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视阈下大学生规则意识培育路径研究
2022-11-20王海龙
王海龙
规则意识是衡量一个人自我修养高低的尺度之一。在日常生活中,规则意识体现在一个人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并且能够主动、自觉地遵守规则。孟子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人们可以在规则意识的指导下产生规则行为,进而形成自身对规则的行为习惯。规则意识的产生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指能够了解、掌握规则知识,这是形成规则意识的基本要求,即能够做到规则所体现的外在要求;二是指在“无人监督之处”仍能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具备遵守规则的内在愿望和基本习惯,即“慎独”。具有强烈规则意识的人,能够做到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觉地遵纪守法,做任何事情都是在自愿自觉、按照既定规范和标准去做;三是将遵守规则变成人的内在需要,对规则心存敬畏,才能做到“行止有度”。任何人在行动中,努力将遵守规则的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外在规则内化为人的基本素质,时刻牢记制度、规则,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做到思想和表现一个样,说的和做的一个样,在人前和人后一个样,有人监督时和无人监督时一个样。对个人而言,从外在规范向内在素质的转变,意味着规则不再是一种外在强制,而是自身道德素质的本能反应。新时代,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生活日益多元和复杂,加强对青年大学生规则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就变得尤为重要,同时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环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强化规则意识”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强化规则意识”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日渐突出。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要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1]大学生群体规则意识还比较淡薄,在社会生活中没有起到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群体应该起到的示范引领作用,因此加强对新时代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和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一、新时代大学生的规则意识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日益提升,“95后”“00后”大学生在成长过程中享受到更加优质和丰富的物质产品和精神关爱。他们是网络的“原住民”,在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支持下,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最前沿的信息、接受最新鲜的事物,他们个性张扬、视野宽广、思维灵敏,更加具有批判性、独立性和自主性;这就使得他们在看待社会事务的过程中更加全面、客观,而不是人云亦云,同时叛逆心理也更为明显。因此,社会生活中规则所具有的约束性与“00 后”青年大学生张扬的个性难免会产生一种矛盾,会使青年大学生产生排斥和抵触的心理。如何消除逆反心理,化解矛盾,使青年大学生对规则产生认同感,进而敬畏规则成为大学生规则意识教育的焦点所在。当前,大学生规则意识的缺失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生活中规则意识不强。当前部分大学生对自身要求不高,生活中规则意识不强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学生过马路不走斑马线;不遵守校规校纪;不遵守教室、公寓管理规定;晚睡晚起,生活作息不规律;在食堂吃饭不排队;在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占座、大声喧哗等现象经常发生。规则意识缺失情况较为普遍。
(二)学习中规则意识不强。部分“95后”“00后”大学生自律性较差,在校学习期间旷课、找人替课、考试作弊、制作假证等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Wi-Fi的普及,使得部分学生无视上课纪律,课堂上玩手机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等不良现象经常发生。
(三)交往中规则意识不强。部分大学生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在人际交往中经常出现不遵守约定时间、不遵守交往规则、不体谅他人等行为,造成做事与做人能力发展的不均衡。“大学生在较高的规则认知水平上能够作为旁观者较为客观地评价他人的行为,但是受主观因素的影响,很难客观地评价其自身的行为。”[2]由此可以看出,青年大学生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往往采取“双重标准”来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对自己放宽要求,对他人则按照规则本身进行评价。由于“双重标准”的客观存在,会迷惑大学生的理性认知,致使他们看不到自身规则意识的缺失,从而造成对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障碍。
(四)社会生活中法治观念不强。当代青年大学生对法律了解普遍不够,法治意识明显不强,对待很多问题采取“游戏心态”。大学生法治观念不强也是高校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隐患之一,例如大学生毕业论文造假、不按期还贷、毕业生不履行就业协议等违法行为的产生与大学生法治意识不强密不可分。大部分高校只是通过《思想道德与法治》这门公共必修课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的普及,不能够做到让大学生真正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个别大学生还没有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由于自律性不强从而做出一些违背法律要求的行为。
二、新时代大学生规则意识缺失的原因
(一)思想和行为的过分放松,是大学生规则意识缺失的根本原因
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形成归于个人发展的意义认知不到位,从而对自身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规范的要求过分放松。当前我国的中学教育,绝大部分仍以“应试教育”为主,学生在高考这一指挥棒的引领下,把考上大学作为终极目标。进入大学之后,学生存在目标感缺失、生活散漫、作息不规律等情况,学习和发展的内驱力不足。同时,大学生对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缺乏全面理解,更没有深刻的认识。部分大学生由于没有真切地认识到规则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作用,只是片面地认为规则带给他们的羁绊与束缚,使他们对规则意识的培养产生一种漠视的消极态度。
(二)家庭教育的不到位,是大学生规则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
孩子是父母的影子,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对于规则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子女对于规则是否重视与敬畏。很多父母在给子女提供优良的生活条件的同时,却忽视了对孩子正确价值观的培养。部分父母自身缺乏对规则的遵守与重视,无形当中给孩子带来了消极的影响,给孩子带来负面的行为示范,直接影响孩子树立正确的规则意识观念。家庭教育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行为养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物质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很多家长溺爱子女,养成孩子从小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衣食住行全靠父母,获得渠道非常容易,导致逐渐缺失规则意识,撒谎、骄横、破坏公物等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家长只看重学生的成绩,不重视学生的素质;只关心学生做事,不重视学生做人,致使学生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严重缺失。尤其是随着“95后”和“00后”学生成为大学生的主体,他们的个性更加突出,自我意识更加强烈,对于自己不喜欢的或者不感兴趣的事抱着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每天只关注自己的“朋友圈”,每天刷微信、微博,成为了“低头一族”。这些家庭环境下培养出的学生,规则意识大多比较淡薄。
