主体经验,必定共享同一个整体语言构成的本体论框架。我们对强价值的体验方式经过描述之后,无法形成一个与经验隔离的、先天的、独立的意义系统,它只有和我们的日常伦理体验表达共存方能获得理解。既然两者处于一个语言本体论背景内,那么泰勒所提及的,语言自身的特性使得原本阻隔现象学和本体论的鸿沟得以消失。泰勒哲学中的“非自然主义道德现象学路径与本体论间出现鸿沟”的问题,被转换成语言本体论视域下对日常善的伦理体验表述与对更高善的体验描述间的调和问题。泰勒寻找的那个“更丰富的”(richer)本体论就是语言本体论,它使泰勒的道德现象学和本体论达成“和解”。行文至此,我们回答了第二个问题:为何泰勒会在寻找善之基础的过程中提出语言本体论。
开篇提出的前两个问题以一种“近视”的方式细细推导出答案,第三个问题泰勒的语言本体论立场有何道德哲学指向性,将视语言、伦理作为整体,论述前者对后者的影响。概括而言,泰勒以语言整体为重心的本体论促使他在伦理问题上遵循了整体主义立场。
泰勒的语言本体论突出“整体”,以“语言整体”作为问题讨论的核心。他的语言整体观有两层要义,第一层强调单个语词需要依托整个语义网络才能获得意义,这种理解方式渗透到泰勒对道德概念“关爱”(caring)的阐述中。在普遍认知中,“关爱”无疑是一种道德规范。若要阐明“关爱”的全部空间,泰勒说:“我们将一个新的能够澄清重要意义的感觉给予一个在其他地方熟悉的不同点。”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把焦点集中在“关爱”与其他相反的道德规范的比对上,而不仅仅在“关爱”本身上,我们对“关爱”的理解会更清晰。泰勒借此向我们说明从整体视角看待“关爱”的重要性。泰勒继而表明,“在我们的伦理传统中,不同种类的整体性、统一性、非分裂性以多种有影响的方式,勾画出关爱的形态。”从整体出发考察道德概念是泰勒的伦理理解受到语言本体论塑形的一个方面。
此外,基于整体的概念理解方式让泰勒形成整体主义的伦理或伦理整体主义。从横向视角看,泰勒阐释了一个平面的伦理整体。他似乎表明道德观念的决定因素是相互关联的,这种关联导致任何一个观念的改变,都会引发其余道德观念的改变。从纵向视角看,泰勒形成了空间上的伦理整体。他对道德概念的阐述呈现由“形而下学”的具体事物和关系通往“形而上学”抽象思考的过程,例如,从生活世界中“脏”的事物演变为道德上的“罪恶”感。泰勒认为“脏”和“罪恶”感之间形成了某种类似“暗喻”的关系。正是这层关系让分属不同世界的字面上的“脏”和比喻意义上的“脏”处于不可分割的整体之中。事实上,离开物理意义上的“脏事物”,“罪恶”的道德感亦无从获得。
泰勒语言整体主义的第二层要义指出我们无可避免地生活在更广大的宇宙背景中。因此,在道德向度,泰勒强调人类主体处于关系中,认为“自我”不是个体主义强调的“原子式”主体,抑或是自然主义中的漠然自我;他总在提及“我们”或者“我们的”,强调相互勾连的意义网络不仅没有办法将自我隔离,反而制造出一个“联合”的主体。语言整体提供了一个主体间的背景,自我通过与主体间世界中一般意义的比对获得清晰的界定。泰勒并非仅仅关注主体,主体间网络同样是他重视的对象。作为一名伦理学家,泰勒认为,“自我”表达应符合“具身性自我”应有的本质特征,同时给予“他者”以一定的空间,这样的自我概念并不追求服从于某种要求或特征,而是在与伦理群体的磨合中走向更好的自我。
泰勒主张“人是自我解释的动物”。这意味着泰勒审视“自我”的视角发自内部,他采用第一人称叙述的“主体”依附于他的问题域——意义整体或语言整体建构的背景,自我的轮廓在比对和参照中逐渐明朗。泰勒整体主义的伦理制造出处于“关系中”(主体-主体间-更广阔的空间)的自我(“我”)或者自我的联合(“我们”),因此“调和”这些关系,维系整体的和谐成为泰勒伦理整体主义的主题。不过,泰勒的伦理整体主义因为倾向于追求整体的和谐与稳定,过于忽略或弱化差异而招致批评。
从指称到建构:伦理道德语言的本质
站在语言本体论的立场上,泰勒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伦理理解困境的源头在于语言指称论的谬误。为避免后者带来的危害,泰勒强调语言具有建构伦理意义和伦理关系的能力,他从澄清语言本质开始,论述语言如何建构出伦理意义和伦理关系。
