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继续教育社会服务功能的实践逻辑
2022-11-19桑宁霞任卓林
○桑宁霞 任卓林
进入21世纪,高等教育向普及化大步踏进,高等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任务已基本完成,急需转型发展,如何转型,转向何处,是其面临的时代难题。社会服务作为高等继续教育重要职能之一,理所当然成为转型之后发展的重要扩展区域。随着大众对于社会服务的要求不断提升,转型之后高等继续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存在着内涵与外延的变化,整体来看,目前高等继续教育还未形成有规模的、系统的、成熟的社会服务体系,通过借鉴已有的经验,通过高等继续教育对终身学习、社会和谐及自身可持续发展方面服务功能的疏理,我们不难厘清高等继续教育转型之后服务社会功能的实践逻辑。
一、基于终身学习的社会化教育服务
高等继续教育是终身学习实践重要主体和推动者,通过立足自身,进行有效服务;立足区域,形成校地合作,不断扩大服务半径,同时不断创新服务内容,将有利于并促进构建生态、文明、和谐的终身学习社会。
立足自身,进行有效服务。高等院校拥有成熟、系统、完善的教育资源,利用自身已有资源,可以满足社会大众的直接教育需求,促进教育环境的生态发展。威斯康星思想扩展了高等院校的办学格局,高等院校开始将知识等向外传播,自此打开了高等院校的大门[1]。最初的社会服务是向社会直接输出知识,通过进行知识宣传,启智破愚。后来,高等院校自觉服务社会,通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讲座等形式向外输出师资、学生、课程、场所等资源,不断丰富、更新服务形式,扩展服务内容,力求为更多人接受教育、终身学习而尽自己所能。高等继续教育面向社会进行服务,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自觉、自为的行为。最初,高等继续教育多是零散、单独对外提供服务,自终身学习理念正式进入大家视野后,高等继续教育向终身教育机构转变,同时促进了诸多新型高等教育机构致力于服务终身学习,如开放大学、社区大学、老年大学等。各高等继续教育组织机构结合自身所具优势,将教育资源向外扩展,积极践行终身学习使命。如一些开放大学开启的“终身学习公益性”活动,走进社区开展普法公益课程,丰富居民法律知识,提高居民法治意识;一些高校图书馆开展“书海之舟,爱在家乡”暑期实践活动,组织在校学生利用假期开展阅读活动,提升家乡阅读学习氛围等,都是这方面典型的例子。
立足区域,形成校地合作。终身学习受众群体广泛、身份背景多样,单纯由高等继续教育实施终身学习,其受众面较窄,难以系统并深化服务内容。当地政府具有对终身学习实施组织与管理的能力,高等继续教育要进一步落实终身学习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与服务针对性,就须通过与当地合作,最终落实为集中化、针对性、规范化的服务实践。高等继续教育立足区位优势,以自身院校所在区域为服务半径,可以推动教育服务规模化演进。一些高等院校、开放大学和社区学院等高等教育组织与当地的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等积极合作,立足区域发展现状与发展特色,精准对接供与需,进而开展有针对性的区域服务,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切实提高居民生活体验感和幸福感。如一些地方的社区学院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展开合作,促进社区待业居民再就业技能提高,并开设家政服务、老年培训等各类兴趣班,打造适合居民需求的培训项目,服务了社区内居民的终身学习。一些学校与辖区内社区合作,开办老年大学,不断丰富社区内老人的生活,使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营造良好的社区学习氛围。
高等继续教育在进行社会服务过程中具有自觉性、公益性和生态性的优长。第一,具有服务自觉性。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潮流与未来社会发展趋势,高等继续教育是践行终身学习理念的重要承担者,在终身学习背景下产生的开放大学、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等新型高等教育机构致力于终身学习服务,包括传统高等院校下设的继续教育学院,都是重要的终身教育机构。新时代高等继续教育以终身学习理念为引领,面向大众,主动营造“人人皆学、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学习环境,对外开放所有教育资源,创设终身学习品牌项目,建设终身学习体验基地,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完善终身学习服务运行机制。在终身学习服务实践上,高等继续教育主动作为,有所作为,具有高度的自觉性。
