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蜀学的学派属性
——以《三苏经解》为论域
2022-12-07蒋国保
蒋国保
蜀学分为广义与狭义。广义蜀学,是指自汉代(1)据说“蜀学”一名起源于汉。至民国蜀地的系统学问,甚至可以包括现当代的蜀地学术;狭义蜀学(2)后文所用“蜀学”一词,凡未注明者,皆在狭义上使用。,是指北宋(960—1127)蜀地儒学(3)此未必是严格地理文化学意义上的命名,而主要是从其创派及代表人物籍贯属蜀的意义上命名。。北宋蜀地儒学——北宋蜀学,由三苏(苏洵、苏轼、苏辙)创立与定型,为张耒、秦观、黄庭坚、晁补之等承袭与光大,是与洛学、朔学鼎立的声名卓著的流派。但对其学派属性——是文学流派还是思想流派,是一般的思想流派还是哲学流派,学界缺乏认真的讨论。有鉴于此,本文拟就这个问题做如下讨论:先从某学派必定为某时代精神的产物来讨论苏氏蜀学应属理学(广义)一派,再讨论苏氏蜀学是理学异端还是理学正统,最后讨论苏氏蜀学不属于反理学的思想流派而属于正统理学(广义)。苏氏蜀学作为正统理学(广义)的一支,它在哲学上又具有不同于狭义理学(程朱理学)的某些思想特征。
(一)
蜀学与宋学一样,是时代精神的集中反映。因此,若立于宋学谈蜀学,就得先谈宋学,然后才有可能谈蜀学与宋学的关系:是包容的关系还是并列的关系?是对抗的关系还是互补的关系?
宋学肇始于北宋(960—1127),是相对汉学而言的。汉学(4)分广狭两义。狭义指两汉儒学,广义指汉至唐末935年间的儒学。本文所用“汉学”一词,凡未注明者,皆在广义上使用。和宋学,同是儒学,然学术取向、理论形态有别:汉学从“五经”出发,宋学从《四书》出发;汉学是“辞章之学”,宋学是“义理之学”;汉学是“经世形下学”(5)这是我自己的概括,它的基本含义是说:汉学就哲学思想上论,当是工具理性意义上的政治哲学。,宋学是“道德的形上学”(6)此取牟宗三的提法。。蜀学就其基本内容与形式看,属于“义理之学”(7)诠释儒家经典重在挖掘字面背后的真实含义,而这种挖掘有其预设的意向。和“道德的形上学”(8)宋学的产生,是希望救治唐末五代所造成的道德沦丧。为此,儒学必须构建一个“道德的形上哲学”,以取代释、道对人心的控制。,是毫无疑问的。这在后面的论述里将会涉及,此处姑且不表。下文先讨论第一点。
汉学与宋学都是诠释儒家经典之学(诠释儒学),只因其学术取向不同,对所诠释的儒家经典有所偏重,汉学偏重“五经”,宋学偏重《四书》。蜀学既然属于宋学,就应当符合以下两点:其一,它是诠释儒学;其二,它诠释所侧重的经典是《四书》。蜀学是诠释儒学不成问题,因为三苏不但都有通论“五经”的著作,而且集中反映其儒学思想的《苏氏易传》 (学界公认系三苏合作)、 《东坡书传》 (苏轼撰)、 《诗集传》 (苏辙撰)、 《春秋集解》 (苏辙撰),又都是诠释著作,并非脱离儒家经典解释的自行论证之作。问题是,既然蜀学集中体现于该四部解经著作中,那么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蜀学重“五经”而轻《四书》,蜀学非出自《四书》,其思想只依据“五经”而与《四书》无关?这个问题,贸然作答固难服人,因此需要具体分析。
从表面看,三苏解经,偏重“五经”,尤其偏重《易经》,似乎接近汉学之取向而背离宋学之取向,但如果认真推敲他们如何解“五经”,就不难明白他们解经之偏重“五经”并不意味着他们不重视《四书》、只重视“五经”,反倒显示其解经具有特殊的会通取向。具体而言,三苏的学术旨趣可以谓为儒、释、道三教会通,经史、经子会通,经(“五经”)书(《四书》)会通。前者为三苏解经的根本诠释原则,后两者则为体现此根本原则的操作原则。作为操作原则,三苏经史、经子会通的基本做法是以“史”“子”言论解“经”,例如以《史记》 《国语》解《书》,以《老子》解《易》,以《管子》 《说文解字》解《书》等。而经(“五经”)书(《四书》)会通的基本做法有二:首先是“五经”、《四书》各自为解或互解,要么以《记》 (应指《礼记》)解《易》、以《诗》解《易》、以《诗》《春秋》《礼》《易传》解《书》,要么既以《诗》解《书》,又以《书》解《诗》;其次是“五经”、《四书》互解,例如既以《论语》解《易》,又以《易》解《论语》;既以《论语》解《诗》《书》,又以《诗》《书》解《论语》。这种会通的取向,便从根本上保证了三苏解经即便偏重“五经”,也不会在价值认同上偏离《四书》。