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必要性、困境及路径研究
2022-11-19吴亚军
○吴亚军
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颁布拉开了我国本科职业院校发展的大幕。2021年,教育部先后出台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可谓是进一步明晰了本科职业院校的发展方向。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高标准建设职业本科学校和专业”“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形成产教良性互动、校企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本科职业院校担负着培养职业教育本科层次人才的重任,教育层次的高低决定了其产教融合必须区别于高职院校。但纵观既有的本科职业院校,其原有的基础多为民办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产教融合特色不明显。为此,势必需要根据现有本科层次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形成一条适合职业本科学校的产教融合路径。
一、本科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必要性
据教育部官方网站信息显示,截至2021年10月,全国共有本科职业院校32所[1],同时,应用型本科学校和高职“双高”校也可以建设职教本科专业。但不论是学校发展还是专业建设,均具有职业教育的属性,“产教融合”仍是本质特征,是需要长期坚持和发展的根本遵循。
(一)解决专业建设投入问题的有效路径
专业是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一线技术技能人才,这类人才在培养过程中尤为注重实践动手能力的养成,因此,专业建设过程中除了软性的师资、图书资源等之外,硬件上还必须具有合适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甚至校外实践导师,单从这方面看,专业建设所需资源具有高成本、高投入的特点。当前,在技术发展呈爆发性变革的背景下,本科职业院校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顶层,其培养的人才对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更高,相应的,在专业建设过程中需要投入的人、财、物也更多,以解决专业培养与技术发展同步的问题。从国际上看,职业教育在德国能够成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企业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企业出于自身发展的长远和现实考虑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远大于政府。20世纪70年代以来,企业每年所提供的职业教育与培训经费总额是德国各级政府所支付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费用的5至6倍,政府所提供的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经费仅为企业提供的职业继续教育与培训经费总额的四分之一左右[2]。而在我国,办学经费不足始终是高校发展的困扰之一。但对于本科职业院校来讲,通过深化产教融合的方式可以使企业成为专业建设的重要投入主体之一。为此,借助当前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是解决本科职业院校专业建设问题的有效路径。
(二)构建高水平“双师”师资队伍的重要支撑
“双师”师资队伍是本科职业院校办出特色和水平的关键因素。《标准》中明确规定“专任专业教师中,具有三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近五年累计不低于6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的‘双师型’教师比例不低于50%”,这可视为对本科职业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底线要求。随着本科职业院校规模的不断扩大,这一比例也将会呈增长的趋势。在德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职业本科学校的教师必须同时拥有博士学位和企业经历,而且需要得到企业至少5年的资金支持才能继续受聘于大学,目的在于使教师们拥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带领团队进行专业建设[3]。纵观我国现有的32所本科职业院校,其主要来源于4条路径,一是民办高职直接升格;二是公办高职“借壳”独立学院合并转设;三是应用型本科高校申报职业本科专业;四是公办高职直接升格。不论是何种发展路径,“双师”师资队伍的建设面临着“提升”和“转型”两方面需求。对高职院校来讲,虽然在“双师”师资队伍建设上尚有基础,但仍存在整体技术水平不高、校企双方人员能力不均衡、学校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欠缺、企业工程师融入教学困难等问题;而应用型本科开设职教本科专业,更加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双师”师资队伍基础薄弱的问题。基于此,构建“双师”师资队伍是当前本科职业院校发展的关键,而产教融合可以为“双师”师资队伍的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撑。
(三)提升学生就业质量的必然需要
学生高质量就业是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表征之一,而高质量就业的关键是学生所学专业知识能够满足企业岗位所需。本科职业院校培养的是一线所需的高技术技能人才,“一线”二字决定了人才培养的针对性、目的性和有效性,要求所培养的学生离校即能上岗,无需经过岗前培训。具体而言,学生的就业质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就业的专业对口率;二是学生所掌握的知识、技能是否符合企业需要及其未来在本专业领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由于不同行业、企业对人才的知识与技能有着不同的要求,而企业对其标准又有着直接、权威的决定性作用,因此,深度的产教融合有助于本科职业院校坚持就业为导向,更为紧密地围绕产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结构、教学内容和配置教学资源,进行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为企业输送符合其标准的技术技能人才,更广泛和精准地实施面向行业的定向培养,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从而切实提高学生就业质量。比如,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深化产教融合,实现了学生的高质量就业,连续多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 98%以上[4]。
(四)实现社会服务能力的现实诉求
本科职业院校同样担负着社会服务的职能,且社会服务也是评价职业本科学校办学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与研究型高校相比,本科职业院校所开展的社会服务具有服务过程直接和服务对象明确两方面特征。服务过程直接体现为本科职业院校主要为企业生产一线开展应用技术服务和创新,以及开展技能培训等服务方式,此种方式要求服务主体必须深入一线,与服务对象具有直接和面对面的接触。服务对象明确指本科职业院校的服务对象具有稳定性,主要为中小企业和急需提升技术或技能的群体,如转业军人、新型农民工等。服务过程的直接性和服务对象的明确性决定了本科职业院校的服务指向必须通过产教融合的方式来实现,并且相关研究也证实“深化产教融合是学校办学解决‘脱离社会、理论脱离实际、科技脱离生产’弊端的有效途径”[5]。同时,通过打造“产、学、研、教、用”的校企深度合作技术平台,不仅能提升学校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师资队伍能力提升,还可以提升学校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和贡献率,有效提升学校在行业企业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为学校的发展创设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进而为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更好地集聚资源。