自笛卡尔开启后伽利略时代,世界祛魅,古老的宇宙秩序遭舍弃。语言因此逐渐失去往昔的神秘,关于语言本质的指称论应运而生。该理论认为,语言出现在世界形成之后,语言在本质上等同于符号,是对外界事物一对一的指称。于是,无论世界如何多样,语言无需丰富多彩,单一、精准的机械化语言受到推崇,语言间的差异似乎只需增加某些词汇便可消除。语言由此便可走向统一,达到精确解构“实在”之目的。透过这样的语言,我们以一种“漂白”的方式解读世界,去除其多样性,将其还原成“同一”的模样。针对语言的本质,泰勒的讨论从描述性的功能层面上升至由道德、伦理、社会、政治等概念架构而成的形而上学层面。语言指称论所声称的“一一对应关系”在这个层面显得寸步难行。泰勒提出既然现实中并不存在“伦理”“道德”这样的事物,那么何来指称论的对应之说。
随后泰勒援引“萨丕尔-沃夫假设”,提出语言具有相对性。所谓“相对性”,意指“不同语言的语义结构可能根本无法通约,语言对不同语言使用者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产生了影响,根据这一观点,语言、思想和文化深深地交织在一起,每一种语言都可能被认为与独特的世界观相连。”该主张一方面强调语言之于人类思想和文化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亦在说明每种语言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哪一种语言可以替代其他语言,语言与语言之间无法比较。语言间的差异不仅体现在其自身,更形塑语言使用者看待世界的方式,这些方式在本质上是相异的。由此可见,泰勒视域中的语言是“多元的”也是“异质的”,泰勒给予不同语言同等存在的空间,并将语言的异质性延伸至与语言息息相关之主体的世界观。
泰勒批判语言指称论是因为这种语言观所主导的理解方式在道德哲学领域产生了严重的后果。现代社会随着先验世界的消退,科学语言兴起,我们越发愿意以机械化的模式解读世界。面对由于相互间的不理解而频发的伦理冲突,我们似乎丧失了在有魅世界中的化解能力,趋向简单粗暴的强迫理解,即以一种伦理凌驾于其他伦理之上,形成伦理霸权。
泰勒对语言相对性的强调则源于他的现实意识。泰勒看到,我们身处的社会结构、伦理背景不同,本应当以更多样化的视角审视、接纳差异。然而,现实中随处可见西方思维通过英语对全人类不自觉的投射,它所推崇的价值体系成为其他价值体系效仿和遵从的对象。这促使泰勒开始思考语言本质,他寄期于建构性的语言指引我们走向相互理解,甚至达成道德上的一致。
基于上述背景,泰勒提出语言在本质上具备建构伦理意义和伦理关系的能力,决定我们存在于世的方式,为世界引入新的意义。语言所建构的领域由泰勒概述为“人类意义问题”与“关系和社会结构问题”。换言之,语言的特殊作用体现在“向我们敞开意义世界,以及将我们卷入关系之中”。在道德哲学领域,泰勒将此两类问题具体化为“伦理意义”(Ethical meaning)和“伦理关系”(Footing)。它们在泰勒看来是“与‘萨丕尔-沃夫假设’提出的问题最为相关和最活跃的领域”,因此也成为语言改变我们世界观的最前沿地带。语言对伦理意义和伦理关系的建构,是泰勒的表达-建构语言观对道德问题的探索。
首先,语言在语义层面实现对伦理的建构。其核心是产生伦理意义的“召唤-回应”结构。
各种伦理观点变化的背后有一个不变的结构:我们体验到一种召唤,它可能来自我们自己的本性,或者来自我们的本体自我,或者来自现实的本性,或者来自上帝;我们通过努力活得更好,和/或努力更接近神,并且能够完全地说:“愿你的旨意达成”这些方式或者别的什么方式来回应这个召唤。随后这个反应要么会产生一个逆向反应:我们变得更好了;或者我们将自己与自我分离;或者我们更接近上帝;或者此逆向作用没有实现。
要理解该结构,就要明确泰勒视域内“那些感觉,或者我一直称之为‘意义’”两者的重叠。伦理意义就是伦理感觉,属于“意含”(significance)范畴。“召唤-回应”结构因此可以概括为道德语言如何为主体引入相关的,或者说对主体重要的伦理情感(道德感)。
需要指出的是,“召唤-回应”结构是伦理情感产生的一种通用模式。泰勒提出该结构旨在说明我们的道德来源复杂,无论是否信奉上帝,这些来源都会让我们产生不确定性,我们的道德反应因此多变。泰勒并未区分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产生道德感的方式,但他引导我们思考:不同道德来源基于相同的发生结构激发出的道德反应有何差异吗?
