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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婚姻观差异的跨文化对比

2022-11-27林雪莲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2年22期
关键词:婚姻观跨文化子女

林雪莲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通识教育学院,福建福州 350007)

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单位, 婚姻则是构成家庭的基础。不同的文化背景造就了不同的婚姻观,该文拟通过对比中美两国的婚姻观, 探讨造成其差异的文化因素,为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提供有效途径。

1 跨文化交际理论

跨文化交际广义上指不同语言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交际, 也指使用同一语言但文化背景不同的人们之间的交际, 不同的文化背景形成了不同的价值观, 从而决定了人们对待同一事物时自有一套方法,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矛盾,即跨文化交际障碍,当来自不同国家的人们进行交际时,由于文化价值观差异造成的跨文化交际障碍就更为显著[1]。

跨文化交际作为一门学科最早起源于20 世纪60年代的美国,这一学科最初形成的目的之一是帮助美国政府派驻世界各地的外交、军事、商贸等各界人士能够更快更好地适应异质文化并进行有效的跨文化交流[2]。跨文化交际学自20 世纪80年代开始在我国受到关注,20 世纪90年代得到研究和推广。 自20 世纪70年代开始, 中国高等教育中第二语言教学的目标是培养交际能力,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进入21 世纪后,第二语言教学的主要目标转变为培养跨文化交际能力, 由此可见在中国跨文化交际能力的提升日益受到重视。

2 中美婚姻差异

2.1 中美婚姻观的差异

《纽约时报》 专栏作家戴维·布鲁克斯(David Brooks)在文章《你属于哪个浪漫体制》中探讨了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婚姻观。 他征引了美籍俄裔作家波利娜·阿伦森的观点“俄罗斯人认为爱情是上天注定的,一旦发生就无法抗拒。 ”俄罗斯民间流传着一句谚语——“哪儿有爱情,哪儿就有上帝,爱情就是上帝。 ”俄罗斯人认定爱情一旦来临,所有事都要为它让路。因此,阿伦森无法认同美国人对待婚姻过分理性的态度,她发现美国人在做出结婚的决定之前,会理性地比较权衡,选择最能够满足其需求的人,在择偶过程中极其强调自我。基于阿伦森的观点,布鲁克斯将俄罗斯人的婚姻观称之为“命运体制”,将美国人的婚姻观称之为“选择体制”。 我国作家万维钢在此基础上补充了中国的婚姻观,并将之称为“指标体制”,理由是中国的父母为孩子选择对象时都是按照一系列量化的指标来筛选的,如年龄、身高、收入、学历等,与“理性”的美国人相比更为直白[3]。

2.2 中美婚姻目的差异

美国人认为结婚完全是出于自己的考虑, 而不是为了别人——Every man is the architect of his own future(每个人都是自己未来的建筑师)。荷兰学者霍夫斯泰德(Geert Hofstede)的文化维度理论所指出的六个维度之一——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维度(Individualism versus Collectivism) 也指出处在个人主义社会当中的人是以自我为中心的, 因此美国人如此重视自身的价值与需要也就不难理解了, 美国人有一个共同的认知:婚姻是个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是一种形式而不是一种责任[4]。经典美剧《Friends》中就有一情节印证了这一价值观,Rachel 和Ross 在拉斯维加斯醉酒后登记结婚, 酒醒后Rachel 认为“that's wrong”,虽然她爱着Ross,但还没有达到愿意结婚的程度,所以在Rachel 的坚持下两人离了婚。 由此可见,对美国人而言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取决于自身的感觉, 他们选择的结婚对象往往是soul-mate,而不是couple,他们像挑选商品一样挑选结婚对象,当双方确认彼此相爱的程度到达了可以结婚的地步,才会步入婚姻。

而中国人结婚的目的与美国人有着根本性的不同,《礼记·昏义》 中对婚姻有着明确的定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由此可见中国人结婚的主要目的是继承家族事业、延续香火,基于集体主义价值观影响,中国人格外注重人际间相互依存的关系, 对中国人而言,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个体的结合,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因此,时至今日大多数中国人的婚姻更多的时候依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自古以来,中国人的婚姻都是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强调门当户对,婚前拜访长辈相互了解是必经的过程,且必须获得双方父母的同意, 不被父母亲友认可的婚姻势必面临种种问题。

