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树人视角下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工作探究
2022-11-08耿华昌
耿华昌
(江苏大学 法学院,江苏 镇江 212013)
在高校中,贫困大学生占有一定比例,帮助这一群体顺利完成学业,使其全面、健康地发展,高校责无旁贷。我国政府历来非常重视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随着资助工作的开展,逐渐建立了以奖、助、贷、勤、补、减、免、偿为主体,政府、高校、社会捐赠等形式并存的混合资助体系。伴随着高校资助体系的改革,高校对资助工作中育人功能也越来越重视,逐渐从以往的经济帮扶转向精神与能力帮扶。立德树人理念的引入,为高校“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此,从立德树人视角下对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工作进行审视,对更好地促进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性
在教育改革发展中,如何解决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历来是高等教育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高校扩招使得贫困大学生的数量也相应增加,因此,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在高校学生工作中,资助育人工作不但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的教育公平,更能够进一步提高社会民生质量。伴随着各类资助资金的落实,相当一部分贫困大学生经济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需要注意的是,各级资助部门也应当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过程出现的各种育人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充分、高效地发挥资助育人体系的育人功能,为推动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健康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奠定基础。
二、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工作的现状
我国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资助主体由政府主导向多方主体参与转化,资助方式由单一向多元转化,资助方向由追求公平向追求效率转变的状况。
(一)资助力度不断加大
从资助力度来看,我国政府、社会等各类资助措施所提供的资助总金额在不断加大,如2017年,资助总金额为1050.74 亿元,共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4275.69 万人次。到2020年,资助总金额增长到1243.79 元,资助惠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3678.22万人次,平均单人受到的资助金额增长较大。从这些数据来看,我国高校资助育人的力度在不断加大,资助总金额在稳步上升。
(二)政府主导,资助主体多元化发展
现阶段,贫困大学生的教育问题仍然突出,社会对贫困大学生能否受到公平教育也投入了更多的关注。在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中,仅依靠政府力量是很难完全解决这一问题的,为此,需要社会各级人士、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贫困大学生予以帮助。就目前的资助现状来看,政府的财政资金占比50%左右,是整个资助工作的主体。高校、社会金融机构的资助比例仅次于政府财政资助,资助金额也相对稳定,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个人的捐助资金则占比很小,捐助的资金总额近年来呈现下降趋势。
(三)多种资助方式综合发展
当前,在高校资助育人的方式中,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占主要地位,并且这三种资助方式所占的比例也趋于平稳。在所有资助方式中,奖学金约占21%~23%,助学金比例约占29%~33%,国家助学贷款比例则约占23%~27%。而其他的助学资助方式金额所占的比例则相对较小,如新生入学资助、勤工助学资助、服兵役国家资助、基层就业补偿、贷款代偿等。此外,还有绿色通道、学费减免、校内无息借款、伙食补贴、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方式也在逐步增加。总的来说,在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的资助方式上,已呈现出多样化综合发展的趋势,伴随着多种资助育人方式的出现,基本上可以满足不同类型贫困大学生的资助需求。
三、当前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工作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我国资助政策的建立健全和资助资金投入的稳步增加,高校的资助育人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解决了多数贫困大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从当前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的现状来看,虽然整体上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资助认定机制不健全
现阶段,部分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的资助认定机制仍然不够健全。在认定机制所存在的问题中,对资助对象的认定不够精准是最为首要的问题。对于这一情况,其主要原因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待资助学生所提供的由社区、街道、乡镇开具的贫困证明并不能准确反映学生的真实家庭情况。对于每个大学生的家庭情况,政府单方面很难彻底掌握,同时,也难免出现一些弄虚作假的情况。在这些原因的综合影响下,使得高校对资助对象的认定缺乏精准度。
2.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对贫困的认定存在差异。在不同的地区,人们对当地的经济收入水平的认定标准不同,如何认定一个家庭为经济困难家庭也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而这也会对高校对贫困资助对象的认定带来困扰,造成认定偏差。
(二)单一注重物质资助
一般而言,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是通过经济资助和物质资助进行的。而在对资助育人工作的认知上,部分高校并不深刻,只是浅显地将资助育人工作理解为给予贫困大学生经济上的帮助,使他们免除学费的困扰。事实上,这种认知并未理解资助育人的真正作用,也无法在心理上和思想上给予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就部分长期获得学校资助的贫困大学生而言,他们会对所获得的资助缺乏感恩之心。部分贫困学生在得到资助之后,并没有将其用在应当用的地方,而是用在了一些与学习毫无关系的事物上,如购买无关物品、出入高消费场所等,并未使资助资金体现出其应有的价值。此外,有些贫困大学生因为自身家庭经济困难而产生自卑心理,害怕与其他学生进行沟通交流。因此,在资助育人工作上,高校除了要给他们经济或物质上资助之外,还应当对他们进行心理上的教育和辅导,使他们能够健康地学习、发展。
(三)对政府依赖过多,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一直以来,政府都是高校资助育人的资助主体,社会力量参与资助明显不足。首先,社会上并未形成为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的氛围,对社会力量的宣导和调动不够。众所周知,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来完成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是难以做到的,虽然当前也有很多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为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高校的奖、助学金,但从整体上来看,高校的资助育人工作还是主要依赖政府、银行和高校本身,没有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对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积极性。其次,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并未充分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诸如企事业单位等面临着比以往更大的生存压力,为此,他们为了能够跟上时代的步伐,谋求新的发展,将企业的重心放在了提高竞争力和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上,而对其本身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却有所忽视。也正是由于企业的这种以追求自身利益为主的做法,使得他们难以充分认识到支持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意义。此外,在当前的校企合作上,目前的机制并不能获得良好的成效,很多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并未达到宣传自身的目的,对高校贫困大学生所提供的资助项目比较少,所发挥的作用也非常有限。
