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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的蕴涵及其培养

2022-11-19董文婧

中国成人教育 2022年3期
关键词:德性道德精神

○董文婧 刘 月

2018年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意见》强调了新时代背景下的教师所需具备的专业素养[1]。2019年6月23日发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强调要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2]。新时代教师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把德性培育放在第一位。在新时代背景下,教师的职业特性要求教师德性、教育事业的特殊性需要教师德性、教师的道德现状呼唤教师德性。因此,必须关注并引领中小学教师德性的持续提升,才能更好保障基础教育稳定而长远地发展。

一、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的意蕴

“教师德性指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断修养而形成的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它既是教师人格特质化的品德,也是教师教育实践性凝聚而成的品质。”[3]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指向教师幸福和善的美好品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是一种不断建构的、动态生成的品质,是教师能动的反映。

(一)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的内涵

其一,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的基础是教师的生命境遇。中小学教师德性关注教师的内在教育品质,“以个体道德人格的整体生成和个体道德行为的高度自律为核心内容,以个体道德精神的高尚性和个体道德行为的完美性为核心目标”[4]。教师德性有其生成发展的现实土壤。教师德性的形成与教师的人生经历、教育实践密切相关。教育环境及教育实践对中小学教师德性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作用;同时,教师德性只有在教师现实的生命境遇中才能得到发展。实践是人类与对象世界之间所进行的一种物质的或精神的活动或者交流。人的实践理性赋予人选择自己的行为、追求自己生存的目的与生活幸福的自由。由主体在内在动机、道德意识与道德判断之后进行的自我确认、自我选择的行为保证了教育实践行为的道德性。因而,教师在其生命境遇中不断进行教育实践活动,在其既有的素质和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下不断成长。现实的生命境遇为教师德性的生成发展提供了养分。教师只有在各种教育关系中不断地实践,在周遭环境中不断接受考验,才能不断从教育现实土壤里吸收养分,获得幸福体验,从而提升教师在职业生涯中的生活质量和品质。作为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如果脱离教师的现实生命境遇,教师的成长将会变成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其二,中小学教师德性的实质是一种实践道德。教师德性作为一种内在精神品质、一种道德力量,以实践精神的形式表现出来,渗透在人的现实生活中。道德是为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服务的,指向实现主体的幸福生活。“一个人愈努力并且愈能够寻求他自己的利益或保持他自己的存在,则他便愈具有德性。”[5]这里所谈的“存在”指的是实现个人的幸福生活。“道德”蕴含着两层含义:第一,道德是社会人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第二,是个人通过社会实践所形成的内在精神品质,是一种内在的价值观念。道德作为一种价值观,在指导主体进行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时,一定伴随着主体的理性实践。主体无论是按照社会道德规范还是内在的“良知”进行行为选择,都会产生进行道德行为的内在动机,形成一定的道德意识,接着通过道德判断进行选择。因此,道德既源于实践需要,又服务于实践,并在不断实践中得到发展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德性是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是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教师个体的品性和道德力量的结果。教师德性的生成发展与教师个人生命价值的不断追求相对应。教师在其现实生命境遇中,不断在以职业道德作为底线道德的基础上追求理想化教育道德。也就是说,教师德性是教师对为师之道的理解与体验,这种个性化的理解与体验内化为教育实践中的精神力量与品质。同时,这种精神力量与品质在教师克服教育障碍时会显现出来。

其三,中小学教师德性最终指向关系和谐。中小学教师德性并非与生俱来的,也并非完全由教育环境和实践经历决定,而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处理各类教育关系,在“做”中内化形成的教育品质。中小学教师有其职业的特殊性,中小学教师面临的教育关系错综复杂,包括现实场域中的教师与学生、教师与家长、教师与同事、教师与领导等人际关系,还包括不断更新的教育理念与陈旧思想之间的关系、瞬息万变的各类网络课程资源等。中小学教师作为教育实践中的关键人物、各类教育关系的联结点,需要承担起维系关系和谐的重任。教育是指向未来的过程,是教育孩子不断发展的过程,所以教师德性不仅是一种当下的内在精神力量,更是指向关系和谐的精神品质。

