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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米沃什选诗集《明亮事物之书》诗学立场得失探辨
——以所选英译杜甫诗为例

2022-12-07刘朝谦

天府新论 2022年2期
关键词:米氏沃什杜诗

张 丹 刘朝谦

美籍波兰诗人切·米沃什(Czeslaw Milosz,1911—2004)为198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米沃什于1960年移居美国,成为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斯拉夫语系教授,其诗与诗学在西方有不小影响,随着译介也对中国当代诗歌写作产生了影响。1998年,美国哈考特出版集团旗下的收获图书公司(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出版了由米沃什编选的诗集《明亮事物之书》 (TheBookofLuminousThings)平装本(精装本出版于1996年)。这部选诗集分为11个主题,收入了中西古今110位诗人的诗作。其中,根据英译杜甫诗文献,收录了中国唐代诗人杜甫的11首诗歌,米沃什将这11首杜诗分置于5个主题之下,并逐首写下说明,杜甫是整本选诗集中入选诗作最多的诗人。(2)事实上应该是12首,《晚际遇雨二首》在译文中被当作一首诗来翻译和传播了,采用《海滩上的午后》(Dejeuner Sur L’ herbe)这样一个题目。如果不考虑这一因素,选诗集中还有一位诗人与杜甫被选入的诗作数量相同,即白居易,其诗作被选入了11首。他们均是米沃什钟爱的中国诗人。

《明亮事物之书》所收录的11首杜诗,其中9首选自西方著名杜诗翻译者王红公(Kenneth Rexroth)选译的诗集《短诗集》(collectedshorterpoems),另有一首《夜归》(ComingHomeLateatNight)采用了J. P. 西顿(J. P. Seaton)的译诗集《中国诗词写作》(ChinesePoeticWriting)中的译文,《晚际遇雨二首》(DejeunerSurL’Herbe)采用了卡罗琳·凯泽尔(Carolyn Kizer)的译诗集《结转》 (CarryingOver)中的译文。(3)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米沃什还从这几本译诗集中选编了舒婷的诗作《也许》,为《明亮事物之书》中唯一一首中国当代诗歌。从这个维度看,其选择路径和观念还值得进一步关注。西川对米沃什的反诘就直接提出了西方眼光与中国当代诗歌的关系问题,以及中国当代诗人在这种眼光下应该怎样写诗。

《米沃什词典》的译者西川曾撰文指出,米沃什的这部选诗集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他认为,其原因在于米沃什的选集中对中国诗歌译诗的拣选带有偏见与误读,与西方人普遍看待中国诗歌的眼光无二,因此也没什么特别的。此外,米沃什是出于交谊、母国诗歌情结、诗歌政治及西方文化偏见来选诗的。(4)西川:《米沃什的错位》,《读书》2007年第1期。这种见解有一定道理,但西川此文或许更多是作为一个当代中国诗人来对西方诗歌现象进行的观察和发声,中国古典诗歌的例证是用来作为西方人并不真正了解中国诗歌的论据,其根本指向在于西方眼光与中国当代诗歌的关系及相关问题,其中对米沃什选诗的心态有颇多揣测,却始终没有深入米沃什选诗的观念层面,也就是没有抵达米沃什选诗的原意。

米沃什的选诗在有的地方的确会让生活在现代语境中的人感到奇怪:他在选诗时完全无视所选诗歌在时空上的逻辑关联性,所设的11个主题显然缺乏现代理性逻辑分类所需的必然性和关联性,选诗重感性而不那么尊重理性。由于这样一些奇异之处,以及前述的那种一来一去的反复误解,米沃什的选诗在文艺学的框架里,其有效性的有无或大小,便成为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

事实上,米氏制作这本选诗集,根本上是对他在美国生活期间所抱持之诗学观念的一次真诚的实践与呈现,其基本的态度是对诗本身的尊重。其中蕴含着对以主观化和虚无主义为特征的美国及西方现代诗歌写作的反思,以及另寻一条诗歌写作路径的意图。但西方文化提供给米沃什的文本和视域显然成了米沃什选诗必然承受的限制,这种限制并非出于主观意愿。笔者以米沃什选出的英译杜甫诗为例,来呈现和分析其选诗的背景、动机和尺度,讨论米沃什在选取英译杜甫诗时对杜甫诗意蕴的理解是正解还是误解,剖析其中的深层原因。

一、反现代的现代性:米沃什选诗的缘由

米沃什编选诗集《明亮事物之书》的原因总结起来有三个:

第一,米沃什对20世纪西方文学进行系统思考之后,坚定了自身反现代性的现代诗学信念。这种信念要求他将目光除了盯住西方现代诗歌之外,还要集中在其他文明文化产生的诗歌上面。具体表现为:他拒斥抽象表达和主观化的诗作,选择具象和写实(及物)的诗作。杜甫等诗人的英译诗作符合米沃什的选诗标准。

第二,美国文化向米沃什提供的新的诗歌参照系——米沃什身在的伯克利是一个特殊的文化交融地带。此地面向太平洋,有大量来自中国、日本或越南家庭的学生,佛教与基督教在这里共生。美国文化的多元混杂性和众多彼此相对独立的亚文化社群让米沃什停止了处理他的欧洲经验中的历史意识和悲剧,专注于思考以美国为代表的杂语共生的现代文明特质以及现代诗歌。伯克利这个地方诗人众多,有美国最好的书店。这些书店向当地人提供了发现新的、陌生的诗歌的好机会。米沃什自己正是在这些书店发现了许多亚洲诗人的英译作品。从西方文化经验出发,米沃什意识到了这些作品之于西方诗歌和当下诗歌写作的重要性。(5)Czeslaw Milosz,“Introduction,”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

第三,出于教学的需要。在《明亮事物之书》的《致谢》(Acknowledgment)部分,米沃什写道他与诗人罗伯特·哈斯(Robert Hass)在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英语系共同教授了一个研究生研讨班。他为此在朋友的帮助和引导下编选了一些诗歌(英文版)用于教学。伯克利分校1993年使用这些诗歌作为该课程的材料,学生们在课程中反应热烈,证明此书具有一定的文化传播与受众基础。(6)Czeslaw Milosz,“Acknowledgments,”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