第二,具有公益性。与功利性相对,高等继续教育服务终身学习、服务大众,提供无偿性教育,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公益性。在终身学习时代,高等继续教育已然不只是面向固有学习群体的教育机构,更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满足大众对终身学习服务的需求[2],成为服务终身学习的终身教育机构。终身学习是一种教育普惠性行为,不断唤起民众终身学习意识,是教育领域、整个社会甚至全人类的共同目标。高等继续教育作为终身学习重要推动主体,承担着服务大众的责任和使命。高等继续教育服务终身学习,面向人人,不以盈利为目的,为大家提供无偿性服务。
第三,具有生态性。高等继续教育服务终身学习,注重内容上的更新,以人为主体,回归生态本位。从教育、终身教育到终身学习,体现的是功利性的减弱、教育内涵的扩展,从本质而言,是教育与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3]。高等继续教育服务终身学习,是满足自身可持续发展状态下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表现,在达到量的要求之后,追求质的提升,由“补偿性”“工具性”向“发展性”“教育性”转变[4],不断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最终目的是培养有知识、有素质、有尊严的幸福的社会人,实现个体生存、生活、生命的圆满整合,并进而实现个体、学校、社会三者之间的良性循坏,客观上也就为教育的发展打造了最明晰的生态化标识。
服务于终身学习的生态性高等继续教育,同时具有几点不足。一方面,服务能力有限。推进社会范围内的终身学习是一项十分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高等继续教育服务终身学习存在着服务对象多元、服务内容广泛的特点。为提高终身学习服务质量与效率,加强服务针对性,高等继续教育作为教育资源提供者,更多以区域为服务半径,将师资、场地、设备、图书等资源辐射到自身所属区域范围内的终身学习群体。除课程可借助网络实现远程服务外,其他的资源向更远地区提供会担负更多时间成本与运输成本。结合高等继续教育自身特点和终身学习实际需求,高等继续教育难以实现更大范围的服务,终身学习服务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另一方面,能动性不足。终身学习作为高等继续教育社会服务扩展领域,相对于其他服务内容而言,属于后发性行为。目前,一些高校未能很好地把握继续教育职能[5],继续教育仍处于弱势地位,未得到高校及社会学习者的普遍重视。同时,高等继续教育在转型发展初期还未能完全转变理念,市场机制的引入难以完全根除其利益心理,高等继续教育存在公益性与利益性的矛盾,彼此之间还未形成较好的平衡机制。对高等继续教育实施主体来说,在主体地位、利益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下,公益性主导下的终身学习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动性还呈现一定程度的不足。
二、基于社会和谐的民生教育服务
转型发展后,高等继续教育社会服务功能愈加凸显,关注民生福祉是其社会服务职能发挥的重要路径。通过与政府合作,直接服务于政府,或在政府指导下服务民生,不断增强与政府之间联系,彼此之间双向促进,共同促进社会和谐。
一方面,直接服务政府,满足政府需求。政府是高等继续教育办学的主体,对高等继续教育发挥着指导与调控作用。高等继续教育承担政府类培训,体现其存在社会价值。政府系统是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不断更新内部组织,保证顶层组织的先进、纯洁,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管理的需要。政府系统具有对教育服务的长期稳定需求,高等继续教育是满足政府教育培训的最佳服务主体。当下,高等继续教育承接政府培训项目,进行校政合作,对接政府需求,积极衔接政府培训需求,通过建设培训基地,提供师资、课程等资源落实政府培训需求。尤其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作为农业大国,需要提升农村干部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所以,农村干部学历教育和非学历专项培训成为高等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目前,高等继续教育作为适合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主体,与政府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一些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积极承担“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还有高校与各级党委、政府夯实合作基础,承办多地的部委培训工作。开放大学承办农村干部学历教育培训工作,优化干部学历结构,提升干部整体素质,打造优质的农村领导班子,助力乡村发展,等等,做得如火如荼、有声有色。