况且,三苏于《四书》亦有一系列的诠释论著,诸如《论语说》 《论语拾遗》 《论语解(二篇)》 (均为苏轼撰)、 《孟子解》(苏辙撰)、 《孟子解(一篇)》 《中庸论》(均苏轼撰),并非只解“五经”而不解《四书》。从现存的三苏文献看,三苏解经完全未涉及的只有《大学》。这是否意味着三苏在价值认同上轻视《大学》呢?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其理由是:在三苏解经文献中未发现他们提及《大学》中的范畴、命题与论断。既然连“格物致知”之类的《大学》关键词都未提及,又怎么能证明三苏不轻视《大学》而像重视《中庸》一般地重视《大学》(9)三苏的“道本论”哲学(详见下文),以“道”为最高范畴。而其所谓“道”,就思想源头讲,是将《中庸》的“中”与《尚书》的“皇极”加以会通的产物。三苏所以轻《大学》而重《中庸》,可以由此找到认识根源。或者说三苏轻《大学》而重《中庸》,乃出于其哲学理论建构之需要,并不基于其经典价值高低的判断与取舍。呢?
既然三苏轻《大学》重《中庸》系事实,那么应当如何评价?为此,就不得不先介绍牟宗三先生关于理学分派的一个观点。牟先生认为宋明理学当分为三派:一是五峰、蕺山系,二是象山、阳明系,三是伊川、朱子系。第一、二两系以《论》《孟》《易》《庸》为标准,可会通为一大系;第三系以《中庸》《易传》合《大学》而以《大学》为主,另开一传统,系旁枝(10)详见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42-43页。。照牟先生此说,理学“大系”与“旁枝”在思想标准上的取舍有根本性的不同,大系以《中庸》为主,旁枝则以《大学》为主。由此而论,三苏重《中庸》而轻《大学》,走的是程颢的路径,但他们将《中庸》合《易》《书》的路子,又与程颢以《中庸》合《易》的路子有别。不以《大学》为主而以《中庸》为主,使三苏与程颐、朱熹路数有别;而以《中庸》合《尚书》,又使三苏与程颢的路数有别。这就决定了在宋学中,三苏蜀学是独立于心学、理学(狭义)之外的一个支派。
(二)
由上面的论证来断,蜀学不违背宋学且的确属于宋学,是铁板钉钉的事实,难以否定。但是,长期以来,不承认蜀学的宋学性质,或者严格地说不承认蜀学正统的宋学性质,在中国学术史上也是屡见不鲜的事。这可以由以下三件事来加以证实。
其一,宋学即广义理学;广义理学即道学。将宋学称为“理学”,是从宋学之精神内核在于立“理”(天理)来考虑的;而将宋学称为“道学”,则是因为《宋史》统括理学家的传为《道学传》。所以,研究中国哲学的学者,为了区别狭义理学,就将广义理学称为“道学”,例如冯友兰先生在其两卷本的《中国哲学史》中,就将理学改称为“道学”。
既然宋学即道学,那么《宋史》如承认蜀学为道学,就应该将蜀学的代表人物,诸如三苏等,收入《道学传》。可事实是,《道学传》只收了24位道学家,包括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程淳等两宋主要道学(理学)家,其中并无蜀学代表人物。这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代表官方意识形态的《宋史》作者,既不承认蜀学属于宋学,更不承认蜀学之宋学地位,否则,便无理由将三苏等蜀学代表人物统统排斥在《道学传》之外。
其二,《宋史》并非不为三苏列传,只是既不列三苏于《儒林传》,又不列三苏于《道学传》,反倒将三苏分别列传,将苏洵列于《文苑传》,将苏轼列于“传第九十七”,将苏辙列于“传第九十八”。按照正史立传的惯例,道德、学问、文章兼优者且不论,若三者中尤以道德见称于世者,入《儒林传》,否则,入《文苑传》。《宋史》在“儒林” “文苑”之外,增添《道学传》,想必是为了进一步细分类别:三者中以道德突出者入《儒林传》,以学问(儒家哲学)突出者入《道学传》,以文章(文学)突出者入《文苑传》。由此可见,《宋史》不列三苏于《儒林传》 《道学传》,而列他们于《文苑传》等,就表明《宋史》虽承认三苏的历史地位,但认为他们的历史地位不是体现在道德与学问(哲学)上,而是体现在文学与事功上。这种文学上肯定蜀学、哲学上轻视蜀学的态度与见解,其实并不始于元代,早在宋代这一倾向就已经十分流行,否则,秦观也不至于特意站出来公开辩驳:
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其次则器足以任重,识足以致远,至于议论文章,乃其与世周旋,至粗者也。阁下论苏氏而其说止于文章,意欲尊苏氏,适卑之耳!(11)秦观:《淮海集》卷三《答傅彬老简》,转引自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四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584页。
秦观的辩驳,显然不是为了凸显三苏哲学成就而贬三苏文学为粗陋不足道,而是对借赞三苏文学而贬三苏哲学之事表达强烈的不满。从秦观公开表达愤慨这一史实中可以想见,在当时三苏哲学不为世人所重绝不是个别现象,以至于苏门弟子难以容忍,不得不公开抗辩。
其三,黄宗羲、全祖望所修《宋元学案》,是学界公认的我国第一部学案体的宋元哲学史,其收录对象包括两宋与元代241年间有一定影响的哲学家,并将他们归纳为几十个学派。黄、全二氏,虽未明确交代其归类标准,但在我看来,他们其实遵循着这样的归类标准:以正统为主,以非正统为辅;正统以心学为主,以理学(狭义)为辅;有别于心学、理学(狭义)者以“学略”之名义另列。黄、全二氏立这样的归纳标准,自然取决于他们自己的心学立场与态度,这与本文论旨无关,姑置不论。这里要说的是,就他们将三苏蜀学以《苏氏蜀学略》的名义与《荆公新学略》《屏山鸣道集说略》一起另列(12)并未以附录形式呈现,而是以全书末尾三卷呈现。这一呈现方式,似乎表明:黄、全二氏并未彻底将三苏蜀学排斥在宋学之外,但以为三苏蜀学不完全符合入“学案”的标准,只能以“学略”一名置于全书(共一百卷)的末尾。来看,三苏蜀学在黄、全二氏看来,即便属于宋学(道学),可以收入《宋元学案》,但也不是宋学(道学)的正统,而是有别于正统宋学(道学)之另类。
问题是,黄、全二氏以什么理由不将三苏蜀学划归正统宋学(道学)而划归宋学(道学)另类?这可能是因为,在他俩看来,三苏蜀学即便在根本精神上不违背宋学(道学),但它与正统宋学(道学)有显著的差异,难以将其划归正统宋学(道学)——不要说将其划归心学,连划归理学(狭义)都不合适。为什么不合适?这可以从他们在《苏氏蜀学略》中侧重转录了三苏的哪些经解来推断。《苏氏蜀学略》所录苏洵经解,为其通论《易》《礼》《乐》《诗》《书》《春秋》的六篇短文,其篇幅和文字与《三苏经解集校》(13)舒大刚、李文泽主编: 《三苏经解集校》,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中所收的苏洵“六经论”完全相同,只是将总标题改为了《老泉文集》;对苏轼经解的转录,则取自《苏氏易传》,但只摘录其关于《乾卦》之《彖》词——“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万物,万国咸宁”——的解释以及《系辞传上》中的两句——“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与“故神无方而易无体。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的解释,经与《三苏经解集校》中所收《苏氏易传》对比,其所摘录者,除个别文字以外(14)如解“乃利贞”的“通言之也”,摘录时,改为“并言之也”。,其余基本相同;对苏辙经解的转录,则取自《老子解》。
黄、全二氏在转录中如此取舍的用心是明显的,他们希望告诉世人:蜀学不但解儒家经典也解道家经典,其思想具有融合儒、道的特点,这个特点只要认真阅读其转录的文字就能了解。因为既然三苏有以《老》解《易》的论述,苏辙有以《老》之“道”解儒之“道”的论述,那么就不难理解:尽管三苏蜀学以谈“道”与“性命”之关系而有资格划入宋学(道学)的范畴,但其谈“道与性命”之学的方式——融会儒、释、道,与正统宋学(道学)有别。需特别指出的是,大凡读过《苏氏蜀学略》者都清楚,黄、全二氏在转录三苏解《易》语的同时,又特意一一对应地转录了朱熹在《杂学辨》中对它的批驳。这样的编排方式,显然是要告诉读者,蜀学不同于程朱理学,连次要的正统宋学(道学)都不够资格。
(三)
黄宗羲以心学为宋学(道学)之正统学问这一偏见,因与本文论旨无关,姑且不论。本文需要论证的问题是:就正统宋学(道学)统指心学与理学(狭义)而言,蜀学作为宋学(道学)的一个分支,它与正统宋学(道学)究竟有多大的距离?它区别于正统宋学(道学)的那些思想,对正统宋学(道学)是构成了冲突,还是构成了补充?
