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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复的路矿思想分析
——以任职开平矿务局时期为中心

2022-11-21陈友良

闽江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开平严复煤矿

叶 琛,陈友良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十九世纪末,列强在中国大肆划分“势力范围”,并在各自的势力范围内对中国进行疯狂的经济掠取,中国大部分的矿产和铁路修筑权被外国人把控,主权遭到严重侵犯。随着民族意识和权利意识的觉醒,中国人民收回路矿之权的呼声日益高昂,许多知识分子也纷纷建言献策,严复即是其中之一。开平矿务局原为官督商办企业,英国借八国联军侵华之机,以“中外合资”名义夺取开平矿务局之权,由此引发了开平矿权的纠纷。因开平煤矿的涉外性质,光绪二十七年(1901),张翼邀请严复出任开平矿务局华部总办一职。在光绪二十七年至三十年(1904)的任职期间,严复力图保护中国在开平矿务局的事权,并作为张翼的对外发言人,针对时局变化发表了数篇与路矿事务相关的文章,这些文章集中体现了严复的路矿思想。当前学界对开平矿权的纠纷已有较多的研究(1)有关开平矿权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丁长清:《中英开平矿务案始末》,《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年第4期,第70-80页;冯艳茹:《庚子年开平矿权易手新探》,《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S1期,第45-50页;王天根:《在场与追忆:中外开平矿权纠纷缘起探析》,《史学月刊》2013年第11期,第30-41页;王天根:《面子与法理:中英开平矿权纠纷及赴英诉讼》,《史学月刊》2014年第12期,第38-49页。,对中英开平矿权纠纷的起因、经过、结果、政治斗争等进行了精彩的论述。对严复思想的研究也有了相当丰富的成果,但对严复经办开平煤矿这一时期路矿思想的专题研究较少。(2)相关研究有张世锋:《严复路矿思想初探》,《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第245-252页;朱从兵:《严复铁路思想初探》,参见黄瑞霖主编的《中国近代启蒙思想家:严复诞辰一百五十周年纪念论文集》,北京:方志出版社,2003年;王俊香:《试论严复的铁路救贫思想》,《黑龙江史志》2014年第3期,第150,152页。因此,本文从严复经办开平煤矿的经过入手,以这一时期严复针对时势发表的数篇文章为主,从中分析严复的路矿思想,并对其做出客观评价。

一、参与办理开平矿务始末

洋务运动后期,近代国防和军事工业急需能创造利润的重工业辅翼,所以李鸿章于光绪四年(1878)设开平矿务局,光绪十三年(1887)办漠河金矿,既是为了满足国防工业的庞大能源、资金需求,也为北洋海军的创办做准备。其中开平矿务局作用尤为重要,成就尤为醒目。光绪四年六月,开平矿务局于直隶唐山开平镇正式开办,总办即轮船招商局总办唐廷枢。光绪七年(1881),开平矿务局正式投产,数年之后产量大增,所产之煤不仅供应了一批洋务企业的能源需求,还逐步投入市场,有效抵制了洋煤的进口,获取了巨大的利润。光绪十八年(1892),唐廷枢去世,江苏候补道张翼接任总办。在光绪二十六年(1900)庚子之变时,觊觎开平煤矿已久的英国列强,以张翼养鸽子给义和团传递信息的拙劣借口,将在天津避难的张翼逮捕,对其恐吓诈骗,迫使张翼委托德璀琳为代理,代他处理和英国的合作事宜。德璀琳与美国工程师胡华相勾结,将开平煤矿的权益全部转手出卖。后开平矿务局改名为开平矿务有限公司,名为中外合资,实则事权全在外国人手中。光绪二十七年(1901),胡华等威逼利诱张翼就开平矿权签订相关条约,包括正约(移交约)与副约,皆倒填日期,属事后追认。正约有利于英方,副约有利于张翼。[1]张翼在签完约后就跑到上海租界内避难了。面对开平煤矿这个烂摊子,张翼急需有人帮他善后。因为开平煤矿的涉外性质,故张翼需要一个掌握外语以及拥有外交才能的人才,而此时严复恰好在上海。于是,张翼对严复发出了邀请。光绪二十七年(1901)五月三日,严复接受张翼的邀请,将要北上就任开平矿务局总办,当天下午,上海名学会与严复合影留念,并为严复饯行。[2]157五月上旬,严复就任开平矿务局华部总办一职。严复事后回忆:“顷在天津为友人所觸,强以矿政。”[3]566严复对出任开平矿务局华部总办一职并没有抱什么期望,他认为能否与矿局内的中外同事和谐相处,尚需要一段时间,之所以勉强接受张翼的邀请,“此来徒为五百番(银元)月入耳,其事非所乐也”[3]540。

