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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指南》亲历的故事

2022-11-30冯晓霞

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 2022年12期
关键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指南领域

冯晓霞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到今年已颁布整整10年了。幼教人在努力贯彻落实《指南》的过程中,不仅转变了儿童观、教育观,而且丰富了幼教理论和实践。本期,我们邀请几位专家进行了回顾、反思和展望。《指南》研制专家的回忆,让我们看到了当年研制团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科学的研制过程;理论工作者的研究成果,给我们指明了方向,使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在新的历史坐标上,让我们继续保持研究的态度和探索的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指南》,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我是2006年2月开始参加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驻华办事处共同组织的我国儿童“早期学习与发展标准”的研制工作的。在该项目启动会上,我了解到,研制“早期学习与发展标准”是近年来许多国家为确保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儿童的入学准备水平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始于德、英、美、法等西方发达国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组织对这些国家研制和实施“早期学习与发展标准”的效果进行了评估,肯定了其在提高公众对儿童早期学习与发展的科学认识、监控和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改进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促进学前教育公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之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从保护儿童基本的学习权和发展权的目的出发,于2002年启动了一个名为“遍及全球”的项目,希望将这一经验推广至发展中国家,帮助40个国家制定“早期学习与发展标准”。

2005年7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上海召开了有环太平洋地区20多个国家参加的研讨会(由华东师范大学承办),旨在推动该地区的“早期学习与发展标准”制定工作。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委托专家代表辛涛、周欣等参加了这次会议。

其后,教育部决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研究制定我国的《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时任教育部幼教处处长姜瑾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多次商议,成立了由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和中国科学研究院心理研究所的20多位研究人员组成的研制组。研制组内又分起草组和技术组,起草组主要负责文本起草工作,技术组主要负责《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中的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指标的效度检验工作。

在项目启动会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邀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凯根(Sharon Lynn Kagan)教授和耶鲁大学卜瑞图(Pia Britto)教授对项目的目的、意义、工作方式与程序、基本要求等理论和技术问题做了详尽的说明,并介绍了第一批参与该项目的发展中国家(巴西、约旦等)的经验教训。研制组则围绕研制我国儿童早期学习与发展标准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结构框架、撰写原则、工作进程、任务分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了初步的研制方案。

当时的研制方案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标准》的结构框架分为身体健康与动作、社会性与情绪、认知、语言与交流、艺术与创造、学习品质6个领域,体现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研制组也相应分为6个小组。我和北京师范大学的刘馨、首都师范大学的严冷负责“身体健康与动作”领域。“社会性与情绪”组有陈会昌、王争艳和王莉,“认知”组有周欣、郭力平和张俊,“语言与交流”组有朱莉琪、管益杰,“艺术与创造”组有肖湘宁、杨立梅、孔起英,“学习品质”组有李季湄、鄢超云。之后,各小组按照统一要求,开始了各领域的文本起草工作。各组分别查阅和梳理了其他国家“早期学习与发展标准”中相关领域的内容以及国内外的研究资料,在此基础上研制出各领域的子领域标准和年龄指标初稿,并针对标准和指标撰写出支持性策略与活动建议。然后,提交大组全体会议审核、修改、汇总。经过大组审议、研讨和调整,反反复复的坦诚讨论和争论,文本初稿形成了。

在此期间,研制组多次就文本的名称、定位的文化适宜性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大家认为,在我国,独生子女的家长普遍存在望子成龙的心理,若文件被命名为“标准”,则非常容易被视为儿童必须达到的发展水平“标尺”,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不顾个体差异而驱赶幼儿“达标”、给幼儿带来更大压力的情况,因此大家决定将文件命名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突出它“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的指导功能。

为了保证《指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研制组在2007—2008年间,由辛涛、周欣多次制定效度检验的方案。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方面的协调人陈学锋与周欣、辛涛、李季湄等人一起赴泰国曼谷参加亚太地区几个国家的“早期学习与发展标准”编制培训交流会。会上,6个参与国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聘请的国际专家的指导下,讨论制定并交流了各自的“标准”初稿和效度检验的计划,准备回国后进一步修订与落实。

