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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50年:近期趋势与挑战
——“UN-HAP亚太高校遗产网络”系列讲座第四讲纪要

2022-11-08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22年5期
关键词: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公约

景 峰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曼谷办事处,曼谷 10110)

2022年1月6日下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北京)(以下简称“WHITRAP北京中心”)组织的“UN-HAP亚太高校遗产网络”系列讲座第四讲在线上顺利进行。本次讲座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曼谷办事处文化部门主任景峰博士主讲,题为“世界遗产50年:近期趋势与挑战”。讲座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李光涵博士主持。

自1989年起景峰博士就参与了中国几乎全部的世界遗产国际合作,其间多次代表中国出席世界遗产大会,对中国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申遗、保护和管理工作贡献突出(图1)。

图1 景峰博士(来源:景峰提供)

他于1997年入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从事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国际合作,兼任“丝绸之路”申遗项目协调员。30多年的职场经历,使他既有世界遗产保护和管理研究与探索的理论水平,又有在联合国系统从事全球治理的业务实践。

在《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公约》)50周年之际,WHITRAP北京中心特别请景峰博士讨论世界遗产领域最新的发展趋势与动态。

1 可持续发展与教科文组织的文化项目

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明确要“进一步努力保护和捍卫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作为联合国系统唯一的国际文化合作机构,依据可持续发展和促进文化多样性的理念,教科文组织在成立之初就将保护文化遗产确定为主要业务领域之一。以6项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化公约”①1954年《关于发生武装冲突时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海牙公约》);1970年《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2001年《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为龙头,教科文组织倡导的文化创意、遗产保护和传承在当代社会全球文化交流、消除贫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都产生了举世瞩目的重大影响(图2)。

图2 可持续发展目标11.4(来源:https://sdgs.un.org/goals/goal11)

在这6项文化公约当中,世界遗产是教科文组织的旗舰项目。自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创立之初,其核心词就是持续性,既要促进文化多样性,也要追求列入名录中世界遗产的可持续保护。历经50年的发展,吸引了几乎所有联合国成员国参与到国际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中,各国政府、各类机构、全球民众对世界遗产申报和保护的意识空前提高,“申遗”已成为世界各地的热潮,这些都充分证明了世界遗产旗舰项目的价值、影响和成就。

归结来说,《世界遗产公约》在文化方面,促进了人类对自身文化多样性的认知觉醒,也促进了人们保护、传承文化多样性的实践;在生态环境方面,促进了人类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对人类自身的影响,促进了对作为人类生存环境的地球,无论是地质环境,还是生态环境可持续保护的发展。

2 中国与世界遗产

中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发展和世界遗产领域的国际合作息息相关。2021年是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的50周年,重返联合国是中国在国际上开展多边合作、改善外部环境的重要契机,中国借此也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自1985年12月加入《世界遗产公约》以来,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文化自然遗产保护经验,也具有了相当的遗产保护实力。2021年夏天在中国福州在线举办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就引起全球关注(图3)。

图3 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标识(来源:https://www.44whcfuzhou2021.cn/cn.shtml)

文化是国家软实力的核心要素,是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重要指标。文化遗产是文化的根基,它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努力的同时,也能为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3 世界遗产的“全球战略”

1994年在泰国普吉岛举行的第1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世界遗产委员会发起了一项具有代表性、平衡和可信的《世界遗产名录》的全球战略。这是对公约通过22年后,《世界遗产名录》在类型和地域上的代表性显著失衡的反映,目的是确保《世界遗产名录》能充分反映世界文化和自然多样性,既包括区域地理的代表性得到提高、不均衡性得到改善,也希望拓展有关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理念,超越当初界定的纪念物、建筑群和考古遗址等类型的遗产理念,从而在类型上更具均衡性,在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时有一个更好的框架。