尽管反对抽象的结构分析统治,“召唤-回应”结构证明泰勒承认并尊重结构在生成伦理意义时所起的作用。根据泰勒的历史叙述,早在人类蒙昧时期,“仪式”作为一种“演示”的语言,成为人类回应神明召唤、接近神明和团结族群的主要方式,它表征着人类集体最早的伦理体验。随着语言发展出有声和文字形式,我们的伦理体验受语言发展的影响趋向复杂。特别是当语言进入“理论”阶段之后,因人类集体记忆出现差异,各种关涉人类利害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之间发生争辩,我们自身的内在伦理斗争频现。在外部和内部的共同作用之下,我们可能改变我们的感觉直觉,并随后改变或是完善旧的方案,提出新的方案,形成新的伦理体验。作为主体,我们在这过程中会产生新的道德情感,新的伦理意义由此而生。
从此视角看,伦理意义的产生关涉两个要素:其一是语言,其二是人类主体的感觉。两者的关系由泰勒阐述为“语词有助于确定我们关于价值的主张,即使它们不能决定价值的有效性。这就是所谓我们在这个领域的表达是建构性的……语词帮助形塑感觉,以及我们进入该领域的路径。”据此可见,语言直接影响主体的价值判断及道德感觉,它的形态决定了主体形成感觉的方式,以及这感觉最终的呈现。由于语言在泰勒论述中是不可通约的,有着百样面貌,并且语言产生于特殊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结构中,它们蕴含的价值体系不可替代,每种语言建构出的伦理意义或者说道德感觉势必是各异的、多元的,同时也是平等的。假若我们观察伦理观念的差异,便可以发现,从何为价值的意义上来说,人们的道德理想常常彼此模糊,人们对于人类意义的理解互不明了。伦理意义的异质性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是对抗伦理暴力的有效力量,能够有力回击来自某一种伦理理解的压迫,另一方面却也造成不同伦理理解间相互沟通的困难。
其次,语言在语用层面建构出伦理关系。泰勒针对伦理理解困境,认为“语言能力在本质上是共享的”,可以分享的特性意味着语言关涉的并非单个个体,它往往处于多个个体的关系之中。实际上,泰勒表示,语言的建构能力超出了意义领域,人际间的交谈和沟通在创造新意义的同时,置交谈者于某种关联之中。语言的构成部分如语调、表情、肢体等无时无刻不在改变或维系着(Footing)人与人间的关系。“伦理是关系性的”在学界属于普遍的共识。维系(Footing)概念在内涵上具备了伦理关系的公共本质、体现了伦理特有的规则性和秩序感。因此,当泰勒表示语言建构了这种“维系”(Footing)时,实际上指语言建构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语言对于人际关系的创造和维护,属于“语用学”范畴,关涉“施为性话语”如何“以言行事”。
泰勒分别讨论了私人空间和共同空间内语言建构伦理关系的方式。私人空间的伦理关系需要关系主体拥有共同意义世界中的语言,能够分享该语言中的文化习惯。基于语言能力的共享特点,我们才能确定某种关系,获得新的联结方式。语言的语用功能在其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伦理关系最终的确认不是主观的决定,还必须参照语域和某些社会类型约定。这三个部分也是私人空间内“维系”(Footing)产生、发展、确定的过程,语言贯穿其中,最终完成对伦理关系的建构。公共空间内的伦理关系不再局限于人与人之间,而化身为个体与群体、社会、上帝及宇宙的广泛关系。概括地说,泰勒在这部分的阐述再次围绕“仪式”展开。泰勒主张“仪式”是语言的附属物,亦是语言特殊的表现形式,“仪式”在建构伦理关系时发挥的重建及修复作用延续到当下,形塑着我们身处的更大的人类秩序。
如果说语言的相对性决定我们以各自的方式解构世界,以此形成的价值判断无法通约、成就不同的伦理理解的话,那么语言能力的共享性则“维持着对世界的共享意识,在这种意识中,个体们通过在持续的对话中成为特定的声音来区别彼此”。泰勒提出的共享意识是指人类主体感知世界时可以分享的某些认识。在语言建构能力的加持下,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形成后,语言自身的特性融贯于人与人之间,它所维持的共享意识弥足珍贵,不仅构成了人们对世界达成共识的基础,也为各异的伦理理解创造可以走向一致的可能。这些一致之处是,人们成为自己并形成自身伦理理解的基础。因此,脱离了伦理共识的伦理理解犹如空中楼阁,瓦解于吹弹之间。只有基于共享意识去审视伦理意义,方能弥合理解上的鸿沟。