米沃什在编选《明亮事物之书》时,把诗法确立为一个主要的选诗标准。他强调诗法胜过诗歌的其他因素。米沃什选诗明显意在强调他所钟爱的将主观和客观融为一体的作诗方法。米沃什曾在多处提及这一方法。在与罗伯特·法根(Robert Fagan)的访谈中,他明确表示自己反对现代诗歌里完全朝向主观化的倾向,并称在亚洲诗歌里,他意识到“有某种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平衡,这在西方诗歌里很少实现”。(7)切斯瓦夫·米沃什、罗伯特·法根:《诗的艺术——米沃什访谈录》,李以亮译,《青春》2016 年第 6 期。这种方法在米沃什那里被称作现实主义(realism)或客观主义(objectivism),与现代文学中盛行的主观主义和抽象主义方法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编选说明中,米沃什强调:我的主张是介绍诗歌,无论是当代的还是千年前的,除了少数例外,都是短小、清晰、可读的,用一个折中的术语来说,是现实主义的,也就是说,忠于现实,并试图尽可能简洁地描述它。因此,它们破坏了人们广泛持有的观点,即诗歌是一个难以理解的缥缈领域。(8)Czeslaw Milosz,“Introduction,”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原文为:My proposition consists in presenting poems, whether contemporary or a thousand years old, that are, with few exceptions, short, clear, readable and, to use a compromised term, realist, that is, loyal toward reality and attempting to describe it as concisely as possible. Thus they undermine the widely held opinion that poetry is a misty domain eluding understanding。中文为笔者自译。也就是说,米沃什反对空无一物的诗歌,诗歌中得有什么东西存在。无论是在历史的向度上还是在这本选诗集所关心的当下—瞬时的向度上,诗歌都不能空无一物而成为“纯诗”。“纯诗”是米沃什反对的诗学概念。

因此,米沃什所倾向的这种现实主义或客观主义的诗法,特点在于诗人在视物和抒写世界时所采取的及物眼光。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主客体交融的眼光,主体通过摆脱自我或消解意志,令客体纯然客观地呈现,客体向主体显现其本身的样子。客观主义诗法不同于唯物论或自然主义这样的诗法,客观主义诗法仍然是在主体视界中得到界说的,只不过客观主义诗法要求在主观视界中必须加入物的维度而已。在诗歌创作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客观主义诗法强调的重点。主体与客体在诗的创作中不是对立的,而是平衡和对等的。主体将自身从内部转向外部,而外部的事物则向主体诗意地道出自身的秘密。

客观主义诗法作诗的眼光明显背离了西方现代文学传统的审美方式。具体来说,西方现代文学的审美方式是以主体为王的。以主体为核心的现代审美活动表现出一种基本的视物上的分裂,主体将客体作为对象去看待,主客体之间无法取得平衡和交流。当一个人作为主体来观看世界时,不仅物,连人在内的一切他者都可能成为其对象。这种诗学的后果体现在贯穿《荒原》《等待戈多》等现代文学作品对终结的绝望与焦虑之中。以“我”出发所看见的是一个碎片的世界、一个无限度的世界。其思想的幕布正是虚无主义。而这一时期正是以T. S. 艾略特(T. S. Eliot)等人的思想为美国诗歌的主流思想意识。米沃什编选这部选集的出发点则正是对现代文学和诗歌由于过分强调主客分离,并将客体仅仅视为对象所造成的虚无主义状态的反拨。因此,虽然他明确表示对T.S.艾略特的诗作很欣赏(欣赏的原因是艾略特对现代病症及其携来痛苦的精确指认),但是并不在自己所选诗集中选入艾略特的诗作。(9)Czeslaw Milosz,“Introduction,”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米氏既然是将客观主义诗法作为选诗标准,那么古今、东西之诗作,凡符合这个选诗标准,且进入米氏视野的英文及英译诗歌都被纳入了《明亮事物之光》这本诗歌选集之中。

米氏最早接触中国诗歌译本,早在他居于美国之前就已发生。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身处华沙的米沃什购买了一本名为《中国笛音》的诗歌选集。这本选集不是译者直接根据中文诗作翻译,而是根据法译本转译为波兰语。米沃什读后,认为这些中国诗歌向他“提供了清晰的意象,特别是强烈的色彩”(10)切斯瓦夫·米沃什、罗伯特·法根:《诗的艺术——米沃什访谈录》,李以亮译,《青春》2016 年第 6 期。。这种强烈的色彩与波兰被纳粹占领时的黑红色世界形成强烈的反差,让米沃什将所处的世界看得更加清楚——“从那时起,这两种颜色、黑色和红色的组合,对我来说,一直就是不祥的”(11)切斯瓦夫·米沃什、罗伯特·法根:《诗的艺术——米沃什访谈录》,李以亮译,《青春》2016 年第6期。。米沃什此时初次阅读中国诗歌的译文,从中受到影响和获取的主要是单纯的色彩审美感知。那时,他对具体的中国诗人并无了解,对中国诗歌的接受未同中国诗学的整体话语相关联,其对中国诗歌的感受是在米氏个人的诗学框架内来实现的。但其对中国诗作的初始接受中,已经含有他对中国文明与纳粹所代表的部分西方“现代文明”之间的对立与差异的初步认识。对这种差异的认知在米沃什的美国生涯中得到了最充分发展。

米氏通过《明亮事物之书》的选编关注中国唐代诗人杜甫的诗作,影响其关注的主要是美国20世纪60年代思想与文学的语境。自20世纪60年代之后,米沃什长期身处美国,任教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在《米沃什词典》“伯克利”这一词条中,米沃什称“从伯克利山丘放眼海湾、岛屿和城市的摩天楼……是美洲大地的典型景观,空间辽阔,人与人之间关系疏远”。(12)切·米沃什:《米沃什词典:一部20世纪回忆录》,西川、北塔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95页,第53页,第55页。在词条“美国”中,米沃什则采用一系列二元对立去描述美国:“何等壮丽!何等贫乏!何等人道!何等残暴!人际何等友善!个人何等孤寂!对理想何等忠诚!于现实何等虚伪!良知何等胜利!良知何等扭曲!”(13)切·米沃什:《米沃什词典:一部20世纪回忆录》,西川、北塔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95页,第53页,第55页。因此,正如米沃什传记的作者安德鲁泽·弗兰纳泽克(Andrzej Franaszek)指出的:“在他在加州的头十年里,米沃什在两条战线上作战:一条在旧金山海湾的远景中与美国作战,另一条与当时的波兰文化作战。”(14)Andrzej Franaszek,A Biography:Milosz,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7,p.366.原文为:During his first decade in California, Milosz fought battles on two fronts: one against America in visions from San Framciso Bay, and the other with contemporaneous Polish culture。中文为笔者自译。米沃什与波兰文化作战的原因在于,他不愿在美国成为一个来自波兰的专职的历史回忆者和悲剧哀悼者,他意图投入新的生活和写作。米沃什生活在伯克利分校所在的灰熊峰上,那里正好处于可以遥望旧金山海湾的位置,这个时期适逢美国文坛“垮掉的一代”的兴起、旧金山文艺复兴运动及嬉皮士运动盛行,旧金山海湾区正是这些运动的核心地带。身处美国文化、诗学一时之中心地带,米沃什给自己设定的身份主要是作为美国文化和现代文明的观察者,这意味着他试图与美国文化保持距离。米沃什据此写作了《旧金山海湾幻象》(VisionsofSanFranciscoBay)等思考美国文化的著作。