二、本科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存在的困境
分析国家出台的与产教融合相关的一系列政策,产教融合的行为主体均离不开政府、学校和企业三类组织。虽然产教融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属于“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就本科职业院校来讲,其面临的问题却需要从起点谈起。
(一)政府主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从国家政策层面上看,近些年颁布了诸多针对性的产教融合政策,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政策的目的在于加快形成产教深度融合的外部环境,但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其一,政策未能“落地生根”,尤其是到政策实施层面后,地方相关配套的政策或法规还是多以引导性为主,政策内容也多模仿国家层面政策,突出表现为产教融合活动的开展与具体行为动作未能受到有效政策的保障和法律的规范与激励,致使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和权利无法可依,从而导致校企双方积极性不高,校企合作工作的具体行为也尽显随意,导致多数利好的政策出现了执行不力的结果。其二,关于产教融合效果的评价机制不到位。任何一项活动的开展都必须有标准可依,现有政策从应然层面上规定了深化产教融合的目标方向,但如何界定产教融合的深度?如何评价产教深度融合的效果?产教融合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技术研发和创新,如何界定时间考量的周期,等等,一系列结果性的内容还有待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出台政策。其三,产教融合在立法方面尚存缺失。一方面表现为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未能从法律层面予以确定,行业协会、企业、院校在产教融合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没有明确界定,各自行为缺乏监管和法律法规约束,多方利益和责任也存在失衡;另一方面,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利益的立法保护和激励措施缺位,履行教育责任的补偿政策(如,免税政策、项目扶植与优惠条件等)力度不够或界定模糊。
(二)本科职业院校自身定位的偏颇
其一,多元化治理主体结构的缺失。《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本科职业院校是本科层次的职业院校,属于职业教育类型。职业教育的特殊性决定了本科职业院校的参与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组织架构,但受制于传统治理理念,本科职业院校的治理方式仍带有较重的行政色彩,过于关注学校自身在治理方式上权利地位的体现,未能充分把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企业作为平等主体,弱化了企业在学校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真正形成校企双方平等参与的校企合作治理结构。此外,学校行政手段干预校企合作平台运行的情况时有出现,致使企业利益风险加大,严重影响企业进一步深化合作的积极性,甚至造成冲突,直接导致很多合作项目搁浅,合作目标难以实现。
其二,院校对自身办学定位的理解失位。这一问题突出表现为专业设置与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结合得不够紧密。从西方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的情况看,职业教育带有明显的区域性,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是职业院校的核心定位。但本科职业院校在专业建设过程中未能充分理解职业教育的区域性属性,专业设置脱离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所需,盲目追求大而全的专业建设规模,不能契合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脱离行业发展对人才规格的需求,从而导致校企之间很难有深层次的产教融合项目产生。
(三)企业在产教融合中的社会责任感缺乏
社会责任感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在业界已成共识。宏观层面上,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主要指企业对社会发展的回报度,涵盖内容较为广泛和丰富。微观层面上看,为社会培养人才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之一。近30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带来市场活力和社会进步,我国不少中小型企业在改革开放以后蓬勃兴起,但这些企业对经济利益追求与企业发展考虑较多,社会责任意识明显缺乏[6]。这成为产教融合中“校热、企冷”现象长期存在的原因。本科职业院校由于建设主体的差异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存在根源性的问题,这一根源性问题主要表现为合作能力上的局限。为此,急需企业担负产教融合的主体性责任,积极与本科职业院校开展合作,但实然层面却困难众多。企业是活跃的经济实体,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根本需要,盈利性是其本质特征[7]。尤其是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技术的更新换代速度使得企业面临的生存压力更大,很多企业很难克服“快钱”的诱惑,以致频繁调整经营策略和投资方向,以追求快速积累的高利润,功利主义色彩浓厚,很少冷静下来思考“百年大计”。尤其是当与之合作的本科职业院校既有合作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企业主动寻求合作的几率更小。但事实是,不论何种理由的羁绊,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是其社会责任之一,并且此种社会责任的履行不能单以追求经济收益为目标。
三、本科职业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的路径
深化产教融合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与经济社会之间的适应度。但就本科职业院校当前发展阶段看,需要借助产教融合提升自身内涵质量,同时也需要将企业的实际需求纳入合作中。
(一)创新校企合作育人机制
创新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即以专业组群对接行业发展需求为核心,构建高效、良性运行及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体系。
其一,建设“政校行企”协同创新育人平台。在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下,学校与政府部门一同努力,以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与支持作用,创新机制体制,消除学校和行业、企业间的壁垒,协调学校与行业及企业在教育方面充分发挥各自的功能及作用,实现资源融通共享,协作开展“教、产、学、研、用”等各项活动,从而形成科学有序、各方深度合作的人才培养体系。
