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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研究

2022-10-31王嘉卿

沿海企业与科技 2022年1期
关键词:文创一带一带一路

王嘉卿

社会企业最早在国外出现,主要致力于解决社会问题,各种类型的社会企业已经发展了很多年。首先出现社会企业的国家——英国,在20 世纪90 年代世界经济低迷期,由于存在市场失灵问题,政府实施相应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导致了国家福利支出的负担,住房和就业问题成为最主要的社会问题,正是此社会背景下,出现了英国的社会企业,为政府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另一个思路和途径。社会企业传入中国已经有很多年,目前在社会各领域都有优秀的本土社会企业存在,比如佰特财商,专为中国孩子量身定做财商教育游戏与课程,从而培养中国孩子的财商意识;也有传统企业转型为社会企业,比如美团,2017 年已经转型为社会企业。社会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已经具有实践基础。

一、“一带一路”建设中社会企业的出场

“一带一路”是基于文化包容、政治互信和经济融合的一种建设模式,将我国经济的发展经验通过贸易方式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推广,从而创造互惠互利的合作新模式,推动沿线各国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优化和服务升级,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和经济模式,增强沿线各国的经济发展的抗风险能力和内生动力。

(一)“一带一路”倡议

2013 年,我国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通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友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实现政治互信、经济合作和文化交流,从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切实可行的实践方案。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的“一带一路”建设提出系统而深入的阐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目的是聚焦互联互通,深化务实合作,携手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互联互通架构基本形成,一大批合作项目落地生根,首届高峰论坛的各项成果顺利落实,150 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为我国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二)社会企业

社会企业这一概念由法国经济学家——蒂埃里·让泰最早提出,是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收益结合在一起,不同于纯粹的企业,也不是一般的社会公益机构,而是社会企业通过商业运作,将利润运用于贡献社会,将盈余资金运用于扶助弱势群体,促进小区发展和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运营。

2015 年是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的关键一年。社会企业被定义为符合企业家精神的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同时社会使命不会轻易产生漂移的组织,突破了原先社会性和经济性的二元分析视角。

总之,我们所熟知的企业类型是商业企业,它们通常以经济盈利为主要的企业目标,而社会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用商业的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以社会效益为根本目标,但又不同于慈善机构、公益组织以外部捐赠、政府服务购买等方式作为主要的资金来源。社会企业强调运用自身的商业能力来获取相应的经济收入,从而使得企业在服务社会目标的同时保障自身的经济可持续性,即社会企业需要兼顾社会目标与商业目标。

(三)“一带一路”建设中社会企业的出场

社会企业是同时兼顾社会价值和商业效益,运用好商业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的新企业类型,但理论界和实践界对此的理解并不相同。以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社会企业研究团队提出更为恰当的定义:社会企业是运用企业家精神解决社会问题的组织,核心是社会企业家精神,包括机会识别、创新精神、承担风险和坚韧不拔等企业家特质。

目前,社会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研究是新的研究领域。我国的社会企业主要由政府投资和政策支持,部分由传统投资人投资。社会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成熟模式已有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模式。可以借鉴的特色模式有“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敦煌的文创产品模式。社会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是兼顾商业效益和社会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社会企业的现状和案例

(一)社会企业的现状

1.产生背景

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产生社会企业的影响因素是各不相同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国家为解决经济低迷期市场失灵的问题,运用宏观政策调控产生社会企业,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第二种,传统的企业管理模式里衍生出一系列的社会环境,社会企业应运而生,弥补了传统企业的不足;第三种,随着社会发展,政府和市场共同为应对突发的社会问题,支持兼顾商业效益和社会价值的社会企业,从而更好地造福社会。

2.法律制度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社会发展模式和不同的法律发展进程,部分国家制定了社会企业的相关法律制度,确定了社会企业的法律地位,为社会企业的发展创造了稳定良好的法律环境。一些地区也因地制宜地结合实际情况,考虑相关者的利益,以立法的形式,确保社会企业在这一地区的发展。该立法注重造福社会,这是与传统企业的区别,能够激发投资者提供社会服务的热情。