我国的研制团队先后多次对《指南》初稿的“标准和指标”部分进行了严格的效度检验。较大规模的检验有三次,一次为内容效度检验,两次为年龄效度检验。内容效度检验的目的是确定《指南》的内容能够准确地反映我们对儿童学习与发展的期望。在实施中邀请了60位幼教专家,编制了标准化的问题,分别解决“标准和指标”如何既全面准确反映儿童发展各维度、代表真正的“发展”的实质,又要分出年龄层次。比如,标准和指标是否反映了我们对儿童的期望与价值?(价值取向);您觉得这份指南是否已经包含了儿童学习与发展的所有领域?(宽度);如果有遗漏的话,您觉得应該补充哪些内容呢?(宽度);您觉得各个领域之间是否相对均衡?是不是有的领域侧重了,有的领域强调不够?(平衡);本领域标准的内容是否有重复?(平衡);您觉得本领域中是否已经包含了充分的标准来反映该领域?(深度);您觉得需要补充哪些标准?(深度);在各个标准中是否有充分的指标来反映该标准?(深度);您是否认为在有些标准中还有其他典型的、有代表性的指标?(深度);您觉得各领域的子领域的划分是否合适?(准确度);您对有关子领域的划分有没有什么建议?(准确度);您觉得各个标准与其所在的子领域之间的一致性如何?(准确度);标准是否反映了该领域中对儿童发展的期望?(准确度);您觉得指标能够准确地反映其所对应的标准吗?也就是说是否能够使用这些指标准确地判断与它们对应的标准是否达到?(准确度);指标是否能够反映各个年龄段的发展特点?(层次性);同一指标在不同年龄段之间是否有一定的区分度?(层次性);指标对于特定年龄段而言是否难度太大或者过于容易?(层次性);等等。

为了确保《指南》对我国地大物博多元地域文化特色的适应性,研制组编制了相应的问题,包括:各个领域的指标和标准是否充分考虑了文化的多元性?是否适用于各个地区(东西部、南北方、沿海与内地)、各个不同民族(汉族和少数民族)?城市、农村是否都适用?(文化融合);这个指南与其他正在使用的标准或工具的关系如何?例如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各省市幼儿园评价体系指标等之间的关系。(联系)。我们收到了来自60位教育、心理、儿童保健等领域的专家对以上问题的认真回答,这些意见成为文稿第一轮修改的依据。

在2007年的春节前后,研制组还分赴江苏、吉林、甘肃、云南,对教研员、教师和家长进行了访谈。以家长访谈为例,研制组编制了以下问题:您在阅读这份指南的时候觉得好理解吗?有没有觉得有不清晰的地方?是哪些?(文本易读性);您希望儿童在各个领域中应该知道和应该会做的事情都已经包含在相应领域的标准之中了吗?有没有要补充的内容?(宽度);您觉得用来判断儿童是否达到特定标准的各组指标是否充分?在您和孩子的相处中是否发现有更好的指标可以进一步补充?(深度);您觉得各个指标能够反映它所对应的标准吗?您觉得哪些指标不能用于判断孩子是否已经达到相应的标准?为什么?(准确性);您觉得这些指标对您的孩子以及您附近的孩子是否适用呢?为什么?(文化融合);您觉得这些指标和標准在总体上是否能够体现您对孩子的期望?是否有的方面是您特别重视但在我们的指标和标准中没有表现的或表现得不够的?有没有指标和标准是无关的甚至是与您的期望相违背的?(价值取向)

在内容效度检验后,研制组进行小组和大组的修改讨论,然后进入了年龄效度检验阶段。在年龄效度检验中,研制组通过实际测查来判断《指南》中各年龄指标的难易程度是否恰当,以此来确定对儿童的期望是否有据可依。判断指标恰当性的做法是将指标转换为实际的测查题,然后进行广泛的抽样调查,去实地面对儿童了解指标的通过情况。判断指标恰当性的标准是看各个指标在相应年龄段儿童中的通过率。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专家介绍,其他国家基本以40%—60%的通过率作为判断标准,但研制组考虑到我国大众的文化心理和现实情况,决定将通过率提高到50%—80%,以降低指标的难度,避免给儿童带来过多压力。

