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2022-11-25刘源渊
刘源渊
(广西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西 柳州 545006)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的解决了相对贫困的问题[1]。”中国的脱贫攻坚战略取得了关键性的进展和历史性的成就,消除了在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完成脱贫攻坚,成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鲜亮的底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建设,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完成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新形势下,中国也进入了治理相对贫困问题的新阶段,脱贫攻坚最主要的是消除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目的、目标明确,以消除绝对贫困为靶向,实施精准扶贫,实现农村农民的快速增收有效脱贫,而乡村振兴战略更多的是在中国农村的大环境下实现“三农”问题的解决,做到农村的高水平高质量的发展,属于长期的发展战略,所以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同时,对于如何进一步实现乡村振兴有了新的战略任务,在消除绝对贫困后,应统筹全局,做到精准有效过渡。
1 把握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的内在逻辑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任务的转变是社会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中国拓展消除贫困的必要路径,应理清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在战略目标、核心动力和机制的共性与差异,实现精准有效衔接。
1.1 战略目标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存在着战略上的耦合及提升[2]。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就是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存在着战略方向上的共性,现阶段通过社会全体的不懈努力,使得乡村物质条件和精神面貌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应当转变思路,为乡村的振兴发展提出新的路径,相对于脱贫攻坚来说,乡村振兴更多的是战略上的考量,具有长期性和整体性,是未来治理城乡贫困问题消除贫困的必由之路,在治理和振兴的过程当中需要从多个方面展开,建立完整长效的机制,由单维向多维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就一定能够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3]。”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战略的转变是一个短期到长期由局部到全局的过程,在完成脱贫攻坚针对性的帮扶任务后,要巩固现有成果,并将目标对象由特定的贫困群体转向全体农民,达到整个农村群体的振兴。脱贫攻坚任务具有阶段性,要求紧迫,在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之下的全面脱贫,而乡村振兴则是要求要求在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并在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因此在战略任务上应当进行长久的考量做出长期的规划,促进乡村的现代化发展。
1.2 核心动力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应以农民的内生动力为核心。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战略,其实质和核心都是为了农村农民的发展,乡村振兴应当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和客体,是享受脱贫攻坚成果的主要发展对象,也是完成脱贫全面振兴的主要发展者,所以在乡村振兴的发展中不能只单纯的解决特定群体的绝对贫困,还要激发全体农民的内生动力。农村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受到旧有制度的惯性影响,使得农村过多的补给城市,农民在农村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在吸引回乡促进增收的同时,也要解决好农民在农村的进一步发展的问题,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做好长期有效的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发展机制,使得农民从“回流”到“留下”,真正地实现自我发展和创收。脱贫攻坚的胜利进一步带动农民谋求自我发展的路径,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重塑农民的主体地位,对于推动农村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两大战略的有效衔接,应以农民作为核心动力,激发内生力量。
1.3 机制的调整与优化
有效衔接需要体制机制的重要保障,应合理调整优化现有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衔接,需要政府的组织和机制进行长效保障,由国家统一指挥调配,精抓衔接重点,保证衔接工作的稳妥开展,对农村农业、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及宜居环境等方面的衔接发展工作进行全面的调度,做到思想和行动相统一,建立高效的乡村振兴指挥落实体系。
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要应当建立全效的帮扶机制进行检测,防止返贫,准确定位易返贫的对象,对其进行重点帮扶,并且强化社会保障机制,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帮扶;二要应完善工作体系,集中资源建立长效的发展机制,将乡村振兴放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普及全农,实现乡村全面发展;三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使农村农业朝着现代化新型农业转型,使单位化个体化的农民向规模化整体化发展,加大惠农利农力度,激发农民主体积极性,将着力点放到平衡发惠农利农身上,延续、调整、优化相关政策,促使脱贫地区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共享发展成果[4]。
