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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下依法治校的现状及路径探析①
——以太原师范学院为例

2022-11-22

现代职业教育 2022年34期
关键词:治校章程普法

吴 娟

(太原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晋中 030619)

2021年6月15日印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标志着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正式启动。这一文件明确提出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其中一方面就强调要深化依法治校,并提出一系列具体要求。这表明,在“八五”普法期间,依法治校已然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化高校依法治校,有利于建设法治学校、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加快全面依法治国的前进步伐。

一、“八五”普法下深化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一)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校是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必然要求。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指出:“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1]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求大学生增强法治理念和法治信仰,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和形成法治方式。深化依法治校,由内及外为大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规章制度等基本遵循,营造全方位、多层次的法治环境,使学生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教育。2021年“八五”普法规划中清晰表明,高校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之一,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才能精准、有效地加强高校学生群体的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二)促进学校发展和改革的内在要求

依法治校是促进高校自身发展改革的内在要求。建设现代化大学制度、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对我国高等教育以及高校提出的迫切要求,因此,各高校务必要大力推进自身发展和改革创新的进程。改革与法治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深化依法治校,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和改革中的重要作用,能够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增强改革的穿透力,能够加快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高校法治体系和完善校内法律法规,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能够补足学校发展的短板,为学校教育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最终加快推进整个国家和社会教育的守正创新、与时俱进。

(三)实现“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

依法治校是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2021年11月,《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提出:“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2]以高校依法治校为契机,加强学校管理者、组织者和实施者的法治理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学校各主体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在全校创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为“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二、高校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现状

高校依法治校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举措的重要部分,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就颁布了许多关键指示,为高校依法治校明确了主要目标和任务。全国各高校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和文件,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不断深化依法治校,期间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同时高校依法治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新的挑战,下面以太原师范学院为例,分析依法治校的发展及成效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及成效

高校教育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校前提在“法”。20世纪80年代,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在此之后又先后颁布了《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法规。进入新世纪,《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2012年12月,教育部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3],为全国高校依法治校描绘了一幅操作性强的蓝图。之后教育部又于2016年和2020年相继印发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这些文件给予依法治校强有力的法治支撑。2021年6月,“八五”普法规划中再次强调“深化‘法律进学校’,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使高校法治建设成为2021年至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由此,依法治校的前提和基础即法律法规已基本形成并不断完善。

高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依法治校核心在于治理,提高治理的民主科学水平,并规范管理的过程和行为,重中之重便是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的制度体系。基于此,教育部先后发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定》等文件。[4]在这些文件的指导和要求下,全国各类高校大力着手进行章程制定。2012年12月,太原师范学院成立了章程起草委员会,标志着学院章程制定工作正式启动。2014年11月,太原师范学院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章程草案,对具体内容作了重要部署。历经两年多时间,几经易稿,2015年11月30日,《太原师范学院章程》最终通过省教育厅的核准。这为学院开启依法治校新征程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为太原师范学院的法治建校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除此之外,学校定期召开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了教师、职工等主体的权利,进一步加快了建设高水平师范大学的步伐。

高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展开。全国高校不仅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加强法治培训力度,而且将法治思想的学习深入教师和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这些都为构建和谐校园、法治校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4年11月,太原师范学院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将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举措同本校教育改革工作结合起来。2019年12月,学院举行“法治大讲堂”专题报告会,全校师生收获满满。2020年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提出学习民法典既要深入领会,又要做好贯彻执行。2021年6月,山西省晋中市司法部门同学校联合举办“禁毒、反电诈、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等,这些活动为深化依法治校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1.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法治体系还未健全

首先,高校章程的内容虽已完善,但内容千校一面,同质化倾向严重,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办学特色和各自的办学理念,而且章程在日常的工作中不能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各高校参与主体的依章治学、治教、治校的思维还有待提高。其次,校内制度体系仍未完善,关键领域的法律法规还存在缺位现象,尤其在人事、财务和科研以及学术委员会等领域,还无法百分之百做到“有法可依”。最后,校内规范体系无法与时俱进、科学立法。部分高校有些规范体系僵化教条,已不再适用于新时代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和新挑战,重点领域的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不高,且适用范围模糊不清。2.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有待优化

首先,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实际的管理和工作中,存在分工不明、权责交叉等现象。其次,二级院系和职能部门的依法管理能力相对薄弱,长期以来,我们忽略了学校的重要“细胞”即二级院系和职能部门的依法治理能力,其存在照搬照抄学校层面的法律法规,未能做到民主自治和特色管理,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最后,高校法治监督体系仍不到位,各高校的监督职责主要在校纪委或校纪检委部门,教职工和学生的民主监督水平不高,监督职权尚未明确。

3.高校依法治校主体的法治素养有待提升

部分学校的依法治校依旧停留在口头和形式上,管理者“官本位”、行政部门的“衙门化”、师生对章程法规的不重视等,出现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学校各主体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高。管理者缺乏法治思维和依法行为的能力,无法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师生缺乏权利保障和义务履行的意识、法治理论单薄,行政部门“人情”“人治”观念仍占据主要位置,依法办事的理念薄弱。