(三)学校教育的不充分是大学生规则意识缺失的主要原因
当前,大部分大学生将学校教育作为他们“了解规则”的第一途径。纵观我国的学校教育,大多过分强调行政管理的重要性,高校的行政权力限制学术自由,过分地认为学生必须无条件遵守和服从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学校的部分规章制度脱离学生的实际,没有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更没能使学生将各项规章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自身的行为规范;一旦遇到学生的不理解与质疑,学校更多的是采用简单的思想教育应付了事。而且,很多学校的校规校纪多以《学生手册》的形式体现,内容多以惩戒为主,缺乏正向的激励性的规章制度。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过程中,缺少学生代表的参与,更多的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指定的规则。没有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因此也就难以使学生从自身道德的需要出发,形成对制度的充分认知与遵守,学生自觉自主遵守规则的意识难以充分体现。特别是学校对学生法制教育的体系尚不健全,除了法律专业的学生能够结束系统的法律教育外,其他专业的学生所接受的法制教育大多流于形式,对大学生的法治观念、规则意识的培养力度不够。
(四)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是大学生规则意识缺失的外部原因
“社会规则从本质上来说就是社会成员间的契约,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的一员,更要注意处理好保持个性特征与遵守社会规则之间的关系,自觉做到在规则允许范围内表达自己的意愿,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考虑到规则的约束。”[3]当前我国的法制化建设工作还处在一个发展阶段,还存在一些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传统“人治”文化的毒瘤还被部分人奉为圭臬,无形中挑战着法治社会的权威,影响人们规则意识的培养。公民的规则意识、法制意识、契约意识不强,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不遵守相关规定、社会上山寨产品、不按信号灯过马路、不讲诚信等不文明和不遵守规则的现象经常发生,而对这些违反规则的现象处罚力度不够,错误地引导青年大学生认为不遵守规则并没有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任何不便,导致大学生的功利思想作祟,认为不遵守规则更容易给自身带来良好“收益”,而不是努力争做遵纪守法的榜样。所以守规则的人常常成为负面典型,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取向产生了不良的负面影响。大学生尚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阶段,当面对这样的外部环境时,价值判断很容易受到冲击,直接影响了其良好规则意识的形成。
三、加强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对策
对大学生进行规则意识的培养与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具有全程性、多层次等特点,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等多方面形成合力,通过多种渠道对大学生开展规则意识的教育工作,力求实效。
(一)将规则意识教育与专业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融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中
教师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要将专业知识的“教”与人格养成、规则意识培养的“育”字紧密结合,在教学过程中既遵循教育教学的培养目标,也要重视大学生的个性发展,最终在提高大学生的规则意识方面取得扎实成效。在大学校园里,学生日常行为习惯的表现,直接反映了学生是否真正认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也真实地反映了各项规章制度在学生心目中的权威性。换言之,规则意识教育的成功与否,主要体现的是大学生对规章制度的践行效果。“在学科教育过程中,教师不仅要注重知识与技能的讲授,同时也要将规则意识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中。”[4]在日常教学中,教师要将规则意识有机地融入专业教育中,使得学生充分认识到规则意识的重要性。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对于学生违反规则、抄袭作业、违反课堂规定等不良情况严格按照课堂管理规则进行处理。让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各个细微之处都能感悟到规则意识并且逐步养成严格遵守规则的习惯。
(二)要把正面示范和反面督导结合起来,实行双向教育
为了增强大学生规则意识的教育效果,就要让学生直观感受何为正确的行为规范。在规则意识培育中,要充分发挥正面示范的榜样作用,通过“典型引路”积极引领学生增强规则意识,不断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品行。高校可通过开展“大学生文明修身工程”“十佳大学生评选”、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等系列活动,潜移默化地感染和教育学生,增强大学生的规则意识。同时,学校也要认真总结、梳理反面案例,做好反面督导工作。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学校要注重对学生遵守规则方面的督促、提醒、检查和引导。通过多方位的督导,不断强化学生良好的行为,使遵守规则逐渐转变成自觉行动,并内化为个人意识和需求。在督导过程中要适当地进行表扬和鼓励,增强大学生遵守规则意识的自信心和持续性。
(三)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规则意识重要性,进而增强规则意识
学校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注重对大学生在实践活动中规则意识的培养与指导。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可以让学生学会自觉地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在实践中宣传规则意识。对于在实践活动中出现的违反规则的现象,要给予学生及时、准确的指导,帮助学生深刻分析原因,剖析可能出现的严重后果,使学生在学校教育中形成的规则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从根源上教育引导学生培养严格遵守规则的意识。
(四)以规则意识为引领,创建和谐的校园规则文化氛围
“要形成有效运作的社会,规则必须能行之有效地解决问题,并且为规则的适用人群所遵循。”[5]高校在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以及各类文体活动过程中,明确对学生规则意识的强化,引领学生积极贯彻组织行为规则,注重规则的制定、执行、评价和反馈。同时,高校要积极发挥“校风、教风、学风、校训”等理念的积极作用,发挥“三风一训”的隐性功能,将学校的文化理念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和课堂文化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思想素养和道德情操,学生在这种隐性力量的影响下也会更加自觉地调整、规范自我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使其更加符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积极的校园规则文化氛围就有强有力的凝聚力、感召力,陶冶学生性情,提高大学生综合素养。同时,要更多地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这一教育理念,通过制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成立学生自发组织的“大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等学生自治组织来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的规则的制订和设计,使学生真正成为相关规则的制定者和践行者,构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科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