中美两国婚姻目的的差异从两国内热门的婚恋节目上可见一斑。《非诚勿扰》中,男女双方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都会提出类似“结婚后是否愿意与父母同住?”“结婚后如果女方与男方父母发生矛盾,男方会如何处理?”之类的问题,而在《Take me out》中,男女双方在沟通交流时鲜少提及第三方, 重点展示的是自身的兴趣爱好等个性化特征, 很少谈及家人朋友[5]。因为美国人在择偶时更关注的对方能否满足自身的需求, 能否舒服地在婚姻过程中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美国人结婚完全出于个人的意志,而中国人结婚更多的是承担家庭、社会责任。

2.3 中美婚姻中人际关系的差异

美国人有着强烈的边界意识, 每个家庭成员都保有各自的私人空间, 几乎从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其他成员, 即便是父母也无权对子女的婚姻进行任何干涉,在美国人看来,结婚完全不需要经过父母的允许, 因此美国人在结婚后才相互拜访对方父母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美国人认为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 但这也仅仅是一个暂时性的抚养,子女一旦成年便会搬出父母家中独立生活,即便是继续住在父母家中, 也需要向父母支付食宿费用,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独立。 在婚后,夫妻关系在所有家庭关系中享有优先权, 即夫妻关系优于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 例如,曾有一位美国父亲去已婚儿子家中小住, 期间但凡遭遇儿子与儿媳吵架,这位父亲都是装作没听见没看见,对于他们教育孩子的方式,他也从不置喙,因为他认为:“那是我儿子自己的事,我要是贸然参与,往往会将事情弄糟。 ”

中国则与之不同,受数千年来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父母为子女挑选结婚对象、 操持婚事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 纵然当代社会人们越来越多选择自由恋爱, 但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前由父母把关仍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在中国传统的家庭观中,父母抚养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父母在家庭中有着不容挑战的权威, 婚后夫妻关系必然妥协于父母关系甚至于其他亲属关系。 父母关系贯彻婚姻的全过程,父母除了是子女婚姻能否成立的关键因素,还是抚养下一代的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 从抚养到教育方针无处不见。中国夫妻在婚后分享一切,包括经济共有、 义务共担——双方共同承担赡养双方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共同维系双方亲属间的关系,夫妻关系与血亲关系相交织, 即霍夫斯泰德对集体主义价值观国家中家庭的描述——对亲属有经济和礼节义务[6]。 美国家庭中,即便是相濡以沫多年的夫妻仍不能未经允许私拆对方的信件, 并且婚后夫妻双方经济仍是相互独立的,并不实行财产共同所有,夫妻在婚后一同外出时实行AA 制的情况屡见不鲜, 家庭的日常生活开支和抚养孩子的费用也由夫妻双方平均分摊。

2.4 中美对待婚姻危机的差异

对注重个人隐私的美国人来说, 若是婚姻中出现了危机,他们或自己独自思考后做出决定,或向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寻求帮助, 咨询师只会客观地对情况进行分析,并不会引导咨询者做出决定,所有的决定权实质上还是掌握在咨询者自己手中。 在美国人看来,除非本人主动倾诉,否则旁人无权过问他的私事, 即便提及, 美国人更多的是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鲜少给出主观性或引导性的建议,他们尤其留意不可将自身的意志强加于他人之上。 因此美国人在处理婚姻危机时缺少积极倾向的引导, 这也是导致美国离婚率比中国要高的原因之一。

反观中国, 中国人在婚姻出现危机时往往会选择向亲人或朋友倾诉并寻求意见,中国有句俗语“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周边的人普遍“劝和不劝离”,因此在婚姻危机发生时,中国人通常都会在亲友的斡旋下和解,继而维持婚姻关系,因此离婚率相对较低。

但有趣的一个现象是,即便美国离婚率居高不下,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社会舆论对离婚持鼓励态度,在美国,已婚人士的贷款申请相比未婚或离婚人士要更容易获批,贷款利率也相对更为优惠,理由在于银行认为已婚人士的责任心更强,会自觉承担还款责任。由此可见美国人的家庭意识并不如想象中的淡薄,大部分美国人在婚后都会在工作场所或在随身携带的包里放上一张全家福的照片,在美国人看来,一旦结了婚,就要对彼此忠诚。当家庭和工作发生严重冲突时,工作必须退居家庭之后是美国的主流观点。这一点与中国传统的家庭观在某种程度上不谋而合,不同的是美国人在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 他们认为离婚只是解决婚姻问题的一种途径, 并不把离婚作为一件可耻的事,80.0%的男性和75.0%的女性离婚3年之内会再婚,这间接说明了在美国人看来,离婚是他们告别过去追求美好新生活的方式[7]。