(四)资助监管制度不健全
1.资助后管理机制不到位
在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后,部分高校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认为只需发放资助金额或物品即可,未对资助后期的反馈引起重视,对贫困大学生受助后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也缺乏及时了解。部分受助学生在缺乏公众监督的情况下,随意将资助款花销在追求舒适安逸的生活上,使资助款失去其应有的资助意义。
2.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
从当前的监督制度来看,我国当前实行的基本上是自上而下的内部行政监督。这一监督方式在防范贪污、腐败上确实能够起到很大的作用,但这种制约却并非是全面的。一些资助工作人员在侥幸心理的影响下,难免会出现挪用资助资金的情况,从而影响资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立德树人视角下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工作发展的对策
(一)多方并举,优化资助工作途径
在立德树人视角下,要想更好地落实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就必然要对资助工作途径进行优化,实行多种方式并存的策略。通过对资助育人工作途径的优化,不但可以减轻资助工作者的压力,还可以使资助工作者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育人”的方向上,全方位地贯彻“立德树人”的理念。对此,高校可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资助网络申报机制,对每一个申报的学生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并进行实时更新和管理。通过这一举措,可以尽可能地降低非贫困生浑水摸鱼的情况,并且还可以缓解申请受助学生递交资料时的不良情绪。同时,贫困生档案的实时电子化跟踪管理,有利于资助工作者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具系统系和针对性。此外,高校还应进一步加大对资助政策的宣传,强化对学生相关政策的教育,将“立德树人”的思想融入资助工作中,积极地引导和帮助受助学生。还应当对受助学生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实时评价机制,若有出现不良行为,则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倡导资助的正能量。
(二)转变工作思路,“资助”与“育人”相结合
高校应转变工作思路,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摈弃单纯的经济活物质资助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重要抓手。资助育人工作应当在经济或物质资助的基础上,实施精神资助,对贫困大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倡导扶贫先扶志。在具体的资助育人工作中,资助工作者可以通过与受助学生之间的交流、参与相关活动等方式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对他们所出现思想困惑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和关怀,正确地对他们进行引导,使他们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会自立、自强,有归属感,懂得感恩。此外,在学习上,高校也应当充分了解受助学生。在进入高校之前,由于不同地域之间在所学课程的编排上存在差异,在一些课程知识的掌握上也会有所不同,对此,高校也应当对此进行针对性帮助。还应当提倡勤工助学,倡导贫困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取报酬,让学生充分感受到有拼搏就会有收获,使他们树立自强心与自信心,实现真正的“资助育人”。
(三)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构建多方共赢态势
不同的资助育人主体,所采取的资助方式不同,其所取得的效果也不一样。为此,在立德树人的视角下,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应当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不断整合资助资源,实现多方共赢。
首先,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资助育人氛围。例如,对于向高校提供助学金的企业,政府可以为其提供政策便利,充分调动他们参与高校资助育人的积极性,对他们给予相应的荣誉表彰等。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可以从社会中为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获取大量的资金,助力相关工作的开展。
其次,加强校企合作,为学生创造社会实践机会。对高校资助育人工作而言,让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非常重要,不但可以为学生提供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增强他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还可以缓解贫困大学生的心理压力,更有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为此,高校应当积极地为学生寻求和建立社会实践平台,加强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为他们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帮助贫困大学生更好地适应生活、适应社会。
(四)监督与管理法治化
1.健全资助后管理机制
在资助育人工作中,除了向贫困大学生提供资助金或物质外,还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在实施资助后,高校应当对其生活和学习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对那些受助后有着超高生活消费的学生,应当对其受助等级进行调整,必要时可收回已发放的资助金。此外,高校还应当建立公众监督机制,采用公众检举的方式对受助后的学生进行监督,以充分发挥资助金的作用。
2.建立第三方权力的监督管理机制
为弥补监督力量的不足,高校可建立第三方权力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第三方的监督发现问题,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第三方亦可以跟进自身的监督情况向学校提出一些建议,更为客观地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推动资助育人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地展开。
(五)加强资助育人工作队伍建设
在高校资助育人工作中,拥有一支业务精良、品质优秀的专业化资助工作队伍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前提。
首先,可整合班主任、辅导员、党团组织以及校内相关资助人员建立学工战线队伍。因为班主任和辅导员与学生接触较多,对学生的情况更为了解,可以通过与学生的日常接触,在潜移默化中实施对贫困生的资助育人教育。党团组织则可以通过开展党团活动来对贫困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校内资助工作人员则可以给予学生更多的专业化服务,如解读资助相关政策等,以帮助贫困生了解资助工作,进而正确地认识资助工作。
其次,建立一支有思政教师和专业教师组成的专任教师队伍。思政教师可以通过思政课堂直接对贫困生进行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政意识;专业教师可以通过专业课程来培养贫困生的职业素养。除此之外,高校还应当对现有的资助育人工作人员强化相关的培训,更好地促进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提高资助育人工作的有效性。
五、结语
在立德树人视角下,高校资助育人体系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与调整。“资助”与“育人”之间的融合是促成贫困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需要,只有将这一理念切实地贯彻到实际的资助育人工作中,才能真正地实现对贫困大学生的育人目标,完成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此,在具体的资助育人工作中,应当不断地对资助育人体系进行完善,将“资助”与“育人”充分结合起来,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力求让每一个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福利,春风化雨,促进贫困大学生的成长、成才,实现高校资助育人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