另一方面,在政府指导下进行多方合作,服务民生。教育服务是推动民生发展的重要一环,而民生项目复杂多样,需要在政府的指导下联系多方力量,提供高质量服务。高等继续教育作为民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推动者,可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发展目标,解决存在的民生问题,充分展现高等继续教育的服务性。同时,民生问题的解决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如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就业情况的不稳定等,需要政府力量的支持,只有在政府指导、支持或牵头领导下,才可以保证高等继续教育参与的民生项目有序推进。通过与政府及多方合作,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铸就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在多方合作推进项目发展时,政府通常扮演着领导者、牵头者或引导者、支持者的角色。政府进行项目立项,给予宏观指导;进行合作方衔接,给予行政支持;进行资源协调,给予方向指引。如,为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一些省份的团委、人社厅等部门联合制定新生代农民工圆梦计划,由一些高校承接政府项目,与政府部门讨论沟通相关任务,并与相关大学共同开办相关课程,协力提升农民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6]。一些高校的继续教育学院长期致力于教育扶贫工作,依靠高校充实的师资力量及课程资源,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开展乡村振兴人才培训项目,惠及广大农村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希望所在。
服务国计民生是高等继续教育发展应有之义。服务民生的高等继续教育,在社会服务中体现国家意志,具有稳定性。一方面,体现国家意志。高等继续教育隶属国家管理,与国家发展规划一致,服务于国家整体发展目标。教育事关国家的整体利益及每个人的福祉,于国家、于社会、于个体都是非常重要的存在。国家意志体现社会整体发展方向,是超越现实的存在[7],高等继续教育主动对接服务国家民生项目,参与民生事业的发展,将抽象的国家意志转化为具体实践,使其在具体的实践中不断得到强化。另一方面,具有稳定性。高等继续教育与政府的合作持续时间较长,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政府行为具有相对稳定性,无论是干部培训等自身发展需求,还是乡村振兴等复杂社会民生问题,所关涉的项目具有一定的长期性和计划性。同时,高等继续教育具有服务的专业性和适应性,可以长期应对项目发展需求,二者特性决定了彼此间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稳步推进项目实施。一些高校十多年连续开展教育扶贫工作,也有高校连续十多年探索教育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路径,就是很好的明证。
三、基于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教育服务
高等教育向普及化发展,高等继续教育学历补偿任务已基本完成[8],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高等继续教育逐渐面向社会,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校企合作、多方联盟或国际间合作,为其他主体提供教育服务,彼此之间共建、共享、共存,探寻双方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面向市场,进行校企合作。在信息时代,市场对教育的需求在不断扩大,进行校企合作,提供教育服务,是高等继续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内部产品更新速度之快要求不断更新知识和思维,通过培训、科技等高等继续教育服务快速产生教育红利,推动企业发展。于高等继续教育而言,传统发展道路已走到终点,与企业合作能够不断引入项目,带动内部系统更新与运转,具有强大内驱力。校企合作成为高等继续教育服务社会、服务地方经济的主要方式。校企合作,双方会但不局限于在师资、课程等方面进行资源互补,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持续的校企合作促进高校内部的资源更新与组织机构重置,给予高校转型发展的机会与动力。同时,企业给高校带来新的思想、知识与技术,实现高校与企业的互相促进。如,一些高校与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建设实训基地。学校充分发挥其科研力量,将先进的科研成果运用于企业产业,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同时,企业将其拥有的导师资源、信息资源等与院校分享,引导院校向更高水平发展,培养高质量人才。
