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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的辽阔和浪漫的反讽
——细读《孔乙己》《铸剑》

2022-10-21陈培浩帅沁彤

四川文学 2022年1期
关键词:铸剑眉间孔乙己

□文/陈培浩 帅沁彤

《孔乙己》:“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导语:《孔乙己》是一个极短篇,初次发表于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首版全文2573字。《孔乙己》不是鲁迅最短的小说,《一件小事》仅一千多字,但却是鲁迅最满意的小说。

摘录一

1.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2.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我们都知道,环境是小说的基本要素。对很多小说而言,环境就只是小说事件发生的自然环境。在《孔乙己》中,鲁镇的咸亨酒店这个环境主要不是自然环境,而是一个阶层界限清晰的社交环境。鲁迅寥寥几笔,就将咸亨酒店的阶级空间勾勒得一清二楚。对于现代小说来说,十八、十九世纪欧美长篇小说那种大段的环境描写已经不合时宜,但这并不意味着环境是一个必须被舍弃的因素。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环境”,毋宁说,“环境”这个概念越来越被去自然化,而社会空间化。

酒店,是一个可以快意恩仇的地方,也是一个借酒消愁的地方,作者以店内伙计“我”的眼睛看酒店、看顾客、看孔乙己,“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一来将叙事时间拉回到二十多年前的横截面。二来,又将酒店内部的格局交代清楚,同时也是将当时社会的等级区别摆清楚:贫穷的短衣帮与阔绰的长衫帮。而后文中的叙述渐渐显示出“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孔乙己模糊了酒店内格局形成的界限。

摘录二

1.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2.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3.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

4.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

5.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

这里通过小伙计的视角构造了一个在“一般时”和“进行时”之间伸缩自如的叙事机制。这篇小说短,但内涵却丰富。就在于通过“一般时”的缩略叙述,已经包含了丰富信息。

在将叙事时间拉回二十年前之后,于刻画孔乙己形象的过程中,“一到店”“背地里谈论”“有一回”“有几回”“有一天”,又形成一种“现在时”的模式,将经常发生的事情折叠成一回或者几回,选取典型性的场景刻画人物。

摘录三

1.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2.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3.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

4.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中照例有着一群看客,整篇小说充满了“笑”,是嘲笑,也是说笑。孔乙己的滑稽和格格不入引发了无数的笑声,正因为他的格格不入,小说借此模糊了长衫帮与短衣帮的界限,酒店内的阶级边界在笑声中消融了,“所有的人都看着他笑”,这个时候,他们竟是可以成为一伙的了。也正是在一片笑声中,一个时代的孔乙己消失了。

鲁迅特别擅长写看客,鲁迅的很多作品都有看客的身影。鲁迅对孔乙己、祥林嫂、阿Q等人物,怒有之,哀也有之;但对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的看客,怒有之,讽有之,基本态度是批判。孔乙己、祥林嫂、阿Q在鲁迅笔下,全是典型人物,但看客群体恐怕是鲁迅塑造的最大的典型。他们起哄、调笑,享受着廉价同情的欢乐,但也通过现实筑好了心理堤防,不会对任何不平较真,所有的悲苦和不公在他们那里都将化为谈资。《孔乙己》里那群不断取笑孔乙己的人,一次次地在孔乙己伤口上撒盐,一次次将孔乙己的悲惨提炼成调节自己生活的笑料,不由令人想起《祝福》中那群特意寻来听祥林嫂悲惨故事的老妇人。

鲁迅经常写看客,看客是一群深刻内化社会权力秩序的普通人,他们接受社会秩序的已然,并不对此间的不公平有任何心理波动。《孔乙己》中的看客除了诸多的喝酒客、掌柜外,还有这个作为叙事人的小伙计。在孔乙己热心要教“我”茴字四种写法的场景中,孔乙己热切,而“我”冷淡、不耐烦。作为一个少年,质疑孔乙己“也配考我”“谁要你教”,既写出孔乙己的落魄,也写出社会权力秩序在人心的内化。这才是悲剧性更内在的部分。