美国文化和诗学确实成了米沃什在当时诗学思考的一个参照系,米沃什在很多地方明确指出,西方文化、诗学的中心在20世纪后期从欧洲转向了美国。(15)切·米沃什:《米沃什词典:一部20世纪回忆录》,西川、北塔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95页,第53页,第55页。米沃什自己亦深受美国文化的影响。因此,他事实上不可避免是一个20世纪后期美国文学的参与者。

米氏对杜诗关注,或系其受到美国文学界对东方诗学的关注所致。美国文学界对东方诗学的关注在当时是由米氏身边的嬉皮士运动引发的。日本学者矢代梓(Azusa Yashiro)在《二十世纪思想史年表》中指出“六十年代后半期美国的嬉皮士运动唤起了‘对东方的关心’”。(16)矢代梓:《二十世纪思想史年表》,学林出版社,2006年,第168页。“对东方的关心”是一个总的说法,这种针对东方的关心尽管产生出来的主要是赛义德所说的西方中心主义的东方学,其中充满了西方对东方的种种曲解,但它确实构成了米氏关注杜甫诗作的一种当下语境。

米沃什把杜甫诗作选进其诗选集中,或可看作他对亚文化族群之间在主流文化框架内相互进行沟通的一次尝试。米氏关于文明交流的观念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固守自己的文明,对文明间交流的困难性和不同文明的独异性十分强调,承认和尊重不同文明的异质性。在米沃什1975年的诗作《魔山》中,“魔山”借用了托马斯·曼(Thomas Mann)的小说《魔山》的题目和隐喻,并引用了其中的句子,实指米沃什身处的伯克利灰熊峰。在这首诗中,米沃什呈现了在伯克利环绕他的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性和相对独立性。诗中诗人追忆了伯克利分校两位故去不久的同仁:一位是专业性极强的俄裔教授布德贝格,另一位是只用中文写作的华裔教授陈。相对于美国主流文化而言,两位故去的同仁都属于亚文化族群中人。诗中表现了固守在不同亚文化之中的美国人相互交流的困难性——“他用几乎不为人知的语文写作,谁会在乎他们呢”(17)切斯瓦夫·米沃什:《米沃什诗集Ⅱ:着魔的古乔》,林洪亮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8年,第189页。。但另一方面,米沃什跟他们是交流得很好的朋友。作为大学教授和写作者,拒绝封闭的人,米沃什必须试图去寻求理解和交流、沟通。选取杜甫的诗作,即是米氏就这样的交流和沟通所做出的一次尝试。

二、诗歌模式关系及客观主义校正:米沃什的选诗尺度

米沃什在《明亮事物之书》的《前言》中声称,作为诗人,他有责任去清理诗歌的财产,他的选诗是提供了事实和实践来取代直接提出理论。(18)Czeslaw Milosz,“Introduction,”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原文为:I have always felt that a poet participates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estate of poetry, of that in his own language and also that of world poetry. Thinking about that estate, such as it is at the present moment, I decided I could contribute to its possessions. provided, however, that instead of theory. I brought to it something of practice。这段文字中,米沃什声明他是用事实和实践来取代直接提出理论,而非拒绝理论。选诗者在选诗时依靠对诗作的直接感知来判断是否选入。但《明亮事物之书》这本选集却并不拒绝理论,不是没有诗歌观念的参与。在米沃什的编选意图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米氏对美国当时两种诗歌模式争斗的觉察,他认同后起的客观主义诗歌,并希望用以校正作为当时主流的世纪中叶现代主义(Mid-century modern)诗歌模式。世纪中叶现代主义风格的基本特征为抽象主义,在表达上倾向于主观化与抽象化。而被奉为这本选诗集根本的诗歌创作方法则受到来自“旧金山文艺复兴运动”(The San Francisco Renaissance)诗学思想的影响,是米沃什主动将视域窄化到了客观主义诗学类型的诗歌上。这种诗学思想来自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客观主义诗学。学者阿兰·索道夫斯基(Alan Soldofsky)在长文《“那些发生有趣事情的人”:威廉·卡洛斯·威廉斯、肯尼斯·雷克斯罗斯、卢·韦尔奇和乔安妮·基格,以及旧金山文艺复兴诗歌的基因组》(“ThosetoWhomInterestingThingsHappen”:WilliamCarlosWilliams,KennethRexroth,LewWelch,andJoanneKyger,andtheGenomeofSanFranciscoRenaissancePoetry)中指出,威廉斯的这种客观主义,试图发展出对世纪中叶新批判现代主义诗歌模式的另一种替代诗歌模式。当时的现实是,世纪中叶现代主义通过T.S.艾略特(T. S. Eliot)、艾伦·泰特(Allen Tate)和约翰·克劳·兰塞姆(John Crowe Ransom)等诗人的言说,成了美国诗歌的主导意识形态。(19)Alan Soldofsky,“‘Those to Whom Interesting Things Happen’:William Carlos Williams, Kenneth Rexroth, Lew Welch, and Joanne Kyger, and the Genome of San Francisco Renaissance Poetry,”William Carlos Williams Review, Vol.35, No.2, 2018, pp.164-195.原文为:For Williams’s influence on them as writers to fully manifest itself as an alternative poetic mode to the New Critical mid-century modernism that had become the dominant ideology in American poetry through the figures of poets such as T. S. Eliot, Allen Tate, and John Crowe Ransom。中文为笔者自译。米沃什在他的文章《关于T. S. 艾略特的省思》中较为细致地分析了艾略特在美国的地位:“并非没有低声的抗议,这种抗议在1950年前后逐渐聚集了足够力量去变成公开反叛”,抗议者中,米沃什主要提及美国诗人罗宾逊·杰弗斯(Robinson Jeffers)和威廉斯及其后辈“垮掉的一代” (Beat Generation),并指出他们对艾略特所代表的诗学的“不信任是有全面计划的”。(20)切斯瓦夫·米沃什:《关于T. S. 艾略特的省思》,《站在人这边:米沃什五十年文选》,黄灿然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427-428页。

