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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注销风险防控研究

2022-11-23石晓峰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品牌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债权人决议申报

文/石晓峰(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标志着公司的诞生,清算注销则意味着公司的“死亡”。公司清算注销过程中会面临一系列风险,如法律风险、税收风险等,我们必须对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提前预估并做好预案,才能保障公司注销没有遗留风险和问题。开展公司清算注销风险防控研究,有助于公司提前预知并规避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而高效地完成注销清算,保障各方利益。

一、公司清算注销概述

清算注销是指在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出现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组织清算机构进行清算,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注销法人资格的行为。在清算期间,公司的法人资格视为存续,但其权利受到限制,只能在清算范围内活动。

二、公司清算注销涉及的风险

公司在清算注销过程中都会面临一系列风险,常见风险如下:

(一)决议违法的法律风险

决议违法会导致面临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风险。非有权决策机构作出的决议无效;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人数及表决权比例应当达到法定要求,未达到法定要求的决议无效。股东会决议程序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面临被撤销的法律风险,严重影响后续工作。另外,公司的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以及重要文件等毁损灭失而找不到,不能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主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将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二)清算组违法的法律风险

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违法,可能导致清算组无法成立,所执行的事项无依据可循,清算方案等因违法不能执行。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义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带来损失的,或者利用职权进行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清算组只有经过备案后才具备合法的清算资格。备案前还不具备资格,不能以清算组名义对外发布公告,会影响清算注销后续流程的进行,还可能涉及公司登记机关采取措施要求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可能被公司登记机关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公司的股东没有按照法定期限要求成立清算组,并且进行清算,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贬值、毁损灭失等情形出现,债权人有权主张股东在其造成损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该主张也会得到法院支持。

(三)未及时通知、公告债权人的法律风险

如果清算组没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通知和公告,从而使债权人没有能够及时申报债权,进而没有得到清偿,债权人可以要求清算组对其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还可能导致清算组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四)职工安置方案违法的法律风险

职工安置方案未依法履行表决程序致使职工安置方案无效或被撤销。职工提起劳动仲裁或劳动争议之诉,公司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职工安置方案未获通过或未按职工安置方案执行,可能致使公司面临职工群体诉讼,且清算组负有责任的成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五)清算报告未报权力机构确认的法律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清算报告,并将该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同时要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被清算组执行,从而造成公司或者债权人损失,清算组成员就有可能被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主张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会得到人民法院的依法支持,清算组应承担相关法律风险。公司在注销登记中,如果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登记机关就可以依法进行撤销注销登记,或者其他处理,虽然可以恢复主体资格,但同时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也会相应地公示该违法失信情况。公司解散后,公司股东如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从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不清算并且用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信任,取得相应的注销登记,债权人有权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且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六)税务风险

如果公司在注销清算的过程中,违反税法的规定,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公司内部的涉税事项,就会引发税务风险。清算注销过程中,资产的权属被改变,那么资产不管有没有实际处置,都涉及资产的增值或者损失,可能涉及清算所得。部分公司对于各类资产不遵循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对应纳税所得或者损失,或者没有合理理由降低变现价值,不依法履行纳税的义务。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将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根本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通过变造、伪造,或者隐匿、擅自销毁账簿以及记账凭证,或者被通知申报,拒不申报;或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都会被认定为偷税。针对该种情况,税务机关将会追缴他们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同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而构成犯罪,将会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七)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风险

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股东存在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风险。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却在注销前没有依法清算,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将可能被要求作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承诺,因此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当公司财产不够清偿债务的时候,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和其他股东将被要求在没有缴足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公司清算注销风险防控的策略

(一)依法合规,有序开展清算注销工作

1.解散决议符合法定程序

公司解散决议的作出应当首先遵照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应当依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作出。决议主体为公司股东会。股东会作出该决议要注意会议通知时间、决议通过的法定比例等相关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

2.清算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

清算组成立决议、成员资格合法。清算组成立决议一般在企业作出解散决议时一并作出,不单独出具,决议内容一般应包括清算组成员、清算组组长、清算组的职权等。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并自成立(确定)之日起10日内到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3.通知、公告债权人符合当地工商部门要求