3.资金来源

社会企业的稳定发展性与资金来源密切相关。主要有以下四种资金来源:第一种,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经过长期发展市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企业融资体系——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这降低了股权融资的财务风险,社会企业不会面临严重的还本付息的资金压力,稳定性更强,促进了社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二种,非公募基金。由非公募基金会建立的社会创新加速器为创业的社会企业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有利于社会企业的发展。第三种,政府支持。社会公众捐赠的比例不大,政府是社会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且资金来源有限,而政府的资金支持根据财政收支情况和国家发展计划来决定。第四种,传统投资人。传统投资人因社会企业发展的良好前景而投资,但是由于社会企业还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传统投资人目前以投资传统企业居多。

4.公众认知

虽然各国的社会企业的社会背景差异显著,但就整体而言,各国的社会企业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可以有效弥补市场和政府在调节社会矛盾方面的不足。政府和社会是推动社会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立法是保障社会企业发展的普遍选择,确定其法律地位有利于社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各因素的共同努力下,公众对社会企业的认知有了明显提高。而不同国家的公众认知存在差异,社会企业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公众认知的广泛度和美誉度较高。

(二)格莱珉银行模式

1.格莱珉银行第一代——经典模式

2006 年,尤努斯教授因为成功创立穷人银行——格莱珉银行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最初是20世纪后半期,尤努斯在孟加拉国做调研时产生一个想法:当时的贷款大多面向富人,这样富者越富而贫者越贫。他认为帮助穷人改变命运应该秉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原则,决定贷款给穷人做生意,让他们具备站起来并自给自足的能力。他跟商业银行谈自己的计划都没有成功,就决定自己设计贷款模式。他将少部分资金运用于贷款调研,考虑到农村地区妇女往往是可靠的,就将钱借给妇女,妇女们将钱运用于制作凳子并出售,所得的盈利部分既能自给自足,还能偿还贷款的利息,这是小额信贷的开端。小额信贷的核心模式是无抵押、无担保、分期还款、设立小组模式和每周中心会议来控制风险,搭建客户支持网络,这种模式引得全球多国效仿,格莱珉银行的第一代经典模式在发展中国家获得成功。

格莱珉银行的总部在孟加拉首都,分行下辖十余支行遍布全国各地。每个支行下大约有130 个自主经营的乡村中心,约十名员工从事基本业务。村里的五个人自愿组成借款小组,而每六个小组构成一个村镇中心。以小组的名义申请贷款,若不能按期还款全部成员都会有污点,因此组员会对项目进行评估,也会帮助难以偿还的组员还款。规定贷款申请者家里土地在0.2 公顷以下,而且主要贷款给农村地区的贫困妇女,同时防止以穷人的名义把贷款借给富人。由于设立互助小组,贷款时往往不需要抵押物,一旦组员难以归还,其余成员会帮忙归还。贷款期往往很短,一年左右,采取每周分期付款等自由还款。

2.格莱珉银行第二代——差异化服务

格莱珉银行的第一代经典模式在发展中国家获得成功,第二代差异化服务运用于发达国家——美国而获得成功。格莱珉美国(下文用字母简称GA)是享有美国国内收入法案第501(c)3 条款的法律地位的公益性组织,目前在美国相应的11 个城市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已经建立了18 个相应的分支机构。

GA 采用小组、中心、分行和总部的组织构架,借款人组成5 人小组,其中2~6 个小组成立一个相应的中心组织,而每10 个中心都设立一个分行,其总部设在美国纽约,并且承诺参加每周的会议。资金来源是利息收入、捐款和商业银行的长期批发贷款。由分行上交总行,再由美国纽约总部集中进行资金管理,并且划拨给下级分行,给出的相应利息是年化2%。

GA 的目标客户是少数族裔的无资金来源的贫困妇女,她们通常没有银行服务的相关信用记录,也没有相应的机会来学习有用的金融知识。GA 的贷款产品一般是无抵押的,是不要求信用分期的,且以每6~12 个月为周期,其利率是其本金递减15%,其首笔贷款的最大金额是1500 美元。