看客的残忍和平庸之恶在鲁迅笔下是如此之入木三分,这是鲁迅的深刻,也是鲁迅的偏执。鲁迅这种群像式的典型描写,能写普遍性,但同时拒绝了特殊性的存在。“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样的描写体现了鲁迅的文学天才。可是,典型化的塑造,使鲁迅笔下的人物缺乏自我更新的能动性。因此,孔乙己、祥林嫂这些人物虽然生动,却依然是扁平人物。就其精神的丰富性而言远不能跟《孤独者》《在酒楼上》中的知识分子形象相比。

摘录四

2.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身材高大”说明孔乙己有自己靠劳动挣钱的能力,而“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则表明他生活处境的落魄与艰难,生活更是无人打理。“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与其说他穿的是长衫,不如说他穿的是封建腐朽思想与科举制度缝制的思想外衣,又脏又旧,不想脱,也难脱。如果说长衫是一种外化,那么满口的“之乎者也”,则是这种思想的代言。小说没有透露他的本名,只说他的绰号为“孔乙己”,却特地说了是旁人“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半懂不懂”是旁人对孔乙己的印象,其实也是孔乙己对那个融不进去的社会的印象。

这里有两个关注点,一个是孔乙己名字的由来,这并不是人物的本名,而是绰号。在鲁迅书写的那个时代,孔乙己、祥林嫂、阿Q等这些人都不配有本来的名字。名字既是一个代号,本来叫什么也都无不可,但是名字无疑又投射着复杂的社会意义,这批被社会命名的无名者,被鲁迅的笔捕捉到了。但是孔乙己这个名字跟其酸腐秀才的身份却又如此般配,以至于连很多读者都会忘了,它不是本名,这恰恰反证了鲁迅这种艺术命名的现实性。

另一看点是小说的人物塑造,小说一开篇就说孔乙己这个人“总是满口之乎者也,叫人半懂不懂的”,这是写孔乙己的酸腐秀才形象,单是这样写显然是平面化的。后面又在一个给孩子分茴香豆的场景中深化这种形象。与一句话的概括刻画相比,场景刻画具有更具体的语境,因而便有了更大的空间。首先是有了某种对照,孔乙己分茴香豆给小孩,说明了他的善良和慷慨,之后又突然“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并说出口头禅“多乎哉,不多也”,可谓形神具备,惟妙惟肖!同时,也使孔乙己的形象更立体,具有更多侧面。这种形象塑造上的多层次皴染,说明鲁迅的伟大,实在不仅是由于思想。

摘录五

1.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王冕一幅《墨梅图》,老梅一枝,清秀冷逸,淡雅幽香。题小楷“我家洗砚池头树,个个花开淡墨痕。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一首诗读过,顿时觉得这梅花一身清气,俨如作者写照,方知作者欲借物言志,言自己清正的品格,高尚的情操及博大的情怀。

2.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

一个“排”,一个“摸”,掏钱细节的对比,不着痕迹地将孔乙己恶化的境地动态地展现出来,从“排”到“摸”,变的是孔乙己的处境,不变的是人们的冷眼与取笑。

“站着喝酒”“穿着长衫”“唯一”,都显露出孔乙己的格格不入。在小说中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店里喝酒的景象使人印象深刻,他用双手爬来,坐在门槛上,喝下生命中的最后一碗好酒。他确实是坐在门槛上的孔乙己。

他坐在酒店的门槛上,不进不出。被打断腿的他依然摸出四文大钱,要一碗好酒,店家自然是来者不拒,也许笃定了他还不上十九文钱。此时的孔乙己无力踏进酒店,却依然要坐在门槛上,伴着旁人的说笑声喝酒。

他坐在阶层的门槛上,不上不下。之前的孔乙己虽然在店里,又何尝不是在坐着喝酒的长衫帮与站着喝酒的短衣帮的门槛上?穿着长衫却站着,站着喝酒却穿着长衫。于和自己年龄相当的大人,于在店里做伙计的青少年,于渴望吃豆的孩子,他一直都是一个值得取笑的特例。