威廉斯的立场与世纪中叶现代主义参与者的抽象主义立场完全相反。他提出,诗歌来自“大街上说的语言”,可以同时具有及物性和指涉性。自20世纪中叶以来,他一直在为旧金山海湾区和全美国的诗人们围绕着诗学进行的对话定格和重塑。(21)Alan Soldofsky,“‘Those to Whom Interesting Things Happen’:William Carlos Williams, Kenneth Rexroth, Lew Welch, and Joanne Kyger, and the Genome of San Francisco Renaissance Poetry,”William Carlos Williams Review, Vol.35, No.2, 2018, pp.164-195.原文为:Williams’s position that poetry comes “out of the language spoken on the street,” and can be simultaneously material and referential, has continued to frame and reframe the conversation around poetics that poets have been having in the Bay Area and across the nation ever since the mid-century。中文为笔者自译。金斯伯格的文章《客观世界中的威廉斯》(WilliamsinaWorldofObjects)提供了这种佐证。文中他如此评述威廉斯的诗学观念:“精确。威廉斯式的精确。‘让你的思想/夹紧物体(clamp your mind down on objects)’这句话就是他说的。‘理念存在于事物中’也是。其意思是‘诗中不应该出现概括性、一般的思想(no general ideas in your poetry)’。别抽象地去思考事物,而应呈现出那使你产生思考的事物本身的样子。”(22)艾伦·金斯伯格:《客观世界中的威廉斯》,《金斯伯格文选》,文楚安等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355页。

威廉斯的诗学思想显然也在米沃什的诗学观念中留痕了,为米沃什提供了另一种现代诗学选择的理论前摄。在编选说明的开篇,米沃什说明了他没有选择他钟爱的艾略特诗作的原因,即这本选集只选择写实和及物之诗,艾略特的世纪中叶现代主义诗风显然不在此路数中。在选诗说明中,米沃什提到了活跃在纽约的“客观主义者” (objectivist),这些客观主义者的写作计划是主张关注自身周围的物体,但这种关注证明了“物体”这个词的用法是多么多样。米沃什所举的例证是威廉·卡洛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的诗歌《红轮车》。(23)Czeslaw Milosz,“Introduction,”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笔者不打算展开对《红轮车》的及物思想和诗中强烈色彩的分析。笔者认为,米氏的举例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客观主义诗歌土壤在美国的存在确实影响到了米沃什。米沃什提及他们就是一种证明。客观主义诗歌意味着物如其所是地在诗中存在,也意味着主客体交融的视野,目的是反拨现代西方无边无际的主观主义(抽象主义)写作、空无一物的虚无主义观念。在此,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客观主义诗学观念并非指向唯物论或自然主义的文学观,唯物论和自然主义文学观把物看作先行的甚至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但客观主义诗学观却强调主体与客体之间保有的乃是相互对等平衡的关系,相对于主观,物并不具有先在性和决定性。 《明亮事物之书》的标题在于告诉读者,诗是让事物步入明亮之地的光,而这让事物从晦暗状态走向敞亮的光属于诗人的主观生命。米沃什的选诗,并非想借此以一种诗歌模式替代另一种诗歌模式,他的诗学观念并未否认抽象主义之于现代诗歌的价值和意义。只是想提出在仅有主体思辨和意志的世界之外,还有一个供主体相遇,并因此在主客体共同努力之下产生的作为物的世界,这种世界指向的是形而下之“有”,而不是虚无主义流连于其中的“无”。

米沃什欲在诗歌的实践活动中找到可以证明客观主义诗学观的例证,故有选诗之举。以杜甫的诗作为代表的东方诗歌,其视物写物的神妙书写理所当然成为米沃什心中实现客观主义诗学理念的范本。

米氏与杜甫诗的相遇,在当时的美国是有条件和基础的。中国诗歌经过庞德(Ezra Pound)的借鉴和发明在美国产生了巨大影响,不仅米沃什提及这一现象,阿兰·索道夫斯基的文章中也提到“威廉姆斯对庞德在《国泰》中收集的中文‘译文’很感兴趣……称它们‘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几首诗’”。(24)Alan Soldofsky,“‘Those to Whom Interesting Things Happen’:William Carlos Williams, Kenneth Rexroth, Lew Welch, and Joanne Kyger, and the Genome of San Francisco Renaissance Poetry,”William Carlos Williams Review, Vol.35, No.2, 2018, pp.164-195.原文为:Williams was enthused about Pound’s Chinese“translations”collected in Cathay, ……calling them“‘perhaps a few of the greatest poems ever written’”。中文为笔者自译。而铃木大拙等人对禅宗思想成功的跨文化阐发也让东方诗歌进入美国产生了某种异质诗学氛围。在《米沃什词典》中有专门的“佛教”词条以及禅宗的重要介绍者“铃木大拙” (Suzuki Daisetz Teitaro)这一词条。米沃什清楚地说明了他对禅宗文化的倾向是铃木大拙所传播的那种禅文化,而非在越南、中国等相对封闭的亚文化类型中建有寺庙的佛教文化。(25)切斯瓦夫·米沃什:《米沃什词典:一部20世纪回忆录》,西川、北塔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0-111页,第 386页。米氏不知道日本禅文化乃是由中国传入的,这种情况在西方文学界常有发生,西方诗人很多是经由日本诗学为中介,才进而知道中国诗歌的存在。铃木大拙的禅宗思想代表依托古代中国诗学和日本近代诗学而形成的东方诗学,它之所以能够深入美国文化并发生影响,乃是因为接受者不将禅宗思想归入古旧的佛教文化模式中,他们往往将日本禅宗思想与西方神秘主义相会通。(26)切斯瓦夫·米沃什:《米沃什词典:一部20世纪回忆录》,西川、北塔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0-111页,第 386页。这样的东方诗学话语正好同米沃什宗教思想的神秘主义倾向相契合,对米氏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东方诗学对米氏的吸引,乃是米氏选取杜诗的一大动力。

米氏选取杜诗,西方汉学家王红公(Kenneth Rexroth)的中国古诗翻译工作对此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米沃什在《明亮事物之书》一书中选取的11首杜诗,大多来自王红公的译诗集《短诗集》(collectedshorterpoems)。王红公,是西方汉学家Kenneth Rexroth的中文名,他的中国古诗译著在西方世界被视为最佳译本之一。对旧金山海湾区文坛影响深远的文学理论家威廉斯把杜甫诗歌译作者王红公带入了这个文化圈。王红公深谙禅宗、神秘主义和东方诗歌,被称为“旧金山文艺复兴之父”,其所译的东方诗歌对美国文学影响深远。美国著名诗人金斯伯格声称:王红公的译作是“每一个诗歌爱好者的必读之作”。(27)艾伦·金斯伯格:《客观世界中的威廉斯》,《金斯伯格文选》,文楚安等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435页,第434-435页。金斯伯格在文章《肯尼斯·雷克斯罗思:1905—1982》 (KennethRexroth:1905—1982)中有这样的记录:“1927年,雷克斯罗思……迁居旧金山,并在那里定居下来。在那儿,他……首次定义了他所认为的真正诗歌类型:……对诗歌中的修辞和象征的一种反叛,一种对开门见山的陈述、简单明了的意象、明确的主题、对可核实的经验的忠实,对无病呻吟的坚决抵制的回归。”(28)艾伦·金斯伯格:《客观世界中的威廉斯》,《金斯伯格文选》,文楚安等译,四川文艺出版社,2005年,第435页,第434-435页。王红公的这种诗学观与威廉斯的诗学是一致的。从另一杜甫诗译者萨姆·哈米尔(Sam Hamill)的诗作《在维尔纽斯与米沃什争论》(ArguingwithMiloszinVilnius)看来,米沃什自己或与王红公相识。诗中写道:“我们的朋友雷克斯罗斯介绍了我们/在那个大城市的街道上/你开始称之为‘几乎是一个家’。”(29)Sam Hamill, “Arguing with Milosz in Vilnius,”Ploughshares,Vol.31, No.1, 2015, pp.43-46.原诗为:Our friend Rexroth introduced us/on the streets of that great city /you came to call “nearly a home”。中文为笔者自译。诗中的“你”正是米沃什,雷克斯罗思是王红公。加上前文提及的米沃什与金斯伯格的见面,种种迹象都可以指向米沃什不仅仅是在海湾对面观察着东方诗学在这一区域的涌动,同时也与之有着直接的交集。米沃什与王红公在诗学上有一个基本的契合点,即神秘主义意义上的禅宗思想。禅宗要求自我的消融以及与外物无二。禅宗的这一诗学思想影响了王红公译诗时对对象进行选择的前见,以及在翻译过程中处理东方诗作的方式。借助于王红公的中国古诗译本,米沃什产生了对杜诗的自我理解,并使得他把杜诗认可为客观主义诗学的范作,将其中的11首诗选入他的诗歌选集《明亮事物之书》中。