(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的特点

第一,自律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并非以外部力量对教师行为进行规约,而强调以“自律”为核心进行内在精神品质的建构。所谓“自律”是指教师在教育实践中能够按照道德法规进行价值判断,同时也能按照自身的内在法则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说,教师所具有的内在精神品质与精神力量会外化为教师的教育行为。有德性的教师会在教育实践中约束自己的行为,这种行为蕴含着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自觉与自愿。若非自我约束,只可能是被外在规则法令约束或偶然间的行为。如果教师行为仅依靠制度、规范进行约束,那么教师的德性行为、内在精神品质与力量将难以持久。新时代下的教育作为一种指向学生未来的实践活动,对教师的德性修养的自律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在处理各类教育关系的过程中应该时刻注意以身作则,谨记对学生的道德承诺。

第二,生成性。所谓中小学教师德性的“生成性”是指教师德性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发展、动态生成,具有一定的能动性。教师制度规范的稳定性和确定性有可能使其在面临新情况时趋于僵化。在面对前所未有的情况时,既有的教师规范制度可能会显得不适应。教师德性是教师主体在教育实践中不断形成的内在的能动品质,是对教育伦理及教育价值意义的自觉内化。因此,教师在德性伦理的指导下面临新的教育情境时能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教师德性是一种建构性的精神品质,是一种从无到有、从低到高不断提升的动态品质。也就是说,教师德性能够引导教师追寻应有的道德精神品质,同时也在具体的教育情境中不断发展完善。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就是教师教育品质与精神力量不断建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不断地进行自我否定、自我认同、自我超越。在这个不断循环往复的过程中,教师的内在精神品质与精神力量实现动态生成。

第三,示范性。教师德性具有积极的意义,指向教育关系的善意与美好。教师是教育关系与教育实践活动中最有教益的模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展现着教师对教育事业的意义认同、教师身份认同以及教师个人的生命状态、精神境界,是内在精神品质与精神力量的外显化。具有德性的教师能够在教育关系中展示人性之美,构建美好的精神世界,促进教育关系的和谐发展,实现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教师所面临的直接对象是学生,这类特殊的群体虽然具有一定的自主性、独立性和创造性,但是还具有较强的向师性和模仿性。中小学生精神世界的建构以及价值观念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教师的影响,他们会在有意识或者无意识中模仿教师行为或教师行事风格等。教师在其内在动力与精神品质的支持下,其言谈举止会在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

第四,个体性。所谓“个体性”是指中小学教师德性因人而异,人与人之间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个体特色性。作为一种获得性的精神品质,教师德性存在于个体内部,同时,教师德性只有存在于个体内部才具有存在的合理性。教育实践的复杂性以及教师生命境遇的特殊性决定教师德性的个体性。一个拥有较高德性的教师在面对教育实践中的各类教育关系时,会以“美”与“善”作为教师行为的出发点与目的。反之,内在精神品质能量较低的教师,会因为经济、人际或者现实中的其他压力与原因而进行其他行为选择。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做”体现出教师的内在力量,能够彰显教师自觉的精神生命力。作为一种实践智慧,德性在实践中不断生成具有个人特色的内在精神力量。

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的价值认证

新时代对中小学教师德性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具有一定高度的教师德性对引导教师不断成长、对教育事业的进步、对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

(一)个体价值

教师德性赋予教师个体职业生涯发展的生命力,是构筑教师灵魂的重要元素。教师德性是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是教师人格化的品质,也是教育实践经验凝聚而成的品质,是一种高于外在规范法令的内在精神力量。教师德性不仅能够唤醒教师内在的职业自觉性,同时也能够赋予教师生命强大的力量,为实现教育目的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首先,教师德性能够提高教师的生命质量。“教师的德性提升是教师生命存在的确证,是教师生命成长的标志。”[6]教师德性的提高能够升华教师的生命质量,能够彰显教师的精神境界。教师的生命质量与精神境界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实现其个人价值,得到他人认可,以及不断拥有职业成就感、自豪感等诸多方面的不断确证。然后,教师德性是教师专业成长的核心,是教师形成成长内驱力的动力源泉。“教师”职业的社会责任赋予了教师要承担育人重担,具备“教师善”“教师公正”“教师责任感”等精神品质。这类品质的形成不仅依赖外部规范法则,更重要的是需要教师把外在的伦理道德规范自觉地转化为内在的理念、行事规则。教师自觉成长的驱动力来源于内在的德性,只有发自内在的品质力量,才会具有持久性与发展性。最后,教师德性的不断升华是教师对职业理想的更高追求。教师德性在教育实践中动态生成、不断完善,其内在追求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满足,教师的职业价值才不断实现,由此不断升华自己对教育事业的追求。

