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县韩家楼砖室墓发掘简报
2022-11-04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正定县文物保管所
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正定县文物保管所
〔内容提要〕 2020年7月,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正定县文物保管所联合对河北省正定县韩家楼一座砖室墓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此次发掘,清理了圆形砖砌仿木结构的穹窿顶单室墓1座,出土器物8件(组)。根据墓葬的形制结构和随葬器物分析,墓葬年代应为晚唐五代时期。此次工作为研究正定乃至华北地区晚唐五代时期墓葬结构和社会经济、文化生活提供了重要材料。
正定县位于河北省西南部,隶属于石家庄市,地处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中部,东邻藁城区,南与新华区和长安区接壤,西依鹿泉区和灵寿县,北靠新乐市和行唐县。唐末五代时,正定为河朔三镇之一的成德军节度使驻地,是当时冀中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一。韩家楼村位于正定县西北的曲阳桥乡,东南距县城约16千米,西北距灵寿县城约7千米。砖室墓位于韩家楼村西北约150米处,地理坐标为北纬38°15′21.96″,东经114°26′45.6″,海拔高度92米(图一)。2020年7月6日,正定县水利局河道办在韩家楼村西进行灵正渠改造工程时发现墓葬,该区域原为灵正水渠,发现时墓室穹窿顶和墓门已被施工破坏。水利局即刻联系文物部门并将渠道改道至墓葬东20米处,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正定县文物保管所组成联合考古队,于2020年7月对其进行抢救性发掘,清理砖室墓一座(编号为2020ZHM1,以下简称M1)。现将发掘情况介绍如下。
图一 墓葬地理位置示意图
一、地层堆积
M1所在区域现为灵正水渠,未发现其他遗迹,地层堆积较简单,可分2层。
第1层为表土层,厚20~40厘米。黑褐色土,较疏松,包含植物根系、残砖块、塑料袋等。
第2层为淤积层,厚180~200厘米。黄褐色土,较疏松,纯净。M1开口于此层下。
其下为生土,黄色粉沙土,较致密、纯净。
二、墓葬形制与结构
M1开口于第2层下,坐北朝南,为圆形砖砌仿木结构的穹窿顶单室墓,即先挖好土坑,后于坑内砌筑砖室。墓砖为沟纹青砖,规格较统一,整砖长33、宽16.5、厚6厘米。墓葬砖层之间以白灰和黏土勾缝,厚约0.5厘米。墓葬总长5.68米,方向185°(封二,1)。
墓葬由墓道、墓门、甬道和墓室四部分组成(图二)。
图二 M1平、剖面图1.葫芦纽盖高柄塔式罐 2.白釉盏托 3.白釉瓷盏 4.铁券 5.白釉瓷碗 6.白釉五曲花口碗 7.铜蹀躞带
1.墓道
平面为梯形,南边略窄,北边到墓门的位置逐渐变宽,阶梯式墓道。墓道长1.56、宽1.36~1.72米,从墓道开口到墓道底部高差约2米。共清理台阶5级,台阶不甚规整,每级高0.13~0.5米不等,台阶长度愈上愈窄,现存最上阶宽1.35、最下级宽1.75米,最下级台阶北端至墓门处较为平坦,长0.4米。挖掘于生土之上。
2.墓门