《明亮事物之书》将所选诗作按11个主题分类,这11个主题分别是顿悟(Epiphany)、自然(Nature)、事物的秘密(Thesecretofathing)、行旅(Travel)、地点(Places)、瞬间(Themoment)、人群之中的人(Peopleamongpeople)、女人的肌肤(Woman’sskin)、情境(Situations)、无依附性(Nonattachment)以及历史(History)。除了“历史”这一主题对世界业已过去的诗意进行了交代之外(这也是米沃什永恒的母题),其他十个主题都明显地指向了一种诗同世界之当下—瞬时的直接接触。如果我们将米沃什在美国生活时把与虚无、贫乏和无边的自由抗争视为自己写作和思考的核心要义与之联系起来,就会发现这种主题分类内涵的两重争斗性。对当下—瞬时之诗境的强调,凸显了米沃什选诗让主体和客体在此在的状态中互相碰触的决心。对米沃什来说,他是拒绝浪漫主义的,因为浪漫主义在时空观念上的趋向未来性和主观性必然相辅相成。同时,米沃什在选诗时采用了完全不同于现代知识分类原则的另一种原则,他将主题导向了明显的来自诗之接受主体的主观感受性,而非西方传统的理性分类原则,显示出了米沃什在诗学话语中对逻辑理性的拒斥以及他要求诗歌直接与物接触的决心。由于《明亮事物之书》大量选取了相对于美国而言的域外诗人的英译作品,米沃什选出的诗作又表现出一种远离原作而必然会有的误读。其中,非常显著的便是对所选英译杜甫诗的理解往往从字面到意思都远离了原作的滋味。

三、米沃什选诗路径造成的杜诗误读

米沃什对杜诗的选取整个是对杜诗原意的误读,造成其误读的最根本的一个原因是他选诗的路径。米氏选诗不是依诗作原初的版本来选,而是从现成的英译本中去选取,在选诗的起点处,他就未同所选诗作的原貌有过照面。

对于中国古典诗歌,米沃什首先承认自己知道原诗都是有格律的,但在英语世界中,王红公先行将中国古代格律诗译作了“自由诗”,西方读者在译诗中无法发现这些诗作原本的音律结构,米沃什只得转而看重这些诗作在意象表达方面的能力。(30)切·米沃什:《反对不能理解的诗歌》,《站在人这边:米沃什五十年文选》,黄灿然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409页。米沃什选取的11首英译杜甫诗作篇制都不长,其中《向北旅行》(Travelingnorthward)是译者王红公从杜甫的五言古诗《北征》中节选的四句,而《海滩上的午后》(DejeunerSurL’Herbe)则是译者卡罗琳·凯泽尔将杜甫的原作《晚际遇雨》两首诗合并为一首诗。在杜诗的英译成果方面,米沃什无疑更倾心于选用王红公的译文。他在《日落》(Sunset,原作为《落日》)的诗前作了说明:“雷克斯罗思翻译了唐王朝的主要诗人杜甫。……将他的版本与其他版本相比,我激赏于他(译笔)的简洁性和对形象的选择。”(31)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147.原文为:Rexroth translated much Tu Fu, the leading poet of the T’ung Dynasty. ……Nevertheless, comparing his versions with others, I admire his conciseness and choices of image。中文为笔者自译。王红公自己在译诗集《爱与流年》 (OneHundredMorePoemsfromtheChinese:LoveandtheTurningYear)中,曾说明自己翻译中国诗歌的方法和目的:“我把它们(译诗)放在一起,读了一遍,我意识到它们不需要解释性的介绍,只需要传记性的说明。我避免了提及中国历史和文学人物或西方不知道的中国习俗和信仰的诗歌。”(32)Kenneth Rexroth,“Introduction,”One Hundred More Poems from the Chinese:Love and the Turning Year,James Laughlin by New Directions Publishing Corporation,1970.原文为:I have put them all together and read them over I realize that they need no explanatory introduction and only biographical notes. I have avoided poems with references to Chinese historical and literary figures or to Chinese customs and beliefs unknown in the West。米沃什选编的王红公译杜甫诗歌也在这本译诗集中全被收录。米沃什对杜诗的接受和选取主要基于王红公的译本,而王红公在译诗时就已对诗歌采用了去历史化的方式,无论是在翻译对象选择还是在翻译的具体处理中,王红公事实上是改写了原诗的部分细节,他不仅将汉语的格律在英文中转写为自由诗体,同时对所译诗作按照自己的理解进行了创造性译写。因此,基于译本去体察杜甫诗歌的结果之一,便是在米沃什为所选杜诗所作的理解性说明中,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对杜甫诗中历史事件的体察和认知,只有对诗中当下—瞬间的生命呈现的饱满感受。然而,历史和当下对杜甫诗歌的意义呈现来说,其实具有同等的重要性,随意抹除杜诗意义的历史规定性实际上等同于抹除诗作中杜诗的个人印记,抹除了通过杜甫个人在诗中的在场而在场的中国诗学意蕴。

关于米沃什选取杜甫诗作的做法之得失至少有两点可以说:

首先,不管译本造成了杜诗在英语世界怎样巨大的变异,米沃什对这些英译杜甫诗作的阅读感受基本上都是准确的。米沃什知道杜甫是中国诗歌史上最重要的诗人。(33)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181.对选取《赠毕四曜》(To Pi Ssu Yao)这首诗米沃什写道:杜甫可能是中国古诗词中最著名的名字(Tu Fu is probably the biggest name in old Chinese poetry)。中文为笔者自译。在对英译杜甫诗的接受中,米沃什将杜甫视为一个倾向于觉察当下和表现明丽事物的诗人。像杜甫的《绝句二首》,英译者译为《另一个春天》(AnotherSpring)和《南风》(SouthWind),诗中景物明丽,情味醇厚,确实是能充分体现杜甫诗作善于写物寄兴的一个代表性作品。这两首诗表现出来的诗歌创作方法充分满足了米沃什选诗所要求的诗应及物,符合米氏所强调的诗之及物应在当下—瞬时的时间模式。米沃什对《南风》一诗作了这样的阐释:“这首杜甫诗也是关于一个时刻的吗?它列举了春天最常见的特征,所以也许这只是一首关于那个季节的诗。但一个写作的人把自己放于现在,而 ‘现在’这个词确实可以放在每一句话前面。”(34)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149.原文为:Is this Tu Fu poem also about a moment? It enumerates the most common features of springtime, so perhaps this is just a poem about that season. But a man who writes clearly places himself in the now, and the word “now” could really precede every sentence。中文为笔者自译。其阐释对杜甫诗及物书写的在场特征给予了高度肯定,见证了米氏对英译杜甫诗的阅读理解非常直观和精确。

其次,关于米沃什对11首英译杜甫诗的误读有两种。

一种是由外部因素所造成的误读。由于米沃什接受杜诗时,已经经过译者先行的选取和改写,杜甫诗作原有的诗意之整体性和深刻性已经被严重地窄化甚至是曲解。这妨碍了米沃什在自己更重要的诗歌命题(诗的见证与新闻性诗歌)上与杜甫的相遇。米沃什将杜甫的英译诗作分属到选诗集的五个主题之下,分别是地点(2首)、瞬间(4首)、人群之中的人(1首)、情境(3首)、无依附性(1首)。在“历史”主题之下完全没有选入杜甫的诗作。正如前文所引,译者在翻译时为了便于西方读者对异域诗作的理解和接受,尽量选取去历史、去异质文明传统和去原诗之信仰因素的翻译手法。这样做的好处是,其所译出的诗作使以英语为母语的读者容易读懂,容易对所读的诗作产生共鸣。米沃什在选取杜诗《晚际遇雨(二首)》,即英译为《海滩上的午后》时,指出这首诗“引起了一种团结的感觉”。(35)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241.原文为:they provoke a feeling of solidarity。中文为笔者自译。但是,米沃什对王红公对杜诗的意译是否会引起误读并不在乎,他在解读杜诗《杜位宅守岁》(英译名《冬夜的黎明》,WinterDawn)和《对雪》(英译名《暴风雪》,SnowStorm)时,由译诗在他心中引起的共鸣完全是一种对杜诗原意的误读。《杜位宅守岁》原本是一首非常悲伤的诗作。从译诗标题看,原诗所写事件的背景被抽走,结果令译诗所呈现出来的诗中景观成了诗人与友人的一次宴饮。杜甫原诗标题设定的时间是除夕。除夕守岁是中国人的重要习俗,守岁的意义在于它是中国人一家团聚最为温情的时间节点。诗人创作该诗时年近40。在守岁时间到来之时,他却因进京谋官,谋而不得,不得不寄居在别人的家中,不能归回自己的家中与至亲欢聚。时值守岁,有家归不得已经是一种人生的大悲,复见寄居的人家“附势之徒,见位而伛偻俯仰,不胜拘束”(36)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第96页。,于是悲上加悲。《杜诗详注》中这样解释:“公(杜甫)年四十,进《三大礼赋》,明皇命待制集贤院,而未尝授官。此诗除夕所赋。”(37)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第96页,第270页,第271页。所作诗歌抒发的是诗人仕途失意、漂泊无依的悲苦感。但米沃什读完这首诗的译作《冬夜的黎明》之后,其所道说的感受却是:“中国诗人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们能够用几笔勾画出某种情境,例如杜甫的这首诗,黎明前的一个小时,与朋友们狂欢了一夜之后……”(38)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148.原文为:What attracts me to the Chinese poets most is their ability to draw with a few dashes a certain situation, for instance, in this poem by Tu Fu, the hour before dawn, after an entire night of carousing with friends。中文为笔者自译。其感受虽忠于译作,却与杜甫原诗的以乐景表哀情的表达意图已相去甚远。米沃什对这首杜诗的误读当然不能由他来负全责。因为在译者手上,杜甫的原诗已经被改写为一首人生中常有的朋友相聚、通宵宴饮之诗,译文已经去除了诗作原本特定的文化语境和诗人自己人生介入的痕迹。这样的杜诗译作虽然保留了诗人杜甫之名,但诗作的形式与内容显示它已经完全是同杜甫了无关系的诗作。这样的译诗,其所写的人生内容充分贴合了那一时期现代美国人的日常生活——美国式人际关系疏远的日常生活,人和人的交往主要通过派对式的聚会。这样的杜诗翻译,本质上是中国诗歌在异质诗学中极度的变异,变异极度到读者只看译诗而不看译诗的诗人署名,已经完全无法认出它是杜甫的诗作。在这种情况下看米氏对杜诗的误读,就知道米氏的误读不应由他来负责,不能说明米氏这位伟大诗人没有读懂杜诗的能力。

《暴风雪》的原诗《对雪》在《杜诗详注》中是这样被注解的:“至德元载十月,房琯大败于陈陶斜,诗正为是而作。”(39)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第96页,第270页,第271页。也就是说,《对雪》这首诗本是写“安史之乱”中,战争失利消息让诗人倍感愁苦。但译作去除了“安史之乱”这一历史背景,仅仅强调了年老诗人的孤独、沮丧和作诗当下人生意义感的丧失。米沃什也领悟了译诗中的这一层含义,写道:“冬天、傍晚、孤独、年老,这些逆境的情况有时会让人感到沮丧,甚至一个对自己有信心的诗人也会感到写作的无用性。我们中那些经历过这种夜晚的人,会在这个声音中认出自己。”(40)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257.原文为:The situation of amassed adversity-winter, evening, solitude, old age——can sometimes so depress that even a poet sure of himself feels the uselessness of witing.Those of us who have experienced such evenings will recognize ourselves in that voice。中文为笔者自译。译诗的最后一句指向了书信的无用性,(41)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257.原文为:I brood on the uselessness of letters。中文为笔者自译。以对应原诗中的“书空”。“书空”一词是借用《世说新语》中“殷浩书空”的典故,指用手指在空气中摹画“咄咄怪事”四字。(42)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第96页,第270页,第271页。因为原诗有“消息断”的表达就将“书空”译作书信的无用,是不能准确地表达杜甫内心对国破家散无处倾诉的绝望和忧愤的,而“书空”一词的原本意指则能够表达杜甫这种孤独和忧愤之情。

