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审思
2022-11-21朱泽东
张 奕 朱泽东
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创造性提出构建技能型社会的设想,并就此描绘出国家重视、社会尊崇、人人学习、人人拥有技能的愿景蓝图,以最终服务于全产业链发展的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1]。同年6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指出,“技能中国行动”要以培育技能型人才为先导,渐次形成一支能够助力人才强国战略实现、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2]。同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进一步指出,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仅肩负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还承担着培养复合型综合性高质量人才、促进就业创业发展的社会重任[3]。综上不难发现,国家对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注日益加深,其立足点也从教育体系内部改革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看齐。在此背景下,如何构建技能型社会,如何以技能型社会建设为背景持续推动职业教育改革,进而真正意义上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富裕相融相通,成为当下甚至今后一段时期内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首要考量。
一、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逻辑
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否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4]。“十四五”时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需要充分考量技能型社会建设与人才强国、科教兴国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匹配性。在此背景下,开展“技能中国行动”,加速落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目标,是有的放矢的重要决断。而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的重要使命。因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发挥技能型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际合作竞争上的优势,有助于加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前途广阔、大有可为”战略定位的重要体现
“前途广阔、大有可为”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职业教育大会上对职业教育战略地位的肯定,深刻阐明了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不论是有机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还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需要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置于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以“提升、强企、激励、合作”为具体举措的“技能中国行动”成为新时期助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5]。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重大变化也对技能型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
就“前途广阔”而言,技能型社会建设目标的提出,使得技能型人才培养成为助推制造强国、教育强国以及科技强国的根本诉求。一方面,创新要素驱动离不开技能型人才支持。技能型社会建设离不开创新要素驱动,而实现创新要素驱动,需要不同层次创新人才的有机合作。在此过程中,职业教育体系所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占据重要地位。技能型人才与学术型人才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一定程度上能够加速基础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层面转化,并进一步弥合全产业链条中缺乏引领性、突破性研究成果的不足。另一方面,社会发展离不开技能型人才助力。随着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的快速推进,国内产业结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由此诞生出许多高专业化、高门槛化职业岗位。不同工作岗位对就业者理论知识与操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2020年9月召开的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以及2020年11月召开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等重要场合发表讲话,重申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由此来看,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重视技能型人才培养,有助于为其打造一个“前途广阔”的未来。
就“大有可为”而言,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持续向好、向稳实现我国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职业教育体系对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在此过程中,要想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不仅需要大量高精尖人才突破国际“卡脖子”技术封锁,而且需要大批量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初,我国高水平技能型人才总量大约为0.58亿人,占全国技能型人才总量的30%,技能型人才培育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但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来看,技能型人才在总量、结构以及使用等方面仍存在较大缺口。2019年3月29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中就已明确指出,应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着力培养一批匹配产业急需、技艺高超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2021年6月,“技能中国行动”进一步将“技能”置于国家发展重要位置。上述政策均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切入点,旨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如此看来,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技能型人才在响应产业升级、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实现其人生价值方面“大有可为”。
(二)“不同类型、同等重要”基本定位的重要认知