正统宋学(道学)有多种理论层面,诸如“格物致知”的认识论、“体用一致”的工夫论、“周孔同源”的道统论、“内圣外王”的经世论,都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如同任何理论体系都有其特定的哲学核心一样,正统宋学(道学)的理论建构离不开特定哲学的支持,因而在哲学上构建“道德的形上学”,就成为宋学不同流派共同的哲学追求。“道德的形上学”,是要给人的道德世界安立一个先验的超越本体,这用道学家自己的话讲,就是要给“性”(人性)追溯一个先验的根源——“道”(天道)。因而,不论正统、非正统,宋学(道学)的一切流派在哲学上都不可能不围绕“性与天道”的问题展开讨论。既然“性与天道”的问题是宋学的核心问题,那么宋学的理论体系如何建构,从根本上讲,都取决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因此,要回答这个问题——蜀学之作为宋学的另类,其是否另类到背离正统宋学(道学)的程度,当然就得看蜀学讲不讲“性与天道”这一问题,以及如何讲“性与天道”的问题。讲不讲“性与天道”,决定蜀学是否有资格归入宋学(道学);如何讲“性与天道”,则能显出蜀学与正统宋学(道学)之同异。
三苏谈“性” “命”问题的论著有《苏氏易传》。该书为三苏合作,故学者向来将其中的论述作为三苏的共识来处理,本文也持这样的态度。笔者先转引三苏论“性” “情” “命”语如下:
贞,正也。方其变化,各之于情,无所不至。反而循之,各直其性以至于命,此所以为贞也。世之论性命者多矣,因是请试言其粗。曰:古之言性者,如告瞽者以其所不识也。瞽者未尝有见也,欲告之以是物,患其不识也,则又以一物状之。夫以一物状之,则又一物也,非是物矣。彼惟无见,故告之以一物而不识,又可以多物眩之乎?
古之君子,患性之难见也,故以可见者言性。夫以可见者言性,皆性之似也。君子日修其善,以消其不善,不善者日消,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小人日修其不善,以消其善,善者日消,亦有不可得而消者焉。夫不可得而消者,尧、舜不能加焉,桀、纣不能亡焉,是岂非性也哉?君子之至于是,用是为道,则去圣不远矣。
虽然,有至是者,有用是者,则其为道常二。犹器之用于手,不如手之自用,莫知其所以然而然也。性至于是,则谓之命。命,令也。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性之至者非命也,无以名之,而寄之命也。死生祸福,莫非命者。虽有圣智,莫知其所以然而然。
君子之于道,至于一而不二,如手之自用,则亦莫知其所以然而然矣。此所以寄之命也。情者,性之动也。溯而上,至于命;沿而下,至于情,无非性者。性之与情,非有善恶之别也。方其散而有为,则谓之情耳。命之与性,非有天人之辨也,至其一而无我,则谓之命耳。(15)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2-13页。原文未分段,为方便阅读、理解,在转引时,笔者将其分为四段。
上揭引文虽无一一疏解之必要,但对其论旨的揭示则不可或缺。一言以蔽之,三苏的论旨是将“情”与“命”皆归根于“性”;以“情”为“性”之“散而有为”;以“命”为“性之至者”。对于三苏关于“性” “情” “命”三者关系的这一界定,我这样理解:人皆有食色之需,那个决定人必定要“食色”之本能者谓之性,“性”原本只是人生命固有的一种特性,它有未散与散两种存在状态,未散的“性”,一旦散发,就谓之“情”,因为“性”一旦散发,就会有取向、有执着,执着什么就会去干什么事,如执着于“食”就去做谋“食”的事,执着于“色”就去做谋“色”的事。这用三苏的话来说,就叫作“情”是指“性”之“散而有为”。与“情”是说“性”已散发不同,“命”为“性之至者”云云,说的是“性”自身之散发的状态。在三苏看来,“性”之散发,如同“手之自用”一般,无目的而自然发生,“莫知其所以然而然”,这就叫作“命”。 这样界定“性” “情”“命”三者间的关系,区别于程朱者有二:(1)以“未散”与“散”代替“未发”与“已发”;(2)将“命”归根于“性”而非如程朱将“性”归根于“命”(天命)。三苏也使用了“天命”这一概念:“命,令也。君之令曰命,天之令曰命,性之至者亦曰命。”由此可见,他们不是在“性”取决于“天命”的意义上使用“命”这一词汇。
那么,“性”何以成呢?请先看三苏是如何解释《系辞传上》中“继善成性”的:
阴阳交然后生物,物生然后有象,象立而阴阳隐。凡可见者皆物也,非阴阳也。然谓阴阳为无有,可乎?虽至愚知其不然也。物何自生哉?是故指生物而谓之阴阳,与不见阴阳之仿佛而谓之无有者,皆惑也。
圣人知道之难言也,故借阴阳以言之,曰:“一阴一阳之谓道”。一阴一阳者,阴阳未交而物未生之谓也。喻道之似,莫密于此者矣。阴阳一交而生物,其始为水。水者无有之际也,始离于无而入于有矣。老子识之,故其言曰“上善若水”。又曰:“水几于道。”圣人之德,虽可以名,而不囿于一物,若水之无常形。此善之上者,几于道矣,而非道也。若夫水之未生,阴阳之未交,廓然无一物而不可谓之无有,此真道之似也。
阴阳交而生物,道与物接而生善,物生而阴阳隐,善立而道不见矣,故曰“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见道而谓之仁,智者见道而谓之智。夫仁智,圣人之所谓善也。善者道之继,而指以为道则不可。今不识其人而识其子,因之以见其人则可,以谓其人则不可,故曰“继之者善也”。学道而自其继者始,则道不全。