经过译者改写后的诗作,一方面借助了原诗的基本节奏和及物之义,另一方面却已经变成更加符合译者诗学观念和写作目标的诗作。米沃什在接受王红公等人的译作时,接受到的是一个片面和去历史化后的杜甫,这就失去了米沃什在他自己的另一个向度与杜甫相遇的可能性。这个向度在米沃什那里被称作历史悲剧的见证,在中国传统中被称作“诗史”。米沃什在法根对他的访谈中讲述过其诗学的两个向度:“我所从属的一个诗学传统,其中历史起着重要的作用,我的诗在很大程度上涉及某些重大事件、历史悲剧的转换。中欧的传统是,个体很弱小,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而西方非常强调个人。在我停止处理二十世纪的大悲剧后,我想找到一种平衡。我并不想写纯粹个人化的感知,这在今天许多的诗歌,是非常典型的,它们都是通过一个非常个人的角度来看世界,因此经常难以理解。我意识到,个人的弱点在诗歌里没有什么好处,而过度的个人主义也是很危险的。”(43)切斯瓦夫·米沃什、罗伯特·法根:《诗的艺术——米沃什访谈录》,李以亮译,《青春》2016 年第 6 期。回到他的选诗观,从这段引文我们可见米沃什到美国之后其诗学重点发生的转移:一方面,不想做一个专业的哀悼者,米沃什中止了用诗歌处理历史材料的诗学观和写诗行动;另一方面,他注意到他所在的当下由于个人主义造成的现代诗歌的弊病(主观化、抽象化),因此他强调人与物的相遇以及在写作中让物显现,这种观念恰好跟威廉斯和王红公等人的观念产生了共鸣。如果不是因为米沃什自身诗学重点的转移(内部因素),加上西方译者提供给他的杜甫诗作的译本局限(外部因素),米沃什本有可能在“诗史”向度与杜甫相遇。在《中国“诗史”传统》一书中,学者张晖指出,杜甫诗作并非“诗史”这个概念的发明缘由,但在宋代以后成为“诗史”概念的中心和对应物。(44)张晖:《中国“诗史”传统》,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第13-85页。米沃什和杜甫两位诗人其实都是强劲有力地穿透了历史和现实的诗人。但由于个人诗学重点的偏移以及美国文化中对杜甫进行翻译的这种去历史化倾向,致使米沃什最终只是遇见了一部分杜甫——专注于让被充分感受的事物在当下—瞬时显现的杜甫。

在米沃什对英译杜甫诗的选择上,还存在另一种重要的误读,即认识和阐发杜甫诗中的爱与责任。为“人群中的人”这个主题作说明时,米沃什指向了爱。他援引了三个希腊词来说明不同的爱:Eros,Agape,storge。(45)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178.米沃什这样解释三种爱:Eros是爱欲,但不仅仅是爱欲,因为它是 “神与人之间的中介”,是无限的欲望,是艺术和科学创造的真正动力。Agape是对我们同胞的爱,是爱的同情,让我们在另一个人身上看到一个和我们自己一样脆弱和容易受伤的生物:这和拉丁文的caritas,慈善是一样的。第三个希腊词,storge,表示一种温柔的关怀,将父母和孩子结合起来的感情。也许有些教师对他们的学生有这样的爱。原文为:Eros is sexual love, but not only such, because it is “an intermediary between gods and humans,”an unlimited desire, a true motoric force of creativity in art and science. Agape is love of our fellow men, love-empathy, allowing us to see in another human being a creature as frail and as easily hurt as we are ourselves: that is the same as Latin caritas, charity. A third Greek word, storge, denotes a tender care, affection uniting parents and children. Perhaps some teachers feel such a love for their pupils。中文为笔者自译。诗人和后世读者的爱可以算作第三种爱。米沃什言:“storge可以应用于一个诗人和未来几代读者之间的关系:在不希望得到同时代人的回报而完善自己的艺术雄心之下,潜藏着对后世宽宏大量的赠与。”(46)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178.原文为:It is also not impossible that storge may be applied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 poet and generations of readers to come: underneath the ambition to perfect one’s art without hope of being rewarded by contemporaries lurks a magnanimity of gif-offering to posterity。中文为笔者自译。在这个主题下,米沃什选入了英译杜甫诗《赠毕四曜》(ToPiSsuYao)。《杜诗详注》中有好几首赠给毕四曜的诗作,这种赠诗行为在祝贺毕四曜升迁之后终止了。(47)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第393页。杜甫赠给毕四曜的最后一首诗应为《贺毕曜除监察御史》。杜甫写给毕四曜的诗歌几乎都是因家贫、无为、无名而发出的叹息。米沃什在对这首诗所作的说明中提问:“读了这首诗,我反思了艺术家的顽强精神。我们冒着可能的损失而工作的激情和热忱从何而来?这只是野心,还是与可能在我们之后的人的联系,某种爱?”(48)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181.原文为:Reading this poem I reflect upon the obstinacy of artists. Whence comes our passion, our zeal, in working at the risk of possible loss? Is this only ambition, or a bond with people who might come after us, some kind of love?中文为笔者自译。米沃什对杜甫处境的理解是准确的,杜甫在世时的确没有什么诗名,他对诗歌又确实抱有一种责任和使命感,在《宗武生日》一诗中,杜甫告诉儿子:“诗是吾家事,人传世上情。”(49)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第1218页,第394页。在《赠毕四曜》中,也确实存在一种爱。杜甫在诗中描述了对诗作不朽的绝望:“同调嗟谁惜,论文笑自知。流传江鲍体,相顾免无儿。”这是一种自嘲以及同时代诗人的相惜。 《杜诗详注》给出的解释是:“江鲍有诗传后,必定无儿。”(50)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第1218页,第394页。意思是南朝文学家江淹和鲍照有诗作和诗名流传后世,所以人们认为他们不可能有后人(血缘意义上的)。杜甫则说江淹和鲍照有文学名篇向后世流传,而自己和毕四曜互相欣赏,以使自己免于没有后人的命运。这其实是表达了与毕四曜的友情以及对诗名传后的绝望,亦与前句诗文无人垂顾在文意上方能相联。但在译诗中,江、鲍之说被取消了,这几句诗变成了:“我们相互感激/彼此的文学成就。/我们的诗将被带到/故去的卓越诗人那儿。/我们可以互相抚慰。/至少我们会留有后人。”(51)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181.原文为:We appreciate /Each other’s literary Merits. /Our poems will be handed /Down along with great dead poets’./We can console each other./At least we shall have descendants。中文为笔者自译。这样,原诗那种责任和使命感造成的现实困境和绝望,便淡化为杜甫渴望得到后世的理解,至少会有后世读者。失去原来典故的限定之后, “后人”既可以指血缘意义的后代,也可以指后来的诗人和读者。与认为杜甫将诗名和不朽寄托于后世恰恰相反,杜甫表达的是一种不朽不会实现的绝望心境以及对少数同时代知音的惺惺相惜。因此,米沃什用storge这种爱来会通杜甫在诗中的爱,将后人视为后世的读者,显然是一种误读。原诗中的后人就是指有血缘关系的儿子,而爱则指向当世的诗歌知音。米沃什通过接受译诗误解了杜甫是一个将诗名寄托于后世读者的诗人,而将这种诗人与后世读者的联系视为一种文学上的前后辈知音之爱,在这个层面展开野心还是爱的辨认。笔者认为,如果真要找一个希腊词汇去理解杜甫《赠毕四曜》这首诗中的爱,不如使用“Philia”这个词,这种爱指向“精神上向往共同价值,相互激励”的友情,(52)今道友信:《菲利亚:作为友情的爱》,徐培、王洪波译,《关于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51页。更近于中国儒文化的君子之交。

