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遗址周边所见东魏北齐墓志辨识
2022-11-04芦会影冯小红
芦会影 冯小红
(1.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2.邯郸学院文史学院;3.邯郸学院地方文化研究院)
〔内容提要〕 目前,学界对部分邺城遗址周边东魏北齐墓志出土地点的记述不一,将志载墓主下葬地点与前人记述的出土地点相对照,可以判明墓志的出土地点,并可得出以志载墓主下葬地点推断墓志出土地点的标准:志载葬地为“邺西北X里”且X大于等于5,或有“魏之西陵”“武城之北(西北)”“漳水之阳(北)”“紫陌河之阳(北)”等语,其出土点当为河北省磁县;志载葬地有“邺西南”“野马岗”或“西门豹祠西(东)南”等语,则出土点当为河南省安阳县。
邺城遗址位于河北省临漳县邺镇和三台村以南,东北距临漳县城20千米,南距河南安阳市18千米。邺城遗址周边的河北省磁县和河南省安阳县境内分布着大量东魏北齐墓,是研究北朝历史和文化的珍贵史料。但遗憾的是,至今仍有部分墓志的出土地点记述不一,既不利于研究者正确解读和利用相关墓志,也不利于考古人员对墓群的判断和认识。有鉴于此,笔者拟对这些墓志的出土地点进行详细梳理。由于墓志多为解放前出土,出土地点的原始记录缺失,而墓志和陵墓位置基本不会发生远距离整体迁移,一般墓主下葬地点就是其墓志的出土地点,因此,本文以墓志中所镌刻的下葬地点为据判定其出土地点,考辨相关墓志出土点记述。
需要说明的是各种记述中“里”的差异。当代学者记述中的“里”“华里”均为0.5千米,而东魏北齐时期的“里”制史籍阙载,系从相应的记载中推断实长:秦汉承古制,六尺为步,三百步为里,到唐代改为五尺为步,三百六十步为里①;东魏沿用北魏“后尺”,尺长约30.2厘米②,则无论按古制还是唐制,东魏1里都约合0.54千米。如此,东魏时期的20里与当代学者记述的20里仅相差0.8千米,这对于记述中以村庄为参照物判断墓志出土的大致方位而言,没有太大影响。因此,本文不再进行繁琐的换算,而直接将墓志中所载之“里”视同0.5千米。
一、出土地点记述有矛盾的墓志分类
在邺城遗址周边出土的墓志中,前人对出土地点记载有矛盾者共25盒。根据前人对墓志出土地点记载的差异度,可将其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对出土县份的记载相同,而对县内具体地点的记载不同。这类墓志共8盒,均出土于河北省磁县境内(表一)。
表一 第一类墓志统计表③
第二类是对出土县份的记载不同。由于邺城遗址周边出土墓志大多是在河北省磁县和河南省安阳县境内发现的,因此,前人记载的分歧即集中在磁县和安阳县之间。这类墓志共17盒(表二)。
表二 第二类墓志统计表④
续表二
二、相关墓志出土地点辨析
相关墓志出土地点记载各异,矛盾之处当如何解释,墓志所载墓主下葬地点与墓志出土点之间存有怎样的对应关系?将志载下葬地点与前人记述的出土地点一一对照,即可解答。
第一类,出土地点记述中出土县份相同。
1.元鸷妃公孙甑生墓志
元鸷妃公孙甑生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邺城之西,武城之北”。前人著述皆认可墓志出于武城遗址,《碑志精粹》记述其出土于“今(县)治南十三里,北白道邨北”⑤,明确指出本志出土地点为讲武城北白道村北,在诸多记载中表述最为具体准确。又,北白道村北正当孟庄村西,因此,《垗域考》所记出土地点与《碑志精粹》所记实为一地,唯参照之村庄不同而已。
2.元融妃卢贵兰墓志
