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治则理论的发生学原理*
2022-12-12李如辉方宇茜
李如辉 方宇茜
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杭州 310053
“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首见于《难经·六十九难》。由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对该治则价值的质疑与适应证的争论从未平息过,故本文通过发生学研究,深化对该治则的认识,并为其理论的完善与重建提供指导。
1 五行相生规律
“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治则是在五行相生规律指导下确立的。五行相生理论在《黄帝内经》(以下简称《内经》)即已成熟,如《素问·五运行大论》云:“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肾……肾……生肝。”即肝木生心火、心火生脾土、脾土生肺金、肺金生肾水、肾水生肝木。
2 虚实补泻理论
“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乃在“虚实补泻”的基础上引入“母子”而成,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虚实补泻”的“变体”,《内经》有关“虚实补泻”理论无疑为其提供了颇有助益的基础。虚实补泻有关理论的提出促进了子母补泻法的产生[1]。如《灵枢·本神》云:“肝气虚则恐,实则怒……脾气虚则四肢不用……实则腹胀经溲不利……心气虚则悲,实则笑不休……肺气虚,则鼻塞不利少气,实则喘喝胸盈仰息……肾气虚则厥,实则胀。”该经文即明示五脏病变皆具虚实两端。相应地,治疗上也就有了“实则泻之,虚则补之”(《素问·三部九候论》)二法。
3 经络学说与五腧穴理论
《难经·六十九难》云:“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何谓也?然: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可见,“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的本义为针刺治疗的取穴法,“对虚证的治疗,则采取补其母经或本经母穴的方法治疗,对实证的治疗,则采用泻其子经或本经子穴的方法治疗”[2]。这就提供了其发生学原理的又一重要线索——经络学说与五腧穴理论。于此,《内经》的有关基础也是不可或缺的。因尽人所知,故从略,仅单就其五腧穴理论作一简介。《灵枢·九针十二原》云:“五脏五腧……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俞,所行为经,所入为合。”《灵枢·本输》对各经五腧穴的名称和位置进行了描述(缺手少阴心经合穴少海,后由《针灸甲乙经·手少阴及臂凡一十六穴第二十六》补充完善),以肺经为例,云:“肺出于少商……为井木;溜于鱼际……为荥;注于太渊……为俞;行于经渠……为经;入于尺泽……为合。”《灵枢·顺气一日分为四时》则进一步提出五腧穴的主治规律,如云:“病在藏者,取之井;病变于色者,取之荥;病时间时甚者,取之输;病变于音者,取之经;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以饮食不节得病者,取之于合,故命曰味主合。是谓五变也。”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历史上,“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治则的适应范围有着一个从针刺到处方用药的拓展过程,这一拓展的依据在于十二经脉的脏腑络属理论,在这点上,《内经》同样功不可没(文繁不引)。
4 五行五腧穴配属
五行与五腧穴的配属是“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治则在针灸临床得以实施的关键所在。在这里,《内经》有着初步的尝试。《灵枢·本输》载有“井木”“井金”之说,将阴经之井穴与木配属,阳经之井穴与金配属。至《难经·六十四难》“阴井木,阳井金;阴荥火,阳荥水;阴俞土,阳俞木;阴经金,阳经火;阴合水,阳合土”之论出,五行与五腧穴的配属即宣告完成,从而为该治则的针灸临床应用铺平了道路。至于该配属的发生学原理,则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学术难题,有待于突破。
5 五行相生的人伦化说理(推理)
五行相生的人伦化说理(推理)是“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难经·六十九难》)治则理论得以发生的最后一个思维环节。“五行之间的递相资生,犹如母子之间的代代相传,故《难经》喻为‘母子’关系”[3]。在这里,五行相生关系这一自然范畴的对象通过“援物比类”用社会人伦的“母子”进行了说理。
自然与社会之间的“比类”,早在《内经》便已有之,其具体情形有二:一是从社会到自然的“比类”。最典型者莫过于《素问·灵兰秘典论》“心者,君主之官也……肺者,相傅之官”。这种把人体脏腑与国家机构相比类,李约瑟称之为“国家类比”[4]。笔者则称之为“社会模式藏象”[5]。二是从自然到社会的“比类”。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用自然范畴的阴阳说明社会男女两性。陈乐平[6]则把“阴平阳秘”“五行配属”以及生克乘侮称为中国古代社会组织结构的“生命模式”。而中国第一部两性关系的学术专著也名为《阳刚与阴柔的变奏》[7]。诸如此类的应用,向人们展示了这样一幅图景:自然与社会之间的畔界消弭了。所以陈可冀等[8]指出,中国传统医药学“是人文主义科技的典范”。
中医学对人的自然属性有着高度的自觉。《素问·宝命全形论》云:“人以天地之气生。”在源头上肯定了生命的自然属性(物质性),正如恩格斯[9]所说:“生命是整个自然界的结果。”中医学对人的社会属性同样有着高度的自觉。《素问·疏五过论》云:“诊有三常:必问贵贱,封君败伤,及欲侯王。”肯定了人的社会属性。正如马克思[10]所说:“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天地生人者也,生人者父母也,因此,中国古代就有了以自然为父母的传统。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故天有精,地有形……故能为万物之父母。”一如子女之必然携带父母基因,人类必然携带天地自然“父母”的“基因”。人与自然界之间这种先天的“血缘”关系,在中医学表述为“天人一气”等。而在恩格斯[10]则表述为人与自然界的“一致性”。在中医学看来,人有着“形”与“神”两个方面的规定——“形与神俱”(《素问·上古天真论》)。因而,人与自然的“一致性”既表现在“形”上,又表现在“神”上。正是“神”所具备的感觉、运动等功能,成为人与自然界以及社会保持联系的纽带。自然界存在物的人,正是通过自身的“神”编织出错综复杂的社会联系。如此,人与自然的“一致性”经由“神”便得以进一步向社会延伸,并衍生出自然与社会的“一致性”。这样一来,人道便为天道之继,人性道德、社会结构与规律实际上即天地之“道”的延伸与体现。正如张岱年等[11]所指出的“中国古代哲学家往往以天道为人道之本”。“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的社会人伦化母子说理(推理),正是基于上述逻辑,这一说理在中国古代哲学气一元论内部其逻辑是“自洽”的。但这种逻辑“自洽”并没能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援物比类”结论的可靠性、科学性提供有效的保障,反倒抹杀了自然、社会之间的种种不同而将“援物比类”导入了“万物毕同”(《庄子·天下》)的泛化轨道,从而导致了五行学说社会领域应用中唯心主义泛滥,五行单向相生与“母子”关系双向性的冲突及其表述与应用上的诸多混乱。正如“取象比类”也有一定的弊端[12]。
基于上述,至少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①“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治则的发生学原理主要有五行相生规律、虚实补泻理论、经络学说与五腧穴理论、五行五腧穴配属与五行相生的人伦化说理(推理)5 个方面。②五行相生的人伦化说理(推理)是该治则赖以发生的肯綮所在和最后环节,它将“母子”双向关系塞进到五行相生这一单向不可逆的过程中,从而成为该治则理论诸般混乱的始作俑者。摒弃“母子”双向说理,以“‘我’病及‘我生’”“虚者补‘生我’,实者泻‘我生’”取而代之,还五行相生理论以单向不可逆性特征,乃“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理论重建的出路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