墓门位于墓道与甬道之间,部分墓门顶部因施工被破坏,为砖砌仿木结构门楼。高2.22、宽2.06米(图三)。门楼正中下部辟拱券形门洞,下部叠四层砖作门基,高25厘米,门基上两侧砌有倚柱,倚柱上砌阑额。倚柱、阑额之内砌出上额、槫柱、门额、立颊,立颊用顺砖竖向贴砌,门额用顺砖横向贴砌,门额正面仅砌一枚四瓣蒂形门簪,门簪长15、宽11.8厘米。门基以上至阑额有彩绘,表面抹白灰,朱红条纹描边。门洞以封门砖封堵,向外弧出,上部单砖平砌9行,下部用顺砖和菱角牙子相混砌成,共计20行。
图三 墓门(南→北)
3.甬道
甬道南通墓门门洞,北与墓室相连。由青砖砌筑形成穹窿顶,无铺地砖。甬道内南北长1、东西宽1米,自地面至券顶高1.5米,其中平水墙高1.1米,拱券矢高0.4米,发券方式为一伏一券,券脸抹有白灰。券脸中部砌一枚门簪,门簪下部两侧经过打磨,门簪长17、宽15厘米。
4.墓室
墓室位于墓道北部,为圆形砖砌仿木结构单室墓,墓顶因施工已破坏,无铺地砖。墓室外径3.02、内径2.42、现存残高2.3米。
墓室内壁地面上砌一层砖地栿,地栿上砌倚柱,倚柱为方柱样式,高1.25、宽0.13米。倚柱上间砌阑额,表面抹白灰,朱红条纹描边,阑额厚0.12米。倚柱顶部承一朵柱头铺作(图四),铺作表面抹有白灰,朱红条纹描边,铺作均为三铺作,铺作总计8朵,柱头铺作由栌斗、泥道栱、散斗、齐心斗、耍头等5个部分组成,栌斗上宽0.24、下宽0.21、高0.12米;泥道栱长0.65、高0.16米;散斗上宽0.16、下宽0.12、高0.1米;齐心斗上宽0.16、下宽0.12、高0.1米;耍头宽0.12、高0.16米。铺作之间砌拱眼壁,表面抹白灰,壁高0.22米。铺作上承橑檐枋,饰朱红色彩绘,橑檐枋厚0.05米。橑檐枋上为方形砖椽,饰朱红色彩绘,砖椽长9、宽6厘米。椽上砌连檐一道,表面抹白灰,厚0.05米。然后由56块顶瓦呈仰覆状,最后再由顺砖叠涩砌成,顶瓦两侧经过磨制加工,部分顶瓦素面,部分顶瓦内侧饰半周联珠纹,外侧饰半周波浪纹。
图四 柱头铺作
(1)墓室内装饰
墓室倚柱将墓壁分隔为9个独立单元,现以墓壁正北为基点向西依次叙述(图五、图六、图七)。
图五 墓室内板门和直棂窗(南→北) 图六 墓室内椅子、捶丸杆、破子棂门(东→西)
图七 墓室内破子棂门和灯檠(西→东)
一区墓壁为板门,清理部分由照壁板、上额、门簪、门额、门板、立颊等6部分组成,表面抹有白灰和朱红色彩绘。
清理部分的板门通高0.76、通宽0.86米。其中照壁板宽0.86、高0.15米;上额宽0.86、厚0.1米;门簪两枚,呈长方形,其中西侧门簪底部经过打磨,长9、宽6厘米;门额厚0.12米;门板两扇,均宽0.32米;立颊宽0.11、清理部分高0.39米。
二区墓壁为直棂窗,清理部分由障日板、窗额、上串、条桱、下串、立颊等6部分组成,表面抹有白灰和朱红色彩绘。
清理部分直棂窗通高0.76、通宽0.82米。其中障日板宽0.71、高0.25米;窗额宽0.71、厚0.1米;上串宽0.71、厚0.06米;下串宽0.71、厚0.03米;条桱为破子棂样式,高0.32米;立颊高0.32、宽0.05米。
三区墓壁为椅子和捶丸杆,表面抹有白灰和朱红色彩绘。
清理部分椅子由椅脚、椅座、椅背等3部分组成。椅子通高0.64米,表面抹有白灰。其中椅脚高0.32、座宽0.34、椅背高0.32米。
椅子左侧放置一捶丸杆,捶丸杆通高0.55米,杆粗0.04米。
四区墓壁为破子棂门,由照壁板、上额、门簪、门额、条桱、腰串、桯、障水板、地栿、立颊等10部分组成,表面抹有白灰和朱红色彩绘。
破子棂门通高1.22、通宽0.77米。其中照壁板宽0.77、高0.26米;上额宽0.77、厚0.1米;门簪两枚,呈四瓣蒂形,长9、宽6厘米;门额宽0.77、厚0.12米;条桱为破子棂样式,高0.17米;桯厚5.5厘米;腰串厚5.5厘米;障水板高0.34米;地栿厚0.12米;立颊高0.7、厚0.11米。
五区墓壁与六区墓壁均为甬道平水墙北端,表面抹白灰。