GA 的成功方式是找准目标客户,运用小组贷款的形式,提供及时和适当的金融服务,填补微型贷款的市场空白;激发企业家潜能,为客户搭建创业支持系统,致力于创造一种互相信任且良好透明的文化环境,建立社区,并且在社区里保持好长久关系,从而达成商业模式的可持续发展;寻求优秀的战略合作伙伴,帮助其会员积累好资本,然后与花旗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使其会员在互相合作的银行能够开设免费且设置有最低额度的不同银行账户;与摩根士丹利进行合作且提供运营建议,通过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其年度审核,并与哥伦比亚大学等优质大学合作,为学生们提供实习机会。该模式具有明确而重要的法律地位,享受税收减免的政策和接受相应的捐赠资金,这使得社会企业能找准目标客户并掌握小额信贷技术,从而可以实现商业的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普惠金融的服务深度难题。

综上所述,鉴于格莱珉银行的模式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获得成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以创办金融型社会企业,并将格莱珉银行模式运用其中。主要体现在:在顶层设计中将社会目标和商业目标结合,运用好社会企业家精神的理念;选择优秀的人才和贫困妇女等作为贷款对象;建设数字化基础设施;设计灵活的产品;扩大社会企业知名度而吸引更多人;与知名银行和大学合作,培养沿线国家人民的财商意识。格莱珉银行的成功运行,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了很好的金融运营模式,有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业的发展;有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民财商的提高,最终有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人民迈向更加美好的生活。

(三)敦煌文创

敦煌的地理位置是比较特殊的,是中西方的文化交汇之地和古代丝绸之路所经的“咽喉要道”。敦煌以其壁画和石窟而闻名于海内外,还拥有汉长城关隘阳关和敦煌莫高窟等世界文化遗产。敦煌文化的来源主要有两部分:一方面是中原本土推陈出新的儒释道圆融的文化;另一方面则是从西域各国流传进来的异域异邦的文化风俗习惯。中华文明和西域文明在不断碰撞中交融和推陈出新后,诞生独特的敦煌文化,它是世界历史文化长河中一处独特而隽永的风景线,是古代丝绸之路上最为耀眼夺目的丝路明珠,是人类文明宝库中历久弥新的丰硕成果。敦煌文化,不仅凝聚着古代文化大师们的心血,也是研究古代中国的历朝历代的文艺风俗和古代西域的各国文化审美的数据库。因此,开发和再利用敦煌文化,有着非常显著的意义。

1.线下营销和线上营销

博物馆文创产品承载的是传统历史和文化的传播功能,以及空间和时间跨度的内涵。博物馆文创产品的开发和营销有很多的想象,与现实和公众有一定的距离。因此,如何将博物馆文创产品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与消费者需求顺利衔接,达到传播其历史文化艺术的内涵,是博物馆文创产品网络营销的重要目标之一。博物馆文创产品网络营销的模式之一是利用抖音、微博等网络大众新媒体,加强与受众的沟通与互动。故宫博物院是网络营销的先驱。2008年,皇宫淘宝在线商店通过多年的努力成为2014 年的文创产品网络名店,打开了新的行业发展思路,将历史的神秘气息渗透到宫廷文化之中,从而使文创产品有更好的内涵。目前,国内敦煌博物馆已经开始推出自己的特色文创产品,模仿故宫博物院进行线上和线下营销,从而获得可观的利润。

2.通过新媒体扩大影响力

敦煌文创产品注重运用新媒体传播手段,比如抖音直播、微博热搜,通过人际传播、利用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快速传播产品。文创产业非常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企业可寻求头部带货主播、大V 媒体的帮助来推广产品,也可以寻求顶流明星的帮助来扩大知名度。

基于敦煌博物馆和天猫联合发布的“掌上敦煌”计划,敦煌非遗彩塑第一人杜永卫和敦煌博物馆馆长石明秀等通过数字化技术、IP 跨界合作等方式,在淘宝直播间介绍彩塑和壁画,吸引50 万左右的人,其中有很多“95 后”青年。拼多多联合曹县汉服和敦煌莫高窟壁画,由敦煌IP 授权中心允许使用莫高窟壁画的图库,共同推出“多多汉服×敦煌壁画”联名的新品。抖音推出“文明奇旅”的活动,与故宫文化、敦煌博物馆等十余家文化机构合作,邀请文化名人、非遗传承人等通过直播和短视频的方式,在平台上讲故事的同时,线上售卖百余款文创产品,满足用户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