(二)教育价值

按照杜威的观点,学校教育的目的在于通过组织保证生长的各种力量,以保证教育得以继续进行。教育的过程是继续不断的生长过程,在生长的每个阶段都以增加生长能力为目的,所以教育的目的就是不断生长[7]。具有较高德性的教师在教育实践中会秉承“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教育理想,将促进学生不断生长作为专业成长的强大动力。这种内在动力的不断发展需要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充分调动自己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更加关爱学生,也即教师德性具有一定的利他性。教师德性的利他性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内化道德伦理、法律规范后的外显化。一个具有德性的教师,意味着他对人生、对生命、对成长有独特的感悟,他能够悉心观察其身边的人、事、物,并形成独特的看法,这种看法是对“德性”的自由拓展以及对人生、对世界的自由选择。这样的教师德性能够为学生带来巨大的成长价值。教师把这种自由选择交给学生,能够让学生学会选择、学会创造,在不断成长的道路上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生。一个有德性的教师能够承担起教师角色、教育事业所必备的道德品质,在他的潜意识中,教育的目的是指向学生不断地生长,这是一种源自教师内部的理念与力量。这种理念与力量带给学生的成长动力是巨大的。教师德性的示范性在潜移默化中带给学生的是无法衡量的人生智慧,带给学生品格德行莫大的鼓舞。

(三)社会价值

教师为人师表,承担着为社会培养人才的重任。古有孔子“诲人不倦”,近有陶行知“教人求真”,伟大的教育家们身体力行,践行着教师职业的光荣使命与责任,用不断发展完善的教师德性为后辈树立了楷模,他们的精神力量为后世之师形成了持久的影响力。新时期的教师面临着纷繁复杂的现实世界,面临着经济、利益、权利、地位等诸多压力与考验,仅靠外在的道德法规无法形成强大的力量,去适应新时代对教育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强大内在精神力量的教师面对诸多现实压力与考验会表现出强大的承受力与抗压力。教师的德性力量为其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格保证、理想的职业追求。因此,教师必然要提高自身的德性修养。只有这样,教师队伍的素质才能得到整体提升,才能承担社会重担。

三、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德性的发展路径

中小学教师德性作为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力量,它的形成是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不断增强自身的职业认同感,不断实现价值的自我满足。新时代背景下,多元文化、价值观相互碰撞。中小学教师德性的发展离不开制度、环境等外部力量的推动,也离不开教师自我的反思与修养提升。

(一)外部路径

1.完善中小学教师制度保障。中小学教师能否践行高尚道德,不仅受到自身的德性水平的影响,更重要的是教师工作的制度环境。教师在教育实践中面临着大量的道德冲突、价值判断与行为选择,大多数是利益与道德之间的抉择。化解这种冲突的关键是适切的制度保障。公平的教育制度保障是中小学教师良好德性生成的关键,也是教师“善”与“爱”形成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教师的“善”“爱”与教师利益并非对立存在,教师德性与教师利益需要制度来联系与维护。否则,作为社会人的教师缺失利益保障制度,教师的“善”与“爱”没有强有力的制度支撑,都是纸上谈兵。当然,教育制度规范需要教师去践行维护,因此教育制度规范势必要和教育德性伦理相协调。也就是说,教育制度的确立要充分保障教师的正当权益,确保教师的付出与努力能够得到适当的回报。适切的制度环境能够给予教师安全感与幸福感,这样的制度环境才能够为教师德性的持续发展完善提供保障。