元融妃卢贵兰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漳水之北,武城之西”。《水经注校释》曰:“漳水又东径武城南,世谓之梁期城,梁期在邺北,俗亦谓之两期城,皆为非也。司马彪《郡国志》曰:邺县有武城,武城即期城矣。”⑥据考古发掘得知,武城遗址即在今讲武城村西北角⑦。而志文既以漳水和武城为标志,说明埋葬地当距离漳水和武城不远。《垗域考》记述中的朝冠村原名朝官村,在五吉村东,武城遗址之西,紧邻漳河⑧,与志相合。而《碑志精粹》《碑刻校注》记述中的八里冢村则距离漳河5千米有余,南北向更与武城遗址几乎处于同一纬度上。由此推断,卢贵兰的墓地当位于朝冠村北,其墓志亦当出土于朝冠村北,《垗域考》之说是。
3.元延明妃冯氏墓志
元延明妃冯氏墓志所载墓主葬地“风义里”应为县以下行政区划,而当时的史志对县以下行政区划失载,因此,无从判断“风义里”位于何处。但冯氏为元延明妃子,死后当被埋入元氏茔地中。而元氏茔地,以孝静帝元善见的天子冢为基点,向南呈扇面形分布。《垗域考》一文圈定其垗域在今磁县岳城镇、时村营镇以东,讲武城镇西北,申庄镇西部以南和以西地区。2006—2008年,考古工作者发掘了位于讲武城镇双庙村西南的东魏皇族墓M001和M003,前者残存墓志盖上明确镌刻“魏故兖州元公墓志铭”,后者经考证系东魏皇族元祜墓,志载埋葬地点为“邺都城西、漳河之北皇宗陵内”⑨。这证实讲武城镇西北部地区的墓群正是东魏皇族元氏墓群,元延明妃冯氏墓当在此墓群之中。由此推测,《垗域考》之说是。
4.高淯墓志
高淯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邺城西北廿八里”。《碑志精粹》《碑刻校注》记述中的八里冢村位于磁县县城南部,原属申庄乡,并乡后属讲武城镇。该村距离邺城遗址不超过10千米。而《垗域考》记述中的东槐树村位于磁县县城西部,距离县城遗址约1千米,距离邺城遗址约15千米。据此判断,高淯墓志当出土于东槐树村东南。又1975年磁县发掘了北齐文昭王高润墓,该墓位于东槐树村东北,其出土墓志记为“迁窆于邺城西北卅里,釜水之阴”⑩,高淯墓地当与之相近。由此可见,《垗域考》之说是。
5.高百年墓志及高百年妃斛律氏墓志
志载高百年和斛律氏葬地为“邺城之西十有一里,(武)城西北三里”,高百年妃斛律氏墓志载“祔葬于武城西北三里”。武城遗址在今讲武城村西北角,其西北1.5千米当磁县双庙村南。而《碑志精粹》《碑刻校注》《垗域考》记述中的八里冢村、东曹庄、孟庄位置接近,八里冢在东曹庄以西不过1千米,孟庄在两村以南约1.5千米,三地均不在武城遗址西北,且与邺城遗址相距也不止5.5千米。即前人的记述虽然表述有所不同,但实为一地,唯参照之村庄不同而已,《碑志精粹》等所记均误。
6.徐之才墓志
徐之才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邺城西北廿里”。其具体地点在《磁县新出魏齐墓志本末记》中记载较为明确:“初,壬子之冬,有贾客结磁县之猾民,潜掘古墓,得石五。出南乡王家店者一,曰魏侯君墓;出南乡八里冢者一,曰魏张君墓;出南乡申家庄者一,曰齐徐君墓;出南乡双庙邨者二,曰齐梁君墓、齐邢夫人墓。并得古凡人数百具,运往安阳。”其中的“齐徐君墓”就是徐之才墓志,其出土地点为申庄村北。《垗域考》之说是。
7.高建妻王氏墓志
高建妻王氏志载墓主“祔葬于邺城西北之旧茔”,可见王氏死后与高建合葬。磁县出土的高建墓志载其下葬地点为“邺城之西北十里,漳水之阳”。上文已判定徐之才墓志出土于申庄村北,而其志载葬地为“邺城西北二十里”。由此推断,高建墓当位于邺城与申庄村之间,并距离当时的漳河河道不远。考诸本文所附“磁县北朝墓群”示意图(图一),高建及其妻王氏两盒墓志当出土于北白道村与西陈村一带。此地正当申庄乡中部,《垗域考》之说虽然不错,但未指明具体方位。而《碑志精粹》《碑刻校注》所载之八里冢距离邺城遗址有10千米之遥,所记均误。
