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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雅之懿:《文心雕龙》情采理念的儒家经义思想探源

2022-11-21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文质文心雕龙刘勰

陈 钰 琳

(上海大学文学院,上海 200444)

《文心雕龙·情采篇》对“情”与“采”的内涵、关系进行了阐释,提出了情志内容须真诚、辞采修饰须雅正的文学创作主张,批判了“为文而造情”的时代创作风气,标举“彬彬君子”的文学创作理想境界。刘勰的“情采”理念流露出对中正、典雅、中和之美的追求,是“依经立义”的切实体现:其情采观可溯源至儒家文质论;“情真采正”的主张则可追溯到儒家“著诚去伪”“中正无邪”的思想;“彬彬君子”的文学创作理想是对儒家君子之道的沿用与推衍,也与“从容中道”理念相关。

一、“情经辞纬”与文质之辨

《情采》篇对“情”与“采”的内涵、关系的阐发可溯源至儒家传统文质论。

(一)情采内涵之经义溯源

《文心雕龙·情采篇》开篇即引入“文附质也”“质待文也”的文质观,以儒家文质观念对情采内涵做了界定与阐释。

文质论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命题,最早见于《论语》。《论语·雍也》云:“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1]。这里谈论的是人的外在修饰与内在品质的关系,“文”指外在礼仪文饰,“质”指内在实际品质。刘勰在儒家文质观的基础上继续阐发,提出“文附质也”“质待文也”的理论,将文质关系明确阐述为相依附、相对待的状态。至于如何将“文质”与“情采”相关联,刘勰将“文”与“采”“质”与“情”进行了概念糅合。

首先,刘勰将“采”纳入了“文”的范畴。《情采》篇开篇即称“圣贤书辞,总称文章,非采而何”[2],范文澜《文心雕龙注》曰:“文采文章,皆修饰章明义”[2]。《论语·公冶长》有“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何晏集解曰:“章,明也。文彩形质著见,可得以耳目自修也”[1]。则“章”指显著、显明,此处的“文章”取文彩显明之意。刘勰以一“采”字释“文之彰显”,“文”便具象化为文学创作范畴的“文采”。其后所举“沦漪”“花萼”之例以喻“文”,已具有审美艺术层面的装饰、文饰之意味,进而延伸至“缛采”的概念,所谓“其为彪炳,缛采名矣”即言文辞之显著依托繁茂的文采,也就将“文”与“采”相互勾连,将《论语》中的礼仪之“文”引申为文学领域表示文辞藻饰之“采”。

其次,刘勰将“质”纳入“情”的概念范畴,提出了“五情发而为辞章”的“情文”概念。由“质文”概念到“情文”观念的转化,可以追溯到荀子的“情文俱尽”“称情而立文”理论。《荀子·礼论》曰“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益损也”[3]。意思是要通过对情感的衡量,来确立礼仪形式。荀子将“情”与“文”并置,提出了外在礼仪文饰要以内心情感为依据的理念。此后,《礼记·乐记》曰:“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郑玄注曰:“知其情,则得其本以达其末。”孙希旦云:“言礼乐之本在乎爱敬之情也”[4]。这里的“情”被视为礼乐之本,与“质”的内涵相类。荀子“发现了文艺中的情感因素”,“儒家的文质观乃至整个艺术研究活动也由此开始了情感论的转向”[5]。显然,从荀子到《礼记》的“情文”理念是儒家传统文质观的发展与延伸。

《荀子》中提及的“情”,多具有“情实”“真诚”“情性”之意[6],《礼记》中的“情”更是代表着礼乐之本、内心之志。而《情采》篇用“情性”“理”“实”“志”一类的词语指代“情”,这与《荀子》《礼记》中“情”的内涵是相承的,其概念核心是指向内在之质。可见,“情”是“质”的衍变概念,而《荀子》《礼记》与《情采》篇所阐发的“情”之概念,实际上仍未脱离“质”的本体范畴。荀子由“称情”而“立文”的思想,可谓刘勰以“情文”为“立文之道”的理论先驱;而“情文”理念根本之源头仍是儒家文质论。

