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育融合”:内涵特征、发生机制与行动理路
2022-11-22李晓华
李晓华, 张 琼
(1.青海师范大学 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青海 西宁 810016; 2.青海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 青海 西宁 810016)
“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问题。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1]。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2]。2021年4月,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可以说,德智体美劳“五育融合”的培养体系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和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在新时代,要真正贯彻落实党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培养国家所需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就需要首先明晰“五育融合”的内涵及发生机制,探寻“五育融合”的实践路径,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
一、“五育融合”的历史演进与内涵特征
要真正构建“五育融合”的教育体系,需要我们厘清“五育”的历史由来及其理论发展脉络,深刻理解“五育融合”的内在本质,创新教育实践。
(一)“五育”与“五育融合”的历史演进
“五育融合”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沉淀、文化渲染和不断的教育实践而日臻完善的教育思想及教育体系。回望人类教育,古希腊时期就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博雅教育体系,倡导人的和谐发展。文艺复兴运动以后,随着人文主义教育思想的兴起,博雅教育传统得到了进一步的弘扬。近代英国教育家洛克(John Locke)极力倡导绅士教育,首次将教育划分为德育、智育、体育三部分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19世纪末的中国,基于对国家命运和民族危机的深刻认识,严复、梁启超等提出了“体智德三育并重”的教育思想。20世纪初,王国维从个体发展的角度出发,进一步提出了“德、智、体、美‘四育统合’”,认为教育的宗旨在于“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已”[4],首次凸显美育在教育体系中的独立地位和独特作用,形成“四育并举”的教育思想。此后,蔡元培积极汲取严复、梁启超“三育并重”及王国维“四育并举”的教育思想,从培养国民健全之人格的观点出发,提出了军国民教育、实利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世界观教育、美感教育“五育并举”的教育思想,意在培养身心自由及和谐发展的社会公民,为民国时期我国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念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1957年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5],奠定了我国现代教育制度的基石,并在此后长期引领着学校教育工作的发展。改革开放后,结合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实际,邓小平提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6]“四有新人”的新要求,进一步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具体遵循。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教育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1998年,江泽民提出“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7],首次在全面发展教育内容表述中明确了“美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成为我国教育的主旋律。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创造性地丰富了党的教育方针内涵,为完善全面育人的教育思想、构建全面育人的教育体系指明了道路。
在我国教育现代化的百年历程中,从“五育”“五育并举”到“五育融合”的历史演进,体现出我国教育对“要培养什么人”以及如何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探索历程:“五育”是对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教育目标的基本构成部分的规定;“五育并举”是对育人活动中各教育组成部分重要性及其关系的表述,明确了各教育组成部分在实践层面同等重要,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各自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缺一不可;“五育融合”则是在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对全面育人理念的改进和创新,力求使育人的全面性和世界格局的整体性密切结合,更加符合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对教育的新要求。
(二)新时代“五育融合”的丰富内涵及本质特征
“融合”意为“几种不同的事物经化解、渗透结合为一个整体”[8],是指不同事物之间进行对话、交融、渗透,最终形成一个新事物的过程。一般而言,简单地拼凑、叠加、整合只是一种累积的过程,改变不了事物本身,只有“融合”才能实现事物由量变向质变的发展。“五育融合”是我国新时代育人的重要价值取向,对它的理解必须放在“新事物”的高度进行认识,要从共生的视角审视“五育”在教育活动中进行的对话、渗透、交融,将其各自独具的育人元素相互糅合,培育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样态,进而消除彼此的边界,最终形成一个不同于各育、优化各育的新事物。
1.新时代“五育融合”的丰富内涵