在实施世界遗产全球战略的过程中,世界遗产委员会对申请世界遗产的名额做了一系列的讨论。2000年在澳大利亚的凯恩斯做出了“凯恩斯决定”,即“一国一项”。到了2004年苏州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经过中国和印度等国的争取,变为一国可以申请两项,其中至少一项是自然遗产。这就是所谓的凯恩斯-苏州决定,即“一国一年两项”。

在1994年全球战略之后,世界遗产咨询机构为了帮助各个缔约国填补世界遗产的空白,做了一系列的研究,比如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在2005年做的“填补空白(The world heritage list:filling the gaps-an action plan for the future)”的分析。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也在2004年做了一个涉及填补自然遗产空白的研究(Review of the world heritage network:biogeography,habitats and biodiversity)。2013年,IUCN又做了涉及自然遗产领域以及生物多样性的一些专题研究。所有的专题研究、国际专家会议的目的都是为了帮助缔约国在申报世界遗产的时候能够有的放矢,对一些世界遗产的盲点能够有所触及,这也是在全球战略框架里面做得比较实在的一些例子。

2010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叫上游指导或者上游帮扶(upstream process)。这也是想让各缔约国能够得到咨询机构或者世界遗产中心的帮助和咨询。自2014年开始,遗产委员会成立特设工作组,旨在从工作方法上再探讨解决遗产空白问题,包括如何提高《世界遗产名录》 中遗产的代表性和均衡性。有关申遗讨论的成果(程序、格式、预备清单、上游程序、申遗限额等)最后都反映在修订版的2021年7月《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中。

在全球战略的框架里面,世界遗产的概念也在拓展。比如说从1992年提出的“文化景观”理念,包括3大领域:一是设计性的文化景观,比如葡萄牙的辛特拉(Sintra),还有英国的邱园(Kew Garden);二是有机演进的景观,包括活态文化景观,比如菲律宾的梯田、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和残遗(或化石)景观,广西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三是关联性文化景观,比如中国的庐山、五台山。目前全球有121处文化景观类世界遗产,亚太地区占26处。现在中国有5处文化景观类型世界遗产,最早的是庐山国家公园,在1996年作为文化景观被列入,另外4处分别是五台山(2009年)、杭州西湖(2011年)、红河哈尼梯田(2013年)和广西左江岩画文化景观(2016年)。文化景观的理念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也是走了很长的路,然而如何实实在在地在中国的法律和行政体系中落实这类活态遗产的保护和管理,还有一定的挑战。

还有一个概念叫多重认定的教科文组织遗产点或者保护区。比如说,庐山既是教科文组织的文化遗产,又是国家地质公园,又是人与生物圈保护地,还有很多其他的身份。要如何把这些身份协调起来?现在国际层面,教科文组织和咨询机构也在进行研究,我们称之为MIDAs(multi-internationally designated areas),就是多重国际品牌认定的一些遗产地。同样的例子还有中国的九寨沟等和韩国的济州岛,这些多重认定的遗产点的保护和管理,以及如何在这多重认定的状态情况下协调监测报告,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有关文化线路的理念,ICOMOS做了很多的研究。2008年,ICOMOS第16届大会通过了《文化线路宪章》,里面包含了不同的类型,有运河、铁路等,还有其他的文明交汇点,比如丝绸之路。在遗产线路的领域,大型的系列跨境遗产理念也随着全球战略的进行得到了推广,纳入了申遗过程中。这有2个很具体的例子:一个是亚太地区推广的丝绸之路系列跨境申遗;另一个是拉美地区的皇家大道—印加之路,两者都成功地在2014年6月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图4)。

图4 丝绸之路(来源:https://pixabay.com)

除此之外,还包括“圣山(sacred mountains)”、系列遗产(serial sites)、热带的海岸小岛屿以及其他的生态系统(tropical coastal, marine & small island ecosystems)、20世纪近代建筑遗产和工业遗产等新兴的遗产概念,随着世界全球战略的推广,也在逐渐地被纳入申遗的范畴里。然而,全球战略从1994—2022年的28年来,地区上的不平衡性和地区分布的不完全性等态势基本上没有太大的改变,其中原因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