昔者孟子以为性善,以为至矣,读《易》而后知其未至也。孟子之于性,盖见其继者而已矣。夫善,性之效也。孟子不及见性,而见其性之效,因以所见者为性。犹火之能熟物也,吾未尝见火,而指天下之熟物以为火。夫熟物则火之效也。
敢问性与道之辨。曰:难言也,可言其似。道之似则声也,性之似则闻也。有声而后闻邪?有闻而后声邪?是二者,果一乎?果二乎?孔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又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性者所有为人者也,非是无以成道矣。(16)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5-136页。原文未分段,为方便阅读理解,笔者将其分为五段。
三苏对孟子“性善”说的批评,可以商榷,因为孟子“道性善”(17)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6年,第251页。,是说人的本性是“善”的,但他并没有将“性”与“善”等同,说“善”就是“性”,只是说“性”所以为“善”是因为“起性”从发端上讲是“善”的。我们可以批评孟子对“性”未给出明确、清晰的界定,但如果批评他错在混淆,以“善”为“性”,则有失公允。然批评孟子“性善”说并非三苏那则论述的论旨,因为那则论述的论旨在于强调:论“性”或者严格些说论“成性”,既不能从它的比喻“物”来说,也不能从它的效用、效果来说,而只能从它与“道”的关系上来说。那么,如何分辨“性”与“道”?三苏回答说:“难言也,可言其似。道之似则声也,性之似则闻也”,“性”与“道”的区别,就好比“声”与“闻”的区别,有“声”则得“闻”,得“闻”则知“声”,两者密不可分。因此,“性”与“道”,是一个东西还是两个东西(是统一的还是对立的),就很难截然划分。可是,如果从“人能弘道,非道弘人”的角度看,“性者所以为人者也”,“性”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本质所在,人一旦丧失“性”也就“无以成道”,“人能弘道”也就流于空谈。
从上面的论述不难看出,尽管三苏关于“性”与“道”的究极关系未能给出正面性的明确判定,但他们关于“性”与“道”的关系乃一体二分的论述,却表达得清晰、明白,无可置疑。这里不妨再转引几则苏氏之语予以佐证(18)指苏氏论“性”与“道”一体,是无可置疑的事实。。
夫属目于无形者,或见其意之所存。故仁者以道为仁,意存乎仁也。智者以道为智,意存乎智也。贤者存乎意而妄见,愚者日用而不知,是以知君子之道成之以性者鲜矣。(19)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7页,第139页,第152页,第131页。
性所以成道而存存也,尧、舜不能加,桀、纣不能亡,此真存也。存是则道义所从出也。(20)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7页,第139页,第152页,第131页。
何谓道?何谓性?请以子思之言明之。子思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者性之异名也,性者道之所寓也。道无所不在,其在人为性。性之未接物也,寂然不得其联,可以喜,可以怒,可以哀,可以乐,特未有以发耳。及其与物接,而后喜怒哀乐更出而迭用,出而不失节者皆善也。(21)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994页,第918页,第987页,第918页。
上引三则材料,前两则引自《苏氏易传》,可将其视为三苏共识语;后一则引自苏辙《易说》 (一),亦可将其视为大小苏两人共识语。从这三则材料可以看出,三苏之“性”与“道”一体说——“性所以成道”“道无所不在,其在人为性”,是将《系辞传》之“继善成性”说与《中庸》之“中和”说加以会通的产物。在此会通的思想体系中,无论是说“性以道成”还是说“道以性成”,都无不可。“性所以成道”,是从“性”发用层面说的,说的是“性”发用如意向于“善”(仁、义、礼、智、信)就成“道”(22)实际说的是,就遵循“道”行事。《三苏经解集校》下(第971页)有云:“夫六经之道,惟其近于人情”,就是讲的“性以成之”的“道”; 《三苏经解集校》上(第301页)有云:“玩人则人不我敬,故丧德;玩物则志以物移,故丧志。志丧则中乱,故志以道宁。德丧则人离,故言以道接”,此亦可用来理解三苏的“性所以成道”说。;“道所以成性”是从“性”未发用的层面说的,说的是“性”未发、未接物的原初状态,如究其本体,就只能谓之“道”。韩愈《原道》有云:“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23)韩愈:《韩昌黎全集》,中国书店,1991年,第171页。,在中国哲学史上,“道”是各派哲学家都任意“实”化解释的范畴。就道学家来说,或解之为“气”,或解之为“心”,或解之为“理”,遂相应地形成“气本论” “心本论” “理本论”。那么,与此三种本体论相比,三苏“道论”最终所确定的“本体”,究竟当称为什么本体?这就是本文最后要回答的问题。
(四)
三苏“道论”的内容丰富,但从中难以发现有以“气”“心”“理”解释或界定“道”的论述。这是事实,不必再论证,但为免读者疑惑,这里不妨简单地说明一下。