七区墓壁为破子棂门,形制和规格与四区墓壁一致。
八区墓壁为灯檠,清理部分由灯座、灯枝、灯盘等3部分组成,表面抹有白灰和朱红色彩绘。
灯檠上出3枝,通高0.64、长0.4米。其中灯座呈弓背状,长0.33、高0.045米;檠柱顶部有一灯盘,呈不规则圆形,檠柱中上部左右伸出灯枝,枝顶为灯盘,3个灯盘规格一致,长9、宽9、厚7厘米。
九区墓壁为直棂窗,形制和规格与二区墓壁一致。
(2)棺床
墓室北部为棺床(封二,2),直至北壁,为须弥座形制。墓室北部东、西壁砖砌仿木结构倚柱6根,倚柱下部均被棺床掩盖,表明筑墓时先制作墓室内的仿木结构建筑,再修筑棺床。
须弥座棺床立面呈长方形,东西长2.83、南北宽1.6、高0.6米,表面抹白灰。须弥座正面结构分为4层:由上至下,第1层为双层砖,厚12厘米;第2层为单层砖,厚6厘米;第3层为壸门,总计3个,高0.34米,顶部做成连弧纹状,两侧为弧形,底边平,内凹,壸门两侧间隔有柱子4根;第4层为单层砖,厚6厘米。
墓主人为男性,位于棺床上,头朝西,面向北,仰身直肢,身高1.75米。经人骨鉴定,墓主人年龄在35—40岁之间,右侧颞骨和额骨有创伤,并有整齐的愈合边缘。
三、出土遗物
因墓葬所在区域为灵正水渠,后期遭受到水渠水浸灌,墓内多淤土,遗物被水冲刷散落在墓室内不同位置。出土器物共8件(组),包括瓷器、铁器、铜器等,其中在墓主人头骨上方发现了塔式瓷罐1件、白釉盏托1件、白釉瓷盏1件、铁券1件;墓主人腰部佩带1组铜蹀躞带;近甬道处发现了白釉瓷碗2件和塔式罐的瓷罐部分;出土铜钱1组,共66枚,其中墓主人口部含有1枚开元通宝,其余65枚铜钱被放置在墓主人腰部。
1.瓷器
共5件,除1件为三彩瓷外,余均为白釉瓷。
葫芦纽盖高柄塔式罐 1件。M1∶1,残,施黄、绿、褐三彩,由盖、罐、托盘、座4部分组成。葫芦纽盖,盖帽与盖断为两部分;罐口微侈,直颈,溜肩,弧腹内收形成平底,隐圈足;碗式托盘;座为喇叭口,高束腰。塔式罐器表以淡绿釉为地,盖帽施褐釉,盖施绿釉和少许黄釉;罐在内颈和外壁上施黄、绿、褐釉,局部有掉釉现象,有土浸痕;托盘口沿内外施绿釉,其余露胎;器座上部及底部部分露胎,其余施绿釉。塔式罐通高60厘米,其中葫芦纽盖帽高9.8厘米;盖口径12.9、底径7.28、高5.04厘米;罐口径9.68、底径10.24、腹径16.12、高23.92厘米;托盘口径16.52、底径6.28、高5.08厘米;器座口径3.92、底径13.52、高21.24厘米(图八,1;图九)。
图八 M1出土器物1.葫芦纽盖高柄塔式罐(M1∶1) 2.白釉盏托、白釉瓷盏(M1∶2 M1∶3) 3.白釉瓷碗(M1∶5) 4.白釉五曲花口碗(M1∶6) 5.铁券(M1∶4)
图九 葫芦纽盖高柄塔式罐(M1∶1)
白釉盏托 1件。M1∶2,完整,敞口,尖圆唇,斜直腹,饼形足。外腹中部有弦纹四道。白胎坚致,釉色白中泛青,较光亮。除足底无釉外,内外皆施满釉。托杯口径4.52、托盘口径8.76、底径3.26、通高2.94厘米(图八,2;图一○)。
白釉瓷盏 1件。M1∶3,完整,可与盏托(M1∶2)相配。敞口,尖圆唇,斜腹微曲,饼形足。外腹中部有一周凹弦纹。白胎坚致,釉色白中泛青,较光亮。内施满釉,外施釉至下腹,饼足露胎。口径8.02、底径3.4、高3.1厘米(图八,2;图一○)。
图一○ 白釉盏托、白釉瓷盏(M1∶2 M1∶3) 图一一 白釉瓷碗(M1∶5)
白釉瓷碗 1件。M1∶5,完整,敞口,圆唇外撇,斜弧腹,玉璧足。白胎细腻坚致,釉色白中泛黄,较光亮。内外皆施满釉。口径9.88、底径4.08、高3.94厘米(图八,3;图一一)。
白釉五曲花口碗 1件。M1∶6,完整,五曲葵花口,弧腹,玉璧足。内施白釉至口沿外,发木光,外部口沿以下为黄白釉,足端无釉。口径14.92、底径6.5、高5.08厘米(图八,4;图一二)。