他坐在精神的门槛上,不喜不怒。身为一生都想中个秀才的读书人,却终日在酒店里说笑。他认同自己是个读书人,所以不以偷书为耻;他认同自己是读书人,所以就算活不下去,也要保留读书人的体面,将自己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对劳动人民不屑置辩;他认同自己是个读书人,将一个字的多种写法悉数掌握并引以为傲,他难道不热爱知识吗?他是在做他所谓的读书人的本分,甚至还想将他所珍惜的知识传授给他人,不惜蘸着自己挨打偷来的钱换的酒在桌子上教字;他认同自己应该是高人一等的,所以他从未脱下那身长袍。但是他又没有一个读书人该有的敏锐,“中举”这一旧社会为读书人树立的终极目标牌遮住了他看向当时社会的目光。于是他可以不顾道德去偷钱,为了喝酒,为了不拖欠酒钱;于是他可以不屑置辩却在中不了秀才的质疑中败下阵来;于是他居然被中举了的丁举人残忍地打断了腿,讽刺至极,却仍未清醒。然而,将目光收回到自身的时候,他是一个在门槛上受苦的人,他会分豆子给孩子吃,尽管豆子所剩不多;他是个相对柔和的人,尽管旁人那样笑他,他心里是苦的,却也只是恳求掌柜莫要取笑,他坐在门槛上,不想也不知该喜该怒。

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些孔乙己,在现实与理想之间,在个人与社会之间,摇摇晃晃的,在门槛上。

鲁迅写孔乙己和写魏连殳是两种写法,前者更多典型,后者更多个体。事实上,典型或个体两种写法,并无优劣之分,关键在于能否脱离标签化,写出灵魂内在的惊心动魄处。《孔乙己》如果没有孔乙己爬着来喝酒这一细节,小说可能要失色很多。是什么支撑了孔乙己爬着来喝这碗酒呢?这不是一个对他十分友好的环境,孔乙己迂腐,却未必不明白。但孔乙己却似乎仍深信他的读书人身份可能获得的社会认同。因此,或许孔乙己不是来喝酒,而是刷存在感。于是我们发现,孔乙己虽然被很多人看不起,在现实世界中他一文不值;可在他自己的观念世界中,他内心仍不时有小火苗。这火苗愈顽强,事情就显得愈荒诞。

《铸剑》:“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导语:莫言认为《铸剑》不但是鲁迅最好的短篇小说,也是20世纪中国最好的短篇小说。这么说并非没有道理。小说最初发表于1927年4月25日、5月10日《莽原》半月刊第二卷第八、九期,原题为《眉间尺》。1932年编入《自选集》时改为《铸剑》。

摘录一

1.他又不敢大声赶,怕惊醒了白天做得劳乏,晚上一躺就睡着了的母亲。

2.他跨下床,借着月光走向门背后,摸到钻火家伙,点上松明,向水瓮里一照。果然,一匹很大的老鼠落在那里面了;但是,存水已经不多,爬不出来,只沿着水瓮内壁,抓着,团团地转圈子。

3.他近来很有点不大喜欢红鼻子的人。但这回见了这尖尖的小红鼻子,却忽然觉得它可怜了,就又用那芦柴,伸到它的肚下去,老鼠抓着,歇了一回力,便沿着芦干爬了上来。待到他看见全身,——湿淋淋的黑毛,大的肚子,蚯蚓似的尾巴,——便又觉得可恨可憎得很,慌忙将芦柴一抖,扑通一声,老鼠又落在水瓮里,他接着就用芦柴在它头上捣了几下,叫它赶快沉下去。

换了六回松明之后,那老鼠已经不能动弹,不过沉浮在水中间,有时还向水面微微一跳。眉间尺又觉得很可怜,随即折断芦柴,好容易将它夹了出来,放在地面上。老鼠先是丝毫不动,后来才有一点呼吸;又许多时,四只脚运动了,一翻身,似乎要站起来逃走。这使眉间尺大吃一惊,不觉提起左脚,一脚踏下去。只听得吱的一声,他蹲下去仔细看时,只见口角上微有鲜血,大概是死掉了。

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

“尺儿,你在做什么?”他的母亲已经醒来了,在床上问。

“老鼠………”他慌忙站起,回转身去,却只答了两个字。

“是的,老鼠。这我知道。可是你在做什么?杀它呢,还是在救它?”