“不同类型、同等重要”是明确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教育体系基本定位的重要认知。《意见》中指出,要谨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客观认知,要在探寻教育发展需求、产业发展需求以及人才发展需求的客观规律上,使职业教育确确实实成为一种“广泛需求、特定功能”的教育类型。也就是说,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职业教育想要真正成为类型教育的关键在于确保其与普通教育处于平等地位。这既是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内在要求,也是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应然选择。
就“不同类型”而言,在传统认知中,职业教育被视作为普通教育学历层次中的中专学历[6]。尽管21世纪以来职业教育地位有所提升,但依旧远低于普通教育。之所以将职业教育视作一种教育类型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具有不可替代的社会价值。同时,职业教育不只是在性质上与普通教育存在差异,就教育自身规律性而言,二者也相差甚远。普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强调由浅到深、由简单到复杂的知识体系传授,而职业教育更多注重技术技能的传承与创新。由此来看,“不同类型”的重要决断不仅是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思想的“修正”,还是有机衔接中职、职业专科和职业本科的关键。
就“同等重要”而言,长久以来,职业教育一直被视为普通教育的“附属品”,与其他类型教育相比会面临更多挑战。但结合人才分类理论与二八定律来看,社会对于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约占社会需求总量的80%左右,职业教育应该占据更加重要的地位[7]。时至今日,职业教育已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2亿多高素质劳动者,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性不言而喻。以2019年为时间起点审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出台,从政策视角明确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均为教育类型且二者“同等重要”的地位。后续诸多政策也均以“同等重要”为出发点,持续稳固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以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召开以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认知更是成为业内共识。可以预见,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职业教育必将同其他类型教育一样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正在经历社会经济变革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我国,职业教育将会扮演着愈发重要的角色。
二、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
技能型社会建设以培养技能型人才为核心,以加快建设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为抓手,凸显职业教育的全民性。技能型社会建设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赋予了更多角色期待。
(一)宏观视角:以新发展格局为目标,稳步推动经济社会内生增长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渐次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8]。受此影响,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职业教育体系亟待更新。同时,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成为有机衔接新发展格局、稳步推动经济社会内生增长的重要方式。“技能中国行动”方案中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要以技能人才梯次队伍建设为先导,构建一支满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9]。从宏观视角来看,这一目标的实现,仍需从职业教育布局选择、类型选择以及层次选择等层面出发,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一,布局选择。基于“人”的角度分析,“人”是教育发展的核心对象,其发展既要满足社会需求,又要实现自身对于未来生活的需要。因此,就布局选择而言,应构建与“人”相匹配的教育布局。而“以人为本”恰恰体现出新发展格局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人口导向,建立与人口布局结构相协调的教育布局结构既是新一轮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方向,又是立足传统教育布局方式资源短缺背景的一大创新。
第二,类型选择。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直沿用以普通教育为主体、职业教育为补充的传统教育结构体系。在这一体系下,职业教育仅作为一种“配角”嵌套在整个教育体系之中。随着技能型社会建设时代的来临,我国亟需大量具备知识、技能、态度以及价值观的复合型技能人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从这一角度来看,构建以数字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职业教育,形成由中等职业教育体系向中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过渡的职业教育新发展格局,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内生增长的重要路径。
第三,层次选择。美籍奥地利人、理论生物学家贝塔朗菲在其著作《一般系统理论基础、发展和应用》中指出,“任何系统都是一个有机整体,……,其整体功能是各要素在孤立状态下所没有的性质”。借此观点言之,要推动教育层次的整体变革,应将其分解成若干组成要素,进而分阶段、由低到高渐次实现。故对我国职业教育而言,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应从两个方向演进。义务教育阶段应持续提升教育公平水平,减轻教育支出成本。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这一层次应逐步扩大职业教育招生比例。所以,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应以新发展格局为目标,稳步推动经济社会内生增长,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中观视角:以产教融合为基础,持续创新协同育人模式
深化产教融合是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的改革任务。而在2021年全国职业教育大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又进一步阐明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性。从此来看,产教融合的持续深化是今后一段时期推进职业教育发展革新的重点路向。而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如何以产教融合为基础,加速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协同育人模式的持续创新。相较于传统职业教育发展而言,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应更加注重以专业能力、专业素养培育为主的产教融合。这不仅是作为类型教育的必然选择,还是满足多元利益主体、促进多元主体之间相互协作的应然选择。