此时开平煤矿已经被张翼以“加入各国商股”的名义,改为“中外合办”,所有权被偷偷卖给了英国殖民者。因此,开平煤矿实际上全由英国控制,“所有支票由胡华签字,即生效力,实握公司全权,外间人尚鲜知之也”[4]。但此时严复对开平煤矿内情并不知晓,仍被张翼蒙在鼓里。

尽管严复对办理矿务、处理矿局内复杂的中外关系尚无十足的信心,但仍尽心尽力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职不久,即六月四日,严复和梁诚以开平矿务局华部总办的名义与伦敦总办吴德斯等人签订了《开平矿务局有限公司试办章程》。六月十七日至二十一日,严复又视察了唐山矿区,并对此矿表示了高度的重视,认为此矿权如未尽失,仍有希望,但如今矿权已失,洋人将寻找各种借口,把在矿局任职的华人全部更换为洋人或者依附于洋人的华人。如此,即便矿局利润丰厚,也与华人无关。“与此言开平,岂止言一开平已哉?”严复透过开平煤矿权利的丧失联想到了当时中国的现状,并感慨道:“此主权既失之后,万事所以不可一为也,又何怪往者刚赵之徒之痛恶此等事乎?”[3]541-542

唐山矿区利权之失,深深刺激了严复。为保开平煤矿之利权,严复在六月二十四日致书汪康年,询问是否能在《中外日报》中给他一定的版面,他有“告启千余言”要刊登,此乃与外国争夺利权的大事。[3]509这个“告启”是指《奉告开平矿务有限公司中国诸股东启》,刊登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七月一日的《中外日报》,署名“唐山人”。七月十六日,严复又与张翼、梁诚联名发表《开平矿务有限公司广告》,呼吁中国商民入股保护,以确保国人的权利。

因矿务事权全在外国人手中,严复无法施展他的才能,这使他十分郁闷,这种心情在严复与友人的书信中频频出现。如六月下旬,严复在与张元济的书信中,向友人抱怨工作的不顺利,局内的同事对严复寄予厚望,但事权尽失,恐怕难有作为,久而久之招致唾骂。之所以没有马上辞职,是因为若其离职,很难找到接手总办一职之人等。[3]542十月十三日,严复在给张元济的信中又谈到了在开平煤矿工作的苦闷,觉得“复在此间,名为总办,其实一无所办,一切理财用人之权,都在洋人手里。且有合同所明约者,押墨未干,而所为尽反。经此一番阅历以后,与洋人做事,知所留心矣”[3]546。严复在办理矿务时,深切感受到了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路矿之权被外人把持的严重后果,为了推动中国路矿事业的发展,严复结合其西学知识与办矿经验,写下了《路矿议》一文,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六月一日、十日于《外交报》第十二、十三期刊登。

