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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体视阈下强化警察执法权威的对策研究

2022-11-25闫丽萍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权威公安舆情

闫丽萍

(山东警察学院 专业基础教研部,山东 济南 250014)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的第48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我国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已达9.44 亿,占网民整体的93.4%,网络新闻借助社交、短视频等可视化平台方式提升传播效能;我国在线政务服务用户规模继续扩大。[1]以上资料充分表明,我国已经迎来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并驾齐驱的融媒体时代。网民数量快速增长,舆论环境百家争鸣,以及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既给公安工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在宣传引导、警民互动、涉警舆情应对及执法权威的维护等方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一、警察执法权威解读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 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和平时期,公安队伍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2]然而,正是这支与广大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常年冲锋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最前线的警察队伍,在执法过程中却屡遭阻挠,严重侵害了警察的执法权益和执法权威,更使我国法律尊严和国家公信力遭到破坏。

权威最早源自拉丁文,释为权力与威严、威望与信任、威信与服从。马克斯•韦伯从合法性角度和经验分析出发,将权威划分为传统型权威、法理型权威和魅力型权威三种类型。[3]《论权威》一文中恩格斯指出“权威是把别人的意志强加于我们;另一方面,权威又是以服从为前提的”。[4]乔万尼•萨托利在《民主新论》中写道“没有权威的权力便会是一种压制性的权力或软弱无力的权力”。[5]德国学者阿•辛科将权威定义为“权威是指得到普遍承认的组织、集团或者个人对一定的社会生活领域所起的影响,这种影响所产生的后果使其他人在自己的生活和观点中服从或依赖这个组织、集团或个人”。[6]由此可见,权力是权威的来源和基础,体现出强制性与威严性的特点;而权威则是权力合法化制度化的结果,表现为社会公众对权力的自觉信任和服从。

警察执法权威是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权威和政治权威的直接表现,是国家执法水平和法治化进程的重要标志。所谓警察执法权威,是指公安机关及警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时的强制力和威慑力,及其在执法过程中公众把对警察价值和行为的敬畏认同内化为自觉的信任服从的一种互动关系和综合影响力。因此,公众对警察信任支持并认同服从的程度决定着警察执法权威塑造强化的难度。

二、融媒体视阈下警察执法权威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融媒体视阈下,媒体是沟通公安机关和公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健康良好的舆论生态有利于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确立和强化。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焦虑期、多元诉求爆发期和违法犯罪高发期,尤其需要强大的警察执法权威来匡扶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但现实状况却是融媒体语境下涉警事件的敏感性和标签化,使警察时常遭遇网络围攻、舆论绑架甚至恶意投诉诬告,线上线下夹击发酵致使警察执法权威日渐衰微,不断陷入执法困境,导致基层警察执法效能严重下降,直接影响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传统媒体传播的滞后片面,淡化警察执法权威认同

传统媒体主要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信息传播载体,凭借其专业性、客观性及可信度等特有优势,传统媒体仍占据涉警舆情引导、警察执法权威塑造等方面的主流媒介地位。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这个媒介信息“去中心化”时代,传统主流媒体一家独大的格局已被打破,其为公安机关发声的话语权在不断减弱。由于受到管理制度和运作模式等因素的影响,传统媒体的传播内容仍需要经过层层筛选、严格的上报审批程序后方能进行,尤其当面对涉警突发事件和危机舆情时,信息发布的迟缓与滞后会使公安机关错过最佳的应对时机而陷入二次危机。传统媒体的报导宣传过多倾向于便民服务、群众救助等警察服务社会的方面,而忽视打击犯罪和行政执法等领域的警察权威形象,容易陷入“正向宣传、负面解读、反向理解”的恶性循环,公众会愈发淡化对警察执法权威的维护和认同。

(二)新媒体传播的非理性和功利性,冲击警察执法权威塑造

信息时代的互联网被称为“无边的媒介”,尤其是微博、微信、抖音、B 站等新媒体的出现更加提升了信息传播速度,拓宽传播广度,隐匿性与自发性凸显,非理性和煽动性并存。新媒体在便民服务、防范风险、引导舆论、化解危机等方面发挥优势作用的同时,也为激化警民矛盾、涉警舆情发酵、制造恐慌情绪、削弱警察执法权威提供了温床。