4 近10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决策程序的趋势

世界遗产委员会涉及世界遗产提名所做的决定大致有4类:一是把申遗项目列入世界遗产(inscribe);二是把申遗项目退回,要求补充材料(refer);三是打回重报(defer);四是不符合价值,不予列入(not to inscribe)。世界遗产委员会在对申遗项目评估的过程中依据的是《操作指南》里的规程,也就是要对已申报的项目进行客观的、科学的评估。在评估机制上,文化遗产是由ICOMOS负责评估,自然遗产是由IUCN负责评估,并分别通过世界遗产中心来协调。遗产委员会做这些决定的时候所依据的评估结论应该是比较科学、客观的。最近10年以来,遗产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呈现出一定的变化趋势。

4.1 世界遗产中心、咨询机构与缔约国的对话

自2012年开始,教科文组织前总干事博科娃(Irina Bokova)想增强世界遗产中心、咨询机构与缔约国的对话,让《世界遗产公约》的实施更有效。然而,对话也是费时费力的。每年每个国家申报2个项目的情况下,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要审议45个申报项目,同时世界遗产委员会每年要审议160个左右的保护状况报告,若都实行对话,遗产中心和咨询机构的人力和物力是不够的,所以只能选择一些热点、焦点的案例和缔约国来对话,比如澳大利亚大堡礁的保护状况报告,尼泊尔加德满都保护状况报告等。

4.2 公民社会的参与

另外一个遗产委员会的动态是公民社会的参与,包括民间的非政府组织。2017年波兰世界遗产大会期间的边会之一(2017: Side Event “For a Structured Dialogue with Civil Society on World Heritage matters”)就是在讨论与公民社会的完整对话。因为在已经列入名录的世界遗产中,对它们的保护状况、在申遗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不足,还有其他一些方面的问题,公众也希望寻求渠道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者世界遗产中心反映。这就形成在世界遗产保护和管理中不断和公民社会、民间组织进行对话的需求。

世界遗产委员会积极鼓励各个国家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同时按照 《世界遗产公约》的体系,公民社会在《操作指南》里面也有所反应,比如说第174段提道:“一旦秘书处从相关缔约国以外的渠道获悉,已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严重受损或在拟定期限内未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秘书处将与之有关缔约国磋商、证实消息来源和内容的真实性并要求该国对此作出解释。”所以这一系列在法律构架和实际操作里面都反映了公民社会、民间非政府组织参与的趋势。

4.3 社区在世界遗产保护和管理中的重要性

世界遗产的5大战略目标其中之一就是社区(community)。比如说在太平洋地区,很多地方的遗产地不是由政府管理的,而是由传统的、过去所谓的“大地主”所拥有的。政府要实现对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得征得土地所有者的认可,社区的参与就很重要。社区参与现在逐渐地越来越受欢迎,但是我认为社区的界定太宽泛,究竟怎样的利益相关者才算社区,可能是今后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

另外,关于土著居民(indigenous peoples)也有概念界定的问题。土著居民在国际范围里面也有相关的宣言,实际上就是把人权的概念引入到世界遗产保护的过程当中。2018年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关于土著居民权利的政策(the UNESCO policy on engaging with indigenous peoples),为了落实这一政策,在《世界遗产公约》的框架里面,对于土著居民权利的认可也是方兴未艾,甚至在42届世界遗产大会期间还专门举办了边会。

5 未来的发展趋势

5.1 世界遗产与可持续发展

《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连同其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SDG)和169个具体目标,构成了一个主要的政策框架,勾勒出对更美好未来的愿景。通过让多层次的利益相关者—从政府、地方社区、民间组织、私营部门、包括高等院校到公民个人参与世界遗产的保护,以更有力地促进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关注世界遗产对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和引领作用,这些趋势也凸显2类 (category II)机构参与世界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世界遗产公约》和《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除了直接相关的第11个目标,其他的主要目标也和世界遗产的保护相呼应。

