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宪益《离骚》译本的译者行为批评分析
2022-11-25李苑吴晶晶
李苑,吴晶晶
(广西科技大学,广西柳州 545000)
《离骚》是一篇宏伟壮丽的政治抒情诗,是诗人屈原用理想与热情熔铸而成的宏伟诗篇,其出现代表了“楚辞”的最高艺术成就。作为浪漫主义的不朽之作,它在我国诗歌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成为无数后继者仰慕的风范。英国驻华公使帕克(Parker) 于1879年发表了《离骚》的第一个英译本,自此许多中外学者不遗余力地投入到 《离骚》 的英译研究中。1953年,北京外文出版社出版了杨宪益的《离骚》译本,这是杨宪益第一次外译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模仿了德莱顿的风格,采用了英雄偶句体翻译。或许是因为早期翻译经验不足,或是早期尚未成熟的翻译思想使然,杨宪益的《离骚》译本(以下简称杨译本),并未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作为20世纪国内最有影响力的翻译家之一,杨宪益在外国文学研究、文化传播及翻译事业上成绩斐然,然而却鲜有学者关注其早期的翻译思想,且与其相关的早期翻译实践和翻译观的系统性研究更是寥寥无几。鉴于此,本文基于译者行为批评视域,通过“译内”“译外”两个维度来研究杨宪益早期翻译活动的代表作《离骚》,探讨译者的行为规律,以期为后来的学者进一步研究翻译家杨宪益提供借鉴。
1 译者行为批评视域下的诗歌翻译
一直以来,谈到翻译的理想状态就避免不了“忠实”这一标准,而实现“忠实”必须以“母本”为中心,这是翻译的活动性质所决定的。然而,由于翻译目的的主观性、翻译环境的客观性,以及翻译活动的复杂性等因素,以“母本”为中心的“忠实”观很难达到翻译的理想状态。“忠实”仅仅聚焦于“作者/原文”,而忽视读者/受众/社会对译文的反应。译文若单向性地追求“忠实”,便可能无法满足读者或社会的需求[1]。鉴于此,周领顺提出了与传统文本批评视域相区别的译者行为批评视域。译者行为批评视域是以译者为切入点的翻译内外部研究,译者行为包含两个维度:一是基于社会视域下的语言性翻译行为,即“译内”;二是社会性翻译行为和社会性非译行为,即“译外”[2]。译者行为批评视域构建了求真—务实连续统评价模式,为译者行为和译文质量提供了客观、全面的评价标准。“求真”和“务实”分别位于连续统的两端,求真和务实是相互牵制、不可分割的连续统一体,译文在求真和务实两端保持的最佳状态即为译者行为合理度达到最大化的具体体现[3]。
结合纽马克的文本类型理论,行为批评视域下的文本类型可大致分为文学型/文学表达型、应用型和半文学半应用型三类。根据译者行为批评理论,译者对应用型文本偏向“务实”,求务实之用,文学型文本偏于“求真”,文学翻译需要向原文/作者一端靠拢,真正做到求真为上[4]。根据行为批评视域下的文本类型分类,诗歌属于文学型/文学表达型,语言形式和美学特点突出,所以其文本的重点在于原语,文本的中心是原语作者。因此,在译者行为连续统表现为倾向求真一端。由于意志体译者具有社会性,需要兼顾社会需求,如在文学翻译上,需要考虑读者欣赏力和提高译文可读性等因素。因此,在求诗歌内容之真为本的同时需要兼顾务实之用,具体表现为考虑读者需求,提高可读性的同时,以忠实地传达原文内容、美学特点及诗人的个人风格为基本准则。
2 《离骚》译者杨宪益的译内行为分析
2.1 词语选择的务实性倾向
《离骚》运用了大量的神话、传说,以花草、禽鸟寄托情意,给人以意味无穷之感。诗中大量运用“香草美人”的比兴手法,不仅使作品含蓄,长于韵味,而且增加了作品的色彩美[5]。在翻译中,若省去或模糊处理这些隐含意象的词语,势必会削弱原文的文化底蕴。从选词上来看,杨译本简化或省去了一些词语的翻译,忽略了一些隐含特殊意象的词语的翻译,因此译文中出现一些漏译误译。例如,“杜若”一词被译为“fragrant herbs”,为使译文利于读者所接受而规避了一定的文化内涵。又如,“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译为“Angelic herbs and sweet selineas too,And orchids late that by the water grew.”[6]。原意指“我把江离芷草披在肩上,把秋兰结成索佩挂身旁。”江离和秋兰指的是香草,“香草”具有特殊的意蕴,以芬草香花来象征人的品格,后世常用香草美人比喻君子。这里的香草喻使诗人美好的形象跃然纸上,从而也使全诗的风格更为绚美奇丽。而译文中省译了“佩挂香草”这一关键信息,原作的意味便大打折扣了。“指九天以为正兮”中的“九天”译为了“Celestial spheres ”,古人认为天有九重,这种超现实的虚幻世界是古人的精神寄托所在,诗人设想的天界是在高空和传说中的神山昆仑之上,这是与古代神话相一致的。而“Celestial spheres”意为“天球”,译文失去了原作原有的神话色彩。此外,为了突出诗歌的韵律感,杨译本对一些词语选择了模糊处理,比如“不抚壮而弃秽兮,何不改乎此度? ”译为“Had I not loved my prime and spurned the vile,Why should I not have changed my former style?”,译文将“此度”译为“my former style”,而“此度”指的是当时现行的政治法度,而“style”一词所指不明,容易造成译入语读者的困惑。由上可见,译者对词汇选择的务实性过高,造成了原文信息的不对称,此时的译者行为偏于“务实”或由此而走向极端。
2.2 句法翻译的务实性倾向