三苏认为,“道”是“大全”(24)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7页,第139页,第152页,第131页。,“非思虑所及”(25)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994页,第918页,第987页,第918页。而“难明”(26)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994页,第918页,第987页,第918页。“难言”(27)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994页,第918页,第987页,第918页。,所以任何比喻“道”的东西都绝非“道”本身;任何范畴,哪怕是“一”都不足以称为“道”。也就是说,“不可界定”乃三苏对于“道”的唯一界定。因此,三苏没有像其他道学家那样,要么以“气”定“道”、要么以“心”定“道”、要么以“理”定“道”,其实这也不足为怪。因为在三苏看来,这三个范畴(气、心、理)即便有极高的概括性,也与“一”范畴一样,谁都不足以界定“道”。更何况,在三苏的哲学思想中,气、心、理这三个概念,都不是用以反映“本体”范畴的概念。谓予不信,请看三苏自己如何说:
天地一物也,阴阳一气也。或为象,或为形,所在之不同,故在云者明其一也。象者形之精华发于上者,形者象之体质留于下者也。人见其上下,直以为两矣,岂知其未尝不一邪。(28)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7页,第139页,第152页,第131页。
神不治则气乱……神治则气不妄作,喜怒各以其类,是之谓专气。神虚之至也,气实之始也;虚之极为柔,实之极为刚。纯性而亡气,是之谓致柔。孾儿不知好恶,是以性全。性全而气微,气微而体柔,专气致柔如孾儿,极矣。(29)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76页,第909页,第887页,第881页,第770页,第793页。
心动则气伤,气伤则号而哑。终日号而不哑,是以知其心不动,而气和也。(30)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76页,第909页,第887页,第881页,第770页,第793页。
有恻隐之心,而未尝以为仁也;有分别之心,而未尝以为义也。所遇而为之,是心著于物也。人则从后而观之,其恻隐之心成仁,分别之心成义。(31)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1-132页,第305页,第350页,第291页,第164页,第132页。
人心,众人之心也,喜怒哀乐之类是也。道心,本心也,能生喜怒哀乐者也。……夫喜怒哀乐之未发,是莫可名言者,子思名之曰“中”,以为本心之表著。……道心即人心也,人心即道心也。(32)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1-132页,第305页,第350页,第291页,第164页,第132页。
圣人动必循理,理之所在,或直或曲,要于通而已。通故与物不迕,不迕故全也。直而非理则非直也,循理虽枉,而天下之至直也。(33)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76页,第909页,第887页,第881页,第770页,第793页。
圣人之学道,必始于穷理,中于尽性,终于复命。仁义礼乐,圣人之所以接物也,而仁义礼乐之用必有所以然者,不知其所以然而为之,世俗之士也,知其所以然而后行之,君子也。此之谓穷理。虽然,尽心以穷理而后得之,不求则不得也。(34)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76页,第909页,第887页,第881页,第770页,第793页。
故仁、义之可求,富、贵之不可求,理之诚然者也。(35)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76页,第909页,第887页,第881页,第770页,第793页。
凡事之因物而中理者,人不知其有是也。饮食未尝无五味也,而人不知者,以其适宜而中度也。饮食而知其有五味,必其过者也。(36)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76页,第909页,第887页,第881页,第770页,第793页。
人之能为尧舜,历千载而无有,故孟子之言,世未必信也。众人以迹求之,故未必信;君子以理推之,故知其有必然者矣。……滥觞可以滔天,东海可以桑田,理有或然者。……江湖不可以徒涉,尺水不可以舟行,事有必然者。(37)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1-132页,第305页,第350页,第291页,第164页,第132页。
致思,自“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谓之圣。此(代指“穷理尽性以至于命”)天理之自然,由匹夫而为圣人之具也。(38)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1-132页,第305页,第350页,第291页,第164页,第132页。