5.2 物质和非物质融合、与其他文化公约的互动

另一个趋势是在物质与非物质遗产之间建立平衡、合理的包容性。例如,丽江古城是物质遗产,和丽江相关联的东巴文化又是非物质遗产,两者之间怎么互动?苏州古典园林是物质遗产,昆曲又是非物质遗产,这两者之间有没有关联?“菲律宾科迪勒拉山区的水稻梯田” 有“Ifugao人的哈德哈德圣歌”列入UNESCO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摩洛哥“马拉柯什的阿拉伯人聚居区”世界文化遗产又关联到“雅玛埃尔法那广场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来的保护工作怎么样能够互动?从物质遗产的保护,到对非物质遗产的认定,教科文组织已经有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其中对非物质遗产有很明确的定义和界定。

除了物质与非物质外,世界遗产与其他公约的联系与交融也值得关注。比如2005年《保护和促进文化表达多样性公约》所倡导的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应该如何与世界遗产保护相互补充,我们应该如何实现一种整体的遗产保护方法? 在力求建立平衡的、具有代表性和可信的《世界遗产名录》的同时,是否需要考虑文化和生物多样性在不同历史、地理和自然条件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5.3 自然和文化的联系

《世界遗产公约》致力于及将文化与自然遗产放在同一个框架下进行保护,这是它超越其他UNESCO文化公约的独到之处。早期《操作指南》中对自然遗产标准的阐释说明了人类发展中自然与文化要素往往相互交织、不可分割。1992年文化景观概念的推广,确立了对文化和自然之间的互动进行保护。传统的、可持续的土地利用方式支持了生物多样性,而人类与其所处的特殊自然环境之间的精神联系,也是其文化身份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保护世界遗产中表达的文化和生物多样性,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文化的联系和互动。通过对混合遗产、文化景观、遗产线路等的识别与列入,世界遗产保护跨越了文化与自然的分界,朝向反映人与环境丰富互动的领域发展。

5.4 对于城市遗产保护的关注

世界遗产城市项目是世界遗产委员会于2001年正式批准的6个专题计划之一。该项目分2个过程进行:一是发展城市遗产保护的理论框架;二是向缔约国提供培训和技术援助,以推广新的方法和计划。事实上,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中有70%以上位于城市之中。近几十年来,从快速的城市化发展到气候变化和全球冲突,城市遗产正日益受到威胁。影响城市遗产的主要因素是管理计划不足、旅游开发迅猛以及法律法规不到位。这些威胁不仅影响历史城市的建筑结构,而且影响其精神面貌。

自2005年起,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协调下形成了历史性城镇景观项目行动,这是一个对现有的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准则文件进行审议和更新的政策化过程,希望能找到一种适用于所有具有遗产价值城市的解决方法。2011年《关于历史性城镇景观建议书》(以下简称《建议书》)获教科文组织第36届大会通过,该《建议书》也成为教科文组织各成员国在自愿基础上实施的“软性法律”。教科文组织邀请会员国将保护和管理城市遗产的新方法纳入保护和管理人类社会的机构和法律机制之内,在城市环境中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它还鼓励会员国使用历史性城镇景观方法,鼓励将文化和遗产纳入城市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同时兼顾采用这种整体方法的不同文化背景的价值和传统。管理变化中的城市遗产是有意义的,但同样具有挑战性,因为既需要保护遗产价值,又要改善居住在这些城市地区及其周围地区的人们的生活质量。《关于历史性城镇景观建议书》方法的实施促进了城市遗产保护新政策的制定,并倡导了以文化和遗产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5.5 世界遗产和其他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的合作

《世界遗产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商定的8个生物多样性相关公约之一。除了之前提到的其他文化公约,《世界遗产公约》也与其他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约,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湿地公约》《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等有着密切的联系与合作。

