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科技在农业保险领域的应用研究
2022-11-23薛梅毛琴北京工商大学
文/薛梅 毛琴(北京工商大学)
一、引言
农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遭遇一系列风险,这些风险不利于农民增收和国家发展,而农业保险作为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的有力工具,对于保障农民权益以及乡村振兴有着重大的意义。在国家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推动下,从2007年到2021年,我国的农业保险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保费收入以及保障水平均处在稳步上升状态。保费收入从2007年的53.33亿元增长到了2021年的965.18亿元,提供的风险保障也从1720.22亿元增长到4.78万亿元。另外,我国农业保险的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已经覆盖全国各个省份,玉米、小麦、大豆这三大主要农作物的覆盖率已达到70%以上。
但是,我国农业保险在保持高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在逐渐显现出来,产品定价不科学、核保难、理赔时效低以及道德风险和逆选择等问题,成为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路上的绊脚石,制约着我国农业向着高质量方向迈进。保险科技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它通过遥感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物联网技术等科技手段,可以实现科学定价、精确查勘定损以及智能理赔,避免承保理赔环节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与逆选择。
尽管科技赋能农业保险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的成效,但是依然存在很多不足。在此背景下,本文着重从保险科技在农业保险领域的应用入手,探究了科技在农业保险不同环节的应用,归纳总结了科技赋能保险中依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帮助科技更好赋能农业保险。
二、保险科技在农业保险领域的应用
(一)保险科技在产品设计和定价环节的应用
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传统的农业保险产品中,往往采取“一省一费率”的定价方式,这种方式比较粗放,没有考虑到不同地区的风险差异,而且会造成很多问题。其中,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带来逆选择。一般情况下,生产经营风险比较大的农业更倾向于投保,长此以往,保险市场上就会出现“劣币驱良币”的现象,保险公司承保的都是高风险客户,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是不利的,会大大增加其经营的风险,降低其承保积极性。除此之外,这种定价方式还会打击农户投保的积极性。不同风险的农户需要承担相同的费率,这会带来公平问题,使得低风险的农户不愿去缴纳保费。
保险科技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国摆脱简单的“一省一费率”的定价制度。首先,在产品设计方面,保险科技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这几年在各地试点的农业指数保险,它的开发就需要依赖强大的科技力量。指数保险中的“指数”可以理解为某种灾害的强度指标,如降雨、风力以及气温等。保险公司会根据选取指数的具体情况设计保险合同,当实际计算的指数达到合同约定的指数时,保险人需要向投保人支付相应的赔偿。它的赔付并不是取决于承保的标的物的实际损失,而是看实际参数是否达到了合同规定的触发条件。因此,它的承保理赔手续相比传统农业保险更加简便,彻底免去了查勘定损环节,时效更高,具有客观性,可以很大程度上抑制道德风险。农业保险的开发设计过程和传统农业保险存在很大的区别,需要分析使用不同层面各种类型的数据,还要借助遥感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从而设计出更能反映实际农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的指数化保险。其次,在定价环节,保险科技有助于风险区划,实现差异化费率。具体做法是,基于大数据以及3S技术,针对不同地区的农业生产风险进行评级,然后结合该地区的地形地貌以及土壤等客观因素进行费率分区,不同风险类型的地区的费率有所区别,高风险地区实行高费率,低风险地区实行低费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平性,科学合理地定价,有效防范逆选择。
2020年,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稻谷、小麦、玉米成本保险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表(2020版)》①,率先对稻谷、小麦以及玉米三大主粮作物进行了全国风险分区,这其中就充分利用了大数据、物联网以及遥感等科学技术,是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里程碑”事件。
(二)保险科技在承保理赔环节的应用
农业保险是保障农民利益的有力工具,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它并没有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使得农民得到切实的保障,尤其是在承保和理赔环节还存在很多问题。在承保方面,传统农业保险主要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信息不对称。农民是对自身所面临的农业风险情况最为了解的人,在投保时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风险状况,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会出现一些农民采取骗保的方式来获得不当利益的现象,这种行为会严重损害保险公司的利益,制约保险行业的发展;二是核保难度大。对于种植业保险,我国耕地“点多面广”,而且每个农户的种植物种类、种植数量都不同,农产品的生长环境也不同,因此,保险公司在进行保险标的确认时往往需要往返多地,进行多方考察,投入的人力以及物力资本是巨大的,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成本过于高昂。在养殖业保险中,由于动物的流动性以及辨别难度大等原因,养殖数量难以确定,容易造成重复计数、漏记和少记情况的出现。在理赔环节,我国的农业保险目前面临着理赔效率低、理赔结果不尽如人意的情形。这是由于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需要人工核损,方式是基层人员在事发现场根据主观经验进行查勘定损,缺乏科学的损失评估方式,而且评估的结果并不一定是精确的,可能与农民的预期不一致,容易产生分歧。