学术界对“五育融合”的研究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成果,但对其性质的认识仁智相异。有学者认为,“‘五育融合’是依照特定的逻辑,从目标、内容、实施等层面出发把未分化的教育要素纳入教育教学当中或把已经分化的教育要素联结为一个有机整体,进而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整体发展的过程。”[9]也有学者从阐发“理论”、聚焦“一育”和把握“关联”三个层面来理解“五育融合”,认为其是“育人假设”“育人实践”“育人理念”“育人思维”“育人能力”的统一。[10]学者们从多种维度勾画“五育融合”内涵,为全面理解“五育融合”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视角和内容,也从实践层面上为“五育融合”的实现提供了可能的操作路径和方式。在新时代,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现实需要,我们仍需进一步认识“五育融合”的丰富内涵,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实现融合育人的教育价值奠定认识基础。
“五育融合”是反映我国教育性质、指向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理解“五育融合”须以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为基础。从人的本质角度看,马克思认为人是现实的社会存在物,具有独一无二性。人之所以称之为人,就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其特有的人格、理性、社会形象和能力体系。人的特殊性的存在需要整体的协调与配合,要求“五育”能够全方位支持和促进人的充分发展,促进个体各项能力的提升和个性的形成。同时,人又具有主观能动性,个体积极主动地发现自身的天赋才能,才能更好地促进“五育”的融合。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看,马克思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指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等素质达到一定的高度,并通过彼此之间的共生融合来促进。而“五育融合”就是要求严格依照人的生命发展的统合、人的知识结构的联系、人的教育过程的社会性,形成教育目标、内容、过程统整的理念,在人的全面发展中具有理论引导属性。
“五育融合”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教育体系。“五育”相互独立,又和谐统一。在新时代,实现“五育融合”需要以个体社会关系的发展、个体自由全面发展、个体个性发展为基础,以社会的进步、学生的发展、教师素养的提升、课程体系的优化为目标,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促进个体全面发展。因此,“五育融合”涵盖了教育目的、教育主体、教育对象、教育内容、教育过程的全面融合,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实现育人过程统一和整合的教育体系。
2.新时代“五育融合”的本质特征
“五育融合”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体系。其强调“五育”之间的多向交融、渗透,并在不断的对话中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最终形成为一种整合性的新事物,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开放性
开放是一种打开、接纳、碰撞、包容、新生的系统状态,是系统内部要素融合的前提。事物获得发展与进化,必须以开放为前提,打破与外界的隔绝封闭系统,形成要素之间的有机“镶嵌”,进而充分吸收各要素的能量,产生促进发展的新动源和活力。“五育融合”的前提就是教育活动中各个育人要素、各部分之间的开放。为了实现融合,必须打破传统的体制和机制壁垒,使各种育人要素能够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选择、有目的地互相接受与包容,达成有机的“镶嵌”系统,以获得更好的发展和更大的教育成效。开放的过程本身是各育之间产生联系、彼此渗透的过程,也是在尊重彼此独特价值的前提下自发地寻找共融共生点,继而促使各育之间更好地辐射与联接的过程。基于此,真正的“五育融合”一定是开放性的教育体系,要求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必须遵循同一宗旨,在同一个教育活动、同一个教学过程中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破解彼此之间的壁垒和界限,实现真正的融合。
(2)平等性
平等指系统中各要素在参与、发展、结果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是系统内部要素融合的基础。“五育”是一个完整的育人系统,在育人目标和促进个体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是平等的,在整体功能的发挥上是缺一不可的。具体来看,主要体现为发展机会、发展过程以及发展结果三个方面的平等。发展机会的平等是系统应然地为各育的发展创造无差别的环境和条件,使各育享有无差别的教育教学权利。发展过程的平等是各育在实施中,教育者都能充分认识和理解各育的本质特征、总结各育的规律并将其平等地贯彻落实到育人实践过程中。发展结果的平等是建设各育之间的调节机制,对不受重视、发展滞后的予以相应补偿与合理的支持,从而促进与其他各育的平等发展。这三方面的平等关系既是“五育”系统“镶嵌”一体的基础,又是“五育融合”的重要表征。同时,各育在知识结构、学习模式、组织方式等方面又具有特殊性,在平等性基础上实现“五育融合”,还需在尊重各育独特性的基础上平等地促进各育发展。
(3)整体性
整体指高级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密切配合、相互依存,成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整体性是系统发展的结果,更是事物的高级存在状态,是系统内部要素融合的关键。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之间相互融合、相互贯通和相互渗透的关系构成了“五育”不可分割的整体性。虽然在现实教育活动中,德育、智育、美育更加侧重个体的心智健康发展,体育注重个体身心的和谐发展,劳动教育强调个体的实践创造能力的发展,各自在人的发展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点,但是,“五育”是对个体成长的整体性表述,指向了人的心理、生理以及创造性思维的统合发展,它们之间的密切配合可以优化教育实践成果,在保持和维护各育的主体性基础上,达致教育的整体性发展。新形势下我国教育高质量发展必定是在整体式、体系化中的变革与前行。“五育融合”的提出与实践就是要凸显常态化教育活动中教育应有的整体性功能,重构教育统合性体系。
二、“五育融合”的发生机制