3.情感营销提升品牌价值

讲品牌故事通常会给产品带来更多的个性,而如今营销的关键是讲一个能打动人心的好故事。理性消费注重实惠和便捷,情感消费注重触动人心。例如台湾日月老茶厂推出的阿萨姆红茶,推出充满情感内涵的文创农产品,让消费者对品牌产生情感认同。在敦煌文创产品的创作中,注重当代青年的审美情趣,通过色彩搭配和服装品类,并运用友好祥和的九色鹿和各种精灵的情感形态,引起当代青年的心灵的同频共振。根据《九色鹿佛经》中记载的鹿王本生故事,经过加工后九色鹿图案,充分体现了历史底蕴和敦煌风俗,营造出活泼亲切的氛围,吸引了年轻人的注意。

“敦煌在中国,敦煌学在世界。”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敦煌的文创产业将迎来百年难遇的发展机遇。文创产品作为独特文化的载体,正在日益被大众所需要。文创产品能够让中国传统文化元素以崭新而有趣的姿态走进大众生活,是新兴文化产业中的一环,独具中国文化特色。目前,故宫文创产品的数量最多,产品也最受欢迎,据统计,销售种类已超过上万种,年销售额超过10 亿元,是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发展相结合的典范性文创产品。很多学者对敦煌的各种文化元素比如彩塑、壁画和舞蹈进行了专门研究,但文创产品相应的市场化设计是很少的,少数设计产品基本处于按图索骥的状态,难以吸引潜在客户。因此,探索和创作鲜活的敦煌文化转变为文创产品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敦煌艺术的现代化运用——敦煌文创的发展,可以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办文创型社会企业,具体举措有: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传统文化特色和现代化相结合,设计出独特的文创产品;结合线上和线下营销,运用新媒体扩大影响力;整体包装文创产品进行促销;用数字化的形式保存传统艺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化运用,有助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保留民族特色的前提下走向现代化,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助力国家间的文化交流和经济合作。

三、“一带一路”建设中社会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带一路”建设是挑战和机遇并存的过程。机遇是中国将与世界分享数字化转型方面的红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以平等的方式合理地融入全球产业链。面临的挑战是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复杂的区域治理协调能力、监管能力、跨文化差异、地缘政治风险等。具体如下:

1.落后的基础设施建设

新阶段的“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具有开放性、虚拟性和泛中心化等特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数字产业方面存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道德缺失、信用意识模糊和中介服务落后等问题,并且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和法律举措来解决上述问题,将导致5G 和电子支付等数字经济产业在短期内难以全面开展,数字经济产业的发展还需要长期规划和准备。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化发展水平又与经济发展阶段紧密相关。21 世纪以来,尽管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内生动力在不断增强,外部投资在不断增加,国际地位在不断提升,但是经济规模占全球经济的比重较小,提供数字经济方面的贡献有限。

2.复杂的区域治理协调体系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条件、社会现实,以及语言和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大多数国家正处于制度转型时期,治理能力不足,国内利益集团和政党众多,政策的不稳定性和周期性,导致治理复杂性。“一带一路”涉及的项目纠纷和摩擦不仅发生在一般贸易领域,还涉及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跨境电商、金融科技、知识产权保护、海关监管等行业和领域。比如,非洲部分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够重视,对国际商业惯例缺乏了解,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撑不健全,对“一带一路”建设产生了负面影响。

3.盈利问题

未来全世界的基础设施建设将需要大量资金,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缺口难以填补,将面临潜在的问题。中国将提供贷款用于港口、电信和道路等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但考虑到可持续性发展和商业合理性,援助资金还需产生效益。

4.能源问题

我国能源企业走出去将改善我国的能源安全问题。我国能源企业正在加快海外市场的部署,到目前为止,中国已经与“一带一路”沿线的20 多个国家在天然气、石油和新能源等不同能源领域展开了不同程度的合作。针对合作项目,目前各方有意加强能源行业的上游和下游的全面合作。

能源安全和运输问题正在变得日益重要,而社会政治风险将使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能源合作方面变得更加困难。中国的能源企业开展的国际合作正处于起步的阶段,对外投资的协调和配合意识不足,国际化人才储备不够。中国能源企业更专注于国内项目的生产和运营,在海外投资和并购方面缺乏实际经验。国际资产清算、并购资产最佳整合和商业管理方面的实际经验不足,可能影响中国企业的盈利能力,影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深入合作。