李鸿章病逝后,袁世凯成为北洋系的代表人物。为了维系北洋巨大军费开支及混迹官场的贿赂资本,袁世凯瞄准了利润丰厚的开平煤矿。光绪二十八年十月,发生了英人禁止在开平矿区悬挂大清龙旗的“龙旗事件”,张翼私自将开平矿务局卖给英商之事得以曝光。于是袁世凯一方面数次上奏弹劾张翼,一方面发动报刊舆论对张翼进行攻击。光绪二十九年(1903)三月十三日,袁世凯上奏《英商依据和约侵占开平矿产请饬外务部声明规复折》,将张翼私卖开平煤矿一事揭露出来。同时,在三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四日,《中外日报》连续刊登张翼《遵旨回奏开平矿务情形折》《奏陈开平矿务局加招洋股情形折》;二十九日,《中外日报》又发表《论张燕谋侍郎复奏开平矿务之欺罔》一文,指责张翼私自将开平煤矿出卖给外人,并列举“欺罔十条”,抨击张翼。为了回应袁世凯的弹劾,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张翼请严复代笔说明情况。严复以张翼名义作《代张燕谋草奏》,回应袁世凯的攻击;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十六至十八日,严复在《大公报》上发表《论〈中外日报〉论开平矿务书》一文,对《中外日报》的批评一一进行反驳,维护张翼的声誉。

首次上奏无果后,袁世凯持续弹劾张翼。在光绪三十年(1904)三月第四次上奏后,清廷批令:“严饬张翼赶紧收回,不准亏失。”[5]朝廷派张翼去英国处理开平矿务局讼事,企图以法律途径解决权利纠纷。张翼以月薪千元邀请严复同往英国。[2]230光绪三十一年(1905)一月六日,严复与张翼抵达英国。严复到英国后,主要为张翼写供词并翻译公文,随着所掌握的资料越来越多,严复开始怀疑张翼的作为。在一月十四日给张元济的书信中,严复表示“甚悔此行之冒昧也”[3]552。随后伦敦高等法院开庭审理开平矿务一案,张翼的所作所为彻底暴露,并且因为张翼自革职后负债累累,行前所承诺的薪水也无法支付,严复对其愈发厌恶,认为“张本市侩起家,当一帆风顺时,尚有表面可观,至今日暮途远,丑状毕露”[3]553。严复表示无论结果如何,都将离开张翼。对此一案,严复认为张翼之事,根本原因“皆在不识西文而与西人画诺”,而当今一些无知之人“尚云办洋务与识洋文是两事,则宜乎其国权之日削也”,表达了对国势日下的无奈和叹息。[3]553随后,严复离开张翼,前往巴黎。

中英双方关于开平矿权的纠纷不断,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为了收回开平煤矿,袁世凯创办滦州煤矿,开发开平附近的矿区,尝试“以滦收开”。[6]宣统二年(1910)十月,时任度支部财政处议官的严复向清政府上奏了《论收回开平煤矿说贴》,说明开平矿权的纠纷以及他对这些纠纷的看法。之后,严复再无参与开平煤矿之事。

二、权利意识与路矿思想

在办理矿务期间,严复发表了数篇文章,如《奉告开平矿务有限公司中国诸股东启》《路矿议》《代张燕谋草奏》等,反映了严复这一时期的路矿思想,其中《路矿议》这篇七千余字的长文有着更为集中的体现。因此,下面将以《路矿议》为中心,结合其他文章分析总结严复的路矿思想。

(一)保矿保权

路权和矿权是一个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国计民生,但在甲午战争之后的数年间,中国的路矿之权几乎被掠夺一空。巡视唐山矿区的见闻,让严复深刻体会到保有中国路矿之权的重要性,因此严复首先呼吁的是保护中国现在所持有的矿权。在《奉告开平矿务有限公司中国诸股东启》文中,严复认为自道咸以来,外国人深入中国内地,四处探测矿藏,绘图立说。列强为阻止中国人开矿,甚至散布“矿丁致乱之瞽说,动色相戒”,试图蛊惑中国人。[7]5开平煤矿是中国保有的少数煤矿之一,创办二十多年,经历甲午中日之役、庚子之变,想要保存无失实在困难,并且现已签订合办章程,中国对开平煤矿的事权日益散失,恐怕不久之后将被洋人所据有。因此他希望华人股东停止向洋人出售股票,保护中国人对此矿的事权。最后严复发出警示:“此所争者非仅一己之厚,实国民之权力实系之,则慎勿见小利而欲速也。”[7]7