从“五育并举”到“五育融合”是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必然趋势,是我国教育的应然存在。“五育”之所以能够融合,有其特殊的生成机制和必然的内生动力。“五育融合”的生成机制是外部社会的激荡带来的对教育融合的特殊吁求和期待,社会的特殊吁求和期待又催生了教育融合的内在发展动力。探究“五育融合”的生成机制既是更好地理解“五育融合”本质的必要,更是建立以“五育融合”为支点的融合育人体系的关键。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发展是“五育融合”生成的社会外部机制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11]面对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教育需要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是对新时代“培养什么样的人”的具体回答。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党的十六大以来“德智体美”的育人目标发展为“德智体美劳”的“五育并举”,体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新思路和新要求。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强调“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12]。这些要求直指我国教育发展中长期存在的“疏德”“偏智”“弱体”“抑美”“缺劳”以及由此所导致的各育“孤立发展”“相互割裂”“互不参与”等违背全面发展、全面育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宗旨的痼疾。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了一个新时期,完成教育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离不开“五育并举”,更需要高质量的“五育融合”。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探索一条融合育人的新型教育实践之路,坚持“五育融合”育人理念,建构高质量的人才培育体系。
(二)全面发展教育旨归的落实是“五育融合”生成的教育内在机制
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认为,人与人在物质交换的基础上形成了物质关系、政治关系、伦理关系、法律关系等丰富的联系。要实现人与人之间这种全面的联结,“五育融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旨归是“五育融合”理念产生的重要驱动力。全面发展的教育坚持全面育人的本体功能,强调各育之间均衡合力,使个体成为一个更好的、整全的自己,让每一个学生的社会性能力得到均衡、整体的发展。另一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旨归是“五育融合”实践的重要支点。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把个人关系与个人能力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而由于个体差异性的存在,个人潜能的全面发展需要“五育融合”作为其支撑点。因此,全面发展的教育从理念和实践两方面促进教育内部共生机制的发生,形成德智体美劳融合的育人场,激活学生的多维才能,促使其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建立和提升,进而实现全面发展。
(三)课程体系共同目标的推进是“五育融合”生成的学校联动机制
共同目标是事物及其活动过程中融合、统整的内生动力。我国教育及其基本活动有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共同目标,离开这一共同目标,教育各部分及其环节就不会融合为一体。课程的核心价值是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是学校课程建设的共同育人目标。为实现这一共同育人目标,亟须进行课程联动,通过构建“五育融合”课程体系,实现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一方面,课程是“五育融合”的基础,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要求有效整合各学科课程资源,加强课程内容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结,增进各学科之间学习方法和知识的联系。另一方面,“五育”中各育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但在课程建设中又各有其侧重点,需要通过课程整合加强课程之间的关联性和系统性,为它们之间的相互融合、相互贯通提供坚实的基础,打破各育之间的界限与壁垒,寻找各育之间的共通点,催生“五育融合”的实现。当前,我国全面发展的教育追求的是知识结构的完整性、生命发展的整全性以及教育过程的公正性,这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实现这一内在要求,学校教育必须实现高质量的课程整合,建立“五育融合”发展的课程体系,进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
三、“五育融合”的行动理路
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中华民族站在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键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事关民族复兴的关键点上,需要通过完善的政策体系,促进教育结构的和谐与稳定;需要通过建立“五育融合”的教育体系,解决以往“五育”之间孤立、不平衡、不协调发展的问题。
(一)社会发展层面:“回应”与“配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发展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我国现阶段的教育目的,全面发展教育的有效运转,离不开教育体系内各要素对目的的回应与配合。一般而言,当具有了维护教育体系内部要素平等性的环境,全面发展的教育才能得到教育系统内部的支持与配合,教育的育人本质才能够予以维护。
首先,建立“五育融合”的教育发展政策体系。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以及人民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从“五育融合”视域明确和规范各个阶段的育人目标、功能与任务等,制定具有中国特色、适合学生发展和地区独特经济文化发展的“五位一体”的教育发展政策体系。
其次,优化政策导向下的学校教育系统。要明确“五育”是一个系统工程,系统中的各要素是利益共同体下的有机组合,在“五育融合”的教育发展政策指导下,强化学校教育系统的整体性,引导系统内各方力量目标一致,在各有侧重的具体任务、工作过程中“回应”与“配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
最后,完善“五育融合”的协同支持系统。“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1],因此,要统筹多种资源,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学生—教师—家长”三方合力的“五育融合”共同体,形成基于学生发展的“学校、社会、家庭”多元协同的教育政策合力,从政策层面保障其在教育教学中有效落地。