步历而历协,吹律而律应,考之人事而人事契,循乎天理而行,无往而不相值也。(39)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1-132页,第305页,第350页,第291页,第164页,第132页。
夫无心而一,一而信,则物莫不得尽其天理以生以死。……吾一有心于其间,则物有侥幸夭枉,不尽其理者矣。(40)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31-132页,第305页,第350页,第291页,第164页,第132页。
上文所引材料共十三则,出自三苏《苏氏易传》四则、出自苏轼《东坡书传》三则、出自苏轼《论语说》两则、出自苏辙《老子解》四则,足以全面反映三苏究竟以怎样的含义使用“气”“心”“理”这三个词。从这十三则材料可以看出,三苏不将“气”“心”“理”混为一谈,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将“气”“心”“理”作为一种本体概念使用。在他们看来,“气”固然与“心”“性”相通,但“气”并不统摄“心”与“性”,作为“象” “形”物(41)物皆有象有形,象者形之精华,形者象之体质。例如水,澄清透明,是它的“象”,而它在方的容器里见方形、在圆的容器里见圆形,是它的形,象是物的体质,形是构成它的形式。的基础元素,它对“心”“性”的影响,只意味着“心”“性”发用有其物质性的基础,并非说“心”由“气”统摄与主宰。也就是说,三苏所谓“心动气丧”“性全气微”,不是意在强调“气”与“心”“性”的关系是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而是一种并立对等的关系——此强彼弱、此起彼伏,反之亦然。至于“理”这个概念,在三苏的用意里,固然等同于“天理”,但它绝非用以指超越的本体,而是具体从“或然”“必然”“所以然”之不同层次揭示事物所以存在的道理。也许有学者会反驳说,“所以然”层次的事物所以存在的道理,不也就是程朱所谓的“天理”吗?既然三苏的“理”也有指事物“所以然”的含义,那么又为什么说在三苏那里它不是用以指超越的本体?要回答这个问题,需先明白三苏的“道”谓何:物之“所以然”固然也称作“天理”,但此称谓只是说物有其自然产生的本初的存在根据,因为它内在于“物”,所以它是“道”见于“物”,但它(理)并不就是“道”;一个个见于物中的“道”可以别称为“道”,但绝不能反过来说:一个个物背后的“理”就是“道”,因为一个个物背后的“理”只意味着“道”“或然”的见于“物”,绝不意味着“道”之见于任何物都同样的“必然”,更不意味着“道”定要见于此“物”而不见于彼“物”之“所以然”。这个集“或然”“必然”“所以然”含义于一身的最高范畴,在三苏眼里,就只能是“道”。谓予不信,还请再看三苏自己如何论“道”:
道非有无,故谓之大象。(42)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道无形也,及其运而为德,则有容矣。故德者道之见,自是推之,则众有之容,皆道之见于物者也。(43)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夫道之大全也,未始有名,而《易》实开之,赋之以名。以名为不足而取诸物以寓其意,以物为不足而正言之,以言为不足而断之以辞,则备矣。名者言之约者也,辞者言之悉者也。(44)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52页,第293页。
道有进此者乎,故曰“极”(至而无余谓之极),亦曰“中”……中则极,极则中,中、极一物也。(45)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52页,第293页。
夫道一而已,君子之出处语默,所以不同者,其居异也。(46)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夫道非一非二,及其与物为偶,道一而物不一,故以一名道。然而道则非一也,一与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是以往,而万物生。……盖物生于三,而三生于一,理之自然也。(47)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道体无大小,方术技艺总是一理,神而明之皆足以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者,但其用则有分矣。大者自一身而达天下、国家,无远弗届。小者,内部足以成己,外不足以成物。(48)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道之大,充塞天地,赡足万物,诚得其人而用之,无所不至也。苟非其人,道虽存,七尺之躯有不能充矣,而况其余乎?故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49)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道有上下,其行而上者道也,其形而下者器也。君子上达,知其道也;小人下达,得其器也。