在小说文本的上下文中,为什么“他又不敢大声赶”是重要的呢?在关于干将莫邪的古典传奇中不会有这种心理描写,这句话使眉间尺有了血肉。现代小说必须携带一副显微镜,它不能只提供一副低照度、低分辨率的图像,一般人看到分米,小说家需看到毫米;一般人看到肌肤,小说家需看到血肉里。“不敢大声赶”里包含了眉间尺的个性、经历以及跟母亲相依为命的深情。一个复仇的故事,从赶老鼠开场,鲁迅将悲剧崇高的情感拉到最凡俗的日常中来。他给了老鼠那么多的笔墨,用意何在?固然是通过杀鼠来显见其优柔寡断的个性,但是否别有深意?那只在水瓮内壁困兽犹斗的老鼠是不是凡人生命的象征?而手执松明,决定将其赐死,却又始终犹犹豫豫,举棋不定的眉间尺,正是每一个现代凡人的代表?如此,眉间尺与老鼠,眉间尺与古典传说的英雄之间,便获得了对照。如此引而不发,妙机其微,诚大手笔。

《干将莫邪》中开头直接从干将铸剑的传说开始写起。而鲁迅却从眉间尺十六岁前夜与老鼠的“斗争”开始写起,《干将莫邪》原文中并没有过多介绍干将之子赤的性格,且眉间尺是国王梦中的人物。而在新编中,鲁迅借一只老鼠将眉间尺善良却优柔寡断的性格展现得淋漓尽致。

由畅快到憎恨,又感到可怜,再到可恨可憎,换掉了六回松明之后,眉间尺又感觉到可怜,但最后见到老鼠想要逃走,却又“不觉提起左脚,一脚踏下去”,在眉间尺反复时,老鼠其实承受着巨大的折磨,这折磨还不如一开始就被一脚踩死。

母亲的一句“杀它呢,还是在救它?”可谓是画龙点睛之句。其实,眉间尺的性格何尝不是在自杀?他在一次次的犹豫中将自己内耗,等于慢性自杀。母亲的担忧不无道理。

摘录二

1.“你从此要改变你的优柔的性情,用这剑报仇去!”他的母亲说。

“我已经改变了我的优柔的性情,要用这剑报仇去!”

2.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般,倒头便睡,清晨醒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

但他醒着。他翻来覆去,总想坐起来。

眉间尺一直处于矛盾之中,即使复仇的决心坚定,他的思想也是来自他者的灌输,机械且重复。在《干将莫邪》中,赤是毅然决然的复仇者,而对于为什么要让侠客来替他复仇,却并未多着笔墨。鲁迅抓住了其中的空白之处生发,使得《铸剑》更具有形而上的哲学意味。

现代小说对古典文学进行“故事新编”的行为不独鲁迅为之,现代新编的一个重要思想特征便是犹疑和颓废替代了决绝和崇高。鲁迅如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也如是。在《尤利西斯》中,驰骋疆场、力挽狂澜的英雄奥德修斯变成了逆来顺受、含羞忍辱的广告推销员布鲁姆;坚贞不渝的王后佩涅罗培变成了耽于肉欲的女歌手莫莉;助父除虐的勇士忒勒玛科斯变成了精神空虚的骚客斯蒂芬。古今互喻,在古代西方英雄的衬托下,现代世界正在走向沉沦和堕落,现代生活变得卑微、苍白、平庸和渺小。古典时代的英雄都是勇猛精进、一往无前的,但这种大义大勇大信在现代小说中被质疑、被解构,这是现代世界内在的文化冲突决定的。身处于种种文化冲突和现实矛盾之中的鲁迅,如果对世界的真实感受是无物之阵,是徘徊于无地,是历史的中间物,提起笔却过滤掉生活的复杂性,写起了豪气干云的古典英雄,反倒是奇怪的。

摘录三

1.他径自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了一身汗。……他只得宛转地退避;面前只看见人们的背脊和伸长的脖子。