保险科技能够帮助破解传统农业保险在承保理赔环节所面临的难题。在承保环节,可以利用3S、区块链以及物联网等技术,建立“种植业一张图”“养殖业数量管理”系统,实现种植业按图承保以及养殖业数量智能识别功能,从而减少农业保险在承保环节中存在的逆选择问题,精确承保。在理赔方面,科技赋能农业保险,改变了传统农业保险中种植业“以地为主”的评估模式,开始向“天空地”一体化的评估模式转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层次的灾情处理工作,理赔效率快速提高。在养殖业中,可以利用AI技术、基因识别技术以及区块链等技术,对死亡动物个体进行精准比对,减少理赔环节的道德风险。
三、保险科技在农业保险领域应用存在的问题
(一)数据共享难
数据是农业保险领域进行科技创新应用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数据共享难的问题已经成为阻碍科技赋能农业保险的一大障碍。在保险行业内部,保险机构出于商业机密以及自己竞争力的考虑,对农业相关数据进行严格保护,禁止其他机构使用。保险行业之外,涉农部门数量众多,包括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以及气象等部门,数据分散,不同部门之间还可能出现数据重复采集的现象,造成资源浪费,而且部分数据涉密。因此,数据共享成为难题,如何破解该难题是现在我们需要考虑的问题。
(二)科技投入不足
在政府层面,虽然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农业保险发展的文件,并且对农业保险进行保费补贴。但是,政府方面对于农业保险中的科技投入重视程度不够,一直以来,政府都认为保险科技在农业保险方面的应用创新是保险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因此,对于科技的投入十分有限。事实上,科技在保费补贴、保险监管以及社会服务方面都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保险机构方面,除了一些比较大型的保险公司外,大部分公司还采用比较传统的方式进行承保理赔,效率十分低下。一些保险公司认为科技创新需要进行高投入,考虑到成本,放弃应用科技。其实,前期对于科技的投入会带来后期理赔效率的提高以及节省人力资本。
(三)投保农户接受度有限
目前,保险自助服务已经很常见了,只要通过智能手机APP就可以享受承保理赔的线上化服务,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完成投保与理赔。但对于农村地区来说,由于受到文化教育以及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农户的信息接收意识较为淡薄,不能快速的运用信息,对农业保险中的科技服务的接受程度有限。甚至在有些地区互联网还没有普及,一些农户甚至还没有智能手机,无法利用网络来获取农业保险相关信息资讯。
(四)专业复合人才匮乏
农业保险科技创新应用的人才不仅需要熟练地掌握农业保险相关的知识,还需要精通科技知识。如果保险公司的从业者仅掌握了农业保险相关知识,是无法精确地匹配农业保险需求与科技需求进而在农业保险中引入科技手段。相反地,如果只是精通科技知识,也无法准确地将科技融入农业保险实务场景之中。因此,要想加快农业保险中科技应用的进程,我们需要加快培养既精通农业保险又精通科技的复合型人才。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的人才寥寥无几,严重制约了科技在我国农业保险领域中的发展。
四、完善保险科技在农业保险领域应用的对策
(一)加强数据共享
加强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涉农行业、涉农领域以及涉农部门之间上下级、部门间、跨部门的数据共享,是加快农业保险领域科技创新应用的重要手段之一。首先,保险行业内要加快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来提升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的精确度与效率。同时,要构建一套信息共享运作机制,规范行业内使用共享数据的行为。其次,针对涉农部门要加快构建跨部门共享机制,避免“数据沉睡”现象和重复采集数据行为。政府要做好牵头工作,以实现部门间、跨部门的信息联动,从而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除此之外,由于数据共享有可能带来信息安全隐患,因此,要做好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建立数据隐私保护制度,对于一些涉及安全隐私或者国家及商业机密的数据加密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保护,如果发现有恶意滥用或泄露数据的行为,要严格惩罚。
(二)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政府方面要意识到科技投入不单单是保险机构的单方行为,加大科技投入可以提高保险监管的效能、保费补贴的效率以及社会服务的体验感,从整体上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政府要鼓励各省根据自身的特色,因地制宜地进行科技创新。保险机构方面要认识到保险科技对于农业保险业务开展的重要性,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可以尝试在机构内部建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保险科技的应用创新。保险机构还可以和其他部门进行合作,尤其是一些科技企业,充分利用这些企业的3S技术、物联网技术以及区块链等技术,开发出新的特色产品,提升理赔服务质量,提高自身产品的吸引力。
(三)提高保险科技应用服务的宣传力度
在农村地区,要提高保险科技应用服务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户了解科技应用服务的流程以及操作方式,逐步培养农户使用科技服务的意识。在宣传方式上,考虑到农户的可接受度,可以采取类似动画、漫画以及现场教学等容易理解的方式。在程序设计上,要简单便捷,方便农户操作。同时,保险机构可以联合手机运营商,定期开展“送流量”“赠机”等活动,以提高农户使用科技应用服务的积极性。
(四)加快培养专业复合型人才
人才是科技赋能保险的重要资源,因此,保险行业想要紧跟科技浪潮,更好发挥科技在保险中的作用,就需要重视“保险+科技”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首先,高校要从源头做起,加快建设保险科技专业师资力量,注重跨专业之间的学科交流,形成学科交叉,以达到培养复合型人才的目的。其次,保险机构要定期开展保险科技主题培训,提升员工的保险科技认知。此外,要加强农业保险行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建立农业保险科技实验室,共同培养精通农业保险和科技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注释
①中国精算师协会,《稻谷、小麦、玉米成本保险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表(2020版)》,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