(二)社会企业在“一带一路”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政治风险

东道国的政治环境或许会改变其国际政治关系,带来企业经济利益的不确定性。尤其是部分非洲国家的政治不稳定性影响中国企业到海外投资项目的政府管制或资格审查。当下中国企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主要是大型国企,这些投资可能被政府当成是具有政治动机的一种投资而被审查。政治风险还导致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政局动荡或政权更替难以保障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合法权益,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积极性下降。

2.法律风险

东道国完善的法律体系将为外国投资者们提供一个安全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助于企业把控成本与收益。根据法治指数,“一带一路”沿线的60 多个国家中,只有24 个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数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在欧洲。部分国家的全球治理指数是负数,在这些国家投资的政治风险较大。一般而言,政治风险对完整的投资存续周期有影响。首先,由于东道国法律制度不健全,很难让我国跨国投资企业在投资之前进行谈判。其次,我国企业与东道国公司和组织签订了合同后,还需要全面了解东道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护双方的权利。如果不熟悉当地相关法规,合同执行监管可能存在漏洞,这对于中国企业跨国投资不利。

3.国际认证标准不够完善

目前,全球3000 多份投资协议中的大部分已到期,全球投资体系会在未来几年进入一个集中变化的时期。根据相关研究,当前国际投资体系快速发展,投资规则已逐渐融入国家制度设计中,这成为影响外国投资者行为的关键工具。多边和双边投资条约也逐渐开始建立体系,涉及数字经济、知识产权等领域,这对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提出了新的要求。国际投资体制变革与每一个东道国都有着深刻的关联。这对中国企业在海外进行投资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提高了中国企业的进入壁垒。新的投资制度完善了对投资的要求,增加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等方面的条件。二是发展中国家的投资监测机制由于发达国家对其技术封锁而阻碍了许多技术研究和战略资源的投资。

四、社会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基础设施的提升

对于中国而言,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化水平,不仅可以拓宽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合作空间,也将为数字货币的推行奠定基础,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发展契机。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中低收入国家和高收入国家之间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上存在巨大的差距,因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要加强合作,不断拓宽开放领域,提升区域性的数字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化制度建设,为数字化监管规则的建立提供参考依据。

1.注重发展数字应用技术和制定数字监管规则

一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要注重关键数字技术的引进和突破,特别是集成电路、云计算、物联网等ICT 产业的发展。这不仅有助于实现经济结构多元化,也有助于完善数字服务产业链,并辐射带动区域发展。另一方面,这些国家需要关注数字监管问题,如数据流、消费者保护,但全球统一监管的数据网暂未形成,相关国家可以联合起来建立发展中国家的贸易规则,促进未来全球数字贸易的均衡发展。

2.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

在数字化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很明显,因此需要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尽管目前面临资金和技术短缺问题,但相关国家可通过国际合作加快提升本国移动宽带速度、增加移动手机普及率,从而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此外,鉴于数字化服务水平和贸易自由化的提高促进了双边贸易发展,相关国家可通过在有限区域内建设如数字自由贸易港、离岸数据中心等来实现数字化服务在局部地区的开放,从而实现境内外的互联互通。

3.推进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

数字化文化产品的交流可以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贸往来和文化交流,缩小各国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贸易成交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数字化水平的快速发展提供硬保障。而数字贸易的开展又将倒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为国家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要实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商共赢,需多国共同设定数字化贸易的标准,从多双边谈判入手,构建新的国际贸易规则体系。沿线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存在相互学习和实现技术转移的客观条件。

2018 年,中国正式成立了两个专门处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商事纠纷的国际商事法院,这将有助于提高商事治理的透明度,但是能否解决所有可能的商事纠纷还有待观察。沿线国家的数字化水平得以提高,将助力国内出口贸易增长,对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出口也具有激励作用,特别是对高收入国家的出口。

(二)社会企业自身的提升

1.完善社会企业认证标准

我国要加快落实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企业立法工作,明确法律边界,在确定其合法性地位后,开始实施社会企业的分级认证标准,并根据目前社会企业的登记形式和经营机制等条件,制定符合规范的制度,降低社会企业的认证门槛。我国要有效地综合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工商业管理制度,为不同层次的社会企业制定不同的优惠政策。经过认证后,社会企业可以享受到不同力度的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财政支持等。社会企业的认证水平提高后,社会企业将会有更高的认证积极性,获得更加良好的发展。