严复注重保矿保权的思想在《开平矿务有限公司广告》中也有所体现。文中称开平矿务局在庚子之难后,“事机存亡悬于呼吸之际”[7]9,所以督办张翼不得已和洋人合办,将开平矿务局 从“官督商办”改为“中外合办”,以保住国家的利源、股东的本金和官府的赋税。如果不能招募数百万元的新股,中国在矿局中将毫无事权,希望诸公“察今昔之时势与股价之低昂”,入股开平矿务有限公司,以保住中国在开平矿务中的利权。[7]8-10

严复对路矿如此重视的原因,正如其在《读新译甄克思〈社会通诠〉》中所指出:“故今日救贫之大经,仍即地而求之,而其要在路矿。吾之为路矿,将以富用路矿之吾民也,非徒以富治路矿者也。世之人惟不知此,故其说无往而不左。”[8]149严复总结西方国家发展的进程,认为铁路建设推动了国家实力的增长。美澳二洲、日本,继欧洲之后,大力修建铁路。这些国家修建铁路后,交通往来便利,由此产业兴起,民富国强。比利时国土还不如中国直隶一省大,而铁路长度几近中国的十倍,可见中国铁路事业之落后。严复强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铁路,则通商惠工全是空谈。[8]104-105

谈到铁路与其他产业的关系时,严复认为所有工业类型中,冶铁一业最受铁路的影响,中国铁路不兴则冶铁业不兴。严复举例说明铁路未通之前,欧美两洲每年铁产量不过二百万吨,到如今则年产量高出二十倍有余。然而“铁非能徒盛也”,想要铁业兴盛,必须先修建铁路。[8]105

严复认为,中国煤矿的盛衰也与铁路息息相关。当下世界每年煤产量超过七百兆吨,而中国拥有最丰富的煤矿资源,每年产量却还不到五兆,这也是中国铁路不发达所造成的。严复把铁路比作人身上的脉络,人无脉络,全身血气则无法流通,疾病即刻上身;而国家没有铁路,则无法广开利源,国家必定贫困。严复认为环球诸国,拥有丰富的矿藏而不懂得开发利用的,唯中国而已。但中国人不是野蛮的民族,其头脑聪慧,身体强壮有力,之所以不能尽享矿藏之利,原因就在于中国铁路不发达,矿品无法打开市场销路。因此,如果中国铁路发达,将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8]105

严复对保路保矿的重视以及对路矿业与其他产业关系的清晰认知,展现了其丰富的西学学识和强烈的现实关怀,体现了知识分子为保护国家利益而积极建言献策的爱国情怀。

(二)主张中外合资办矿

严复因目睹中国权利之失而建言保路保矿,但他并没有因此拒绝与外国人往来,而是主张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基础上对外开放,借助洋人财力筑路开矿。这是严复对西方国家富强成因的认识,也是严复路矿思想的一个鲜明特色。严复认为,以官办或者官督商办形式办理路矿业,会有“文例拘牵,断行抵滞,而度支烦费,又复不资”[8]105的问题。因此严复提出中国兴办路矿业,必须以商办为主,以公司的形式募集股东,因为中国在兴办路矿业的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不足,所以严复认为需要先召集洋股,打消国人的疑虑,才能吸引国人投资。[8]106

严复为张翼辩解的两篇文章都涉及其对“中外合资”的看法。在《代张燕谋草奏》文中,严复强调“中外合办”的重要性,他认为矿学精深,目前中国人不能掌握,办矿成本又高,无法募集足够的华股,而且股东不能信任贪婪无厌的官吏。据以上种种原因,严复认为,中国“必求矿利,揆之今日时势,非借助与外洋之财力不行”,实行中外合资办矿是目前最好的选择。[8]141严复根据西方经济学理论认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土地、资本、劳动三要素缺一不可,地主收其赋税,工人禀其工钱,出母本者享其赢息。在无力自主开发矿山资源的时候,就应该利用外人的资金与技术,然后按三要素所占比重分配利润。如今中国不能自主办矿,又不愿分利给外人,中国所失去的利润更大。[8]140-141