2 找准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的关键点
新时期的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立全局、管长远、抓根本,脱离了绝对贫困后,乡村振兴应解决的相对贫困问题更加具有复杂性和挑战性,在新的时期面对新的任务和目标,应当清晰的认识到当前衔接工作的必要性和关键点。
2.1 认识到有效衔接的持续性
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应将构建长效的机制建立持续性发展的体系作为巩固成果做好衔接工作的重点,应认识到脱贫攻坚胜利成果的脆弱面,消除相对贫困的道路依然艰辛曲折。在脱贫攻坚消除绝对贫困的过程中,因脱贫对象群体和地区不平衡,任务要求时间紧迫,脱贫工作任务艰巨,在一些深度贫困的地区存在数字脱贫、任务脱贫现象,帮扶工作中存在依靠兜底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临界脱贫,没有达到长期有效的状态,只在短期内达到救贫,没有实现对象自主脱贫,属于在现行标准上下浮动的低水平脱贫,而这类群体在个人因素、环境因素、市场因素等方面的影响下容易重新返贫或受到外界不可抗力而致贫。所以应认识到衔接工作的持续性,针对防止返贫致贫建立长效保护机制,从各个区域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开展脱贫工作,实现巩固基础上有效衔接。
2.2 制定精准有效的衔接机制
当前新的发展阶段对推进乡村振兴有着更高层次,更宽维度的要求,实现乡村振兴的实践难度和时间长度将远超脱贫攻坚,应当充分地总结脱贫攻坚胜利的成功经验,应当发挥党的领导优势,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完善政府的体制机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衔接机制和政策体系。在新的发展阶段,应当将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所形成的工作体系和机制进行科学的梳理和评估,根据乡村振兴的要求和特性,对现有的工作机制进行优化和完善,保留符合接续发展的部分,调整优化不适宜部分,实现从脱贫工作中的集中克难向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布局平稳展开。
2.3 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
当前中国的乡村发展正处在重要的转型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现阶段出现了很多弊端,已不适合现代化发展,农业的经营模式正在打破旧有的单位模式,向着整体向全面化,具备多要素的现代化新型农业发展,极大的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在这一新形势下,仍处于多数地位的“小农”群体,成为了进一步开展乡村振兴的局限,也成为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所以做好衔接工作,应当将重点指向农民这一群体,解决当下农民的主体性缺失问题。
3 探索有效的衔接路径
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的关键阶段,应做好精准扶贫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对接,解决“有效衔接”的问题,应当从区域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和统筹城乡发展新格局三个方面进行。
3.1 协调脱贫地区与非贫困地区共同推进有效衔接
探索有效的衔接路径首先要统筹安排脱贫地区与非贫困地区规划,做好顶层设计,缩小区域间差距,保持脱贫地区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最大程度消除返贫及不可抗因素致贫风险,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群体的政策性支持力度,培养农民自主发展,为农民建立起有保障、可持续、以自我为主的发展体系,科学规划统筹全局,做到精准施策,保住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乡村发展。
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过程中应统筹协调区域间不平衡问题,协同推进衔接工作,如东西区域之间和工农产业之间的不平衡,应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发展状况比较良好的区域开展成果的拓展工作,初步全面开启乡村振兴工作;在欠发达地区,着手巩固现有成果,排查不利因素,做好过渡时期的统筹工作。在衔接工作中应从整体性出发,不应只关注农村居民,也应合理兼顾失去土地的农民工,依据实际情况使流入城镇的农民找到解决自身困境的办法,采取多层面措施,实现多元化发展,宽领域带动,从社会的整体性出发多方位展开衔接工作。
3.2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创新衔接
在乡村振兴发展的新形势下,应当改变脱贫攻坚时期的思路,树立新的发展理念,创新衔接政策;应当对脱贫攻坚各地区各领域间的已施行政策展开合理的评估,做到“删除一部分,保留一部分”梳理并合理制定乡村振兴阶段发展的有效途径规划,确定需要退出、保留以及升级的政策,创立新的发展格局。
在衔接工作中要根据不同的方面探索开展有效的衔接路径,在吸取脱贫攻坚经验的同时拓展新的思路,做好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的路径规划。注重产业的转型升级,夯实发展基础,做到由短期向长期转化,完善产业链,提升产业链价值,增强农村产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做好人才的培养,推动人才振兴助力乡村发展,培养优秀的党员干部、掌握先进农业生产科技及农村市场经营的专业人才。在文化方面首先应当增强农民的主体自主意识,将乡村文明的建设同乡村振兴进一步结合,形成更加有效的推动力,同时利用好当地的特色文化资源。在生态方面严守生态红线,推进环境整治。
3.3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城乡融合发展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应打破城乡二元对立对乡村振兴的局限。城乡发展不平衡性使客观存在的区域性生产要素阻碍乡村的发展,城镇化是推动乡村发展的重要力量,应充分发挥城乡融合对地域功能发展的助推作用,优化乡村区域布局和人口格局,使乡村朝着经济集中化的方向发展,实现城乡保障政策并轨,从整体出发做好各个领域的衔接,实现农村和城镇的共同发展,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条件。应认识到乡村生活宜居的优势,使城乡居民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使农民更多的从身份转向职业化契约化,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的发展模式,从城乡人口布局、空间布局和政策布局三个维度推动建立新型发展格局,实现城乡共创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