图一二 白釉五曲花口碗(M1∶6)
2.铁器
铁券,锈蚀较为严重。M1∶4,长方形,长21.88、宽11.08、厚0.3厘米(图八,5)。
3.铜器
仅1组铜蹀躞带,共计12件,为一个编号,M1∶7。带鞍已残朽无存,主带由带扣、带銙、铊尾等3部分组成,上面残留有织物痕迹(图一三)。
图一三 铜蹀躞带(M1∶7)
带扣 1件。椭圆形圆环和牛舌形铜牌加铆钉铆合而成,铜牌不能活动。长5.3、宽3.1、厚0.7~1.2厘米。
带銙 9件。方形带銙4件,素面,下方有长方形“古眼”,长4.3、宽3.7、厚1.4厘米,其中“古眼”长2.4、宽0.4厘米。圭形带銙5件,素面,下方有长方形“古眼”,长4.3、宽2.7、厚1.3厘米,其中“古眼”长3、宽0.4厘米。
铊尾 2件。圭形,素面,大者长7.1、宽4.3、厚1厘米;小者长5.1、宽3.5、厚0.8厘米。
4.铜钱
66枚。除1枚开元通宝出于墓主人口中外,其余65枚铜钱出于墓主人腰部。
五铢钱 1枚。标本M1∶8-1,方穿,面、背均有内外郭,字体不甚清晰。钱径2.14、穿宽0.83厘米(图一四,1)。
开元通宝 65枚。有方穿和花穿,面、背均有内外郭,分为三型。
A型:光背开元,52枚。
M1∶8-2,方穿,“开”字两边略向外撇;“元”字上横短,下横左端上挑;“通”字“甬”部开口较大,“辶”部前三笔为撇点,四笔不相连;“宝”字“贝”部内两横与右竖不相连属。钱径2.4、穿宽0.7厘米(图一四,2)。
M1∶8-3,方穿,“开”字方正,间架匀称,内部“开”字两横等长;“元”字上横较其他标本“元”字上横长,下横左端上挑;“通”字“甬”部开口较大,“辶”部前两笔为撇点,三四笔相连;“宝”字“贝”部内两横与左右竖相连属。钱径2.46、穿宽0.66厘米(图一四,3)。
M1∶8-4,花穿,钱文漫漶不清。钱径2.3、穿宽0.87厘米(图一四,4)。
B型:月痕开元,11枚。
M1∶8-5,方穿,“开”字两边略向外撇;“元”字上横短,下横左端上挑;“宝”字“贝”部内两横与左右两竖相连属,“通”字“辶”部前三笔为撇点,四笔不相连;背面穿上有凸起仰月痕。钱径2.46、穿宽0.7厘米(图一四,5)。
M1∶8-6,方穿,“开”字漫漶不清;“元”字上横短,下横左端上挑;“通”字“辶”部前三笔为撇点,四笔不相连;“宝”字“贝”部内两横与左右竖相不相连属;背面穿左上部有移位重穿,穿下左侧有凸起俯月痕。钱径2.4、穿宽0.7厘米(图一四,6)。
图一四 铜钱拓片1.M1∶8-1 2.M1∶8-2 3.M1∶8-3 4.M1∶8-4 5.M1∶8-5 6.M1∶8-6 7.M1∶8-7 8.M1∶8-8 9.M1∶8-9
M1∶8-7,方穿,“开”字方正;“元”字上横短,下横左端上挑;“通”字漫漶不清;“宝”字“贝”部内两横与左右竖相连属;背面穿上有凸起仰月痕,穿下有凸起俯月痕。钱径2.4、穿宽0.66厘米(图一四,7)。
C型:会昌开元,2枚。
M1∶8-8,方穿,“开”字两边略向外撇,内部“开”字两横等长;“元”字下横左端微上挑;背面穿上铸“京”,穿下为凸起俯月痕。钱径2.4、穿宽0.66厘米(图一四,8)。
M1∶8-9,方穿,“开”字两边略向外撇,内部“开”字第二横略短;“元”字两横均不上挑;背面穿上铸“洛”。钱径2.4、穿宽0.66厘米(图一四,9)。
四、结 语
此次发掘清理的这座砖室墓未发现能够证明墓葬年代和墓主人身份的诸如墓志铭一类有明确纪年的遗物,但墓葬保存完好,墓葬砖砌仿木结构和随葬器物特征鲜明,为判定墓葬年代和墓主人身份提供了一定参考依据。