2.“走罢,眉间尺!国王在捉你了!”他说,声音好像鸱鸮。

眉间尺浑身一颤,中了魔似的,立即跟着他走;后来是飞奔。他站定了喘息许多时,才明白已经到了杉树林边。

3.“唉,孩子,你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他严冷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4.“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这种优柔寡断虽然体现出眉间尺的善良,却也无疑使得他的复仇之路更加坎坷,《干将莫邪》中直接写赤在树林中遇到了侠客,而鲁迅不惜笔墨写了眉间尺一人前往王宫又退回了树林的过程,还因此将自己的行踪暴露,而在这一过程中,宴之敖也首次出场: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在离国王不远的地方,形成了看与被看的三种目光的套叠,围观的人看“我们”,少年看“我”,宴之敖的到来,形成了对少年和群众的回望,并且取得胜利。当眉间尺犹豫之时,宴之敖再次出现,宴之敖的话更像是鲁迅借其口的表达,他来自黑暗,却立意要冲破黑暗,正是鲁迅所期盼的革命者的形象。

据《鲁迅全集》注:1924年9月,鲁迅辑成《俟堂砖文杂集》一书,题记后用宴之敖者作为笔名,此后未再用。可见宴之敖为鲁迅自况无疑。这篇作品中,眉间尺代表的是于迷茫中行进的青年;鲁迅愿做助青年复仇黑暗的宴之敖。

摘录四

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的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向黑色人扑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

他已经掣起地上的青衣,包了眉间尺的头,和青剑都背在背脊上,回转身,在暗中向王城扬长地走去。

狼们站定了,耸着肩,伸出舌头,咻咻地喘着,放着绿的眼光看他扬长地走。

眉间尺割下自己的头后,鲁迅又在这里加了一段宴之敖战群狼的情节,这里的“狼”与前文围观眉间尺的群众相对应,前一次宴之敖还是用眼神驱散众人,而这次面对更加凶猛的“看客”,宴之敖没有犹豫,选择了“以暴制暴”,意味深长的是,这群狼对于眉间尺的尸体和同伴的尸体竟一视同仁,“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深刻地揭露了细碎却刻骨的看客心理。

《铸剑》是一篇主要以象征主义思维来结构的作品,这里的群狼攻战就是一个非常精彩的象征主义场景。它丝毫未涉现实,但读者不难想象它的现实所指。鲁迅的内心有着如此的大浪漫,化身为黑色人,手持宝剑,力斗群狼,让狼们“耸着肩,伸出舌头,咻咻地喘着,放着绿的眼光看他扬长地走”。一般象征主义的小说容易写得虚,象征的思维本来就是化实为虚,从广阔的浑重的现实中提炼出更具抽象性和普遍性的场景,以虚应实,所以就容易缺乏实打实的细节。但是,鲁迅的小说才华表现在,这个斗狼的象征场景是如此精彩,包括后面三颗人头沸腾的鼎中鏖战场景,同样是象征的,但是《铸剑》的入笔却是实的。从抓老鼠写起,生活的细节,人物的心理,个性,纤毫毕现。再看这里的象征化描写。狼的形象不是对一众看客、帮闲等的写实,而是对其制造的恶果的艺术提炼。平庸之恶同样是恶。如果说写实是写其形的话,象征则是画其魂。“只微微听得咀嚼骨头的声音”,这是唯有象征思维才能写出的效果,写实加反讽只能看见暂时坐稳了奴隶的人们的“心满意足”,驻足剔牙。由此便看出鲁迅象征的高妙处,当然这不是说象征一定比写实高。它们各有机妙和局限。

摘录五

1.随着歌声,水就从鼎口涌起,上尖下广,像一坐小山,但自水尖至鼎底,不住地回旋运动。那头即随水上上下下,转着圈子,一面又滴溜溜自己翻筋斗,人们还可以隐约看见他玩得高兴的笑容。过了些时,突然变了逆水的游泳,打旋子夹着穿梭,激得水花向四面飞溅,满庭洒下一阵热雨来。一个侏儒忽然叫了一声,用手摸着自己的鼻子。他不幸被热水烫了一下,又不耐痛,终于免不得出声叫苦了。

2.上自王后,下至弄臣,也都恍然大悟,仓皇散开,急得手足无措,各自转了四五个圈子。一个最有谋略的老臣独又上前,伸手向鼎边一摸,然而浑身一抖,立刻缩了回来,伸出两个指头,放在口边吹个不住。

3.大家定了定神,便在殿门外商议打捞办法。约略费去了煮熟三锅小米的工夫,总算得到一种结果,是:到大厨房去调集了铁丝勺子,命武士协力捞起来。

4.“况且,”老臣们向太监说,“大王的后枕骨是这么尖的么?”

