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园本课程的幼儿表现性评价研究
——以“启点课程”的“一幼星100件事”应用为例
2022-11-21黄芳
黄 芳
近年来,幼儿园园本课程百花齐放,为学前教育教学改革注入了活力。幼儿园课程改革面临着“在一连串核心素养下的课程与教学转化的链环中,必须明确什么样的评价能指引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的困境。表现性评价由于具备对教学活动真实情境进行考察评估的特点,有助于更好地了解幼儿身心发展需求及优化课程内容,获得越来越多的幼儿教师的支持和认可。这也为笔者所在幼儿园围绕园本课程探索表现性评价策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应用幼儿表现性评价策略来优化调整“启点课程”中的“一幼星100件事”创造了条件。
一、探究园本课程背景下幼儿表现性评价的理论基础
(一)基于园本课程的幼儿表现性评价概念内涵
园本课程通常表现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等特点,尤其能够反映出幼儿园的办园宗旨和教学特色。例如“启点课程”就是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指导,以幼儿园实际环境和条件为背景,以幼儿现实需要为出发点,以幼儿园教师为主体,从幼儿园的实际出发构建的课程。该课程中的“一幼星100件事”主要体现了“人与自我、人与他人、人与家庭、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科技、人与文化、人与世界、人与生命”的九大关系,有助于用来评价不同年龄不同班级不同性别幼儿的综合表现。幼儿表现性评价是指“教师在幼儿的真实生活情境中,或为幼儿提供一定的问题情境或设置特定任务,通过分析幼儿在解决问题或者完成实际任务时的表现来评价幼儿的一种评价方式”,强调对幼儿一日生活过程中完成任务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价,重在了解幼儿的身心发展情况等。[1]
(二)明确基于园本课程的幼儿表现性评价基础理论
建构主义理论认为“个体对世界的认识源自于其自身的已有经验,学习者的学习主要是通过与周围环境的互动”[2]来实现的,要求通过互动评价促使幼儿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明确了根据个体发展的不同和结合真实的问题进行评价,这为围绕园本课程具体事件内容来进行幼儿表现性评价提供了理论支撑。多元智能理论指出应该多方面、全方位地进行个体评价,这也启发我们要做到“评价服务教学、教学反应评价”。情境学习理论“强调知识与情境之间动态相互作用的过程,认为知识是镶嵌于具体的情境与活动中”,[3]本园基于园本课程实施幼儿表现性评价就体现了情境学习理论的精髓,突出了对幼儿日常情境活动中实际表现的评价,有助于了解幼儿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
二、分析园本课程背景下幼儿表现性评价的实证现状
(一)立足园本课程的幼儿表现性评价任务模糊不清
一方面,类似于“启点课程”的园本课程在一定程度上为实施幼儿表现性评价活动提供了载体,为设计幼儿表现性评价的具体任务明确了目标方向;另一方面,教师在设计表现性评价目标、任务方面却仍然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难以形成具体的任务要求,致使幼儿表现性评价任务模糊,不利于为后续设计幼儿表现性评价标准等提供指引,也不利于在发现问题或不足时及时反馈,调整园本课程实施的内容。
(二)基于园本课程的幼儿表现性评价标准不够科学
规则标准作为定性定量评价幼儿表现的主要手段,也是衡量园本课程教学效果的重要标杆,对于帮助幼儿园优化园本课程教学内容和完善幼儿表现性评价策略都具有积极意义。然而,当前基于园本课程的幼儿表现性评价标准常常依赖于教师个人的感觉或喜好,在评价的客观性、全面性方面保障不足,也没有激发幼儿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评价的动力和热情,评价结果较为主观,不利于帮助幼儿实现身心健康发展。
三、创新基于园本课程的幼儿表现性评价实践策略
围绕“启点课程”的幼儿表现性评价活动,亟须调动各方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完善实践策略。
(一)完善园本课程表现性评价机制
幼儿园层面应基于评价改革创新幼儿表现性评价方式,实现评价内容分层化、多元化,以“一幼星100件事”作为表现性评价的考察依据,根据大、中、小班开展表现性分层评价,设计分层化的“启点课程”实施方案,制订表现性任务评价计划,确定个性化的评价任务。幼儿园强调对园本课程教学评价,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考核小组评价园本课程的开展情况,为后续园本课程内容调整及配套表现性评价任务提供依据。
幼儿园提前将“启点课程”评价方案设计为《一幼星100件事评价细则》,为每位幼儿设立“一幼星100件事”专题成长档案册,保证表现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双向推进,档案册中将“100件事”有关的作品集、观察表、活动照片、学习花絮等即时记录,对有关照片与作品配以反映幼儿发展水平的文字说明。当“启点课程”进入到每学期期中、每学期期末时,就需要对幼儿表现性评价指标予以评估。
(二)提升幼儿表现性评价可操作性
一是根据大、中、小班幼儿认知特征设计表现性评价工具,不同类型的评价工具适用范围所有区别,清晰指向大、中、小班幼儿各类能力应达到何种水平,可达到哪种水平。实施过程中再依据对幼儿日常表现的观察情况,确定可量化评估的评价规则。
二是根据课程目标完善评价指标。依据幼儿园教学实际,若是对每名幼儿展开全面的表现性评价,可能会大大降低评价效率,在评价内容、表现性任务、评价工具设计等方面都需要耗费教师较多精力,但过于概括与抽象化的评价又不利于发挥评价的有效性。因此,需要根据课程目标简化评价指标,依据“一幼星100件事”的具体活动目标,设计相应的表现性任务与评价内容。同时,考虑到大、中、小班幼儿的认知经验及能力,选择关键性指标开展表现性评价,从根本上提升评价效率,保证园本课程评价有效性。
三是咨询专家科学设计评价工具。评价工具的设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根据启点课程幼儿表现开展表现性评价,需要提前创建基本的概念框架,从而保证评价规则的一致性。幼儿园在设计评价工具之初,可咨询专家意见;在开发过程中可成立园本课程表现性评价小组,教师间开展经验交流与讨论,对现有的课程评价体系予以分析以获取设计工具所必要的信息。
(三)提高表现性评价者的评价能力
一是为实现教师评价能力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依据教师专业发展情况完善具体的管理制度与机制,帮助教师了解园本课程与评价制度,对经验丰富的教师设计专业素养发展计划,同时为教师提供幼儿表现性评价应用范本,让教师更加直观地将表现性评价应用到园本课程实施中,也为教师评价有据可依提供专业性指引。
二是促进幼儿园教师评价能力自主发展。教师要为幼儿完成表现性任务营造充分的自主发展空间,接纳不同幼儿的课程学习需求,在实践中教师不断朝着“基于对儿童的理解来支持儿童发展”的方向来提升评价能力与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