面向社会,形成多方战略联盟。面对服务市场的不断扩大,进行多方合作,可以积淀高等继续教育市场运营的资本和能力。包括企业、高校、政府、社会团体等在内的多方战略联盟,是高等继续教育介入市场运作的最佳平台。高校长期面向社会开展教育服务,有利于培养良好社会声誉,同时其对社会需求的把握可以实现及时同步。通过与联盟内各主体协作,定位各主体在项目中的角色,可以使各主体利用自身优势更具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地开展工作,协作并进,实现各方利益的共赢。在联盟内,校政合作,获得资金、政策支持;校企合作,提供实训岗位和信息技术支撑;校校合作,实现优质教学与课程资源共享。如一些高校牵头,联合国内外相关高校、职业院校,及行业、企业和机构,根据自身特点,优势互补,搭建课程资源平台,制定人才标准评定,进行线下培训,效益明显。一些省由省内多所高校牵头,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与多家企业、行业协会建立联盟关系,构建“政产学用研”一体化继续教育平台,发挥整合优势,集约联盟内资源,产生整合效益,实现了多方共赢。
面向全球,开展国际合作项目。在全球化背景下,可以进行国际间教育服务合作,进行强强联合,不断提高高等继续教育社会服务质量。高等继续教育的国际合作模式主要集中于研究型大学。研究型大学拥有丰厚的教育教学资源和过硬的科研实力,致力于培养高水平的人才。研究型大学通过国际合作,合作双方在课程、师资等方面进行资源整合,并在项目上进行合作管理,共同为服务对象提供国际前沿知识。对于学习者来说,在不出国的情况下可以便捷获取国外优质教学资源,满足其学习需求。如伦敦大学和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项目合作,共同研发国际教育领导力项目,探索进行适合中国学校管理者的教学方案,双方共同受益。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加拿大魁北克大学席库提米分校合作举办项目管理硕士(MPM)学位教育项目,在师资、课程、管理等方面进行合作,学习者学习结束可获得与出国留学同样的文凭,受到广泛欢迎。
具有市场化特征的高等继续教育,在进行社会服务过程中,具有一定的市场化特征和广阔的合作空间。一方面,具有市场性。多元主体可以实现成本分担。高等继续教育作为工具,定会追求一定的功利性。对高等继续教育而言,其特殊的教育对象和教育形式决定了其长期具有市场性,尤其在计划性教育淡出人们视野时,更多呈现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特点。但其所体现的市场性不仅仅是指达到经济利益,而更加强调在进行项目合作时的市场广度。高等继续教育的服务视角在不断扩展,服务对象扩展至市场各类主体,服务内容也在不断创新。高等继续教育与各市场主体进行合作,双方要在互惠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关系。
另一方面,合作空间广大。高等继续教育与不同主体进行合作,不同领域主体差异大,互补性强,合作空间潜力广。高等继续教育可以就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与企业进行合作;就课程资源、平台共建等方面与高校进行合作;就教育规划、管理等方面与政府进行合作。在教育市场内,各主体按需与高等继续教育进行双方或多方横向合作,具有无限的合作空间。
高等继续教育市场化运作也存在一定困局。第一,共同目的要求高,权责认定难度大。任意一个组织都是基于一定的共同目标而形成,由于各主体来自不同领域,彼此间异质性差异大,各市场主体与高等继续教育进行合作,价值取向不同,会存在个体的目的性差异。同时,多元主体参与到同一项目中来,主体之间缺乏直接的合作需求和专门、系统的协调管理机构[9],会出现多头管理、权责不明的情况。如何实现有效管理,使各主体间权责分明、协调并进,是高等继续教育面临的一个问题。
第二,公益性与效益性难达平衡,高等继续教育存在着公益性与效益性不平衡的矛盾。转型发展之后,高等继续教育社会服务功能突出,以非学历教育为主,兼顾公平与效益。如何兑现项目相关合作方的效益需求,如何分担项目实施的成本压力,如何提高教育质量,促进自身可持续发展……自身的公益属性和效益属性平衡难度大。
第三,市场合作欠深入。高等继续教育与各方进行人才培养、科研开发等合作,合作对象广泛而多样。合作项目多因即时需要而达成,具有灵活性和临时性,讲求效率和即时效益,满足直接需求,而很少注意到深层发展。同时,项目合作趋向于多元化发展,主体多元可以优势互补,发挥各主体长处,但同时限制了其深层功能发挥与合作的持久长期开展,这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难题。
高等继续教育是重要的教育主体,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内涵在不断改变,社会服务职能也愈加凸显。在不同的背景下,高等继续教育通过与不同的主体进行项目合作将社会服务落到实处。其社会服务功能实现的路径与逻辑为:在自身层面,引入市场机制,服务社会各界;在国家层面,关注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在社会层面,服务终身学习,实现教育生态化发展。高等继续教育服务社会是一项十分庞杂的工程,无法穷尽各类情况,其社会服务实践主要通过项目合作来完成。各种合作模式类型多样,各有优势与不足,需进一步深入探索,细化完善各种合作服务的方式,以实现其公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