M1的砖砌仿木结构与河北故城西南屯晚唐砖雕壁画墓①形制相似。中唐时期,砖室墓中仿木结构建筑在贵族墓中出现②,到唐末期,中小型墓葬中也开始应用这种仿木结构建筑③。M1出土的背面穿上铸“京”和“洛”等带有地名,于晚唐时期铸造的会昌通宝和晚唐五代时期的五曲花瓣口、玉璧足瓷碗时代特征较明显。M1出土的塔式罐与河北井陉发现的炉前押官周妻李氏墓中的五代时期塔式罐④,无论在釉色还是形制均相似。
据此,依据墓葬形制和随葬器物,推测M1年代应为晚唐五代时期。
此次考古发现了一组铜蹀躞带,共12件。器形保存较为完好,组合较为完整,这在正定区域内尚属首次发现。M1发现的铜蹀躞带与陕西铜川新区西南变电站唐墓出土的鎏金铜带具⑤形制一致。此类蹀躞带最早为北方游牧民族使用,约自魏晋时期传入中原,隋唐时期成为定制。唐朝时期,规定了蹀躞带的质地与数量,用以判别官员级别地位,《唐会要》记载,唐上元元年(647年)八月二十一日规定,文武三品以上用金玉带十三銙,四品金带十一銙,五品金带十銙,六品和七品银带九銙,八品和九品鍮石九銙,庶人铜铁带七銙⑥。M1墓主人并非文武官员,但依据墓葬形制和随葬品,以及蹀躞带的数量,推测墓主人是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的平民。
M1发现的铁券位于墓主人头部,同类遗物在磁县讲武城唐墓⑦和文安县西关晚唐墓⑧中均有发现。此次发现的铁券因锈蚀严重,无法辨认字迹,关于此类铁券的性质,何月馨《隋唐墓葬出土铁券考》一文认为,此类铁券应为买地券,是葬月前墓地举行斩草仪时所使用,延续了前代买地券的传统,同时又借用了帝王颁赐“丹书铁券”的信契内涵⑨。
同时期的墓葬在附近灵寿县岗头村和义和庄均有发现⑩,正定野头M6和正定新区唐代纪年砖室墓也是近年来发现的较为重要的中晚唐时期圆形砖室墓。此次抢救性清理的这座圆形砖砌仿木结构单室墓,对研究晚唐五代镇州地区的墓葬形制、丧葬习俗、建筑结构等提供了重要资料。
附记:此次发掘领队为陈伟,参加发掘的工作人员有佘俊英、张云清、房树辉、程雅玲、杨慧、魏华磊、康三权,线图由张云清绘制,照片由赵星拍摄。中国人民大学王晓琨老师对本文写作给予了悉心指导,本文涉及墓室建筑结构部分得到河北省文物与古建筑保护研究院郭建永老师的指导,人骨由内蒙古师范大学李鹏珍老师鉴定,谨致谢忱。
执笔:佘俊英 程雅玲 房树辉
注 释:
① 衡水市文物管理处:《河北故城西南屯晚唐砖雕壁画墓》,《河北省考古文集》(三),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130—133页。
② 宿白:《关于河北四处古墓的札记》,《文物》1996年第9期。
③ 韩金秋:《河北平山王母村唐代崔氏墓发掘简报》,《文物》1996年第9期。
④ 孟繁峰:《初论井陉窑》,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202页。
⑤ 铜川市考古研究所:《陕西铜川新区西南变电站唐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2019年第1期。
⑥ 〔宋〕王溥:《唐会要》卷31《章服品第》,清武英殿本,第771页。
⑦ 河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北磁县讲武城古墓清理简报》,《考古》1959年第1期。
⑧ 廊坊市文物管理所:《河北文安县西关唐墓清理简报》,《文物春秋》1997年第3期。
⑨ 何月馨:《隋唐墓葬出土铁券考》,《考古》2018年第2期。
⑩ 国家文物局:《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北分册),文物出版社2013年,第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