5.6 世界遗产和气候变化

在气候变化的全球背景下,世界遗产委员会于2007年通过政策文件,希望建立世界遗产保护与巴黎协定之间的密切联系;自2015年以来,世界遗产委员会重视缔约国开展、落实《巴黎协定》的宏伟目标,减轻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通过保护具有气候变化重要性的遗产,包括海洋遗产,达到解决人类面临全球共同挑战的目的。

6 新的挑战与机遇

6.1 保护与濒危的提名和除名

目前《世界遗产公约》与世界遗产委员会面临的挑战之一,是在世界遗产提名的审议过程中,一些还没有完全达标的遗产了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2018—2021年世界遗产委员会的讨论中,相关的案例很突出:2018年,19个被列入的遗产里面,有2个从不建议列入变成了直接列入,这是很罕见的。委员会的决定之所以能保持客观、科学,就是依据作为专业非政府组织的咨询机构的建议,可是现在委员会的决定和咨询机构的建议与结论无法保持一致,这造成对《世界遗产公约》一贯性和可信度的挑战。

此外,在咨询机构和秘书处看来还不达标的项目已经被列入了,就要进入到保护状况审议的过程,但是保护管理规划不到位,边界不明确,就需要进入到保护监测的程序,对不达标的部分,又要进行补报,补报的过程中又涉及遗产中心以及咨询机构的人力和物力不足的情况,这是对世界遗产委员会决策过程的另一个挑战。

具体来说,尼泊尔的加德满都在2015年4月和5月相继遭受了严重的地震,按常理,遗产的保护状况受到威胁,遗产本身应该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从而动员国际社会来更好地对它实行保护,但是尼泊尔政府不愿意。至今已过去6年多,遗产地的保护状况还不尽如人意。因此,如何有效利用《濒危世界遗产名录》这一预警机制,摈弃政治因素的干扰,促进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增强《世界遗产公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是纪念《世界遗产公约》50周年的课题(图5)。

图5 加德满都古建筑(来源:https://pixabay.com)

6.2 复建和重建

战后地区遗产的恢复与重建,需要根据各个国家、各个遗产地的具体情况来定,并且涉及人与遗产地的关系,有些战乱地区又涉及消除贫困,怎么样利用遗产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带动老百姓的民生,这些都是要处理的问题。加德满都灾后的重建工作一直在进行中,因为当地居民需要生存与生活;阿富汗的巴米扬大佛至今没有重建,因为曾经在丝绸之路沿线的佛教重镇在今天周边成了穆斯林社区,在技术手段、资金来源和保护理念上至今也没有突破,所以只能继续探讨(图6)。

图6 巴米扬(来源:https://zh.unesco.org)

在国际层面,灾后或战后的重建和恢复也是一个热门话题。过去通过了《德累斯顿宣言》ICOMOS 《克拉科夫宪章》《里加宪章》,世界遗产委员会也通过了《世界遗产的灾(战)后恢复与重建导则》。从世界银行、联合国人居署到欧盟到教科文组织,大家对于这个很紧迫的课题都很热心。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我们在探讨恢复和重建的时候,更多的关注不仅是恢复文化遗产自身的实体,同时也应关注相应的非物质遗产成分,更重要的是关注以人为中心的恢复。文化遗产的重建并不是简单的工程的概念,它应当被置于包含了经济、社会、环境、政治、物质、人文在内的综合体共同愿景之下,需要将当地社区和居民纳入重建计划之中,以人为中心,帮助文化遗产的“社区复兴”和可持续发展。

6.3 世界遗产教育、能力建设和领导力项目

保护世界遗产的目的在于传承,在于让世界遗产在当代充分发挥其促进世界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因此,做好世界遗产能力建设和教育尤为重要。2004年,在苏州举行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通过了《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苏州宣言》,提出了让全世界所有青少年都接受世界遗产教育的良好愿景。多年来,中国面向社会公众、大中小学校学生开展了不同形式、内容丰富的世界遗产教育,通过遗产地现场和各类媒体宣传、课堂教育和学校教材等方式,宣传保护世界遗产的知识和理念。重视世界遗产教育已经形成社会共识,公众对遗产价值的认识和对保护理论的认同不断深化、深入人心,已基本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6.4 UNESCO 2类机构和教席