图一 磁县北朝墓群分布示意图
第二类,出土点记述中出土县份不同。
1.元鸷墓志、元湛墓志、元湛妃王令媛墓志、元凝妃陆顺华墓志、元賥墓志
这5方墓志所载墓主葬地均以武城为参照系,其中元鸷墓志、元湛墓志和元湛妃王令媛墓志所载葬地都在“武城之北原”。武城遗址在今讲武城村西北0.5千米处,“原”指“原野”。《尔雅·释地》:“广平曰原。”《书·盘庚上》:“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可扑灭。”因此,“武城之北原”本意当指武城北之原野。从前文对元延明妃冯氏墓志的考辨可知,武城北原野正是东魏皇族元氏墓群所在,故元鸷、元湛、元湛妃王令媛亦当埋骨于此。《磁县新出魏齐墓志本末记》记述了元鸷墓志的出土地点“在今(县)治”(指清末民初的磁县县城,相当于今县城的核心地带)南十五里,北白道邨东”,此地正当元氏墓群的最东端,元湛夫妻的两方墓志亦当出土于此地。质言之,元鸷、元湛、元湛妃王令媛墓志均应出土于河北省磁县北白道村南,《垗域考》记述的出土地点与之实为一地,惟参照之村庄不同而已。志出安阳之说均误。
元凝妃陆顺华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武城之西北,去邺城十里”。考其方位,当位于磁县讲武城镇孟庄村西南,此地正是东魏皇族元氏的墓群,因此,志出安阳之说误。《垗域考》所记“朝冠村北”距离邺城遗址将近10千米,与志载之“十里”也不合。
元賥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邺城西北十五里,武城之阴”。分别以邺城和讲武城为参照系:前引《磁县新出魏齐墓志本末记》中已考察了北白道村与邺城的相对方位,北白道村在邺城西北约2.5~3千米。由北白道村再向西北方向行3~3.5千米,当为磁县讲武城镇申庄村西南。另,徐之才墓志出土于申庄村北,而其志载下葬地点为“邺城西北二十里”,由此向东南方向行1~1.5千米,亦为申庄村西南。据此推断,《垗域考》之说是,志出安阳之说误。
2.元显墓志、元贤墓志
这两方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邺城之西陵”“魏之旧陵”。《垗域考》一文认为,西陵专指孝静帝的天子冢,《碑刻校注》则认为,西陵专指东魏孝静帝父清河文献王元亶之坟茔。从高百年妃斛律氏墓志和徐之才墓志对下葬地点的描述可以看出,“西陵”并非对某个人陵墓的专称,而是对东魏皇族元氏陵墓的通称,指在武城之北、天子冢以南呈扇形分布的东魏皇族元氏墓群。由此判断志出安阳说不当。元显墓志仅言葬西陵,尚无法判断其准确方位。元贤墓志除言“魏之旧陵”外,尚言“邺城西漳水之阳十有二里”。上述元凝妃陆顺华墓志记志主葬地为“武城之西北,去邺城十里”。则元贤墓当在元凝妃陆顺华墓西北,考其方位,当在磁县双庙村西。志出安阳之说误。
3.元均暨妻杜氏墓志
元均暨妻杜氏墓所载墓主葬地为“邺西僖王茔次”。僖王是元显的谥号。《魏书》:“(阳平王元熙)子显,袭祖爵。薨,谥曰僖王。”元均是元显的次子,死后葬于元显墓旁。因元显葬于西陵,元均墓亦当位于西陵。因此,志出安阳之说误。
4.叔孙固墓志、高肱墓志、乞伏保达墓志、高僧护墓志
