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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成因及对策探究

2022-11-23鹏,王

关键词:论文学术研究生

苏 鹏,王 翔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 100049;2.中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3)

学术失范,是指学术工作中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学术失范的泛滥会影响整个学界的学习风气,使学术工作者失去持续深入探索的耐心和积极性,不利于科研工作的创新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树立良好学术道德,自觉遵守学术规范。”[1]这是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忠告,也是所有学术工作者都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要求。2020年,教育部等三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学风建设,严惩学术不端行为”,“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作为信用记录”[2],彰显了党和国家解决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的魄力和决心。

既有研究集中探讨了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成因和对策。对于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成因,学界主要观点集中为:一是在于教育管理部门,认为当下“学位制度不完善,学位类型单一”[3],同时逐年扩招“造成研究生科研训练不足”[4];二是在于高校和导师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培养人,认为学术规范教育不足,“导师的监督力度和示范作用力削弱”[5];三是在于社会环境的影响,“对利益最大化追求的理念深入人心”[6],学术大环境不佳,学术成为逐利的手段;四是在研究生自身,“研究生自身功利心强”[5]导致学术失范的产生。至于治理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对策,主要从学术规范教育、评价体系,惩处机制,研究生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有学者认为,要在深化认识、强化学术规范教育、法规的完善和细化以及领导、落实等方面有所突破[7];有学者从制度路径入手,认为治理研究生学术失范既要重视正式制度,也要重视非正式制度,同时开设“学术道德规范课程”,设置“学术诚信办公室”[8]等;还有学者基于博弈理论提出,降低学术失范的“收益”,“加大惩罚力度、提升其支付成本”,降低查处学术失范的“成本”,增大查处概率[9]等可以有效治理研究生学术失范。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学界对于研究生学术失范的研究成果丰硕,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解决方案。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持续推进,尤其是教育部颁布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意见的背景下,有必要厘清研究生学术失范的现实特征,对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成因做进一步的甄别和区分,从而增强对策的针对性。据此,本文拟在分析研究生学术失范特征的基础上,集中探讨当代研究生学术失范的生成原因,并尝试提出一些针对性的改进方略,以期为解决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做一些有益的贡献。

一、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主要特征

研究生学术失范存在社会关注度高、学位论文是“重灾区”,涉及范围广、涵盖多类学校和多种学科,同时隐蔽性强、检测排查难度较大等特征。

1.受关注度高,学位论文为“重灾区”

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并没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消散,且近年来频频“出圈”,受到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具体来看有:2016年3月清华大学博士叶某被举报学术不端,核实后发现其所发表论文存在图片重复利用、编造实验结果等情况;2018年4月,一个月之间就爆出3例硕士研究生学术失范事件,分别是天津大学硕士李某学位论文抄袭、东北大学硕士孙某学位论文剽窃、湖南大学硕士曹某学位论文抄袭;2018年6月,网爆暨南大学博士熊某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剽窃;2019年2月爆出北京电影学院博士翟某不知知网为何物,所发表期刊论文文字复制比超标;2019年3月爆出湖南大学硕士刘某学位论文抄袭;2019年5月爆出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章某学位论文剽窃;2020年7月爆出天津大学、厦门大学两硕士刘某和林某学位论文雷同,均为他人代写,存在买卖论文行为;2020年8月爆出广西艺术学院硕士杨某毕业设计抄袭,等等。由此可见,学位论文学术不端,尤其是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当下需要警惕的重点领域。也有调查研究指出,研究生学术失范“随年级的增高而减少,博士生基本没有失范行为”[10]。较之博士研究生,硕士生可能对于学术失范认识不足,似有“初生牛犊”之“勇”,殊不知学术失范实乃学术道路上的“不能承受之重”。

2.涉及范围广,涵盖多类学校和多种学科

通过分析近年来研究生学术失范热点事件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令人痛心的既成事实:研究生学术失范不是个别高校、个别学科的特殊现象,而是在不同高校、不同学科的不同研究生群体中,都一定程度存在。这其中,既有普通高校诸如北京电影学院、广西艺术学院等,又有重点高校,如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暨南大学,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天津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东北大学,乃至清华大学这样的最高学府。涉及的学科既有人文社科,如广告学、电影学、人物形象设计等专业,也有经济与管理科学,如人力资源管理、税务等专业;还有工科,如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车辆工程等专业。因此必须正视当下的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不能将其视为小范围的个体事件。

