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转变 提高案件评查实效
2015-08-01
方圆 2015年14期
近日,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以“四项转变”提高案件评查实效,对41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对其中6起案件质量问题进行了通报。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一是调整评查方式,评查范围多元化。案件评查范围和具体案件过去由业务部门自行确定,现变为由案件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掌握的案件情况,确定具体评查的案件,列出评查清单交业务部门及时准备,既确保重点案件、热点案件及时评查,又确保案件类别、评查范围全面覆盖。
二是健全评查机构,评查人才科学化。随着高学历、高知识层次青年干警的入职,案件管理部门及时调整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为案件评查注入新鲜血液,同时在成立评查小组时,注重将业务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和理论知识较高的青年干警组合,将各业务科室干警交叉科学组合,确保人人参与,在评查过程中促使干警不断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增强规范化意识。
三是创新评查模式,评查内容并轨化。由原来单线模式改变为两条线并重检查,即案件管理部门在过去只将评查问题审查核实汇总的基础上,增加业务系统核实职能,将实质案卷和统一业务系统中办案节点、法律文书等核对,杜绝体外办案的发生。同时将问题分类汇总制作问题清单,将问题准确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并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注重评查实效,评查问题责任化。对评查结果的落实由过去业务部门的结果反馈变为案件管理部门跟踪检查,即案件管理部门反馈问题的同时,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相关责任人,在整改时限过后,随机抽查整改结果,对整改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进一步落实整改结果,确保评查实效,提高干警责任意识。(文/梁国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