4.高校法治文化尚未全面建设

一方面,虽然各高校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中,开展了许多法治相关活动,但这些活动基本上属于短期性的,且存在不定期、不守时、走形式的现象,法治宣传教育无法实现常态化、长期化;另一方面,法治文化的活动形式和内容雷同程度高、千篇一律,不能体现当地特色和各自学校的办学理念,师生的学习和参与程度相对较低,法治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三、“八五”普法下深化依法治校的实践路径

(一)坚持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5],也是“八五”普法下,深化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依法治校是一项长期工程,必须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学习和贯彻这一思想,就必须做到持之以恒、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切实做到“深学之、笃信之、践行之”。首先,学校可定期召开“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读书及交流会,使全校包括管理者、组织者和实施者等主体坚持阅读原著、理解原理,全面而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其次,要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带着信念和感情去学,不断增强对这一理论的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让全校工作者和学生成为这一思想的坚定拥护者、忠实实践者。最后,学校可与本地法治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安排谋划为学校各主体量身打造的法治实践活动,如参观法治实践基地等,将“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长期做下去,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依法治校的生动实践。

(二)加快健全高校法治体系

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大学章程是高校处理内外事务的根本依据,其意义不言而喻。所以依法治校关键在于依章治校,提高章程制定的水平,对推进依法治校至关重要。自2015年《太原师范学院章程》通过审核后,学校通过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等多个环节,在2021年12月召开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太原师范学院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并明确要求章程修正案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新要求、山西高等院校发展新方向、学校自身发展新任务,结合“一个中心”“两大目标”“七大工程”总体思路,走“新师范”道路,以行知文化为底蕴,制定具有太原师范自身特色的章程。

健全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委在高校办学工作中的政治领导作用,明确党政权责,是依法治校的题中应有之义。首先,要制定完善的实施细则,明确党政权责的范围和界限,以及各自工作的规则和相关程序等。其次,要理清党委和校长的关系,党委和校长的职责和工作虽各有侧重,但并非是孤立存在的,定位分明、相互依存、互相监督。最后,党委和校长要加强“四个意识”,从严管党治校,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

完善校内制度规范化体系建设。首先,加强高校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实现“有法可依”。规章制度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等特点,对于校内各主体的行为有一定的约束力,所以要依法制定、民主制定,要完善重点领域的制度,要定期清理不合时宜的制度等。其次,严格高校内部规章制度制定的主体。只有学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权制定规章制度,而校内的各行政管理部门和二级院系只能在学校的授权之下进行规章制度的制定。最后,加强制度实施和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和问责机制,实时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对“不作为、不敢为、不想为”的部门主体坚决追究其责任。

(三)创造良好的法治文化环境

深入挖掘和学习本地特色法治文化。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先导和灵魂,高校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能随波逐流、盲目跟风,必须深入挖掘和弘扬本地特色法治文化,才能够使学校各主体产生文化认同感和主人翁意识,积极主动地学习和传播。太原师范学院位于山西省,一方面,作为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山西省的传统法治文化源远流长,形成了内涵丰富、底蕴深厚的三晋法治文化。早在晋国时颁布了多部法典,尚法的思想便已代替周礼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条传统,此后涌现出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和法治人物,如李悝、慎到和商鞅。另一方面,山西省还是革命老区,抗日战争爆发后,八路军在山西境内创立了晋察冀、晋冀鲁豫和晋绥敌后抗日根据地,在根据地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协同推进执法和司法、广泛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等。这些优秀的法治文化资源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进太原师范学院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法治教育既包括显性法治教育,又包括隐性法治教育。显性法治教育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在多个场合开展法治理论教育,学校要深入挖掘各类专业课以及教学环节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加强对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视程度,创新其授课方式和考核方式;要定期邀请司法机关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律师等专家来校座谈讲解,学习交流探讨最新的法治动向;要在学校的领导班子、行政部门和各二级院系组织法治工作小组,长期开展法治理论宣讲和解读等。隐性法治教育是通过自上而下的校园法治氛围“润物细无声”的作用,激发和强化各主体内心的法治信仰,学校要加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教育纳入公益活动中,使普法、学法、用法成为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通过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歌舞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弘扬法治精神。

(四)完善师生权益救济制度

高校自我管理的法治化要求落实师生的主体地位、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首先,要依法形成校内纠纷解决机制。高校的主要工作是教学,教学的参与者教师和学生偶尔会发生矛盾和纠纷,还有因人事、财务和学术等引起的纠纷,所以要健全校内信访、调解和申诉等机制,还可利用学生团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法治工作机构进行处理。其次,完善师生权利救济制度。设置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教师申诉委员会。最后,健全高校安全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学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学习,构建高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四、结语

依法治校是“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之一,它能够极大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高等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和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化依法治校需要自上而下、由内而外地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点发力,除了学习正确的理论知识、完善自身各项制度、优化内部管理结构,还需进一步转变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开展指导、加强考核;还要提升社会的参与度,健全多方位的保障等。总之,依法治校并非一项短期工程,应当注意立足自身,结合本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持续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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