3.隐蔽性强,检测排查难度较大

“在2010年前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的快速发展,拉开了第三次信息化浪潮的大幕,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11]大数据时代为研究生学术研究带来便利的同时,使研究生学术失范的相关内容隐匿在海量的数据之中,丰富研究生学术失范手段的同时,加大了检测和防控的难度,隐蔽性较强。同时,研究生自身的欺瞒行为也增加了这种隐蔽性,有调查研究显示,“一部分被访者隐瞒了自己曾经有过上述行为(抄剽盗等学术失范行为)的事实”[12],而这种隐瞒使“自查”等排查学术失范的方式难以奏效,往往时过境迁,等待举报才有机会公之于众。此外,一些研究生导师的失察也强化了这种隐蔽性,增加了纠察难度。以湖南大学硕士刘某为例,其所抄袭的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书,按照规定本不可能被其看到或使用,但由于导师失察未能及时销毁材料,在指导论文时也未能及时发现该学生的抄袭行为,最终酿成恶果,对于学校、导师及学生都是一种无法挽回的伤害。

二、研究生学术失范的生成原因

研究生学术失范这一阻碍科研进步、不利于研究生长远发展的复杂现象,源自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具体原因可从研究生自身、研究生导师、高校、社会以及网络等方面进行探讨。

1.部分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不足而“另辟蹊径”

正是由于一些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不足,不能做出更有意义的科研成果,才生出了走“捷径”“快车道”等违反学术规范以谋求所谓“成功”的状况。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科研训练不足,不能实事求是。从数据问题来看,部分研究生实验、调研数据不符合预期,不是通过复盘实验过程、完善问卷等加以改进措施,而是篡改、伪造数据等,使研究内容更加符合“要求”,实际上摧毁了研究的意义;从引用问题来看,本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前行,可有些研究生“拿来为己用”却不标注引用,久而久之便彻底失去创新的能力和动力,觉得他人的便是好的,自己的便是不好的,陷入“拿来主义”的泥泽。二是成果发表上打“擦边球”。论文投稿本是科研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有些研究生却“广撒网”的一稿多投,最终“逮住谁算谁”;也有寻找中介,“花钱办事”,求得安心;更有一些研究生虚假署名,拉上教授、博导的“大旗”,使一些导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研究生的学术失范“背锅”。而研究造假和发表上的“擦边球”实际上也使部分研究生丧失了在实践中增强学术创新能力的机会,由此陷入学术失范的恶性循环。

2.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导致“漏网之鱼”

学术失范形成的杠杆效应,即学术失范所能带来的“回报”远大于其可能带来的风险,是影响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因素之一。具体来看,一是缺乏统一的研究生学术失范惩处制度规范。近年来,各高校纷纷出台惩处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学术失信等的规章制度,但学校间仍然缺乏统一的标准作为参照,导致现实中各个高校的惩处力度不一、判罚的依据不一,“同错不同罚”的情况客观存在。这就容易导致研究生思想上的混乱,各异的制度体系也为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滋生提供了土壤。二是缺乏操作性、针对性更强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学术失范行为。虽然当下“《著作权法》《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和《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都对人们的学术作品和学术行为有规范”[13],但对于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够,也直接导致了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加剧。

现行的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完善也是研究生学术失范产生的重要原因。一是“唯论”的评价导向惯性仍存。“唯论”,即唯文凭、唯论文等过分强调文凭、论文等的评价机制。虽然破除“唯论”的行动在稳步推进,但在高校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奖评优、职称评定、毕业等方面的“唯论”状况,在短时间难以得到根除,而一些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的研究生为了顺利毕业或评奖评优等,便走上了学术失范的道路。二是缺乏监督长效机制。当下研究生学术失范的监督机制仍然主要停留在事后监督的层面,往往在涉事者依靠学术失范的成果“名利双收”之后,才发现并予以惩处。但这种事后监督机制缺乏运行的主动性,往往是通过第三方检举等,才会对被检举内容进行检测和认定,因此也给研究生学术失范的产生创造了环境。

3.不良学风感染下科研工作“畸形取向”

从宏观层面来看,一些研究生培养单位浮躁的学习风气使得研究生学术工作中形成了急于求成的“畸形取向”。科研工作由“十年磨一剑,变成年年交‘匕首’”[14],这种求快、短视的状态使得科研工作往往停留在短期的、较为表面的研究上,对那些于国家社会同样有重大意义、但不够热门的研究领域投入的精力较少。在这种不良学风的浸染下,即使是一些勤恳耕耘的研究生,也很难不受到影响。而这种急切、浮躁的风气,无法保证科研成果的质量,创新工作亦难以推进,研究生学术失范便随之产生。二是就微观层面来看是某些师门学风不佳。这主要表现在某些导师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发挥好导师的模范作用,一方面是在研究生培养中,未能真正做到“导师负责制”,疏于对研究生的指导,在学生失范行为产生后往往不能及时制止,最终达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另一方面是在科研工作中,一些导师自身未能免于不良学风的影响,而又将这种“畸形取向”传递给了所指导的研究生,使得一些研究生走上学术失范的道路。