(二)情采关系之经义溯源

除了情采内涵的阐发,刘勰对情采关系的论述也源于儒家文质观的影响。

首先是对情采辩证关系的阐发。《情采》篇首句言“非采而何”,强调的是文采在文学中的意义。对于“文”不可废的认识,儒家文质观中早有论及。《论语·颜渊》载:“棘子城曰:‘君子质而已矣,何以文为?’子贡曰:‘惜乎!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文犹质也,质犹文也,虎豹之鞟犹犬羊之鞟。’”[1]子贡以虎豹之皮失去外在纹饰则与犬羊之皮无异为例,指出“文”与“质”同等重要,对棘子成偏质废文的观念进行辩驳,体现了对“文”的肯定。《情采》篇所谓“虎豹无文,则鞟同犬羊”即源于此。篇末所述“言以文远”也化用自孔子“言之无文,行而不远”的说法。刘勰在儒家肯定“文”之价值的基础上发展出“文附质也”“质待文也”的文质相依理论,认为文采须依附于情质才有意义,情质也要通过文采来呈现,“情”与“采”也就相应地具有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

而刘勰对情采主从关系的阐释,则以儒家礼乐诗教思想为渊源。《论语·八佾》云:“人而无仁如礼何,人而无仁如乐何”[1]。这里的“仁”是人内在道德本质的核心,“礼”“乐”是外在的礼仪规范形式,强调失去内在本质,则外在仪式规范形同虚设。《论语·卫灵公》曰:“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1]。仁与义是儒家礼乐教化思想强调的本质,礼乐是用以施行、规范,最终成就仁义道德的方式。可见,儒家礼乐教化思想是以“质”为本、以“文”为从的。

《情采》篇中的“情主采从”思想是儒家“质主文从”思想的在文学领域的衍发。《情采》篇提出文质互待、情采相依的观点,却最终归位于“情经辞纬”的主张:“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故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2]。刘勰认为情性、情理是立文的根本与源头,而文辞与声律只是立文的具体手段与途径,体现出以“情”为体、以“采”为用的“情主采从”观念。《毛诗序》言“情动于中而形于言”[7],认为人的内心情感触动言语表达的发生,言辞是内在之情的外化形式。《礼记·乐记》亦曰:“情动于中,故形于声”[4]。“情”在儒家诗教、乐教中是处于先导地位的。而《文心雕龙·情采》中提出的“为情造文”之说则是对儒家诗教、乐教理念的进一步阐发。《情采》篇“情主采从”的主张与《毛诗》《礼记》中的“情动言(声)形”理念也是相承的。

二、“真情正采”与雅正理念

《情采》篇提出情须“真”,采须“正”,体现出追求雅正的文学理念。“真情”创作主张,对应着儒家经义中的“著诚去伪”思想;“正采”理念则可在儒家“中正无邪”思想中探得渊源。

(一)“真情”理念之经义溯源

《情采》篇要求“情”须“要约而写真”,可溯源至儒家“著诚去伪”的思想。刘勰主张“为情而造文”,反对“为文而造情”“言与志反”,其核心就是务求情志真诚。

“诚”与“信”是儒家礼乐文化的要求,《礼记·乐记》云:“著诚去伪,礼之经也。”《礼记·表记》曰:“情欲信,辞欲巧”[4]。可见,“标真去伪”作为对“礼”的要求在儒家经义中早有阐述。《中庸》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8]。把“诚”看作化育天地的根本。刘勰的文学观念也以化育天下为目的,其《原道》《征圣》《宗经》诸篇都体现着以文学阐明儒学[9]、化育天下的思想。《情采》篇释“为情造文”曰:“盖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2]。可见其情志真诚、为情造文的文学主张是以《诗经》为模本,以《国风》《小雅》吟咏真诚情性的创作方式为范式的。情志真诚,是依循儒家经义思想进行文学创作的风格显现,《文心雕龙·宗经》提出文章须“宗经”,做到“情深而不诡”“事信而不诞”[2]。这在《情采》篇得到了进一步阐发,刘勰在《情采》篇中批评“采滥忽真,远弃风雅”的创作风气,认为“真宰弗存,翩其反矣”“夫以草木之微,依情待实;况乎文章,述志为本”等等,皆是对“情真”的强调。

(二)“正采”理念之经义溯源

《情采》篇的“正采”理念,可溯源至儒家“中正无邪”的思想。《情采》篇言“正采耀乎朱蓝,间色屏于红紫”,反对“采滥辞诡”。“正采”即正色,“间色”即杂色,“采滥辞诡”指辞采浮怪,异乎正式。

《情采》篇引入了正色与间色的概念来比喻文采之正否。以“朱紫”喻正邪源于《论语》,《论语·阳货》有:“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孔安国曰:“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恶其邪好而夺正色也”[1]。使间色勿夺正色,意指扶正而弃邪。刘勰的“正采”观念正来源于此。《情采》篇云:“若择源于泾渭之流,按辔于邪正之路,亦可以驭文采矣”[2],是说运用文采要先分辨正邪,才能对“采”进行规范驾驭。《荀子·劝学》有“防邪僻而近中正”[3]的说法,《礼记·乐记》曰:“中正无邪,礼之质也”[4],中正无邪一直是儒家君子思想与礼乐文化的要求。《宗经》篇言“文丽而不淫”,就是依据儒家经义对文辞提出的要求,刘勰《文心雕龙》一直秉承着这种雅正的文采观,所谓“丽辞雅义,符采相胜”[2]也是此意。《情采》篇的“正采”理念及其相关论述正是对“文丽而不淫”的文采观的具体阐释。