语言建构伦理的能力是我们形成特有价值体系、道德判断的根源,也是我们消除伦理暴力,走向和解的前提。它的背后暗含着两种语言观念的角力。假如语言指称论所谈及的外部实在是同一的、无差别的,理应被抛弃,那么基于语言的相对性,建构论中的人类现实却是“多元”的。据此可以说,语言建构论所关切的是不同的道德生活方式,但“多元化”的特征在道德哲学层面也带来巨大的挑战。尽管建构理论在语言和伦理间架构出的“建构”关系,清算了指称论创制的伦理理解方式,奠定了语言消解伦理冲突的本体论基础,并借助语言能力的共享性表明多元理解可以达成“共识”,但语言建构论并没有说明针对伦理观念间的差异该怎么做。泰勒继而阐发的“调和论”具体分析了如何弥合伦理冲突问题。
在建构中走向调和:伦理道德冲突的语境化方案
在语言和伦理的建构关系中,伦理理解虽然在主体达成对世界普遍认知之后获得互相通约的可能性,但在现实中,伦理理解多元化的弊端频频暴露,不同区域间的矛盾因得不到调解而可能滋生伦理暴力,甚至会演变为区域间的严重对峙。鉴于语言是“伦理意义”和“伦理关系”的建构者,泰勒试图借助语言的力量平息伦理价值体系间的纷争。
语言之于人类的重要性是其力量的来源。古希腊哲学中的“人类”一词意为“有‘LOGOS’的动物”,其中“LOGOS”含有“词语”“话语”之义。据此,泰勒将人类定义为“拥有语言的动物”。语言对于个体发展意义重大。首先,它预示着个体不仅仅被动地接受外界环境的控制,人类作为主体成为“环境的中心,事物以它们的意义或与环境所要求的行为的相关性显现出来”。泰勒借用普勒斯纳的术语,称之为“定位”(positionality)。当人类掌握语言时,即拥有了其他动物不具备的能力,这表明人类在物竞天择的自然环境中胜出,形成以人类自身为中心的思考范式,并通过判断事物与己的意义(相关性)来定义事物。此时,人类已然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和更多的选择。拥有选择的能力亦即意味着改变成为可能。脱离生存压迫之后,人类思考的视角也由单一的“活下去”转变为更加复杂的交互模式。
其次,建基于迈克尔·托马塞洛(Michael Tomasello)的观点,泰勒提出语言孕育于父母或养护者与孩子的交谈中,而非产生于个体内部。个体与其父母或看护人的感情纽带、分享的意愿以及共同的关注在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个体在交流中完成语言习得,因而,交流双方的共同的意愿必将优先于个体的主体性,或者说,“我们的意识”先于“我的意识”。基于两种意识的先后关系,泰勒否认语言是由主体创制语词对其内在的“顿悟”表达而成的,因为如此单向的过程把处于完成状态的自我意识放置在主体进入主体间世界之前,制造出冷漠的、机械的“自我”;另一方面,自我意识必须以采取或预设“他者”的位置为前提方能形成,只有从他者视角看待自身,主体才可以看清自己是谁。语言的习得过程赋予主体在对话中了解“他者”的立场,区分自身和他者观点的能力。人类由此改变之前的立场,转向“反思性的立场”,即强调以外部视角、其他视角或是他者视角审视自身。
值得注意的是,泰勒在陈述了语言的重要性之后表明,他对语言的认知主要受到赫尔德的启发,后者提出“人类从本能的支配中解放出来,而这些本能对于其他动物而言是法则,是强加于它们去找到应对生存挑战方法的任务”。泰勒随后引出了一个影响语言与伦理关系走向的重要概念:“这(指赫尔德的观点,笔者加)就是我所说的‘灵活性’(flexibility)的核心。”