文学型文本一般情形下偏于“求真”,表达型文本不仅要实现真实地传达原文所包含的信息这一目的,在译文中真实反映原文作者使用的语言形式,再现作者的写作特点和风格更为重要。《离骚》以变化丰富的句子形式和句子结构形成了节奏感强、韵律优美的特殊的语言风格——骚体。杨译本的诗体遵循了长期以来长诗翻译中采用的五步抑扬格英雄双韵体,增强了译文在英语语境中的适应性,但在传递出骚体中的文化蕴涵这一方面无疑是失败的[7]。从句法层面看,杨译本主要使用了调整词序、语义重组、省译修辞等技巧,译文富有诗意和美感,但为了提高可读性,更好地务实于读者,译文从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原文的文体形式和作者的风格。例如,“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 译为 “Magnolias of the glade I plucked at dawn,At eve beside the stream took winter-thorn.”。这两句运用了对偶的修辞手法,语言凝练,句式整齐,富有节奏感和音乐美,而译文为符合英语读者的语言习惯调整了词序,满足了“务实”的目的,但没有保留原诗的修辞,语义的重心产生了偏差。而 《离骚》 的另一译者许渊冲译为“At dawn I gather mountain grass,oh! At dusk I pick secluded one.”。“dawn”与“dusk”,“gather”与“pick”相对应,对仗工整,保留了原诗的修辞,再现了原作的语言风格。又如,“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哀民生之多艰”原意是指诗人因看到人民过着水深火热的生活而哀叹。而杨译本中将“哀民生之多艰”译为 “To see my people bowed by griefs and fears”,若将此句回译,则为“看到痛苦和恐惧压垮了我的人民”。译文中没有指明人民因何原因而感到痛苦和恐惧,容易造成译入语读者的误解。为了保持句式均衡整齐、形式简洁的句子结构,造成了语义的缺失。这时的译者服务于“务实”的目标,偏离了译者身份,超出了语码转换和意义再现的翻译范畴,脱离了“求真”为本的“务实”,这时的译者从译者变成了改写者和创造者。
3 社会角色影响下的译外行为分析
3.1 译者作为诗人
从中学时代开始,杨宪益就表现出了对诗歌的热爱,除了中国诗外,杨宪益还读了大量的英文原版诗歌和翻译成英文的欧洲各国诗人的作品,如拜伦、雪莱的作品和浪漫主义时代的其他作品[8]。后来,杨宪益在牛津大学求学期间,与戴乃迭的合作,将楚辞代表作《离骚》译成了18世纪的英文诗体。然而,在长期的演化过程中,从古体诗到近体诗,中国诗歌形成了多种不同的形式、格律、风格,汉语的单音节发音决定了中国诗歌不同于英文诗歌的韵律、节奏。杨宪益出于对英诗的偏好,将五步抑扬格英雄双韵体套用于与之完全不同的文体,使原作完全丧失了骚体诗的风格。例如,“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译为“ The fallen Flowers lay scattered on the Ground; The Dusk might fall before my Dream was found.”。“美人迟暮”中的“美人”指的是楚怀王。“迟暮”,指渐渐衰老。为了还原原作的诗律美感,译文采用了英雄双韵体的押尾韵,但译文语义信息的缺失致使文化意象传递不尽人意。可见,杨宪益将自己对诗歌文学的偏好体现在翻译上,注重译文形式美感,但内容上存在一些漏译、改译,没有实现求原文之真的目标。杨宪益后来也意识到,“用外国的格律诗译中国诗歌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因此,改用自由体来译诗[9]。
3.2 译者作为中国古典文学推介探索者
杨宪益自幼年就开始接受传统汉学的熏陶,打下了扎实的功底。9 岁时,他就在汉学启蒙老师的指导下学习了四书五经。整个少年时期,他几乎每天要完成两本以上文学作品的阅读量[10]。少年时期的杨宪益就已经深受儒家经典和诗词歌赋的熏陶,逐渐树立了崇高的理想和信念,而后成为了一名具有爱国情怀与忧患意识的知识分子。在英国求学期间,杨宪益热衷于把中国的古典文学译成英文,成为把中国古典文学最早推向世界的先锋之一。《离骚》被认为是杨宪益中国文学外译事业的起步之作,当时的杨宪益是一名深受中国文化浸润多年的外国文学研究者,致力于将中国古典文学作品推向世界。然而,该译本并没有得到学术界的广泛认可,传播效果也不尽如人意,这是由于当时的杨宪益作为中国古典文学推介的一个早期探索者,初次进行中国古典文学外译时经验不足。此外,为了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译作从内容和形式上都采用了迎合西方读者的意象和诗体,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务实”的目标,却丢失了原作的文学性。作为一个中国古典文学推介探索者,希望将中国古典文化推向世界,于是将晦涩难懂的《离骚》译成优美流畅的英文诗,保留了原作诗律美感,却丧失了原作的文学性。由此可见,译者自身的学术背景、社会角色与身份与译者行为是密不可分的。
4 结语
总体而言,《离骚》 杨译本从文体风格层面上采取了归化的翻译策略,造成了语义、信息的不对称,偏离了文学表达型文本向原文/作者靠拢译者行为特征和“求真为本,务实为用”的评价标准。由译作《离骚》还可见,杨宪益早年的翻译活动受自身社会角色的影响较大,译者的自由发挥度较高,透露出较强的译者主体性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