由教科文组织赞助和指导的2类机构(category II)是指在法律上不属于组织实体、但是通过大会批准的正式安排,从而与教科文组织有联系的机构。这些机构能够扩大教科文组织计划与活动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成为国际或地区专业知识的中心,提供相关服务与技术援助,发挥区域和国际合作、联网和协同作用。

在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提出建立一个亚太地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培训机构,为地区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交流、合作、能力建设的平台。WHITR-AP这一机构由此产生,是被教科文组织认定的2类机构之一,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与世界遗产相关的教科文组织2类机构中最为活跃的机构之一。

6.5 世界遗产可持续旅游项目

世界遗产和旅游业息息相关。世界遗产可持续旅游项目专注于政策、指导工具、能力建设与遗产路线规划等领域,保护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共同文化和自然遗产,并且通过适当的旅游管理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责任。这一计划通过提高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认识、能力和均衡参与,促进旅游行业的管理和发展,在保护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教科文组织在2019年与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咨询机构成立了文化和弹性旅游工作组,通过全球辩论和对世界遗产地影响的调查,形成弹性和再生旅游及遗产路线图、游客管理评估工具,公开提供给世界遗产地,并且继续与世界旅游组织在文化旅游恢复及2021年国际创意经济与可持续发展年方面进行合作。

6.6 新冠肺炎疫情下的挑战与机遇

由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引起的空前危机,已经对全球的世界遗产造成了重大影响。世界遗产的监测、维护和管理一度停滞,遗产地的关闭威胁了社会经济状况、破坏了周围的社区生活,并且导致非法活动的增加。

新冠肺炎疫情迫使我们重新思考可持续旅游的发展战略。教科文组织与各咨询机构正在领导全球对话,尝试解决疫情期间与以后遗产和旅游管理的关键问题,提出利用遗产价值重振旅游业的战略方法。目前,世界遗产地的数字访问,如现场直播、卫星图像、虚拟现实博物馆、人工智能艺术作品等,这些数字技术正在彻底改变文化领域,在文化政策、增进服务等方面发挥着根本性的作用。

6.7 《福州宣言》和《世界遗产公约》50周年纪念

2021《福州宣言》呼吁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和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加强世界遗产教育、能力建设、知识分享和新技术的应用。《福州宣言》希望以《世界遗产公约》50周年为契机,回顾历史、展望未来,留给后代一个开放、包容、能够自我调适、可持续、有韧性和清洁美丽的世界。《福州宣言》充分反映了广大缔约国的关切,具有里程碑意义。

7 结束语

无论以更大、更小、更远或更近的视角,重新审视世界遗产这些全人类的文化瑰宝和自然珍宝,会发现人类是如此相通,又各不相同。穿越南北,横贯东西,我们为的还是追求美好未来。

《世界遗产公约》诞生已经50年了,到现在种种成就显著,教科文组织也将其作为文化领域的旗舰项目,它的关注度和普及性都很高。可是《世界遗产公约》最核心的一点,还是保护和管理,是为了追求人类可持续发展,为了子孙后代传承这些瑰宝,同时也为了守护人类的精神家园。

2022年,“世界遗产是子孙后代复原力、人类文明和创新的源泉”将是《世界遗产公约》开展纪念活动的关键词。UNESCO世界遗产中心将在全世界组织多种多样的重要活动,其关键主题包括:气候变化和遗产保护、具有代表性均衡性和可信性的《世界遗产名录》、可持续发展旅游业、数字化转型及新冠肺炎疫情后世界遗产的恢复。

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的绩效和成就可以归纳很多,但归根结底,其最重要的作用应在于:科学地、完整地为当代、更为子孙后代保留人类珍贵的历史遗存和自然珍宝,保护和谐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从而为文化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巨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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