泰勒指出,“语言的出现带给人类更多的‘灵活性’,也就是一种能改变、转换自己能力的可能性,其他动物都不具备这种能力”。泰勒认识到全球化进程中的伦理秩序不可能通过暴力方式实现,我们需要从各方面努力。就人类主体而言,“灵活性”造就了学会反思的我们,语言帮助我们达到了实现伦理间的相互理解在主体维度的诉求。但在实践层面,我们需要“灵活性”提供的更多助力。泰勒视域中的“灵活性”作用于三个维度:其一是社会之间的文化冲突;其二是核心伦理价值与不同社会基本道德准则间的对立;其三是我们因为排斥“善”本身而形成的对普世伦理的抵制立场。具体而言,语言在第二个维度带给我们的“‘灵活性’关涉一种彻底的转变,一种与人类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本能相关的超越”,而作用于第三个维度的“灵活性”与第二个维度紧密相关,指向一种“转变和超越新生人性所遗存的本能(文中指去摧毁‘善’,笔者加)的能力,这是向更高的善的转变所需要的”。通过对这两方面的阐述,泰勒论证了语言在道德理想发生对抗时具有调和功能。
然而,在细述语言调和伦理冲突的能力之前,我们需要回答另一个问题,假若相互间的不理解是因为差异巨大,为何伦理上的差异会导致激烈的“对抗”?众所周知,人自古便是群居动物,漫长的进化过程始终伴随残酷的优胜劣汰,自然选择迫使族群中的个体形成了对族群忠诚、相互团结的能力,同时产生出排斥“外来者”“异族”的情绪。从此意义上说,人类对异于本族群者的敌视源自一种根深蒂固的动物性本能——维系自身的生存并不断繁衍壮大。
这种本能反映在道德层面,体现为一种抗拒“普世伦理”的力量,即为维护所在社群的利益而对抗与之相悖的核心伦理和基本的道德准则。随之而来的便是两种伦理价值体系的直接碰撞。此类对峙可以归结为对不同善的维护:第一种是对族群核心利益的保护,属于“小善”,它是向内的、自发的、具有明确的指向性;第二种是对普遍价值的支持,属于“更高的善”。前一种善往往提出非同寻常的要求,动辄挑战、破坏后一种善。尽管如此,某些道德准则、行为规范依旧受到广泛认可,在全球范围内约束人们的行为。“大善”得到普遍接受预示着“小善”和“大善”在某些范围内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和解”。
不同的“善”若要和谐共存,离不开人类超越自身的力量。这种力量来自语言,它带给我们的“灵活性”让我们认识到需要在改变狭隘“小善”的同时,召唤我们走出各自舒适的、惯常的族群内部的“小团结”,克服血缘、种族的限制,超越残存在我们血液中的动物本性,放弃为了本族的繁衍而欺凌和消灭其他族群,欣喜地去找寻更广泛的团结(a broader solidarity),泰勒认为这才是我们作为人类的真正使命。他相信“正是这些改变为我们这个时代日益增长的普世主义共识奠定了基础。即使面对巨大的阻力,甚至只能部分地付诸实施,这种伦理应该被提出,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支持,这显示出另一种‘灵活性’”。当追求更美好的生活成为现代人普遍的认知,它将逐渐上升为我们的伦理共识,也是“大善”所在。正如语言让我们体悟到无论“我们的意识”如何势弱,“我的意识”中一定隐匿着“我们的意识”,后者以“无形的力量”激发或抑制调控前者,全人类的道德理想(“大善”)将取代族群内的价值(“小善”)成为首要的考虑。这样的作用力根植于个体内在,影响个体的道德言行和判断,因为个体不是脱离于群体之外的抽象物,“自我意识”中不仅包含此岸的我(现实中),还包含彼岸的我(理想中)。现实中,约定俗成的道德标准、普遍价值演变为以无形之力控制个体道德判断的力量;理想中的“大善”必将最终突破“小善”,完成超越。然而,泰勒认为的“超越”并不是完全的“否定”,或者说彻底的“清算”,它的终极目标在于保留诸种“善”的空间,鼓励人类朝着“调和”的方向做出调整和转变,克服“本能”改变自己,接受“大善”,达成伦理上的和解。这一思路由泰勒概述为通过类似宗教中称为“轴心”(Axial)的改变,即“宗教的变革”,化解对立与矛盾,寻求共识,趋向和谐。
帮助人类克服动物本性,走向“更高的善”是“灵活性”展现出的第一种能力。它的第二种能力应对的则是更为可怕的力量——一种“极端的恶”(radical evil),这种恶不仅拒绝“善”,还企图摧毁“普世伦理”,“如果这种恶存在(我这样认为,原文加),那么这里是灵活性的第三个维度”。泰勒认为,“极端的恶”由人类的排外本能发展而来,人类初期为了生存下来的意愿会演变为内生动力,其驱动力越来越大,越发恐怖时,我们与最普遍的道德准则就渐行渐远了,此时彻底的“恶”便滋生出来。它的目标不在于拒绝或抵制“更高的善”,而在于摧毁“善”本身,并以此为乐,为“恶”而“恶”。“善”“恶”之间的对抗从来不是无关痛痒的,它们面临一场“生死之战”,“暴力”似乎是唯一的选择,其目的在于一方以极端的方式消灭另一方。泰勒的方案却提及“灵活性”负载的能力能够像帮助我们走向“更高的善”那样去转变和超越人性中的“恶”。