三、“彬彬君子”与中和美学

《情采》篇“彬彬君子”的文学创作理想可溯源至儒家“从容中道”的思想理念。刘勰的情采观并不是一种二元对立的架构[10]。“彬彬君子”即文学创作要达到情采交融的理想境界,体现着对中和之美的追求,蕴含着儒家“从容中道”的思想。

儒家崇尚中和,《中庸》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8],阐述的就是以中和为天下之达道的思想。《情采》篇曰:“是以‘衣锦褧衣’,恶文太章;贲象穷白,贵乎反本”[2]。“衣锦褧衣”出自《诗·卫风·硕人》,指妇女出嫁穿上麻布罩衫保护锦衣,刘勰以此比喻文采不宜太过彰显。而“衣锦褧衣,恶文太章”这一论述实本自《中庸》:“《诗》曰:‘衣锦尚絅’,恶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小人之道,的然而日亡。君子之道:淡而不厌,简而文,温而理”[8]。这里首次对“衣锦尚絅”作出了“恶其文之著”的阐释,以之论述温和的“君子之道”。《情采》篇中所言“文不灭质,博不溺心”则是这种以中和为理想的“君子之道”在文学创作上的推衍与阐释。

此外,儒家的诗教观也体现出中和之道。儒家思想将文质并举,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彬彬为文质参半之意,形容的是君子外在文饰与内在品质兼具的状态。这投射到刘勰的“情采”观上,则衍生为情采兼顾、华实相扶。《情采》篇对“情”的论述以《诗经》为师法对象,《诗经》的风雅传统历来以“温柔敦厚”为审美追求,蕴含着“不失其正,不害其和”的理念,强调的是情感把握的中和与适度。《荀子·劝学》曰:“诗者,中声之所止也”[3],认为《诗经》是中和之声的极致。《情采》篇论述文学创作如何表“情”,以《诗经》风雅诸篇的创作传统为典范,也暗含着对这种中和美学的肯定。

四、依经立义的文论应用

刘勰推衍儒家经义思想,以中正典雅的理念来论述情采,其原因有二,一是矫正时代创作风气,二是实现以德润身,以文化人的理想。这一方面是文学自觉时代的推动,一方面是人文化成理想的承续。

魏晋南北朝是文学自觉的时代,文学的审美特性也日益受到重视。在文学创作中,则体现为声律辞藻的运用及对语言形式之美的追求。但对语言形式的追求到刘勰所处之时,已过于泛滥,发展成了过度重视形式而忽视内容的形式主义创作倾向。故而刘勰提出了“真情正采”的文学创作理念,这是针对当时“体情之制日疏,逐文之篇愈盛”的创作风气而发的,旨在针砭“为文而造情”的时弊。主张文章要以述志为本,也就是要回归儒家诗教的“言志”传统,这对匡正时代文风是有助益的。

“文质彬彬”“著诚去伪”“从容中道”原本论述的是君子品格,是对修身立人作出的要求。刘勰将其推衍到文学创作理论之中,应也暗含着以德润身,以文化人的理想。故而以人格论文格,最终是要以立文实现立德。《礼记·表记》曰:“是故君子服其服,则文以君子之容;有其容,则文以君子之辞;遂其辞,则实以君子之德”[4],言君子之外在仪容、言辞最终要以内在品德来充实。刘勰也继承了这种立文立德的思想。其《序志》篇曰:“唯文章之用,实经典枝条,五礼资之以成,六典因之致用,君臣所以炳焕,军国所以昭明,详其本源,莫非经典”[2],《程器》篇曰:“盖士之登庸,以成务为用……安有丈夫学文,而不达于政事哉?”又曰:“固宜蓄素以弸中,散采以彪外……摛文必在纬军国”[2],可见刘勰有“经世致用”之思想,他认为“学文”须“达于政事”,君子须兼修内在才德与外在文采。故刘勰融儒家中正典雅理念于情采论之中,也是要通过“宗经”实现“矫讹翻浅”,蕴含着“立德立人”之要求,其理想在于“致用”与“达政”。“情采”之论,既是文学创作理论之推衍,也是“人文化成”理想的承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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