受个人主义价值观的影响, 美国人纵然会忠诚于当下的关系与感情, 一旦感情消失便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离开。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人在集体主义价值观的影响下轻易不会选择离婚, 卢淑华(1997)的婚姻观统计分析与变迁研究表明,婚姻出现危机却不离婚的理由中,子女占比81.2%,除此之外,父母的感受、社会的舆论都是中国人选择维系婚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人眼中,为了家庭,爱情和自我都是可以妥协甚至放弃的, 因此有数据总结中国的婚姻质量处于低质量、高稳定的状态。

3 中美婚姻差异的文化动因

上述中美婚姻差异是中西方不同文化背景造就的,以及由此产生的跨文化交际障碍。个人主义是美国的核心价值观, 自由和平等作为写入美国宪法的价值观念,对美国人的影响可谓深远,最直接的表现即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for us all.”(人人为自己, 上帝为人人) 几乎是每个美国人的人生信条。 个人主义价值观反映在婚姻观上最直接地表现则是已婚之人也有自由追求爱情的权利。 美国人坚持爱是关于感觉而无关道德,因此,他们认为让两个已经没有感情的人生活在一起是件十分残忍的事[8]。他们不会为了孩子持续没有爱情的婚姻, 对美国人来说,自身的幸福更为重要。 婚姻只是爱情的升华,生儿育女并不是婚姻的最终目的。

美国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推崇对个人尊严的认同,自我的地位高于一切。 美国人在教堂举行婚礼,在上帝面前许下承诺,发誓彼此忠诚,因为在美国人看来,婚姻不仅是一份严肃神圣的契约关系,也是一项受到法律约束的行为,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处于平等地位,必须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和信任,同时各自保留私人空间。 正如戴维·布鲁克斯在《社会动物》一书中阐述的理念:人与人的基本关系是建立在互惠的信任基础上,而非其他。

反观中国,千年以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形成了根深蒂固的集体主义核心价值观, 即集体利益永远高于个人利益,家庭作为最小单位的集体,夫妻双方都负有维系这个家庭和谐发展的责任。 因此,当婚姻出现危机时,在父母、孩子等因素的影响下, 中国人的普遍选择是牺牲个人的幸福来维持婚姻,从而保证家庭这个小集体的稳定[9]。 虽然当下中国社会离婚已不再新鲜, 且离婚率逐年攀升也是不争的事实,但在中国人的传统理念中,离婚仍然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一旦离婚,夫妻双方都将或多或少地面临社会舆论的压力,这一点对女方尤甚,由此大部分中国人仍倾向于选择维系婚姻, 其中为了孩子而继续貌合神离婚姻的家庭比例高达81.2%。

中国的社会组织形式具备典型的家国同构特征,即家庭、家族、国家的组织结构高度一致,每个家庭都是一个小集体, 无数小集体共同构成国家这个大集体,从而形成了集体主义社会形态。在集体主义价值理念中, 个人利益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于集体利益,每个家庭的成员都应当限制对自身欲望的渴求,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完成应尽的义务, 因此对中国人而言,婚姻不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事,更牵涉父母、子女乃至亲属等各方面。 正如钱钟书所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而大多数的中国人在城里兜兜转转,放不下父母、子女的牵绊,挣不脱舆论的束缚,瞻前顾后终不得出。

4 结语

中国传承着五千年厚重的历史文化,形成“天人合一”的文化价值观,美国则是多元文化碰撞后的产物,以“人物分立”为主流价值观,由此各自形成了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价值观。在不同的价值观影响下,中美两国人民的行为指向有着明显的差异, 中国人追求集体利益, 而美国人将个人的利益放在最重要的地位。通过中美婚姻差异的跨文化交际视角对比,我们能够更深刻地了解异质文化的差异, 掌握中西方表现出的不同婚姻观背后的文化动因, 从而理解中美两国在婚姻中不同的行为方式, 进而增强跨文化交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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