在《论〈中外日报〉论开平矿务书》文中,严复认为张翼是将开平矿务局由中国独资改为中外合资,股东仍是股东,权责照约不变,是增加本金,而不是买卖田产屋宅的行为。这是严复对“议者动言开矿之事,万不可招用洋股,用则利权为所独操”这种守旧观点的再一次反驳,其认为中外合资经营是自由市场经济下一种再正常不过的方式。[7]13-17

同样的观点在《论收回开平煤矿说贴》中也有所体现。严复认为国人对于中外合资的看法“大则以主权损失为言,小则以利权外溢为病”[7]106,虽然有外国人利用领事裁判权侵害中国利益的现象,但严复认为国人之担忧在法学和经济学上都是没有道理的。外国人遵守中国的法律缴纳赋税,并不会损害中国主权;而在营业上,德、法、俄等国皆引进外资,“未闻以损失主权、外溢权利为诟病也”。[7]106因此,严复认为,在中国国力未张的情况下,引进外资是利国利民之举。

严复支持“中外合办”是在当时中国的资金、技术都不足以支撑中国人自办路矿的情况下的一种实事求是的选择。

(三)规划成立路矿总局

严复在《路矿议》中提出中国要成立一个路矿总局,统筹协调中国路矿业的管理经营。路矿总局所定章程,需在保护中国主权基础上,以开通利源、自由经营为宗旨。对于兴办路矿的公司,总局要给予其相应的自主权,使其能够独立运作,但又要对其进行限制,对公司的项目进行监察,防止其“卤莽灭裂之为”[8]106,使公司遭到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人员设置上,总局所设官员不必多,但是为路矿大臣出谋划策者则必不可少。严复建议设置一名洋人参议,要求此人熟悉中外路矿之事和欧美目前实行的路矿办法。如此,既可收集外国之新章新法以资参考,又可详考国内路矿之利弊。至于总局派遣各省驻办专员一事,严复则认为各省足以自理其事。[8]107

在事务管理上,对于中外商民探查矿脉,只需报备地方州县官员即可,无需总局批准。如果遇到地方民众阻扰,州县官不能处理就上报本省之藩司;如藩司仍不能处理,再上报总局。对于正常领办专利等事情,藩司和总局要详细审核,秉公办理。对于那些意图转卖“利权”获利的公司申办路矿之事,要慎之又慎。因此,总局和商业公司签约之前,要考察该公司的声名、财力、技术等,保证承办公司有能力兴办路矿务。[8]107-108

对于征税一事,严复认为如果商民所开矿山是国有财产,则对矿产、煤、铁、五金洎诸矿质,应当免征内地的厘金之税,而海关征税,按规章缴纳。又因为“矿质之贵贱迥殊,而运费与市值各异”[8]109,如果按统一标准征税,则有不平之弊。严复建议征收什一之税,即百分之十的税率,并将海关常税一并免征。如果所开矿山非国有,则按其每年之净赢征税:每年所得全部利润,先以百分之七为股东的利润,剩下的赢利,国家按百分之二十五的税率征收,十分之一作为本省的厘金,十分之一作为归还股东的股本。矿山的承办期限,以五十年为限,期满后收归国有。[8]109-110

严复对路矿总局的规划涉及事权、管理、征税等各方面,是一个相当完备的设计,为近代中国路矿管理机构的制度改革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参考。