“奴才们向来就没有留心看过大王的后枕骨……”

5.当夜便开了一个王公大臣会议,想决定那一个是王的头,但结果还同白天一样。并且连须发也发生了问题……接着因为第九个王妃抗议,说她确曾看见王有几根通黄的胡子,现在怎么能知道决没有一根红的呢。于是也只好重行归并,作为疑案了。

6.到后半夜,还是毫无结果。大家却居然一面打呵欠,一面继续讨论,直到第二次鸡鸣,这才决定了一个最慎重妥善的办法,是:只能将三个头骨都和王的身体放在金棺里落葬。

7.七天之后是落葬的日期,合城很热闹。城里的人民,远处的人民,都奔来瞻仰国王的“大出丧”。天一亮,道上已经挤满了男男女女;中间还夹着许多祭桌。待到上午,清道的骑士才缓辔而来。又过了不少工夫,才看见仪仗,什么旌旗,木棍,戈戟,弓弩,黄钺之类;此后是四辆鼓吹车。再后面是黄盖随着路的不平而起伏着,并且渐渐近来了,于是现出灵车,上载金棺,棺里面藏着三个头和一个身体。

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丛中出现。几个义民很忠愤,咽着泪,怕那两个大逆不道的逆贼的魂灵,此时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礼,然而也无法可施。

《干将莫邪》中的国王是为了除掉在梦中声称要复仇的赤而让侠客将头呈上来,但是在《铸剑》中,国王变成了暴躁易怒、杀害无辜却喜欢看把戏的荒谬的国王。在接下来的“三头相搏”情节中,国王更是因为想要看鼎底的团圆舞而被宴之敖砍下头颅。最后,宴之敖也砍下头颅,和眉间尺一起完成了复仇。

《干将莫邪》也就到此为止,但是鲁迅又花费大量笔墨详尽写大臣王妃如何商讨安葬的方法。大臣和妃子商议的“认真”与结果的“荒谬”形成了特殊的张力,讽刺的意味在此间渗出。

《干将莫邪》是古典的崇高悲剧,鲁迅解构了这种崇高的、一元化的伟力。注意这篇小说的结构,第一节写的是眉间尺琐碎的日常,最后一节写的是国王和刺客同死之后的一地鸡毛。始于庸常而终于庸碌,但中间却又包裹着令人惊奇的大浪漫和大瑰丽。这可能是这篇小说最了不起的地方,它带着某种“混搭”:既能看到现代庸碌的生活细节,看到那种按部就班的平庸之恶,又能看到那种急功好义、舍生忘死的情怀。一般来说,凡象征的写法,容易将小说写虚;凡解构主义的写法,容易将小说写虚无,使小说失去坚守的价值。但《铸剑》却超乎于此,既日常,又象征;既解构,又建构。这也是为何小说题目《铸剑》比原题《眉间尺》好的原因,因为《眉间尺》只是人物名,《铸剑》却是一种价值的象征。换言之,即使群狼和群臣构成的无物之阵中,作者还是愿意信奉“铸剑”的价值。鲁迅的反讽强大,有时甚至过于强大了。《铸剑》则不仅有解构的反讽,也有建设性的浪漫。它好,就好在一种浪漫的反讽。

群众的看客心理在此被展现得淋漓尽致。一个人尖叫,其他人也不管不顾地尖叫,刚刚看戏的幸灾乐祸、视而不见,又变成了煞有其事。“最有谋略的老臣”看着刚刚还在沸腾的鼎伸手去摸;大家用了“煮熟三锅小米”的工夫商议出用铁丝勺子捞出头骨的办法,连丈量时间的单位都是如此日常,“煮熟三锅小米”与“用勺子捞出头骨”之间的时长与难度的不对等,引人深思。

在商讨如何辨认王的头骨的时候,又形成了对话语权的争夺与遮蔽。王后说、大臣说、妃子说,可这些身边最亲近的人却都对王不甚了解,每天梳头的太监,对王的头“无话可说”。鲁迅将人心尤其是权势者周围的人心通过一场荒谬的会议剖开给读者看。

