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开展“两官”履职评议 延伸任后监督链条
2022-11-24胡方舟高西鹏
文/胡方舟 高西鹏
换届以来,平邑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对依法任命的法官、检察官的履职评议,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推动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努力让法官和检察官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得到群众的认可和满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把握“脉搏”,案卷评查实打实
今年6月,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评议主体、评议对象、评议内容、评议步骤、评议方法和评议要求,让工作评议有了具体遵循。7月,常委会成立“两官”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法院和检察院及部分基层庭室,对评议对象开展民主测评、案卷评查和旁听庭审等工作。
为全面掌握评议对象履职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全体成员、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对评议对象办理的案件进行随机抽查,力求掌握全面真实的情况。评查时,按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必查、被检察机关抗诉案件必查、发回重审案件必查、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必查、超过时限久拖不决的案件必查的原则,抽查评议对象主办案件的案卷材料,每名评议对象的案卷抽查量不少于3件。评查采取实体与程序并重的思路,由案卷评查组对照法律规定和法检两院案卷质量评查有关规范,对抽取的案卷既从案件程序、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逐案进行查阅,也对是否按时限办案、按规范送达、按要求整理等情况进行严格对照,最终分析比较后形成评价意见,提出评议对象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办案质量的具体建议。
打开“言路”,民主测评面对面
为客观真实了解评议对象有关情况,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与法检两院领导班子、评议对象本人及所在庭室、案件当事人等进行个别谈话87人次,发放、收回民主测评票87张,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群众旁听评议对象庭审8场次。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面对面座谈等方式,听取县监察委、信访局、公安局和部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对被评议对象的评价和意见建议,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
现场“亮丑”,红脸出汗见实效
8月,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评议对象个人履职报告、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报告,书面印发案卷评查汇总表和民主测评汇总表,评议对象现场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并作答。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评议对象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这次评议动了真格,让我倍感压力,同时也为我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多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我将以此为契机,制定落实方案,认真整改问题,严格依法履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让代表放心,让群众满意。”一名员额检察官感慨道。
亮出“刀锋”,“两官”评议树权威
评议结果运用是衡量评议实效的重要标准。评议后,平邑县人大常委会形成了书面总结报告,就评议过程、评议结果、整改意见等向县委汇报。同时,将评议结果向“一府一委两院”进行了通报,并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开。县法院和检察院针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评议结果作为“两官”考核的重要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将对整改情况持续进行跟踪监督,适时开展“回头看”,督促履职评议各项整改意见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