清算组成立之后,应当根据公司财务账的记载,梳理出已知的债权人,并在清算组成立后十日内,向这些已知债权人发出书面通知,告诉他们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从而有利于清算组进行债权核实和确认。由于公司可能存在账面未记载的未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这样的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没有接到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发布公告应当充分考虑公司的规模和营业地域,选择在公司登记注册地省级有影响或者全国的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告一次即可达到告知未知债权人的目的,该公告要体现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并要求在指定日期内申报债权。

4.清算方案符合公司实际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应当就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职权、通知公告债权人、资产情况及处置方案、债务清偿及处理等内容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清算方案应当结合清算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

5.职工安置方案及审议、实施合法合规

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准确认劳动关系,注意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充分考虑补偿标准和工伤、“三期”女工等特殊情形的职工安置。职工安置方案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安置工作由清算组领导小组统筹实施,清算组成员可分工负责职工安置工作落实,包括方案解读、政策解答、安抚工作等,依法依规开展安置工作。

6.清查财产无遗漏

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查实公司全部资产,确定各种资产数量及其价值数额,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员对有关资产依法进行评估,确认公司的债权债务,如果这个时候发现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提交法院。

7.债务清偿符合法定顺序

清算方案经股东会确认后,清算组可按清算方案执行。清偿顺序一般依次为支付清算费用,支付欠付的职工工资,支付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8.依法缴税

应缴纳的税款是指公司在宣布解散前所欠国家税款、清算中产生的应缴税款,都应在清算中一并补齐。我国税法明确指出,公司在对股东进行资产的分配之前,必须对清算的部分缴纳公司所得税。所以,不管公司资产在注销清算过程中有没有得到实际处置,我们都将其看作是变现,来计算最终的增值或损失。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公司剩余资产的增值或损失都应该以可变现价值或公允价值计量。在这期间,公司实际处置资产时按照正常交易价格获得的资金也要按照公允价值看待。至于那些还没有实际处置的资产,可以按照可变现价值来对获得一个隐含资产的变现收益或损失。我们必须注意到,因为公司的清算前提是公司结束经营,表明公司即将退出市场,因此计算清算收入的过程中,对于清算前还没有确认的递延收益、没有扣除的税前待摊费用、已扣除可是没有实际支付的预提费用等也需要纳入考虑范围。在进行税费的计算过程中,还需要注意因为清算期间并不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以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另外,企业如果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登记,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该时限要求是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税务处于非正常状态的公司办理税务注销前,一定要了解政策先解除非正常状态,按照要求补办相应的纳税申报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非正常状态期间需补办的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均为零申报的,以及非正常状态期间公司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且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税务机关可提供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打印,经公司确认后,可以批量处理。

(二)熟悉政策,规范清算行为

严格规范公司的注销清算过程,比较常见的提交材料有资产负债表、公司的财产清单、公司清算方案、公司董事会决议等。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资料是债务报告,即对于公司的债权和资产如何处置进行一个说明。申请注销清算的公司在办理税务注销清算时,有的时候还会被要求提供公司的税务抵销和清算情况,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公司的财产清单、公司资产负债表、公司财产建议价值和计算基础、公司预计实施的清算方案。

为了保证清算程序合理,在公司清算过程中会邀请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或其他的第三方机构,由第三方机构对公司的资产、债务、债权情况进行证明。近期,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要求,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发布《企业注销指引》,进一步明晰了企业注销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并对一些实践中常见的特殊情形和风险进行了说明。如: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情况难以注销的,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公司已出现解散事宜,而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拒不履行清算义务或者因无法取得联系等情形不能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公司,相关股东或债权人可依照《公司法》规定申请强制清算,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不用再申请补发营业执照。公章遗失的,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或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确认,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其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进行确认,可申请注销。股东已注销却未清理对外投资,导致被投资企业无法注销的企业,有上级主管单位的,由已注销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依规办理注销手续。

(三)跟踪管理,防范股东连带风险

在公司注销的过程中,要重点防范股东连带责任风险。股东连带责任风险在有限公司的注销清算过程中发生频率较更高。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情形可能引发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种是公司构成法人人格否认,另一种是清算过程中存在未清偿的债务,股东在清算过程中作出了已清偿完毕等事项的承诺。公司应当对相应情形采取相应的措施,一是经营期间保障独立性,二是清算注销期间注意查清债务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充分履行告知义务。

四、总结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一些公司由于业务失败、股东矛盾、运营不善等因素不得不退出市场,面临公司清算注销问题。上述分析,对公司清算注销过程中避免因操作不规范行为引发风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希望对相关企业风险防控有一定的帮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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