4.功利主义社会思潮影响研究生价值选择

功利主义社会思潮在高校等研究生培养单位,乃至整个社会的疯狂蔓延,是研究生学术失范的重要原因。“一种牺牲如果没有增进或不会增进幸福的总量,那么就是浪费。”[15]功利主义狭隘的幸福观,使部分研究生珍惜学习生活中任何“自我牺牲”的机会,以增进幸福的总量,达到所谓“最大的幸福”。显然,在功利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所达到的并不是学界的“最大幸福”,而是学术利己主义者的成功,在研究生群体中则表现为学术失范。另一方面,功利主义主义社会思潮极度放大个人利益与享受,使得“不少青年人将自己的发展目标定位于物质化的目标上,而且急功近利,幻想‘一夜暴富’‘霎时成功’”[16],作为知识青年的研究生群体也未能幸免。当然并不是说,从事科研工作的研究生不能追求物质利益,相反,研究生群体,特别是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由于没有生活来源,理应在物质上得到更多的照顾。但要避免的是,一些研究生完全将学术研究作为谋名谋利的一种手段,不能脚踏实地、勤恳耕耘,妄图以虚假手段谋取名利。

5.发达的信息技术提供了便利路径

以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发展是当代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外在诱因。自2002年清华大学李希光教授尝试提出“网络实名制”至今已有18年之久,国家推进互联网实名制工作成效显著,而事实业已证明这一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诚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互联网发展至今,已不可能做到完全匿名”[17],实际上,互联网发展至今,也不可能做到完全实名。所以,即使是在“实名制”的背景下,偌大的互联网平台仍然充当了研究生学术失范的“隐身衣”,不断地诱惑着研究生走上违反学术规范的道路。同时,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变得廉价而易得。目前来看,大数据技术虽然能够为个人提供精准、便捷的服务,但并不意味着能对数据本身的性质做出判断,即大数据技术可以提供便利,但也可能成为别有用心之人手中的“屠刀”。这种技术也诱惑着研究生,轻松寻得隐匿在海量数据中的有关学术失范的信息。以国内最大的搜索引擎为例,检索关键词“论文”,排名第一的是广告“XX论文网”,点开后,弹出的界面直接显示“我们是一家综合性论文服务机构,您是需要毕业论文还是职称论文”;而在某网络购物平台检索关键词“论文”,排名靠前的店铺均涉及论文代写,且打着“海外团队”“原创”“私人定制”“保密诚信”等幌子。

可见,无论是互联网、还是大数据等发达的信息技术在为人们提供便利、为学术研究提供更多可能性的同时,也为学术创新能力不足者大开方便之门,持续诱惑着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广大研究者违反学术规范。

三、研究生学术失范的防控对策

研究生处于科学研究的初级阶段,是学术工作者队伍新鲜血液的供给站,只有解决好研究生学术失范的问题,才能保证供给质量。而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是由多种原因的“合力”所造成的,因此也要采取多种措施,运用多种方法,最终实现对研究生学术失范的有效防控。

1.引导研究生提高学术创新能力

要想从根源上解决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就必须引导、帮助研究生提高自身的学术创新能力。学术论文是当下评判学术创新能力的一种“硬通货”,但并不意味着在实践中要“唯论文是从”。客观来看,学术论文只是学术能力强的结果,而不应是证明学术能力强的原因。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即使未来解决了研究生在学术论文方面的失范问题,也并不能杜绝研究生违反其他学术评判标准的可能性。只有使研究生切实拥有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这一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

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首先要开拓研究生的学术视野。鼓励、引导研究生更广泛地参与到国内外优质的学术会议中去,增强与学界不同学者的对话、交流,求同存异,开拓自身的学术视野,既不能妄自菲薄,轻易否定自身的研究成果,也不能坐井观天,囿于自己身边的小圈子,自得其乐。其次要加强科研训练,引导研究生在实际研究中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学术研究既要仰望星空,也要立足当下,从实际出发,苦干实干。然而现实中一些研究生往往没做过几次实验,就认为研究没意义,乃至伪造数据等;没写过几篇论文就认为论文难写,乃至过度引用或抄袭等;没投过几次稿就认为论文难发,以至买卖版面、一稿多投等,因此要在研究生教育中增加科研训练,使研究生认识到学术研究不是一蹴而就的。最后要教育研究生积极总结经验。在学术实践中往往有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要引导研究生积极总结,在分析自身成功或失败原因的同时,广泛听取其他学生乃至老师的经验教训。引导研究生学习好的经验,对于失败的教训乃至学术失范等要引以为戒,使研究生在总结中提升创新能力,在潜移默化中避免学术失范。