(50)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江海,水之钟也;川谷,水之分也。道,万物之宗也;万物,道之末也。皆水也,故川谷归其所钟;皆道也,故万物宾其所宗。(51)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道者万物之母,故生万物者道也。及其运而为德,牧养群众而不辞,故蓄万物者德也。然而道德则不能自形,因物而后形见。(52)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莫非道也……惟不可道(言说),然后在仁为仁,在义为义,礼、智亦然。彼(仁义礼智)皆不常,而道常不变,不可道之能常如此。(53)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圣人之所以知万物之所以然者,以能体道而不去故也。(54)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895页,第886页,第808页,第902页,第810页,第838-839页,第839页,第894页,第906页,第871页,第887页。
三苏“道论”,其内容要比上面所引者丰富得多,但仅以这十三则材料已足以判断其所谓“道”的真实含义:“道”没有具象形体,“非思虑所及”,“难明”“难言”,名之曰“大象”,只是说它既非“无”也非“有”,是统括“无”与“有”的“大全”。“大全”是说“道之大,充塞天地,赡足万物”,宇宙存在,莫出乎“道”。莫出乎“道”既可虚言也可实言。虚言之,“有上下”,“上”言其“形而上”,是说“道”之“充塞天地”却无形,只可以“道”名之;“下”言其“形而下”,是说“道”“运而为德”以“赡足万物”而“蓄万物”。实言之,既指“道者万物之母”,“生万物者道也”,也指“道”为“万物之宗”,万物终归乎“道”,以“道”为“德”性。“道”本“无名”,“其形而上者道也,其形而下者器也”,以“上下”言“道”为宇宙“大全”,始于《系辞传上》,所以三苏说“道”之“有名”始于《易》。“道”本“无言”,可就“人能弘道”来说,“道体无大小”固然“不可道”(言说),然“道”之用却广大无尽,“在仁为仁,在义为义,礼、智亦然。彼(仁、义、礼、智)皆不常,而道常不变,不可道之能常如此”。“道用”多变不常而“道体”恒常不变,然“常”不离“变”,“道体”见乎“道用”,所以圣人一旦体悟“道”也就“知万物之所以然者”。可见,在三苏看来,形而上范畴的“道”,就是指“万物之所以然者”。换言之,作为三苏哲学最高范畴的“道”,其实就是指“万物之所以然者”。
(五)
最后再概要地说几句,作为本文的结束语:在宋学中,以“气”为“万物之所以然者”属“气本论”,以“心”为“万物之所以然者”属“心本论”,以“理”为“万物之所以然者”属“理本论”,准此,三苏既以“道”为“万物之所以然者”,其哲学本体论当名曰“道本论”。与那三种本体论相比,三苏的“道本论”哲学具有以下理论特征:(1)虽亦以“性与天道”为中心命题,但不像其他道学家那样,片面地讲“天命之谓性”,而是将“命”视为“性之至者”,即性自然发用的合适程度与理想状态,进而主张“道”与“性”一体,既讲“性所以成道”,也讲“道所以成性”。前者是从“道用”层面讲的,而后者则是从“道体”层面讲的。 (2)虽亦以《中庸》“中者,天下之大本;和者,天下之达道”界定“道”,但不像其他道学家那样,以“中和”说“道用”(未发与已发),而是直接以“中”说“道体”,强调“道”为“物”之“极”而“中则极,极则中,中、极一物也”(55)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781页。。 (3)虽亦讨论“人心”与“道心”的关系,但不像其他道学家那样,以道德取向分“人心”与“道心”,谓在“人欲”为“人心”、在“天理”为“道心”,而是从“心”自身的体用分“人心”与“道心”,以为“人心,众人之心也,喜怒哀乐之类是也;道心,本心也,能生喜怒哀乐者也”(56)舒大刚、李文泽主编:《三苏经解集校》上,四川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205页。。 (4)虽亦以回归孔孟为出路,但既不像其他理学家那样,轻“五经”而重《四书》,而是“五经”与《四书》兼顾;也不像其他道学家那样,或经《中庸》回归孔孟(《论语》与《孟子》),或经《大学》回归孔孟,或直接归本于孔孟,而是将《中庸》与《周易》相会通,由《中庸》回归《周易》。至于以佛、道诠“五经”与《四书》,在三苏那里,就如同“五经”与《四书》互解以及“五经”、 《四书》各自互解一样,只意味着其诠释取向上的开放性,不足为论。 (5)对于《四书》,三苏实际诠释者为《论语》《孟子》《中庸》,唯独不诠释《大学》。这与其由《中庸》回归《周易》的路数相表里。由此不妨推断,三苏哲学,在路数上大别于由《大学》回归孔孟的程(颐)朱(熹)哲学(理学),却接近由《中庸》回归孔孟的程颢哲学,只是他们不像程颢那样以“心”为宇宙“本体”,却以“道”为宇宙“本体”。按照牟宗三的说法,程颢心学是正统宋学中的大宗,则接近程颢路数的三苏“道学”,即便难以纳入正统宋学,也不应该被归为宋学之异端或别调吧。所以,如客观地评价狭义蜀学,我认为应将三苏“道学”视为并立于“气学”“心学”“理学”之宋学的一个分支,它对丰富北宋“道学”具有重要的学术与理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