2.加强中小学教师德性教育培养。中小学教师德性修养的提升,需要教师对自身德性形成正确的认识,而加强教师德性教育培养是形成正确认识的重要手段。教师德性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力量,能够产生比单纯的道德说教或惩戒更大的影响力。因而,中小学教师德性教育的根本目的,一方面是要向教师阐明教师德性与个人职业生涯、学生成长、家庭发展以及社会进步之间的重要关系与价值意义;另一方面要向中小学教师传授教师德性的理论体系及知识结构,帮助教师完善德性素养系统,引导教师内化德性修养的方法和路径,从而为中小学教师德性的生成发展提供优质的外部动力。学校或各类中小学教师培养单位可以通过专题讲座、交流实践等活动加强教师德性的培养。教师德性不断建构的过程也是教师按照专业道德要求不断进行自我塑造的过程。在当下这种时代转型的背景下,多元价值观不断碰撞,通过加强教师德性培养,引导教师理解和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主动维护、自觉践行教师道德规范,最终形成良好的德性。

3.营造良好的实践环境。作为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教师德性的发展与完善始终离不开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教师只有在具体的教育实践中才能不断地践行道德规范,不断强化道德规范理念,不断推进德性的生成发展。因为只有在教育实践中,教师才能将客观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理念并形成教师德性人格。教师德性修养的生成与发展是一个可逆的过程。在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里,教师的德性会被不断地强化。反之,在一个充满恶意的环境里,教师的德性可能会退化、降低。因而,教师德性素养的发展完善需要良好的实践环境作为保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有利于教师德性的生成与完善。因此,在教师德性构建过程中,社会应该通过制度、舆论等多种途径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学校可以通过优化组织管理、制定相应教育措施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二)内部路径

1.强化教师反思。“反思”是指思考过去的事情,从中总结出经验教训。所谓“教师反思”是指教师主动对自己在教育实践中的所有行为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评价以及经验总结等一系列行为的过程。这一过程的背后蕴含着教师德性已经由外在规范约束向主体自觉转变。教师的自我反思充分展示了教师德性形成过程,教师的道德主题意识和能力。教师如果不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评价,便无法强化既有的德性修养,逐渐沦为“经验”“习惯”的奴仆,教师德性会因此而逆向发展。因而,教师必须积极主动地进行反思,从自己的价值判断、行为选择中获取经验教训,才能够准确把握教师德性修养所蕴含的价值,掌握教师德性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在不断地反思、强化中,教师所必备的德性品格才会不断生成、不断增强、不断完善。

2.注重教育实践。教师德性是以实践品质与力量的方式去把握世界,使教师达到“善”的境界,是一种指向教师的教育实践的德行。教师职业的规范性体现为教师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教师的实践行为通常是某种规范下的行为。众多的教育规定与制度作为外在的约束力量限制着教师行为,而最高效的制约力量来自教师自身。当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将外在的制度规范彻底内化并在教育实践中外显化,教师的德性才真正实现自律。教师德性是一种获得性的内在精神品质,是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积淀而来的。教师良好的德性修养的形成需要一个长久的实践过程。教育实践活动是教师德性生长的天然土壤。教师在长期的教育经历中反复进行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不断实践道德行为,逐渐形成自律与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基于此,教师要重视教育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反复践行道德行为,从而不断提升德性修养,为职业幸福添砖加瓦。

3.加强教师自我修养。教师德性是在某种价值观的影响下,在一定的教育情境中自觉形成的。教师德性的形成过程就是教师不断反思、自主构建的过程。因此,教师的自我修养对教师德性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教师的自我修养指的是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也就是德性形成过程中进行的“自觉的自我改造、自我陶冶、自我锻炼和自我培养功夫”[8]。教师的自我修养是良好德性养成的基本途径,是任何外在约束都无法取代的手段。教师德性的自我修养途径有两条:一是阅读经典名著,经典名著是经过实践与时间的筛选留下来的文化经典,具有较强的文化力量,能给人带来精神支持;二是向榜样学习,通过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学习,教师的内在品质与力量会在实践中不断地强化与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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