2.完善法律支持

我国因地制宜地完善社会企业的相关法律制度,确保社会企业的合法地位,以立法的形式为社会企业家的孵化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政策,如税收减免等,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执法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执行,为社会企业发展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社会企业家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知法守法,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办公。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社会企业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舆论环境和良好的公众基础。全社会合力,共同推动社会企业的法治环境建设,为社会企业的发展奠定良好的法律基石。

3.创新社会企业商业模式机制

商业模式的创新是社会企业立足市场的必要特征。社会企业应结合自身优势和周围环境,经过深入的市场调研后选择适应的人群和合适的创业项目,积极与政府和民企等机构交换资源,开展公益或商务合作,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从而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将商业效益和社会价值有机结合。

互联网时代,社会企业也应该跟上时代的步伐,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强化互联网应用技术,为社会企业和服务领域建立一个快速和有效的反馈机制,提升社会企业的办事效率。社会企业一方面要建立内部信息的交流系统,收集和分析政策变化、服务对象和市场变化信息,从而指导社会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社会企业应加强互联网技术和商业模式的结合,如参考社区的居家养老模式,通过为老年人提供智能手机,搭建数据收集平台,使老年人的生活更加便利。

4.建设社会企业人才培育机制

中国社会企业的发展和社会企业家精神密切相关。政府与科研机构共同开发创业培训相关课程,形成跨学科、多层次和综合性的学科体系,建立健全的师资队伍,聘请优秀的社会企业家作为实践导师,吸引更多想做实事的社会企业家参加课程培训。相关部门要推动建立社会企业家联盟,定期举办社会企业家沙龙,交流经营经验等问题,促进社会企业家成长。社会企业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和使命感的内部培训,根据企业使命和战略目标,建立合理的培训机制。社会企业还要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通过提高工资和福利待遇吸引人才,建立高素质和专业化的社会企业人才团队。

(三)社会企业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具体举措

1.完善社会企业发展的风险管控

“一带一路”建设体现了国际金融发展重要的特征——经济一体化。国际化是社会企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基于国际政治环境的复杂性,这可能会带给社会企业不可控的风险。相较于较发达国家的社会企业,中国社会企业的对外风险防控能力还有待提升,应该加强政府部门对社会企业的引导和保护。社会企业要慎重考虑如何规避和防范海外并购中的风向问题,如并购前的风险规避、企业的风险自控、专业的投保和多元化投资。

2.制定能源技术标准

中国是能源第一大进口国,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对外国的依赖程度很高,每年都要进口大量的油气资源来满足国内巨大的消费需求。中国不应该仅仅是能源进口大国,还应该成为技术出口大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少能源企业都存在技术短板,需要引进先进技术,实现油气能源企业的现代化,中国可以加强技术出口,在海外能源投资项目的带动下,充分发挥中国先进的工程建设技术等业务能力,利用特色技术和成本优势,不断开拓技术服务国际市场,从而既能保障能源供应,也能带动合作产业的发展,最终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行业的蓬勃发展。

政府与市场相关机构要系统分析比对中国与海外相应的先进标准的差异,设立专项资金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改善中国的能源技术标准。

3.建设开放型清洁能源输出型社会企业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丰富,可以发展清洁能源型社会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全球能源生产能力和规模不断提高,能源产量不断提高,管理体制不断改革,清洁能源出口走廊基本形成。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国内清洁能源需求下降,我国可扩大“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清洁能源出口市场。从需求侧来看,我国将加强清洁能源国际合作,参与跨境输电网和跨境油气管道建设,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在形成跨境电、气、油等出口市场的同时加强国内外两个市场。从供给侧来看,我国通过开放的形式促进创新,增加能源供给,提高能源效率,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动新能源技术应用进入欧美市场。与此同时,培育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推进与国际接轨的体制改革,构建绿色发展新生态,推进区域能源转型示范,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实施能源差别化发展。

4.建设金融型和文创型社会企业

在不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可以借鉴格莱珉银行的成功模式,秉持“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原则,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创办金融型社会企业,在带动当地的就业的同时推动经济发展、改善生活质量。还可借鉴敦煌文创产品的成功运作模式,结合当地的民族特色,创新文创型社会企业。在文化交流和商业合作的过程中,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人民的生活质量,推动构建更加美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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