放眼当下,“利己”“排外”的本能逐步演变为族群内部的行为规范。现代社会中这种本能拥有了新的表现形式——“民族主义”,即以本民族的利益为基础的思想或运动。“民族主义”加强了内部的“团结”,却也造成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对立。针对后者,历史上曾出现某些宗教力量试图对抗、改变人类根深蒂固的排外本能带来的后果,从而帮助我们达成伦理共识,收获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广泛支持。然而,祛魅后的世界是丧失了超越性意义的世界,宗教被排除在外,世俗中对超越之物的信仰越发淡漠。因此,泰勒没有局限于依靠宗教的力量,他再次转向语言,并期待在语言中找到让我们抛下伦理分歧的方法。
泰勒这一次转向仪式——一种古老的语言形式。“仪式”连接“人”“天”“地”,重建、修复人与社会、人与宇宙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内在的框架”中,超验的道德秩序不再发挥作用,我们更加需要“仪式”将整个社会甚至全世界信仰各异、价值观不同的人群“重新相连”(reconnection)。所谓“相连”基于一个事实,即任何人、族群无论处于何种价值体系内,都无法脱离世界独立存在。人与世界的联系并不仅仅表现为生物学意义上的关系,泰勒强调它是一种超生物意义上与世界的关联。如此,泰勒提及的“重新相连”实际上传递出让“我们”重新“在一起”的诉求。他试图将我们置于一个大的共同体内,彼此依靠,共同生活。更进一步地说,通过“在一起”我们形成一个实体,并放弃自己的“个别性”,直至达成伦理和解,完成“调和”。如今宗教性质的仪式依旧出现在不同信仰的社群中,但是若要与世界融合在一起,“就像所有意义的关系一样,它需要我们去把握和理解;我们必须敞开心扉去接受它。因此,需要仪式,也就是‘诗歌’”。在泰勒看来,诗歌是当代人的“仪式”,我们所经历的伦理冲突在诗性语言中被消解。只有把自己交付给诗歌,我们才能回归原初,回到人类本真的艺术创造之中,找到“更高的善”之所在,那里是我们最后的精神家园。
祛魅后的世界迎来人类解放,多元化因此出现在众多领域。就道德哲学而言,各种道德观念纷至沓来,而整个世界却未能准备好接纳价值观共存的现实,道德困惑和伦理冲突在所难免,消解伦理对抗的不同方案也应运而生。可是我们并没有达成一种和谐的、非同质性的伦理形式。泰勒从语言视角审视伦理,指出人类在核心问题上的争辩往往引发伦理冲突,但依据语言建构理论,语言不仅拥有建构伦理的能力,而且赋予人类“灵活性”,帮助道德主体保持开放的态度接纳差异和他者,用更包容的伦理视野加上合理的政治变革去建立团结的基础,最终伦理冲突可能在诗性语言中达成和解,实现语言调和伦理之目的。
泰勒的调和方案架构在语言本体论基础之上,他从语言的本质和能力出发,接续语言哲学和纯粹语言学的传统,并将其扩展到伦理学领域。这无疑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和创新。我们面临的问题具有普遍性,而解决问题的方式也千差万别,泰勒给我们带来了有益的启发,但是泰勒的方案在现实中是否适用,是否具有实践的有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检验。
③C.Taylor, “Cross-purpose: The Liberal-Communitarian Debate”, inPhilosophicalArguments, Cambridge/London: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5, p.185
⑩露丝·阿比:《查尔斯·泰勒》,韩升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