(四)制定路矿发展规划

在严复的铁路发展设计中,中国所造铁路应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商兵干路”,为全国交通要道,联通京师和沿海沿江各省都会,平时作为全国性的商业铁路,遇有事端则作调兵之用。这类铁路归国家所有,其经营建造不得推延,有此铁路,“各直省之工业待此而后进,商务待此而后兴,民生待此而后苏,而武备亦待此而后有”,全国的工业、商务、民生、武备都将因为这铁路而兴起。[8]108第二类是“支路”,是干路的分支,用以联络中国的偏远之地及兴办矿业。这类铁路任由商民集资自办,由总局制定章程、法令进行管理。每年运营的收益归商民所有,总局抽取一定的利润,五十年后由国家赎买,收归国有,这对国家和商民是互利共赢之事。[8]108-109

严复认为中国各地情况不同,发展路矿业必须要有详细的规划,循序渐进。应当设立详细的章程,先在一省实验办理,如果实验成功,能够使国人无所疑虑,吸引他们投资发展路矿业。直隶省是中国的中心,已经建成的铁路线最长,办矿之利也多于他省,并且此地的矿脉、路线,已经由各国的工程师所勘明,容易召集华洋股资,路矿总局应以此省为中心,经营路矿,再将路矿业推广到全国各地。中国之路矿兴,则一切和路矿相关的农、工、商业都将随之兴起,中国必将摆脱民生凋敝、府库不充、教化不振等贫弱之征。[8]110

严复对中国路矿发展的设计规划有其合理之处,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据不完全统计,仅在光绪二十一年(1895)至三十四年(1908)间,列强就掠夺了中国的54处矿山;铁路方面,到宣统三年,中国拥有自主权的铁路里长,还不到当时中国已修筑铁路的百分之七。[9]中国的大部分路矿之权全在外国人手中, 严复自办路矿的规划注定难以实施。

(五)主张依法收回矿权

严复在《论收回开平煤矿说贴》中,坚决反对在开平矿案纠纷中,清政府欲以高价赎买开平煤矿的想法。如果高价赎回开平煤矿,不仅让英方的诈骗行为合法化,而且会给中国政府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严复主张用法律手段收回开平煤矿。开平煤矿是官督商办企业,督办张翼无权转让给任何人;并且依据中国法律,如果没有国家允许,外国人不得执管地亩产业,不能在任何地区开采各种矿苗。如今有限公司的法人系英国人,“既非条约,又未经特别允许,并未向中国农工商部正式挂号”,其在开平开采煤矿,违背了中国的法律。[7]109因此,严复认为,清政府应要求英国政府察照法例,“饬令开平矿务有限公司将所有不应执管产业,全行退出,订期交还中国,国家另派大臣妥慎接收”[7]109。

严复以法律手段收回矿权的建议有其可取之处,其论据也站得住脚,但在当时国势衰微的情形下,中国并没有要求列强遵守中国法律的实力和资格,所以严复的想法只能说是一厢情愿。

三、结语

清末开平矿权转移之后,开平矿务局变为英国公司,以中外合办为名,实则大权尽归英商掌握,这是外国资本强行掠夺中国矿产资源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晚清工业化起步之困境。严复出任开平矿务局华部总办,“其实一无所办”,但他对于开平矿权丧失问题的思考,以及针对中国路矿的管理和发展问题而提出的一套管理方法,都是较为可取的。

从《路矿议》等文章可以看出,严复交叉运用近代西方经济学理论及权利学说,提出无论国家或个人都必须履行保护矿权路权的义务,主张成立国家路矿总局以加强中国矿业的管理水平,还主张铁路建设和矿产开发齐头并进,交相为用的发展办法。可贵的是,严复一方面积极主张国家应依法收回被外国列强抢占的矿权,另一方面,他又不反对中外合办企业,因为他认为借助外国财力筑路开矿对于当时贫困的中国而言是利大于弊。

“时至今日,严复的科学与爱国思想仍不过时。”[10]其路矿思想至今仍有许多值得参考借鉴之处。严复对中外合资具有清醒的认识,他提醒当局利用外资发展经济时要保证事权在我,以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其对路矿总局事权的设计,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机构如何实现“执简驭繁”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严复的路矿思想体现出一个先进知识分子于内外交困之际,对救国救民之道所进行的探索,展现出其拳拳爱国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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