如果说从当时的社会背景角度来看,眉间尺代表着优柔寡断的革命者,国王代表着专制暴君,宴之敖则是理想与信念的化身,作为精神的指引者,三者的牺牲是一场复仇的胜利,也是对革命精神的殉道。然而,鲁迅之所以为鲁迅,就在于其小说中蕴含的形而上意味。

优柔寡断的眉间尺、决绝坚定的宴之敖、贪婪暴躁的国王、麻木不仁的看客,其实都是人心的侧面,这些极端的侧面在鲁迅的小说中完成了一场人性的自我复仇。

在小说中,眉间尺和宴之敖的界限几次被动摇。从一开始,眉间尺其实就在细节处表现出了宴之敖的特性。在与老鼠的“斗争”中,眉间尺见老鼠竟要翻身逃走时,下意识地一脚踩死了老鼠,那时候的他没有一丝犹豫。在树林中宴之敖向他要头和剑的时候,他“顺手从后颈窝向前一削”,速度之快没有迟疑。宴之敖在看到眉间尺的头不敌国王,也曾“有些惊慌,但面不改色”。

可以比较的是,同样写看客,《祝福》《孔乙己》写看客是漫画式的白描,是实的写法。笔力是过人的。《祝福》写那群上了年纪的妇人专门寻来,只为听祥林嫂讲阿毛被狼叼走的故事,待到听完,便“一齐流下了挂在眼角的泪水”,心满意足地离开了。鲁迅这里的反讽太强了,他把一群人都放一个锅里炖了。好处是塑造了“典型”,刻画了国民性。坏处则是人与人的差异就看不到了。在这种实写的群像中,没有任何人能逃得过鲁迅强大的反讽机枪的扫射。作家的个性各不相同,鲁迅眼冷心热,张爱玲眼冷心冷。跟鲁迅相比,老舍的反讽更多是同情和体谅。老舍写民间的群像,不会像鲁迅这样把很多人都放在“典型”里,比如《四世同堂》里的李大妈,整天骂李大爷。骂李大爷不是因为李大爷对她不够好,而是觉得李大爷对街坊邻居还不够好。李大爷对街坊邻居已经够好了,李大妈还骂,这骂不显出她的刻薄,而显出她的热诚,她把所有小孩都看作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人生活里有没有,一定有。但在《故乡》里就没有。这不该算作是鲁迅的错,只能算是一种写法的局限。鲁迅将这种写法发挥得越好,这种写法的局限性也就越清楚。

在小说中,几乎所有人物都没有完整的身体,而多用其头、脖子和眼睛来代指。眉间尺的标志就是那一身青衣,在国王传唤宴之敖时,特意提到“待到近来时,那人的衣服却是青的”,这或者是复仇任务的接续,又或是宴之敖其实是杀死懦弱之后的眉间尺。并且在宴之敖和眉间尺三次唱歌的歌词中,内容也是回环反复的。

关于三头相搏的场面,头唱歌、头打架这样的奇异景象,也正说明了头脑身体的死去不代表思想的消失,懦弱却坚定的眉间尺,决绝勇敢的宴之敖与贪婪成性的国王,与其说是三头相搏,不如说是三种思想的斗争。最后复仇完成,漂浮着的油却形成了一面镜子,“照出许多人脸孔:王后、王妃、武士、老臣、侏儒、太监……”

小说中关于信念的另一种载体则是砍下三人头颅的青剑,剑是透明的,却叫青剑,或许也暗示着这其实是身着青衣的眉间尺批判自我的一把尺子。因为这剑“凝神细视,这才仿佛看见长五尺余,却并不见得怎样锋利,剑口反而有些浑圆,正如一片韭叶”。显然不是一把真能要人性命的现实中的剑,而更像是一把随时悬在人头上的信念之剑。

将国王出宫的场面与国王葬礼的场面对照来看,除了多几张祭桌,国王胖胖的身体变成了三个头骨以外,毫无区别,对于看客来说,看什么根本不重要,有热闹可以看就已经满足。“只是百姓已经不看他们,连行列也挤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一场复仇经过了两次自屠、三头相搏之后,其神圣与悲壮在看客的脖子和头中彻底消解,至此,藏在背后怀疑的目光投向了这场自我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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