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及其与民生联系的密切性,决定了警察执法行为往往成为新媒体关注的热点,而涉警事件牵一发而动全身常常演变为舆论焦点。融媒体时代人人都可当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公众可以随时随地发表意见、表达不满、提出质疑甚至网络围观,这种视阈下极易形成无序混乱和缺乏理性的舆论生态。加之部分新媒体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较差,为了追逐卖点和赚取流量,经常在没有经过任何调查和核实的情况下随意发布和转载涉警信息,甚至过度关注和报道阻碍警察执法和恶意投诉警察等方面的负面信息。有些媒体界专家和意见领袖甚至去人为控制某些事件的舆情走向和进行先入为主的“舆论审判”。这不但会对公众产生不良示范效应,而且加剧公众对公安工作的误解、质疑、不满甚至仇恨,同时也严重损害警察的执法积极性,重创警察执法权威。

(三)公安机关舆论话语权错位缺位,削弱警察执法权威

“拟态环境”下,谁能重视公众的需求并吸引公众的关注,谁就能掌控更多的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相关调查数据表明,有过半数的警察认为本职工作远比舆论宣传重要得多,思想上的忽视必然带来舆论场域的缺位。我国有些公安机关虽然建立了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官方账号,但许多都更新缓慢、内容空洞、流于形式和缺少维护,且各级公安机关普遍缺乏既熟悉警务工作又擅长媒体运作的专业人才。这势必造成公安机关舆论权的错位和场外话语权抢位的被动局面,公众也因此无法及时、全面、真实地了解公安工作的全貌和成效。“沉默的螺旋”告诉我们越是沉默越会失去,公安机关面对涉警负面舆情时出现的预警滞后、反应迟缓、应变技巧不足、发声渠道不畅、引导能力欠缺等问题,必然加剧公众对公安机关的隔阂和抵触,使之陷入“塔西佗陷阱”的深渊。加之公安机关自媒体对警察执法权威形象的宣传和引导在时效性、参与度、创新性及议题设置等方面尚待提高,致使警察执法权威的进一步削弱。

三、融媒体视阈下强化警察执法权威的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我们要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加快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实现各种媒介资源有效整合,做大做强新型主流媒体,牢牢占据舆论引导的制高点。要统筹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大众化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的关系,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调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7]我国公安机关也应认清形势、更新观念,积极推动互联网+公安政务进程,加快公安融媒体矩阵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强化警察执法权威的良性舆论生态环境。

(一)努力打造高水平公安融媒体队伍,强化警察执法权威的政治威严

融媒体语境下,公安机关要想强化警察执法权威,必须配备一支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树好警队形象、传播警营正能量的公安融媒体队伍。首先,重视培养公安融媒体专业人才。建议在全国各公安院校普及开设警察公共关系、公安民警执法和舆情风险防范等通识类课程,使预备警官在校期间初步具备善沟通、会策划、处舆情、化危机的能力。同时,在各级公安机关内部精心挑选培养一批既熟悉融媒体技术又精通公安业务的专业队伍,充分发挥其在舆论宣传引导、舆情监测研判、涉警危机处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其次,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04年起,公安部决定在全国公安机关推行定期新闻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地向公众和媒体发布重要信息。融媒体环境下,公安机关更应积极掌握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通过线上线下密切合作的新闻发布机制,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口径并第一时间对外发布案情通报、警务动态、法律法规及专项活动等。权威信息的及时跟进,既能守望警媒之间的良性互动和长远关系,更能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和信任,进而强化警察执法权威。再次,加强公安机关网评员队伍建设。公安机关应注重发挥网评员在启发评论、舆情引导及议题设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微博、微信、抖音、B 站等主流新媒体平台设立专业的涉警舆情引导员,引导网民们理性客观地看待涉警案(事)件,压缩谣言传播存续空间,拓宽公安机关发声渠道,促进警察执法权威形象的正面宣传。最后,强化全警公关能力培训,提升民警媒介素养。通过媒体专项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让每位警察都能树立善识、善待、善用、善管媒体的理念,在日常警务工作中不断提升舆情感知敏锐度、掌握媒体沟通技巧方法、学会在镜头下执法,积极营造强化警察执法权威的清朗有序的舆论环境。