(二)教师育人层面:“坚守”与“兼容”促进人全面发展的育人使命
育人是教育应有的使命,教师是育人的使者。育人活动中“人”的地位和价值的彰显是衡量教育好坏的根本,离开“人”谈教育都是对教育本质的亵渎。教师策动的教育是要以“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必须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观,在教育活动中时刻凸显学生的主体地位。各育在坚持以生为本、凸显各自特点的基础上还要相互兼容,促进全人教育的发展。一般而言,只有当教师坚守促进人的发展的旨归,各要素才会紧紧围绕“生本”以“显异”达“求同”,教育的育人本质才能够实现。教师要确保教育体系内各要素在同一目标下相扶相持,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必须以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守学生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教师须坚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摒弃过度强调智育的观念,杜绝“唯分数论”,扭转人的属性被“物化”现象。树立整体育人理念,在“五育融合”的过程中,秉持各育之间的兼容精神,尊重学生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求同存异,取长补短,使融合育人教育体系的功能达到最大化。在尊重主体的教育体系中,促使学生发现自己的潜能,获得更大的进步。教师的“坚守”与“兼容”是实现“五育融合”的基石,也是“五育融合”的最高境界。只有“坚守”以人为本的育人本质,“兼容”各育的育人差异,最终才能实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其次,凸显教师在落实“五育融合”中的引领作用。课堂是落实“五育融合”的主要阵地,教师是“五育融合”的实践主体,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直接关系到“五育融合”的成败。为此,一是教师要树立培养全面发展的融合育人的教育观,摒弃分科主义的教育思想,注重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如是,“五育”才能自然而然地进入到同一场域,融合在多样教学过程,打破各自界限分明的状态,实现全面“融合”。二是教师要具有整合的知识体系、融合的教学能力。在融合育人的教育体系中,教师不仅要了解学科教学内容,而且要建立广泛的知识联系,在旁征博引中,自然、适时地渗透“五育”的要素,打破学科边界。三是教师要充分研究学生的学习,在教育过程中,基于学生的状态和需要采用科学的教育教学方式,提升学生的学习效率。四是教师要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加强对“五育”关系的深刻理解,深入挖掘教学内容中其他各育的相关知识,向学生进行有效渗透;也要具备协同教学的能力,积极配合其他各育的教学活动,开发融合课程,通过多种多样的方式促进学生的整合学习。
(三)学校课程层面:“协作”与“优化”学校课程建设的各种关系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心脏”,要使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实现真正融合,就必须要完善学校教育内部的课程体系,在课程建设方面采取一致性的方案。一般而言,“五育”之间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但这些差异并不是本质上的差异。差异的存在恰恰是 “五育融合”课程设计和实施的基础,如何去处理这些差异才是融合的关键所在。为此,需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首先,要在融合的理解基础上厘清各育在课程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一方面,要深刻认识到“五育”不是彼此割裂的,而是在课程体系中相互“协作”、五位一体、各显其美的,共同服务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另一方面,要在“五育融合”的课程推进过程中,厘清各育在课程体系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从人的社会性出发,存在于社会的人必须具备高尚德行,在融合育人课程建设中需以德育为根本;从个体的生存性出发,生存于社会的个体必须拥有较高的智慧,在融合育人课程建设中需以智育为基础;从个体的生命性出发,人的发展需以强健体魄为根,在融合育人课程建设中需以体育为条件;从个体审美性出发,良好的身心健康发展需以个体自身的情感智慧为魂,在融合育人课程建设中需以美育为枢纽;从人类自身进化出发,劳动是人存在的基本样式,也是一种对人自我深化的教育活动,在融合育人课程建设中需以劳动教育为关键。可以说,没有边界分明的某一育,各育都是与其他四育积极参与、配合、协作的共育。这就意味着,每一育的实践都是以其他四育为基础,每一育的发展都依赖其他四育的配合。为此,学校课程应推进各育之间的全方位“协作”,以真正落实“五育融合”。
其次,要构建“五育融合”课程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一是要看“五育融合”的课程融合度,主要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组织形式三个层面评价其效果,看有没有深融“五育”的因素,这也是评价“五育融合”的根本标准;二是要看教学实施过程中的“五育”融合程度,主要从教师对“五育融合”教育理念的理解、教师相关的专业素养,以及“五育融合”教学实施的效果进行评价;三是要看学生对“五育融合”课程体系的接受程度,也就是“五育融合”课程的育人度,即课堂教学从知识内容教学转移到学生学习上,包括课程目标能否聚焦核心素养,教学过程能否坚持学习中心,活动设计能否促进学生深度理解等,[9]最终要落脚于学生这一主体,全面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发展水平。
“五育融合”是新时代我国关于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的国家处方。围绕“五育融合”的基本理念,构建完整的育人体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明确“五育融合”的内涵特征,厘清“五育融合”的发生机制,透析“五育融合”的行动理路,是构建融合育人的全面发展教育新体系、保障“五育融合”教育稳健发展的基础。新时代,只有遵循“五育融合”的教育理念,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改革创新,革除困扰我国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建设的前见、痼疾,才能形成全面育人的教育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