一方面,实现不同层次融合。产教融合层次差异因学校、企业、行业等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统筹协作方式不同而产生[10][11]。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可将产教融合划分为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求、行业发展需求以及企业发展需求三个层次。准确把握职业教育“产”与“教”之间的关系,是满足专业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行业发展以及企业发展之间不同需求,实现不同层次产教融合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实现不同结构融合。“技能中国行动”的主要举措之一是“技能强企”,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加强职业院校与企业间的深度合作,进而优化既有产教融合模式,实现协同育人模式创新。实现职业教育“产”与“教”之间不同结构的融合,需要从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课程内容与行业需求、教学方式与实践内容等方面、多视角、多方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以为持续创新协同育人模式提供内生动力。由此言之,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以产教融合为基础,持续创新协同育人模式,既可以加速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更可以推动产教融合模式常态化转型,助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微观视角:以“德技并修”为原则,加速推进能力体系建设
“德技并修”的根本意涵是以德为本、以德驭技。具体而言,“德技并修”是将德育融入技能教育的全过程,旨在实现德育与技能教育的一体化发展。从其关系来看,“德”与“技”相辅相成,“德”的发展可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更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主要路径;“技”的发展是明确学生学习进程的衡量标准,是其人生发展的重要评依。这一认知充分体现了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国家对于道德教育和技能教育的高度重视。从当前我国能力建设现状审视,“唯学历论”的价值观使得能力建设推进工作频频受阻,以至于人才培养体系逐渐固化。鉴于此,有必要从市场需求与人才培养需求等视角出发,持续推进“德技并修”的能力体系建设。
一方面,深入把握德育与能力体系建设的内在联系。将德育理念具化来看,工匠精神是其集中体现。将工匠精神融入能力体系建设中,不仅可以发挥出“德技并修”的双向建设作用,还可以持续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实现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的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实现技能型人才培养规范与能力体系建设相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规范是能力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有助于加速能力体系建设。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能力体系建设可以依托政策与环境支持,根据能力导向原则落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定位。同时,考虑到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应将其置于技能人才培养方案的关键位置,然后依托统一协调的发展路径确保目标定位设立合理,进一步加快能力体系建设进程。故而,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以“德技并修”为原则,明确能力导向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才能高效落实能力体系建设,并发挥其应有作用,最终构建形成以“德技并修”为原则的能力体系。
三、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推进策略
以宏观、中观、微观三维视角审视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不仅是推动新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匹配经济社会发展方向的重要举措,还是落实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硬道理”。基于此,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应从畅通职业教育内部衔接通道、革新传统职业教育认知趋向、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育体系建设等方面出发,着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以“职教高考”制度,畅通职业教育内部衔接通道
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要将中职教育、专科高职教育以及本科职业教育三者在人才培养内容上实现有机衔接,并使之内部形成更为紧密且一体化的联系。《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职业教育体系,以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随后,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629号建议的答复中,教育部明确表示要进一步强化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性作用、畅通中职毕业生学历提升通道,逐步建立以“职教高考”制度为主的职业教育体系。从内容上看,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建立“职教高考”制度,打通从中职教育到专科高职教育以及本科职业教育上升通道,是确立职业教育地位的关键。在此过程中,“职教高考”制度能够畅通职业教育内部衔接通道,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持续夯实“职教高考”制度的公平基石。普通高考框架下,其更多注重的是对学科知识能力的考查。就职业教育学生而言,对其进行学科知识能力考查,无疑会降低升学深造的几率。而且,过去中职教育的目标旨在以就业为导向,保障其可以顺利毕业、顺利就业。所以在制定招生政策时,高等职业院校会不约而同地限制中职生升学比例。上述现象本质上是一种违背教育公平的行为。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想要实现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势必要打破这种不公平,进而通过更加公平的竞争来真正选拔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优秀技能型人才,这有助于推动我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因此,有必要在“职教高考”制度建设阶段,从社会层面维护教育公平。一方面,放开“职教高考”生源限制。生源限制是制约职业教育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大阻碍,故打破生源限制,扩充职业教育生源主体、取消高等职业院校对中职生的录取比例限制,可以有效减轻现行职业教育招生压力,为技能型人才培育提供支撑。同时,应允许符合报考要求的各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性生源自由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加速畅通普职生源自由流动机制。另一方面,扩大“职教高考”招录学生比例。其一,实行以“就业与升学并重”的中职学校发展导向,持续扩大贯通培养目标,提升招录生源规模。其二,继续优化中职教育布局,可通过撤并、转型等方式整合“底子弱、规模小”的中职学校,确保招录生源质量。其三,调整地区招录比重,充分考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就业形势以及报考人口差异,增加人口大省与贫困地区招录比例。