2.推进失范惩处制度化建设,完善学术评价、监督机制

解决研究生学术失范,最直接的举措之一便是推动研究生学术失范惩处的制度化建设。具体来看,一是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研究生学界的实际情况,建立起统一或多数专业均普遍适用的学术失范惩处制度,对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具体表现、惩处力度等做出细节化的规定,使研究生能够真正形成对学术规范的认知,减小因学术规范惩处制度不一而引发的思想混乱,避免因“道德不平等”而引发的竞争不平等现象。二是立法机关可以尝试制定操作性、针对性更强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的强制力来保障学术研究产出的纯洁性与创新性,同时给予试图挑战学术规范的投机者以威慑,避免学术研究的净土沦为高回报、低风险的代名词。

研究生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论文机器”吗?显然不是。研究生教育是为了培养高科研能力的创新型人才,论文只是创新能力的一种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18]由此可见,当下“唯论”的危害,以及破除“唯论”评价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概言之,研究生学术工作评价机制要掌握适度的原则。破除“唯论”的评价机制并不意味着论文等不再重要,而是避免过度看重某一种标准来“论英雄”;研究生学术工作评价机制可以尝试多因素共同考核。适度原则并不是放低要求,而是以多维度多因素对研究生的学术工作进行考核,以此形成更加全面客观的评价。

3.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学风

对于研究生培养单位而言,要努力培育踏实钻研、耐心奉献的学风,以缓解当下浮躁的氛围。当然,抵制浮躁的风气并不意味着不再研究热门领域、短期项目,而是使广大科研工作者,尤其是青年研究生认识到科研工作是一项长期的、需要持续付出的工作,没有捷径可言,以此避免浮躁之风在青年研究生心中种下只看当下、不重未来的种子。具体来看,一方面,要形成良好的科研导向,引导包括研究生在内的科研工作者树立“甘坐冷板凳”的攻坚精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当下以及未来研究生学术失范的问题。另一方面,研究生导师要承担起学风营造的主体责任,既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感染自己指导的研究生,使钻研、坚守、奉献等科学家精神植根于研究生心中;又要关心学生的科研状况,使师门的学习、科研风气更加求实、求真,以遵守学术规范作为学术研究的原则和底线。

4.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淡化功利主义思潮的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涵盖三个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进行了精准的概括,能有效化解功利主义思潮狭隘的幸福观对于研究生,乃至学术圈的影响。概言之,一要扩大宣传,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建立起常态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模式,使广大研究生能够从理论层面真正地弄懂、厘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所在,树立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民幸福观,同时也要加大对功利主义思潮危害的宣传,使广大研究生认识到其危害,避免更多研究生受其影响,走上歧途。二要提高研究生物质生活待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幸福”落到实处。当然提高研究生物质待遇并不是物质交换,而是使研究生,特别是脱产研究生不用再为生计发愁,全身心投入到科研工作中,避免既要生活又要科研的窘况。三要发挥榜样的力量,着重树立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榜样人物,尤其注重在研究生群体中发掘榜样,尝试建立榜样人物案例库,使广大研究生,尤其是默默遵守学术规范的研究生认识到坚守的价值和意义,从而减少学术利己主义者产生的可能。

5.增强对信息技术的管控能力

在享受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要正视其存在的不足和带来的问题,要不断增强对其的管控能力,真正减小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方面受到的影响。对信息技术的管控,目前来看,一是要努力创建清朗的网络空间。互联网非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19],要保护这一“家园”的太平,就必须认识到发展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最终目的是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利用这一技术阻碍社会进步、人民幸福,因此必须创建清朗的网络空间抵制研究生学术失范行为的产生。二是加强对大数据的管理,即对于涉及学术失范的数据信息的管理。既要加强对学术失范信息的审核和检测力度,从源头和结果上减少学术失范的信息,避免相关信息充斥网络;又要加大对于发布、传播学术失范信息的惩处力度,当下“买卖论文”等学术失范信息在网络平台大行其道,乃至发展为商业化行为,原因在于惩处力度不足,要加强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其在互联网空间无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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