此4方墓志所载墓主葬地都以“紫陌河”为标志。据《水经注》载,漳水从武城南东北流,经过西门豹祠前,又北流经赵阅马台西,又北径祭陌西,又北流与滏水会和,随即东南流向梁期城。以此推断,漳水当从邺城遗址西北流过。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4册北魏“相冀幽平等州”地图也显示古漳水从魏郡邺县西北流过,则祭陌当在邺城之西北。《水经注》又云:“漳水又北径祭陌西,战国之世,俗巫为河伯娶妇,祭于此陌”,西门豹治邺,移风易俗,虽然祭祀河伯之事被禁绝,但祭陌的地名被保留下来,“田融以为紫陌也”。《太平寰宇记》“相州邺县条”载:“故邺城,在县东五十步……浊漳水,在县东北。有永乐浦,浦西五里,俗谓紫陌河,此即俗巫为河伯娶妇处……紫陌桥。赵武帝于漳水造浮桥,接紫陌,故号曰紫陌桥。”《河朔访古记》云:“临漳县南邺镇西北五里紫陌侧晋高僧佛图澄墓在焉。”《读史方舆纪要》载:“紫陌,在故邺城西北五里,行旅往来必经之地……又有紫陌宫,石虎所建,齐高洋复修,为济口,巡游往来,百官祖饯,皆集于此。”以上史料显示:其一,紫陌河就是漳河在祭陌之地的俗称,因后赵武帝石虎在河上造浮桥,接连紫陌宫,因而得名;其二,紫陌河之阴为祭陌,是西门豹沉河伯处;其三,紫陌河在古邺城西北2.5千米处。
《磁县新出魏齐墓志本末记》载:“及甲寅(1914年)十 月,北白道邨有王甲者,又私掘魏华山王墓。王与其妃同葬武城之北,窃疑前之发妃冢者,必即此人……两志出土,一在今治南十五里,北白道邨东;一在治南十三里,北白道邨北。准以地望古邺城,盖在北白道村东南五、六里,而与武城东西相值,去(县)治亦在二十里内外也。”由此可知,北白道村在邺城西北2.5~3千米,东南0.5~1千米之地与紫陌河的方位正契合。因此,紫陌河就位于磁县北白道村东南0.5~1千米处,此处正值磁县与临漳县的交界处,“紫陌河之阴”当属临漳县,“紫陌河之阳”当属磁县。康熙《磁州志》卷2“村庄”条记有“北白道村”;《磁县新出魏齐墓志本末记》作于1918年秋,亦记有“北白道村”,可见,从清康熙年间到民初,磁县和临漳县在这一带的界线没有发生过变化。叔孙固、高肱、乞伏保达、高僧护人的墓志所记墓主埋葬地点均为紫陌之阳或紫陌之北,根据上文的推断,它们当出自河北磁县,志出安阳之说皆误。
叔孙固墓志和高肱墓志仅言紫陌之阳,而不言其他地理标识,墓主葬地应离紫陌河较近,因此,出土地点当位于北白道村和西陈村一带。乞伏保达墓志曰“邺城西北七里”,距离紫陌河不到1千米。1975年出土于磁县申庄乡东陈村西0.6千米处的尧峻墓志所记下葬地点亦为“邺城西北七里”,则乞伏保达墓志的出土地点也当位于磁县东陈村西。《垗域考》对高肱墓志和乞伏保达墓志出土地点的记载与本文推断相同,他对叔孙固墓志出土地点的记载虽与本文推断有异,但大致方位一致。高僧护墓志记墓主埋葬地点为“邺城西,紫陌河之北七里”,这句话当理解为“邺城西北七里,紫陌河之北”,与尧峻墓志的出土地点相仿,亦为磁县申庄镇东陈村西一带。
5.高妙仪墓志
高妙仪墓志所载葬地为“邺城西北五里”。志文接着描述其墓地“左侠清池,右带名路”。这里清池当指漳河。古人在描述方位时常以东为“左”,如1975年出土的尧荣妻赵胡仁墓志所载下葬地点有“左带漳水五里之西”等语,该志出土于磁县东陈村西500米处,志文中之“左”指的是东方。由此推断,高妙仪墓志中之“左”字亦当指东方,墓主葬地当位于古漳河之西。则高妙仪墓志当出土于“邺城西北五里”,漳河之西,考其方位,当在磁县北白道村西。《垗域考》之说是,志出安阳之说误。
6.皇甫琳墓志
皇甫琳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邺城西北廿余里”,上文徐之才墓志志文所载葬地为“邺城西北廿里”,两者当相距不远。根据徐之才墓志出土地点推断,皇甫琳的墓志当出土于磁县申庄村西北。另,其志文中还有“奄辞东育,潜邃西冈”等语,《垗域考》之“申庄乡西岗”说是,志出安阳之说误。