第二,持续完善“职教高考”制度顶层设计。2022年2月23日,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指出,“考试招生是优化类型定位、畅通学生升学通道的关键”。由此看来,从顶层设计视角探究“职教高考”制度优化方案,成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挥棒”。就目的而言,“职教高考”制度的出现既是为了解决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公平问题,也是扩大高等职业教育生源的“不二法门”。尽管现有职业教育升学途径多元,但升学比例、自主选择以及调换专业的自由仍较为局限。如三校生高考、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等升学途径多是以地方行政干预为主,往往会因为地域差异、政策差异等,无法切实保障升学稳定性与统一性。倘若选择参加普通高考,又会因为文化科目笔试与技术技能培养方向的冲突,使得考试难度极大增加,这无疑阻碍了中职生的升学路径。因此,可从顶层设计视角构建基于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职教高考”制度。一方面,应由中央统筹规划制定统一性考试框架,以规范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边界。然后,地方政府再结合其地域教学实际,制定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就业需求的特色化考试框架。如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来确定不同专业大类的考试课程与标准;结合不同行业需求,设定差异化的考试时间与流程。另一方面,探究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考试内容与形式,以强化考试对于人才选拔的效用。在内容选择上,应重点考核学生实践能力的掌握,辅以理论知识作为综合能力提升的考量,注重对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在形式选择上,实操技能考核应占据多数,笔试内容应基于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重点考核工作实践知识的掌握。
(二)以“技融于产”形式,革新传统职业教育认知趋向
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长期采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尽管经济发展水平已然快速提升,但对于技能型人才的培育却存在脱节。如今,受全球价值链重构与发展的影响,我国产业格局不断革新,产业链分工也日益专业化、精细化,这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也在逐步加大。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革新急需大量具备技术技能素养的综合型人才。值此时机,将技能培育融入产业发展,进而推动传统职业教育认知趋向变革创新,成为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
第一,以技能资源利用为基础,鼓励多元主体参与职业教育。技能资源是通过不同领域、不同参与主体集聚形成的综合性教育资源。以产教融合教学模式为载体,在各领域中发挥政府、企业与职业院校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动能,既可以深度优化技能资源,也可以助力技能型社会建设,共同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政府层面,下放办学自主权。地方政府应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范围,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下鼓励校内机构与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管理,发挥其管理主观能动性。企业层面,鼓励企业独立办学。政府可以出台职业教育扶持计划,支持与鼓励符合办学资质的大型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全国性、专业性职业院校,以更好地匹配产业发展、社会发展用人需求。职业院校层面,要持续探索产教融合模式发展路向。职业院校可在立足教育链与人才链基础上,积极探索与产业链、创新链之间的有机衔接。然后立足于此,进一步吸引企业在职技术人员、实践型人才到学校兼职、任职,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第二,以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加速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从环境端着手,优化技能型人才培育环境。在技能型社会建设背景下,破除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成见”,是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认知。具言之,相关主管部门可借助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兴自媒体宣传平台,持续营造“学、练、比、强”的技能学风,引导舆论立场向弘扬工匠精神、劳动精神的社会主流价值观迈进,以引导更多适学青年走向技能型发展道路。同时,进一步拓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渠道,为其展示切磋技能提供舞台,加强其劳动获得感。二是畅通技能型人才职业晋升通道。一方面,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与培训相结合的培养体系建设,在扩大职业培训投入的基础上,引导更多技能型人才主动提升学历水平;另一方面,持续完善职业资格鉴核办法,实现初级到高级技师的职业晋升与基层职员到管理层的管理晋升双通道职业发展路径。此外,针对高技能人才,可以为其搭建专项绿色通道、在职称评定方面予以倾斜,从而推进技能型人才结构年轻化、高水平化转型。
(三)以“国家资历框架”,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育体系建设
“国家资历框架”制度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标准与定义,将个人通过固定方式获取的知识与技能进行分类描述并评级的一项措施。统一的标准制订与实施,不仅有助于形成一个公平的、自由流动的终身学习体系,还可以保障和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加速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第一,横向串联三类“国家资历框架”模式。当前,“国家资历框架”制度主要分为以电大教育为中心、城市终身教育系统为中心、行业企业为中心等三类模式。从实践角度看,上述三类模式均以自身为中心,并未形成横向联系的统一资历框架制度。为进一步推进全国统一性质的“国家资历框架”制度,可借鉴国际“资历框架”搭建经验。具言之,可参考英国“国家资格框架”体系,将现有证书分类进行重新划分,制定涵盖基本素质证书、职业教育类证书、专业技术证书在内的六类资历框架。然后立足于此,加快出台资历框架实施手册,为“国家资历框架”制度提供参照。
第二,推动“国家资历框架”制度与“1+X”证书制度有机融合。实践已充分证明,“1+X”证书制度是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重要手段,是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色的重要举措。从德国“国家资历框架”建设实际来看,其打破学历资格与职业资格两路并行局面,使得不同类型教育资格证书具备同等价值,且形成了不同类型教育之间有机衔接的路径。借此经验,我国可在“国家资历框架”建设中加强与“1+X”证书制度分类的对接,进而以统一性资历框架推动学历资格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互认”。同时,在进行“国家资历框架”制度的等级标准制定时,要充分考虑现行各类职业教育资格证书,使其标准制定能够匹配职业教育各个阶段的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