(二)加快构建公安融媒传播新格局,推动警察执法权威的自觉信任

1.紧跟舆情焦点,创新宣传内容。公安机关要借助当下舆论热点问题,主动设置强化警察执法权威的议题。例如为庆祝2021 年1 月10 日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人民公安报和中国人民警察网联合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融媒接力直播活动:庄严的警旗升旗仪式、沉浸互动式警营开放活动、精彩绝伦的特警“枪王之王”对决、坚守初心的老警察故事等等,在微博、快手、抖音和视频号等官方平台共引来575万网友在线围观,过百万的点赞量,网友们跟随镜头深刻感受到了警察的担当和奉献、警察权威的神圣与尊严。侧重警察规范执法行为的过程展现及适用法律法规的宣传,寓普法引导于执法权威中,“教科书式执法”“李云龙式执法”的执法视频被网友大量点赞和转发,这种规范且硬气的执法权威形象广受公众认同和支持。通过漫画、情景剧演绎、微电影大赛等生动形象的形式,加强安全防范、便民举措、违法必究、尊重权威等相关内容的宣传,在解群众之困的同时引导其知法守法、尊法信法。用老百姓听得懂、喜欢听的话语体系对话交流,比如可以借用“网络流行语”“方言”“潮话”“萌语”等方式提升警务信息传播实效,建构警民互信传播新格局。

2.丰富传播模式,融合宣传渠道。

一是精心耕耘公安机关主流宣传阵地,抓牢舆论话语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不是取代关系、主次关系和强弱关系,而是迭代关系、此长彼长与优势互补关系。”[7]公安机关应借助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发展,不仅加强公安门户网站、公安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快手、B 站平台等公安自媒体的舆论引导,还要加强与传统媒体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及新浪、搜狐、网易等影响力大、关注度高的商业网站互助协作。公安部在2018 年9 月首次召开题为“公安微博:实践与前景”的研讨会,加快推动公安微博群的建立和完善。据相关报告显示,近几年公安政务微博在新浪网、人民网、腾讯网等平台也获得了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安题材的影视剧作品及微电影作品也蓬勃发展起来。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发挥各媒介渠道的正面舆论引导合力,占领网络舆论高地,强化警察执法权威。

二是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及民警个人魅力权威开设微博、微信、抖音和B 站账号,搭建多元化警民互动交流平台,精心策划接地气、贴民意、暖民心的媒体作品,拉近警民关系,持续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和满意度。例如独具东北特色的搞笑普法剧场“四平警事”,上海奉贤警方创作的防诈古装版“知否知否”,上海市公安局策划拍摄的纪实作品“巡逻现场实录”等形式和作品都深受广大网民喜爱和认可。还有像“反诈警官老陈”“大漠叔叔”“水母真探社”“陈士渠”等民警个人号用幽默风趣、纪实犀利等方式向公众分享警务工作日常、案例释法普法、治安防范和公关宣传,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强化警察执法权威奠定了良好舆论基础。

三是优化整合公安机关、媒体平台、社会公众三方信息资源,不断增加信息的开放程度和协同共享,让公众积极参与警务活动、媒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成为常态,营造警察文明执法、公众遵纪守法、媒体理性护法的健康舆论生态。

(三)不断完善涉警舆情危机管理体系,提升警察执法权威的价值认同

1.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利用大数据、云平台、人工智能技术等加强涉警舆情动态监测,及时做好舆情预判和分析,通过网上巡查和专员研判快速发现舆情焦点和发出舆情危机预警,防止负面涉警舆情发生。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舆情响应机制。当涉警舆情危机不可避免地发生后,把握时间第一和口径一致的原则,把握政府信息公开“黄金四小时”原则首次由警方新闻发言人主动发声,及时掌控舆论主导权、抢占舆论制高点,做涉警舆情的“第一定义者”。

3.完善涉警舆情良性引导机制。尽快启动涉警舆情危机事件调查程序,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坚持边调查边公布的原则,在快讲事实、重讲态度、诚讲措施、慎讲原因、寻求第三方支持的前提下梯次发布信息,根据不同的舆情事件采用冷处理或热回应的方式有效应对,及时消除媒体和公众的质疑,树立警察的话语权和权威形象。如果公安机关的回应性处置没有达到平息舆论的效果,就要借助主流媒体进行干预引导。例如发生在2021 年5 月的成都49 中学生坠亡事件,成华警方连续两次发布的警情通报不但并未缓解舆情压力反倒引起大幅反弹,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主流媒体相继对成华警方的回应作出批评,并通过公开现场完整监控录像还原了坠亡真相,涉警舆情逐渐回落。

4.对恶性涉警舆情危机事件要果断回应和严厉打击。针对那些恶意攻击、造谣歪曲警察执法权威的舆情事件,公安机关应通过官方渠道在最短的时间内公布事件真相、澄清事实,坚决表明打击违法行为的立场和态度,强化警察执法权威的价值认同,持续净化警察执法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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