7.元澄妃冯令华墓志
元澄妃冯令华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邺城西岗,漳水之北”。“岗”同“冈”,指小山包。邺城之西埋葬东魏北齐皇族和贵族的“冈”有釜阳村西之“平冈”、田庄村西南之“永吉冈”、前港村东南之“冈坡”。志以漳水为标识,又表明志主埋骨之所当距漳水不远。这三个“冈”中距漳水最近者是前港村东南之“冈坡”,为东魏孝静帝天子冢所在地。这里的“邺城西岗”应是用孝静帝埋骨之所代指东魏皇陵。志主冯令华是北魏文宣王元澄的继室,当埋骨于东魏皇陵元氏墓群之中。即《垗域考》之说是,志出安阳之说妄。
8.张满泽妻郝氏墓志
张满泽妻郝氏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广都里,漳水之北四里”。广都里当为县以下行政单位,史志无载。从磁县时村营至王家店一线各村南距漳水均约2千米,因此,无法准确判定其出土地点,仅可用“讲武城镇以北”大致描述其方位。志出安阳之说妄。
9.宗欣墓志
宗欣墓志所载墓主葬地为“邺都之西,野马岗之左”。以“东”为“左”,“野马岗之左”相当于“野马岗之东”。明嘉靖《彰德府志》“地理志”之安阳“野马冈”条:“野马冈,在县东北三十三里。故老云:势如驰马。或曰:古尝牧马焉。冈下冢累累,皆葬王侯也。”清乾隆《安阳县志》:“野马冈,在县北三十三里。北魏高欢与尔朱兆等战于韩陵,高季式以七骑追奔,度野冈,与兆遇。后周尉迟炯遣精甲三千人伏野马冈,宇文昕以百骑袭之,皆其地。”公孙略墓志载墓主下葬地点为“漳水之西,野冈之东”,《碑刻校注》记为河南安阳县出土;徐彻墓志载墓主下葬地点为“邺西南野马岗之东,去城廿里”,《碑刻校注》记为河南省安阳县北稻田村西岭出土;梁子彦墓志载墓主葬地为“葬于野马岗,北去王城廿里”,《碑刻校注》记作河南省安阳县野马岗出土。由此推知,宗欣墓志当出土于河南省安阳县。《碑刻校注》等之说是,《墓志检要》等志出磁县之说妄。
综上,可见前人对邺城周边出土的东魏北齐墓志出土地点记载虽有差异,但均可凭借志载墓主下葬地点推断其墓志的出土地点:志载葬地如果为“邺西北X里”,只要X大于等于5,则可判定为河北省磁县出土;如果志载葬地有“魏之西陵”“武城之北(西北)”“漳水之阳(北)”“紫陌河之阳(北)”等字样,亦可判定为河北省磁县出土。如果志载葬地有“邺西南”“野马岗”或“西门豹祠西(东)南”等字样,则可判定为河南省安阳县出土。如果志载葬地为“邺西X里”,则不能确定,还需要综合其他信息判断。
三、余 论
依据上述标准判断,再看前人的墓志出土点记述,可见,前人对少数墓志出土地点的记载虽表述一致,但却不同于实际出土地点。目前,笔者发现此类墓碑计有5盒(表三)。
表三 邺城遗址周边所出墓志出土地点校订表
1.元子邃妻李艳华墓志
元子邃妻李艳华墓志的出土地点,《拓本汇编》记作“河南洛阳”;《墓志集释》和《墓志检要》均记作“安阳”。志文所记志主下葬地点为“邺城之西北十又五里”,依据上述标准判断,志当出于河北磁县。1953年出土于磁县釜阳村西的司马兴隆墓志,志载墓主下葬地点为“邺城西北十五里”,元子邃妻李艳华墓志的出土地点当与之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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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元光基墓志
