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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近两次国务院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异同分析
——基于政策文本的分析

2022-11-08王佳丽周川

大学 2022年8期
关键词: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学位

王佳丽,周川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00)

在整个学位制度体系中,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不仅是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前提,也是培育高层次人才、推动高等教育稳健长效发展的内在需求。201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随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下发,分别对准入条件、程序监督等重要内容做出了进一步调整和改进,为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严谨专业、规范有序地开展提供了重要的依据。2020年,我国首次召开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就如何在新时代发展环境下稳步高效地推进研究生教育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之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又颁发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第十三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主要从指导理念、政策制度等内容入手修订和改进学位授权审核机制。两次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在指导思想、基本要求等方面有哪些异同?在新时代背景下,对未来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有哪些影响?本研究对2017年与2020年两次学位授权政策中“单位条件”进行文本分析(以下简称新近两次审核工作),以期得到相关的政策启示。

一、新近两次国务院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共性

(一)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相同

1.主要政策依据相同

新近两次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工作均是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下文统一简称为《办法》)的指导下开展的。《办法》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全过程进行全面规范与细致要求。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即新增学位授权单位审核、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其中,学位授权审核方式又可细分为下述两种情况:第一类是新增硕士授予单位,由各省委员会评议,将评议结果上报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第二类是新增博士授予单位,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先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而后由后者组织专家人员进行严格规范的评议。评议要求三个月内完成审批,结果公示不少于10 个工作日。2020年第十三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仍然以该《办法》为主要依据。

2.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类别相同

通过对新近两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政策文本分析可知,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类别未做调整,依旧分为三类:一是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新增学位授予单位需同时通过单位整体条件及一定数量相应层次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审核,方可获批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二是学位授予单位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审核,关于申请范围、评议程序等内容均未进行任何调整;三是自主审核单位确定,审核同样包括申请范围、评议程序及方式等两个方面。

3.对西部地区与民族高校依然执行申请条件降低20%政策倾斜

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通知中,特别指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校在申请博士硕士授权单位及学位授权点的过程中,应适当地放宽其申请条件,即在当前基础上降低20%的政策倾斜,比如在专任教师中,博士学位教师至少占比20%;师生比应保持在1:20.4以内。这一政策倾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高校发展研究生教育降低了门槛,极大提升了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高校在开展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对促进西部欠发达地区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精准开展紧缺高层次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研究生教育培养环境的整体改善,也有利于现实教育公平,有利于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均衡发展。

4.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学位类别以专业学位审批为主

2017年、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通知》,存在一个明显的共性即皆强调增设应用型学位。根据2020年发布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在学位审批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务必要“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在充分考虑国家战略目标的基础上,立足时代发展现状,从长远角度出发高瞻远瞩、审视全局、综合统筹、严谨规划,优先增设国家战略领域、空白领域等学位授权,优先增设应用型硕士学位授权点”。

目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我国培育与时俱进的高端应用型人才的主要途径。1991年,我国正式确立并实施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截至目前,我国已授予硕士专业学位321.8 万人、博士专业学位4.8 万人,高端应用人才培育机制初具雏形,为国家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保障。可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主要通过增加专业学位授权点的数量,以此来快速扩大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规模,服务于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强调高质量发展

2020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等部门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强化质量监控与检查,促进学位授予单位规范管理。由此可见,提高质量要求、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学位授权的基本导向。因此,新近两次学位授权审核政策,尤其是第十三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都强调了高质量的发展理念。《通知》明确指出,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开展过程中,务必以促进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主要目标,以迸发活力为根本,以调整和完善结构体系为切入点,立足于时代进步、经济发展之客观现实,严格把关并逐步提升质量,引导并督促省级全面部署,保持良好的自律监管意识,遵循国家法律政策,以此稳步规范地开展学位授权工作。

首先,增加对新增硕士点核查比例。根据《通知》要求,凡是被推荐的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需要由学科评议组初审,而后由专业教指委核查。任何新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点,都需要按照既定流程和相关规定进行严格规范的核查,通过核查且无任何重大异议的,将确定为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若未通过核查,则交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商议。凡是发生未通过核查案例的省份,将对该省推荐的全部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严格规范的核查,若不达标率偏高,则由上级部门对其进行严肃规范地约谈,并直接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对下一轮新增硕士点名单进行严格细致地核查。

其次,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强化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建立。为衡量研究生素质的基本指标,在博士硕士申报新增“单位条件”中,对科学研究水平做了详细的要求。比如在原有“结题项目数”“经费数”的基础上,新增了“新增项目数”类别,持续关注教师的科研能力与水平。这说明,国家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科研要求更加细致,对科学研究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另外,关于“按需推荐高校”指标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申请高校需达到申请标准,特别是全日制高校师生人数之比等重要指标务必符合申请标准。相关要求充分表明了以质量为先的审核理念。

二、新近两次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差异

(一)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政策强调了以特色引导、分类发展的评价体系

2020年《办法》明确指出,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开展过程中,务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新增了“协调发展、分类发展”两点要求。具体如下:

第一,协调发展。总体要求明确指出,对位于原中央苏区基础环境比较优良、教学质量高、办学特色突出、积极为当地经济发展输送人才并提供专业支持的高校,无论是在初审环节,还是在推荐方面,都应给予优待和大力支持;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应用型学位授权点,切实彰显了分类发展的要求。此外,为打破区域失衡的现状,促进区域教育水平全面提升,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学科的学位授权点申报。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支持了内蒙古、宁夏、青海、西藏四省(自治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一级学科点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学科均衡发展的作用。

第二,分类发展。首先,从办学性质上给予分类指导。2020年文件中的申请范围相比2017年的文件新增了高校分类情况,进一步体现了分类发展的教育方针。其次,从学科类别上进行分类指导。相较于2017年发布的学位授权审核文件,2020年《通知》规定,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分为艺术体育类、农医类、文科单科类、其他类;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分为艺术体育类、文科单科类、其他类。这几类“单位条件”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师生比、博士比、生均经费与师均科研经费等方面。可见,对不同类别的申报类型,申请基本条件做了相应的调整,充分体现了分类发展的总体目标。

(二)研究生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增列授权点数量未做要求

自主审核单位新增学位点审核是指达到标准的学位授予单位在充分考虑其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点、新兴交叉学位点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而后将初步评审结果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做进一步核查。高校进行学位授权自主审核是践行国家关于“推进全球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步伐,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及落实教育部、中央编办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根据2017年发布的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通知,高校需要立足于实践,保持严谨审慎的态度,合理调整自主审核进度,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新增学位授权点。根据2020年发布的通知,需从严调控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自主审核单位数量,不过此通知并未规定具体的调控比例。

(三)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政策强调了需求为导向,加大对博士专业学位的审批力度

2017年、2020年下发的《通知》明确指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应用型为主,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17年强调重点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20年则强调新增专业学位博士学位授权点倾斜。在新增博士授权单位材料申报中,新增了需求分析及办学定位特色栏,具体包括三个部分:精准分析本区域(行业)已有相关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及其服务领域、着重论述申请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理由及其师资力量、教学成效等、简要分析本单位存在的主要不足与短板”等三项内容。以上内容切实体现了审核过程中“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国家战略及社会发展现状,从长远角度出发高瞻远瞩,审视全局,综合统筹,严谨规划,优先增设国家战略领域、空白领域等学位授权,以扩大专业学位的培养规模的方式为国家战略规划的专业推进、稳步实施提供可靠的人才支持,为各领域谋求高层次发展夯实重要的人才基础”。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促进我国现代化发展、将我国打造为创新型国家、提高科研实力的重大举措。目前,全世界掀起科技创新的热潮,新经济相继诞生,新业态持续推出,科技竞争不断加剧,国家之间的竞争更多地集中在人才、科技两大资源竞争方面,而我国在很多领域都有待突破的关键技术,技术方面的滞后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创新发展。从我国当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层次来看,2020年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生数有22655 人,仅占约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在校生数的6%。因此,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提出,加大对博士专业学位的审批力度,来保证高层次大量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供应,这就对我国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出挑战。为有效满足精细分工的发展需求,应积极发展博士专业学位。

三、对新近两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思考

从2020年各省实施新增博士硕士授予单位政策的过程与结果来看,凸显以下特征:

首先,申报过程公平公正。2020年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要求中,明确了评议程序及方式,强调了评审组成员构成、数量、公示等各个环节。各省严格按照第十三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要求,开展申报工作。比如内蒙古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方案》,指出自治区学位委需要积极履行职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行业制度展开学位授权审核工作。

其次,民办高校申报硕士授权单位点飙升。2020年上报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6 所民办学校,最终获得授权的民办高校数量达到4 所,即三亚学院、宁夏理工学院、河北传媒学院和西京学院。这说明,我国民办高校教育质量已得到政府和社会认可。对民办高校来讲,如何发挥制度的差异公平性,在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多类型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也是未来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工作需要关注的问题。

最后,“特需项目”培养单位未来如何发展。2011年出台《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新增了64 所专业硕士单位与35所专业博士培养单位。截至目前,仍有43 所硕士“特需项目单位”、22 所博士“特需项目单位”未获得新增博士硕士授权单位资格。如项目实施期满,仍未获得单位培养资格,那么,这类高校未来将如何发展,有无其他路径供特需项目单位选择,是目前政策执行过程中需要关注的又一重大问题。

四、结语

本研究从政策文本出发,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的“单位条件”为例,对新近两次学位授权审核文本的共性与差异性进行分析,得出两次学位授权审核办法依然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为主要政策依据,强调研究生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理念。差异性则表现在新的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对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分类指导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例如平衡了地区差异,加强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学科的学位授权点申报,从办学性质上与学科分类上给予分类指导。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我国打造创新之国、推动经济高效发展的内在需求,是完善国家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的有效方法。完善严谨的研究生学位授权审核制度是培育和发展高层次人才的先决条件。作为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体系的核心构成,学位授权审核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为国家高校学科优化、提高人才质量、促进经济发展等提供了可靠保障。通过对国务院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文本分析,明确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政策要求,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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