由于既缺乏对儒家文化的了解,也缺乏对杜甫诗歌中儒文化内质的知晓,致使这种误读在米沃什选解中国古典诗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在《反对不能理解的诗歌》一文中,米沃什谈论远东诗人的文明背景时说:“它不同于我们的文明,它强烈地受到非有神论宗教例如道教和佛教的影响。”(53)切斯瓦夫·米沃什:《反对不能理解的诗歌》,《站在人这边:米沃什五十年文选》,黄灿然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408页。从《米沃什词典》中只有关于佛教的词条也可以知道,米沃什对东方文明的认识基本上是基于佛教的,而在前文笔者也论述过佛教与基督教在伯克利共存的情况。米沃什的诗文似乎从未涉及儒教,对道教也知之甚少,几乎以佛教代替了对东方哲学的了解。中国诗在米沃什心中似乎总是和一种恬淡、超脱的心态相联系。在另一首《访客》(Visitors,原诗为《有客》)中,米沃什的这种认知也体现出来了。由于缺乏对杜甫系统性的阅读,米沃什将杜甫这首诗中表现出的儒家的仁德责任意识无法实现、被迫安于现实小我之中的心境误认成一种佛道意义上的超脱心态。米沃什把这首诗放在“无依附性”主题下。他这样解释“无依附性”:“在二十世纪,东方和西方的文明交汇汇集了圣经智慧、道教、佛教和苏菲派,共同称赞超然的态度是启蒙的先决条件。积极的生活,还是沉思的生活?选择哪个?这种两难的选择,在中世纪的欧洲被提出来,反映了骑士和僧侣生活方式的两极,也出现在中国的古诗词中。诗人通常是国家官僚机构中的各级官员,但他们完全了解财富和尊严的相对价值。在许多诗歌中,他们在追求事业的愿望和退休后远离宫廷和市场的乡村之间犹豫不决。”(54)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263.原文为: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 the meeting of civilizations, East and West, brings together biblical wisdom, Taoism, Buddhism, and Sufism in common praise of a detached attitude as a prerequisite for enlightenment.Vita activa, an active life, or vita contemplativa, the contemplative life? Which to choose? That dilemma, formulated in medieval Europe and reflecting the polarity of the knight’s and the monk’s ways of life, is also present in old Chinese poetry. Poets were usually officials on various levels of the state bureaucracy, but they were perfectly aware of the merely relative value of riches and dignities. In many poems they hesitate between their desire to pursue a career and to retire to the country, far from the courtand the market。中文为笔者自译。这里的确可以把米沃什所说的“积极的生活”和“沉思的生活”理解为中国传统文化意义上的入世和出世。米沃什显然对此也有某种认识,在为《访客》写的说明中,米沃什说:“几乎所有的中国诗人都有田园诗的主题,当然也包括最著名的杜甫。”(55)Czeslaw Milosz (ed.),A Book of Luminous Things,A Harvest Book Harcourt,Inc.,1998,p.263.原文为:The bucolic theme seems to be present in practically all Chinese poets, and of course in the most famous, Tu Fu。中文为笔者自译。米沃什显然将这首诗传达的心绪理解为了一种恬淡的超然心境,这种出世的心态是米沃什所赞赏的。但是,这种认识并不适用于杜甫和杜甫诗歌,因为杜甫从来都是一种入世的心态,儒家是不赞同避世的。《访客》中的宁静和情感并非由于杜甫选择了无依附性的超然出世的生活,而恰恰是一种儒家独善其身、友爱亲邻的仁德观。诗人本来有病,躬耕也没有多少收获,却依然在有乡邻经过、访问的时候为其采摘不多的蔬菜,“自锄稀菜甲,小摘为情亲”(《有客》)。译诗将其表达为友谊(friendship),但其实,友谊可以表达的范畴跟儒家那种从亲缘到地缘泛化开去直至兼济天下的仁者之爱,是完全不同的。杜甫在壮年作的《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中写“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56)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 第64页,第1670页。在晚年诗歌《江汉》中写“江汉思归客,乾坤一腐儒”。(57)杜甫撰,仇兆鳌注:《杜诗详注》,中华书局,2015年, 第64页,第1670页。可见,他终身都没有选择过出世的超然人生。这才是米沃什接受的杜甫之外那个最真实的杜甫。

综上所述,米沃什在选解杜甫的过程中,虽然有对英译杜甫诗的准确理解,但是,由于无法绕开译本接触原诗,又由于译本乃是经过了去典故、去历史化和去文化细节的处理,米沃什所选解的杜甫,只能是一个部分的、残缺的杜甫。对杜甫诗歌的儒家心境、与此相关的仁爱与责任,米沃什都缺乏文化意义上的了解。对被称为“诗史”的杜甫的叙事古诗,米沃什缺少现实的碰触,否则他应该会与杜甫产生更加强烈的跨越时空的共鸣。但正是这样的一个杜甫,依然被作为重点拣选对象选入了《明亮事物之书》。这当然不仅仅是因为杜甫是中国最有名的诗人之一,更是由于这11首英译杜甫诗非常精确地贴合了米沃什选诗的口味,呈现了对当下—瞬时显现事物的最饱满感知。这也清楚、有力地显明了米沃什编选这部诗集的尺度,是极为重要的例证。从一个微观层面呈现了西方视野中英译杜甫诗的接受情形以及文化误读。而米沃什编选这本《明亮事物之书》时自述的缘由和他的选诗观,又恰恰印证了米沃什对美国现代诗歌发展的感知和参与,他并非只是一个观察者。这本选集的背景又同时带出了美国现代诗歌史上两种诗歌写作模式——世纪中叶现代主义诗歌写作和客观主义诗歌写作——的斗争和更替,《明亮事物之书》本身也做出了符合时代潮流和诗歌写作内部发展的选择——客观主义诗歌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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