第一次检验(2007年8—9月)在甘肃、广西、湖北、江苏、福建、辽宁6个省(自治区)共30个区(县)进行,抽取4、5、6足岁儿童(距其生日上下浮动2个月)各1200名,共3600名儿童及其家长作为调查对象。统计结果显示,有部分指标的年龄效度不够理想。究其原因,一是在将指标转换为测试题时表述不够明确,导致不同的理解;二是家长的自我报告不准确,高估了儿童的表现;三是个别指标所涉及的内容(如身体悬垂多少秒、单脚连续向前跳多远等)研究基础不够,因而对年龄特点把握不准。

之后,研制组对指标和测试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比如,在“身体健康与动作”领域的某些指标的确定上不预先设定标准,而采用先记录实测结果,再根据实测结果来确定指标的方式。

第二次检验(2008年9—11月)在内蒙古、四川、黑龙江、河北、江苏、福建6个省的12个区(县)进行,对象为1440名5足岁儿童。我和刘馨以及内蒙古师范大学的邢利娅、蔡淑兰老师带领研究生一起进行了“身体健康与动作”领域的实测,证实了按新方式研制的指标体系更加合适。

为了保证《指南》的易理解性和易落实性,教育部先后采用多种方式听取各方人士对《指南》文本的意见。在对《指南》修改润色后,2009年7月,在全国5个地区分别召开有幼教教科研人员、园长、教师、家长参加的座谈会,再次就《指南》全文征求意见。参会者对《指南》的内容和意义给予充分肯定,但也质疑其中“标准”“指标”的提法以及指标过于具体、过于“可观测”的表述方式。针对这些意见,研制组经过讨论后,决定改“标准”“指标”为“目标”,并将原来过于量化的指标按照“目标”的呈现方式加以表述,增加其弹性,以避免《指南》被误读误解为儿童发展评价标准。

2011年底,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正式发函,向31个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部属师范大学征求意见。在这次的反馈中,大家再次肯定了《指南》对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认为它也为幼小有效衔接和入学准备教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充分的依据。同时,大家也提出了一个重要意见:应使《指南》的结构框架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保持一致,以减少幼儿园教师在贯彻落实两个文件时可能遇到的转换上的困难。

这个意见在研制组内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认为,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的5个学习内容领域表述儿童学习与发展目标和规律,容易导致分科教学,难以体现以儿童发展为本的思想;有的认为,按身心发展还是学习内容范畴表述目标与如何组织教育活动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按学习内容划分领域与分科教学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最后,从有利于幼儿园实施的角度,研制组决定接受这个意见,将《指南》领域的划分改为与《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一致,并将原来学习品质领域的内容融入其他各个领域。同时,为了保证按学习内容划分领域后仍能体现以儿童发展为本的思想,研制组决定在每个领域之前增加几段文字,强调该领域对儿童发展的核心价值以及该领域的教育要点和注意事项。

2012年5月23日至6月12日,教育部网站就《指南》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响。在百度搜索引擎上,对“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词条的查询量在上网一周内达到4010万次;各大主流媒体,如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网易网、腾讯网、凤凰网、搜狐网、《中国青年报》、《中国日报》等,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有网友留言:“教育部的规定很得人心,看着现在的孩子失去童真,一味地加大难度学习,真要好好整顿一下,真正减负,让孩子和家长都快乐起来。”一位署名为湖南岳阳市政府退休老同志的网友称赞:“《指南》犹如及时雨、雪中炭,必将有效地扭转目前的混乱状况。”北京大学法学专家王世洲在给教育部幼教处的信中写道:“你们的工作对我国社会发展与中华民族的健康发展所产生的重要意义,可能要在20年之后才能为人们所真正认识与赞美,但是,你们的工作是伟大的,是应当受到人民的尊敬的。希望你们为中华民族的百年大计着想,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着想,继续认真地办好这件事情。”看到这样的反应,大家无不感到欣慰。

同年10月9日,教育部正式发布《指南》,随后,全国掀起了一个学习和贯彻落实《指南》的热潮。

在《指南》发布前后,研制组的专家又马不停蹄地参加了《指南》参与式培训资源包的编写和培训准备工作。

我很庆幸自己有机会参与这项意义重大的工作,在工作中不仅进一步丰富了专业知识与经验,也收获了友谊。遗憾的是,艺术组的杨立梅老师不幸于2020年逝世,无法在《指南》发布10周年时与我们一起畅谈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状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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