元光基墓志的出土地点,《拓本汇编》记作“河南洛阳”,志文载元光基“迁窆于西陵”。在其前一年,即东魏武定二年(544年)迁葬的淮南僖王元显,墓志记载:“皇居徙邺,坟陵迁改……葬于邺城之西陵。”可见,至少在武定二年(544年)时,元魏之西陵已不指洛阳邙山之西陵,而是指邺城之西陵。元光基墓志中之“西陵”亦当指邺城之西陵,元光基墓志当出土于讲武城镇以北东魏皇陵元氏墓群之中。
3.石信墓志
石信墓志的出土地点,《拓本汇编》《墓志集释》《碑刻校注》均记为“河南安阳”。而志载石信葬地为“邺城西十里,漳河之阳”,因此,志当出于河北磁县,考其方位,与元凝妃陆顺华墓志的出土地点相仿,当在讲武城镇孟庄村西南。
4.赵道德墓志
赵道德墓志的出土地点,《墓志集释》《拓本汇编》《碑刻校注》均记作“河南安阳”。而志载赵道德下葬地点为“邺城西北十里”,因此,志当出于磁县。且高建墓志载葬地亦为“邺城之西北十里”,已考其出土地点为“北白道村与西陈村一带”。赵道德墓志的出土地点当与之相近。
5.高淹妻冯娑罗墓志
综上,以墓志中所镌刻的下葬地点为据形成的墓志出土地点推断标准,不仅可以解决部分邺城遗址周边东魏北齐墓志出土地点记述不一、相互矛盾的问题,而且可以验证既有的一致记载是否真实可靠,对邺城周边东魏北齐墓群的判断和墓志的整理有所裨益。
续表三
注 释:
① 安子毓:《秦“数以六为纪”渊源考》,《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4期;丘光明:《中国古代计量史》,安徽科技出版社2012年;丘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9年,下同; 赵晓军:《中国古代度量衡制度研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② 丘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第109页。
③ 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下同,文中简称《墓志集释》;辽宁省博物馆编:《辽宁省博物馆馆藏碑志精粹》,文物出版社2000年,下同,文中简称《碑志精粹》;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线装书局2008年,下同,文中简称《碑刻校注》;马忠理:《磁县北朝墓群——东魏北齐陵墓垗域考》,《文物》1994年第11期,文中简称《垗域考》。
④ 北京图书馆金石组编:《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中州古籍出版社1989年,下同,文中简称《拓本汇编》;王壮弘、马成名编纂:《六朝墓志检要》,上海书画出版社1985年,下同,文中简称《墓志检要》。
⑤ 辽宁省博物馆编:《辽宁省博物馆馆藏碑志精粹》,第298页。
⑥ 陈桥驿:《水经注校释》,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79页。
⑦ 河北文物管理委员会:《河北磁县讲武城调查简报》,《考古》1959年第7期。
⑧ 〔清〕蒋擢主修:《磁州志》卷2《疆域》,“村庄条”,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刊印。
⑨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北工作队:《河北磁县北朝墓群发现东魏皇族元祜墓》,《考古》2007年第11期。
⑩ 磁县文化馆:《河北磁县北齐高润墓》,《考古》1979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