其二,建立以专业组群为核心的校企合作委员会。当前,以政府牵引为主的“政校行企”合作平台尚未健全,本科职业院校可聚焦专业(专业组群)建设,与相关行业协会及行业内典型企业对接,将以专业(专业组群)为核心的若干教学管理相关负责人和专业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行业协会代表和行业专家、典型企业代表组成“专业—产业—企业”校企合作委员会,紧密围绕行业人才及技术发展需求,结合行业标准共同研究开发与人才培养规律相契合的教材体系、课程体系、课程标准及教学内容,“校、行、企”三方联合制定与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为行业定向输送符合行业标准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其三,抓住机遇,实现弯道超车。在传统产业已经形成惯性、利益壁垒较难打破的情况下,本科职业院校可以新兴产业或新兴技术领域为重点,如,创意产业、VR/AR技术等领域,探索建设企业深度参与招生、专业建设、师资队伍融合、教育教学、实验实训资源建设、管理运行及人才输送等人才培养工作的混合所有制二级教学单位,为相关产业或技术领域输送紧缺人才,从源头上形成产教融合的合作机制。
其四,主动出击,不断创新。面对“互联网+”带来的冲击,本科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互联网+”引发的职业教育变革,利用互联网创新办学模式、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效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8]。可以围绕学校重点专业等领域与相关大型企业合作共同建设“互联网学院”,合作开发紧跟技术发展潮流的人才培养方案、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校内外综合实验实训平台,开展“线上学习+线下训练”的“互联网+”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平台,提升人才培养的深度和广度。
(二)构建与龙头企业的深度合作机制
龙头企业在某一行业内具有技术上的引领性,通常拥有特定岗位上的领先的技术标准,这也就使得其成为该行业领域内标准制定的权威者,其所需要的人才规格代表着该行业内企业通用的人才标准,尤其是那些具有完整产业链的龙头企业,其所需的人才规格更为多元。因此,本科职业院校与龙头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有利于明晰该行业的技术标准、人才需求标准,为自身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和人才培养提供方向性的指导。为此,一方面,本科职业院校要积极寻求与大型跨国企业、大型国有企业、行业内龙头企业等之间的合作,以重点专业(专业组群)为依托,改革招生机制、创新不同规格和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打造专业建设标准和课程开发标准等,实现人才链和产业链的有效契合。另一方面,在专业建设合作的同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家、技能大师和优秀工程师相对集中的优势,紧密围绕专业组群,聘请相关人员,提升“双元”结构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同时有效发挥这些人员在传承技术技能与工匠精神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具有本科职业教育特色的“双元制”和现代学徒制教育。此外,还可以将彼此之间的合作深化到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为全面进行一流本科职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高水平校外实训基地建设
高水平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是新建本科职业院校的薄弱项,直接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质量。为此,对于建设主体为民办院校的本科职业院校来讲,可以充分依靠民办企业的资源优势深化产教融合,并且这种合作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征。而建设主体为高职院校的职业本科学校则可以依托学校已有的校企合作企业资源、就业企业资源以及众多校友企业资源来深化产教融合。具体而言,一是要强化制度建设,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和激励制度,对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归口管理,明细管理职能,厘清校院两级管理关系,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监控体系,保障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学生实习经费充足到位。二是要聚焦世界五百强企业、国有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国防科技企业及在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的“小巨人”企业,作为为重点建设校级校外实训基地的目标对象。三是以至少连续3年在学校招募毕业生,并能长期容纳一定实习生数量的企业、共同实施订单式联合培养的企业为重点,建设稳定的院级校外实训基地。四是以短期内有能力容纳一定实习生数量的企业和校友资源企业为每年重点开拓对象,签订当年专项校外实训协议,建立动态遴选院级校外实训基地资源库。
(四)加强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合作与服务
科研与技术服务工作是本科职业院校服务地方经济、提升自身能力和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从既有现象看,中小微企业是本科职业院校服务的重点群体,这类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能力有限,很难获得同区域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青睐,并且从其所需的人才类型和规格看,本科职业院校无疑是最佳合作对象。因此,本科职业院校要打造与中小微企业的校企合作平台,以服务企业应用技术创新和人才输出为核心,着力解决企业在一线生产中的核心技术问题和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教学资源开发、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培养、校内外实训基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对于解决学校在专业发展中遇到的师资建设、实践教学、顶岗实习与就业等方面的难题具有重要作用。此外,还可以通过主办、协办或参加中小企业联谊或论坛,加强与中小微企业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与中小微企业合作共建科技成果研发孵化中心和企业员工能力发展中心,强化面向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合作与服务。
当前,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和分类发展的大背景下,本科职业院校的发展是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为此,本科职业院校在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的基础上,必须通过产教融合的途径将自身打造成为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产业人才培养、传承与创新技艺以及培育工匠精神的重要平台,全面支撑和推动高水平院校教学改革和创新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培养更多适用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